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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

作者:清·毕沅编著2025-06-24 03:18

卷八十四【宋纪八十四】起阏逢阉茂八月,尽柔兆困敦十二月,凡二年有奇。

哲宗宪元继道显德定功钦文睿武齐圣昭孝皇帝绍圣三年(辽寿昌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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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正月,甲午,辽主如春水。

  庚子,知枢密事韩忠彦罢。忠彦屡请外,帝问曾布曰:“忠彦别无事,亦不至奸险。”对曰:“然。”已而章惇言忠彦处置边事多失宜,帝甚骇之。忠彦请不已,乃除观文殿学士、知真定府,寻移定州。

  甲辰,酌献景灵宫,遍诣诸殿,如元丰礼。

  戊申,殿中侍御史陈次升言:“绍圣元年敕榜,除已行责降人外,一切不问,议者亦不复言。近者窃见汪浃、李仲等送吏部,与合入差遣,录黄行下,以元祐所献文字得罪。则敕榜所云,殆成虚语,将何以取信天下!伏望宣谕大臣,自今以始,同共遵守。若人才委不可用,所见背理,以今日之罪罪之;既往之咎,置而不问,以彰朝廷忠厚之德。”又言:“臣闻差官编排元祐间臣僚章疏,仍厚赏以购藏匿,采之舆议,实有未安。恭惟陛下即政之初,诏令天下言事,亲政以来,揭榜许其自新,是亦光武安反侧之意。今又考其一言之失,置于有过之地,是前之诏令,适所以误天下也,后之敕榜,又所以诳天下也。命令如此,何以示信于人乎?所有编排章疏指挥,乞行寝罢。”

  庚戌,引见蕃官包顺、包诚等,赐赉有差。

  诏:“鞫狱非本意所指而蔓求它罪者,论如律。”

  壬子,知熙州范纯粹改知邓州。

  乙卯,诏户部尚书勿领右曹。

  元祐初,司马光乞尚书兼领左、右曹,使周知其数,则利权归一,从之。至是复使侍郎专领,尚书不得与焉。

  右正言孙谔言:“知河中府杨畏,在元丰时,其议论皆与朝廷合;及元祐之末,吕大防、苏辙等用事,则尽变其趋而从之。绍圣之初,陛下躬亲总揽,则又欲变其趋而偷合苟容。天下谓之‘杨三变’。”诏落畏职,依旧知河中。后以中书舍人盛陶言,移知虢州。

  戊午,诏罢合祭,间因大礼之岁,夏至日躬祭地祗于北郊。

  辛酉,辽市牛以给乌古德勒部之贫民。

  二月,癸亥,出元丰库缗钱四百万于陕西、河东籴边储。

  癸酉,罢富弼配飨神宗庙庭。

  癸未,诏封濮安懿王子未王者三人,宗楚为南阳郡王,宗祐为景城郡王,宗汉为东阳郡王。

  乙酉,嗣濮王宗绰卒,谥孝靖。

  丙戌,诏:“三岁一取旨,遣郎官、御史按察监司职事。”

  丁亥,夏人寇义合砦。

  是月,诏:“三路保甲依义勇法教试。”

  三月,辛卯朔,尚书省火。壬辰,诏以禁中屡火,罢春宴及幸池苑,不御垂拱殿三日。

  癸巳,夏人围塞门砦。

  丁酉,尚书省火。

  戊戌,剑南东川地震。

  己亥,封南阳郡王宗楚为嗣濮王。

  辛亥,封大宁郡王佖为申王,遂宁郡王佶为端正。

  壬子,帝谕二府,以元祐减赏功格不当,令修定,何未上。众皆曰:“诸路相度未到。”曾布曰:“元丰中方有边事,欲激厉人用命。不若一用元丰赏格,候边事息,别议增损。”帝曰:“当如此。”遂降旨诸路,令告谕将士知悉。

  丁巳,幸申王、端王府。

  夏,四月,辛酉,罢宣徽使。

  己卯,辽赈西北边饥。

  乙酉,户部侍郎吴居厚言:“请诸路课利场务及三万贯以上者,并依元丰条举官监当,仍各委本路转动使奏举。”从之。

  丙戌,三省同奏事,曾布曰:“司马光之内怀怨望,每事志于必改,背负先帝,情最可诛。”李清臣、许将曰:“文彦博教光云:‘须尽易人,乃可举事。‘”布曰:“臣元丰末在朝廷,见光进用,自六月秉政至岁终,一无所为。及阴引苏轼、苏辙、硃光庭、王岩叟辈,布满要路,至元祐元年二月,乃奏罢役法,尽逐旧人,然后于先朝政事无所不改。以此知大臣阴引党类,置之言路,蔽塞人主耳目,则所为无不如欲,此最为大患。”又曰:“誉光者乃闾巷小人耳。如王安石、臣兄巩,皆有学识之士,臣自少时,已闻两人者议论,以为光不通经术,迂僻不知义理,其它士大夫有识者,亦皆知之。”帝忻然听纳。

  五月,壬子,太白昼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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