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盐铁论
- ▪ 卷一 本议第一
- ▪ 力耕第二
- ▪ 通有第三
- ▪ 错币第四
- ▪ 禁耕第五
- ▪ 复古第六
- ▪ 卷二 非鞅第七
- ▪ 晁错第八
- ▪ 刺权第九
- ▪ 刺复第十
- ▪ 论儒第十一
- ▪ 忧边第十二
- ▪ 卷三 园池第十三
- ▪ 轻重第十四
- ▪ 未通第十五
- ▪ 卷四 地广第十六
- ▪ 贫富第十七
- ▪ 毁学第十八
- ▪ 褒贤第十九
- ▪ 卷五 相刺第二十
- ▪ 殊路第二十一
- ▪ 讼贤第二十二
- ▪ 遵道第二十三
- ▪ 论诽第二十四
- ▪ 孝养第二十五
- ▪ 刺议第二十六
- ▪ 利议第二十七
- ▪ 国疾第二十八
- ▪ 卷六 散不足第二十九
- ▪ 救匮第三十
- ▪ 箴石第三十一
- ▪ 除狭第三十二
- ▪ 疾贪第三十三
- ▪ 后刑第三十四
- ▪ 授时第三十五
- ▪ 水旱第三十六
- ▪ 卷七 崇礼第三十七
- ▪ 备胡第三十八
- ▪ 执务第三十九
- ▪ 能言第四十
- ▪ 取下第四十一
- ▪ 击之第四十二
- ▪ 卷八 结和第四十三
- ▪ 诛秦第四十四
- ▪ 伐功第四十五
- ▪ 西域第四十六
- ▪ 世务第四十七
- ▪ 和亲第四十八
- ▪ 卷九 繇役第四十九
- ▪ 险固第五十
- ▪ 论勇第五十一
- ▪ 论功第五十二
- ▪ 论邹第五十三
- ▪ 论菑第五十四
- ▪ 卷十 刑德第五十五
- ▪ 申韩第五十六
- ▪ 周秦第五十七
- ▪ 诏圣第五十八
- ▪ 大论第五十九
- ▪ 杂论第六十
御史曰 :“待周公而为相,则世无列国。待孔子而后学,则世无儒、墨。夫衣小缺,(心祭)裂可以补,而必待全匹而易 之;政小缺,法令可以防,而必待雅、颂乃治之;是犹舍邻之 医,而求俞跗而后治病,废污池之水,待江、海而后救火也。 迂而不径,阙而无务,是以教令不从而治烦乱。夫善为政者, 弊则补之,决则塞之,故吴子以法治楚、魏,申、商以法强秦、 韩也。”
文学曰 :“有国者选众而任贤,学者博览而就善,何必是周公、孔子!故曰法之而已。今商鞅反圣人之道,变乱秦俗, 其后政耗乱而不能治,流失而不可复,愚人纵火于沛泽,不能 复振;蜂虿螫人,放死不能息其毒也。烦而止之,躁而静之, 上下劳扰,而乱益滋。故圣人教化,上与日月俱照,下与天地 同流,岂曰小补之哉!”
御史曰 :“衣缺不补,则日以甚,防漏不塞,则日益滋。大河之始决于瓠子也,涓涓尔,及其卒,泛滥为中国害,菑梁、 楚,破曹、卫,城郭坏沮,蓄积漂流,百姓木栖,千里无庐, 令孤寡无所依,老弱无所归。故先帝闵悼其菑,亲省河堤,举 禹之功,河流以复,曹、卫以宁。百姓戴其功,咏其德,歌
‘宣房塞,万福来’焉,亦犹是也,如何勿小补哉!”
文学曰 :“河决若瓮口,而破千里,况礼决乎?其所害亦多矣!今断狱岁以万计,犯法兹多,其为菑岂特曹、卫哉!夫 知塞宣房而福来,不知塞乱原而天下治也。周国用之,刑错不 用,黎民若,四时各终其序,而天下不孤。颂曰:‘绥我眉寿, 介以繁祉 。’此夫为福,亦不小矣!诚信礼义如宣房,功业已 立,垂拱无为,有司何补,法令何塞也?”
御史曰 :“犀铫利鉏,五谷之利而间草之害也。明理正法,奸邪之所恶而良民之福也。故曲木恶直绳,奸邪恶正法。是以 圣人审于是非,察于治乱,故设明法,陈严刑,防非矫邪,若 隐括辅檠之正弧刺也。故水者火之备,法者止奸之禁也。无法 势,虽贤人不能以为治;无甲兵,虽孙、吴不能以制敌。是以 孔子倡以仁义而民从风,伯夷遁首阳而民不可化。”
文学曰 :“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廉,能杀人而不能使人仁。所贵良医者,贵其审消息而退邪气也,非贵其下针石而钻肌肤 也。所贵良吏者,贵其绝恶于未萌,使之不为,非贵其拘之囹 圄而刑杀之也。今之所谓良吏者,文察则以祸其民,强力则以 厉其下,不本法之所由生,而专己之残心,文诛假法,以陷不 辜,累无罪,以子及父,以弟及兄,一人有罪,州里惊骇,十 家奔亡,若痈疽之相泞,色淫之相连,一节动而百枝摇。诗云:
‘舍彼有罪,沦胥以铺。’痛伤无罪而累也。非患铫耨之不利,患其舍草而芸苗也。非患无准平,患其舍枉而绳直也。故亲近 为过不必诛,是锄不用也;疏远有功不必赏,是苗不养也。故 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