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

太平广记

作者:宋·李昉等编著2025-08-10 02:59

卷第四百九十八 雜錄六

李 回

收展目录
收回目录

  太和初,李回任京兆府參軍,主試,不送魏謨,謨深銜之。會昌中,回爲刑部侍郎,謨爲禦史中丞。常與次對官三數人,候對於閣門。謨曰:“某頃歲府解,蒙明公不送,何事今日同集於此?”回應聲曰:“經如今也不送。”謨爲之色變,益懷憤恚。

  後回謫刺建州,謨大拜,回有啓狀,謨悉不納。既而回怒一衙官,決杖勒停。建州衙官,能庇徭役,求隸籍者,所費不下數十萬。其人不恚於杖,止恨停廢耳,因亡命至京師,投時相訴冤,諸相皆不問。

  會亭午,憩于槐陰,顔色憔悴,旁人察其有故,私詰之,其人具述本志,於是誨之曰:…建陽相公素與中書相公有隙,子盍詣之?”言訖,見魏導騎自中書而下。其人常懷文狀,即如所誨,望塵而拜。導從問之,對曰:“建州百姓訴冤。”魏聞之,倒持塵尾,敲鞍子令止。及覽狀,所論事二十餘件。第一件,取同姓子女入宅,於是爲魏極力鍛成大獄。時李已量移鄧州刺史,行次九江,遇禦史鞫獄,卻回建陽。竟坐貶撫州司馬,終於貶所。(出《摭言》)

上一页:卷第四百九十八 雜錄六

下一页:周 複

栏目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