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

太平广记

作者:宋·李昉等编著2025-08-11 16:46

卷第一百二十一 报应二十(冤报)

王 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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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冀州刺史王瑱,性酷烈。时有敕史至州,瑱与使语,武强县尉蔺奖曰 :“日过。移就阴处。”瑱怒,令典狱扑之,项骨折而死。至明日,狱典当州门限垂脚坐,门扇无故自发,打双脚胫俱折。瑱病,见奖来,起,自以酒食求之,不许。瑱恶之,回面向梁,奖在屋梁,旬日而死 。(出《朝野佥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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