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

太平广记

作者:宋·李昉等编著2025-06-23 09:15

卷第一百一十九 报应十八(冤报)

张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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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平金乡张超,先与同县翟愿不和。愿以宋元嘉中,为方舆令,忽为人所杀。咸疑是超。超后除金乡县令,解职还家,入山伐材。翟兄子铜乌,执弓持矢,并赍酒礼,就山馈之。斟酌已毕,铜乌曰 :“明府昔害我叔,无缘同戴天日 。”即引弓射之,超乃死。铜乌其夜见超云 :“我不杀汝叔,横见残害。今已上诉,故来相报 。”引刀刺之,吐血而死 。(出《还冤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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