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

太平广记

作者:宋·李昉等编著2025-06-23 13:34

卷第一百四十 征应六(邦国咎征)

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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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元五年,洪潭二州,复有火灾。昼日,人见火精赤燩燩,所诣即火起。东晋时,王弘为吴郡太守,亦有此灾。弘挞部人,将为不慎。后坐厅事,见一物赤如信幡,飞向人家舍上,俄而火起。方知变不复由人,遭爇人家,遂免笞罚 。(出《朝野佥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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