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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微先生北征录

作者:宋·华岳2025-05-07 06:50

卷八 治安药石 器用小节

马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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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带甲马军一百人。

  ──准备带甲二十人。

  ──亻兼兵五十人。

  ──火头三十人。

  ──额外辎重三十人,近添作四十人。

  ──正旗头三人。

  ──副旗头三人。

  ──小枪一十八条。

  臣闻呈试有四门马枪,拣指有马上单枪。岳飞教荆襄之兵,稽枪射。李显忠教关西之兵,令弓手带枪,枪手带弓。马军有枪,尚矣。自近代,善马射者不善马枪,所以海队只选马一十八条、正副旗头六名,其余皆系弓箭。立为定制,不容减。盖新刺马军、新补马校不练教习,不熟弓马,两手挟弓恐不能施放,更责以马枪兼人之能,则彼安能独办?要之,队皆系老旧马军,则令各稽小枪,而不拘以十八人之数;皆新招生疏之人,则令专事弓箭,而不拘以正副旗头之额。庶强人以短,而反害其所长。是谓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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