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史
- ▪ 列传第二十四
- ▪ ▪ 脱烈海牙
- ▪ ▪ 察罕
- ▪ ▪ 曲枢
- ▪ ▪ 阿礼海牙
- ▪ ▪ 奕赫抵雅尔丁
- ▪ 列传第二十五
- ▪ ▪ 康里脱脱
- ▪ ▪ 燕铁木兒
- ▪ ▪ 伯颜
- ▪ ▪ 马札兒台
- ▪ ▪ 脱脱
- ▪ 列传第二十六
- ▪ ▪ 乃蛮台
- ▪ ▪ 朵兒只
- ▪ ▪ 阿鲁图
- ▪ ▪ 纽的该
- ▪ ▪ 朵尔直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 别兒怯不花
- ▪ ▪ 太平
- ▪ ▪ 铁木兒塔识
- ▪ ▪ 达识帖睦迩
- ▪ 列传第二十八
- ▪ ▪ 太不花
- ▪ ▪ 察罕帖木兒扩廓帖木兒
- ▪ 列传第二十九
- ▪ ▪ 答失八都鲁
- ▪ ▪ 庆童
- ▪ ▪ 也速
- ▪ ▪ 彻里帖木兒
- ▪ ▪ 纳麟
- ▪ 列传第三十
- ▪ ▪ 马祖常
- ▪ ▪ 自当
- ▪ ▪ 阿荣
- ▪ ▪ 小云石海涯
- ▪ ▪ 泰不华
- ▪ ▪ 余阙
- ▪ 列传第三十一
- ▪ ▪ 答里麻
- ▪ ▪ 月鲁帖木兒
- ▪ ▪ 卜颜铁木兒
- ▪ ▪ 星吉
- ▪ ▪ 福寿
- ▪ ▪ 道童
- ▪ 列传第三十二
- ▪ ▪ 亦怜真班
- ▪ ▪ 廉惠山海牙
- ▪ ▪ 月鲁不花
- ▪ 列传第三十三
- ▪ ▪ 杨惟中
- ▪ ▪ 耶律楚材子铸附
- ▪ ▪ 粘合重山子南合
- ▪ 本纪第一 太祖
- ▪ 本纪第二 太宗
- ▪ 本纪第三 宪宗
- ▪ 本纪第四 世祖一
- ▪ 本纪第五 世祖二
- ▪ 本纪第六 世祖三
- ▪ 本纪第七 世祖四
- ▪ 列传第三十四
- ▪ ▪ 张柔
- ▪ ▪ 史天倪
- ▪ ▪ 史天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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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严实子忠济 忠嗣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耶律留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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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郭宝玉
- ▪ ▪ 石天应
- ▪ ▪ 移剌捏兒
- ▪ ▪ 耶律秃花秃满答兒 忙古带
- ▪ ▪ 王子荣祖
- ▪ 列传第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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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赵瑨
- ▪ ▪ 石抹也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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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列传第三十八
- ▪ ▪ 田雄
- ▪ ▪ 张拔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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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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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邸顺
- ▪ ▪ 王善子庆端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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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张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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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高闹兒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张晋亨好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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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郑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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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纪第十九 成宗二
- ▪ 本纪第二十 成宗三
- ▪ 本纪第二十一 成宗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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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纪第三十 泰定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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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王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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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欧阳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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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苏天爵
- ▪ ▪ 孛术鲁鋋子远附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王都中
- ▪ ▪ 王克敬
- ▪ ▪ 任速哥
- ▪ ▪ 陈思谦
- ▪ ▪ 韩元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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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纪第三十四 文宗三
- ▪ 本纪第三十五 文宗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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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纪第三十七 宁宗
- ▪ 本纪第三十八 顺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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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纪第四十一 顺帝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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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干文传
- ▪ ▪ 韩镛
- ▪ ▪ 吕思诚
- ▪ ▪ 汪泽民
- ▪ ▪ 李稷
- ▪ ▪ 盖苗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张桢
- ▪ ▪ 归旸
- ▪ ▪ 成遵
- ▪ ▪ 曹鉴
- ▪ ▪ 张翥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乌古孙良桢
- ▪ ▪ 贾鲁
- ▪ ▪ 褾鲁曾
- ▪ ▪ 贡师泰
- ▪ ▪ 周伯琦
- ▪ ▪ 吴当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刘哈剌不花
- ▪ ▪ 董抟霄弟昂霄
- ▪ ▪ 王英
- ▪ ▪ 石抹宜孙迈里古思
- ▪ 列传第七十六 儒学一
- ▪ 列传第七十七 儒学二
- ▪ 列传第七十八 良吏一
- ▪ 本纪第四十五 顺帝八
- ▪ 本纪第四十六 顺帝九
- ▪ 本纪第四十七 顺帝十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 圭表
- ▪ ▪ 景符
- ▪ ▪ 简仪
- ▪ ▪ 仰仪
- ▪ ▪ 正方案
- ▪ ▪ 西域仪象
- ▪ ▪ 四海测验
- ▪ ▪ 日薄食晕珥及日变
- ▪ ▪ 月五星凌犯及星变上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志第三上 五行一
- ▪ 列传第七十九 良吏二
- ▪ 列传第八十 忠义一
- ▪ 列传第八十一 忠义二
- ▪ 列传第八十二 忠义三
- ▪ 列传第八十三 忠义四
- ▪ 列传第八十四 孝友一
- ▪ 列传第八十五 孝友二
- ▪ 志第三下 五行二
- ▪ ▪ 水不润下
- ▪ 志第四 历一
- ▪ ▪ 冬至刻
- ▪ 志第五 历二
- ▪ ▪ 授时历议下
- ▪ 志第六 历三
- ▪ ▪ 授时历经上
- ▪ 志第七 历四
- ▪ ▪ 授时历经下
- ▪ 志第八 历五
- ▪ ▪ 庚午元历上
- ▪ 列传第八十六 隐逸
- ▪ 志第九 历六
- ▪ ▪ 庚午元历下
- ▪ 志第十 地理一
- ▪ 志第十一 地理二
- ▪ 志第十二 地理三
- ▪ ▪ 陕西诸道行御史台
- ▪ 志第十三 地理四
- ▪ 志第十四 地理五
- ▪ 志第十五 地理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列女一
- ▪ 列传第八十八 列女二
- ▪ 列传第八十九 释老
- ▪ 列传第九十 方技(工艺附)
- ▪ ▪ 工艺
- ▪ 列传第九十一 宦者
- ▪ 列传第九十二 奸臣
- ▪ 列传第九十三 叛臣
- ▪ 志第十六 河渠一
- ▪ 志第十七上 河渠二
- ▪ ▪ 黄河
- ▪ 志第十七下 河渠三
- ▪ ▪ 黄河
- ▪ 志第十八 礼乐一
- ▪ 志第十九 礼乐二
- ▪ ▪ 制乐始末
- ▪ 志第二十 礼乐三
- ▪ ▪ 郊祀乐章
- ▪ 志第二十一 礼乐四
- ▪ ▪ 郊祀乐舞
- ▪ 列传第九十四 逆臣
- ▪ 志第二十二 礼乐五
- ▪ ▪ 乐服
- ▪ 志第二十三 祭祀一
- ▪ 志第二十四 祭祀二
- ▪ ▪ 郊祀下
- ▪ 志第二十五 祭祀三
- ▪ ▪ 宗庙上
- ▪ 志第二十六 祭祀四
- ▪ ▪ 宗庙下
- ▪ 志第二十七 祭祀五
- ▪ ▪ 太社太稷
- ▪ 志第二十七下 祭祀六
- ▪ ▪ 至正亲祀南郊
- ▪ 志第二十八 舆服一
- ▪ 志第二十九 舆服二
- ▪ ▪ 仪仗
- ▪ 志第三十 舆服三
- ▪ ▪ 仪卫
- ▪ 志第三十一 选举一
- ▪ 志第三十二 选举二
- ▪ ▪ 铨法上
- ▪ 志第三十三 选举三
- ▪ ▪ 铨法中
- ▪ 志第三十四 选举四
- ▪ ▪ 考课
- ▪ 志第三十五 百官一
- ▪ 志第三十六 百官二
- ▪ 志第三十七 百官三
- ▪ 志第三十八 百官四
- ▪ 志第三十九 百官五
- ▪ 志第四十 百官六
- ▪ 志第四十一上 百官七
- ▪ 志第四十一下 百官八
- ▪ ▪ 科目
- ▪ 志第四十二 食货一
- ▪ 志第四十三 食货二
- ▪ ▪ 岁课
- ▪ ▪ 盐法
- ▪ ▪ 茶法
- ▪ ▪ 酒醋课
- ▪ ▪ 商税
- ▪ ▪ 市舶
- ▪ 志第四十四 食货三
- ▪ ▪ 岁赐
- ▪ 志第四十五上 食货四
- ▪ ▪ 俸秩
- ▪ 志第四十五下 食货五
- ▪ ▪ 海运
- ▪ 志第四十六 兵一
- ▪ 志第四十七 兵二
- ▪ ▪ 宿卫
- ▪ 志第四十八 兵三
- ▪ ▪ 马政
- ▪ ▪ 屯田
- ▪ 志第四十九 兵四
- ▪ ▪ 站赤
- ▪ ▪ 弓手
- ▪ 志第五十 刑法一
- ▪ ▪ 五刑
- ▪ 志第五十一 刑法二
- ▪ ▪ 职制下
- ▪ 志第五十二 刑法三
- ▪ ▪ 食货
- ▪ 志第五十三 刑法四
- ▪ ▪ 诈伪
- ▪ ▪ 诉讼
- ▪ ▪ 斗殴
- ▪ ▪ 平反
- ▪ ▪ 杀伤
- ▪ ▪ 禁令
- ▪ ▪ 杂犯
- ▪ ▪ 捕亡
- ▪ ▪ 恤刑
- ▪ 表第一 后妃表
- ▪ 表第二 宗室世系表
- ▪ 表第三 诸王表
- ▪ 表第四 诸公主表
- ▪ 表第五上 三公表
- ▪ 表第五下 三公表二
- ▪ 表第六上 宰相年表
- ▪ 表第六下 宰相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睿宗
- ▪ ▪ 裕宗
- ▪ ▪ 显宗
- ▪ ▪ 顺宗
- ▪ 列传第三 后妃二
- ▪ 列传第四
- ▪ ▪ 秃剌
- ▪ ▪ 牙忽都
- ▪ ▪ 别里古台
- ▪ ▪ 术赤
- ▪ ▪ 宽彻普化
- ▪ ▪ 帖木兒不花
- ▪ 列传第五
- ▪ ▪ 阿剌兀思剔吉忽里
- ▪ ▪ 孛秃
- ▪ ▪ 特薛禅
- ▪ 列传第六
- ▪ ▪ 木华黎
- ▪ ▪ 博尔术
- ▪ ▪ 博尔忽
- ▪ 列传第七
- ▪ ▪ 术赤台
- ▪ ▪ 镇海
- ▪ ▪ 察罕亦力撒合 立智理威
- ▪ ▪ 札八兒火者
- ▪ ▪ 肖乃台
- ▪ ▪ 吾也而
- ▪ ▪ 曷思麦里
- ▪ 列传第八
- ▪ ▪ 速不台
- ▪ ▪ 按竺迩
- ▪ ▪ 畏答兒
- ▪ ▪ 博罗欢伯都
- ▪ ▪ 抄思
- ▪ 列传第九
- ▪ ▪ 巴而术阿而忒的斤
- ▪ ▪ 唵木海
- ▪ ▪ 铁迈赤虎都铁木禄
- ▪ ▪ 按扎兒
- ▪ ▪ 雪不台
- ▪ ▪ 昔里钤部
- ▪ ▪ 槊直腯鲁华
- ▪ ▪ 昔兒吉思
- ▪ ▪ 哈散纳
- ▪ 列传第十
- ▪ ▪ 阿剌瓦而思
- ▪ ▪ 抄兒
- ▪ ▪ 也蒲甘卜
- ▪ ▪ 直脱兒
- ▪ ▪ 月里麻思
- ▪ ▪ 捏古剌
- ▪ ▪ 阿兒思兰
- ▪ ▪ 哈八兒秃
- ▪ ▪ 艾貌
- ▪ ▪ 召烈台抄兀兒
- ▪ ▪ 拜延八都鲁
- ▪ ▪ 阿术鲁
- ▪ ▪ 绍古兒
- ▪ ▪ 布智兒
- ▪ ▪ 赵阿哥潘
- ▪ ▪ 纯只海
- ▪ ▪ 苫彻拔都兒
- ▪ ▪ 怯怯里
- ▪ ▪ 塔不已兒
- ▪ 列传第十一
- ▪ ▪ 李桢
- ▪ ▪ 孟速思
- ▪ ▪ 塔本
- ▪ ▪ 哈剌亦哈赤北鲁
- ▪ ▪ 塔塔统阿
- ▪ ▪ 岳璘帖穆尔
- ▪ ▪ 速哥
- ▪ ▪ 忙哥撒兒
- ▪ 列传第十二
- ▪ ▪ 赛典赤赡思丁子纳速剌丁 忽辛附
- ▪ ▪ 布鲁海牙
- ▪ ▪ 高智耀子睿附
- ▪ ▪ 铁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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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列传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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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相威
- ▪ ▪ 阿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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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土土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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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纽璘也速答兒附
- ▪ ▪ 阿剌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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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唆都百家奴
- ▪ ▪ 李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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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列传第十八
- ▪ ▪ 速哥
- ▪ ▪ 囊加歹
- ▪ ▪ 忙兀台
- ▪ ▪ 奥鲁赤
- ▪ ▪ 完者都
- ▪ ▪ 伯帖木兒
- ▪ ▪ 怀都
- ▪ ▪ 拜降
- ▪ ▪ 亦黑迷失
- ▪ 列传第十九
- ▪ ▪ 杭忽思
- ▪ ▪ 步鲁合答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九十五 外夷一
- ▪ ▪ 高丽
- ▪ ▪ 耽罗
- ▪ ▪ 日本
- ▪ 列传第九十六 外夷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九十七 外夷三
- ▪ ▪ 暹
- ▪ ▪ 爪哇
- ▪ ▪ 琉求
- ▪ ▪ 三屿
- ▪ ▪ 缅
- ▪ ▪ 占城
- ▪ 附录
- ▪ ▪ 进元史表
- ▪ ▪ 纂修元史凡例
刘宣,字伯宣,其先潞人也。因出戍,留居忻,金末避地于陕,后徙太原。宣沉毅清介,居家孝友,自幼喜读书,有经世之志。宣抚张德辉至河东,见而器重之,还朝,荐为中书省掾。宣暇则往从国子祭酒许衡讲明理学。初命为河北河南道巡行劝农副使。至元十二年,入为中书户部郎中,改行省郎中。从丞相伯颜、平章阿术统军平江南,赞画居多。伯颜尝命宣诣阙上捷书,世祖召见,亲问以南征事,应对称旨,赐器服宠嘉之。江南平,命宣沙汰江淮冗官,其所存革,悉合公论。除知松江府,未几同知浙西宣慰司事。在官五年,威惠并著。升江淮行省参议,擢江西湖东道提刑按察使。
二十三年,入为礼部尚书,遂迁吏部。时将伐交趾,宣上言曰:“连年日本之役,百姓愁戚,官府扰攘,今春停罢,江浙军民欢声如雷。安南小邦,臣事有年,岁贡未尝愆期,边帅生事兴兵,彼因避窜海岛,使大举无功,将士伤残。今又下令再征,闻者莫不恐惧。自古兴兵,必须天时,中原平土,犹避盛夏,交广炎瘴之地,毒气害人,甚于兵刃。今以七月,会诸道兵于静江,比至安南,病死必众,缓急遇敌,何以应之?又交趾无粮,水路难通,无车马牛畜驮载,不免陆运。一夫担米五斗,往还自食外,官得其半;若十万石,用四十万人,止可供一二月。军粮搬载,船料军须,通用五六十万众。广西、湖南调度频数,民多离散,户令供役,亦不能办。况湖广密迩,溪洞寇盗常多,万一奸人伺隙,大兵一出,乘虚生变,虽有留后,人马疲弱衰老,卒难应变。何不与彼中军官深知事体者,论量万全方略,不然,将复蹈前辙矣。”及再征日本,宣又上言,其略曰:“近议复置征东行省,再兴日本之师,此役不息,安危系焉。唆都建伐占城,海牙言平交趾,三数年间,湖广、江西供给船只、军须粮运,官民大扰,广东群盗并起,军兵远涉江海瘴毒之地,死伤过半,即日连兵未解。且交趾与我接境,蕞尔小邦,遣亲王提兵深入,未见报功,唆都为贼所杀,自遗羞辱。况日本海洋万里,疆土阔远,非二国可比。今次出师,动众履险,纵不遇风,可到彼岸,倭国地广,徒众猥多,彼兵四集,我师无援,万一不利,欲发救兵,其能飞渡耶?隋伐高丽,三次大举,数见败北,丧师百万。唐太宗以英武自负,亲征高丽,虽取数城而还,徒增追悔。且高丽平壤诸城,皆居陆地,去中原不远,以二国之众加之,尚不能克,况日本僻在海隅,与中国相悬万里哉!”帝嘉纳其言。
二十三年十二月,中书传旨,议更钞用钱,宣献议曰:“原交钞所起,汉、唐以来,皆未尝有。宋绍兴初,军饷不继,造此以诱商旅,为沿边粜买之计,比铜钱易于赍擎,民甚便之。稍有滞碍,即用见钱,尚存古人子母相权之意。日增月益,其法浸弊,欲求目前速效,未见良策。新钞必欲创造,用权旧钞,只是改换名目,无金银作本称提,军国支用,不复抑损,三数年后亦如元宝矣。宋、金之弊,足为殷鉴。铸造铜钱,又当详究。秦、汉、隋、唐、金、宋利病,著在史策,不待缕陈。国朝废钱已久,一旦行之,功费不赀,非为远计。大抵利民权物,其要自不妄用始,若欲济丘壑之用,非惟铸造不敷,抑亦不久自弊矣。”属桑哥谋立尚书省,以专国柄,钱议遂罢。
二十五年,由集贤学士除行台御史中丞。时江浙行省丞相忙古台悍戾纵恣,常虑台臣纠言其罪,而尤忌宣。一日,御史大夫与中丞出建康城,点视军船,群御史从。有以军船载苇者,御史张谅诘之,知为行省官所使,诣扬州覆实。忙古台盛怒,即图报复。时大夫之父,官于属郡,随被按劾。遣其党造建康,伺台中违失,台官皆竦惧,阴往恳求自解,惟宣屹然不动。忙古台怨宣愈甚,罗织宣之子,系扬州狱。又令建康酒务、淘金等官及录事司官以罪免者,诬告行台沮坏钱粮,以闻于朝,必欲置宣死地。朝廷为遣官二员,置狱于行省,鞫问其事。宣及御史六人俱就逮。既登舟,行省以军船列兵卫驱迫之,至则分异各处,不使往来。九月朔,宣自刭于舟中。
始宣将行时,书后事缄付从子自诚,令勿启视。宣死,视其书,辞云:“触怒大臣,诬构成罪,岂能与经断小人交口辩讼,屈膝为容于怨家之前。身为台臣,义不受辱,当自引决,但不获以身殉国为恨耳。呜呼!天乎!实鉴此心。”且别有公文言忙古台罪状,后得其稿,涂注勾抹,辞句难辨。前治书侍御史霍肃为叙次其文,读者悲愤。
宣既引决,行省白于朝,以为宣知罪重自杀。前后构成其事者,郎中张斯立也。然宣忠义节操,为世所重,闻者莫不嗟悼。延祐四年,从子自持上宣行实,御史台以闻,制赠资善大夫、御史中丞、上护军,追封彭城郡公,谥忠宪。
陈祐,一名天祐,字庆甫,赵州宁晋人,世业农。祖忠,博究经史,乡党皆尊而师之,既殁,门人谥曰茂行先生。祐少好学,家贫,母张氏尝剪发易书使读之,长遂博通经史。时诸王得自辟官属,岁癸丑,穆王府署祐为其府尚书,赐其父母银十铤、锦衣一袭。王既分土于陕、洛,表祐为河南府总管。下车之日,首礼金季名士李国维、杨杲、李微、薛玄,咨访治道,商议古今,奏免征西军数百家及椒竹诸税、粮料等钱,又上便民二十余事,朝廷皆从之。世祖即位,分陕、洛为河南西路。中统元年,真除祐为总管。时州县官以未给俸,多贪暴,祐独以清慎见称,在官八年,如始至之日。至元二年,调官法行,改南京路治中。适东方大蝗,徐、邳尤甚,责捕至急。祐部民丁数万人至其地,谓左右曰:“捕蝗虑其伤稼也,今蝗虽盛,而谷已熟,不如令早刈之,庶力小而有得。”或以事涉专擅,不可,祐曰:“救民获罪,亦所甘心。”即谕之使散去,两州之民皆赖焉。三年,朝廷以祐降官无名,乃赐虎符,授嘉议大夫、卫辉路总管。卫当四方之冲,号为难治,祐申明法令,创立孔子庙,修比干墓,且请于朝著于祀典。及去官,民为立碑颂德。尝上书世祖,言树太平之本有三:一曰太子国本,建立宜早;二曰中书政本,责成宜专;三曰人材治本,选举宜审。事虽未能尽行,时论称之。
六年,置提刑按察司,首以祐为山东东西道提刑按察使。时中书、尚书二省并立,世祖厌其烦,欲合为一,集大臣杂议之,祐还朝,特命预其议。阿合马为尚书平章政事,欲奏升中书右丞相安童为太师,因罢中书省,惧祐有异议,许进祐为尚书参知政事以啖之。及入议,祐极言中书政本,祖宗所立,不可罢;三公古官,今徒存其虚位,未须设。事遂罢。阿合马怒其忤己,除祐佥中兴等路行尚书省事。西凉隶永昌王府,其达鲁花赤及总管为人诬构,家各百余口,王欲悉致之法,祐力辨其冤。王怒甚,祐执议弥固,王亦寻悟,二人皆获免,持祐泣曰:“公再生父母也。”
朝廷大举伐宋,遣祐签军,山东民多逃匿,闻祐来,皆曰:“陈按察来,必无私。”遂皆出,应期而办。十三年,授南京总管,兼开封府尹。吏多震慑失措,祐因谓曰:“何必若是!前为盗跖,今为颜子,吾以颜子待之;前为颜子,今为盗跖,吾以盗跖待之。”由是吏知修饬,不敢弄法。许、蔡间有巨盗,聚众劫掠,祐捕之急,逃入宋境;宋亡,随制置夏贵过汴,祐斥下马,挝杀之于市,民间帖然。十四年,迁浙东道宣慰使。时江南初附,军士俘虏温、台民男女数千口,祐悉夺还之。未几,行省榷民商酒税,祐请曰:“兵火之余,伤残之民,宜从宽恤。”不报。遣祐检覆庆元、台州民田。及还至新昌,值玉山乡盗,仓猝不及为备,遂遇害,年五十六。诏赠推忠秉义全节功臣、江浙等处行中书省左丞,追封河南郡公,谥忠定。父老请留葬会稽,不得,乃立祠祀之。祐能诗文,有《节齐集》。
子夔,芍陂屯田万户,初在扬州,闻祐遇盗死,泣请于行省,愿复父雠,擒其贼魁,戮于绍兴市。皋,昌国州知州。奭,侍仪司通事舍人。孙思鲁,袭芍陂屯田万户。思谦,湖广行省参知政事。弟天祥。
天祥字吉甫,因兄祐仕河南,自宁晋徙家洛阳。天祥少隶军籍,善骑射。中统三年,李璮叛据济南,结宋为外援,河北河南宣慰司承制以天祥为千户,屯三汊口,防遏宋兵。事平罢归,居偃师南山,有田百余亩,躬耕读书,从之游者甚众。其居近缑氏山,因号曰缑山先生。初,天祥未知学,祐未之奇也,别去数岁,献所为诗于祐,祐疑假手它人,及与语,出入经史,谈辨该博,乃大称异。
至元十一年,起家从仕郎、郢复州等处招讨司经历,从国兵渡江,因论军中事,深为行省参正贾居贞所器重。十三年,兴国军以籍兵器致乱,行省命天祥权知本军事。天祥领军士才十人,入其境,去城近百里,止二日乃至城中,父老来谒,天祥谕之曰:“捍卫乡井,诚不可无兵,任事者籍之过当,故致乱尔。今令汝辈权置兵仗以自卫,何如?”民皆称便。乃条陈其事于行省曰:“镇遏奸邪,当实根本,若内无备御之资,则外生窥觎之衅,此理势必然者也。推此军变乱之故,正由当时处置失宜,疏于外而急于内。凡在军中者,寸铁尺杖不得在手,遂使奸人得以窃发,公私同被其害。今军中再经残破,单弱至此,若犹相防而不相保信,岂惟外寇可忧,第恐舟中之人皆敌国矣。莫若布推赤心于人,使戮力同心,与均祸福,人则我之人,兵则我之兵,靖乱止奸,无施不可。惟冀少加优容,然后责其必成之效。”行省许以从便处置。天祥凡所设施,皆合众望,由是流移复业,以至邻郡之民来归者相继,伐茅斩木,结屋以居。天祥命以十家为甲,十甲有长,弛兵禁以从民便。人心既安,军势稍振,用土兵收李必聪山寨,不戮一人。他寨闻之,各自散去,境内悉平。时州县官吏未有俸禄,天祥从便规措而月给之,以止其贪,民用弗扰。邻邑分宁为变,谍者时至,吏请捕之,天祥曰:“彼以官吏贪暴故叛,今我一军三县,官无侵渔,民乐其业,使之归告其党,则谍者反为我用矣。”遂一无所问。及败,逃入兴国境者数千人,天祥命验口给粮,仍戒土人勿侵陵。事定,皆得保全而归,莫不服其威信。
居岁余,诏改本军为路,有代天祥为总管者,务变更旧政,治隐匿兵者甚急,天祥去未久而兴国复变,邻郡寿昌府及大江南北诸城邑,多乘势杀守将以应之。时方改行省为宣慰司,参政忽都帖木兒、贾居贞,万户郑鼎臣为宣慰使。鼎臣帅兵讨之,至樊口,兵败死。黄州遂声言攻阳罗堡,鄂州大震。时忽都帖木兒恇怯不敢出兵,天祥言于居贞曰:“阳罗堡依山为垒,素有严备,彼若来攻,我之利也。且南人浮躁,轻进易退,官军凭高据险,而区区乌合之众,与之相敌,不二三日,死伤必多,遁逃者十八九,我出精兵以击之,惟疾走者乃始得脱。乘此一胜,则大势已定。然后取黄州、寿昌,如摧枯拉朽耳。”居贞深然之,而忽都帖木兒意犹未决。闻至阳罗堡,居贞力趣之,乃引兵宿于青山,明日,大败其众,皆如天祥所料。
初,行省闻变,尽执鄂州城中南人将杀之,以防内应,居贞救之不能得,天祥曰:“是州之人,与彼势本不相接,欲杀之者,利其财耳。”力止之,至是被执者皆纵去。复遣天祥权知寿昌府事,授兵二百余人。为乱者闻官军至,皆弃城依险而自保。天祥以众寡不敌,非可以力服,乃遣谕其徒使各归田里,惟生擒其长毛遇顺、周监斩于鄂州市。得金二百两,询知为鄂州贾人之物,召而还之。其党王宗一等十三人继亦就擒,以冬至日放令还家,约三日来归狱,皆如期而至,白宣慰司尽纵之,由是无复叛者,百姓为立生祠。
二十一年三月,拜监察御史。会右丞卢世荣以掊克聚敛骤升执政,权倾一时。御史中丞崔彧言之,帝怒,欲致之法,世荣势焰益张。左司郎中周ρ因议事微有可否,世荣诬以沮法,奏令杖一百,然后斩之,于是臣僚震慑,无敢言者。二十二年四月,天祥上疏,极言世荣奸恶,其略曰:
卢世荣素无文艺,亦无武功,惟以商贩所获之赀,趋附权臣,营求入仕,舆赃辇贿,输送权门,所献不充,又别立欠少文券银一千锭,由白身擢江西榷茶转运使。于其任,专务贪饕,所犯赃私,动以万计。其隐秘者固难悉举,惟发露者乃可明言,凡其掊取于人及所盗官物,略计:钞以锭计者二万五千一百一十九,金以锭计者二十五,银以锭计者一百六十八,茶以引计者一万二千四百五十有八,马以匹计者十五,玉器七事,其余繁杂物件称是。已经追纳及未纳见追者,人所共知。今竟不悔前非,狂悖愈甚,以苛刻为自安之策,以诛求为干进之门,既怀无餍之心,广畜攘掊之计,而又身当要路,手握重权,虽位在丞相之下,朝省大政,实得专之。是犹以盗跖而掌阿衡之任,不止流殃于当代,亦恐取笑于将来。朝廷信其虚诳之说,俾居相位,名为试验,实授正权。校其所能,败阙如此;考其所行,毫发无称。此皆既往之真迹,可谓已试之明验。若谓必须再试,止可叙以他官,宰相之权,岂宜轻授。夫宰天下,譬犹制锦。初欲验其能否,先当试以布帛,如无能效,所损或轻。今捐相位以试验贤愚,犹舍美锦以校量工拙,脱致隳坏,悔将何追!
国家之与百姓,上下如同一身,民乃国之血气,国乃民之肤体。血气充实则肤体康强,血气损伤则肤体羸病。未有耗其血气能使肤体丰荣者。是故民富则国富,民贫则国贫,民安则国安,民困则国困,其理然也。昔鲁哀公欲重敛于民,问于有若,对曰:“百姓足,君敦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以此推之,民必须赋轻而后足,国必待民足而后丰。《书》曰:“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历考前代,因百姓富安以致乱,百姓困穷以致治,自有天地以来,未之闻也。夫财者,土地所生,民力所集,天地之间岁有常数,惟其取之有节,故其用之不乏。今世荣欲以一岁之期,将致十年之积;危万民之命,易一世之荣;广邀增羡之功,不恤颠连之患;期锱铢之诛取,诱上下以交征。视民如雠,为国敛怨。果欲不为国家之远虑,惟取速效于目前,肆意诛求,何所不得。然其生财之本既已不存,敛财之方复何所赖?将见民间由此凋耗,天下由此空虚,安危利害之机,殆有不可胜言者。
计其任事以来,百有余日,验其事迹,备有显明。今取其所行与所言而已不相副者,略举数端:始言能令钞法如旧,钞今愈虚;始言能令百物自贱,物今愈贵;始言课程增添三百万锭,不取于民而办,今却迫胁诸路官司增数包认;始言能令民快乐,凡今所为,无非败法扰民者。若不早有更张,须其自败,正犹蠹虽除去,木病亦深,始嫌曲突徙薪,终见焦头烂额,事至于此,救将何及?臣亦知阿附权要则荣宠可期,违忤重臣则祸患难测,缄默自固,亦岂不能!正以事在国家,关系不浅,忧深虑切,不得无言。
世祖闻其语,遣使召天祥与世荣,俱至上都面质之。既至,即日有内官传旨,缚世荣于宫门外。明日入对,天祥于帝前再举其所言与未及尽言者,帝皆称善,世荣遂伏诛。五月,朝廷录天祥从军渡江及平兴国、寿昌之功,进秩五品,擢吏部郎中。二十三年四月,除治书侍御史。六月,命理算湖北湖南行省钱粮。天祥至鄂州,即上疏劾平章岳束木凶暴不法。时桑哥窃国柄,与岳束木姻党,为其爪牙羽翼,诬天祥以罪,欲致之死,系狱几四百日。二十五年春正月,遇赦得释。二十八年,擢行台侍御史。未几,以疾辞归。三十年,授燕南河北道廉访使。
元贞元年,改山东西道廉访使。时盗贼群起,山东居多,诏求弭盗方略。天祥上奏曰:“古者盗贼之起,各有所因,除岁凶饥馑,诿之天时,宜且勿论。他如军旅不息,工役荐兴,聚敛无厌,刑法紊乱之类,此皆群盗所起之因。中间保护存恤长养之者,赦令是也。赦者,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一岁再赦,善人喑哑,前人言之备矣。彼强梁之徒,各执兵杖,杀人取货,不顾其生,有司尽力以擒之,朝廷加恩以释之。旦脱缧囚,暮即行劫,又复督勒有司,结限追捕。贼皆经惯,习以为常,既不感恩,又不畏法,凶残悖逆,性已顽定。诚非善化能移,惟以严刑可制。”所拟事条,皆切于时用。于是严督有司,捕得盗贼甚众,皆杖杀之。其亡入他境者,揣知所向,选捕盗官及弓兵,密授方略,示以赏罚,使追捕之,南至汉、江,二千余里,悉皆就擒,无得免者。由是东方群盗屏息。平阴县女子刘金莲,假妖术以惑众,所至官为建立神堂,愚民皆奔走奉事之,天祥谓同僚曰:“此妇以神怪惑众,声势如此,若复有狡狯之人辅翼之,仿汉张角、晋孙恩之为,必成大害。”遂命捕系而杖于市,自此神圣屏息。天祥言山东宣慰司官冗宜罢,因劾奏其使贪暴不法,事格不行,遂以任满辞去。
大德三年六月,迁河北河南廉访使,以疾不起。人有冤抑,往往就天祥家求直,天祥以不在其位,却去之。六年,升江南行台御史中丞,上章论征西南夷事,曰:
兵有不得已而不已者,亦有得已而不已者。惟能得已则已,可使兵力永强,以备不得已而不已之用,是之谓善用兵者也。去岁,行省右丞刘深远征八百媳妇国,此乃得已而不已之兵也。彼荒裔小邦,远在云南之西南又数千里,其地为僻陋无用之地,人皆顽愚无知。取之不足以为利,不取不足以为害。深欺上罔下,帅兵伐之,经过八番,纵横自恣,恃其威力,虐害居民,中途变生,所在皆叛。深既不能制乱,反为乱众所制,军中乏粮,人自相食,计穷势蹙,仓黄退走,土兵随击,以致大败。深弃众奔逃,仅以身免,丧兵十八九,弃地千余里。朝廷再发陕西、河南、江西、湖广四省诸军,使刘二霸都总督,以图收复叛地。湖北、湖南大起丁夫,运送军粮,至播州交纳,其正夫与担负自己粮食者,通计二十余万。正当农时,兴此大役,驱愁苦之人,往回数千里中,何事不有!或所负之米尽到,固为幸矣。然数万之军,止仰今次一运之米,自此以后,又当如何?”
比问西征败卒及其将校,颇知西南远夷之地,重山复岭,陡涧深林,竹木丛茂,皆有长刺。军行径路在于其间,窄处仅容一人一骑,上如登天,下如入井,贼若乘险邀击,我军虽众,亦难施为也。又其毒雾烟瘴之气,皆能伤人,群蛮既知大军将至,若皆清野远遁,阻其要害,以老我师,或进不得前,旁无所掠,士卒饥馁,疫病死亡,将有不战自困之势,不可不为深虑也。且自征伐倭国、占城、交趾、爪哇、缅国以来,近三十年,未尝见有尺土一民内属之益,计其所费钱财,死损军数,可胜言哉!去岁西征,及今此举,亦复何异。前鉴不远,非难见也。军劳民扰,未见休期,只深一人,是其祸本。又闻八番罗国之人,向为征西之军扰害,捐弃生业,相继逃叛,怨深入于骨髓,皆欲得其肉而分食之。人心皆恶,天意亦憎,惟须上承天意,下顺人心,早正深之罪,续下明诏,示彼一方以圣朝数十年抚养之恩,仍谕今再无远征之役。以此招之,自有相续归顺之日,使其官民上下,皆知未须远劳王师,与区区小丑争一旦之胜负也。昔大舜退师而苗氏格,充国缓战而羌众安,事载经传,为万世法。
为今之计,宜且驻兵近境,使其水路远近得通,或用盐引茶引,或用实钞,多增米价,和市军粮。但法令严明,官不失信,可使米船蔽江而上,军自足食,民亦不扰,内安根本,外固边陲。以我之镇静,御彼之猖狂,布恩以柔其心,畜威以制其力,期之以久,渐次服之。此王者之师,万全之利也。若谓业已如此,欲罢不能,亦当虑其关系之大,审详成败,算定而行。彼溪洞诸蛮,各有种类,今之相聚者,皆乌合之徒,必无久能同心敌我之理。但急之则相救,缓之则相疑,以计使之互相雠怨,待彼有可乘之隙,我有可动之时,徐命诸军数道俱进。服从者恩之以仁,拒敌者威之以武,恩威相济,功乃易成。若舍恩任威,以蹈深之覆辙,恐他日之患,有甚于今日也。
不报,遂谢病去。七年,召拜集贤大学士,商议中书省事。八月,地震,河东尤甚,诏问弭灾之道。天祥上章,极言阴阳不和,天地不位,皆人事失宜所致。执政者以其言切直,抑不以闻。
天祥自被召还京,至是且一岁,未尝得见言事,输忠无地,常郁郁不自释,又不欲苟糜禀禄,八年正月,移疾谢去。至通州,中书遣使追留,不还。帝闻之,赐钞五千贯,仍命给传,专官护送至其家。天祥望阙拜谢,辞所赐钞而行。九年五月,拜中书右丞,议枢密院事,提调诸卫屯田,使者五致诏,以年老不能辞。十一年,仁宗在怀州,遣使赐币帛、上尊酒。至大四年,仁宗即位,复遣使召之,辞以老疾不起。延祐三年四月,卒于家,年八十。累赠推忠正义全德佐理功臣、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追封赵国公,谥文忠。
何荣祖,字继先,其先太原人。父瑛,金贞祐间试文法入优等,补吏,后授明威将军,守巨鹿尹,权军器监主事。金亡,徙家广平。荣祖状貌魁伟,额有赤文如双树,背负隆起。有相者谓曰:“子位极人臣,且寿相也。”何氏世业吏,荣祖尤所通习,遂以吏累迁中书省掾,擢御史台都事。始折节读书,日记数千言。阿合马方用事,置总库于其家,以收四方之利,号曰和市。监察御史范方等斥其非,论甚力。阿合马知荣祖主其谋,奏为左右司都事以隶己。未几,御史台除治书侍御史,升侍御史,又出为山东按察使,而阿合马莫逞其志矣。
有帖木剌思者,以贪墨为佥事李唐卿所劾。帖木剌思计无所出,适济南有上变告者,唐卿察其妄,取讼牒焚之。帖木剌思乃摭取为辞,告唐卿纵反者,逮系数十人。狱久不决,诏荣祖与左丞郝祯、参政耿仁杰鞫之。荣祖得其情,欲抵告者罪。祯、仁杰议以失口乱言之罪坐之,荣祖不可。俄迁河南按察使,二执政竟以失口乱言杖其人,而株连者俱得释,唐卿之诬遂白。平凉府言有南人二十余辈叛归江南,安西行省欲上闻,会荣祖来为参政,止之曰:“何必上闻朝廷,此辈去者皆人奴耳,今闻江南平,遁往求其家,移文召捕之可也。”已而逃者俱获,果人奴也,治以本罪而付其主。其于事明决多类此。除云南行省参知政事,以母老辞。又拜御史中丞,复出为山东东西道按察使。
时宣慰使乐实、姚演开胶州海道,有制禁戢诸人沮挠,粮舶遇暴风多漂覆。乐实弗信,督诸漕卒偿之,搒掠惨毒,自杀者相继。按察官惧违制,莫敢言。荣祖曰:“第言之,若朝廷见谴,吾自当之。”即草辞以奏,诏免其征。召入为尚书参知政事。时桑哥专政,亟于理算钱谷,人受其害。荣祖请罢之,帝不从,屡恳请不已,乃稍缓之。而畿内民苦尤甚,荣祖每以为辞。同僚曰:“上既为免诸路,惟未及在京,可少止勿言也。”荣祖执愈坚,至于忤旨不少屈,竟不署其牍。未逾月,而害民之弊皆闻,帝乃思荣祖言,召问所宜。荣祖请于岁终立局考校,人以为便,立为常式,诏赐以钞万一千贯。荣祖条中外有官规程,欲矫时敝,桑哥抑不为通。荣祖既与之异议,乃以病告,特授集贤大学士。未几,起为尚书右丞。桑哥败,改中书右丞。奏行所定《至元新格》,请改提刑按察司为肃政廉访司,而立监治之法。又上言:“国家用度不可不足,天下百姓不可不安。今理财者弗顾民力之困,言治者弗图国计之大。且当用之人恆多,而得用之人恆少。要之,省部实为根本,必择材而用之。按察司虽监临一道,其职在于除蠹弊、安斯民,苟有弗至,则省台又当遣官体察之,庶有所益。”帝深然之。屡以老疾乞解机务,诏免署事,惟预议中书而食其禄。寻拜昭文馆大学士,预中书省事,又加平章政事。以水旱请罢,不允。
先是,荣祖奉旨定《大德律令》,书成已久,至是乃得请于上,诏元老大臣聚听之。未及颁行,适子秘书少监惠没,遂归广平,卒,年七十九。赠光禄大夫、大司徒、柱国,追封赵国公,谥文宪。
荣祖身至大官,而僦第以居,饮器用青瓷杯。中宫闻之,赐以上尊,及金五十两、银五百两、钞二万五千贯,俾置器买宅,以旌其廉。所著书,有《大畜》十集,又有《学易记》、《载道集》、《观物外篇》等书。
陈思济,字济民,柘城人也。幼读书,即晓大义,以才器见称于时辈间。世祖在潜邸,闻其名,召之以备顾问;既即位,始建省部,俾掌敷奏。世祖以京兆为国重镇,命廉希宪等行中书省于陕西。思济实与偕行,多所赞画。中统三年,诏诛王文统,召廉希宪入中书,思济还,仍掌敷奏。事无巨细,悉就准绳,姚枢、许衡皆器重之。会阿合马入省,耻其位在希宪左,每欲肆意而行,希宪守正不从。及希宪去位,省臣晨集,掾属皆惮阿合马,莫敢前。思济独先以文牍进,阿合马辄于希宪位署押,思济遽掩以手曰:“此非君相署位也。”阿合马怒目视之,众为之惧,思济神色自若。除右司都事,从希宪行省山东,未几召还。至元五年,分命中书省总百揆,御史台正百官,一时黜陟登庸,宪章程式,多出其手。迁承务郎、同知高唐州事,以绩最闻,拜监察御史。时阿合马立尚书省,权在中书右。思济与魏初等劾其不法,帝命近臣正之。御史各以次对,思济独厉声曰:“御史言官也,非为辨讼设!”拂袖而出。授奉训大夫、知沁州,为政简要,不务苛察。迁中顺大夫、同知绍兴路总管府事,承檄谳狱。桐庐有囚羸瘠将死,纵遣还家,候期来决,囚拜请曰:“闻公名久矣,若不早决,恐终不可保。”为阅其案而释之。转同知两浙都转运司事,胥吏侵渔,民困于赋役,悉蠲除之。调陕西汉中道提刑按察副使,丁母忧去官。二十三年,加少中大夫、同知浙东道宣慰司事。时浙西大水,民饥,浙东仓廪殷实,即转输以赈之,全活者众,檄上中书,奏允之。浙东复旱,祷于名山,雨大澍,民赖以苏。两淮盐课不敷,授嘉议大夫、两淮都转运使,奸弊尽革,商贾通行,岁课以足。擢岭北湖南道肃政廉访使,改池州路总管。江浙行省平章也速答兒威势赫然,摘淘金户三千,括民间田亩,檄下,力上章以止之。累迁通议大夫、佥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事。大德五年冬,以疾卒,年七十。赠正议大夫、吏部尚书、上轻车都尉,追封颍川郡侯,谥文肃。
子诚袭,廕入官,拜监察御史、朝列大夫、佥广西道肃政廉访司事。
秦长卿,洛阳人也。姿貌魁特,性倜傥,有大志。世祖在京兆潜籓,已闻其名,既即位,务收揽时才,以布衣征至京师。长卿尚风节,好论事,与刘宣同在宿卫,以气岸相高。是时尚书省立,阿合马专政,长卿上书曰:“臣愚赣,能识阿合马,其为政擅生杀人,人畏惮之,固莫敢言,然怨毒亦已甚矣。观其禁绝异议,杜塞忠言,其情似秦赵高;私蓄逾公家赀,觊觎非望,其事似汉董卓。《春秋》人臣无将,请及其未发,诛之为便。”事下中书。阿合马为人便佞,善伺人主意,又其赀足以动人,中贵人力为救解,事遂寝,然由是大恨长卿。除兴和宣德同知铁冶事,竟诬以折阅课额数万缗,逮长卿下吏,籍其家产偿官,又使狱吏杀之。狱吏濡纸塞其口鼻,即死。未几,王著聚徒杀阿合马。帝后悟,亦追罪之,斩棺戮尸,并诛其子,而长卿冤终不白。
长卿从子山甫,为建康府判官,闻长卿冤状,即日弃官去,累荐不起以卒。山甫子从龙,仕至南台治书侍御史;从德,江浙行省参知政事。
赵与蒨,字晦叔,宋宗室子,尝登进士第,为鄂州教授。至元十一年,丞相伯颜既渡江,与蒨率其宗人之在鄂州者,诣军门上书,力陈不嗜杀人可以一天下,且乞全其宗党。后伯颜朝京师,世祖问宋宗室之贤者,伯颜首以与蒨对。十三年秋九月,遣使召至上京,幅巾深衣以见,言宋败亡之故,悉由误用权奸,词旨激切,令人感动。世祖念之,即授翰林待制。朝廷立法,多所谘访,与蒨忠言谠论,无所顾惜。进直学士,转侍讲。疏陈江南科敛急督,移括大姓,宋世丘垄暴露,皆大臣擅易明诏所为。二十七年,京师雾四塞;明年正月甲寅,虎入南城。与蒨又疏言权臣专正之咎,退而家居待罪。未几桑哥败,平章不忽木奏与蒨贫窭有守,有抱负,世祖曰:“得非指权臣为虎者邪?”锡钞万三千贯,岁给其妻子衣粮。后累迁翰林学士。其伯祖师渊,尝从硃熹学,家庭受授,具有端绪,于是与许衡论尹洛阃奥,衡雅敬之。
与蒨既老,成宗命特官其子孟实以终养。大德七年,以疾卒。家贫无以为葬,成宗命有司赙钞五千贯,给舟军,还葬台州之黄岩。赠通议大夫、礼部尚书、上轻车都尉、天水郡侯,谥文简。
姚天福,字君祥,绛州人。父居实,避兵徙雁门。天福幼读《春秋》,通大义。及长,以材辟怀仁丞。至元五年,诏立御史台,以天福为阁管勾,寻拜监察御史。每廷折权臣,帝嘉其直,锡名巴兒思,谓其不畏强悍,犹虎也。仍厚赐以旌其忠,天福曰:“臣职居抨弹,惟负爵禄是惧,敢贪厚赏,以重臣罪?”时御史台置二大夫,纲纪无统,天福言于世祖曰:“古称一蛇九尾,首动尾随;一蛇二首,不能寸进。今台纲不张,有一蛇二首之患。陛下不急拯之,久则紊不可理。”帝诏玉速帖木兒及孛罗谕之,孛罗以年幼自劾。天福时按行畿内,有出使者凌民取贿,天福乃易服间行得其状,奏戮之以徇,豪右慑服。十二年,诏罢各道按察司,天福白大夫玉速帖木兒曰:“是司之设,所以广视听、虞非常,虑至深远,不但绳有司而已也。”大夫骇然曰:“微公言,几失之。”夜入帝卧内,奏其言,帝大悟,诏复立之。权臣不悦,左迁天福朝列大夫、衡州路同知,不就,起为河东道提刑按察副使。时北鄙兵兴,转输烦急,河东民苦徭役。天福以反侧为忧,劾执政失计,奏罢其役。征拜中顺大夫、治书侍御史。
十六年,江南既平,授嘉议大夫、淮西道按察使。淮甸当兵冲,将吏有豪猾为民害者,悉铲除之,民大悦。转湖北道按察使,发省臣赃事数十以闻。帝以其尝有勋劳,特原之,而流其党与,州郡称治。二十年,迁山北道按察使,其民鲜知稼穑,天福教以树艺,皆致蕃富,民为建祠,而刻石以纪之。二十二年,入为刑部尚书,寻出为扬州路总管。二十六年,复为淮西按察使,按巨奸一人,没其家赀,政化大行。二十八年,桑哥败,考讯党援,平阳为多,以天福为平阳总管,俾穷治其事。俄拜甘肃行省参知政事,以母老辞。三十一年,授陕西汉中道肃政廉访使,寻除真定路总管。真定驿传之需,多为民害,天福更议措置之方,使不扰民,宪长争之。省臣以其事闻,诏从之,颁其制为天下式。大德二年,授江西行省参政,以疾辞。四年,拜参知政事、大都路总管、兼大兴府尹,畿甸大治。后之尹京者,以天福为称首。六年,以疾卒,年七十三。
初,天福拜御史时,其母戒之曰:“古称公尔忘私,委质为臣,当罄所衷,以塞其职,勿以未亡人为恤,俾吾追踪陵母,死之日犹生之年也。”天福亦请于宪府曰:“监察责当言路,有犯无隐,苟获谴,乞不为亲累。”或以闻,帝叹曰:“巴兒思母子虽生今世,其义烈之言当于古人中求之。”
子祖舜,秘书监著作郎;侃,内藏库副使。
许国祯,字进之,绛州曲沃人也。祖济,金绛州节度使。父日严,荣州节度判官。皆业医。国祯博通经史,尤精医术。金乱,避地嵩州永宁县。河南平,归寓太原。世祖在潜邸,国祯以医征至翰海,留守掌医药。庄圣太后有疾,国祯治之,刻期而愈,乃张晏赐坐。太后时年五十三,遂以白金铤如年数赐之。伯撒王妃病目,治者针误损其明。世祖怒,欲坐以死罪,国祯从容谏曰:“罪固当死,然原其情乃恐怖失次所致。即诛之,后谁敢复进?”世祖意解,且奖之曰:“国祯之直,可作谏官。”宗王昔班屡请以国祯隶帐下,世祖重违其请,将遣之,辞曰:“国祯蒙恩拔擢,誓尽心以报,不敢易所事。”乃不果遣。世祖过饮马湩,得足疾,国祯进药味苦,却不服,国祯曰:“古人有言: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已而足疾再作,召国祯入视,世祖曰:“不听汝言,果困斯疾。”对曰:“良药苦口既知之矣,忠言逆耳愿留意焉。”世祖大悦,以七宝马鞍赐之。
宪宗三年癸丑,从征云南,机密皆得参与,朝夕未尝离左右。或在告,帝辄为之不悦。九年己未,世祖帅师围鄂州,获宋人数百族,诸将欲尽坑之,国祯力请止诛其凶暴,余皆获免。及师还,招降民数十万口,疲饿颠仆者满道,国祯白发蔡州军储粮赈之,全活甚众。世祖即位,录前劳,授荣禄大夫、提点太医院事,赐金符。至元三年,改授金虎符。十二年,迁礼部尚书。国祯尝上疏言:慎财赋、禁服色、明法律、严武备、设谏官、均卫兵、建学校、立朝仪,事多施行。凡所荐引,皆知名士,士亦归重之。帝与近臣言及勋旧大臣,因谓国祯曰:“朕昔出征,同履艰难者,惟卿数人在尔。”遂拜集贤大学士,进阶光禄大夫。每进见,帝呼为许光禄而不名,由是内外诸王大臣皆以许光禄呼之。升翰林集贤大学士。卒年七十六。时大臣非有勋德为帝所知者,罕得赠谥,特赠国祯金紫光禄大夫,谥忠宪,人以为荣。后加赠推诚广德协恭翊亮功臣、翰林学士承旨、上柱国,追封蓟国公。
初,国祯母韩氏,亦以能医侍庄圣太后,又善调和食味,称旨,凡四方所献珍膳旨酒,皆命掌之。太后闵其劳,赐以真定宅一区,岁给衣廪终身,国祯由是家焉。子扆。
扆字君黼,一名忽鲁火孙,从其父国祯事世祖于潜邸,进退庄重,世祖喜之,赐今名。俾从许衡学,入备宿卫,忠慎小心。尝因事忤旨,欲罪之,帝后悔,谓近侍帖哥曰:“朕欲罪忽鲁火孙,汝何不言?汝二人自今结为兄弟,有所谴责,则更相进谏。”乃置金酒中,赐二人饮,以为盟。时裕宗居东宫,帝又谕忽鲁火孙曰:“若太子罪汝,将谁谏耶?”遂命东宫臣庆山奴亦同饮金酒。俄除礼部尚书、提点太医院事,赐日月龙凤纹绮衣二袭。每外国使至,必命与之语,辞理明辨,莫不倾服。改尚医太监。帝尝命画工写其像赐之。转正议大夫,仍提点太医院事。
有窃大安阁礼神之币者,将诛之,群臣莫敢言,忽鲁火孙独谏曰:“敬神,善事也。因置人于死地,臣恐神不享所祭。”帝即命释之。忽鲁火孙与丞相安童善,国政多所赞益,桑哥忌之,数谮于上,帝不之信。桑哥败,系于左掖门,帝命忽鲁火孙往唾其面,辞不可,帝称其仁厚,赐以白玉带。且谕之曰:“以汝明洁无瑕,有类此玉,故以赐汝也。”成宗即位,迁中书右丞,行太常卿。力辞,乃命以中书右丞署太常事。俄改陕西行中书省右丞。时关中饥,议发仓粟赈之,同列以未得请于朝不可,忽鲁火孙曰:“民为邦本,今饥馁如此,若俟命下,无及矣。擅发之罪,吾当独任之,不以累公等。”遂大发粟,不数日命亦下。明年旱,祷于终南山而雨,岁以大熟,民皆画像祀之。
忽鲁火孙不事生业,田宅皆上所赐。有足疾,不能行,仁宗以为先朝老臣,特敕乘小舆入禁中,访以旧事。后足益弱,不可出,每国有大政,诏使近侍即其家问之。特授荣禄大夫、大司徒,食其禄终身。赠推忠守正佐理功臣、光禄大夫、陕西
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柱国,追封赵国公,谥僖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