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史
- ▪ 列传第二十七
- ▪ ▪ 别兒怯不花
- ▪ ▪ 太平
- ▪ ▪ 铁木兒塔识
- ▪ ▪ 达识帖睦迩
- ▪ 列传第二十八
- ▪ ▪ 太不花
- ▪ ▪ 察罕帖木兒扩廓帖木兒
- ▪ 列传第二十九
- ▪ ▪ 答失八都鲁
- ▪ ▪ 庆童
- ▪ ▪ 也速
- ▪ ▪ 彻里帖木兒
- ▪ ▪ 纳麟
- ▪ 列传第三十
- ▪ ▪ 马祖常
- ▪ ▪ 自当
- ▪ ▪ 阿荣
- ▪ ▪ 小云石海涯
- ▪ ▪ 泰不华
- ▪ ▪ 余阙
- ▪ 列传第三十一
- ▪ ▪ 答里麻
- ▪ ▪ 月鲁帖木兒
- ▪ ▪ 卜颜铁木兒
- ▪ ▪ 星吉
- ▪ ▪ 福寿
- ▪ ▪ 道童
- ▪ 列传第三十二
- ▪ ▪ 亦怜真班
- ▪ ▪ 廉惠山海牙
- ▪ ▪ 月鲁不花
- ▪ 列传第三十三
- ▪ ▪ 杨惟中
- ▪ ▪ 耶律楚材子铸附
- ▪ ▪ 粘合重山子南合
- ▪ 列传第三十四
- ▪ ▪ 张柔
- ▪ ▪ 史天倪
- ▪ ▪ 史天祥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董俊子文蔚 文用 文直 文忠
- ▪ ▪ 严实子忠济 忠嗣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耶律留哥
- ▪ ▪ 刘伯林
- ▪ ▪ 郭宝玉
- ▪ ▪ 石天应
- ▪ ▪ 移剌捏兒
- ▪ ▪ 耶律秃花秃满答兒 忙古带
- ▪ ▪ 王子荣祖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郝和尚拔都
- ▪ ▪ 赵瑨
- ▪ ▪ 石抹也先
- ▪ ▪ 何伯祥子玮
- ▪ ▪ 李守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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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石抹明安
- ▪ ▪ 张荣
- ▪ ▪ 刘亨安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高闹兒
- ▪ ▪ 田雄
- ▪ ▪ 张拔都
- ▪ ▪ 薛塔剌海
- ▪ ▪ 王义
- ▪ ▪ 王玉忱附
- ▪ ▪ 赵迪
- ▪ ▪ 邸顺
- ▪ ▪ 王善子庆端附
- ▪ ▪ 杜丰
- ▪ ▪ 石抹孛迭兒
- ▪ ▪ 贾塔剌浑
- ▪ ▪ 奥敦世英
- ▪ ▪ 张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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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列传第三十九
- ▪ ▪ 张晋亨好古
- ▪ ▪ 王珍
- ▪ ▪ 杨杰只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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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张子良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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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齐荣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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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刘斌思敬
- ▪ ▪ 赵柔
- ▪ 列传第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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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高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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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刘敏
- ▪ ▪ 王檝
- ▪ ▪ 焦德裕
- ▪ ▪ 石天麟
- ▪ ▪ 李邦瑞
- ▪ ▪ 杨奂
- ▪ ▪ 贾居贞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石抹按只
- ▪ ▪ 谒只里
- ▪ ▪ 郑温
- ▪ ▪ 洪福源俊奇 君祥 万
- ▪ ▪ 郑鼎
- ▪ ▪ 李进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汪世显德臣 良臣 惟正
- ▪ ▪ 史天泽格
- ▪ 本纪第一 太祖
- ▪ 本纪第二 太宗
- ▪ 本纪第三 宪宗
- ▪ 本纪第四 世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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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纪第六 世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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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列传第四十三
- ▪ ▪ 董文炳士元 士选
- ▪ ▪ 张弘范
- ▪ 列传第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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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张文谦
- ▪ ▪ 郝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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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许衡
- ▪ ▪ 窦默李俊民附
- ▪ 列传第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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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商挺
- ▪ ▪ 赵良弼
- ▪ ▪ 赵璧
- ▪ 列传第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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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孟祺
- ▪ ▪ 阎复
- ▪ ▪ 高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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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列传第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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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列传第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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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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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纪第八 世祖五
- ▪ 本纪第九 世祖六
- ▪ 本纪第十 世祖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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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纪第十六 世祖十三
- ▪ 本纪第十七 世祖十四
- ▪ 本纪第十八 成宗一
- ▪ 本纪第十九 成宗二
- ▪ 本纪第二十 成宗三
- ▪ 列传第五十
- ▪ ▪ 张德辉
- ▪ ▪ 李德辉
- ▪ ▪ 张雄飞
- ▪ ▪ 马亨
- ▪ ▪ 程思廉
- ▪ ▪ 乌古孙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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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王恂
- ▪ ▪ 郭守敬
- ▪ ▪ 魏初
- ▪ ▪ 焦养直
- ▪ ▪ 孟攀鳞
- ▪ ▪ 尚野
- ▪ ▪ 李之绍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綦公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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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解诚
- ▪ ▪ 管如德
- ▪ ▪ 赵匣剌
- ▪ ▪ 周全
- ▪ ▪ 孔元
- ▪ ▪ 硃国宝
- ▪ ▪ 张立
- ▪ ▪ 齐秉节
- ▪ ▪ 张万家奴
- ▪ ▪ 郭昂
- ▪ ▪ 杨赛因不花
- ▪ ▪ 鲜卑仲吉
- ▪ ▪ 完颜石柱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罗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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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石高山
- ▪ ▪ 巩彦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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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张荣实
- ▪ ▪ 石抹狗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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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列传第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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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吕掞
- ▪ ▪ 谭资荣
- ▪ ▪ 张立道
- ▪ ▪ 张庭珍庭瑞
- ▪ ▪ 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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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王恽
- ▪ 列传第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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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陈祐天祥
- ▪ ▪ 何荣祖
- ▪ ▪ 陈思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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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赵与蒨
- ▪ ▪ 姚天福
- ▪ ▪ 许国祯
- ▪ 列传第五十六
- ▪ ▪ 张九思
- ▪ ▪ 高觿
- ▪ ▪ 贺仁杰
- ▪ ▪ 贾昔剌
- ▪ ▪ 刘哈剌八都鲁
- ▪ ▪ 石抹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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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列传第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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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张昉
- ▪ ▪ 郝彬
- ▪ ▪ 吴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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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高源
- ▪ ▪ 杨湜
- ▪ ▪ 尚文
- ▪ ▪ 申屠致远
- ▪ ▪ 雷膺
- ▪ ▪ 胡祗皞
- ▪ ▪ 王利用
- ▪ ▪ 暢师文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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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赵孟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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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列传第六十
- ▪ ▪ 燕公楠
- ▪ ▪ 崔斌
- ▪ ▪ 崔彧
- ▪ ▪ 叶李
- ▪ ▪ 马绍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夹谷之奇
- ▪ ▪ 刘赓
- ▪ ▪ 耶律有尚
- ▪ ▪ 姚燧
- ▪ ▪ 郭贯
- ▪ ▪ 张孔孙
- ▪ ▪ 郝天挺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张珪
- ▪ ▪ 李孟
- ▪ ▪ 张养浩
- ▪ ▪ 敬俨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曹伯启
- ▪ ▪ 李元礼
- ▪ ▪ 王寿
- ▪ ▪ 王倚
- ▪ ▪ 刘正
- ▪ ▪ 谢让
- ▪ ▪ 韩若愚
- ▪ ▪ 赵师鲁
- ▪ ▪ 刘德温
- ▪ ▪ 尉迟德诚
- ▪ ▪ 秦起宗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张思明
- ▪ ▪ 吴元珪
- ▪ ▪ 张升
- ▪ 本纪第二十一 成宗四
- ▪ 本纪第二十二 武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三 武宗二
- ▪ 本纪第二十四 仁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五 仁宗二
- ▪ 本纪第二十六 仁宗三
- ▪ 本纪第二十七 英宗一
- ▪ 本纪第二十八 英宗二
- ▪ 本纪第二十九 泰定帝一
- ▪ 本纪第三十 泰定帝二
- ▪ 本纪第三十一 明宗
- ▪ 本纪第三十二 文宗一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梁曾
- ▪ ▪ 刘敏中
- ▪ ▪ 王约
- ▪ ▪ 王结
- ▪ ▪ 宋
- ▪ ▪ 张伯淳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贺胜
- ▪ ▪ 萧拜住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耶律希亮
- ▪ ▪ 赵世延
- ▪ ▪ 孔思晦
- ▪ 列传第六十八
- ▪ ▪ 元明善
- ▪ ▪ 揭傒斯
- ▪ ▪ 虞集 弟槃 范梈
- ▪ ▪ 黄鳷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张起岩
- ▪ ▪ 欧阳玄
- ▪ ▪ 宋本
- ▪ ▪ 谢端
- ▪ ▪ 许有壬
- ▪ 列传第七十
- ▪ ▪ 李枿
- ▪ ▪ 王守诚
- ▪ ▪ 王思诚
- ▪ ▪ 李好文
- ▪ ▪ 苏天爵
- ▪ ▪ 孛术鲁鋋子远附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王都中
- ▪ ▪ 王克敬
- ▪ ▪ 任速哥
- ▪ ▪ 陈思谦
- ▪ ▪ 韩元善
- ▪ ▪ 崔敬
- ▪ 本纪第三十三 文宗二
- ▪ 本纪第三十四 文宗三
- ▪ 本纪第三十五 文宗四
- ▪ 本纪第三十六 文宗五
- ▪ 本纪第三十七 宁宗
- ▪ 本纪第三十八 顺帝一
- ▪ 本纪第三十九 顺帝二
- ▪ 本纪第四十 顺帝三
- ▪ 本纪第四十一 顺帝四
- ▪ 本纪第四十二 顺帝五
- ▪ 本纪第四十三 顺帝六
- ▪ 本纪第四十四 顺帝七
- ▪ 本纪第四十五 顺帝八
- ▪ 本纪第四十六 顺帝九
- ▪ 本纪第四十七 顺帝十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 圭表
- ▪ ▪ 景符
- ▪ ▪ 简仪
- ▪ ▪ 仰仪
- ▪ ▪ 正方案
- ▪ ▪ 西域仪象
- ▪ ▪ 四海测验
- ▪ ▪ 日薄食晕珥及日变
- ▪ ▪ 月五星凌犯及星变上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志第三上 五行一
- ▪ 志第三下 五行二
- ▪ ▪ 水不润下
- ▪ 志第四 历一
- ▪ ▪ 冬至刻
- ▪ 志第五 历二
- ▪ ▪ 授时历议下
- ▪ 志第六 历三
- ▪ ▪ 授时历经上
- ▪ 志第七 历四
- ▪ ▪ 授时历经下
- ▪ 志第八 历五
- ▪ ▪ 庚午元历上
- ▪ 志第九 历六
- ▪ ▪ 庚午元历下
- ▪ 志第十 地理一
- ▪ 志第十一 地理二
- ▪ 志第十二 地理三
- ▪ ▪ 陕西诸道行御史台
- ▪ 志第十三 地理四
- ▪ 志第十四 地理五
- ▪ 志第十五 地理六
- ▪ 志第十六 河渠一
- ▪ 志第十七上 河渠二
- ▪ ▪ 黄河
- ▪ 志第十七下 河渠三
- ▪ ▪ 黄河
- ▪ 志第十八 礼乐一
- ▪ 志第十九 礼乐二
- ▪ ▪ 制乐始末
- ▪ 志第二十 礼乐三
- ▪ ▪ 郊祀乐章
- ▪ 志第二十一 礼乐四
- ▪ ▪ 郊祀乐舞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干文传
- ▪ ▪ 韩镛
- ▪ ▪ 吕思诚
- ▪ ▪ 汪泽民
- ▪ ▪ 李稷
- ▪ ▪ 盖苗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张桢
- ▪ ▪ 归旸
- ▪ ▪ 成遵
- ▪ ▪ 曹鉴
- ▪ ▪ 张翥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乌古孙良桢
- ▪ ▪ 贾鲁
- ▪ ▪ 褾鲁曾
- ▪ ▪ 贡师泰
- ▪ ▪ 周伯琦
- ▪ ▪ 吴当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刘哈剌不花
- ▪ ▪ 董抟霄弟昂霄
- ▪ ▪ 王英
- ▪ ▪ 石抹宜孙迈里古思
- ▪ 列传第七十六 儒学一
- ▪ 列传第七十七 儒学二
- ▪ 列传第七十八 良吏一
- ▪ 志第二十二 礼乐五
- ▪ ▪ 乐服
- ▪ 志第二十三 祭祀一
- ▪ 志第二十四 祭祀二
- ▪ ▪ 郊祀下
- ▪ 志第二十五 祭祀三
- ▪ ▪ 宗庙上
- ▪ 志第二十六 祭祀四
- ▪ ▪ 宗庙下
- ▪ 志第二十七 祭祀五
- ▪ ▪ 太社太稷
- ▪ 列传第七十九 良吏二
- ▪ 列传第八十 忠义一
- ▪ 列传第八十一 忠义二
- ▪ 列传第八十二 忠义三
- ▪ 列传第八十三 忠义四
- ▪ 列传第八十四 孝友一
- ▪ 列传第八十五 孝友二
- ▪ 列传第八十六 隐逸
- ▪ 志第二十七下 祭祀六
- ▪ ▪ 至正亲祀南郊
- ▪ 志第二十八 舆服一
- ▪ 志第二十九 舆服二
- ▪ ▪ 仪仗
- ▪ 志第三十 舆服三
- ▪ ▪ 仪卫
- ▪ 志第三十一 选举一
- ▪ 志第三十二 选举二
- ▪ ▪ 铨法上
- ▪ 志第三十三 选举三
- ▪ ▪ 铨法中
- ▪ 志第三十四 选举四
- ▪ ▪ 考课
- ▪ 志第三十五 百官一
- ▪ 志第三十六 百官二
- ▪ 志第三十七 百官三
- ▪ 志第三十八 百官四
- ▪ 志第三十九 百官五
- ▪ 志第四十 百官六
- ▪ 志第四十一上 百官七
- ▪ 志第四十一下 百官八
- ▪ ▪ 科目
- ▪ 志第四十二 食货一
- ▪ 志第四十三 食货二
- ▪ ▪ 岁课
- ▪ ▪ 盐法
- ▪ ▪ 茶法
- ▪ ▪ 酒醋课
- ▪ ▪ 商税
- ▪ ▪ 市舶
- ▪ 志第四十四 食货三
- ▪ ▪ 岁赐
- ▪ 志第四十五上 食货四
- ▪ ▪ 俸秩
- ▪ 志第四十五下 食货五
- ▪ ▪ 海运
- ▪ 志第四十六 兵一
- ▪ 志第四十七 兵二
- ▪ ▪ 宿卫
- ▪ 志第四十八 兵三
- ▪ ▪ 马政
- ▪ ▪ 屯田
- ▪ 志第四十九 兵四
- ▪ ▪ 弓手
- ▪ ▪ 站赤
- ▪ 志第五十 刑法一
- ▪ ▪ 五刑
- ▪ 志第五十一 刑法二
- ▪ ▪ 职制下
- ▪ 志第五十二 刑法三
- ▪ ▪ 食货
- ▪ 志第五十三 刑法四
- ▪ ▪ 诈伪
- ▪ ▪ 诉讼
- ▪ ▪ 斗殴
- ▪ ▪ 平反
- ▪ ▪ 杀伤
- ▪ ▪ 禁令
- ▪ ▪ 杂犯
- ▪ ▪ 捕亡
- ▪ ▪ 恤刑
- ▪ 表第一 后妃表
- ▪ 表第二 宗室世系表
- ▪ 表第三 诸王表
- ▪ 表第四 诸公主表
- ▪ 表第五上 三公表
- ▪ 表第五下 三公表二
- ▪ 表第六上 宰相年表
- ▪ 表第六下 宰相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睿宗
- ▪ ▪ 裕宗
- ▪ ▪ 显宗
- ▪ ▪ 顺宗
- ▪ 列传第三 后妃二
- ▪ 列传第四
- ▪ ▪ 秃剌
- ▪ ▪ 牙忽都
- ▪ ▪ 别里古台
- ▪ ▪ 术赤
- ▪ ▪ 宽彻普化
- ▪ ▪ 帖木兒不花
- ▪ 列传第五
- ▪ ▪ 孛秃
- ▪ ▪ 特薛禅
- ▪ ▪ 阿剌兀思剔吉忽里
- ▪ 列传第六
- ▪ ▪ 木华黎
- ▪ ▪ 博尔术
- ▪ ▪ 博尔忽
- ▪ 列传第七
- ▪ ▪ 曷思麦里
- ▪ ▪ 术赤台
- ▪ ▪ 镇海
- ▪ ▪ 察罕亦力撒合 立智理威
- ▪ ▪ 札八兒火者
- ▪ ▪ 肖乃台
- ▪ ▪ 吾也而
- ▪ 列传第八
- ▪ ▪ 速不台
- ▪ ▪ 按竺迩
- ▪ ▪ 畏答兒
- ▪ ▪ 博罗欢伯都
- ▪ ▪ 抄思
- ▪ 列传第九
- ▪ ▪ 巴而术阿而忒的斤
- ▪ ▪ 唵木海
- ▪ ▪ 铁迈赤虎都铁木禄
- ▪ ▪ 按扎兒
- ▪ ▪ 雪不台
- ▪ ▪ 昔里钤部
- ▪ ▪ 槊直腯鲁华
- ▪ ▪ 昔兒吉思
- ▪ ▪ 哈散纳
- ▪ 列传第十
- ▪ ▪ 召烈台抄兀兒
- ▪ ▪ 拜延八都鲁
- ▪ ▪ 阿术鲁
- ▪ ▪ 绍古兒
- ▪ ▪ 布智兒
- ▪ ▪ 赵阿哥潘
- ▪ ▪ 纯只海
- ▪ ▪ 苫彻拔都兒
- ▪ ▪ 怯怯里
- ▪ ▪ 塔不已兒
- ▪ ▪ 阿剌瓦而思
- ▪ ▪ 抄兒
- ▪ ▪ 也蒲甘卜
- ▪ ▪ 直脱兒
- ▪ ▪ 月里麻思
- ▪ ▪ 捏古剌
- ▪ ▪ 阿兒思兰
- ▪ ▪ 哈八兒秃
- ▪ ▪ 艾貌
- ▪ 列传第十一
- ▪ ▪ 塔本
- ▪ ▪ 哈剌亦哈赤北鲁
- ▪ ▪ 塔塔统阿
- ▪ ▪ 岳璘帖穆尔
- ▪ ▪ 速哥
- ▪ ▪ 忙哥撒兒
- ▪ ▪ 李桢
- ▪ ▪ 孟速思
- ▪ 列传第十二
- ▪ ▪ 赛典赤赡思丁子纳速剌丁 忽辛附
- ▪ ▪ 布鲁海牙
- ▪ ▪ 高智耀子睿附
- ▪ ▪ 铁哥
- ▪ 列传第十三
- ▪ ▪ 安童
- ▪ ▪ 廉希宪
- ▪ 列传第十四
- ▪ ▪ 伯颜
- ▪ 列传第十五
- ▪ ▪ 相威
- ▪ ▪ 阿术
- ▪ ▪ 阿里海牙
- ▪ ▪ 土土哈
- ▪ 列传第十六
- ▪ ▪ 来阿八赤
- ▪ ▪ 纽璘也速答兒附
- ▪ ▪ 阿剌罕
- ▪ ▪ 阿塔海
- ▪ ▪ 唆都百家奴
- ▪ ▪ 李恆
- ▪ 列传第十七
- ▪ ▪ 完泽
- ▪ ▪ 阿鲁浑萨理
- ▪ ▪ 彻里
- ▪ ▪ 不忽木
- ▪ 列传第十八
- ▪ ▪ 亦黑迷失
- ▪ ▪ 速哥
- ▪ ▪ 囊加歹
- ▪ ▪ 忙兀台
- ▪ ▪ 奥鲁赤
- ▪ ▪ 完者都
- ▪ ▪ 伯帖木兒
- ▪ ▪ 怀都
- ▪ ▪ 拜降
- ▪ 列传第八十七 列女一
- ▪ 列传第八十八 列女二
- ▪ 列传第八十九 释老
- ▪ 列传第九十 方技(工艺附)
- ▪ ▪ 工艺
- ▪ 列传第九十一 宦者
- ▪ 列传第十九
- ▪ ▪ 杭忽思
- ▪ ▪ 步鲁合答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九十二 奸臣
- ▪ 列传第九十三 叛臣
- ▪ 列传第九十四 逆臣
- ▪ 列传第二十四
- ▪ ▪ 脱烈海牙
- ▪ ▪ 察罕
- ▪ ▪ 曲枢
- ▪ ▪ 阿礼海牙
- ▪ ▪ 奕赫抵雅尔丁
- ▪ 列传第二十五
- ▪ ▪ 康里脱脱
- ▪ ▪ 燕铁木兒
- ▪ ▪ 伯颜
- ▪ ▪ 马札兒台
- ▪ ▪ 脱脱
- ▪ 列传第二十六
- ▪ ▪ 乃蛮台
- ▪ ▪ 朵兒只
- ▪ ▪ 阿鲁图
- ▪ ▪ 纽的该
- ▪ ▪ 朵尔直班
- ▪ 列传第九十五 外夷一
- ▪ ▪ 高丽
- ▪ ▪ 耽罗
- ▪ ▪ 日本
- ▪ 列传第九十六 外夷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九十七 外夷三
- ▪ ▪ 缅
- ▪ ▪ 占城
- ▪ ▪ 暹
- ▪ ▪ 爪哇
- ▪ ▪ 琉求
- ▪ ▪ 三屿
- ▪ 附录
- ▪ ▪ 纂修元史凡例
- ▪ ▪ 进元史表
辽阳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七、府一,属州十二,属县十。徒存其名而无城邑者,不在此数。本省计站一百二十处。
辽阳路,上。 唐以前为高句骊及渤海大氏所有。梁贞明中,阿保机以辽阳故城为东平郡。后唐升为南京。石晋改为东京。金置辽阳府,领辽阳、鹤野二县;后复改为东京,宜丰、澄、复、盖、沈、贵德州、广宁府、来远军并属焉。元初废贵德、澄、复州、来远军,以广宁府、婆娑府、懿州、盖州作四路,直隶省。至元六年,置东京总管府,降广宁为散府隶之。十五年,割广宁仍自行路事,直隶省。十七年,又以婆娑府、懿州、盖州来属。二十四年,始立行省。二十五年,改东京为辽阳路,后废婆娑府为巡检司。户三千七百八,口三万三千二百三十一。壬子年抄籍数。 领县一、州二。
县一
辽阳。下。倚郭。至元六年,以鹤野县、警巡院入焉。
州二
盖州,下。 初为盖州路。至元六年,并为东京支郡,并熊岳、汤池二县入建安县。八年,又并建安县入本州。
懿州,下。 初为懿州路。至元六年为东京支郡,所领豪州及同昌、灵山二县省入顺安县,入本州。
广宁府路,下。 金为广宁府。元封孛鲁古歹为广宁王,旧立广宁行帅府事;后以地远,迁治临潢,立总管府。至元六年,以户口单寡,降为东京路总管府属郡。十五年,复分为路,行总管府事。有医巫闾山为北镇,在府城西北二十里。至顺钱粮户数四千五百九十五。 领县二:
闾阳,下。初立千户所,至元十五年,以户口繁夥,复立行千户所。后复为闾阳县。 望平。至元六年,省钟秀县入焉。十五年,为望平军民千户所,今复为县。
肇州。按《哈剌八都鲁传》至元三十年,世祖谓哈剌八都鲁曰:“乃颜故地曰阿八剌忽者产鱼,吾今立城,而以兀速、憨哈纳思、乞里吉思三部人居之,名其城曰肇州,汝往为宣慰使。”既至,定市里,安民居,得鱼九尾皆千斤来献。又《成宗纪》元贞元年,立肇州屯田万户府,以辽阳行省左丞阿散领其事。而《元一统志》与《经世大典》皆不载此州,不知其所属所领之详。今以广宁为乃颜分地,故府注于广宁府之下。乃颜,孛鲁古歹之孙也。
山北辽东道肃政廉访司
大宁路,上。 本奚部,唐初其地属营州,贞观中奚酋可度内附,乃置饶乐郡。辽为中京大定府。金因之。元初为北京路总管府,领兴中府及义、瑞、兴、高、锦、利、惠、川、建、和十州。中统三年,割兴州及松山县属上都路。至元五年,并和州入利州为永和乡。七年,兴中府降为州,仍隶北京,改北京为大宁。二十五年,改为武平路,后复为大宁。户四万六千六,口四十四万八千一百九十三。壬子年数。 领司一、县七、州九。
录事司。初置警巡院,至元二年,改置录事司。
县七
大定,下。中统二年,省长兴入焉。 龙山,下。初属大定府。至元四年,属利州,后复来属。 富庶,下。至元三年,省入兴中州,后复置。 和众,下。 金源,下。 惠和,下。 武平。下。
州九
义州。下。
兴中州,下。 元初因旧为兴中府,后省。至元七年,又降府为州。
瑞州。下。至元二十三年,伯颜奏准以唆都、哈等拘收户计,种田立屯于瑞州之西,拨濒海荒闲地及时开耕,设打捕屯田总管府,仍以唆都、哈等为屯田官。
高州。下。
锦州。下。
利州。下。
惠州。下。
川州。下。
建州。下。
东宁路,本高句骊平壤城,亦曰长安城。汉灭朝鲜,置乐浪、玄菟郡,此乐浪地也。晋义熙后,其王高琏始居平壤城。唐征高丽,拔平壤,其国东徙,在鸭绿水之东南千余里,非平壤之旧。至王建,以平壤为西京。元至元六年,李延龄、崔垣、玄元烈等以府州县镇六十城来归。八年,改西京为东宁府。十三年,升东宁路总管府,设录事司,割静州、义州、麟州、威远镇隶婆娑府。本路领司一,余城堙废,不设司存,今姑存旧名。
录事司。土山县。中和县。铁化镇。
都护府,自唐之季,地入高丽,置府州县镇六十余城,此为都护府,虽仍唐旧名,而无都护府之实。至元六年,李延龄等以其地来归,后城治废毁,仅存其名,属东宁路。
定远府。郭州。抚州。黄州。领安岳、三和、龙冈、咸从、江西五县,长命一镇。 灵州。慈州。嘉州。顺州。殷州。宿州。德州。领江东、永清、通海、顺化四县,宁远、柔远、安戎三镇。 昌州。铁州。领定戎一镇。
泰州。价州。朔州。宣州。领宁朔、席岛二镇。 成州。领树德一镇。熙州。孟州。领三登一县,椒岛、椴岛、宁德三镇。 延州。领阳岩一镇。云州。
沈阳路,本挹娄故地,渤海大氏建定理府,都督沈、定二州,此为沈州地。契丹为兴辽军,金为昭德军,又更显德军,后皆毁于兵火。元初平辽东,高丽国麟州神骑都领洪福源率西京、都护、龟州四十余城来降,各立镇守司,设官以抚其民。后高丽复叛,洪福源引众来归,授高丽军民万户,徙降民散居辽阳沈州,初创城郭,置司存,侨治辽阳故城。中统二年,改为安抚高丽军民总管府。及高丽举国内附,四年,又以质子淳为安抚高丽军民总管,分领二千余户,理沈州。元贞二年,并两司为沈阳等路安抚高丽军民总管府,仍治辽阳故城,辖总管五、千户二十四、百户二十五。至顺钱粮户数五千一百八十三。
开元路,古肃慎之地,隋、唐曰黑水靺鞨。唐初,渠长阿固郎始来朝,后乃臣服,以其地为燕州,置黑水府。其后渤海盛,靺鞨皆役属之。又其后渤海浸弱,为契丹所攻,黑水复擅其地,东濒海,南界高丽,西北与契丹接壤,即金鼻祖之部落也。初号女真,后避辽兴宗讳,改曰女直。太祖乌古打既灭辽,即上京设都,海陵迁都于燕,改为会宁府。金末,其将蒲鲜万奴据辽东。元初癸巳岁,出师伐之,生禽万奴,师至开元、率宾,东土悉平。开元之名,始见于此。乙未岁,立开元、南京二万户府,治黄龙府。至元四年,更辽东路总管府。二十三年,改为开元路,领咸平府,后割咸平为散府,俱隶辽东道宣慰司。至顺钱粮户数四千三百六十七。
咸平府,古朝鲜地,箕子所封,汉属乐浪郡,后高丽侵有其地。唐灭高丽,置安东都护以统之,继为渤海大氏所据。辽平渤海,以其地多险隘,建城以居流民,号咸州安东军,领县曰咸平。金升咸平府,领平郭、安东、新兴、庆云、清安、归仁六县,兵乱皆废。元初因之,隶开元路,后复割出,隶辽东宣慰司。
合兰府水达达等路,土地旷阔,人民散居。元初设军民万户府五,抚镇北边。一曰桃温,距上都四千里。一曰胡里改,距上都四千二百里、大都三千八百里。有胡里改江并混同江,又有合兰河流入于海。 一曰斡朵怜。一曰脱斡怜。一曰孛苦江。各有司存,分领混同江南北之地。其居民皆水达达、女直之人,各仍旧俗,无市井城郭,逐水草为居,以射猎为业。故设官牧民,随俗而治,有合兰府水达达等路,以相统摄焉。有俊禽曰海东青,由海外飞来,至奴兒干,土人罗之,以为土贡。至顺钱粮户数二万九百六。
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为路十二、府七、州一,属州三十四,属县一百八十二。本省陆站一百六处,水站九十处。
河南江北道肃政谦访司
汴梁路,上。 唐置汴州总管府。石晋为开封府。宋为东京,建都于此。金改南京,宣宗南迁,都焉。金亡,归附。旧领归德府,延、许、裕、唐、陈、亳、邓、汝、颍、徐、邳、嵩、宿、申、郑、钧、睢、蔡、息、卢氏行襄樊二十州。至元八年,令归德自为一府,割亳、徐、邳、宿四州隶之;升申州为南阳府,割裕、唐、汝、郑、嵩、卢氏行襄樊隶之。九年,废延州,以所领延津、阳武二县属南京路,统蔡、息、郑、钧、许、陈、睢、颍八州,开封、祥符倚郭,而属邑十有五。旧有警巡院,十四年改录事司。二十五年,改南京路为汴梁路。二十八年,以濒河而南、大江以北,其地冲要,又新入版图,置省南京以控治之。三十年,升蔡州为汝宁府,属行省,割息、颍二州以隶焉。本路户三万一十八,口一十八万四千三百六十七。壬子年数。 领司一、县十七、州五。州领二十一县。
录事司
县十七
开封,下。倚郭。 祥符,下。倚郭。 中牟,下。 原武,下。旧以此县隶延州,元初隶开封府,后复为延州,县如旧。至元九年,州废,后来属。 鄢陵,中。 荥泽,下。旧隶郑州,至元二年来属。 封丘,中。金大定中,河水湮没,迁治新城。元初,新城又为河水所坏,乃因故城遗址,稍加完葺而迁治焉。 扶沟,下。 阳武,下。旧隶延州,至元九年,州废来属。 杞县,中。元初河决,城之北面为水所圯,遂为大河之道,乃于故城北二里河水北岸,筑新城置县,继又修故城,号南杞县。盖黄河至此分为三,其大河流于二城之间,其一流于新城之北郭睢河中,其一在故城之南,东流,俗称三叉口。 延津,下。旧为延州,隶河南路。至元九年,州废,以县来属。 兰阳,下。 通许,下。
尉氏,下。 太康,下。 洧川,下。 陈留。下。
州五
郑州,下。 唐初为郑州,又改荥阳郡。宋为奉宁军。金仍为郑。元初领管城、荥阳、汜水、河阴、原武、新郑、密、荥泽八县及司候司,后割新郑、密属钧州,荥泽、原武隶开封府,并司候司入管城。领四县:
管城,下。倚郭。 荥阳,下。 汜水,下。 河阴,下。
许州,下。 唐初为许州,后改颍川郡,又仍为许州。宋升颍昌府。金改昌武军。元初复为许州。领五县:
长社,下。 长葛,下。 郾城,下。 襄城,下。 临颍。下。
陈州,下。 唐初为陈州,后改淮阳郡,又仍为陈州。宋升怀德府。金复为陈州。元初因之。旧领宛丘、南顿、项城、商水、西华、清水六县。至元二年,南顿、项城、清水皆废,后复置南顿、项城。领五县:
宛丘,西华,商水,至元二年,省南顿、项城入焉,后复置。 南顿,项城。
钧州,下。 唐、宋皆不置郡,伪齐置颍顺军。金改颍顺州,又改钧州。元至元二年,又割郑州密县来属。领三县:
阳翟,下。 新郑,下。 密县。下。
睢州,下。 唐属曹州。宋改拱州,又升保庆军。金改睢州。元因之。领四县:
襄邑,下。倚郭。 考城,下。 仪封,下。 柘城。下。
河南府路,唐初为洛州,后改河南府,又改东京。宋为西京。金为中京金昌府。元初为河南府,府治即周之王城。旧领洛阳、宜阳、永宁、登封、巩、偃师、孟津、新安、渑池九县,后割渑池隶陕州。户九千五百二,口六万五千七百五十一。壬子年数。 领司一、县八、州一。州领四县。
录事司。
县八
洛阳,宜阳,下。 永宁,下。 登封,下。中岳嵩山在焉。 巩县,下。 孟津,下。 新安,偃师。下。
州一
陕州,下。 唐初为陕州,又改陕府,又改陕郡。宋为保义军。元仍为陕州。领四县:
陕县,下。 灵宝,下。至元三年,省入陕县,八年,废虢州为虢略,隶陕州。并虢略治灵宝,以虢略为巡检司,并硃阳县入焉。 阌乡,下。至元二年,省湖城县入焉。 渑池。下。金升为韶州,置渑池司候司。元至元三年,省司候司。八年,省韶州,复为县,隶河南府路,后割以来属。
南阳府,唐初为宛州,而县名南阳,后州废,以县属邓州。历五代至宋皆为县。金升为申州。元至元八年,升为南阳府,以唐、邓、裕、嵩、汝五州隶焉。二十五年,改属汴梁路,后直隶行省。户六百九十二,口四千八百九十三。壬子年数。 领县二、州五。州领十一县。
县二
南阳,下。倚郭。 镇平。下。
州五
邓州,下。 唐初为邓州,后改南阳郡,又仍为邓州。宋属京西南路。金属南京开封府。旧领穰县、南阳、内乡、淅川、顺阳五县。元初以淅川、顺阳省入内乡。旧设录事司,至元二年并入穰县。领三县:
穰县,下。倚郭。 内乡,下。至元二年,以顺阳来属。 新野。下。
唐州,下。 唐初为显州,后改唐州。宋属京西南路。金改裕州。元初复为唐州。至元三年,以民力不及,废湖阳、比阳、桐柏三县。领一县:
泌阳。倚郭。
嵩州,下。 唐为陆浑、伊阙二县。宋升顺州。金改嵩州,领伊阳、福昌二县。元初以福昌隶河南。至元三年,省伊阳入州。领一县:
卢氏。下。至元二年,隶南京路。八年,属南阳府。十一年来属。
汝州,下。 唐初为伊州,又改汝州。宋属京西北路。元至元三年,废郏城、宝丰二县入梁县,后复置郏县。领三县:
梁县,下。 鲁山。下。 郏县。下。
裕州,下。 唐初置北澧州,又改鲁州,后废为县,属唐州。金升为裕州。旧领方城、舞阳、叶县。元初即叶县行随州事,就置昆阳县为属邑。至元三年,罢州,并昆阳、舞阳二县入叶县,后复置舞阳。领三县:
方城,下。倚郭。 叶县,下。 舞阳。下。
汝宁府,唐蔡州。上蔡、西平、确山、遂平、平舆为属邑。至元七年,省遂平、平舆入汝阳,隶汴梁路。三十年,河南江北行省平章伯颜言:“蔡州去汴梁地远,,凡事稽误,宜升散府。”遂升汝宁府,直隶行省,以息、颍、信阳、 光四州隶焉,复置遂平县。抄籍户口阙,至顺钱粮户数七千七十五。 领县五、州四。州领十县。
县五
汝阳,下。元初废,后置蔡州治此,仍复置县。 上蔡,下。 西平,下。
确山。下。 遂平。下。元初省入汝阳,后复置。
州四
颍州,下。 唐初为信州,后改汝阴郡,又改颍州。宋升顺昌府。金复为颍州。旧领汝阴、泰和、沈丘、颍上四县。元至元二年,省四县及录事司入州。后复领三县:
太和,下。 沈丘,下。 颍上。下。
息州,下。 唐初为息州,后为新息县,隶蔡州。五代至宋皆因之。金复置息州。旧领新息、新蔡、真阳、褒信四县。元中统三年,以李璮叛,废州。四年,复置。至元三年,以四县并入州。后复领二县:
新蔡,下。 真阳。下。
光州,下。 唐初为光州,后改弋阳郡,又复为光州。宋升光山军。元至元十二年归附,属蕲黄宣慰司。二十二年,同蕲、黄等州,直隶行省。三十年,隶汝宁府。领三县:
定城,固始,下。宋末兵乱,徙治无常。至元十一年复旧治。 光山。下。兵乱地荒,至元十二年复立旧治。
信阳州,下。 唐初为申州,又改义阳郡。宋改信阳军,端平间,兵乱地荒,凡四十余年。元至元十四年,改立信阳府,领罗山、信阳二县。十五年,改为信阳州。二十年,以罗山县当驿置要冲,徙州治此,而移县治于西南,号曰罗山新县,今州治即旧县。户三千四百一十四,口三万三千七百五十一。至元七年数。 领二县:
罗山。倚郭。 信阳。
归德府,唐宋州,又为睢阳郡。后唐为归德军。宋升南京。金为归德府。金亡,宋复取之。旧领宋城、宁陵、下邑、虞城、谷熟、砀山六县。元初与亳之酂县同时归附,置京东行省,未几罢。岁壬子,又立司府州县官,以绥定新居之民。中统二年,审民户多寡,定官吏员数。至元二年,以虞城、砀山二县在枯黄河北,割属济宁府,又并谷熟入睢阳,酂县入永州,降永州为永城县,与宁陵、下邑隶本府。八年,以宿、亳、徐、邳并隶焉。壤地平坦,数有河患。府为散郡,设知府、治中、府判各一员,直隶行省。抄籍户数阙,至顺钱粮户数二万三千三百一十七。 领县四、州四。州领八县。
县四
睢阳,下。倚郭。唐曰宋城,亦曰睢阳。金曰睢阳。宋曰宋城。元仍曰睢阳。
永城,下。 下邑,下。 宁陵。下。
州四
徐州,下。 唐初为徐州,又改彭城郡,又升武宁军。宋因之。金属山东西路。金亡,宋复之。元初归附后,凡州县视民多少设官吏。至元二年,例降为下州。旧领彭城、萧、永固三县及录事司,至是永固并入萧县,彭城并录事司并入州。领一县:
萧县。下。至元二年,并入徐州,十二年复立。
宿州,中。 唐置,宋升保静军,金置防御使。金亡,宋复之。元初隶归德府,领临涣、蕲、灵壁、符离四县并司候司。至元二年,以四县一司并入州。四年,以灵壁入泗州,十七年复来属。领一县:
灵壁。下。
邳州,下。 唐初为邳州,后废属泗州,又属徐州。宋置淮阳军。金复为邳州。金亡,宋暂有之。元初以民少,并三县入州。至元八年,以州属归德府。十二年,复置睢宁、宿迁两县,属淮安。十五年,还来属。领三县:
下邳,下。州治所。 宿迁,下。 睢宁。下。
亳州,下。 唐初为亳州,后改谯郡,又仍为亳州。宋升集庆军。金复为亳州。金亡,宋复之。元初领县六:谯、酂、鹿邑、城父、卫真、谷熟。后以民户少,并城父入谯,卫真入鹿邑,谷熟入睢阳,酂入永城,其睢阳、永城去隶归德。后复置城父。领三县:
谯县,下。 鹿邑。下。此邑数有水患,历代民不宁居。 城父。下。
襄阳路,唐初为襄州,后改襄阳郡。宋为襄阳府。元至元十年,兵破樊城,襄阳守臣吕文焕降,罢宋京西安抚司,立河南等路行中书省,更襄阳府为散府,未几罢省。十一年,改襄阳府为总管府,又立荆湖等路行枢密院。十二年,立荆湖行中书省,后复罢。本府领四县、一司,十九年割均、房二州,光化、枣阳二县来属。抄籍户口数阙,至顺钱粮户数五千九十。 领司一、县六、州二。州领四县。
录事司。
县六
襄阳,下。倚郭。 南漳,下。 宜城,下。 谷城,下。 光化,至元十三年南伐,明年设官置县,属南阳,十九年来属。 枣阳。至元十四年,属南阳,十九年来属。
州二
均州,下。 唐初为均州,又为武当郡。宋为武当军。元至元十二年,江陵归附,割隶湖北道宣慰司。十九年,还属襄阳。领二县:
武当,下。兵乱迁治无常,至元十四年复置。 郧县。下。兵后侨治无常,至元十四年复置。
房州,下。 唐初为迁州,后为房州,又改房陵郡。宋置保康军。德祐中,知州黄思贤纳土,命千户镇守,仍令思贤领州事。至元十九年,隶襄阳路。领二县:
房陵,下。 竹山。下。
蕲州路,下。 唐初为蕲州,后改蕲春郡,又仍为蕲州。宋为防御州。至元十二年,立淮西宣抚司。十四年,改总管府,设录事司。户三万九千一百九十,口二十四万九千三百二十一。自此以后至德安府,皆用至元二十七年数。 领司一、县五。
录事司。
县五
蕲春,中。倚郭。 蕲水,中。 广济,中。宋嘉熙兵乱,徙治大江中洲,归附后复旧治。 黄梅,中。嘉熙兵乱,侨治中洲,后复旧。 罗田。下。兵乱县废,归附后始立。
黄州路,下。 唐初为黄州,后改齐安郡,又仍为黄州。宋为团练军州。元至元十二年归附。十四年,立总管府。十八年,又为黄蕲州宣慰司治所。二十三年,罢宣慰司,直隶行省。户一万四千八百七十八,口三万六千八百七十九。领司一、县三。
录事司。
县三
黄冈,中。州治所。 黄陂,下。兵乱侨治鄂州青山矶,归附还旧治。麻城。下。兵乱徙治什子山,归附还旧治。
淮西江北道肃政廉访司
庐州路,上。 唐改庐江郡,又仍为庐州。宋为淮南西路。元至元十三年,设淮西总管府。明年,于本路立总管府,隶淮西道。二十八年,以六安军为县来属,后升六安县为州。户三万一千七百四十六,口二十二万九千四百五十七。领司一、县三、州三。州领八县。
录事司。
县三
合肥,上。倚郭。 梁县,中。 舒城。中。
州三
和州,中。 唐改历阳郡,后仍为和州。宋隶淮南西路。元至元十三年,置镇守万户府。明年,改立安抚司。又明年,升和州路。二十八年,降为州,隶庐州路。旧设录事司,后入州自治。领三县:
历阳,上。倚郭。 含山,中。 乌江。中。
无为州,中。 唐初隶光州。宋始以城口镇置无为军,思与天下安于无事,取“无为而治”之意以名之。元至元十四年,升为路。二十八年,降为州,罢镇巢州为县以属焉。领三县:
无为,上。倚郭。 庐江,中。 巢县。下。
六安州,下。 唐以霍山县置霍州,后州废仍为县。梁改灊山县。宋改六安军。元至元十二年归附,二十八年降为县,隶庐州路,后升为州。领二县:
六安,中。 英山。中。
安丰路,下。 唐初为寿州,后改寿春郡。宋为寿春府,又以安丰县为安丰军,继迁安丰军于寿春府。元至元十四年,改安丰路总管府。十五年,定为散府,领寿春、安丰、霍丘三县。二十八年,复升为路,以临濠府为濠州,与下蔡、蒙城俱来属。户一万七千九百九十二,口九万七千六百一十一。领司一、县五、州一。州领三县。
录事司。
县五
寿春,中。倚郭。 安丰,下。至元二十一年,江淮行省言:“安丰之芍陂可溉田万顷,若立屯开耕,实为便益。”从之。于安丰县立万户府,屯户一万四千八百有奇。 霍丘,下。 下蔡,下。至元十三年,隶寿春府。二十八年罢府,与蒙城皆来属。 蒙城。下。
州一
濠州,下。 唐初为濠州,后改钟离郡,又仍为濠州。阻淮带山,与寿阳俱为淮南之险郡,名初从豪,后加水为濠。南唐置定远军。宋为团练州,初隶淮南路,后隶淮南西路。元至元十三年归附,设濠州安抚司。十五年,定为临濠府。二十八年,复为濠州,革怀远为下县来属。领三县:
钟离,下。倚郭。 定远,下。 怀远。下。宋为怀远军,领荆山一县。至元二十八年,以军为县,隶濠州,省荆山入焉。
安庆路,下。 唐初为东安州,又改舒州,又改同安郡,又复为舒州。宋为安庆府。元至元十三年,立安抚司。十四年,改安庆路总管府,属蕲黄宣慰司。二十三年,罢宣慰司,直隶行省。户三万五千一百六,口二十一万九千四百九十。领司一、县六。
录事司。
县六
怀宁,中。 宿松,中。 望江,下。 太湖,中。 桐城,中。 灊山。至治三年初立。
淮东道宣慰使司
江北淮东道肃政廉访司
扬州路,上。 唐初改南兗州,又改邗州,又改广陵郡,又复为扬州。宋为淮南东路。元至元十三年,初建大都督府,置江淮等处行中书省。十四年,改为扬州路总管府。十五年,置淮东道宣慰司,本路属焉。十九年,省宣慰司,以本路总管府直隶行省。二十一年,行省移杭州,复立淮东道宣慰司,止统本路属淮安二郡,而本路领高邮府及真、滁、通、泰、崇明五州。二十二年,行省复迁,宣慰司遂废,所属如故。后改立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移治汴梁路,复立淮东道宣慰司,割出高邮府为散府,直隶宣慰司。户二十四万九千四百六十六,口一百四十七万一千一百九十四。领司一、县二、州五。州领九县。
录事司。
县二
江都,上。倚郭。 泰兴。上。
州五
真州,中。 五代以前地属扬州,宋以迎銮镇置建安军,又升为真州。元至元十三年,初立真州安抚司。十四年,改真州路总管府。二十一年,复为州,隶扬州路。领二县:
扬子,上。倚郭。至元二十年,省录事司入焉。 六合。下。
滁州,下。 唐初析扬州地置,又改永阳郡,又复为滁州。元至元十五年,改滁州路总管府。二十年,仍为州,隶扬州路。领三县:
清流,中。至元十四年,省录事司入焉。 来安,下。 全椒。中。
泰州,上。 唐更海陵县曰吴陵,置吴州,寻废。南唐升泰州。元至元十四年,立泰州路总管府。二十一年,改为州,隶扬州路。领二县:
海陵,上。倚郭。 如皋。上。
通州,中。 唐属扬州。南唐于海陵东境置静海镇。周平淮南,改为通州。宋改静海郡。元至元十五年,改通州路总管府。二十一年,复为州,隶扬州路。领二县:
静海,上。倚郭。 海门。中。
崇明州,下。 本通州海滨之沙洲,宋建炎间有升州句容县姚、刘姓者,因避兵于沙上,其后稍有人居焉,遂称姚刘沙。嘉定间置盐场,属淮东制司。元至元十四年,升为崇明州。
淮安路,上。 唐楚州,又改临淮郡,又仍为楚州。宋为淮安州。元至元十三年,行淮东安抚司。十四年,改立总管府,领山阳、盐城、淮安、淮阴、新城、清河、桃园七县,设录事司。二十年,升为淮安府路,并淮安、新城、淮阴三县入山阳,兼领临淮府、海宁、泗、安东四郡,其盱眙、天长、临淮、虹、五河、赣榆、朐山、沐阳各归所隶。二十七年,革临淮府,以盱眙、天长隶泗州。户九万一千二十二,口五十四万七千三百七十七。领司一、县四、州三。州领八县。至元二十三年,于本路之白水塘、黄家疃等处立洪泽屯田万户村。
录事司。
县四
山阳,上。至元十二年,安东州归附,以本县马罗军寨作山阳县。十三年,淮安路归附,仍存淮安县。二十年,省淮安、新城入焉。 盐城,上。 桃园,下。 清河。下。本泗州之清河口,宋立清河军,至元十五年为县。
州三
海宁州,下。 唐海州。宋隶淮南东路。元至元十五年,升为海州路总管府,复改为海宁府,未几降为州,隶淮安路。初设录事司,二十年,与东海县并入朐山。领三县:
朐山,中。 沐阳,下。 赣榆。下。
泗州,下。 唐改临淮郡,后复为泗州。宋隶淮南东路。元至元十三年,降为下州。旧领临淮、淮平、虹、灵壁、睢宁五县。十六年,割睢宁属邳州。十七年,割灵壁入宿州,以五河县来属。二十一年,并淮平入临淮。二十七年,废临淮府,以盱眙、天长二县隶焉。领五县:
临淮,下。 虹县,下。 五河,下。元隶临淮府,十七年来属。 盱眙,上。宋招信军。至元十三年,行招信军安抚司事,领盱眙、天长、招信、五河四县。明年,升招信路总管府。十五年,改为临淮府。十七年,以五河县在淮之北,改属泗州。二十年,并招信入盱眙。二十七年,废临淮府为盱眙县。 天长。中。
安东州。下。
高邮府,唐为县。宋升为军。元至元十四年,升为高邮路总管府,领录事司及高邮、兴化二县。二十年,废安宜府为宝应县来属,又并录事司,改高邮路为府,属扬州路。今隶宣慰司。抄籍户口数阙,至顺钱粮户数五万九十有八。 领县三:
高邮,上。 兴化,中。 宝应。上。旧为宝应军,至元十六年为安宜府。二十年,废府为县,来属本府。
荆湖北道宣慰司
山南江北道肃政廉访司
中兴路,上。 唐荆州,复为江陵府。宋为荆南府。元至元十三年,改上路总管府,设录事司。天历二年,以文宗潜籓,改为中兴路。户一十七万六百八十二,口五十九万九千二百二十四。领司一、县七。
录事司。
县七
江陵,上。 公安,中。 石首,中。 松滋,中。 枝江,下。 潜江,中。 监利。中。宋末兵乱民散,收附后始复旧。
峡州路,下。 唐改夷陵郡,又为峡州。宋隶荆湖北路,后徙治江南。元至元十三年归附,十七年升为峡州路。户三万七千二百九十一,口九万三千九百四十七。领县四:
夷陵,中。宋末随州迁治不常,归附后,复归江北旧治。 宜都,下。长阳,下。 远安。下。
安陆府,唐郢州,又改富水郡,又为郢州。宋隶京西南路。元至元十三年归附,十五年升为安陆府。户一万四千六百六十五,口三万三千五百五十四。领县二:
长寿,中。 京山。中。兵乱移治汉滨,至元十三年还旧治。
沔阳府,唐复州,又改竟陵郡,又为复州。宋端平间,移州治于沔阳镇。至元十三年归附,改为复州路,十五年升为沔阳府。户一万七千七百六十六,口三万九百五十五。领县二:
玉沙,中。倚郭。 景陵。中。兵乱徙治无常,归附后还旧治。
荆门州,下。 唐为县。宋升为军,端平间移治当阳县。元至元十三年归附,十四年升为府,十五年迁府治于古城,降为州。户二万九千四百七十一,口一十六万五千四百三十五。领县二:
长林,上。 当阳。中。
德安府,唐安州,又改安陆郡,又仍为安州。宋为德安府,咸淳间徙治汉阳。元至元十三年还旧治,隶湖北道宣慰司。十八年罢宣慰司,直隶鄂州行省,为散府,后割以来属。户一万九百二十三,口三万六千二百一十八。领县四、州一。州领二县。
县四
安陆。下。 孝感,下。 应城,中。 云梦。下。
州一
随州,下。 唐初为随州,又改汉东郡,又复为随州。宋为崇信军,又为枣阳军,后因兵乱迁徙无常。元至元十二年归附。十三年,即黄仙洞为州治。户一万五千九百六十六,口五万二千六十四。领二县:
随县,下。 应山。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