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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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帝纪第八
- ▪ ▪ 穆帝 哀帝 海西公
- ▪ 帝纪第九
- ▪ ▪ 简文帝 孝武帝
- ▪ 帝纪第十
- ▪ ▪ 安帝 恭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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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志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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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地理下(青州 徐州 荆州 扬州 交州 广州)
- ▪ 志第六
- ▪ ▪ 律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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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律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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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礼中
- ▪ 志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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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志第十三
- ▪ ▪ 乐下
- ▪ 志第十四
- ▪ ▪ 职官
- ▪ 志第十五
- ▪ ▪ 舆服
- ▪ 志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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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志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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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志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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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列传第三
- ▪ 列传第四
- ▪ ▪ 羊祜 杜预(杜锡)
- ▪ 列传第五
- ▪ 列传第六
- ▪ 列传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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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列传第九
- ▪ 列传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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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列传第十一
- ▪ ▪ 魏舒 李憙 刘寔 高光
- ▪ 列传第十二
- ▪ ▪ 王浑(子济) 王濬 唐彬
- ▪ 列传第十三
- ▪ 列传第十四
- ▪ 列传第十五
- ▪ 列传第十六
- ▪ ▪ 刘颂 李重
- ▪ 列传第十七
- ▪ ▪ 傅玄(子咸 咸子敷、咸从父弟祗)
- ▪ 列传第十八
- ▪ ▪ 向雄 段灼 阎缵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 曹志 庾峻(子珉 敳) 郭象 庾纯(子旉) 秦秀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 郤诜 阮种 华谭 袁甫
- ▪ 列传第二十三
- ▪ ▪ [A170]字道文,永康元年正月,薨。四月,追封南阳王。
- ▪ ▪ 愍怀太子(子[A170] 臧 尚)
- ▪ 列传第二十四
- ▪ ▪ 陆机(孙拯 弟云 云弟耽 从父兄喜)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 江统(子[A170] 惇) 孙楚(孙统) 绰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 ▪ ▪ 刘琨(子群 琨兄舆 舆子演 祖逖(兄纳
- ▪ 列传第三十三
- ▪ ▪ 邵续 李矩 段匹磾 魏浚(族子该 郭默)
- ▪ 列传第三十四
- ▪ ▪ 武十三王 元四王 简文三子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王导(子悦 恬 洽 协 劭 荟 洽子殉 珉 劭子谧)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刘弘 陶侃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温峤 郗鉴(子愔 愔子超 愔弟昙 鉴叔父隆)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顾荣 纪瞻 贺循 杨方 薛兼
- ▪ 列传第三十九
- ▪ 列传第四十
- ▪ ▪ 应詹 甘卓 邓骞 卞壸(从父兄敦 刘超 钟雅)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孙惠 熊远 王鉴 陈頵 高崧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郭璞 葛洪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庾亮(子彬 羲 龢 弟怿 冰 条 翼)
- ▪ 列传第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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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列传第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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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刘毅(兄迈) 诸葛长民 何无忌 檀凭之 魏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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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列传第六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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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列传第七十
- ▪ 载记第一
- ▪ ▪ 刘元海(子和 刘宣)
- ▪ 载记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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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载记第五
- ▪ ▪ 石勒下
- ▪ 载记第六
- ▪ ▪ 石季龙上
- ▪ 载记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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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载记第八
- ▪ ▪ 慕容廆
- ▪ 载记第九
- ▪ ▪ 慕容皝
- ▪ 载记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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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载记第十一
- ▪ ▪ 慕容 慕容恪 阳骛 皇甫真
- ▪ 载记第十二
- ▪ ▪ 苻洪 苻健 苻生 苻雄 王堕
- ▪ 载记第十三
- ▪ ▪ 苻坚上
- ▪ 载记第十四
- ▪ ▪ 苻坚下(王猛 苻融 苻朗)
- ▪ 载记第十五
- ▪ ▪ 苻丕 苻登
- ▪ 载记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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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载记第十七
- ▪ ▪ 姚兴上
- ▪ 载记第十八
- ▪ ▪ 姚兴下
- ▪ 载记第十九
- ▪ ▪ 姚泓
- ▪ 载记第二十
- ▪ ▪ 李特 李流
- ▪ 载记第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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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载记第二十二
- ▪ ▪ 吕光 吕纂 吕隆
- ▪ 载记第二十三
- ▪ ▪ 慕容垂
- ▪ 载记第二十四
- ▪ ▪ 慕容宝 慕容盛 慕容熙 慕容云
- ▪ 载记第二十五
- ▪ ▪ 乞伏国仁 乞伏乾归 乞伏炽磐 冯跋(冯素弗)
- ▪ 载记第二十六
- ▪ ▪ 秃发乌孤 秃发利鹿孤 秃发 傉檀
- ▪ 载记第二十七
- ▪ ▪ 慕容德
- ▪ 载记第二十八
- ▪ ▪ 慕容超
- ▪ 载记第二十九
- ▪ ▪ 沮渠蒙逊
- ▪ 载记第三十
- ▪ ▪ 赫连勃勃
慕容超字祖明,德兄北海王纳之子。苻坚破鄴,以纳为广武太守,数岁去官,家于张掖。德之南征,留金刀而去。及垂起兵山东,苻昌收纳及德诸子,皆诛之。纳母公孙氏以耄获免,纳妻段氏方娠,未决,囚之于郡狱。狱掾呼延平,德之故吏也,尝有死罪,德免之。至是,将公孙及段氏逃于羌中,而生超焉。年十岁而公孙氏卒,临终授超以金刀,曰:“若天下太平,汝得东归,可以此刀还汝叔也。”平又将超母子奔于吕光。及吕隆降于姚兴,超又随凉州人徙于长安。超母谓超曰:“吾母子全济,呼延氏之力。平今虽死,吾欲为汝纳其女以答厚惠。”于是娶之。超自以诸父在东,恐为姚氏所录,乃阳狂行乞。秦人贱之,惟姚绍见而异焉,劝兴拘以爵位。召见与语,超深自晦匿,兴大鄙之,谓绍曰:“谚云‘妍皮不裹痴骨’,妄语耳。”由是得去来无禁。德遣使迎之,超不告母妻乃归。及至广固,呈以金刀,具宣祖母临终之言,德抚之号恸。
超身长八尺,腰带九围,精彩秀发,容止可观。德甚加礼遇,始名之曰超,封北海王,拜侍中、骠骑大将军、司隶校尉,开府,置佐吏。德无子,欲以超为嗣,故为超起第于万春门内,朝夕观之。超亦深达德旨,入则尽欢承奉,出则倾身下士,于是内外称美焉。顷之,立为太子。
及德死,以义熙元年僭嗣伪位,大赦境内,改元曰太上。尊德妻段氏为皇太后。以慕容钟都督中外诸军、录尚书事,慕容法为征南、都督徐、兗、扬、南兗四州诸军事,慕容镇加开府仪同三司、尚书令,封孚为太尉,鞠仲为司空,潘聪为左光禄大夫,封嵩为尚书左仆射,自余封拜各有差。后又以钟为青州牧,段宏为徐州剌史,公孙五楼为武卫将军、领屯骑校尉,内参政事。封孚言于超曰:“臣闻五大不在边,五细不在庭。钟,国之宗臣,社稷所赖;宏,外戚懿望,亲贤具瞻。正应参翼百揆,不宜远镇方外。今锺等出籓,五楼内辅,臣窃未安。”超新即位,害钟等权逼,以问五楼。五楼欲专断朝政,不欲钟等在内,屡有间言,孚说竟不行。钟、宏俱有不平之色,相谓曰:“黄犬之皮恐当终补狐裘也。”五楼闻之,嫌隙渐遘。
初,超自长安行至梁父,慕容法时为兗州,镇南长史悦寿还谓法曰:“向见北海王子,天资弘雅,神爽高迈,始知天族多奇,玉林皆宝。”法曰:“昔成方遂诈称卫太子,人莫辩之,此复天族乎?”超闻而恚恨,形于言色。法亦怒,处之外馆,由是结憾。及德死,法又不奔丧,超遣使让焉。法常惧祸至,因此遂与慕容钟、段宏等谋反。超知而征之,钟称疾不赴,于是收其党侍中慕容统、右卫慕容根、散骑常侍段封诛之,车裂仆射封嵩于东门之外。西中郎将封融奔于魏。
超寻遣慕容镇等攻青州,慕容昱等攻徐州,慕容凝、韩范攻梁父。昱等攻莒城,拔之,徐州刺史段宏奔于魏。封融又集群盗袭石塞城,杀镇西大将军余郁,青土振恐,人怀异议。慕容凝谋杀韩范,将袭广固。范知而攻之,凝奔梁父。范并其众,攻梁父克之,凝奔姚兴,慕容法出奔于魏。慕容镇克青州,钟杀其妻子,为地道而出,单马奔姚兴。
于时超不恤政事,畋游是好,百姓苦之。其仆射韩讠卓切谏,不纳。超议复肉刑、九等之选,乃下书于境内曰:
阳九数缠,永康多难。自北都倾陷,典章沦灭,律令法宪,靡有存者。纲理天下,此焉为本,既不能导之以德,必须齐之以刑。且虞舜大圣,犹命咎繇作士,刑之不可已已也如是!先帝季兴,大业草创,兵革尚繁,未遑修制。朕猥以不德,嗣承大统,抚御寡方,至萧墙衅发,遂戎马生郊,典仪寝废。今四境无虞,所宜修定,尚书可召集公卿。至如不忠不孝若封嵩之辈,枭斩不足以痛之,宜致烹轘之法,亦可附之律条,纳以大辟之科。肉刑者,乃先圣之经,不刊之典,汉文易之,轻重乖度。今犯罪弥多,死者稍众。肉刑之于化也,济育既广,惩惨尤深,光寿、建兴中二祖已议复之,未及而晏驾。其令博士已上参考旧事,依《吕刑》及汉、魏、晋律令,消息增损,议成燕律。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孔子曰:“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轘裂之刑,烹煮之戮,虽不在五品之例,然亦行之自古。渠弥之轘,著之《春秋》;哀公之烹,爰自中代。世宗都齐,亦愍刑罚失中,咨嗟寝食。王者之有刑纠,犹人之左右手焉。故孔子曰:“刑罚不中,则人无所措手足。”是以萧何定法令而受封,叔孙通以制仪为奉常。立功立事,古之所重。其明议损益,以成一代准式。周、汉有贡士之条,魏立九品之选,二者孰愈,亦可详闻。
群下议多不同,乃止。
超母妻既先在长安,为姚兴所拘,责超称籓,求太乐诸伎,若不可,使送吴口千人。超下书遣群臣详议。左仆射段晖议曰:“太上囚楚,高祖不回。今陛下嗣守社稷,不宜以私亲之故而降统天之尊。又太乐诸伎,皆是前世伶人,不可与彼,使移风易俗,宜掠吴口与之。”尚书张华曰:“若侵掠吴边,必成邻怨。此既能往,彼亦能来,兵连祸结,非国之福也。昔孙权重黎庶之命,屈己以臣魏;惠施惜爱子之头,舍志以尊齐。况陛下慈德在秦,方寸崩乱,宜暂降大号,以申至孝之情。权变之道,典谟所许。韩范智能回物,辩足倾人,昔与姚兴俱为秦太子中舍人,可遣将命,降号修和。所谓屈于一人之下,申于万人之上也。”超大悦曰:“张尚书得吾心矣。”使范聘于兴。及至长安,兴谓范曰:“封恺前来,燕王与朕抗礼。及卿至也,款然而附。为依春秋以小事大之义?为当专以孝敬为母屈也?”范曰:“周爵五等,公侯异品,小大之礼,因而生焉。今陛下命世龙兴,光宅西秦,本朝主上承祖宗遗烈,定鼎东齐,中分天曜,南面并帝。通聘结好,义尚廉冲,便至矜诞,苟折行人,殊似吴、晋争盟,滕、薛竞长,恐伤大秦堂堂之盛,有损皇燕巍巍之美,彼我俱失,窃未安之。”兴怒曰:“若如卿言,便是非为大小而来。”范曰:“虽由大小之义,亦缘寡君纯孝过于重华,愿陛下体敬亲之道,霈然垂愍。”兴曰:“吾久不见贾生,自谓过之,今不及矣。”于是为范设旧交之礼,申叙平生,谓范曰:“燕王在此,朕亦见之,风表乃可,于机辩未也。”范曰:“大辩若讷,圣人美之,况尔日龙潜凤戢,和光同尘,若使负日月而行,则无继天之业矣。”兴笑曰:“可谓使乎延誉者也。”范承间逞说,姚兴大悦,赐范千金,许以超母妻还之。慕容凝自梁父奔于姚兴,言于兴曰:“燕王称籓,本非推德,权为母屈耳。古之帝王尚兴师征质,岂可虚还其母乎!母若一还,必不复臣也。宜先制其送伎,然后归之。”兴意乃变,遣使聘于超。超遣其仆射张华、给事中宗正元入长安,送太乐伎一百二十人于姚兴。兴大悦,延华入宴。酒酣,乐作,兴黄门侍郎尹雅谓华曰:“昔殷之将亡,乐师归周;今皇秦道盛,燕乐来庭。废兴之兆,见于此矣。”华曰:“自古帝王,为道不同,权谲之理,会于功成。故老子曰:‘将欲取之,必先与之。’今总章西入,必由余东归,祸福之验,此其兆乎!”兴怒曰:“昔齐、楚竞辩,二国连师。卿小国之臣,何敢抗衡朝士!”华逊辞曰:“奉使之始,实愿交欢上国,上国既遗小国之臣,辱及寡君社稷,臣亦何心,而不仰酬!”兴善之,于是还超母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