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书
- ▪ 帝纪第一
- ▪ ▪ 宣帝
- ▪ 帝纪第二
- ▪ ▪ 景帝 文帝
- ▪ 帝纪第三
- ▪ ▪ 武帝
- ▪ 帝纪第四
- ▪ ▪ 惠帝
- ▪ 帝纪第五
- ▪ ▪ 孝怀帝 孝愍帝
- ▪ 帝纪第六
- ▪ ▪ 元帝 明帝
- ▪ 帝纪第七
- ▪ ▪ 成帝 康帝
- ▪ 帝纪第八
- ▪ ▪ 穆帝 哀帝 海西公
- ▪ 帝纪第九
- ▪ ▪ 简文帝 孝武帝
- ▪ 帝纪第十
- ▪ ▪ 安帝 恭帝
- ▪ 志第一
- ▪ 志第二
- ▪ ▪ 天文中(七曜 杂星气 史传事验)
- ▪ 志第三
- ▪ 志第四
- ▪ ▪ 地理上
- ▪ 志第五
- ▪ ▪ 地理下(青州 徐州 荆州 扬州 交州 广州)
- ▪ 志第六
- ▪ ▪ 律历上
- ▪ 志第七
- ▪ ▪ 律历中
- ▪ 志第八
- ▪ ▪ 律历下
- ▪ 志第九
- ▪ ▪ 礼上
- ▪ 志第十
- ▪ ▪ 礼中
- ▪ 志第十一
- ▪ ▪ 礼下
- ▪ 志第十二
- ▪ ▪ 乐上
- ▪ 志第十三
- ▪ ▪ 乐下
- ▪ 志第十四
- ▪ ▪ 职官
- ▪ 志第十五
- ▪ ▪ 舆服
- ▪ 志第十六
- ▪ ▪ 食货
- ▪ 志第十七
- ▪ ▪ 五行上
- ▪ 志第十八
- ▪ ▪ 五行中
- ▪ 志第十九
- ▪ ▪ 五行下
- ▪ 志第二十
- ▪ ▪ 刑法
- ▪ 列传第一
- ▪ 列传第二
- ▪ 列传第三
- ▪ 列传第四
- ▪ ▪ 羊祜 杜预(杜锡)
- ▪ 列传第五
- ▪ 列传第六
- ▪ 列传第七
- ▪ 列传第八
- ▪ 列传第九
- ▪ 列传第十
- ▪ ▪ 贾充 郭彰 杨骏
- ▪ 列传第十一
- ▪ ▪ 魏舒 李憙 刘寔 高光
- ▪ 列传第十二
- ▪ ▪ 王浑(子济) 王濬 唐彬
- ▪ 列传第十三
- ▪ 列传第十四
- ▪ 列传第十五
- ▪ 列传第十六
- ▪ ▪ 刘颂 李重
- ▪ 列传第十七
- ▪ ▪ 傅玄(子咸 咸子敷、咸从父弟祗)
- ▪ 列传第十八
- ▪ ▪ 向雄 段灼 阎缵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 曹志 庾峻(子珉 敳) 郭象 庾纯(子旉) 秦秀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 郤诜 阮种 华谭 袁甫
- ▪ 列传第二十三
- ▪ ▪ [A170]字道文,永康元年正月,薨。四月,追封南阳王。
- ▪ ▪ 愍怀太子(子[A170] 臧 尚)
- ▪ 列传第二十四
- ▪ ▪ 陆机(孙拯 弟云 云弟耽 从父兄喜)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 江统(子[A170] 惇) 孙楚(孙统) 绰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 ▪ ▪ 刘琨(子群 琨兄舆 舆子演 祖逖(兄纳
- ▪ 列传第三十三
- ▪ ▪ 邵续 李矩 段匹磾 魏浚(族子该 郭默)
- ▪ 列传第三十四
- ▪ ▪ 武十三王 元四王 简文三子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王导(子悦 恬 洽 协 劭 荟 洽子殉 珉 劭子谧)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刘弘 陶侃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温峤 郗鉴(子愔 愔子超 愔弟昙 鉴叔父隆)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顾荣 纪瞻 贺循 杨方 薛兼
- ▪ 列传第三十九
- ▪ 列传第四十
- ▪ ▪ 应詹 甘卓 邓骞 卞壸(从父兄敦 刘超 钟雅)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孙惠 熊远 王鉴 陈頵 高崧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郭璞 葛洪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庾亮(子彬 羲 龢 弟怿 冰 条 翼)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列传第五十一
- ▪ 列传第五十二
- ▪ 列传第五十三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王恭 庾楷 刘牢之(子敬宣) 殷仲堪 杨佺期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刘毅(兄迈) 诸葛长民 何无忌 檀凭之 魏咏之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凉武昭王(子士业)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孝友
- ▪ 列传第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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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列传第六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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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列传第六十六
- ▪ ▪ 列女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四夷
- ▪ 列传第六十八
- ▪ ▪ 王敦 桓温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桓玄 卞范之 段仲文
- ▪ 列传第七十
- ▪ 载记第一
- ▪ ▪ 刘元海(子和 刘宣)
- ▪ 载记第二
- ▪ ▪ 刘聪
- ▪ 载记第三
- ▪ ▪ 刘曜
- ▪ 载记第四
- ▪ ▪ 石勒上
- ▪ 载记第五
- ▪ ▪ 石勒下
- ▪ 载记第六
- ▪ ▪ 石季龙上
- ▪ 载记第七
- ▪ ▪ 石季龙下
- ▪ 载记第八
- ▪ ▪ 慕容廆
- ▪ 载记第九
- ▪ ▪ 慕容皝
- ▪ 载记第十
- ▪ ▪ 慕容俊
- ▪ 载记第十一
- ▪ ▪ 慕容 慕容恪 阳骛 皇甫真
- ▪ 载记第十二
- ▪ ▪ 苻洪 苻健 苻生 苻雄 王堕
- ▪ 载记第十三
- ▪ ▪ 苻坚上
- ▪ 载记第十四
- ▪ ▪ 苻坚下(王猛 苻融 苻朗)
- ▪ 载记第十五
- ▪ ▪ 苻丕 苻登
- ▪ 载记第十六
- ▪ ▪ 姚弋仲 姚襄 姚苌
- ▪ 载记第十七
- ▪ ▪ 姚兴上
- ▪ 载记第十八
- ▪ ▪ 姚兴下
- ▪ 载记第十九
- ▪ ▪ 姚泓
- ▪ 载记第二十
- ▪ ▪ 李特 李流
- ▪ 载记第二十一
- ▪ ▪ 李雄 李班 李期 李寿 李势
- ▪ 载记第二十二
- ▪ ▪ 吕光 吕纂 吕隆
- ▪ 载记第二十三
- ▪ ▪ 慕容垂
- ▪ 载记第二十四
- ▪ ▪ 慕容宝 慕容盛 慕容熙 慕容云
- ▪ 载记第二十五
- ▪ ▪ 乞伏国仁 乞伏乾归 乞伏炽磐 冯跋(冯素弗)
- ▪ 载记第二十六
- ▪ ▪ 秃发乌孤 秃发利鹿孤 秃发 傉檀
- ▪ 载记第二十七
- ▪ ▪ 慕容德
- ▪ 载记第二十八
- ▪ ▪ 慕容超
- ▪ 载记第二十九
- ▪ ▪ 沮渠蒙逊
- ▪ 载记第三十
- ▪ ▪ 赫连勃勃
愍怀太子遹,字熙祖,惠帝长子,母曰谢才人。幼而聪慧,武帝爱之,恆在左右。尝与诸皇子共戏殿上,惠帝来朝,执诸皇子手,次至太子,帝曰:“是汝兒也。”惠帝乃止。宫中尝夜失火,武帝登楼望之。太子时年五岁,牵帝裾入暗中。帝问其故,太子曰:“暮夜仓卒,宜备非常,不宜令照见人君也。”由是奇之。尝从帝观豕牢,言于帝曰:“豕甚肥,何不杀以享士,而使久费五谷?”帝嘉其意,即使烹之。因抚其背,谓廷尉傅祗曰:“此兒当兴我家。”尝对群臣称太子似宣帝,于是令誉流于天下。
时望气者言广陵有天子气,故封为广陵王,邑五万户。以刘寔为师,孟珩为友,杨准、冯荪为文学。惠帝即位,立为皇太子。盛选德望以为师傅,以何劭为太师,王戎为太傅,杨济为太保,裴楷为少师,张华为少傅,和峤为少保。元康元年,出就东宫,又诏曰:“遹尚幼蒙,今出东宫,惟当赖师傅群贤之训。其游处左右,宜得正人使共周旋,能相长益者。”于是使太保卫瓘息庭、司空泰息略、太子太傅杨济息毖、太子少师裴楷息宪、太子少傅张华息祎、尚书令华暠息恆与太子游处,以相辅导焉。
及长,不好学,惟与左右嬉戏,不能尊敬保傅。贾后素忌太子有令誉,因此密敕黄门阉宦媚谀于太子曰:“殿下诚可及壮时极意所欲,何为恆自拘束?”每见喜怒之际,辄叹曰:“殿下不知用威刑,天下岂得畏服!”太子所幸蒋美人生男,又言宜隆其赏赐,多为皇孙造玩弄之器,太子从之。于是慢弛益彰,或废朝侍,恆在后园游戏。爱埤车小马,令左右驰骑,断其鞅勒,使堕地为乐。或有犯忤者,手自捶击之。性拘小忌,不许缮壁修墙,正瓦动屋。而于宫中为市,使人屠酤,手揣斤两,轻重不差。其母本屠家女也,故太子好之。又令西园卖葵菜、蓝子、鸡、面之属,而收其利。东宫旧制,月请钱五十万,备于众用,太子恆探取二月,以供嬖宠。洗马江统陈五事以谏之,太子不纳,语在《统传》中。舍人杜锡以太子非贾后所生,而后性凶暴,深以为忧,每尽忠规劝太子修德进善,远于谗谤。太子怒,使人以针著锡常所坐氈中而剌之。
太子性刚,知贾谧恃后之贵,不能假借之。谧至东宫,或舍之而于后庭游戏。詹事裴权谏曰:“贾谧甚有宠于中宫,而有不顺之色,若一旦交构,大事去矣。宜深自谦屈,以防其变,广延贤士,用自辅翼。”太子不能从。初,贾后母郭槐欲以韩寿女为太子妃,太子亦欲婚韩氏以自固。而寿妻贾午及后皆不听,而为太子聘王衍小女惠风。太子闻衍长女美,而贾后为谧聘之,心不能平,颇以为言。谧尝与太子围棋,争道,成都王颖见而诃谧,谧意愈不平,因此谮太子于后曰:“太子广买田业,多畜私财以结小人者,为贾氏故也。密闻其言云:‘皇后万岁后,吾当鱼肉之。’非但如是也,若宫车晏驾,彼居大位,依杨氏故事,诛臣等而废后于金墉,如反手耳。不如早为之所,更立慈顺者以自防卫。”后纳其言,又宣扬太子之短,布诸远近。于时朝野咸知贾后有害太子意。中护军赵俊请太子废后,太子不听。
九年六月,有桑生于宫西厢,日长尺余,数日而枯。十二月,贾后将废太子,诈称上不和,呼太子入朝。既至,后不见,置于别室,遣婢陈舞赐以酒枣,逼饮醉之。使黄门侍郎潘岳作书草,若祷神之文,有如太子素意,因醉而书之,令小婢承福以纸笔及书草使太子书之。文曰:“陛下宜自了;不自了,吾当入了之。中宫又宜速自了;不了,吾当手了之。并谢妃共要克期而两发,勿疑犹豫,致后患。茹毛饮血于三辰之下,皇天许当扫除患害,立道文为王,蒋为内主。愿成,当三牲祠北君,大赦天下。要疏如律令。”太子醉迷不觉,遂依而写之,其字半不成。既而补成之,后以呈帝。帝幸式乾殿,召公卿入,使黄门令董猛以太子书及青纸诏曰:“遹书如此,今赐死。”遍示诸公王,莫有言者,惟张华、裴頠证明太子。贾后使董猛矫以长广公主辞白帝曰:“事宜速决,而群臣各有不同,若有不从诏,宜以军法从事。”议至日西不决。后惧事变,乃表免太子为庶人,诏许之。于是使尚书和郁持节,解结为副,及大将军梁王肜、镇东将军淮南王允、前将军东武公澹、赵王伦、太保何劭诣东宫,废太子为庶人。是日太子游玄圃,闻有使者至,改服出崇贤门,再拜受诏,步出承华门,乘粗犊车。澹以兵仗送太子妃王氏、三皇孙于金墉城,考竟谢淑妃及太子保林蒋俊。明年正月,贾后又使黄门自首,欲与太子为逆。诏以黄门首辞班示公卿。又遣澹以千兵防送太子,更幽于许昌宫之别坊,令治书御史刘振持节守之。先是,有童谣曰:“东宫马子莫聋空,前至腊月缠汝閤。”又曰:“南风起兮吹白沙,遥望鲁国郁嵯峨,千岁髑髅生齿牙。”南风,后名;沙门,太子小字也。
初,太子之废也,妃父王衍表请离婚。太子至许,遗妃书曰:“鄙虽顽愚,心念为善,欲尽忠孝之节,无有恶逆之心。虽非中宫所生,奉事有如亲母。自为太子以来,敕见禁检,不得见母。自宜城君亡,不见存恤,恆在空室中坐。去年十二月,道文疾病困笃,父子之情,实相怜愍。于时表国家乞加徽号,不见听许。疾病既笃,为之求请恩福,无有恶心。自道文病,中宫三遣左右来视,云:‘天教呼汝。’到二十八日暮,有短函来,题言东宫发,疏云:‘言天教欲见汝。’即便作表求入。二十九日早入见国家,须臾遣至中宫。中宫左右陈舞见语:‘中宫旦来吐不快。’使住空屋中坐。须臾中宫遣陈舞见语:‘闻汝表陛下为道文乞王,不得王是成国耳。’中宫遥呼陈舞:‘昨天教与太子酒枣。’便持三升酒、大盘枣来见与,使饮酒啖枣尽。鄙素不饮酒,即便遣舞启说不堪三升之意。中宫遥呼曰:‘汝常陛下前持酒可喜,何以不饮?天与汝酒,当使道文差也。’便答中宫:‘陛下会同一日见赐,故不敢辞,通日不饮三升酒也。且实未食,恐不堪。又未见殿下,饮此或至颠倒。’陈舞复传语云:‘不孝那!天与汝酒饮,不肯饮,中有恶物邪?’遂可饮二升,余有一升,求持还东宫饮尽。逼迫不得已,更饮一升。饮已,体中荒迷,不复自觉。须臾有一小婢持封箱来,云:‘诏使写此文书。’鄙便惊起,视之,有一白纸,一青纸。催促云:‘陛下停待。’又小婢承福持笔研墨黄纸来,使写。急疾不容复视,实不觉纸上语轻重。父母至亲,实不相疑,事理如此,实为见诬,想众人见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