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书
- ▪ 帝纪第一
- ▪ ▪ 宣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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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武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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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孝怀帝 孝愍帝
- ▪ 帝纪第六
- ▪ ▪ 元帝 明帝
- ▪ 帝纪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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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帝纪第八
- ▪ ▪ 穆帝 哀帝 海西公
- ▪ 帝纪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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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帝纪第十
- ▪ ▪ 安帝 恭帝
- ▪ 志第一
- ▪ 志第二
- ▪ ▪ 天文中(七曜 杂星气 史传事验)
- ▪ 志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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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地理上
- ▪ 志第五
- ▪ ▪ 地理下(青州 徐州 荆州 扬州 交州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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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志第九
- ▪ ▪ 礼上
- ▪ 志第十
- ▪ ▪ 礼中
- ▪ 志第十一
- ▪ ▪ 礼下
- ▪ 志第十二
- ▪ ▪ 乐上
- ▪ 志第十三
- ▪ ▪ 乐下
- ▪ 志第十四
- ▪ ▪ 职官
- ▪ 志第十五
- ▪ ▪ 舆服
- ▪ 志第十六
- ▪ ▪ 食货
- ▪ 志第十七
- ▪ ▪ 五行上
- ▪ 志第十八
- ▪ ▪ 五行中
- ▪ 志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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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志第二十
- ▪ ▪ 刑法
- ▪ 列传第一
- ▪ 列传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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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羊祜 杜预(杜锡)
- ▪ 列传第五
- ▪ 列传第六
- ▪ 列传第七
- ▪ 列传第八
- ▪ 列传第九
- ▪ 列传第十
- ▪ ▪ 贾充 郭彰 杨骏
- ▪ 列传第十一
- ▪ ▪ 魏舒 李憙 刘寔 高光
- ▪ 列传第十二
- ▪ ▪ 王浑(子济) 王濬 唐彬
- ▪ 列传第十三
- ▪ 列传第十四
- ▪ 列传第十五
- ▪ 列传第十六
- ▪ ▪ 刘颂 李重
- ▪ 列传第十七
- ▪ ▪ 傅玄(子咸 咸子敷、咸从父弟祗)
- ▪ 列传第十八
- ▪ ▪ 向雄 段灼 阎缵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 曹志 庾峻(子珉 敳) 郭象 庾纯(子旉) 秦秀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 郤诜 阮种 华谭 袁甫
- ▪ 列传第二十三
- ▪ ▪ [A170]字道文,永康元年正月,薨。四月,追封南阳王。
- ▪ ▪ 愍怀太子(子[A170] 臧 尚)
- ▪ 列传第二十四
- ▪ ▪ 陆机(孙拯 弟云 云弟耽 从父兄喜)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 江统(子[A170] 惇) 孙楚(孙统) 绰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 ▪ ▪ 刘琨(子群 琨兄舆 舆子演 祖逖(兄纳
- ▪ 列传第三十三
- ▪ ▪ 邵续 李矩 段匹磾 魏浚(族子该 郭默)
- ▪ 列传第三十四
- ▪ ▪ 武十三王 元四王 简文三子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王导(子悦 恬 洽 协 劭 荟 洽子殉 珉 劭子谧)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刘弘 陶侃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温峤 郗鉴(子愔 愔子超 愔弟昙 鉴叔父隆)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顾荣 纪瞻 贺循 杨方 薛兼
- ▪ 列传第三十九
- ▪ 列传第四十
- ▪ ▪ 应詹 甘卓 邓骞 卞壸(从父兄敦 刘超 钟雅)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孙惠 熊远 王鉴 陈頵 高崧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郭璞 葛洪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庾亮(子彬 羲 龢 弟怿 冰 条 翼)
- ▪ 列传第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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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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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列传第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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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列传第五十三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王恭 庾楷 刘牢之(子敬宣) 殷仲堪 杨佺期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刘毅(兄迈) 诸葛长民 何无忌 檀凭之 魏咏之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凉武昭王(子士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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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列传第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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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四夷
- ▪ 列传第六十八
- ▪ ▪ 王敦 桓温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桓玄 卞范之 段仲文
- ▪ 列传第七十
- ▪ 载记第一
- ▪ ▪ 刘元海(子和 刘宣)
- ▪ 载记第二
- ▪ ▪ 刘聪
- ▪ 载记第三
- ▪ ▪ 刘曜
- ▪ 载记第四
- ▪ ▪ 石勒上
- ▪ 载记第五
- ▪ ▪ 石勒下
- ▪ 载记第六
- ▪ ▪ 石季龙上
- ▪ 载记第七
- ▪ ▪ 石季龙下
- ▪ 载记第八
- ▪ ▪ 慕容廆
- ▪ 载记第九
- ▪ ▪ 慕容皝
- ▪ 载记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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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慕容 慕容恪 阳骛 皇甫真
- ▪ 载记第十二
- ▪ ▪ 苻洪 苻健 苻生 苻雄 王堕
- ▪ 载记第十三
- ▪ ▪ 苻坚上
- ▪ 载记第十四
- ▪ ▪ 苻坚下(王猛 苻融 苻朗)
- ▪ 载记第十五
- ▪ ▪ 苻丕 苻登
- ▪ 载记第十六
- ▪ ▪ 姚弋仲 姚襄 姚苌
- ▪ 载记第十七
- ▪ ▪ 姚兴上
- ▪ 载记第十八
- ▪ ▪ 姚兴下
- ▪ 载记第十九
- ▪ ▪ 姚泓
- ▪ 载记第二十
- ▪ ▪ 李特 李流
- ▪ 载记第二十一
- ▪ ▪ 李雄 李班 李期 李寿 李势
- ▪ 载记第二十二
- ▪ ▪ 吕光 吕纂 吕隆
- ▪ 载记第二十三
- ▪ ▪ 慕容垂
- ▪ 载记第二十四
- ▪ ▪ 慕容宝 慕容盛 慕容熙 慕容云
- ▪ 载记第二十五
- ▪ ▪ 乞伏国仁 乞伏乾归 乞伏炽磐 冯跋(冯素弗)
- ▪ 载记第二十六
- ▪ ▪ 秃发乌孤 秃发利鹿孤 秃发 傉檀
- ▪ 载记第二十七
- ▪ ▪ 慕容德
- ▪ 载记第二十八
- ▪ ▪ 慕容超
- ▪ 载记第二十九
- ▪ ▪ 沮渠蒙逊
- ▪ 载记第三十
- ▪ ▪ 赫连勃勃
刘元海,新兴匈奴人,冒顿之后也。名犯高祖庙讳,故称其字焉。初,汉高祖以宗女为公主,以妻冒顿,约为兄弟,故其子孙遂冒姓刘氏。建武初,乌珠留若鞮单于子右奥鞬日逐王比自立为南单于,入居西河美稷,今离石左国城即单于所徙庭也。中平中,单于羌渠使子於扶罗将兵助汉,讨平黄巾。会羌渠为国人所杀,於扶罗以其众留汉,自立为单于。属董卓之乱,寇掠太原、河东,屯于河内。於扶罗死,弟呼厨泉立,以於扶罗子豹为左贤王,即元海之父也。魏武分其众为五部,以豹为左部帅,其余部帅皆以刘氏为之。太康中,改置都尉,左部居太原兹氏,右部居祁,南部居蒲子,北部居新兴,中部居大陵。刘氏虽分居五部,然皆居于晋阳汾涧之滨。
豹妻呼延氏,魏嘉平中祈子于龙门,俄而有一大鱼,顶有二角,轩鬐跃鳞而至祭所,久之乃去。巫觋皆异之,曰:“此嘉祥也。”其夜梦旦所见鱼变为人,左手把一物,大如半鸡子,光景非常,授呼延氏,曰:“此是日精,服之生贵子。”寤而告豹,豹曰:“吉征也。吾昔从邯郸张冏母司徒氏相,云吾当有贵子孙,三世必大昌,仿像相符矣。”自是十三月而生元海,左手文有其名,遂以名焉。龆龀英慧,七岁遭母忧,擗踊号叫,哀感旁邻,宗族部落咸共叹赏。时司空太原王昶闻而嘉之,并遣吊赙。幼好学,师事上党崔游,习《毛诗》、《京氏易》、《马氏尚书》,尤好《春秋左氏传》、《孙吴兵法》,略皆诵之,《史》、《汉》、诸子,无不综览。尝谓同门生硃纪、范隆曰:“吾每观书传,常鄙随陆无武,降灌无文。道由人弘,一物之不知者,固君子之所耻也。二生遇高皇而不能建封侯之业,两公属太宗而不能开庠序之美,惜哉!”于是遂学武事,妙绝于众,猿臂善射,膂力过人。姿仪魁伟,身长八尺四寸,须长三尺余,当心有赤毫毛三根,长三尺六寸。有屯留崔懿之、襄陵公师彧等,皆善相人,及见元海,惊而相谓曰:“此人形貌非常,吾所未见也。”于是深相崇敬,推分结恩。太原王浑虚襟友之,命子济拜焉。
咸熙中,为任子在洛阳,文帝深待之。泰始之后,浑又屡言之于武帝。帝召与语,大悦之,谓王济曰:“刘元海容仪机鉴,虽由余、日磾无以加也。”济对曰:“元海仪容机鉴,实如圣旨,然其文武才干贤于二子远矣。陛下若任之以东南之事,吴会不足平也。”帝称善。孔恂、杨珧进曰:“臣观元海之才,当今惧无其比,陛下若轻其众,不足以成事;若假之威权,平吴之后,恐其不复北渡也。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任之以本部,臣窃为陛下寒心。若举天阻之固以资之,无乃不可乎!”帝默然。
后秦凉覆没,帝畴咨将帅,上党李憙曰:“陛下诚能发匈奴五部之众,假元海一将军之号,鼓行而西,可指期而定。”孔恂曰:“李公之言,未尽殄患之理也。”憙勃然曰:“以匈奴之劲悍,元海之晓兵,奉宣圣威,何不尽之有!”恂曰:“元海若能平凉州,斩树机能,恐凉州方有难耳。蛟龙得云雨,非复池中物也。”帝乃止。后王弥从洛阳东归,元海饯弥于九曲之滨。泣谓弥曰:“王浑、李憙以乡曲见知,每相称达,谗间因之而进,深非吾愿,适足为害。吾本无宦情,惟足下明之。恐死洛阳,永与子别。”因慷慨歔欷,纵酒长啸,声调亮然,坐者为之流涕。齐王攸时在九曲,比闻而驰遣视之,见元海在焉,言于帝曰:“陛下不除刘元海,臣恐并州不得久宁。”王浑进曰:“元海长者,浑为君王保明之。且大晋方表信殊俗,怀远以德,如之何以无萌之疑杀人侍子,以示晋德不弘。”帝曰:“浑言是也。”
会豹卒,以元海代为左部帅。太康末,拜北部都尉。明刑法,禁奸邪,轻财好施,推诚接物,五部俊杰无不至者。幽冀名儒,后门秀士,不远千里,亦皆游焉。杨骏辅政,以元海为建威将军、五部大都督,封汉光乡侯。元康末,坐部人叛出塞免官。成都王颖镇鄴,表元海行宁朔将军、监五部军事。
惠帝失驭,寇盗蜂起,元海从祖故北部都尉、左贤王刘宣等窃议曰:“昔我先人与汉约为兄弟,忧泰同之。自汉亡以来,魏晋代兴,我单于虽有虚号,无复尺土之业,自诸王侯,降同编户。今司马氏骨肉相残,四海鼎沸,兴邦复业,此其时矣。左贤王元海姿器绝人,干宇超世。天若不恢崇单于,终不虚生此人也。”于是密共推元海为大单于。乃使其党呼延攸诣鄴,以谋告之。元海请归会葬,颖弗许。乃令攸先归,告宣等招集五部,引会宜阳诸胡,声言应颖,实背之也。
颖为皇太弟,以元海为太弟屯骑校尉。惠帝伐颖,次于荡阴,颖假元海辅国将军、督北城守事。及六军败绩,颖以元海为冠军将军,封卢奴伯。并州刺史东嬴公腾、安北将军王浚,起兵伐颖,元海说颖曰:“今二镇跋扈,众余十万,恐非宿卫及近都士庶所能御之,请为殿下还说五部,以赴国难。”颖曰:“五部之众可保发已不?纵能发之,鲜卑、乌丸劲速如风云,何易可当邪?吾欲奉乘舆还洛阳,避其锋锐,徐传檄天下,以逆顺制之。君意何如?”元海曰:“殿下武皇帝之子,有殊勋于王室,威恩光洽,四海钦风,孰不思为殿下没命投躯者哉,何难发之有乎!王浚竖子,东嬴疏属,岂能与殿下争衡邪!殿下一发鄴宫,示弱于人,洛阳可复至乎?纵达洛阳,威权不复在殿下也。纸檄尺书,谁为人奉之!且东胡之悍不逾五部,愿殿下勉抚士众,靖以镇之,当为殿下以二部摧东嬴,三部枭王浚,二竖之首可指日而悬矣。”颖悦,拜元海为北单于、参丞相军事。元海至左国城,刘宣等上大单于之号,二旬之间,众已五万,都于离石。
王浚使将军祁弘率鲜卑攻鄴,颖败,挟天子南奔洛阳。元海曰:“颖不用吾言,逆自奔溃,真奴才也。然吾与其有言矣,不可不救。”于是命右於陆王刘景、左独鹿王刘延年等率步骑二万,将讨鲜卑。刘宣等固谏曰:“晋为无道,奴隶御我,是以右贤王猛不胜其忿。属晋纲未驰,大事不遂,右贤涂地,单于之耻也。今司马氏父子兄弟自相鱼肉,此天厌晋德,授之于我。单于积德在躬,为晋人所服,方当兴我邦族,复呼韩邪之业,鲜卑、乌丸可以为援,奈何距之而拯仇敌!今天假手于我,不可违也。违天不祥,逆众不济;天与不取,反受其咎。愿单于勿疑。”元海曰:“善。当为崇冈峻阜,何能为培塿乎!夫帝王岂有常哉,大禹出于西戎,文王生于东夷,顾惟德所授耳。今见众十余万,皆一当晋十,鼓行而摧乱晋,犹拉枯耳。上可成汉高之业,下不失为魏氏。虽然,晋人未必同我。汉有天下世长,恩德结于人心,是以昭烈崎岖于一州之地,而能抗衡于天下。吾又汉氏之甥,约为兄弟,兄亡弟绍,不亦可乎?且可称汉,追尊后主,以怀人望。”乃迁于左国城,远人归附者数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