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纪效新书
- ▪ 卷首
- ▪ ▪ 一、任临观请创立兵营公移
- ▪ ▪ 二、新任台金严请任事公移
- ▪ ▪ 三、正行伍说
- ▪ ▪ 四、制器说
- ▪ ▪ 五、教阅说
- ▪ ▪ 六、调发说
- ▪ ▪ 七、操分合说
- ▪ ▪ 八、对敌说
- ▪ ▪ 九、下炊灶说
- ▪ 卷一·束伍篇
- ▪ ▪ (治众如治寡,分数是也。分数者,治兵之纲也。束伍者,分数之目也,故以束伍为第一。由此而十万一法,百阵一化,咸基于此。)
- ▪ ▪ 原选兵
- ▪ ▪ 原授器
- ▪ ▪ 原束伍
- ▪ 卷二·紧要操敌号令简明条款篇
- ▪ ▪ ◎紧要操敌号令简明条款篇第二
- ▪ ▪ (斗众如斗寡,形名是也,故万人一心,形名之效。苟士不悉吾令,而徒以手足为强者,又其次也。教梃之夫,可斗名艺,形名定也。束伍既明,即当练习吾令,故以号令篇第二)
- ▪ 卷三·临阵连坐军法篇
- ▪ ▪ (旗鼓既习,斯谓之名,一众人之目矣,而心则未也,于是申之以连坐赏罚以威其心,故军法篇为第三)
- ▪ 卷四·论兵紧要禁令篇
- ▪ ▪ (号令既繁,人无所措,故复分此别卷,其可以少从缓也,以次旗鼓号令之馀,故以禁令篇为第四)
- ▪ 卷五·教官兵法令禁约篇
- ▪ 卷六·比较武艺赏罚篇
- ▪ ▪ (号令既明,刑赏以悉,坐作进退,当与攻杀击刺同教矣。而比较不可无法,不知较艺之习而任比较之责,则花法入而正法昧矣,故为比较篇为第六)
- ▪ 卷七·行营野营军令禁约篇
- ▪ ▪ (凡操中法令旗鼓既习,将来必试敌而调发,所不免也,故即以行营篇为第七)
- ▪ ▪ ◎扎野营说
- ▪ ▪ (野外屯扎,对垒列营,画地以守于前,樵苏以继于后,夜防警袭,昼结行阵,其役也劳,其事也险。使吾气常锐,战守兼举,吁,岂易易哉!)
- ▪ 卷八·操练营阵旗鼓篇
- ▪ ▪ (号令既习,刑赏俱明,于是列于场肆而教以坐作进退之法,为营阵之制,以施于用,故以操练篇为第八。)
- ▪ 卷九·出征起程在途行营篇
- ▪ 卷十·长兵短用说篇
- ▪ ▪ (器械不利,以卒予敌;手无搏杀之方,徒驱之以刑,是鱼肉乎吾士也。器习利而无号令金鼓以一其心,虽有艺,与徒手同也。三军既熟悉吾令,则当精乎艺。艺与法令当并行而不悖者,故以长短兵说为第十。)
- ▪ ▪ 长枪总说
- ▪ ▪ 八母枪起手
- ▪ 卷十一·藤牌总说篇
- ▪ ▪ 狼筅总说
- ▪ 卷十二·短兵长用说
- ▪ 卷十三·射法篇
- ▪ 卷十四·拳经捷要篇
- ▪ 卷十五·布城诸器图说篇
- ▪ ▪ 软壁
- ▪ 卷十六·旌旗金鼓图说篇
- ▪ 卷十七·守哨篇
- ▪ ▪ 号令
- ▪ ▪ 伏路
- ▪ ▪ 应备什物
- ▪ ▪ 发伏路号令
- ▪ ▪ 伏路军法
- ▪ ▪ (守是攻之策,自古名将必先斥堠。但此等事不过卫所之行移,非教战士之技,不能编次诸篇之间,故为附卷。)
- ▪ ▪ 墩堠报警号令
- ▪ ▪ 墩军守嘹之法
- ▪ ▪ 派守城规则
- ▪ ▪ 守城号令
- ▪ ▪ 守城军法
- ▪ 卷十八·治水兵篇
凡比较武艺,务要俱照示学习实敌本事,直可对搏打者,不许仍学习花枪等法,徒支虚架,以图人前美观。各总哨队伍官长,俱以分数施行赏罚,一分以上责成各伍长,二分以上责成各教师队长,三分以上责成哨官,四分以上责成把总。
凡长枪,锋要轻利,重不过两;杆要梢轻,腰硬根粗。
凡狼筅,各要利刃在顶,长一尺;四面竹枝须坚直粗大者。
凡八杈棍,俱要长一丈二尺。盖短兵须长用,庶可入长枪,每人解首一把。
凡弓箭手,弓要副各力,箭要铁镞,务三十枝,仍各长大腰刀一把、解首一把。
凡弩弓,要力大新坚,每弩毒药一瓶,铁箭一百枝,每人腰刀一把、解首一把。
凡立牌要高阔,过得后面持枪之人。每人利长腰刀一把。
凡藤牌要坚大轻,遮一身。每人长刀一把,弃枪三枝。藤牌无弃枪,如无牌同。盖长短势绝,急不能入,须用弃枪诱之,使彼一顾,则藤牌乘隙径入矣。以上各条,违犯,照前分数,军令连坐。
凡火器,装药竹筒、火绳药线、匙锤油单、火药一有不全,入场忘记悬带随身,及药不干燥,各不如法,队长同罚,本犯加治。
凡兵随带百样军火器械,随坏随治。如力不能私制者,即明禀各总处呈置给用,把总官每平时调查。
凡人之血气,用则坚,怠惰则脆。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君相亦然,况於兵乎?但不宜过於太苦,是谓练兵之力。
凡兵平时所用器械,轻重分两当重交锋所用之器,重者既熟,则临阵用轻者自然手捷,不为器所欺矣。是谓练手之力。
凡平时各兵须学趋跑,一气跑得一里,不气喘才好。如古人足囊以沙,渐渐加之,临敌去沙,自然轻便。是练足之力。
凡平时习战,人必重甲,荷以重物,勉强加之,庶临战身轻,进退自速。是谓练身之力。
凡呐喊所以壮军威,有不齐者,巡视旗拿来,治以军法。
凡什物器械,刻名队装油在上,以便查考及疏失。
一、比弩,以六十步为式,把高五尺,阔一尺五寸,三箭中二枝为善射。
一、比枪,先单枪试其手法、步法、身法、进退之法;复二枪对试,真正交锋;复以二十步内立木把一面,高五尺,阔八寸,上分目、喉、心、腰、足五孔,各安一寸木球在内,每一人执枪二十步外,听擂鼓,擎枪作势,飞身向前戳去,孔内圆木悬于枪尖上,如此遍五孔,止。
一、试射,官尺八十步为式,把高六尺,阔二尺,每三矢中二矢为熟。
一、试狼筅,先令自使,看其身手、步法,次用枪对较。凡长枪哄诱不动,又能遮隔不入,为熟。
一、试钗钯,先令自使,看其身手步法合一,复单人以长枪短刀对较,能架隔长枪刀棍,翼狼筅出入杀人为熟。
一、试刀,以能冲入钗钯,狼筅不及遮隔为熟。刀法甚多,传其妙者绝寡,尚俟豪杰续之。
一、试挨牌,每一人执牌面左,一人执狼筅面右,俱牌后遮严,分面立定。枪等杂艺,俱照鸳鸯阵立定。前设长枪一人为敌。俱锣响坐定,听吹孛罗起身,点鼓两处俱进,擂鼓吹天鹅声喇叭纳喊一声,敌兵执长枪,以枪高处戳入,牌身高起,阁枪头上过,阵内长枪伸出杀敌,急复原伍次;敌兵长枪戳脚下,牌兵用牌坐落,阵内长枪出杀敌,急复原伍次;敌兵长枪由左戳进,期伤牌兵之臀,左面狼筅拿枪长枪出杀,左面短兵即随枪以出,防长枪进老,故短以救之,急收原伍次;敌枪戳右,欲伤右边,后二个枪手牌兵即以右手所持腰刀砍其枪,右面长枪出杀,短兵随出,同左边之例云。如贼亦有数人前来,则长牌当中只顾低头执牌前进;左筅防左,右筅防右;左枪随左筅出杀,右枪随右筅出杀;左短兵防左枪进的老了救援,右短兵防右枪进的老了救援;藤牌乘二筅之势,於筅中滚出,以杀为务。鸣金急复原伍。进止、阖辟、左右、前后,恁是如何厮杀,定不可乱了原伍。
一试藤牌,先令自舞,试其遮蔽活动之法。务要藏身不见,及虽藏闭,而目犹向外视敌,又能管脚下为妙。次以长枪对较,令牌持标一枝,近敌打去,乘彼顾摇,便抽刀杀进,使人不及反手为精。
一、试标枪,立银钱三个於三十步内,命中或上或中或下不差为熟。
一、试火器,以八十步立五尺高、二尺阔木牌,三发一中,十发七中为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