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衡
- ▪ 卷一 逢遇篇第一
- ▪ 累害篇第二
- ▪ 命禄篇第三
- ▪ 气寿篇第四
- ▪ 卷二 幸偶篇第五
- ▪ 命义篇第六
- ▪ 无形篇第七
- ▪ 率性篇第八
- ▪ 吉验篇第九
- ▪ 卷三 偶会篇第十
- ▪ 感类篇第五十五
- ▪ 齐世篇第五十六
- ▪ 骨相篇第十一
- ▪ 初禀篇第十二
- ▪ 本性篇第十三
- ▪ 物势篇第十四
- ▪ 奇怪篇第十五
- ▪ 卷十九 宣汉篇第五十七
- ▪ 卷四 书虚篇第十六
- ▪ 变虚篇第十七
- ▪ 恢国篇第五十八
- ▪ 卷五 异虚篇第十八
- ▪ 验符篇第五十九
- ▪ 感虚篇第十九
- ▪ 卷六 福虚篇第二十
- ▪ 卷二十 须颂篇第六十
- ▪ 佚文篇第六十一
- ▪ 论死篇第六十二
- ▪ 卷二十一 死伪篇第六十三
- ▪ 卷二十二 纪妖篇第六十四
- ▪ 订鬼篇第六十五
- ▪ 卷二十三 言毒篇第六十六
- ▪ 薄葬篇第六十七
- ▪ 四讳篇第六十八
- ▪ 讠间时篇第六十九
- ▪ 卷二十四 讥日篇第七十
- ▪ 卜筮篇第七十一
- ▪ 辨祟篇第七十二
- ▪ 祸虚篇第二十一
- ▪ 难岁篇第七十三
- ▪ 卷二十五 诘术篇第七十四
- ▪ 龙虚篇第二十二
- ▪ 解除篇第七十五
- ▪ 祀义篇第七十六
- ▪ 祭意篇第七十七
- ▪ 雷虚篇第二十三
- ▪ 卷七 道虚篇第二十四
- ▪ 语增篇第二十五
- ▪ 卷二十六 实知篇第七十八
- ▪ 知实篇第七十九
- ▪ 卷二十七 定贤篇第八十
- ▪ 卷二十八 正说篇第八十一
- ▪ 书解篇第八十二
- ▪ 卷八 儒增篇第二十六
- ▪ 艺增篇第二十七
- ▪ 卷九 问孔篇第二十八
- ▪ 卷十 非韩篇第二十九
- ▪ 刺孟篇第三十
- ▪ 卷十一 谈天篇第三十一
- ▪ 卷二十九 案书篇第八十三
- ▪ 对作篇第八十四
- ▪ 说日篇第三十二
- ▪ 答佞篇第三十三
- ▪ 卷十二 程材篇第三十四
- ▪ 量知篇第三十五
- ▪ 谢短篇第三十六
- ▪ 卷十三 效力篇第三十七
- ▪ 别通篇第三十八
- ▪ 超奇篇第三十九
- ▪ 卷十四 状留篇第四十
- ▪ 寒温篇第四十一
- ▪ 谴告篇第四十二
- ▪ 卷十五 变动篇第四十三
- ▪ 招致篇第四十四
- ▪ 明雩篇第四十五
- ▪ 顺鼓篇第四十六
- ▪ 卷十六 乱龙篇第四十七
- ▪ 遭虎篇第四十八
- ▪ 商虫篇第四十九
- ▪ 讲瑞篇第五十
- ▪ 卷十七 指瑞篇第五十一
- ▪ 是应篇第五十二
- ▪ 治期篇第五十三
- ▪ 卷十八 自然篇第五十四
- ▪ 卷三十 自纪篇第八十五
变复之家,谓虎食人者,功曹为奸所致也。其意以为,功曹众吏之率,虎亦诸禽之雄也。功曹为奸,采渔於吏,故虎食人以象其意。
夫虎食人,人亦有杀虎。谓虎食人,功曹受取於吏,如人食虎,吏受於功曹也乎?案世清廉之士,百不能一。居功曹之官,皆有奸心,私旧故可以幸,苞苴赂遗,小大皆有。必谓虎应功曹,是野中之虎常害人也。夫虎出有时,犹龙见有期也。阴物以冬见,阳虫以夏出。出应其气,气动其类。参、伐以冬出,心、尾以夏见。参、伐则虎星,心、尾则龙象。象出而物见,气至而类动,天地之性也。动於林泽之中,遭虎搏噬之时,禀性狂勃,贪叨饥饿,触自来之人,安能不食?人之筋力,羸弱不适,巧便不知,故遇辄死。使孟贲登山,冯妇入林,亦无此害也。
孔子行鲁林中,妇人哭,甚哀,使子贡问之 :“何以哭之哀也?”曰 :“去年虎食吾夫,今年食吾子,是以哭哀也。”子贡曰 :“若此,何不去也?”对曰:“吾善其政之不苛、吏之不暴也 。”子贡还报孔子。孔子曰:“弟子识诸!苛政暴吏,甚於虎也 。”夫虎害人,古有之矣。政不苛,吏不暴,德化之足以却虎。然而二岁比食二人,林中兽不应善也。为廉不应,奸吏亦不应矣。
或曰 :“虎应功曹之奸,所谓不苛政者,非功曹也。妇人,廉吏之部也,虽有善政,安耐化虎?”夫鲁无功曹之官,功曹之官,相国是也。鲁相者殆非孔、墨,必三家也。为相必无贤操,以不贤居权位,其恶,必不廉也。必以相国为奸,令虎食人,是则鲁野之虎常食人也。
水中之毒,不及陵上;陵上之气,不入水中;各以所近,罹殃取祸。是故渔者不死於山,猎者不溺於渊。好入山林,穷幽测深,涉虎窟寝,虎搏噬之,何以为变?鲁公牛哀病化为虎,搏食其兄,同变化者不以为怪。入山林草泽见害於虎,怪之非也。蝮蛇悍猛,亦能害入。行止泽中,〔害〕於蝮蛇,应何官吏?蜂虿害人,入毒气害人,入水火害人。人为蜂虿所螫,为毒气所中,为火所燔,为水所溺,又谁致之者?苟诸禽兽,乃应吏政。行山林中,麋鹿、野猪、牛象、熊罢、豺狼、蜼蠼,皆复杀人。苟谓食人乃应为变。蚤虱闽虻皆食人,人身强大,故不至死。仓卒之世,谷食之贵,百姓饥饿,自相啖食,厥变甚於虎。变复之家,不处苟政。
且虎所食,非独人也,含血之禽,有形之兽,虎皆食之。〔食〕人谓应功曹之奸,食他禽兽,应何官吏?夫虎,毛虫;人,倮虫。毛虫饥,食倮虫,何变之有?四夷之外,大人食小人,虎之与蛮夷,气性一也。平陆、广都,虎所不由也;山林、草泽,虎所生出也。必以虎食人应功曹之奸,是则平陆、广都之县,功曹常为贤,山林、草泽之邑功曹常伏诛也。
夫虎食人於野,应功曹之奸,虎时入邑行於民间,功曹游於闾巷之中乎?实说,虎害人於野不应政,其行都邑,乃为怪。
夫虎,山林之兽,不狎之物也,常在草野之中,不为驯畜,犹人家之有鼠也,伏匿希出,非可常见也。命吉居安,鼠不扰乱;禄衰居危,鼠为殃变。夫虎亦然也:邑县吉安,长吏无患,虎匿不见;长吏且危,则虎入邑,行於民间。何则?长吏光气已消,都邑之地与野均也。推此以论,虎所食人,亦命时也。命讫时衰,光气去身,视肉犹尸也,故虎食之。天道偶会,虎适食人,长吏遭恶,故谓为变,应上天矣。
古今凶验,非唯虎也,野物皆然。楚王英宫楼未成,鹿走上阶,其後果薨。鲁昭公且出,瞿鹆来巢,其後季氏逐昭公,昭公奔齐,遂死不还。贾谊为长沙王傅,鹏鸟集舍,发书占之,曰:“主人将去。”其後迁为梁王傅。怀王好骑,坠马而薨;贾谊伤之,亦病而死。昌邑王时,夷鸪鸟集宫殿下,王射杀之,以问郎中令龚遂,龚遂对曰:“夷鸪野鸟,入宫,亡之应也。“其後昌邑王竟亡。卢奴令田光与公孙弘等谋反,其且觉时,狐鸣光舍屋上,光心恶之。其後事觉坐诛。会稽东部都尉礼文伯时,羊伏下,其後迁为东莱太守。都尉王子凤时,麇入府中,其後迁丹阳太守。夫吉凶同占,迁免一验,俱象空亡,精气消去也。故人且亡也,野鸟入宅;城且空也,草虫入邑。等类众多,行事比肩,略举较著,以定实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