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衡
- ▪ 卷一 逢遇篇第一
- ▪ 累害篇第二
- ▪ 命禄篇第三
- ▪ 气寿篇第四
- ▪ 卷二 幸偶篇第五
- ▪ 命义篇第六
- ▪ 无形篇第七
- ▪ 率性篇第八
- ▪ 吉验篇第九
- ▪ 卷三 偶会篇第十
- ▪ 感类篇第五十五
- ▪ 齐世篇第五十六
- ▪ 骨相篇第十一
- ▪ 初禀篇第十二
- ▪ 本性篇第十三
- ▪ 物势篇第十四
- ▪ 奇怪篇第十五
- ▪ 卷四 书虚篇第十六
- ▪ 变虚篇第十七
- ▪ 卷十九 宣汉篇第五十七
- ▪ 卷五 异虚篇第十八
- ▪ 感虚篇第十九
- ▪ 卷六 福虚篇第二十
- ▪ 恢国篇第五十八
- ▪ 祸虚篇第二十一
- ▪ 验符篇第五十九
- ▪ 龙虚篇第二十二
- ▪ 卷二十 须颂篇第六十
- ▪ 雷虚篇第二十三
- ▪ 卷七 道虚篇第二十四
- ▪ 语增篇第二十五
- ▪ 佚文篇第六十一
- ▪ 卷八 儒增篇第二十六
- ▪ 艺增篇第二十七
- ▪ 论死篇第六十二
- ▪ 卷二十一 死伪篇第六十三
- ▪ 卷二十二 纪妖篇第六十四
- ▪ 订鬼篇第六十五
- ▪ 卷二十三 言毒篇第六十六
- ▪ 卷九 问孔篇第二十八
- ▪ 卷十 非韩篇第二十九
- ▪ 刺孟篇第三十
- ▪ 卷十一 谈天篇第三十一
- ▪ 薄葬篇第六十七
- ▪ 四讳篇第六十八
- ▪ 说日篇第三十二
- ▪ 答佞篇第三十三
- ▪ 卷十二 程材篇第三十四
- ▪ 讠间时篇第六十九
- ▪ 量知篇第三十五
- ▪ 谢短篇第三十六
- ▪ 卷十三 效力篇第三十七
- ▪ 别通篇第三十八
- ▪ 超奇篇第三十九
- ▪ 卷十四 状留篇第四十
- ▪ 寒温篇第四十一
- ▪ 卷二十四 讥日篇第七十
- ▪ 谴告篇第四十二
- ▪ 卜筮篇第七十一
- ▪ 卷十五 变动篇第四十三
- ▪ 辨祟篇第七十二
- ▪ 难岁篇第七十三
- ▪ 卷二十五 诘术篇第七十四
- ▪ 解除篇第七十五
- ▪ 祀义篇第七十六
- ▪ 招致篇第四十四
- ▪ 明雩篇第四十五
- ▪ 祭意篇第七十七
- ▪ 顺鼓篇第四十六
- ▪ 卷十六 乱龙篇第四十七
- ▪ 遭虎篇第四十八
- ▪ 商虫篇第四十九
- ▪ 卷二十六 实知篇第七十八
- ▪ 知实篇第七十九
- ▪ 卷二十七 定贤篇第八十
- ▪ 卷二十八 正说篇第八十一
- ▪ 书解篇第八十二
- ▪ 讲瑞篇第五十
- ▪ 卷十七 指瑞篇第五十一
- ▪ 卷二十九 案书篇第八十三
- ▪ 是应篇第五十二
- ▪ 对作篇第八十四
- ▪ 治期篇第五十三
- ▪ 卷十八 自然篇第五十四
- ▪ 卷三十 自纪篇第八十五
凡人操行,有贤有愚,及遭祸福,有幸有不幸;举事有是有非,及触赏罚,有偶有不偶。并时遭兵,隐者不中。同日被霜,蔽者不伤。中伤未必恶,隐蔽未必善。隐蔽幸,中伤不幸。俱欲纳忠,或赏或罚;并欲有益,或信或疑。赏而信者未必真,罚而疑者未必伪。赏信者偶,罚疑不偶也。
孔子门徒七十有余,颜回蚤夭。孔子曰 :“不幸短命死矣 !”短命称不幸,则知长命者幸也,短命者不幸也。服圣贤之道,讲仁义之业,宜蒙福佑。伯牛有疾,亦复颜回之类,俱不幸也。蝼蚁行於地,人举足而涉之。足所履,蝼蚁荏笮死;足所不蹈,全活不伤。火燔野草,车轹所致,火所不燔,俗或喜之,名曰幸草。夫足所不蹈,火所不及,未必善也,举火行有适然也。由是以论,痈疽之发,亦一实也。气结阏积,聚为痈;溃为疽创,流血出脓,岂痈疽所发,身之善穴哉?营卫之行,遇不通也。蜘蛛结网,蜚虫过之,或脱或获;猎者张罗,百兽群扰,或得或失。渔者罾江河之鱼,或存或亡。或奸盗大辟而不知,或罚赎小罪而发觉:灾气加人,亦此类也。不幸遭触而死,幸者免脱而生,不幸者,不侥幸也。孔子曰 :“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 。”则夫顺道而触者,为不幸矣。立岩墙之下,为坏所压;蹈圻岸之上,为崩所坠,轻遇无端,故为不幸。鲁城门久朽欲顿,孔子过之,趋而疾行。左右曰 :“久矣。”孔子曰 :“恶其久也。”孔子戒慎已甚,如过遭坏,可谓不幸也。故孔子曰 :“君子有不幸而无有幸,小人有幸而无不幸。”又曰:“君子处易以俟命,小人行险以徼幸。”
佞幸之徒,闳孺、籍孺之辈,无德薄才,以色称媚,不宜爱而受宠,不当亲而得附,非道理之宜。故太史公为之作传,邪人反道而受恩宠,与此同科,故合其名谓之《佞幸 》。无德受恩,无过遇祸,同一实也。俱禀元气,或独为人,或为禽兽。并为人,或贵或贱,或贫或富。富或累金,贫或乞食;贵至封侯,贱至奴仆。非天禀施有左右也,人物受性有厚薄也。俱行道德,祸福不钧;并为仁义,利害不同。晋文修文德,徐偃行仁义,文公以赏赐,偃王以破灭。鲁人为父报仇,安行不走,追者舍之;牛缺为盗所夺,和意不恐,盗还杀之。文德与仁义同,不走与不恐等,然文公、鲁人得福,偃王、牛缺得祸者,文公、鲁人幸,而偃王、牛缺不幸也。韩昭侯醉卧而寒,典冠加之以衣,觉而问之,知典冠爱己也,以越职之故,加之以罪。卫之骖乘者,见御者之过,从後呼车,有救危之义,不被其罪。夫骖乘之呼车,典冠之加衣,同一意也。加衣恐主之寒,呼车恐君之危,仁惠之情,俱发於心。然而於韩有罪,於卫为忠,骖乘偶,典冠不偶也。
非唯人行,物亦有之。长数仞之竹,大连抱之木,工技之人,裁而用之,或成器而见举持,或遗材而遭废弃。非工技之人有爱憎也,刀斧如有偶然也。蒸谷为饭,酿饭为酒。酒之成也,甘苦异味;饭之熟也,刚柔殊和。非庖厨酒人有意异也,手指之调有偶适也。调饭也殊筐而居,甘酒也异器而处,虫堕一器,酒弃不饮;鼠涉一筐,饭捐不食。夫百草之类,皆有补益,遭医人采掇,成为良药;或遗枯泽,为火所烁。等之金也,或为剑戟,或为锋钴。同之木也,或梁於宫,或柱於桥。俱之火也,或烁脂烛,或燔枯草。均之土也,或基殿堂,或涂轩户。皆之水也,或溉鼎釜,或澡腐臭。物善恶同,遭为人用,其不幸偶,犹可伤痛,况含精气之徒乎!
虞舜圣人也,在世宜蒙全安之福。父顽母,弟象敖狂,无过见憎,不恶而嚚得罪,不幸甚矣!孔子,舜之次也。生无尺土,周流应聘,削迹绝粮。俱以圣才,并不幸偶。舜尚遭尧受禅,孔子已死於阙里。以圣人之才,犹不幸偶,庸人之中,被不幸偶,祸必众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