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帝内经--灵枢经
- ▪ 黄帝灵枢经叙
- ▪ 卷之一 九针十二原第一法。
- ▪ 九宫八风第七十七
- ▪ 卷之十二 九针论第七十八
- ▪ 岁露论第七十九
- ▪ 本输第二 法地
- ▪ 大惑论第八十
- ▪ 小针解第三法人
- ▪ 痈疽第八十一
- ▪ 邪气藏府病形第四 法时
- ▪ 卷之二 根结第五法音
- ▪ 寿天刚柔第六法律
- ▪ 官针第七法星
- ▪ 本神第八法民
- ▪ 终始第九法野
- ▪ 卷之三 经脉第十
- ▪ 经别第十一
- ▪ 经水第十二
- ▪ 卷之四 经筋第十三
- ▪ 骨度第十四
- ▪ 五十营第十五
- ▪ 营气第十六
- ▪ 脉度第十七
- ▪ 营卫生会第十八
- ▪ 四时气第十九
- ▪ 卷之五 五邪第二十
- ▪ 寒热病第二十一
- ▪ 病狂第二十二
- ▪ 热病第二十三
- ▪ 厥病第二十四
- ▪ 病本第二十五
- ▪ 杂病第二十六
- ▪ 周痹第二十七
- ▪ 口问第二十八
- ▪ 卷之六 师传第二十九
- ▪ 决气第三十
- ▪ 肠胃第三十一
- ▪ 平入绝谷第三十二
- ▪ 海论第三十三
- ▪ 五乱第三十四
- ▪ 胀论第三十五
- ▪ 五癃津液别第三十六
- ▪ 五阅五使第三十七
- ▪ 逆顺肥瘦第三十八
- ▪ 血结论第三十九
- ▪ 阴阳清浊第四十
- ▪ 卷之七 阴阳系日月第四十一
- ▪ 病传第四十二
- ▪ 淫邪发梦第四十三
- ▪ 顺气一日分为四时第四十四
- ▪ 外揣第四十五
- ▪ 五变第四十六
- ▪ 本藏第四十七
- ▪ 卷之八 禁服第四十八
- ▪ 五色第四十九
- ▪ 论勇第五十
- ▪ 背俞第五十一
- ▪ 卫气第五十二
- ▪ 论痛第五十三
- ▪ 天年第五十四
- ▪ 逆顺第五十五
- ▪ 五味第五十六
- ▪ 卷之九 水胀第五十七
- ▪ 贼风第五十八
- ▪ 卫气失常第五十九
- ▪ 玉版第六十
- ▪ 五禁第六十一
- ▪ 动输第六十二
- ▪ 五味论第六十三
- ▪ 阴阳二十五人第六十四
- ▪ 卷之十 五音五味第六十五
- ▪ 百病始生第六十六
- ▪ 行针第六十七
- ▪ 上隔第六十八
- ▪ 忧患无言第六十九
- ▪ 寒热第七十
- ▪ 邪客第七十一
- ▪ 通天第七十二
- ▪ 卷之十一 官能第七十三
- ▪ 论疾诊尺第七十四
- ▪ 刺书真邪第七十五
- ▪ 卫气行第七十六
黄帝问于吹伯曰:余子万民,养百姓,而收其租税。余哀其不给,而属有疾病。余歌勿使被毒药,无用随石,欲以微针通其经脉,调其血气,营其逆顺出入之会。令可传于后世,必明为之法,令终而不灭,久而不绝,易用难忘,为之经纪。异其章,别其表里,为之终始,令各有形,先立针经,愿闻其情。岐伯答曰:臣请推而次之,令有纲纪,始于一,终于九焉,请言其道。小针之要,易陈而难入,粗守形,上守神,神乎神,客在门,未睹其疾,恶知其原。刺之微,在速迟,粗守关,上守机,机之动,不离其空,空中之机,清静而微,其来不可送,其往不可追。知机之道者,不可挂以发,不知机道,叩之不发,知其往来,要与之期,粗之暗乎,妙哉工独有之。往者为逆,来者为顺,明知逆顺,正行无问。逆而夺之,恶得无虚,退而济之,恶得无实,迎之随之,以意和之,针道毕矣。凡用针者,虚则实之,满则泄之,宛陈则除之,邪胜则虚之。位要油:徐而疾则实,疾而徐则虚。言实与虚,若有若无,察后与先,若存若亡,为虚与实,若得若失。虚实之要,九外最妙,补泻之时,以针为之。泻曰:必持内之,放而出之,排阳得针,邪气得泄。按而引针,是谓内温,血不得散,气不得出也。补日随之,随之意若妄之,若行若按,如蚊虹止,如留如还,去如弦绝,令左属右,其气故止,外门已闭,中气乃实,必无留血,急取诛之。持针之道,坚者为宝,正指直刺,无针左右,神在秋毫,属意病者,审视血脉者,刺之无殆。方刺之时,必在是阳,及与两卫,神属勿去,知病存亡。血脉者,在脑横居,现之独澄,切之独坚。九针之名,各不同形:一日锡针,长一寸六分;二日员针,长一寸六分;三日胆针,长三寸半;四日锋针,长一寸六分;五日被针,长四寸,广二分半;六日员利针,长一寸六分;七日毫针,长三寸六分;八日长针,长七寸;九日大针,长四寸。镜针者,头大本锐,去泻阳气。员针者,针如卵形,指摩分间,不得伤肌肉,以泻分气。锋针者,刃三隅,以发病疾。彼外考,未如剑锋,以取大脓。员利针者,大如是,且员且锐,中身微大,以取暴气。毫针者,尖如蚊虹呼,静以徐往,微以久留之而养,以取痛痹。长针者,锋利身薄,可以取远痹。大外者,尖如检,其锋微员,以泻机关之水也。九针毕矣。夫气之在脉也,邪气在上,浊气在中,清气在下。故针陷脉则邪气出,针中脉则浊气出,针太深则邪气反沉,病益。故曰:皮肉筋脉各有所处,病各有所直,各不同形,各以任其所直。无实无虚,损不足而益有余,是谓重病,病益甚。取五脉者死,取三脉者惬;夺阴者死,夺阳者狂,针害毕矣。刺之而气不至,无问其数;剩之而气至,乃去之,勿复针。针各有所直,各不同形,各任其所为。刺之要,气至而有效,效之信,若风之吹云,明乎若见苍天,刺之道毕矣。
黄帝曰:愿闻五藏六府所出之处。岐伯曰:五藏五脑,五五二十五航;六府六份,六六三十六偷。经脉十二,络脉十五,凡二十七气以上下,所出为井,所渴为荣,所注为辅,所行为经,所人为合,二十七气所行,皆在五胞也。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知其要者,一言而终,不知其要,流散无穷,所言节者,神气之所游行出入也,非皮肉筋骨也。睹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复;一其形,听其动静,知其邪正。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气至而去之。凡将用针,必先诊脉,视气之剧易,乃可以治也。五藏之气已绝于内,而用外者反实其外,是谓重竭,重竭必死,其死也静,治之者辄反其气,取腋与膺;五藏之气已绝于外,而用针者反实其内,是谓逆厥,逆厥则必死,其死也躁,治之者,反取四末。刺之害,中而不去,则精泄;害中而去,则致气。精泄则病益甚而惬,致气则生为痈疡。五藏有六府,六府有十二原,十二原出于四关,四关主治五藏。五藏有疾,当取之十二原,十二原者,五藏之所以禀三百六十五节气味也。五藏有疾也,应出十二原,而原各有所出,明知其原,睹其应,而知五藏之害矣。阳中之少阻,肺也,其原出于太渊,太渊二。阳中之太阳,心也,其原出于大陵,大陵二。明中之少阳,肝也,其原出于太冲,太冲二。阴中之至阴,脾也,其原出于太白,太白二。阴中之大阴,肾也,其原出于太溪,太溪二。膏之原,出于鸠尾,鸡尾一。盲之原,出于脖肌脖取一。凡此十二愿者,主治五藏六府之有疾者也。胀取三阳,淮地取三明。今夫五藏之有疾也,譬犹刺也,犹污也,犹结也,犹团也。刺虽久,犹可拔也;污虽久,犹可雪也;结里久,犹可解也;闭虽久,犹可决也。或言久疾之不可取者,非其说也。夫善用针者,取其疾也,犹拔刺也,犹雪行也,犹解结也,犹决闭也。疾虽久,犹可毕也。言不可治者,未得其术也。刺话热者,如以手探汤;刺寒清者,如人不欲行。阴有阳疾者;取之下陵三里,正往无殆,气下乃止,不下复始也。疾高而内者,取之阴之陵泉;疾病而外者,取之阳之陵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