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治通鉴
- ▪ 卷第一【周纪一】起著雍摄提格,尽玄黓困敦,凡三十五年。
- ▪ ▪ 威烈王
- ▪ ▪ 安王
- ▪ ▪ 烈王
- ▪ 卷第二【周纪二】起昭阳赤奋若,尽上章困敦,凡四十八年。
- ▪ ▪ 显王
- ▪ 卷第三【周纪三】起重光赤奋若,尽昭阳大渊献,凡二十三年。
- ▪ ▪ 慎靓王
- ▪ ▪ 赧王上
- ▪ 卷第四【周纪四】起阏逢困敦,尽著雍困敦,凡二十五年。
- ▪ ▪ 赧王中
- ▪ 卷第五【周纪五】起屠维赤奋若,尽旃蒙大荒落,凡十七年。
- ▪ ▪ 赧王下
- ▪ 卷第六【秦纪一】起柔兆敦牂,尽昭阳作噩,凡二十八年。
- ▪ ▪ 秦孝文王
- ▪ ▪ 秦庄襄王
- ▪ ▪ 昭襄王
- ▪ ▪ 秦始皇帝上
- ▪ 卷第七【秦纪二】起阏逢阉茂,尽玄黓执徐,凡十九年。
- ▪ ▪ 始皇帝下
- ▪ ▪ 二世皇帝上
- ▪ 卷第八【秦纪三】起阳大荒落,尽阏逢敦牂,凡二年。
- ▪ ▪ 二世皇帝下
- ▪ 卷第九【汉纪一】起旃蒙协洽,尽柔兆涒滩,凡二年。
- ▪ ▪ 太祖高皇帝上之上
- ▪ 卷第十【汉纪二】起强圉作噩,尽著雍阉茂,凡二年。
- ▪ ▪ 太祖高皇帝上之下
- ▪ 卷第十一【汉纪三】起屠维大渊献,尽重光赤奋若,凡三年。
- ▪ ▪ 太祖高皇帝中
- ▪ 卷第十二【汉纪四】起玄黓摄提格,尽昭阳赤奋若,凡十二年。
- ▪ ▪ 太祖高皇帝下
- ▪ ▪ 孝惠皇帝
- ▪ 卷第十三【汉纪五】起阏逢摄提格,尽昭阳大渊献,凡十年。
- ▪ ▪ 高皇后
- ▪ ▪ 太宗孝文皇帝上
- ▪ 卷第十四【汉纪六】起阏逢困敦,尽重光协洽,凡八年。
- ▪ ▪ 太宗孝文皇帝中
- ▪ 卷第十五【汉纪七】起玄黓涒滩,尽柔兆阉茂,凡十五年。
- ▪ ▪ 太宗孝文皇帝下
- ▪ ▪ 孝景皇帝上
- ▪ 卷第十六【汉纪八】起强圉大渊献,尽上章困敦,凡十四年。
- ▪ ▪ 孝景皇帝下
- ▪ 卷第十七【汉纪九】起重光赤奋若,尽强圉协洽,凡七年。
- ▪ ▪ 世宗孝武皇帝上之上
- ▪ 卷第十八【汉纪十】起著雍滩,尽柔兆执徐,凡九年。
- ▪ ▪ 世宗孝武皇帝上之下
- ▪ 卷第十九【汉纪十一】起强圉大荒落,尽玄黓阉茂,凡六年。
- ▪ ▪ 世宗孝武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二十【汉纪十二】起昭阳大渊献,尽重光协洽,凡九年。
- ▪ ▪ 世宗孝武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二十一【汉纪十三】起玄黓涒滩,尽玄黓敦牂,凡十一年。
- ▪ ▪ 世宗孝武皇帝下之上
- ▪ 卷第二十二【汉纪十四】起昭阳协洽,尽阏逢敦牂,凡十二年。
- ▪ ▪ 世宗孝武皇帝下之下
- ▪ 卷第二十三【汉纪十五】起旃蒙协洽,尽柔兆敦牂,凡十二年。
- ▪ ▪ 孝昭皇帝上
- ▪ 卷第二十四【汉纪十六】起强圉协洽,尽昭阳赤奋若,凡七年。
- ▪ ▪ 孝昭皇帝下
- ▪ ▪ 中宗孝宣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二十五【汉纪十七】起阏逢摄提格,尽屠维协洽,凡六年。
- ▪ ▪ 中宗孝宣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二十六【汉纪十八】起上章涒滩,尽玄黓阉茂,凡三年。
- ▪ ▪ 中宗孝宣皇帝中
- ▪ 卷第二十七【汉纪十九】起昭阳太渊献,尽玄黓涒滩,凡十年。
- ▪ ▪ 中宗孝宣皇帝下
- ▪ 卷第二十八【汉纪二十】起昭阳作噩,尽屠维单阏,凡七年。
- ▪ ▪ 孝元皇帝上
- ▪ 卷第二十九【汉纪二十一】起上章执徐,尽著雍困敦,凡九年。
- ▪ ▪ 孝元皇帝下
- ▪ 卷第三十【汉纪二十二】起屠维赤奋若,尽著雍阉茂,凡十年。
- ▪ ▪ 孝成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三十一【汉纪二十三】起屠维大渊献,尽强圉协洽,凡九年。
- ▪ ▪ 孝成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三十二【汉纪二十四】起著雍涒滩,尽昭阳赤奋若,凡六年。
- ▪ ▪ 孝成皇帝中
- ▪ 卷第三十三【汉纪二十五】起阏逢摄提格,尽旃蒙单阏,凡二年。
- ▪ ▪ 孝成皇帝下
- ▪ ▪ 孝哀皇帝上
- ▪ 卷第三十四【汉纪二十六】起柔兆执徐,尽著雍敦牂,凡三年。
- ▪ ▪ 孝哀皇帝中
- ▪ 卷第三十五【汉纪二十七】起屠维协洽,尽玄黓阉茂,凡四年。
- ▪ ▪ 孝哀皇帝下
- ▪ ▪ 孝平皇帝上
- ▪ 卷第三十六【汉纪二十八】起昭阳大渊献,尽著雍执徐,凡六年。
- ▪ ▪ 孝平皇帝下
- ▪ ▪ 王莽上
- ▪ 卷第三十七【汉纪二十九】起屠维大荒落,尽阏逢阉茂,凡六年。
- ▪ ▪ 王莽中
- ▪ 卷第三十八【汉纪三十】起旃蒙大渊献,尽玄黓敦牂,凡八年。
- ▪ ▪ 王莽下
- ▪ 卷第三十九【汉纪三十一】起昭阳协洽,尽阏逢涒滩,凡二年。
- ▪ ▪ 淮阳王
- ▪ 卷第四十【汉纪三十二】起旃蒙作噩,尽柔兆阉茂,凡二年。
- ▪ ▪ 世祖光武皇帝上之上
- ▪ 卷第四十一【汉纪三十三】起强圉大渊献,尽屠维赤奋若,凡三年。
- ▪ ▪ 世祖光武皇帝上之下
- ▪ 卷第四十二【汉纪三十四】起上章摄提格,尽旃蒙协洽,凡六年。
- ▪ ▪ 世祖光武皇帝中之上
- ▪ 卷第四十三【汉纪三十五】起柔兆涒滩,尽柔兆敦牂,凡十一年。
- ▪ ▪ 世祖光武皇帝中之下
- ▪ 卷第四十四【汉纪三十六】起强圉协洽,尽上章涒滩,凡十四年。
- ▪ ▪ 世祖光武皇帝下
- ▪ ▪ 显宗孝明皇帝上
- ▪ 卷第四十五【汉纪三十七】起重光作噩,尽旃蒙大渊献,凡十五年。
- ▪ ▪ 显宗孝明皇帝下
- ▪ 卷第四十六【汉纪三十八】起柔兆困敦,尽阏逢涒滩,凡九年。
- ▪ ▪ 肃宗孝章皇帝上
- ▪ 卷第四十七【汉纪三十九】起旃蒙作噩,尽重光单阏,凡七年。
- ▪ ▪ 汉孝和皇帝上
- ▪ ▪ 肃宗孝章皇帝下
- ▪ 卷第四十八【汉纪四十】起玄黓执徐,尽旃蒙大荒落,凡十四年。
- ▪ ▪ 孝和皇帝下
- ▪ 卷第四十九【汉纪四十一】起柔兆敦牂,尽旃蒙单阏,凡十年。
- ▪ ▪ 孝殇皇帝
- ▪ 卷第五十【汉纪四十二】起柔兆执徐,尽阏逢困敦,凡九年。
- ▪ ▪ 孝安皇帝
- ▪ 卷第五十一【汉纪四十三】起旃蒙赤奋若,尽昭阳作噩,凡九年。
- ▪ ▪ 孝安皇帝下
- ▪ ▪ 孝和皇帝上
- ▪ 卷第五十二【汉纪四十四】起阏逢阉茂,尽旃蒙作噩,凡十二年。
- ▪ ▪ 孝顺皇帝下
- ▪ ▪ 汉孝冲皇帝
- ▪ 卷第五十三【汉纪四十五】起柔兆阉茂,尽柔兆涒滩,凡十一年。
- ▪ ▪ 孝质皇帝
- ▪ ▪ 孝桓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五十四【汉纪四十六】起强圉作噩,尽昭阳单阏,凡七年。
- ▪ ▪ 孝桓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起阏逢执徐,尽柔兆敦牂,凡三年。
- ▪ ▪ 孝桓皇帝中
- ▪ 卷第五十六【汉纪四十八】起强圉协洽,尽重光大渊献,凡五年。
- ▪ ▪ 孝桓皇帝下
- ▪ ▪ 孝灵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五十七【汉纪四十九】起玄黓困敦,尽上章涒滩,凡九年。
- ▪ ▪ 孝灵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五十八【汉纪五十】起重光作噩,尽强圉单阏,凡七年。
- ▪ ▪ 孝灵皇帝中
- ▪ 卷第五十九【汉纪五十一】起著雍执徐,尽上章敦牂,凡三年。
- ▪ ▪ 孝灵皇帝下
- ▪ ▪ 孝献皇帝甲
- ▪ 卷第六十【汉纪五十二】起重光协洽,尽昭阳作噩,凡三年。
- ▪ ▪ 孝献皇帝乙
- ▪ 卷第六十一【汉纪五十三】起瘀逢阉茂,尽旃蒙大渊献,凡二年。
- ▪ ▪ 孝献皇帝丙
- ▪ 卷第六十二【汉纪五十四】起柔兆困敦,尽著雍摄提格,凡三年。
- ▪ ▪ 孝献皇帝丁
- ▪ 卷第六十三【汉纪五十五】起暑维单阏,尽上章执徐,凡二年。
- ▪ ▪ 孝献皇帝戊
- ▪ 卷第六十四【汉纪五十六】起重光大荒落,尽旃蒙作噩,凡五年。
- ▪ ▪ 孝献皇帝己
- ▪ 卷第六十五【汉纪五十七】起柔兆阉茂,尽著雍困敦,凡三年。
- ▪ ▪ 孝献皇帝庚
- ▪ 卷第六十六【汉纪五十八】起屠维赤奋若,尽昭阳大荒落,凡五年。
- ▪ ▪ 孝献皇帝辛
- ▪ 卷第六十七【汉纪五十九】起阏逢敦牂,尽柔兆涒滩,凡三年。
- ▪ ▪ 孝献皇帝壬
- ▪ 卷第六十八【汉纪六十】起强围作噩,尽屠维大渊献,凡三年。
- ▪ ▪ 孝献皇帝癸
- ▪ 卷第六十九【魏纪一】起上章困敦,尽玄黓摄提格,凡三年。
- ▪ ▪ 世祖文皇帝上
- ▪ 卷第七十【魏纪二】起昭阳单阏,尽强图协洽,凡五年。
- ▪ ▪ 世祖文皇帝下
- ▪ 卷第七十一【魏纪三】起著雍涒滩,尽上章阉茂,凡三年。
- ▪ ▪ 烈祖明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七十二【魏纪四】起重光大渊献,尽阏逢摄提格,凡四年。
- ▪ ▪ 烈祖明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七十三【魏纪五】起旃蒙单阏,尽强圉大荒落,凡三年。
- ▪ ▪ 烈祖明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七十四【魏纪六】起著雍敦牂,尽旃蒙赤奋若,凡八年。
- ▪ ▪ 烈祖明皇帝下
- ▪ ▪ 邵陵厉公上
- ▪ 卷第七十五【魏纪七】起柔兆摄提格,尽玄黓涒滩,凡七年。
- ▪ ▪ 邵陵厉公中
- ▪ 卷第七十六【魏纪八】起昭阳作噩,尽旃蒙大渊献,凡三年。
- ▪ ▪ 邵陵厉公下
- ▪ 卷第七十七【魏纪九】柔兆困敦,尽重光大荒落,凡六年。
- ▪ ▪ 高贵乡公下
- ▪ 卷第七十八【魏纪十】起玄黓敦牂,尽瘀逢涒滩,凡三年。
- ▪ ▪ 元皇帝下
- ▪ 卷第七十九【晋纪一】起旃蒙作噩,尽玄黓执徐,凡八年。
- ▪ ▪ 世祖武皇帝上之上
- ▪ 卷第八十【晋纪二】起昭阳大荒落,尽屠维大渊献,凡七年。
- ▪ ▪ 世祖武皇帝上之下
- ▪ 卷第八十一【晋纪三】起上章困敦,尽著雍涒滩,凡九年。
- ▪ ▪ 世祖武皇帝中
- ▪ 卷第八十二【晋纪四】起屠维作噩,尽著雍郭牂,凡十年。
- ▪ ▪ 世祖武皇帝下
- ▪ 卷第八十三【晋纪五】起屠维协洽,尽目章涒滩,凡二年。
- ▪ ▪ 孝惠皇帝上之下
- ▪ 卷第八十四【晋纪六】起重光作噩,尽玄黓阉茂,凡二年。
- ▪ ▪ 孝惠皇帝中之上
- ▪ 卷第八十五【晋纪七】起昭阳大渊献,尽阏逢困敦,凡二年。
- ▪ ▪ 孝惠皇帝中之下
- ▪ 卷第八十六【晋纪八】起旃蒙赤奋若,尽著雍执徐,凡四年。
- ▪ ▪ 孝惠皇帝下
- ▪ 卷第八十七【晋纪九】起屠维大荒落,尽重光协洽,凡三年。
- ▪ ▪ 孝怀皇帝中
- ▪ 卷第八十八【晋纪十】起玄黓涒滩,尽昭阳作噩,凡二年。
- ▪ ▪ 孝怀皇帝下
- ▪ 卷第八十九【晋纪十一】起阏逢阉茂,尽柔兆困敦,凡三年。
- ▪ ▪ 孝愍皇帝下
- ▪ 卷第九十【晋纪十二】起强圉赤奋若,尽著雍摄提格,凡二年。
- ▪ ▪ 中宗元皇帝上
- ▪ 卷第九十一【晋纪十三】起屠维单阏,尽重光大荒落,凡三年。
- ▪ ▪ 中宗元皇帝中
- ▪ 卷第九十二【晋纪十四】起玄黓敦牂,尽昭阳协洽,凡二年。
- ▪ ▪ 中宗元皇帝下
- ▪ ▪ 肃宗明皇帝上
- ▪ 卷第九十三【晋纪十五】起阏逢涒滩,尽强圉大渊献,凡四年。
- ▪ ▪ 肃宗明皇帝下
- ▪ 卷第九十四【晋纪十六】起著雍困敦,尽重光单阏,凡四年。
- ▪ ▪ 显宗成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九十五【晋纪十七】起玄黓执徐,尽强圉作噩,凡六年。
- ▪ ▪ 显宗成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九十六【晋纪十八】起著雍淹茂,尽重光赤奋若,凡四年。
- ▪ ▪ 显宗成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九十七【晋纪十九】起玄黓摄提格,尽强圉协洽,凡六年。
- ▪ ▪ 显宗成皇帝下
- ▪ ▪ 康皇帝
- ▪ ▪ 孝宗穆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九十八【晋纪二十】起著雍涒滩,尽上章淹茂,凡三年。
- ▪ ▪ 孝宗穆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九十九【晋纪二十一】起重光大渊献,尽阏逢摄提格,凡四年。
- ▪ ▪ 孝宗穆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一百【晋纪二十二】起旃蒙单阏,尽屠维协洽,凡五年。
- ▪ ▪ 孝宗穆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一百一【晋纪二十三】起上章涒滩,尽著雍执徐,凡九年。
- ▪ ▪ 孝宗穆皇帝下
- ▪ ▪ 哀皇帝
- ▪ ▪ 海西公上
- ▪ 卷第一百二【晋纪二十四】起屠维大荒落,尽上章敦牂,凡二年。
- ▪ ▪ 海西公下
- ▪ 卷第一百三【晋纪二十五】起重光协洽,尽旃蒙大渊献,凡五年。
- ▪ ▪ 太宗简文皇帝
- ▪ ▪ 烈宗孝武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一百四【晋纪二十六】起柔兆困敦,尽玄黓敦牂,凡七年。
- ▪ ▪ 烈宗孝武皇帝上之中
- ▪ 卷第一百五【晋纪二十七】起昭阳协洽,尽阏逢涒滩,凡二年。
- ▪ ▪ 烈宗孝武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一百六【晋纪二十八】起旃蒙作噩,尽柔兆阉茂,凡二年。
- ▪ ▪ 烈宗孝武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一百七【晋纪二十九】起强圉大渊献,尽重光单阏,凡五年。
- ▪ ▪ 列宗孝武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一百八【晋纪三十】起玄黓执徐,尽柔兆涒滩,凡五年。
- ▪ ▪ 烈宗孝武皇帝下
- ▪ 卷第一百九【晋纪三十一】强圉作噩,一年安皇帝甲
- ▪ 卷第一百一十【晋纪三十二】著雍阉茂,一年。
- ▪ ▪ 安皇帝乙
- ▪ 卷第一百一十一【晋纪三十三】起屠维大渊献,尽上章困敦,凡二年。
- ▪ ▪ 安皇帝丙
- ▪ 卷第一百一十二【晋纪三十四】起重光赤奋若,尽玄黓摄提格,凡二年。
- ▪ ▪ 安皇帝丁
- ▪ 卷第一百一十三【晋纪三十五】起昭阳单阏,尽阏逢执徐,凡二年。
- ▪ ▪ 安皇帝戊
- ▪ 卷第一百一十四【晋纪三十六】起旃蒙大荒落,尽著雍涒滩,凡四年。
- ▪ ▪ 安皇帝己
- ▪ 卷第一百一十五【晋纪三十七】起屠维作噩,尽上章阄茂,凡二年。
- ▪ ▪ 安皇帝庚
- ▪ 卷第一百一十六【晋纪三十八】起重光大渊献,尽阏逢摄提格,凡四年。
- ▪ ▪ 安皇帝辛
- ▪ 卷第一百一十七【晋纪三十九】起旃蒙单阏,尽柔兆执徐,凡二年。
- ▪ ▪ 安皇帝壬
- ▪ 卷第一百一十八【晋纪四十】起强圉大荒落,尽屠维协洽,凡三年。
- ▪ ▪ 安皇帝癸
- ▪ ▪ 恭皇帝
- ▪ 卷第一百一十九【宋纪一】起上章涒滩,尽昭阳大渊献,凡四年。
- ▪ ▪ 高祖武皇帝
- ▪ ▪ 营阳王
- ▪ 卷第一百二十【宋纪二】起阏逢困敦,尽强圉单阏,凡四年。
- ▪ ▪ 太祖文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一百二十一【宋纪三】起著雍执徐,尽上章敦牂,凡三年。
- ▪ ▪ 太祖文皇帝上之中
- ▪ 卷第一百二十二【宋纪四】起重光协洽,尽旃蒙大渊献,凡五年。
- ▪ ▪ 太祖文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一百二十三【宋纪五】起柔兆困敦,尽重光大荒落,凡六年。
- ▪ ▪ 太祖文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一百二十四【宋纪六】起玄黓敦牂,尽柔兆阉茂,凡五年。
- ▪ ▪ 太祖文皇帝中之中
- ▪ 卷第一百二十五【宋纪七】起强圉大渊献,尽上章摄提格,凡四年。
- ▪ ▪ 太祖文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一百二十六【宋纪八】起重光单阏,尽玄黓执徐,凡二年。
- ▪ ▪ 太祖文皇帝下之上
- ▪ 卷第一百二十七【宋纪九】昭阳大荒落,一年。
- ▪ ▪ 太祖文皇帝下之下
- ▪ 卷第一百二十八【宋纪十】起阏逢敦牂,尽著雍阉茂,凡五年。
- ▪ ▪ 世祖孝武皇帝上
- ▪ 卷第一百二十九【宋纪十一】起屠维大渊献,尽阏逢执徐,凡六年。
- ▪ ▪ 世祖孝武皇帝下
- ▪ 卷第一百三十【宋纪十二】旃蒙大荒落,一年。
- ▪ ▪ 太宗明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一百三十一【宋纪十三】柔兆敦牂,一年。
- ▪ ▪ 太宗明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一百三十二【宋纪十四】起强圉协洽,尽上章阉茂,凡四年。
- ▪ ▪ 太宗明皇帝中
- ▪ 卷第一百三十三【宋纪十五】起重光大渊献,尽旃蒙单阏,凡五年。
- ▪ ▪ 太宗明皇帝下
- ▪ 卷第一百三十四【宋纪十六】起柔兆执徐,尽著雍敦牂,凡三年。
- ▪ ▪ 苍梧王下
- ▪ ▪ 苍梧王下升明元年(丁巳,公元四七七年)
- ▪ 卷第一百三十五【齐纪一】起屠维协洽,尽昭阳大渊献,凡五年。
- ▪ ▪ 太祖高皇帝
- ▪ 卷第一百三十六【齐纪二】起阏逢困敦,尽屠维大荒落,凡六年。
- ▪ ▪ 世祖武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一百三十七【齐纪三】起上章敦牂,尽玄黓涒滩,凡三年。
- ▪ ▪ 世祖武皇帝中
- ▪ 卷第一百三十八【齐纪四】昭阳作噩,一年。
- ▪ ▪ 世祖武皇帝下
- ▪ 卷第一百三十九【齐纪五】阏逢阉茂,一年。
- ▪ ▪ 高宗明皇帝上
- ▪ 卷第一百四十【齐纪六】起旃蒙大渊献,尽柔兆困敦,凡二年。
- ▪ ▪ 高宗明皇帝中
- ▪ 卷第一百四十一【齐纪七】起强圉赤奋若,尽著雍摄提格,凡二年。
- ▪ ▪ 高宗明皇帝下
- ▪ 卷第一百四十二【齐纪八】屠维单阏,一年。
- ▪ ▪ 东昏侯上
- ▪ 卷第一百四十三【齐纪九】上章执徐,一年。
- ▪ ▪ 东昏侯下
- ▪ 卷第一百四十四【齐纪十】重光大荒落,一年。
- ▪ ▪ 和皇帝
- ▪ 卷第一百四十五【梁纪一】起玄黓敦牂,尽阏逢涒滩,凡三年。
- ▪ ▪ 高祖武皇帝一
- ▪ 卷第一百四十六【梁纪二】起旃蒙作噩,尽强圉大渊献,凡三年。
- ▪ ▪ 高祖武皇帝二
- ▪ 卷第一百四十七【梁纪三】起著雍困敦,尽阏逢敦牂,凡七年。
- ▪ ▪ 高祖武皇帝三
- ▪ 卷第一百四十八【梁纪四】起旃蒙协洽,尽著雍阉茂,凡四年。
- ▪ ▪ 高祖武皇帝四
- ▪ 卷第一百四十九【梁纪五】起屠维大渊献,尽昭阳单阏,凡五年。
- ▪ ▪ 高祖武皇帝五
- ▪ 卷第一百五十【梁纪六】起阏逢执徐,尽旃蒙大荒落,凡二年。
- ▪ ▪ 高祖武皇帝六
- ▪ 卷第一百五十一【梁纪七】赵柔兆敦牂,尽强圉协洽,凡二年。
- ▪ ▪ 高祖武皇帝七
- ▪ 卷第一百五十二【梁纪八】著雍涒滩(戎申),一年。
- ▪ ▪ 高祖武皇帝八
- ▪ 卷第一百五十三【梁纪九】屠维作噩,一年。
- ▪ ▪ 高祖武皇帝九
- ▪ 卷第一百五十四【梁纪十】上章阉茂,一年。
- ▪ ▪ 高祖武皇帝十
- ▪ 卷第一百五十五【梁纪十一】起重光大渊献,尽玄黓困敦,凡二年。
- ▪ ▪ 高祖武皇帝十一
- ▪ 卷第一百五十六【梁纪十二】起昭阳赤奋若,尽阏逢摄提格,凡二年。
- ▪ ▪ 高祖武皇帝十二
- ▪ 卷第一百五十七【梁纪十三】起旃蒙单阏,尽强圉大荒落,凡三年。
- ▪ ▪ 高祖武皇帝十三
- ▪ 卷第一百五十八【梁纪十四】起著雍敦牂,尽阏逢困敦,凡七年。
- ▪ ▪ 高祖武皇帝十四
- ▪ 卷第一百五十九【梁纪十五】起旃蒙赤奋若,尽柔兆摄提格,凡二年。
- ▪ ▪ 高祖武皇帝十五
- ▪ 卷第一百六十【梁纪十六】强圉单阏,一年。
- ▪ ▪ 高祖武皇帝十六
- ▪ 卷第一百六十一【梁纪十七】著雍执徐,一年。
- ▪ ▪ 高祖武皇帝十七
- ▪ 卷第一百六十二【梁纪十八】屠维大荒落,一年。
- ▪ ▪ 高祖武皇帝十八
- ▪ 卷第一百六十三【梁纪十九】上章敦牂,一年。
- ▪ ▪ 太宗简文皇帝上
- ▪ 卷第一百六十四【梁纪二十】起重光协洽,尽玄黓涒滩,凡二年。
- ▪ ▪ 太宗简文皇帝下
- ▪ 卷第一百六十五【梁纪二十一】起昭阳作噩,尽阏逢阉茂,凡二年。
- ▪ ▪ 世祖孝元皇帝下
- ▪ 卷第一百六十六【梁纪二十二】起旃蒙大渊献,尽柔兆困敦,凡二年。
- ▪ ▪ 敬皇帝
- ▪ 卷第一百六十七【陈纪一】起强圉赤奋若,尽屠维单阏,凡三年。
- ▪ ▪ 高祖武皇帝
- ▪ 卷第一百六十八【陈纪二】起上章执徐,尽玄黓敦牂,凡三年。
- ▪ ▪ 世祖文皇帝上
- ▪ 卷第一百六十九【陈纪三】起昭阳协洽,尽柔兆阉茂,凡四年。
- ▪ ▪ 世祖文皇帝下
- ▪ 卷第一百七十【陈纪四】起强围大渊献,尽重光单阏,凡五年。
- ▪ ▪ 临海王
- ▪ 卷第一百七十一【陈纪五】起玄黓执徐,尽阏逢敦,凡三年。
- ▪ ▪ 高宗宣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一百七十二【陈纪六】起旃蒙协洽,尽柔兆涒滩,凡二年。
- ▪ ▪ 高宗宣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一百七十三【陈纪七】起强圉作噩,尽屠维大渊献,凡三年。
- ▪ ▪ 高宗宣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一百七十四【陈纪八】上章困敦,一年。
- ▪ ▪ 高宗宣皇帝下之上
- ▪ 卷第一百七十五【陈纪九】起重光赤奋若,尽昭阳单阏,凡三年。
- ▪ ▪ 高宗宣皇帝下之下
- ▪ 卷第一百七十六【陈纪十】起阏逢执徐,尽著雍涒滩,凡五年。
- ▪ ▪ 长城公下
- ▪ 卷第一百七十七【隋纪一】起屠维作噩,尽重光大渊献,凡三年。
- ▪ ▪ 高祖文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一百七十八【隋纪二】起玄黓困敦,尽屠维协洽,凡八年。
- ▪ ▪ 高祖文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一百七十九【隋纪三】起上章滩,尽昭阳大渊献,凡四年。
- ▪ ▪ 高祖文皇帝中
- ▪ 卷第一百八十【隋纪四】起阏逢困敦,尽强圉单阏,凡四年。
- ▪ ▪ 高祖文皇帝下
- ▪ 卷第一百八十一【隋纪五】起著雍执徐,尽玄黓涒滩,凡五年。
- ▪ ▪ 炀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一百八十二【隋纪六】起昭阳作噩,尽旃蒙大渊献,凡三年。
- ▪ ▪ 炀皇帝中
- ▪ 卷第一百八十三【隋纪七】起柔兆困敦,尽强圉赤备若五月,凡一年有奇。
- ▪ ▪ 炀皇帝下
- ▪ ▪ 恭皇帝上
- ▪ 卷第一百八十四【隋纪八】起强阏赤奋若六月,不满一年。
- ▪ ▪ 恭皇帝下
- ▪ 卷第一百八十五【唐纪一】起著雍摄提格正月,尽七月,不满一年。
- ▪ ▪ 高祖神尧大圣光孝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一百八十六【唐纪二】起著雍摄提格八月,尽十二月,不满一年。
- ▪ ▪ 高祖神尧大圣光孝皇帝上之中
- ▪ 卷第一百八十七【唐纪三】起屠维单阏正月,尽十月,不满一年。
- ▪ ▪ 高祖神尧大圣光孝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一百八十八【唐纪四】起屠维单阏十一月,尽重光大荒落二月,凡一年有奇。
- ▪ ▪ 高祖神尧大圣光孝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一百八十九【唐纪五】起重光大荒落三月,尽十二月,不满一年。
- ▪ ▪ 高祖神尧大圣光孝皇帝中之中
- ▪ 卷第一百九十【唐纪六】起玄黓敦牂,尽阏逢涒滩五月,凡二年有奇。
- ▪ ▪ 高祖神尧大圣光孝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一百九十一【唐纪七】起阏逢涒滩六月,尽柔兆阉茂八月,凡二年有奇。
- ▪ ▪ 高祖神尧大圣光孝皇帝下之上
- ▪ 卷第一百九十二【唐纪八】起柔兆阉茂九月,尽著雍困敦七月,凡二年。
- ▪ ▪ 高祖神尧大圣光孝皇帝下之下
- ▪ 卷第一百九十三【唐纪九】起著雍困敦九月,尽重光单阏,凡三年有奇。
- ▪ 卷第一百九十四【唐纪十】起玄黓执徐,尽强圉作噩四月,凡五年有奇。
- ▪ 卷第一百九十五【唐纪十一】起强圉作噩五月,尽上章困敦,凡三年有奇。
- ▪ 卷第一百九十六【唐纪十二】起重光赤奋若,尽昭阳单阏三月,凡二年有奇。
- ▪ 卷第一百九十七【唐纪十三】趣昭阳单阏四月,尽旃蒙大荒落五月,凡二年有奇。
- ▪ ▪ 臣光曰:唐太宗不以天下大器私其所爱,
- ▪ ▪ 臣光曰:孔子称去食、去兵,不可去信。
- ▪ 卷第一百九十八【唐纪十四】起旃蒙大荒落六月,尽著雍涒滩三月,凡二年有奇。
- ▪ 卷第一百九十九【唐纪十五】起著雍涒滩四月,尽阏蒙单阏九月,凡七年有奇。
- ▪ 卷第二百【唐纪十六】起旃蒙单瘀十月,尽玄勣阉茂七月,凡六年有奇。
- ▪ 卷第二百一【唐纪十七】起玄黑弋阉茂八月,尽上章困敦,凡八年有奇。
- ▪ 卷第二百二【唐纪十八】起重光协洽,尽重光大荒落,凡十一年。
- ▪ 卷第二百三【唐纪十九】起玄黓敦牂,尽柔兆阉茂,凡五年。
- ▪ ▪ 则天顺圣皇后上之上
- ▪ ▪ 高宗天皇大圣大弘孝皇帝下
- ▪ 卷第二百四【唐纪二十】起强圉大渊献,尽重光单阏,凡五年。
- ▪ ▪ 则天顺圣皇后上之下
- ▪ 卷第二百五【唐纪二十一】起玄黓执徐,尽柔兆涒滩,凡五年。
- ▪ ▪ 则天顺圣皇后中之上
- ▪ 卷第二百六【唐纪二十二】起强圉作噩,尽上章困敦六月,凡三年有奇。
- ▪ ▪ 则天顺圣皇后中之下
- ▪ 卷第二百七【唐纪二十三】起上章困敦七月,尽旃蒙大荒落正月,凡四年有奇。
- ▪ ▪ 则天顺圣皇后下
- ▪ ▪ 中宗大和大圣大昭孝皇帝上
- ▪ 卷第二百八【唐纪二十四】起旃蒙大荒落二月,尽强圉协洽,凡二年有奇。
- ▪ ▪ 中宗大和大圣大昭孝皇帝中
- ▪ 卷第二百九【唐纪二十五】起著雍涒滩,尽上章阉茂七月,凡二年有奇。
- ▪ ▪ 中宗大和大圣大昭孝皇帝下
- ▪ ▪ 睿宗玄真大圣大兴孝皇帝上
- ▪ 卷第二百一十【唐纪二十六】起上章阉茂八月,尽昭阳赤奋若,凡三年有奇。
- ▪ ▪ 睿宗玄真大圣大兴孝皇帝下
- ▪ 卷第二百一十一【唐纪二十七】起阏逢摄提格,尽强圉大荒落,凡四年。
- ▪ 卷第二百一十二【唐纪二十八】起著雍敦牂,尽旃蒙赤奋若,凡八年。
- ▪ 卷第二百一十三【唐纪二十九】起柔兆摄提格,尽昭阳作噩,凡八年。
- ▪ 卷第二百一十四【唐纪三十】起阏逢阉茂,尽重光大荒落,凡八年。
- ▪ 卷第二百一十五【唐纪三十一】起玄黓敦牂,尽强圉大渊献十一月,凡五年有奇。
- ▪ 卷第二百一十六【唐纪三十二】起强圉大渊献十二月,尽昭阳大荒落,凡六年有奇。
- ▪ 卷第二百一十七【唐纪三十三】起阏逢敦牂,尽柔兆涒滩四月,凡二年有奇。
- ▪ 卷第二百一十八【唐纪三十四】起柔兆涒滩五月,至九月,不满一年。
- ▪ 卷第二百一十九【唐纪三十五】起柔兆涒滩十月,尽强圉作噩闰月,不满一年。
- ▪ 卷第二百二十【唐纪三十六】起强围作噩九月,尽著雍阉茂,凡一年有奇。
- ▪ 卷第二百二十一【唐纪三十七】起屠维大渊献,尽上章困敦,凡二年。
- ▪ 卷第二百二十二【唐纪三十八】起重光赤奋若,尽昭阳单阏六月,凡二年有奇。
- ▪ ▪ 代宗睿文孝武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二百二十三【唐纪三十九】起昭阳单瘀七月,尽旃蒙大荒落十月,凡二年有奇。
- ▪ ▪ 代宗睿文孝武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二百二十四【唐纪四十】起旃蒙大荒落闰月,尽昭阳赤奋若,凡八年有奇。
- ▪ ▪ 代宗睿文孝武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二百二十五【唐纪四十一】起阏逢摄提格,尽屠维协洽七月,凡五年有奇。
- ▪ ▪ 代宗睿文孝武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二百二十六【唐纪四十二】起屠维协洽八月,尽重光作噩五月,凡一年有奇。
- ▪ ▪ 代宗睿文孝武皇帝下
- ▪ ▪ 德宗神武孝文皇帝
- ▪ 卷第二百二十七【唐纪四十三】起重光作噩六月,尽玄黓阉茂,凡一年有奇。
- ▪ ▪ 德宗神武圣文皇帝二
- ▪ 卷第二百二十八【唐纪四十四】起昭阳大渊献正月,尽十月,不满一年。
- ▪ ▪ 德宗神武圣文皇帝三
- ▪ 卷第二百二十九【唐纪四十五】起昭阳大渊献十一月,尽阏逢困敦正月,不满一年。
- ▪ ▪ 德宗神武圣文皇帝四
- ▪ 卷第二百三十【唐纪四十六】起阏逢困敦二月,尽四月,不满一年。
- ▪ ▪ 德宗神武圣文皇帝五
- ▪ 卷第二百三十一【唐纪四十七】起阏逢困敦五月,尽旃蒙赤奋若七月,凡一年有奇。
- ▪ ▪ 德宗神武圣文皇帝六
- ▪ 卷第二百三十二【唐纪四十八】起旃蒙赤奋若八月,尽强圉单阏七月,凡二年。
- ▪ ▪ 德宗神武圣文皇帝七
- ▪ 卷第二百三十三【唐纪四十九】起强圉阏八月,尽重光协洽,凡四年有奇。
- ▪ ▪ 德宗神武圣文皇帝八
- ▪ 卷第二百三十四【唐纪五十】起玄黓涒滩,尽阏逢阉茂五月,凡二年有奇。
- ▪ ▪ 德宗神武圣文皇帝九
- ▪ 卷第二百三十五【唐纪五十一】起阏逢阉茂六月,尽上章执徐,凡六年有奇。
- ▪ ▪ 德宗神武圣文皇帝十
- ▪ 卷第二百三十六【唐纪五十二】起重光大荒落,尽旃蒙作噩,凡五年。
- ▪ ▪ 德宗神武圣文皇帝十一
- ▪ 卷第二百三十七【唐纪五十三】起柔兆阉茂,尽屠维赤奋若六月,凡三年有奇。
- ▪ 卷第二百三十八【唐纪五十四】起屠维赤奋若七月,尽玄黓执徐九月,凡三年有奇。
- ▪ 卷第二百三十九【唐纪五十五】起玄黓执徐十月,尽柔兆涒滩,凡四年有奇。
- ▪ 卷第二百四十【唐纪五十六】起强圉作噩,尽屠维大渊献正月,凡二年有奇。
- ▪ 卷第二百四十一【唐纪五十七】起屠维大渊献二月,尽重光赤奋若六月,凡二年在奇。
- ▪ ▪ 穆宗睿圣文惠孝皇帝上
- ▪ 卷第二百四十二【唐纪五十八】起重光赤奋若七月,尽玄黓摄提格,凡一年有奇。
- ▪ ▪ 穆宗睿圣文惠孝皇帝中
- ▪ 卷第二百四十三【唐纪五十九】起昭阳单阏,尽著雍涒滩,凡六年。
- ▪ ▪ 穆宗睿圣文惠孝皇帝下
- ▪ ▪ 敬宗睿武昭愍孝皇帝
- ▪ ▪ 文宗元圣昭献孝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二百四十四【唐纪六十】起屠维作噩,尽昭阳赤奋若,凡五年。
- ▪ ▪ 文宗元圣昭献孝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二百四十五【唐纪六十一】起阏逢摄提格,尽强圉大荒落,凡四年。
- ▪ ▪ 文宗元圣昭献孝皇帝中
- ▪ 卷第二百四十六【唐纪六十二】起著雍敦牂,尽玄默阉茂,凡五年。
- ▪ ▪ 文宗元圣昭献孝皇帝下
- ▪ ▪ 武宗至道昭肃孝皇帝上
- ▪ 卷第二百四十七【唐纪六十三】起昭阳大渊献,尽阏逢困敦七月,凡一年有奇。
- ▪ ▪ 武宗至道昭肃孝皇帝中
- ▪ 卷第二百四十八【唐纪六十四】起阏逢困敦闰月,尽屠维大荒落,凡五年有奇。
- ▪ ▪ 武宗至道昭肃孝皇帝下
- ▪ ▪ 神聪懿道大孝皇帝上
- ▪ 卷第二百四十九【唐纪六十五】起上章敦牂,尽屠维单阏,凡十年。
- ▪ ▪ 神聪懿道大孝皇帝下
- ▪ 卷第二百五十【唐纪六十六】起上章执徐,尽强圉大渊献,凡八年。
- ▪ ▪ 懿宗昭圣恭惠孝皇帝上
- ▪ 卷第二百五十一【唐纪六十七】起著雍困敦,尽屠维赤奋若,凡二年。
- ▪ ▪ 懿宗昭圣恭孝文宗皇帝中
- ▪ 卷第二百五十二【唐纪六十八】起上章摄提格,尽柔兆涒滩,凡七年。
- ▪ ▪ 懿宗昭圣恭惠孝皇帝下
- ▪ ▪ 僖宗惠圣恭定孝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二百五十三【唐纪六十九】起强圉作噩,尽上章困敦十月,凡三年有奇。
- ▪ ▪ 僖宗圣恭定孝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二百五十四【唐纪七十】起上章困敦十一月,尽玄黓摄提格四月,凡一年有奇。
- ▪ ▪ 僖宗惠圣恭定孝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二百五十五【唐纪七十一】起玄黓摄提格五月,尽阏逢执徐五月,凡二年有奇。
- ▪ ▪ 僖宗惠圣恭定孝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二百五十六【唐纪七十二】起阏逢执徐六月,尽强圉协洽三月,凡二年有奇。
- ▪ ▪ 僖宗惠圣恭定孝皇帝下之上
- ▪ 卷第二百五十七【唐纪七十三】起强圉协洽四月,尽著雍涒滩,凡一年有奇。
- ▪ ▪ 僖宗惠圣恭定孝皇帝下之下
- ▪ 卷第二百五十八【唐纪七十四】起屠维作噩,尽重光大渊献,凡三年。
- ▪ ▪ 昭宗圣穆景文孝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二百五十九【唐纪七十五】起玄黓困敦,尽阏逢摄提格,凡三年。
- ▪ ▪ 昭宗圣穆景文孝皇帝上之中
- ▪ 卷第二百六十【唐纪七十六】起旃蒙单阏,尽柔兆执徐,凡二年。
- ▪ ▪ 昭宗圣穆景文孝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二百六十一【唐纪七十七】起强圉大荒落,尽屠维协洽,凡三年。
- ▪ ▪ 昭宗圣穆景文孝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二百六十二【唐纪七十八】起上章涒滩,尽重光作噩,凡二年。
- ▪ ▪ 昭宗圣穆景文孝皇帝中之中
- ▪ 卷第二百六十三【唐纪七十九】起玄黓阉茂,尽昭阳大渊献正月,凡一年有奇。
- ▪ ▪ 昭宗圣穆景文孝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二百六十四【唐纪八十】起昭阳大渊献二月,尽阏逢困敦闰月,凡一年有奇。
- ▪ ▪ 昭宗圣穆景文孝皇帝下之上
- ▪ 卷第二百六十五【唐纪八十一】起阏逢困敦五月,尽柔兆摄提格,凡二年有奇。
- ▪ ▪ 昭宗圣穆景文孝皇帝下之下
- ▪ ▪ 昭宣光烈孝皇帝
- ▪ 卷第二百六十六【后梁纪一】起强圉单阏,尽著雍执徐七月,凡一年有奇。
- ▪ ▪ 太祖神武元圣孝皇帝上
- ▪ 卷第二百六十七【后梁纪二】起著雍执徐八月,尽重光协洽二月,凡二年有奇。
- ▪ ▪ 太祖神武元圣孝皇帝中
- ▪ 卷第二百六十八【后梁纪三】起重光协洽三月,尽昭阳作噩十一月,凡二年有奇。
- ▪ ▪ 太祖神武元圣孝皇帝下
- ▪ 卷第二百六十九【后梁纪四】起昭阳作噩十二月,尽强圉赤奋若六月,凡三年有奇。
- ▪ ▪ 均王上下
- ▪ 卷第二百七十【后梁纪五】起强圉赤奋若七月,尽屠维单阏九月,凡二年有奇。
- ▪ ▪ 均王中
- ▪ 卷第二百七十一【后梁纪六】起屠维单阏十月,尽玄黓敦牂,凡三年有奇。
- ▪ ▪ 均王下
- ▪ ▪ 之,镇兵发矢中其脑,嗣昭中矢尽,拔矢于脑以射之,
- ▪ ▪ 服一发而殪。会日暮,还营,创流血不止。是夕卒。晋王闻之,不御酒肉者累日。嗣昭遗命:悉以泽、潞兵授节度判官任圜,使督诸军攻镇州,号令如一,镇人不知嗣昭之死。圜,三原人也。
- ▪ 卷第二百七十二【后唐纪一】昭阳协洽,一年。
- ▪ ▪ 庄宗光圣神闵孝皇帝上
- ▪ 卷第二百七十三【后唐纪二】起阏逢涒滩,尽旃蒙作噩十月,凡一年有奇。
- ▪ ▪ 庄宗光圣神闵孝皇帝中
- ▪ 卷第二百七十四【后唐纪三】起旃蒙作噩十一月,尽柔兆阉茂三月,不满一年。
- ▪ ▪ 庄宗光圣神闵孝皇帝下
- ▪ 卷第二百七十五【后唐纪四】起柔兆阉茂四月,尽强圉大渊献六月,凡一年有奇。
- ▪ ▪ 明宗圣德和武钦孝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二百七十六【后唐纪五】起强圉大渊献七月,尽屠维赤奋若,凡二年有奇。
- ▪ ▪ 明宗圣德和武钦孝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二百七十七【后唐纪六】起上章摄提格,尽玄黓执徐六月,凡二年有奇。
- ▪ ▪ 明宗圣德和武钦孝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二百七十八【后唐纪七】起玄黓执徐七月,尽阏逢敦牂闰正月,凡一年有奇。
- ▪ ▪ 明宗圣德和武钦孝皇帝下
- ▪ ▪ 潞王上
- ▪ 卷第二百七十九【后唐纪八】起阏逢敦牂二月,尽旃蒙协洽,凡一年有奇。
- ▪ ▪ 潞王下
- ▪ 卷第二百八十【后晋纪一】柔兆涒滩,一年。
- ▪ 卷第二百八十一【后晋纪二】起强圉作噩,尽著雍阉茂,凡二年。
- ▪ 卷第二百八十二【后晋纪三】起屠维大渊献,尽重光赤奋若,凡三年。
- ▪ ▪ 高祖圣文章武明德孝皇帝中
- ▪ 卷第二百八十三【后晋纪四】起玄默摄提格,尽阏逢执徐正月,凡二年有奇。
- ▪ ▪ 高祖圣文章武明德孝皇帝下
- ▪ ▪ 齐王上
- ▪ 卷第二百八十四【后晋纪五】起阏逢执徐二月,尽旃蒙大荒落七月,凡一年有奇。
- ▪ ▪ 齐王中
- ▪ 卷第二百八十五【后晋纪六】起旃蒙大荒落八月,尽柔兆敦牂,凡一年有奇。
- ▪ ▪ 齐王下
- ▪ 卷第二百八十六【后汉纪一】起强圉协洽正月,尽四月,不满一年。
- ▪ ▪ 高祖睿文圣武昭肃孝皇帝上
- ▪ 卷第二百八十七【后汉纪二】起强圉协洽五月,尽著雍涒滩二月,不满一年。
- ▪ ▪ 高祖睿文圣武昭肃孝皇帝中
- ▪ 卷第二百八十八【后汉纪三】起著雍涒滩三月,尽屠维作噩,凡一年有奇。
- ▪ ▪ 高祖睿文圣武昭肃孝皇帝下
- ▪ ▪ 隐皇帝上
- ▪ 卷第二百八十九【后汉纪四】上章阉茂,一年。
- ▪ ▪ 隐皇帝下
- ▪ 卷第二百九十【后周纪一】起重光大渊献,尽玄黓困敦八月,凡一年有奇。
- ▪ ▪ 太祖圣神恭肃文孝皇帝上
- ▪ 卷第二百九十一【后周纪二】起玄黓困敦九月,尽阏逢摄提格四月,凡一年有奇。
- ▪ ▪ 太祖圣神恭肃文武皇帝中
- ▪ 卷第二百九十二【后周纪三】起阏逢摄提格五月,尽柔兆执徐二月,凡一年有奇。
- ▪ ▪ 太祖圣神恭肃文武孝皇帝下
- ▪ ▪ 世宗睿武孝文皇帝上
- ▪ 卷第二百九十三【后周纪四】起柔兆执徐三月,尽强圉大荒落,凡一年有奇。
- ▪ ▪ 世宗睿武孝文皇帝中
- ▪ 卷第二百九十四【后周纪五】起著雍敦牂,尽屠维协洽,凡二年。
- ▪ ▪ 世宗睿武孝文皇帝下
太和八年(甲寅,公元八三四年)
春,正月,上疾小瘳。丁巳,御太和殿见近臣,然神识耗减,不能复故。
二月,壬午朔,日有食之。
夏,六月,丙戌,莒王纾薨。
上以久旱,诏求致雨之方。司门员外郎李中敏上表,以为:“仍岁大旱,非圣德不至,直以宋申锡之冤滥,郑注之奸邪。今致雨之方,莫若斩注而雪申锡。”表留中。中敏谢病归东都。
郯王经薨。
初,李仲言流象州,遇赦,还东都。会留守李逢吉思复入相,仲言自言与郑注善,逢吉使仲言厚赂之。注引仲言见王守澄,守澄荐于上,云仲言善《易》,上召见之。时仲言有母服,难入禁中,乃使衣民服,号王山人。仲言仪状秀伟,倜傥尚气,颇工文辞,有口辩,多权数。上见之,大悦,以为奇士,待遇日隆。仲言既除服,秋,八月,辛卯,上欲以仲言为谏言,置之翰林。李德裕曰:“仲言向所为,计陛下必尽知之,岂宜置之近侍?”上曰:“然岂不容其改过?”对曰:“臣闻惟颜回能不贰过。彼圣贤之过,但思虑不至,或失中道耳。至于仲言之恶,著于心本,安能悛改邪!”上曰:“李逢吉荐之,朕不欲食言。”对曰:“逢吉身为宰相,乃荐奸邪以误国,亦罪人也。”上曰:“然则别除一官。”对曰:“亦不可。”上顾王涯,涯对曰:“可。”德裕挥手止之,上回顾适见,色殊不怿而罢。始,涯闻上欲用仲言,草谏疏极愤激;既而见上意坚,且畏其党盛,遂中变。寻以仲言为四门助教,给事中郑肃、韩佽封还敕书。德裕将出中书,谓涯曰:“且喜给事中封敕!”涯即召肃、佽谓曰:“李公适留语,令二阁老不用封敕。”二人即行下,明日,以白德裕,德裕惊曰:“德裕不欲封还,当面闻,何必使人传言!且有司封驳,岂复禀宰相意邪!”二人怅恨而去。
九月,辛亥,征昭义节度副使郑注至京师。王守澄、李仲言、郑注皆恶李德裕,以山南西道节度使李宗闵与德裕不相悦,引宗闵以敌之。壬戌,诏征宗闵于兴元。
冬,十月,辛巳,幽州军乱,逐节度使杨志诚及监军李怀仵,推兵马使史元忠主留务庚寅,以李宗闵为中书侍郎、同平章事。甲午,以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李德裕同平章事,充山南西道节度使。是日,以李仲言为翰林侍讲学士。给事中高铢、郑肃、韩佽、谏议大夫郭承嘏、中书舍人权璩等争之,不能得。承嘏,晞之孙;璩,德舆之子也。
乙巳,贡院奏进士复试诗赋,从之。
李德裕见上自陈,请留京师。丙午,以德裕为兵部尚书。
杨志诚过太原,李载义自殴击,欲杀之,幕僚谏救得免,杀其妻子及从行将卒。朝廷以载义有功,不问。载义母兄葬幽州,志诚发取其财。载义奏乞取志诚心以祭母,不许。
十一月,成德节度使王庭凑薨,军中奉其子都知兵马使元逵知留后。元逵改父所为,事朝廷礼甚谨。
史元忠献杨志诚所造衮衣及诸僭物。丁卯,流志诚于岭南,道杀之。
李宗闵言李德裕制命已行,不宜自便。乙亥,复以德裕为镇海节度使,不复兼平章事。时德裕、宗闵各有朋党,互相挤援。上患之,每叹曰:“去河北贼易,去朝中朋党难!”
臣光曰:“夫君子小人之不相容,犹水炭之不
可同器而处也。故君子得位则斥小人,小人得势则
排君子,此自然之理也。然君子进贤退不肖,其处
心也公,其指事也实;小人誉其所好,毁其所恶,
其处心也私,其指事也诬。公且实者谓之正直,私
且诬者谓之朋党,在人主所以辨之耳。是以明主在
上,度德而叙位,量能而授官;有功者赏,有罪者
刑;奸不能惑,佞不能移。夫如是,则朋党何自而
生哉!彼昏主则不然,明不能烛,强不能断;邪正
并进,毁誉交至;取舍不在于己,威福潜移于人。
于是谗慝得志,而朋党之议兴矣。
夫木腐而蠹生,醯酸而蚋集,故朝廷有朋党,
则人主当自咎,而不当以咎群臣也。文宗苟患群臣
之朋党,何不察其所毁誉者为实,为诬;所进退者
为贤,为不肖;其心为公,为私;其人为君子,为
小人!苟实也,贤也,公也,君子也,匪徒用其言,
又当进之;诬也,不肖也,私也,小人也,匪徒弃
其言,又当刑之。如是,虽使之为朋党,孰敢哉!
释是不为,乃怨群臣之难治,是犹不种不芸而怨田
之芜也。朝中之党且不能去,况河北贼乎!
丙子,李仲言请改名训。
幽州奏莫州军乱,刺史张元泛不知所在。
十二月,乙卯,以昭义节度副使郑注为太仆卿。郭承嘏累上疏言其不可,上不听。于是注诈上表固辞,上遣中使再以告身赐之,不受。
癸未,以史元忠为卢龙留后。
初,宋申锡与御史中丞宇文鼎受密诏诛郑注,使京兆尹王璠掩捕之。璠密以堂帖示王守澄,注由是得免,深德璠。璠又与李训善,于是训、注共荐之,自浙西观察使征为尚书左丞。
太和九年(乙卯,公元八三五年)
春,正月,乙卯,以王元逵为成德节度使。
巢公凑薨,追赠齐王。
郑注上言秦地有灾,宜兴役以禳之。辛卯,发左、右神策千五百人浚曲江及昆明池。
三月,冀王絿薨。
丙辰,以史元忠为卢龙节度使。
初,李德裕为浙西观察使,漳王傅母杜仲阳坐宋申锡事放归金陵,诏德裕存处之。会德裕已离浙西,牒留后李蟾使如诏旨。至是,左承王璠、户部侍郎李汉奏德裕厚赂仲阳,阴结漳王,图为不轨。上怒甚,召宰相及璠、汉、郑注等面质之。璠、汉等极口诬之,路隋曰:“德裕不至有此。果如所言,臣亦应得罪!”言者稍息。夏,四月,以德裕为宾客分司。
癸巳,以郑注守太仆卿,兼御史大夫,注始受之,仍举仓部员外郎李款自代曰:“加臣之罪,虽于理而无辜;在款之诚,乃事君而尽节。”时人皆哂之。
丙申,以门下侍郎、同平章事路隋同平章事,充镇海节度使,趣之赴镇,不得面辞。坐救李德裕故也。
初,京兆尹河南贾餗,性褊躁轻率,与李德裕有隙,而善于李宗闵、郑注。上巳,赐百官宴于曲江,故事,尹于外门下马,揖御史。餗恃其贵势,乘马直入,殿中侍御史杨俭、苏特与之争,餗骂曰:“黄面儿敢尔!”坐罚俸。餗耻之,求出,诏以为浙西观察使。尚未行,戊戌,以餗为中书侍郎、同平章事。
庚子,制以曏日上初得疾,王涯呼李德裕奔问起居,德裕竟不至。又在西蜀征逋悬钱三十万缗,百姓愁困。贬德裕袁州长史。
初,宋申锡获罪,宦官益横。上外虽包容,内不能堪。李训、郑注既得幸,揣知上意,训因进讲,数以微言动上。上见其才辩,意训可与谋大事,且以训、注皆因王守澄以进,冀宦官不之疑,遂密以诚告之。训、注遂以诛宦官为己任,二人相挟,朝夕计议,所言于上无不从,声势炟赫。注多在禁中,或时休沐,宾客填门,赂遗山积。外人但知训、注倚宦官擅作威福,不知其与上有密谋也。上之立也,右领军将军兴宁仇士良有功。王守澄抑之,由是有隙。训、注为上谋,进擢士良以分守澄之权。五月,乙丑,以士良为左神策中尉,守澄不悦。
戊辰,以左丞王璠为户部尚书、判度支。
京城讹言郑注为上合金丹,须小儿心肝,民间惊惧,上闻而恶之。郑注素恶京兆尹杨虞卿,与李训共构之,云此语出于虞卿家人。上怒,六月,下虞卿御史狱。注求为两省官,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李宗闵不许,注毁之于上。会宗闵救杨虞卿,上怒,叱出之。壬寅,贬明州刺史。
左神策中尉韦元素、枢密使杨承和、王践言久居中用事,与王守澄争权不叶,李训、郑注因之出承和于西川,元素于淮南,践言于河东,皆为监军。秋,七月,甲辰朔,贬杨虞卿虔州司马。
庚戌,作紫云楼于曲江。
辛亥,以御史大夫李固言为门下侍郎、同平章事。李训、郑注为上画太平之策,以为当先除宦官,次复河、湟,次清河北,开陈方略,如指诸掌。上以为信然,宠任日隆。初,李宗闵为吏部侍郎,因附马都尉沈立羲结女学士宋若宪、知枢密杨承和得为相。及贬明州,郑注发其事,壬子,再贬处州长史。著作郎、分司舒元舆与李训善,训用事,召为右司郎中,兼侍御史知杂,鞫杨虞卿狱。癸丑,擢为御史中丞。元舆,元褒之兄也。贬吏部侍郎李汉为汾州刺史,刑部侍郎萧浣为遂州刺史,皆坐李宗闵之党。是时李训、郑注连逐三相,威震天下,于是平生丝恩发怨无不报者。
李训奏僧尼猥多,耗蠹公私。丁巳,诏所在试僧尼诵经不中格者,皆勒归俗。禁置寺及私度人。
时人皆言郑注朝夕且为相,侍御史李甘扬言于朝曰:“白麻出,我必坏之于庭!”癸亥,贬甘封州司马。然李训亦忌注,不欲使为相,事竟寝。
甲子,以国子博士李训为兵部郎中、知制诰,依前侍讲学士。
贬左金吾大将军沈立羲为邵州刺史。八月,丙子,又贬李宗闵潮州司户,赐宋若宪死。
丁丑,以太仆卿郑注为工部尚书,充翰林侍讲学士。注好服鹿裘,以隐沦自处,上以师友待之。注之初得幸,上尝问翰林学士、户部侍郎李珏曰:“卿有郑注乎?亦尝与之言乎?”对曰:“臣岂特知其姓名,兼深知其为人。其人奸邪,陛下宠之,恐无益圣德。臣忝在近密,安敢与此人交通!”戊寅,贬珏江州刺史。再贬沈<立义>柳州司户。
丙申,诏以杨承和庇护宋申易,韦元素、王践言与李宗闵、李德裕中外连结,受其赂遗。承和可驩州安置,元素可象州安置,践言可恩州安置,令所在锢送。杨虞卿、李汉、萧浣为朋党之首,贬虞卿虔州司户,汉汾州司马,浣遂州司马。寻遣使追赐承和、元素、践言死。时崔潭峻已卒,亦剖棺鞭尸。己亥,以前庐州刺史罗立言为司农少卿。立言赃吏,以赂结郑注而得之。郑注之入翰林也,中书舍人高元裕草制,言以医药奉君亲,注衔之。奏元裕尝出郊送李宗闵,壬寅,贬元裕阆州刺史。元裕,士廉之六世孙也。时注与李训所恶朝士,皆指目为二李之党,贬逐无虚日,班列殆空,延中忷忷,上亦知之。训、注恐为人所摇,九月,癸卯朔,劝上下诏:“应与德裕、宗闵亲旧及门生故吏,今日以前贬黜之外,馀皆不问。”人情稍安。
盐铁使王涯奏改江淮、岭南茶法,增其税。
庚申,以凤翔节度使李听为忠武节度使,代杜悰。
宪宗之崩也,人皆言宦官陈弘志所为。时弘志为山南东道监军,李训为上谋召之,至青泥驿,癸亥,封杖杀之。
郑注求为凤翔节度使,门下侍郎、同平章事李固言不可。丁卯,以固言为山南西道节度使、注为凤翔节度使。李训虽因注得进,及势位俱盛,心颇忌注。谋欲中外协势以诛宦官,故出注于凤翔。其实俟既诛宦官,并图注也。注欲取名家才望之士为参佐,请礼部员外郎韦温为副使,温不可。或曰:“拒之必为患。”温曰:“择祸莫若轻。拒之止于远贬,从之有不测之祸。”卒辞之。
戊辰,以右神策中尉、行右卫上将军、知内侍省事王守澄为左、右神策观军容使,兼十二卫统军。李训、郑注为上谋,以虚名尊守澄,实夺之权也。
己巳,以御史中丞兼刑部侍郎舒元舆为刑部侍郎,兵部郎中知制诰、充翰林侍讲学士李训为礼部侍郎,并同平章事。仍命训三二日一入翰林讲《易》。元舆为中丞,凡训、注所恶者,则为之弹击,由是得为相。又上惩李宗闵、李德裕多朋党,以贾餗及元舆皆孤寒新进,故擢为相,庶其无党耳。训起流人,期年致位宰相,天子倾意任之。训或在中书,或在翰林,天下事皆决于训。而涯辈承顺其风旨,惟恐不逮。自中尉、枢密、禁卫诸将,见训皆震慴,迎拜叩首。壬申,以刑部郎中兼御史知杂李孝本权知御史中丞。孝本,宗室之子,依训、注得进。
李听自恃勋旧,不礼于郑注。注代听镇凤翔,先遣牙将丹骏至军中慰劳,诬奏听在镇贪虐。冬,十月,乙亥,以听为太子太保、分司,复以杜悰为忠武节度使。郑注每自负经济之略,上问以富人之术,注无以对,乃请榷茶。于是以王涯兼榷茶使,涯知不可而不敢违,人甚苦之。
郑注欲收僧尼之誉,固请罢沙汰,从之。
李训、郑注密言于上,请除王守澄。辛巳,遣中使李好古就第赐鸩,杀之,赠扬州大都督。训、注本因守澄进,卒谋而杀之,人皆快守澄之受佞而疾训、注之阴狡,于是元和之逆党略尽矣。乙酉,郑注赴镇。
庚子,以东都留守、司徒兼侍中裴度兼中书令,馀如故。李训所奖拔,率皆狂险之士,然亦时取天下重望认顺人心,如裴度、令狐楚、郑覃皆累朝耆俊,久为当路所轧,置之散地,训皆引居崇秩。由是士大夫亦有望其真能致太平者,不惟天子惑之也。然识者见其横甚,知将败矣。
十一月,丙午,以大理卿郭行馀为邠宁节度使。癸丑,以河东节度使、同平章事李载义兼侍中。丁巳,以户部尚书、判度支王璠为河东节度使。戊午,以京兆尹李石为户部侍郎、判度支;以京兆少尹罗立言权知府事。石,神符之五世孙也。己未,以太府卿韩约为左金吾卫大将军。
始,郑注与李训谋,至镇,选壮士数百,皆持白棓,怀其斧,以为亲兵。是月,戊辰,王守澄葬于浐水,注奏请入护葬事,因以亲兵自随。仍奏令内臣中尉以下尽集浐水送葬,注因阖门,令亲兵斧之,使无遗类。约既定,训与其党谋:“如此事成,则注专有其功,不若使行馀、璠以赴镇为名,多募壮士为部曲,并用金吾、台府吏卒,先期诛宦者,已而并注去之。”行馀、璠、立言、约及中丞李孝本,皆训素所厚也,故列置要地,独与是数人及舒元舆谋之,它人皆莫之知也。
壬戌,上御紫宸殿。百官班定,韩约不报平安,奏称:“左金吾听事后石榴夜有甘露,臣递门奏讫。”因蹈舞再拜,宰相亦帅百官称贺。训、元舆劝上亲往观之,以承天贶,上许之。百官退,班于含元殿。日加辰,上乘软舆出紫宸门,升含元殿。先命宰相及两省官诣左仗视之,良久而还。训奏:“臣与众人验之,殆非真甘露,未可遽宣布,恐天下称贺。”上曰:“岂有是邪!”顾左、右中尉仇士良、鱼志弘帅诸宦者往视之。宦者既去,训遽召郭行馀、王璠曰:“来受敕旨!”璠股栗不敢前,独行馀拜殿下。时二人部曲数百,皆执兵立丹凤门外,训已先使人召之,令人受敕。独东兵入,邠宁兵竟不至。
仇士良等至左仗视甘露,韩约变色流汗。士良怪之曰:“将军何为如是?”俄风吹幕起,见执兵者甚众,又闻兵仗声,士良等惊骇走出。门者欲闭之,士良叱之,关不得上。士良等奔诣上告变。训见之,遽呼金吾卫士曰:“来上殿卫乘舆者,人赏钱百缗!”宦官曰:“事急矣,请陛下还宫!”即举软舆,迎上扶升舆,决殿后罘罳,疾趋北出。训攀舆呼曰:“臣奏事未竟,陛下不可入宫!”金吾兵已登殿。罗立言帅京兆逻卒三百馀自东来,李孝本帅御史台从人二百馀自西来,皆登殿纵击,宦官流血呼冤,死伤者十馀人,乘舆迤逦入宣政门,训攀舆呼益急,上叱之,宦者郗志荣奋拳殴其胸,偃于地。乘舆即入,门随阖,宦者皆呼万岁,百官骇散出。训知事不济,脱从吏绿衫衣之,走马而出,扬言于道曰:“我何罪而窜谪!”人不之疑。王涯、贾餗、舒元舆还中书,相谓曰:“上且开延英,召吾属议之。”两省官诣宰相请其故,皆曰:“不知何事,诸公各自便!”士良等知上豫其谋,怨愤,出不逊语,上惭惧不复言。士良等命左、右神策副使刘泰伦、魏仲卿等各帅禁兵五百人,露刃出阁门讨贼。王涯等将会食,吏白:“有兵自内出,逢人辄杀!”涯等狼狈步走,两省及金吾吏卒千馀人填门争出。门寻阖,其不得出者六百馀人皆死。士良等分兵闭宫门,索诸司,讨贼党。诸司吏卒及民酤贩在中者皆死,死者又千馀人,横尸流血,狼籍涂地,诸司印及图籍、帷幕、器皿俱尽。又遣骑各千馀出城追亡者,又遣兵大索城中。舒元舆易服单骑出安化门,禁兵追擒之。王涯徒步至永昌里茶肆,禁兵擒入左军。涯时年七十馀,被以桎梏,掠治不胜苦,自诬服,称与李训谋行大逆,尊立郑注。王璠归长兴坊私第,闭门,以其兵自防。神策将至门,呼曰:“王涯等谋反,欲起尚书为相,鱼护军令致意!”璠喜,出见之。将趋贺再三,璠知见绐,涕泣而行,至左军,见王涯曰:“二十兄自反,胡为见引?”涯曰:“五弟昔为京兆尹,不漏言于王守澄,岂有今日邪!”璠俯首不言。又收罗立言于太平里,及涯等亲属奴婢,皆入两军系之。户部员外郎李元皋,训之再从弟也,训实与之无恩,亦执而杀之。故岭南节度使胡证,家巨富,禁兵利其财,托以搜贾餗入其家,执其子溵,杀之。又入左常侍罗让、詹事浑钅岁、翰林学士黎埴等家,掠其赀财,扫地无遗。钅岁,瑊之子也,坊市恶少年因之报私仇,杀人,剽掠百货。互相攻劫,尘埃蔽天。
癸亥,百官入朝,日出,始开建福门,惟听以从者一人自随,禁兵露刃夹道。至宣政门,尚未开。时无宰相御史知班,百官无复班列。上御紫宸殿,问:“宰相何为不来?”仇士良曰:“王涯等谋反系狱。”因以涯手状呈上,召左仆射令狐楚、右仆射郑覃等升殿示之。上悲愤不自胜,谓楚等曰:“是涯手书乎?”对曰:“是也!”“诚如此,罪不容诛!”因命楚、覃留宿中书,参决机务。使楚草制宣告中外。楚叙王涯、贾餗反事浮泛,仇士良等不悦,由是不得为相。时坊市剽掠者犹未止,命左、右神策将杨镇、靳遂良等各将五百人分屯通衢,击鼓以警之,斩十馀人,然后定。贾餗变服潜民间经宿,自知无所逃,素服乘驴诣兴安门,自言:“我宰相贾餗也,为奸人所污,可送我诣两军!”门者执送西军。李孝本改衣绿,犹服金带,以帽鄣面,单骑奔凤翔,至咸阳西,追擒之。
甲子,以右仆射郑覃同平章事。
李训素与终南僧宗密善,往投之。宗密欲剃其发而匿之,其徒不可。训出山,将奔凤翔,为盩厔镇遏使宋楚所擒,械送京师。至昆明池,训恐至军中更受酷辱,谓送者曰:“得我者则富贵矣!闻禁兵所在搜捕,汝必为所夺,不若取我首送之!”送者从之,斩其首以来。
乙丑,以户部侍郎、判度支李石同平章事,仍判度支。前河东节度使李载义复旧任。左神策出兵三百人,以李训首引王涯、王璠、罗立言、郭行馀;右神策出兵三百人,拥贾餗、舒元舆、李孝本献于庙社,徇于两市。命百官临视,腰斩于独柳之下,枭其首于兴安门外。亲属无问亲疏皆死,孩稚无遗,妻女不死者没为官婢。百姓观者怨王涯榷茶,或诟詈,或投砾击之。
臣光曰:“论者皆谓涯、餗有文学名声,初不
知训、注之谋,横罹覆族之祸,愤叹其冤。臣独以
为不然。夫颠危不扶,焉用彼相!涯、餗安高位,
饱重禄;训、注小人,穷奸究险,力取将相。涯、
餗与之比肩,不以为耻;国家危殆,不以为忧。偷
合苟容,日复一日,自谓得保身之良策,莫我如也。
若使人人如此而无祸,则奸臣孰不愿之哉!一旦祸
生不虞,足折刑剭,盖天诛之也,士良安能族之哉!”
王涯有再从弟沐,家于江南,老且贫。闻涯为相,跨驴诣之,欲求一簿、尉。留长安二岁馀,始得一见,涯待之殊落莫。久之,沐因嬖奴以道所欲,涯许以微官,自是旦夕造涯之门以俟命;及涯家被收,沐适在其第,与涯俱腰斩。舒元舆有族子守谦,愿而敏,元舆爱之,从元舆者十年,一旦忽以非罪怒之,日加谴责,奴婢亦薄之。守谦不自安,求归江南,元舆亦不留,守谦悲叹而去。夕,至昭应,闻元舆收族,守谦独免。
是日,以令狐楚为盐铁转运使,左散骑常侍张仲方权知京兆尹。时数日之间,杀生除拜,皆决于两中尉,上不豫知。
初,王守澄恶官者田全操、刘行深、周元稹、薛士幹、似先义逸、刘英誗等,李训、郑注因之遣分诣盐州、灵武、泾原、夏州、振武、凤翔巡边,命翰林学士顾师邕为诏书赐六道,使杀之。会训败,六道得诏,皆废不行。丙寅,以师邕为矫诏,下御史狱。
先是,郑注将亲兵五百,已发凤翔,至扶风。扶风令韩辽知其谋,不供具,携印及吏卒奔武功。注知训已败,复还凤翔。仇士良等使人赍密敕授凤翔监军张仲清令取注,仲清惶惑,不知所为。押牙李叔说仲清曰:“叔和为公以好召注,屏其从兵,于坐取之,事立定矣!”仲清从之,伏甲以待注。注恃其兵卫,遂诣仲清。叔和稍引其从兵,享之于外,注独与数人入。既啜茶,叔和抽刀斩注,因闭外门,悉诛其亲兵。乃出密赦,宣示将士,遂灭注家,并杀副使钱可复、节度判官卢简能、观察判官萧杰、掌书记卢弘茂等及其枝党,死者千馀人。可复,徽之子;简能,纶之子;亻桀,俛之弟也。朝廷未知注死,丁卯,诏削夺注官爵,令邻道案兵观变。以左神策大将军陈君弈为凤翔节度使。戊辰夜,张仲清遣李叔和等以注首入献,枭于兴安门,人情稍安,京师诸军始各还营。
诏将士讨贼有功及娖队者,官爵赐赉各有差。右神策军获韩约于崇义坊,己巳,斩之。仇士良等各进阶迁官有差。自是天下事皆决于北司,宰相行文书而已。宦官气益盛,迫胁天子,下视宰相,陵暴朝士如草芥。每延英议事,士良等动引训、注折宰相。郑覃、李石曰:“训、注诚为乱首,但不知训、注始因何人得进?”宦者稍屈,缙绅赖之。时中书惟有空垣破屋,百物皆阙。江西、湖南献衣粮百二十分,充宰相召募从人。辛未,李石上言:“宰相若忠正无邪,神灵所祐,纵遇盗贼,亦不能伤。若内怀奸罔,虽兵卫甚设,鬼得而诛之。臣愿竭赤心以报国,止循故事,以金吾卒导从足矣。其两道所献衣粮,并乞停寝。”从之。
十二月,壬申朔,顾师邕流儋州,至商山,赐死。
榷茶使令狐楚奏罢榷茶,从之。
度支奏籍郑注家赀,得绢百馀万匹,他物称是。
庚辰,上问宰相:“坊市安未?”李石对曰:“渐安。然比日寒冽特甚,盖刑杀太过所致。”郑覃曰:“罪人周亲前已皆死,其馀殆不足问。”时宦官深怨李训等,凡与之有瓜葛亲,或暂蒙奖引者,诛贬不已,故二相言之。
李训、郑注既诛,召六道巡边使。田全操追忿训、注之谋,在道杨言:“我入城,凡儒服者,无贵贱当尽杀之!”癸未,全操等乘驿疾驱入金光门,京城讹言有寇至,士民惊噪纵横走,尘埃四起。两省诸司官闻之,皆奔散,有不及束带袜而乘马者。郑覃、李石在中书,顾吏卒稍稍逃去。覃谓石曰:“耳目颇异,宜且出避之!”石曰:“宰相位尊望重,人心所属,不可轻也!今事虚实未可知,坚坐镇之,庶几可定。若宰相亦走,则中外乱矣。且果有祸乱,避亦不免!”覃然之。石坐视文案,沛然自若。敕使相继传呼:“闭皇城诸司门!”左金吾大将军陈君赏帅其众立望仙门下,谓敕使曰:“贼至,闭门未晚,请徐观其变,不宜示弱!”至晡后乃定。是日,坊市恶少年皆衣绯皁,持弓刀北望,见皇城门闭,即欲剽掠,非石与君赏镇之,京城几再乱矣。时两省官应入直者,皆与其家人辞诀。
甲申,敕罢修曲江亭馆。
丁亥,诏:“逆人亲党,自非前已就戮及指名收捕者,馀一切不问。诸司官吏虽为所胁从,涉于诖误,皆赦之。他人毋得妄相告言及相恐惕。见亡匿者,勿复追捕,三日内各听自归本司。”时禁军暴横,京兆尹张仲方不敢诘,宰相以其不胜任,出为华州刺史,以司农卿薛元赏代之。元赏常诣李石第,闻石方坐听事与一人争辩甚喧,元赏使觇之,云有神策军将诉事。元赏趋入,责石曰:“相公辅佐天子,纪纲四海。今近不能制一军将,使无礼如此,何以镇服四夷!”即趋出上马,命左右擒军将,俟于下马桥,元赏至,则已解衣跽之矣。其党诉于仇士良,士良遣宦者召之曰:“中尉屈大尹。”元赏曰:“属有公事,行当继至。”遂杖杀之。乃白服见士良,士良曰:“痴书生何敢杖杀禁军大将!”元赏曰:“中尉大臣也,宰相亦大臣也,宰相之人若无礼于中尉,如之何?中尉之人无礼于宰相,庸可恕乎!中尉与国同体,当为国惜法,元赏已囚服而来,惟中尉死生之!”士良知军将已死,无可如何,乃呼酒与元赏欢饮而罢。初,武元衡之死,诏出内库弓矢、陌刀给金吾仗,使卫从宰相,至建福门而退。至是,悉罢之。
开成元年(丙辰,公元八三六年)
春,正月,辛丑朔,上御宣政殿,赦天下,改元。仇士良请以神策仗卫殿门,谏议大夫冯定言其不可,乃止。定,宿之弟也。
二月,癸未,上与宰相语,患四方表奏华而不典,李石对曰:“古人因事为文,今人以文害事。”
昭义节度使刘从谏上表请王涯等罪名,且言:“涯等儒生,荷国荣庞,咸欲保身全族,安肯构逆!训等实欲讨除内臣,两中尉自为救死之谋,遂致相杀,诬以反逆,诚恐非辜。设右宰相实有异图,当委之有司,正其刑典,岂有内臣擅领甲兵,恣行剽劫,延及士庶,横被杀伤!流血千门,僵尸万计,搜罗枝蔓,中外恫疑。臣欲身诣阙庭,面陈臧否,恐并陷孥戮,事亦无成。谨当修饰封疆,训练士卒,内为陛下心腹,外为陛下籓垣。如奸臣难制,誓以死清君侧!”丙申,加从谏检校司徒。
天德军奏吐谷浑三千帐诣丰州降。
三月,壬寅,以袁州长史李德裕为滁州刺史。
左仆射令狐楚从容奏:“王涯等既伏辜,其家夷灭,遗骸弃捐。请官为收瘗,以顺阳和之气。”上惨然久之,命京兆收葬涯等十一人于城西,各赐衣一袭。仇士良潜使人发之,弃骨于渭水。丁未,皇城留守郭皎奏:“诸司仪仗有锋刃者,请皆输军器使,遇立仗别给仪刀!”从之。刘从谏复遣牙将焦楚长上表让官,称:臣之所陈,系国大体。可听则涯等宜蒙湔洗,不可听则赏典不宜妄加!安有死冤不申而生者荷禄!”因暴扬仇士良等罪恶。辛酉,上召见楚长,慰谕遣之。时士良等恣横,朝臣日忧破家。及从谏表至,士良等惮之。由是郑覃、李石粗能秉政,天子倚之亦差以自强。
夏,四月,己卯,以潮州司户李宗闵为衡州司马。凡李训所指为李德裕、宗闵党者,稍收复之。
淄王协薨。
甲午,以山南西道节度使李固言为门下侍郎、同平章事,以左仆射令狐楚代之。
戊戌,上与宰相从容论诗之工拙,郑覃曰:“诗之工者,无若三百篇,皆国人作之以刺美时政,王者采之以观风俗耳,不闻王者为诗也。后代辞人之诗,华而不实,无补于事。陈后主、隋炀帝皆工于诗,不免亡国,陛下何取焉!”覃笃于经术,上甚重之。
己酉,上御紫宸殿,宰相因奏事拜谢,外间因讹言:“天子欲令宰相掌禁兵,已拜恩矣。”由是中外复有猜阻,人情恟恟,士民不敢解衣寝者数日。乙丑,李石奏请召仇士良等面释其疑。上为召士良等出,上及石等共谕释之,使毋疑惧,然后事解。
闰月,乙酉,以太子太保、分司李听为河中节度使。上常叹曰:“付之兵不疑,置之散地不怨,惟听为可以然。”
乙未,李固言荐崔球为起居舍人,郑覃再三以为不可,上曰:“公事勿相违!”覃曰:“若宰相尽同,则事必有欺陛下者矣!”
李孝本二女配没右军,上取之入宫。秋,七月,右拾遗魏谟上疏,以为:“陛下不迩声色,屡出宫女以配鳏夫。窃闻数月以来,教坊选试以百数,庄宅收市犹未已;又召李孝本女入宫,不避宗姓,大兴物论,臣窃惜之。昔汉光武一顾列女屏风,宋弘犹正色抗言,光武即撤之。陛下岂可不思宋弘之言,欲居光武之下乎!”上即出孝本女。擢谟为补阙,曰:“朕选市女子,以赐诸王耳。怜孝本女宗枝髫龀孤露,故收养宫中。谟于疑似之间皆能尽言,可谓爱我,不忝厥祖矣!”命中书优为制辞以赏之。谟,征之五世孙也。
鄜坊节度使萧洪诈称太后弟,事觉。八月,甲辰,流驩州,于道赐死。赵缜、吕璋等皆流岭南。初,李训知洪之诈,洪惧,辟训兄仲京置幕府。先是,自神策军出为节度使者,军中皆资其行装,至镇,三倍偿之。有自左军出镇鄜坊未偿而死者,军中征之于洪,洪恃训之势,不与。又征于死者之子,洪教其子遮宰相自言,训判绝之。仇士良由是恨洪。太后有异母弟在闽中,孱弱不能自达。有闽人萧本从之得其内外族讳,因士良进达于上,且发洪之诈,洪由是得罪。上以本为真太后弟,戊申,擢为右赞善大夫。
九月,丁丑,李石为上言宋申锡忠直,为谗人所诬,窜死遐荒,未蒙昭雪。上俯首久之,既而流涕泫然曰:“兹事朕久知其误,奸人逼我,以社稷大计,兄弟几不能保,况申锡,仅全腰领耳。非独内臣,外廷亦有助之者。皆由朕之不明,向使遇汉昭帝,必无此冤矣!”郑覃、李固言亦共言其冤,上深痛恨,有惭色。庚辰,诏悉复申锡官爵,以其子慎微为成固尉。
李石用金部员外郎韩益判度支,案益坐赃三千馀缗,系狱。石曰:“臣始以益颇晓钱谷,故用之,不知其贪乃如是!”上曰:“宰相但知人则用,有过则惩,如此则人易得。卿所用人不掩其恶,可谓至公。从前宰相用人好曲蔽其过,不欲人弹劾,此大病也。”冬,十一月,丁巳,贬益梧州司户。
上自甘露之变,意忽忽不乐,两军球鞠之会什减六七,虽宴享音伎杂遝盈庭,未尝解颜。闲居或徘徊眺望,或独语叹息。壬午,上于延英谓宰相曰:“朕每与卿等论天下事,则不免愁。”对曰:“为理者不可以速成。”上曰:“联每读书,耻为凡主。”李石曰:“方今内外之臣,其间小人尚多疑阻,愿陛下更以宽御之,彼有公清奉法如刘弘逸、薛季稜者,陛下亦宜褒赏以劝为善。”甲申,上复谓宰相曰:“我与卿等论天下事,有势未得行者,退但饮醇酒求醉耳!”对曰:“此皆臣等之罪也。”
有司以左藏积弊日久,请行检勘,且言官典罪在赦前者,请宥之,上许之。既而果得缯帛妄称渍污者,敕赦之。给事中狄兼谟封还敕书曰:“官典犯赃,理不可赦!”上谕之曰:“有司请检之初,联既许之矣。与其失信,宁失罪人。卿能奉职,朕甚嘉之!”
十二月,庚戌,以华州刺史卢钧为岭南节度使。李石言于上曰:“卢钧除岭南,朝士皆相贺。以为岭南富饶之地,近岁皆厚赂北司而得之;今北司不挠朝权,陛下宜有以褒之。庶几内外奉法,此致理之本也。”上从之。钧至镇,以清惠著名。
己未,淑王纵薨。
开成二年(丁巳,公元八三七年)
春,二月,己未,上谓宰相:“荐人勿问亲疏,联闻窦易直为相,未尝用亲故。若亲故果才,避嫌而弃之,是亦不为至公也。”
均王纬薨。
三月,有慧星出于张,长八丈馀。壬申,诏撤乐减膳,以一日之分充十日。
夏,四月,甲辰,上对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兼侍书柳公权等于便殿,上举衫袖示之曰:“此衣已三浣矣!”众皆美上之俭德,公权独无言。上问其故,对曰:“陛下贵为天子,富有四海,当进贤退不肖,纳谏诤,明赏罚,乃可以致雍熙。服浣濯之农,乃末节耳。”上曰:“联知舍人不应复为谏议,以卿有诤臣风采,须屈卿为之。”乙巳,以公权为谏议大夫,馀如故。
戊戌,以翰林学士、工部侍郎陈夷行同平章事。
六月,河阳军乱,节度使李泳奔怀州。军士焚腐署,杀泳二子,大掠数日方止。泳,长安市人,寓籍禁军,以赂得方镇。所至恃所交结,贪残不法,其不下堪命,故作乱。丁未,贬泳澧州长史。戊申,以左金吾将军李执方为河阳节度使。
秋,七月,癸亥,振武奏党项三百馀帐剽掠逃去。
给事中韦温为太子侍读,晨诣东宫,日中乃得见。温谏曰:“太子当鸡鸣而起,问安视膳,不宜专事宴安!”太子不能用其言,温乃辞侍读。辛未,罢守本官。
振武突厥百五十帐叛,剽掠营田。戊寅,节度使刘沔击破之。八月,庚戌,以昭仪王氏为德妃,昭容杨氏为贤妃。立敬宗之子休复为梁王,执中为襄王,言杨为杞王,成美为成王。癸丑,立皇子宗俭为蒋王。
河阳军士既逐李泳,日相扇,欲为乱。九月,李执方索得首乱者七十馀人,悉斩之,馀党分隶外镇,然后定。
冬,十月,国子监《石经》成。
福建奏晋江百姓萧弘称太后族人,诏御史台案之。
戊申,以门下侍郎、同平章事李固言同平章事,充西川节度使。
甲寅,御史台奏萧弘诈妄。诏递归乡里,不之罪,冀得其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