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治通鉴
- ▪ 卷第一【周纪一】起著雍摄提格,尽玄黓困敦,凡三十五年。
- ▪ ▪ 威烈王
- ▪ ▪ 安王
- ▪ ▪ 烈王
- ▪ 卷第二【周纪二】起昭阳赤奋若,尽上章困敦,凡四十八年。
- ▪ ▪ 显王
- ▪ 卷第三【周纪三】起重光赤奋若,尽昭阳大渊献,凡二十三年。
- ▪ ▪ 慎靓王
- ▪ ▪ 赧王上
- ▪ 卷第四【周纪四】起阏逢困敦,尽著雍困敦,凡二十五年。
- ▪ ▪ 赧王中
- ▪ 卷第五【周纪五】起屠维赤奋若,尽旃蒙大荒落,凡十七年。
- ▪ ▪ 赧王下
- ▪ 卷第六【秦纪一】起柔兆敦牂,尽昭阳作噩,凡二十八年。
- ▪ ▪ 秦孝文王
- ▪ ▪ 秦庄襄王
- ▪ ▪ 昭襄王
- ▪ ▪ 秦始皇帝上
- ▪ 卷第七【秦纪二】起阏逢阉茂,尽玄黓执徐,凡十九年。
- ▪ ▪ 始皇帝下
- ▪ ▪ 二世皇帝上
- ▪ 卷第八【秦纪三】起阳大荒落,尽阏逢敦牂,凡二年。
- ▪ ▪ 二世皇帝下
- ▪ 卷第九【汉纪一】起旃蒙协洽,尽柔兆涒滩,凡二年。
- ▪ ▪ 太祖高皇帝上之上
- ▪ 卷第十【汉纪二】起强圉作噩,尽著雍阉茂,凡二年。
- ▪ ▪ 太祖高皇帝上之下
- ▪ 卷第十一【汉纪三】起屠维大渊献,尽重光赤奋若,凡三年。
- ▪ ▪ 太祖高皇帝中
- ▪ 卷第十二【汉纪四】起玄黓摄提格,尽昭阳赤奋若,凡十二年。
- ▪ ▪ 太祖高皇帝下
- ▪ ▪ 孝惠皇帝
- ▪ 卷第十三【汉纪五】起阏逢摄提格,尽昭阳大渊献,凡十年。
- ▪ ▪ 高皇后
- ▪ ▪ 太宗孝文皇帝上
- ▪ 卷第十四【汉纪六】起阏逢困敦,尽重光协洽,凡八年。
- ▪ ▪ 太宗孝文皇帝中
- ▪ 卷第十五【汉纪七】起玄黓涒滩,尽柔兆阉茂,凡十五年。
- ▪ ▪ 太宗孝文皇帝下
- ▪ ▪ 孝景皇帝上
- ▪ 卷第十六【汉纪八】起强圉大渊献,尽上章困敦,凡十四年。
- ▪ ▪ 孝景皇帝下
- ▪ 卷第十七【汉纪九】起重光赤奋若,尽强圉协洽,凡七年。
- ▪ ▪ 世宗孝武皇帝上之上
- ▪ 卷第十八【汉纪十】起著雍滩,尽柔兆执徐,凡九年。
- ▪ ▪ 世宗孝武皇帝上之下
- ▪ 卷第十九【汉纪十一】起强圉大荒落,尽玄黓阉茂,凡六年。
- ▪ ▪ 世宗孝武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二十【汉纪十二】起昭阳大渊献,尽重光协洽,凡九年。
- ▪ ▪ 世宗孝武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二十一【汉纪十三】起玄黓涒滩,尽玄黓敦牂,凡十一年。
- ▪ ▪ 世宗孝武皇帝下之上
- ▪ 卷第二十二【汉纪十四】起昭阳协洽,尽阏逢敦牂,凡十二年。
- ▪ ▪ 世宗孝武皇帝下之下
- ▪ 卷第二十三【汉纪十五】起旃蒙协洽,尽柔兆敦牂,凡十二年。
- ▪ ▪ 孝昭皇帝上
- ▪ 卷第二十四【汉纪十六】起强圉协洽,尽昭阳赤奋若,凡七年。
- ▪ ▪ 孝昭皇帝下
- ▪ ▪ 中宗孝宣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二十五【汉纪十七】起阏逢摄提格,尽屠维协洽,凡六年。
- ▪ ▪ 中宗孝宣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二十六【汉纪十八】起上章涒滩,尽玄黓阉茂,凡三年。
- ▪ ▪ 中宗孝宣皇帝中
- ▪ 卷第二十七【汉纪十九】起昭阳太渊献,尽玄黓涒滩,凡十年。
- ▪ ▪ 中宗孝宣皇帝下
- ▪ 卷第二十八【汉纪二十】起昭阳作噩,尽屠维单阏,凡七年。
- ▪ ▪ 孝元皇帝上
- ▪ 卷第二十九【汉纪二十一】起上章执徐,尽著雍困敦,凡九年。
- ▪ ▪ 孝元皇帝下
- ▪ 卷第三十【汉纪二十二】起屠维赤奋若,尽著雍阉茂,凡十年。
- ▪ ▪ 孝成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三十一【汉纪二十三】起屠维大渊献,尽强圉协洽,凡九年。
- ▪ ▪ 孝成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三十二【汉纪二十四】起著雍涒滩,尽昭阳赤奋若,凡六年。
- ▪ ▪ 孝成皇帝中
- ▪ 卷第三十三【汉纪二十五】起阏逢摄提格,尽旃蒙单阏,凡二年。
- ▪ ▪ 孝成皇帝下
- ▪ ▪ 孝哀皇帝上
- ▪ 卷第三十四【汉纪二十六】起柔兆执徐,尽著雍敦牂,凡三年。
- ▪ ▪ 孝哀皇帝中
- ▪ 卷第三十五【汉纪二十七】起屠维协洽,尽玄黓阉茂,凡四年。
- ▪ ▪ 孝哀皇帝下
- ▪ ▪ 孝平皇帝上
- ▪ 卷第三十六【汉纪二十八】起昭阳大渊献,尽著雍执徐,凡六年。
- ▪ ▪ 孝平皇帝下
- ▪ ▪ 王莽上
- ▪ 卷第三十七【汉纪二十九】起屠维大荒落,尽阏逢阉茂,凡六年。
- ▪ ▪ 王莽中
- ▪ 卷第三十八【汉纪三十】起旃蒙大渊献,尽玄黓敦牂,凡八年。
- ▪ ▪ 王莽下
- ▪ 卷第三十九【汉纪三十一】起昭阳协洽,尽阏逢涒滩,凡二年。
- ▪ ▪ 淮阳王
- ▪ 卷第四十【汉纪三十二】起旃蒙作噩,尽柔兆阉茂,凡二年。
- ▪ ▪ 世祖光武皇帝上之上
- ▪ 卷第四十一【汉纪三十三】起强圉大渊献,尽屠维赤奋若,凡三年。
- ▪ ▪ 世祖光武皇帝上之下
- ▪ 卷第四十二【汉纪三十四】起上章摄提格,尽旃蒙协洽,凡六年。
- ▪ ▪ 世祖光武皇帝中之上
- ▪ 卷第四十三【汉纪三十五】起柔兆涒滩,尽柔兆敦牂,凡十一年。
- ▪ ▪ 世祖光武皇帝中之下
- ▪ 卷第四十四【汉纪三十六】起强圉协洽,尽上章涒滩,凡十四年。
- ▪ ▪ 世祖光武皇帝下
- ▪ ▪ 显宗孝明皇帝上
- ▪ 卷第四十五【汉纪三十七】起重光作噩,尽旃蒙大渊献,凡十五年。
- ▪ ▪ 显宗孝明皇帝下
- ▪ 卷第四十六【汉纪三十八】起柔兆困敦,尽阏逢涒滩,凡九年。
- ▪ ▪ 肃宗孝章皇帝上
- ▪ 卷第四十七【汉纪三十九】起旃蒙作噩,尽重光单阏,凡七年。
- ▪ ▪ 肃宗孝章皇帝下
- ▪ ▪ 汉孝和皇帝上
- ▪ 卷第四十八【汉纪四十】起玄黓执徐,尽旃蒙大荒落,凡十四年。
- ▪ ▪ 孝和皇帝下
- ▪ 卷第四十九【汉纪四十一】起柔兆敦牂,尽旃蒙单阏,凡十年。
- ▪ ▪ 孝殇皇帝
- ▪ 卷第五十【汉纪四十二】起柔兆执徐,尽阏逢困敦,凡九年。
- ▪ ▪ 孝安皇帝
- ▪ 卷第五十一【汉纪四十三】起旃蒙赤奋若,尽昭阳作噩,凡九年。
- ▪ ▪ 孝安皇帝下
- ▪ ▪ 孝和皇帝上
- ▪ 卷第五十二【汉纪四十四】起阏逢阉茂,尽旃蒙作噩,凡十二年。
- ▪ ▪ 孝顺皇帝下
- ▪ ▪ 汉孝冲皇帝
- ▪ 卷第五十三【汉纪四十五】起柔兆阉茂,尽柔兆涒滩,凡十一年。
- ▪ ▪ 孝质皇帝
- ▪ ▪ 孝桓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五十四【汉纪四十六】起强圉作噩,尽昭阳单阏,凡七年。
- ▪ ▪ 孝桓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起阏逢执徐,尽柔兆敦牂,凡三年。
- ▪ ▪ 孝桓皇帝中
- ▪ 卷第五十六【汉纪四十八】起强圉协洽,尽重光大渊献,凡五年。
- ▪ ▪ 孝桓皇帝下
- ▪ ▪ 孝灵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五十七【汉纪四十九】起玄黓困敦,尽上章涒滩,凡九年。
- ▪ ▪ 孝灵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五十八【汉纪五十】起重光作噩,尽强圉单阏,凡七年。
- ▪ ▪ 孝灵皇帝中
- ▪ 卷第五十九【汉纪五十一】起著雍执徐,尽上章敦牂,凡三年。
- ▪ ▪ 孝灵皇帝下
- ▪ ▪ 孝献皇帝甲
- ▪ 卷第六十【汉纪五十二】起重光协洽,尽昭阳作噩,凡三年。
- ▪ ▪ 孝献皇帝乙
- ▪ 卷第六十一【汉纪五十三】起瘀逢阉茂,尽旃蒙大渊献,凡二年。
- ▪ ▪ 孝献皇帝丙
- ▪ 卷第六十二【汉纪五十四】起柔兆困敦,尽著雍摄提格,凡三年。
- ▪ ▪ 孝献皇帝丁
- ▪ 卷第六十三【汉纪五十五】起暑维单阏,尽上章执徐,凡二年。
- ▪ ▪ 孝献皇帝戊
- ▪ 卷第六十四【汉纪五十六】起重光大荒落,尽旃蒙作噩,凡五年。
- ▪ ▪ 孝献皇帝己
- ▪ 卷第六十五【汉纪五十七】起柔兆阉茂,尽著雍困敦,凡三年。
- ▪ ▪ 孝献皇帝庚
- ▪ 卷第六十六【汉纪五十八】起屠维赤奋若,尽昭阳大荒落,凡五年。
- ▪ ▪ 孝献皇帝辛
- ▪ 卷第六十七【汉纪五十九】起阏逢敦牂,尽柔兆涒滩,凡三年。
- ▪ ▪ 孝献皇帝壬
- ▪ 卷第六十八【汉纪六十】起强围作噩,尽屠维大渊献,凡三年。
- ▪ ▪ 孝献皇帝癸
- ▪ 卷第六十九【魏纪一】起上章困敦,尽玄黓摄提格,凡三年。
- ▪ ▪ 世祖文皇帝上
- ▪ 卷第七十【魏纪二】起昭阳单阏,尽强图协洽,凡五年。
- ▪ ▪ 世祖文皇帝下
- ▪ 卷第七十一【魏纪三】起著雍涒滩,尽上章阉茂,凡三年。
- ▪ ▪ 烈祖明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七十二【魏纪四】起重光大渊献,尽阏逢摄提格,凡四年。
- ▪ ▪ 烈祖明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七十三【魏纪五】起旃蒙单阏,尽强圉大荒落,凡三年。
- ▪ ▪ 烈祖明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七十四【魏纪六】起著雍敦牂,尽旃蒙赤奋若,凡八年。
- ▪ ▪ 烈祖明皇帝下
- ▪ ▪ 邵陵厉公上
- ▪ 卷第七十五【魏纪七】起柔兆摄提格,尽玄黓涒滩,凡七年。
- ▪ ▪ 邵陵厉公中
- ▪ 卷第七十六【魏纪八】起昭阳作噩,尽旃蒙大渊献,凡三年。
- ▪ ▪ 邵陵厉公下
- ▪ 卷第七十七【魏纪九】柔兆困敦,尽重光大荒落,凡六年。
- ▪ ▪ 高贵乡公下
- ▪ 卷第七十八【魏纪十】起玄黓敦牂,尽瘀逢涒滩,凡三年。
- ▪ ▪ 元皇帝下
- ▪ 卷第七十九【晋纪一】起旃蒙作噩,尽玄黓执徐,凡八年。
- ▪ ▪ 世祖武皇帝上之上
- ▪ 卷第八十【晋纪二】起昭阳大荒落,尽屠维大渊献,凡七年。
- ▪ ▪ 世祖武皇帝上之下
- ▪ 卷第八十一【晋纪三】起上章困敦,尽著雍涒滩,凡九年。
- ▪ ▪ 世祖武皇帝中
- ▪ 卷第八十二【晋纪四】起屠维作噩,尽著雍郭牂,凡十年。
- ▪ ▪ 世祖武皇帝下
- ▪ 卷第八十三【晋纪五】起屠维协洽,尽目章涒滩,凡二年。
- ▪ ▪ 孝惠皇帝上之下
- ▪ 卷第八十四【晋纪六】起重光作噩,尽玄黓阉茂,凡二年。
- ▪ ▪ 孝惠皇帝中之上
- ▪ 卷第八十五【晋纪七】起昭阳大渊献,尽阏逢困敦,凡二年。
- ▪ ▪ 孝惠皇帝中之下
- ▪ 卷第八十六【晋纪八】起旃蒙赤奋若,尽著雍执徐,凡四年。
- ▪ ▪ 孝惠皇帝下
- ▪ 卷第八十七【晋纪九】起屠维大荒落,尽重光协洽,凡三年。
- ▪ ▪ 孝怀皇帝中
- ▪ 卷第八十八【晋纪十】起玄黓涒滩,尽昭阳作噩,凡二年。
- ▪ ▪ 孝怀皇帝下
- ▪ 卷第八十九【晋纪十一】起阏逢阉茂,尽柔兆困敦,凡三年。
- ▪ ▪ 孝愍皇帝下
- ▪ 卷第九十【晋纪十二】起强圉赤奋若,尽著雍摄提格,凡二年。
- ▪ ▪ 中宗元皇帝上
- ▪ 卷第九十一【晋纪十三】起屠维单阏,尽重光大荒落,凡三年。
- ▪ ▪ 中宗元皇帝中
- ▪ 卷第九十二【晋纪十四】起玄黓敦牂,尽昭阳协洽,凡二年。
- ▪ ▪ 中宗元皇帝下
- ▪ ▪ 肃宗明皇帝上
- ▪ 卷第九十三【晋纪十五】起阏逢涒滩,尽强圉大渊献,凡四年。
- ▪ ▪ 肃宗明皇帝下
- ▪ 卷第九十四【晋纪十六】起著雍困敦,尽重光单阏,凡四年。
- ▪ ▪ 显宗成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九十五【晋纪十七】起玄黓执徐,尽强圉作噩,凡六年。
- ▪ ▪ 显宗成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九十六【晋纪十八】起著雍淹茂,尽重光赤奋若,凡四年。
- ▪ ▪ 显宗成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九十七【晋纪十九】起玄黓摄提格,尽强圉协洽,凡六年。
- ▪ ▪ 显宗成皇帝下
- ▪ ▪ 康皇帝
- ▪ ▪ 孝宗穆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九十八【晋纪二十】起著雍涒滩,尽上章淹茂,凡三年。
- ▪ ▪ 孝宗穆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九十九【晋纪二十一】起重光大渊献,尽阏逢摄提格,凡四年。
- ▪ ▪ 孝宗穆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一百【晋纪二十二】起旃蒙单阏,尽屠维协洽,凡五年。
- ▪ ▪ 孝宗穆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一百一【晋纪二十三】起上章涒滩,尽著雍执徐,凡九年。
- ▪ ▪ 孝宗穆皇帝下
- ▪ ▪ 哀皇帝
- ▪ ▪ 海西公上
- ▪ 卷第一百二【晋纪二十四】起屠维大荒落,尽上章敦牂,凡二年。
- ▪ ▪ 海西公下
- ▪ 卷第一百三【晋纪二十五】起重光协洽,尽旃蒙大渊献,凡五年。
- ▪ ▪ 太宗简文皇帝
- ▪ ▪ 烈宗孝武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一百四【晋纪二十六】起柔兆困敦,尽玄黓敦牂,凡七年。
- ▪ ▪ 烈宗孝武皇帝上之中
- ▪ 卷第一百五【晋纪二十七】起昭阳协洽,尽阏逢涒滩,凡二年。
- ▪ ▪ 烈宗孝武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一百六【晋纪二十八】起旃蒙作噩,尽柔兆阉茂,凡二年。
- ▪ ▪ 烈宗孝武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一百七【晋纪二十九】起强圉大渊献,尽重光单阏,凡五年。
- ▪ ▪ 列宗孝武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一百八【晋纪三十】起玄黓执徐,尽柔兆涒滩,凡五年。
- ▪ ▪ 烈宗孝武皇帝下
- ▪ 卷第一百九【晋纪三十一】强圉作噩,一年安皇帝甲
- ▪ 卷第一百一十【晋纪三十二】著雍阉茂,一年。
- ▪ ▪ 安皇帝乙
- ▪ 卷第一百一十一【晋纪三十三】起屠维大渊献,尽上章困敦,凡二年。
- ▪ ▪ 安皇帝丙
- ▪ 卷第一百一十二【晋纪三十四】起重光赤奋若,尽玄黓摄提格,凡二年。
- ▪ ▪ 安皇帝丁
- ▪ 卷第一百一十三【晋纪三十五】起昭阳单阏,尽阏逢执徐,凡二年。
- ▪ ▪ 安皇帝戊
- ▪ 卷第一百一十四【晋纪三十六】起旃蒙大荒落,尽著雍涒滩,凡四年。
- ▪ ▪ 安皇帝己
- ▪ 卷第一百一十五【晋纪三十七】起屠维作噩,尽上章阄茂,凡二年。
- ▪ ▪ 安皇帝庚
- ▪ 卷第一百一十六【晋纪三十八】起重光大渊献,尽阏逢摄提格,凡四年。
- ▪ ▪ 安皇帝辛
- ▪ 卷第一百一十七【晋纪三十九】起旃蒙单阏,尽柔兆执徐,凡二年。
- ▪ ▪ 安皇帝壬
- ▪ 卷第一百一十八【晋纪四十】起强圉大荒落,尽屠维协洽,凡三年。
- ▪ ▪ 安皇帝癸
- ▪ ▪ 恭皇帝
- ▪ 卷第一百一十九【宋纪一】起上章涒滩,尽昭阳大渊献,凡四年。
- ▪ ▪ 高祖武皇帝
- ▪ ▪ 营阳王
- ▪ 卷第一百二十【宋纪二】起阏逢困敦,尽强圉单阏,凡四年。
- ▪ ▪ 太祖文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一百二十一【宋纪三】起著雍执徐,尽上章敦牂,凡三年。
- ▪ ▪ 太祖文皇帝上之中
- ▪ 卷第一百二十二【宋纪四】起重光协洽,尽旃蒙大渊献,凡五年。
- ▪ ▪ 太祖文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一百二十三【宋纪五】起柔兆困敦,尽重光大荒落,凡六年。
- ▪ ▪ 太祖文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一百二十四【宋纪六】起玄黓敦牂,尽柔兆阉茂,凡五年。
- ▪ ▪ 太祖文皇帝中之中
- ▪ 卷第一百二十五【宋纪七】起强圉大渊献,尽上章摄提格,凡四年。
- ▪ ▪ 太祖文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一百二十六【宋纪八】起重光单阏,尽玄黓执徐,凡二年。
- ▪ ▪ 太祖文皇帝下之上
- ▪ 卷第一百二十七【宋纪九】昭阳大荒落,一年。
- ▪ ▪ 太祖文皇帝下之下
- ▪ 卷第一百二十八【宋纪十】起阏逢敦牂,尽著雍阉茂,凡五年。
- ▪ ▪ 世祖孝武皇帝上
- ▪ 卷第一百二十九【宋纪十一】起屠维大渊献,尽阏逢执徐,凡六年。
- ▪ ▪ 世祖孝武皇帝下
- ▪ 卷第一百三十【宋纪十二】旃蒙大荒落,一年。
- ▪ ▪ 太宗明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一百三十一【宋纪十三】柔兆敦牂,一年。
- ▪ ▪ 太宗明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一百三十二【宋纪十四】起强圉协洽,尽上章阉茂,凡四年。
- ▪ ▪ 太宗明皇帝中
- ▪ 卷第一百三十三【宋纪十五】起重光大渊献,尽旃蒙单阏,凡五年。
- ▪ ▪ 太宗明皇帝下
- ▪ 卷第一百三十四【宋纪十六】起柔兆执徐,尽著雍敦牂,凡三年。
- ▪ ▪ 苍梧王下
- ▪ ▪ 苍梧王下升明元年(丁巳,公元四七七年)
- ▪ 卷第一百三十五【齐纪一】起屠维协洽,尽昭阳大渊献,凡五年。
- ▪ ▪ 太祖高皇帝
- ▪ 卷第一百三十六【齐纪二】起阏逢困敦,尽屠维大荒落,凡六年。
- ▪ ▪ 世祖武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一百三十七【齐纪三】起上章敦牂,尽玄黓涒滩,凡三年。
- ▪ ▪ 世祖武皇帝中
- ▪ 卷第一百三十八【齐纪四】昭阳作噩,一年。
- ▪ ▪ 世祖武皇帝下
- ▪ 卷第一百三十九【齐纪五】阏逢阉茂,一年。
- ▪ ▪ 高宗明皇帝上
- ▪ 卷第一百四十【齐纪六】起旃蒙大渊献,尽柔兆困敦,凡二年。
- ▪ ▪ 高宗明皇帝中
- ▪ 卷第一百四十一【齐纪七】起强圉赤奋若,尽著雍摄提格,凡二年。
- ▪ ▪ 高宗明皇帝下
- ▪ 卷第一百四十二【齐纪八】屠维单阏,一年。
- ▪ ▪ 东昏侯上
- ▪ 卷第一百四十三【齐纪九】上章执徐,一年。
- ▪ ▪ 东昏侯下
- ▪ 卷第一百四十四【齐纪十】重光大荒落,一年。
- ▪ ▪ 和皇帝
- ▪ 卷第一百四十五【梁纪一】起玄黓敦牂,尽阏逢涒滩,凡三年。
- ▪ ▪ 高祖武皇帝一
- ▪ 卷第一百四十六【梁纪二】起旃蒙作噩,尽强圉大渊献,凡三年。
- ▪ ▪ 高祖武皇帝二
- ▪ 卷第一百四十七【梁纪三】起著雍困敦,尽阏逢敦牂,凡七年。
- ▪ ▪ 高祖武皇帝三
- ▪ 卷第一百四十八【梁纪四】起旃蒙协洽,尽著雍阉茂,凡四年。
- ▪ ▪ 高祖武皇帝四
- ▪ 卷第一百四十九【梁纪五】起屠维大渊献,尽昭阳单阏,凡五年。
- ▪ ▪ 高祖武皇帝五
- ▪ 卷第一百五十【梁纪六】起阏逢执徐,尽旃蒙大荒落,凡二年。
- ▪ ▪ 高祖武皇帝六
- ▪ 卷第一百五十一【梁纪七】赵柔兆敦牂,尽强圉协洽,凡二年。
- ▪ ▪ 高祖武皇帝七
- ▪ 卷第一百五十二【梁纪八】著雍涒滩(戎申),一年。
- ▪ ▪ 高祖武皇帝八
- ▪ 卷第一百五十三【梁纪九】屠维作噩,一年。
- ▪ ▪ 高祖武皇帝九
- ▪ 卷第一百五十四【梁纪十】上章阉茂,一年。
- ▪ ▪ 高祖武皇帝十
- ▪ 卷第一百五十五【梁纪十一】起重光大渊献,尽玄黓困敦,凡二年。
- ▪ ▪ 高祖武皇帝十一
- ▪ 卷第一百五十六【梁纪十二】起昭阳赤奋若,尽阏逢摄提格,凡二年。
- ▪ ▪ 高祖武皇帝十二
- ▪ 卷第一百五十七【梁纪十三】起旃蒙单阏,尽强圉大荒落,凡三年。
- ▪ ▪ 高祖武皇帝十三
- ▪ 卷第一百五十八【梁纪十四】起著雍敦牂,尽阏逢困敦,凡七年。
- ▪ ▪ 高祖武皇帝十四
- ▪ 卷第一百五十九【梁纪十五】起旃蒙赤奋若,尽柔兆摄提格,凡二年。
- ▪ ▪ 高祖武皇帝十五
- ▪ 卷第一百六十【梁纪十六】强圉单阏,一年。
- ▪ ▪ 高祖武皇帝十六
- ▪ 卷第一百六十一【梁纪十七】著雍执徐,一年。
- ▪ ▪ 高祖武皇帝十七
- ▪ 卷第一百六十二【梁纪十八】屠维大荒落,一年。
- ▪ ▪ 高祖武皇帝十八
- ▪ 卷第一百六十三【梁纪十九】上章敦牂,一年。
- ▪ ▪ 太宗简文皇帝上
- ▪ 卷第一百六十四【梁纪二十】起重光协洽,尽玄黓涒滩,凡二年。
- ▪ ▪ 太宗简文皇帝下
- ▪ 卷第一百六十五【梁纪二十一】起昭阳作噩,尽阏逢阉茂,凡二年。
- ▪ ▪ 世祖孝元皇帝下
- ▪ 卷第一百六十六【梁纪二十二】起旃蒙大渊献,尽柔兆困敦,凡二年。
- ▪ ▪ 敬皇帝
- ▪ 卷第一百六十七【陈纪一】起强圉赤奋若,尽屠维单阏,凡三年。
- ▪ ▪ 高祖武皇帝
- ▪ 卷第一百六十八【陈纪二】起上章执徐,尽玄黓敦牂,凡三年。
- ▪ ▪ 世祖文皇帝上
- ▪ 卷第一百六十九【陈纪三】起昭阳协洽,尽柔兆阉茂,凡四年。
- ▪ ▪ 世祖文皇帝下
- ▪ 卷第一百七十【陈纪四】起强围大渊献,尽重光单阏,凡五年。
- ▪ ▪ 临海王
- ▪ 卷第一百七十一【陈纪五】起玄黓执徐,尽阏逢敦,凡三年。
- ▪ ▪ 高宗宣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一百七十二【陈纪六】起旃蒙协洽,尽柔兆涒滩,凡二年。
- ▪ ▪ 高宗宣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一百七十三【陈纪七】起强圉作噩,尽屠维大渊献,凡三年。
- ▪ ▪ 高宗宣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一百七十四【陈纪八】上章困敦,一年。
- ▪ ▪ 高宗宣皇帝下之上
- ▪ 卷第一百七十五【陈纪九】起重光赤奋若,尽昭阳单阏,凡三年。
- ▪ ▪ 高宗宣皇帝下之下
- ▪ 卷第一百七十六【陈纪十】起阏逢执徐,尽著雍涒滩,凡五年。
- ▪ ▪ 长城公下
- ▪ 卷第一百七十七【隋纪一】起屠维作噩,尽重光大渊献,凡三年。
- ▪ ▪ 高祖文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一百七十八【隋纪二】起玄黓困敦,尽屠维协洽,凡八年。
- ▪ ▪ 高祖文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一百七十九【隋纪三】起上章滩,尽昭阳大渊献,凡四年。
- ▪ ▪ 高祖文皇帝中
- ▪ 卷第一百八十【隋纪四】起阏逢困敦,尽强圉单阏,凡四年。
- ▪ ▪ 高祖文皇帝下
- ▪ 卷第一百八十一【隋纪五】起著雍执徐,尽玄黓涒滩,凡五年。
- ▪ ▪ 炀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一百八十二【隋纪六】起昭阳作噩,尽旃蒙大渊献,凡三年。
- ▪ ▪ 炀皇帝中
- ▪ 卷第一百八十三【隋纪七】起柔兆困敦,尽强圉赤备若五月,凡一年有奇。
- ▪ ▪ 炀皇帝下
- ▪ ▪ 恭皇帝上
- ▪ 卷第一百八十四【隋纪八】起强阏赤奋若六月,不满一年。
- ▪ ▪ 恭皇帝下
- ▪ 卷第一百八十五【唐纪一】起著雍摄提格正月,尽七月,不满一年。
- ▪ ▪ 高祖神尧大圣光孝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一百八十六【唐纪二】起著雍摄提格八月,尽十二月,不满一年。
- ▪ ▪ 高祖神尧大圣光孝皇帝上之中
- ▪ 卷第一百八十七【唐纪三】起屠维单阏正月,尽十月,不满一年。
- ▪ ▪ 高祖神尧大圣光孝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一百八十八【唐纪四】起屠维单阏十一月,尽重光大荒落二月,凡一年有奇。
- ▪ ▪ 高祖神尧大圣光孝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一百八十九【唐纪五】起重光大荒落三月,尽十二月,不满一年。
- ▪ ▪ 高祖神尧大圣光孝皇帝中之中
- ▪ 卷第一百九十【唐纪六】起玄黓敦牂,尽阏逢涒滩五月,凡二年有奇。
- ▪ ▪ 高祖神尧大圣光孝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一百九十一【唐纪七】起阏逢涒滩六月,尽柔兆阉茂八月,凡二年有奇。
- ▪ ▪ 高祖神尧大圣光孝皇帝下之上
- ▪ 卷第一百九十二【唐纪八】起柔兆阉茂九月,尽著雍困敦七月,凡二年。
- ▪ ▪ 高祖神尧大圣光孝皇帝下之下
- ▪ 卷第一百九十三【唐纪九】起著雍困敦九月,尽重光单阏,凡三年有奇。
- ▪ 卷第一百九十四【唐纪十】起玄黓执徐,尽强圉作噩四月,凡五年有奇。
- ▪ 卷第一百九十五【唐纪十一】起强圉作噩五月,尽上章困敦,凡三年有奇。
- ▪ 卷第一百九十六【唐纪十二】起重光赤奋若,尽昭阳单阏三月,凡二年有奇。
- ▪ 卷第一百九十七【唐纪十三】趣昭阳单阏四月,尽旃蒙大荒落五月,凡二年有奇。
- ▪ ▪ 臣光曰:唐太宗不以天下大器私其所爱,
- ▪ ▪ 臣光曰:孔子称去食、去兵,不可去信。
- ▪ 卷第一百九十八【唐纪十四】起旃蒙大荒落六月,尽著雍涒滩三月,凡二年有奇。
- ▪ 卷第一百九十九【唐纪十五】起著雍涒滩四月,尽阏蒙单阏九月,凡七年有奇。
- ▪ 卷第二百【唐纪十六】起旃蒙单瘀十月,尽玄勣阉茂七月,凡六年有奇。
- ▪ 卷第二百一【唐纪十七】起玄黑弋阉茂八月,尽上章困敦,凡八年有奇。
- ▪ 卷第二百二【唐纪十八】起重光协洽,尽重光大荒落,凡十一年。
- ▪ 卷第二百三【唐纪十九】起玄黓敦牂,尽柔兆阉茂,凡五年。
- ▪ ▪ 高宗天皇大圣大弘孝皇帝下
- ▪ ▪ 则天顺圣皇后上之上
- ▪ 卷第二百四【唐纪二十】起强圉大渊献,尽重光单阏,凡五年。
- ▪ ▪ 则天顺圣皇后上之下
- ▪ 卷第二百五【唐纪二十一】起玄黓执徐,尽柔兆涒滩,凡五年。
- ▪ ▪ 则天顺圣皇后中之上
- ▪ 卷第二百六【唐纪二十二】起强圉作噩,尽上章困敦六月,凡三年有奇。
- ▪ ▪ 则天顺圣皇后中之下
- ▪ 卷第二百七【唐纪二十三】起上章困敦七月,尽旃蒙大荒落正月,凡四年有奇。
- ▪ ▪ 则天顺圣皇后下
- ▪ ▪ 中宗大和大圣大昭孝皇帝上
- ▪ 卷第二百八【唐纪二十四】起旃蒙大荒落二月,尽强圉协洽,凡二年有奇。
- ▪ ▪ 中宗大和大圣大昭孝皇帝中
- ▪ 卷第二百九【唐纪二十五】起著雍涒滩,尽上章阉茂七月,凡二年有奇。
- ▪ ▪ 中宗大和大圣大昭孝皇帝下
- ▪ ▪ 睿宗玄真大圣大兴孝皇帝上
- ▪ 卷第二百一十【唐纪二十六】起上章阉茂八月,尽昭阳赤奋若,凡三年有奇。
- ▪ ▪ 睿宗玄真大圣大兴孝皇帝下
- ▪ 卷第二百一十一【唐纪二十七】起阏逢摄提格,尽强圉大荒落,凡四年。
- ▪ 卷第二百一十二【唐纪二十八】起著雍敦牂,尽旃蒙赤奋若,凡八年。
- ▪ 卷第二百一十三【唐纪二十九】起柔兆摄提格,尽昭阳作噩,凡八年。
- ▪ 卷第二百一十四【唐纪三十】起阏逢阉茂,尽重光大荒落,凡八年。
- ▪ 卷第二百一十五【唐纪三十一】起玄黓敦牂,尽强圉大渊献十一月,凡五年有奇。
- ▪ 卷第二百一十六【唐纪三十二】起强圉大渊献十二月,尽昭阳大荒落,凡六年有奇。
- ▪ 卷第二百一十七【唐纪三十三】起阏逢敦牂,尽柔兆涒滩四月,凡二年有奇。
- ▪ 卷第二百一十八【唐纪三十四】起柔兆涒滩五月,至九月,不满一年。
- ▪ 卷第二百一十九【唐纪三十五】起柔兆涒滩十月,尽强圉作噩闰月,不满一年。
- ▪ 卷第二百二十【唐纪三十六】起强围作噩九月,尽著雍阉茂,凡一年有奇。
- ▪ 卷第二百二十一【唐纪三十七】起屠维大渊献,尽上章困敦,凡二年。
- ▪ 卷第二百二十二【唐纪三十八】起重光赤奋若,尽昭阳单阏六月,凡二年有奇。
- ▪ ▪ 代宗睿文孝武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二百二十三【唐纪三十九】起昭阳单瘀七月,尽旃蒙大荒落十月,凡二年有奇。
- ▪ ▪ 代宗睿文孝武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二百二十四【唐纪四十】起旃蒙大荒落闰月,尽昭阳赤奋若,凡八年有奇。
- ▪ ▪ 代宗睿文孝武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二百二十五【唐纪四十一】起阏逢摄提格,尽屠维协洽七月,凡五年有奇。
- ▪ ▪ 代宗睿文孝武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二百二十六【唐纪四十二】起屠维协洽八月,尽重光作噩五月,凡一年有奇。
- ▪ ▪ 代宗睿文孝武皇帝下
- ▪ ▪ 德宗神武孝文皇帝
- ▪ 卷第二百二十七【唐纪四十三】起重光作噩六月,尽玄黓阉茂,凡一年有奇。
- ▪ ▪ 德宗神武圣文皇帝二
- ▪ 卷第二百二十八【唐纪四十四】起昭阳大渊献正月,尽十月,不满一年。
- ▪ ▪ 德宗神武圣文皇帝三
- ▪ 卷第二百二十九【唐纪四十五】起昭阳大渊献十一月,尽阏逢困敦正月,不满一年。
- ▪ ▪ 德宗神武圣文皇帝四
- ▪ 卷第二百三十【唐纪四十六】起阏逢困敦二月,尽四月,不满一年。
- ▪ ▪ 德宗神武圣文皇帝五
- ▪ 卷第二百三十一【唐纪四十七】起阏逢困敦五月,尽旃蒙赤奋若七月,凡一年有奇。
- ▪ ▪ 德宗神武圣文皇帝六
- ▪ 卷第二百三十二【唐纪四十八】起旃蒙赤奋若八月,尽强圉单阏七月,凡二年。
- ▪ ▪ 德宗神武圣文皇帝七
- ▪ 卷第二百三十三【唐纪四十九】起强圉阏八月,尽重光协洽,凡四年有奇。
- ▪ ▪ 德宗神武圣文皇帝八
- ▪ 卷第二百三十四【唐纪五十】起玄黓涒滩,尽阏逢阉茂五月,凡二年有奇。
- ▪ ▪ 德宗神武圣文皇帝九
- ▪ 卷第二百三十五【唐纪五十一】起阏逢阉茂六月,尽上章执徐,凡六年有奇。
- ▪ ▪ 德宗神武圣文皇帝十
- ▪ 卷第二百三十六【唐纪五十二】起重光大荒落,尽旃蒙作噩,凡五年。
- ▪ ▪ 德宗神武圣文皇帝十一
- ▪ 卷第二百三十七【唐纪五十三】起柔兆阉茂,尽屠维赤奋若六月,凡三年有奇。
- ▪ 卷第二百三十八【唐纪五十四】起屠维赤奋若七月,尽玄黓执徐九月,凡三年有奇。
- ▪ 卷第二百三十九【唐纪五十五】起玄黓执徐十月,尽柔兆涒滩,凡四年有奇。
- ▪ 卷第二百四十【唐纪五十六】起强圉作噩,尽屠维大渊献正月,凡二年有奇。
- ▪ 卷第二百四十一【唐纪五十七】起屠维大渊献二月,尽重光赤奋若六月,凡二年在奇。
- ▪ ▪ 穆宗睿圣文惠孝皇帝上
- ▪ 卷第二百四十二【唐纪五十八】起重光赤奋若七月,尽玄黓摄提格,凡一年有奇。
- ▪ ▪ 穆宗睿圣文惠孝皇帝中
- ▪ 卷第二百四十三【唐纪五十九】起昭阳单阏,尽著雍涒滩,凡六年。
- ▪ ▪ 穆宗睿圣文惠孝皇帝下
- ▪ ▪ 敬宗睿武昭愍孝皇帝
- ▪ ▪ 文宗元圣昭献孝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二百四十四【唐纪六十】起屠维作噩,尽昭阳赤奋若,凡五年。
- ▪ ▪ 文宗元圣昭献孝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二百四十五【唐纪六十一】起阏逢摄提格,尽强圉大荒落,凡四年。
- ▪ ▪ 文宗元圣昭献孝皇帝中
- ▪ 卷第二百四十六【唐纪六十二】起著雍敦牂,尽玄默阉茂,凡五年。
- ▪ ▪ 文宗元圣昭献孝皇帝下
- ▪ ▪ 武宗至道昭肃孝皇帝上
- ▪ 卷第二百四十七【唐纪六十三】起昭阳大渊献,尽阏逢困敦七月,凡一年有奇。
- ▪ ▪ 武宗至道昭肃孝皇帝中
- ▪ 卷第二百四十八【唐纪六十四】起阏逢困敦闰月,尽屠维大荒落,凡五年有奇。
- ▪ ▪ 武宗至道昭肃孝皇帝下
- ▪ ▪ 神聪懿道大孝皇帝上
- ▪ 卷第二百四十九【唐纪六十五】起上章敦牂,尽屠维单阏,凡十年。
- ▪ ▪ 神聪懿道大孝皇帝下
- ▪ 卷第二百五十【唐纪六十六】起上章执徐,尽强圉大渊献,凡八年。
- ▪ ▪ 懿宗昭圣恭惠孝皇帝上
- ▪ 卷第二百五十一【唐纪六十七】起著雍困敦,尽屠维赤奋若,凡二年。
- ▪ ▪ 懿宗昭圣恭孝文宗皇帝中
- ▪ 卷第二百五十二【唐纪六十八】起上章摄提格,尽柔兆涒滩,凡七年。
- ▪ ▪ 懿宗昭圣恭惠孝皇帝下
- ▪ ▪ 僖宗惠圣恭定孝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二百五十三【唐纪六十九】起强圉作噩,尽上章困敦十月,凡三年有奇。
- ▪ ▪ 僖宗圣恭定孝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二百五十四【唐纪七十】起上章困敦十一月,尽玄黓摄提格四月,凡一年有奇。
- ▪ ▪ 僖宗惠圣恭定孝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二百五十五【唐纪七十一】起玄黓摄提格五月,尽阏逢执徐五月,凡二年有奇。
- ▪ ▪ 僖宗惠圣恭定孝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二百五十六【唐纪七十二】起阏逢执徐六月,尽强圉协洽三月,凡二年有奇。
- ▪ ▪ 僖宗惠圣恭定孝皇帝下之上
- ▪ 卷第二百五十七【唐纪七十三】起强圉协洽四月,尽著雍涒滩,凡一年有奇。
- ▪ ▪ 僖宗惠圣恭定孝皇帝下之下
- ▪ 卷第二百五十八【唐纪七十四】起屠维作噩,尽重光大渊献,凡三年。
- ▪ ▪ 昭宗圣穆景文孝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二百五十九【唐纪七十五】起玄黓困敦,尽阏逢摄提格,凡三年。
- ▪ ▪ 昭宗圣穆景文孝皇帝上之中
- ▪ 卷第二百六十【唐纪七十六】起旃蒙单阏,尽柔兆执徐,凡二年。
- ▪ ▪ 昭宗圣穆景文孝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二百六十一【唐纪七十七】起强圉大荒落,尽屠维协洽,凡三年。
- ▪ ▪ 昭宗圣穆景文孝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二百六十二【唐纪七十八】起上章涒滩,尽重光作噩,凡二年。
- ▪ ▪ 昭宗圣穆景文孝皇帝中之中
- ▪ 卷第二百六十三【唐纪七十九】起玄黓阉茂,尽昭阳大渊献正月,凡一年有奇。
- ▪ ▪ 昭宗圣穆景文孝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二百六十四【唐纪八十】起昭阳大渊献二月,尽阏逢困敦闰月,凡一年有奇。
- ▪ ▪ 昭宗圣穆景文孝皇帝下之上
- ▪ 卷第二百六十五【唐纪八十一】起阏逢困敦五月,尽柔兆摄提格,凡二年有奇。
- ▪ ▪ 昭宗圣穆景文孝皇帝下之下
- ▪ ▪ 昭宣光烈孝皇帝
- ▪ 卷第二百六十六【后梁纪一】起强圉单阏,尽著雍执徐七月,凡一年有奇。
- ▪ ▪ 太祖神武元圣孝皇帝上
- ▪ 卷第二百六十七【后梁纪二】起著雍执徐八月,尽重光协洽二月,凡二年有奇。
- ▪ ▪ 太祖神武元圣孝皇帝中
- ▪ 卷第二百六十八【后梁纪三】起重光协洽三月,尽昭阳作噩十一月,凡二年有奇。
- ▪ ▪ 太祖神武元圣孝皇帝下
- ▪ 卷第二百六十九【后梁纪四】起昭阳作噩十二月,尽强圉赤奋若六月,凡三年有奇。
- ▪ ▪ 均王上下
- ▪ 卷第二百七十【后梁纪五】起强圉赤奋若七月,尽屠维单阏九月,凡二年有奇。
- ▪ ▪ 均王中
- ▪ 卷第二百七十一【后梁纪六】起屠维单阏十月,尽玄黓敦牂,凡三年有奇。
- ▪ ▪ 均王下
- ▪ ▪ 之,镇兵发矢中其脑,嗣昭中矢尽,拔矢于脑以射之,
- ▪ ▪ 服一发而殪。会日暮,还营,创流血不止。是夕卒。晋王闻之,不御酒肉者累日。嗣昭遗命:悉以泽、潞兵授节度判官任圜,使督诸军攻镇州,号令如一,镇人不知嗣昭之死。圜,三原人也。
- ▪ 卷第二百七十二【后唐纪一】昭阳协洽,一年。
- ▪ ▪ 庄宗光圣神闵孝皇帝上
- ▪ 卷第二百七十三【后唐纪二】起阏逢涒滩,尽旃蒙作噩十月,凡一年有奇。
- ▪ ▪ 庄宗光圣神闵孝皇帝中
- ▪ 卷第二百七十四【后唐纪三】起旃蒙作噩十一月,尽柔兆阉茂三月,不满一年。
- ▪ ▪ 庄宗光圣神闵孝皇帝下
- ▪ 卷第二百七十五【后唐纪四】起柔兆阉茂四月,尽强圉大渊献六月,凡一年有奇。
- ▪ ▪ 明宗圣德和武钦孝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二百七十六【后唐纪五】起强圉大渊献七月,尽屠维赤奋若,凡二年有奇。
- ▪ ▪ 明宗圣德和武钦孝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二百七十七【后唐纪六】起上章摄提格,尽玄黓执徐六月,凡二年有奇。
- ▪ ▪ 明宗圣德和武钦孝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二百七十八【后唐纪七】起玄黓执徐七月,尽阏逢敦牂闰正月,凡一年有奇。
- ▪ ▪ 明宗圣德和武钦孝皇帝下
- ▪ ▪ 潞王上
- ▪ 卷第二百七十九【后唐纪八】起阏逢敦牂二月,尽旃蒙协洽,凡一年有奇。
- ▪ ▪ 潞王下
- ▪ 卷第二百八十【后晋纪一】柔兆涒滩,一年。
- ▪ 卷第二百八十一【后晋纪二】起强圉作噩,尽著雍阉茂,凡二年。
- ▪ 卷第二百八十二【后晋纪三】起屠维大渊献,尽重光赤奋若,凡三年。
- ▪ ▪ 高祖圣文章武明德孝皇帝中
- ▪ 卷第二百八十三【后晋纪四】起玄默摄提格,尽阏逢执徐正月,凡二年有奇。
- ▪ ▪ 高祖圣文章武明德孝皇帝下
- ▪ ▪ 齐王上
- ▪ 卷第二百八十四【后晋纪五】起阏逢执徐二月,尽旃蒙大荒落七月,凡一年有奇。
- ▪ ▪ 齐王中
- ▪ 卷第二百八十五【后晋纪六】起旃蒙大荒落八月,尽柔兆敦牂,凡一年有奇。
- ▪ ▪ 齐王下
- ▪ 卷第二百八十六【后汉纪一】起强圉协洽正月,尽四月,不满一年。
- ▪ ▪ 高祖睿文圣武昭肃孝皇帝上
- ▪ 卷第二百八十七【后汉纪二】起强圉协洽五月,尽著雍涒滩二月,不满一年。
- ▪ ▪ 高祖睿文圣武昭肃孝皇帝中
- ▪ 卷第二百八十八【后汉纪三】起著雍涒滩三月,尽屠维作噩,凡一年有奇。
- ▪ ▪ 高祖睿文圣武昭肃孝皇帝下
- ▪ ▪ 隐皇帝上
- ▪ 卷第二百八十九【后汉纪四】上章阉茂,一年。
- ▪ ▪ 隐皇帝下
- ▪ 卷第二百九十【后周纪一】起重光大渊献,尽玄黓困敦八月,凡一年有奇。
- ▪ ▪ 太祖圣神恭肃文孝皇帝上
- ▪ 卷第二百九十一【后周纪二】起玄黓困敦九月,尽阏逢摄提格四月,凡一年有奇。
- ▪ ▪ 太祖圣神恭肃文武皇帝中
- ▪ 卷第二百九十二【后周纪三】起阏逢摄提格五月,尽柔兆执徐二月,凡一年有奇。
- ▪ ▪ 太祖圣神恭肃文武孝皇帝下
- ▪ ▪ 世宗睿武孝文皇帝上
- ▪ 卷第二百九十三【后周纪四】起柔兆执徐三月,尽强圉大荒落,凡一年有奇。
- ▪ ▪ 世宗睿武孝文皇帝中
- ▪ 卷第二百九十四【后周纪五】起著雍敦牂,尽屠维协洽,凡二年。
- ▪ ▪ 世宗睿武孝文皇帝下
太建十三年(辛丑,公元五八一年)
春,正月,壬午,以晋安王伯恭为尚书左仆射,吏部尚书袁宪为右仆射。宪,枢之弟也。
周改元大定。
二月,甲寅,隋王始受相国、百揆、九锡之命,建台置官。丙辰,诏进王妃独孤氏为王后,世子勇为太子。
开府仪同大将军庾季才,劝隋王宜以今月甲子应天受命。太傅李穆、开府仪同大将军卢贲亦劝之。于是周主下诏,逊居别宫。甲子,命兼太傅巳公椿奉册,大宗伯赵煚奉皇帝玺绂,禅位于隋。隋主冠远游冠;受册、玺,改服纱帽、黄袍;入御临光殿,服衮冕,如元会之仪。大赦,改元开皇。命有司奉册祀于南郊。遣少冢宰元孝矩代太子勇镇洛阳。孝矩名矩,以字行,天赐之孙也;女为太子妃。
少内史崔仲方劝隋主除周六官,依汉、魏之旧,从之。置三师、三公及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内侍五省,御史、都水二台,太常等十一寺,左右卫等十二府,以分司统职。又置上柱国至都督十一等勋官,以酬勤劳;特进至朝散大夫七等散官,以加文武官之有德声者。改侍中为纳言。以相国司马高颎为尚书左仆射,兼纳言,相国司录京兆虞庆则为内史监,兼吏部尚书,相国内郎李德林为内史令。
乙丑,追尊皇考为武元皇帝,庙号太祖;皇妣吕氏为元明皇后。丙寅,修庙社。立王后独孤为皇后,王太子勇为皇太子。丁卯,以大将军赵煚为尚书右仆射。己巳,封周静帝为介公。周氏诸王皆降爵为公。
初,刘、郑矫诏以隋主辅政,杨后虽不预谋,然以嗣子幼冲,恐权在他族,闻之,甚喜。后知其父有异图,意颇不平,形于言色,及禅位,愤惋逾甚。隋主内甚愧之,改封乐平公主,久之,欲夺其志。公主誓不许,乃止。
隋主与周载下大夫北平荣建绪有旧,隋主将受禅,建绪为息州刺史。将之官,隋主谓曰:“且踌躇,当共取富贵。”建绪正色曰:“明公此旨,非仆所闻。”及即位,来朝,帝谓之曰:“卿亦悔不?”建绪稽首曰:“臣位非徐广,情类杨彪。”帝笑曰:“朕虽不晓书语,亦知卿此言不逊!”
上柱国窦毅之女,闻隋受禅,自投堂下,抚膺太息曰:“恨我不为男子,救舅氏之患!”毅及襄阳公主掩其口曰;“汝勿妄言,灭吾族!”毅由是奇之。及长,以适唐公李渊。渊,昞之子也。
虞庆则劝隋主尽灭宇文氏,高颎、杨惠亦依违从之。李德林固争,以为不可。隋主作色曰:“君书生,不足与议此!”于是周太祖孙谯公乾恽、冀公绚,闵帝子纪公湜,明帝子酆公贞、宋公实,高祖子汉公赞、秦公贽、曹公允、道公充、蔡公兑、荆公元,宣帝子莱公衍、郢公术皆死。德林由是品位不进。
乙亥,上耕藉田。
隋主封其弟邵公慧为滕王,安公爽为卫王,子雁门公广为晋王,俊为秦王,秀为越王,谅为汉王。
隋主赐李穆诏曰:“公既旧德,且又父党。敬惠来旨,义无有违。即以今月十三日恭膺天命。”俄而穆入朝,帝以穆为太师,赞拜不名;子孙虽在襁褓,悉拜仪同,一门执象笏者百余人,贵盛无比。又以上柱国窦炽为太傅,幽州总管于翼为太尉。李穆上表乞骸骨,诏曰:“吕尚以期颐佐周,张苍以华皓相汉,高才命世,不拘常礼。”仍以穆年耆,敕蠲朝集,有大事,就第询访。
美阳公苏威,绰之子也,少有令名,周晋公护强以女妻之。威见护专权,恐祸及己,屏居山寺,以讽读为娱。周高祖闻其贤,除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又除稍伯下大夫,皆辞疾不拜;宣帝就除开府仪同大将军。隋主为丞相,高颎荐之,隋主召见,与语,大悦;居月馀,闻将受禅,遁归田里。颎请追之,隋主曰:“此不欲预吾事耳,置之。”及受禅,征拜太子少保,追封其父为邳公,以威袭爵。
丁丑,隋以晋王广为并州总管。三月,戊子,以上开府仪同三司贺若弼为吴州总管,镇广陵;和州刺史河南韩擒虎为庐州总管,镇庐江。隋主有并吞江南之志,问将帅于高颎,颎荐弼与擒虎,故置于南边,使潜为经略。
戊戌,以太子少保苏威兼纳言、度支尚书。
初,苏绰在西魏,以国用不足,制征税法颇重,既而叹曰:“今所为者,譬如张弓,非平世法也。后之君子,谁能弛之!”威闻其言,每以为己任。至是,奏减赋役,务从轻简,隋主悉从之,渐见亲重,与高颎参掌朝政。帝尝怒一人,将杀之;威入邠进谏,帝不纳,将自出斩之,威当帝前不去;帝避之而出,威又遮止。帝拂衣而入,良久,乃召威谢曰:“公能若是,吾无忧矣。”赐马二匹,钱十余万。寻复兼大理卿、京兆尹、御史大夫,本官悉如故。
治书侍御史安定梁毘,以威兼领五职,安繁恋剧,无举贤自代之心,抗表劾威。帝曰:“苏威朝夕孜孜,志存远大,何遽迫之!”因谓朝臣曰:“苏威不值我,无以措其言;我不得苏威,何以行其道。杨素才辩无双,至于斟酌古今,助我宣化,非威之匹也。威若逢乱世,南山四皓,岂易屈哉!”威尝言于帝曰:“臣先人每戒臣云:‘唯读《孝经》一卷,足以立身治国,何用多为!’”帝深然之。
高颎深避权势,上表逊位,让于苏威,帝欲成其美,听解仆射。数日,帝曰:“苏威高蹈前朝,颎能推举。吾闻进贤受上赏,宁可使之去官!”命颎复位。颎、威同心协赞,政刑大小,帝无不与之谋议,然后行之。故革命数年,天下称平。
太子左庶子卢贲,以颎、威执政,心甚不平,时柱国刘昉亦被疏忌。贲因讽昉及上柱国元谐、李询、华州刺史张宾等谋黜颎、威,五人相与辅政。又以晋王广有宠于帝,私谓太子曰:“贲欲数谒殿下,恐为上所谴,愿察区区之心。”谋泄,帝穷治其事,昉等委罪于宾、贲。公卿奏二人当死,帝以故旧,不忍诛,并除名为民。
庚子,隋诏前代品爵,悉依旧不降。
丁未,梁主遣其弟太宰岩入贺于隋。
夏,四月,辛巳,隋大赦。戊戌,悉放太常散乐为民,仍禁杂戏。
散骑常侍韦鼎、兼通直散骑常侍王瑳聘于周。辛丑,至长安,隋已受禅,隋主致之介国。
隋主召汾州刺史韦冲为兼散骑常侍。时发稽胡筑长城,汾州胡千余人,在涂亡叛。帝召冲问计,对曰:“夷狄之性,易为反覆,皆由牧宰不称之所致。臣请以理绥静,可不劳兵而定。”帝然之,命冲绥怀叛者,月余皆至,并赴长城之役。冲,夐之子也。
五月,戊午,隋封邗公雄为广平王,永康公弘为河间王。雄,高祖之族子也。
隋主潜害周静帝而为之举哀,葬于恭陵;以其族人洛为嗣。
六月,癸未,隋诏郊庙冕服必依《礼经》。其朝会之服、旗帜、牺牲皆尚赤,戎服以黄,常服通用杂色。秋,七月,乙卯,隋主始服黄,百僚毕贺。于是百官常服,同于庶人,皆著黄袍。隋主朝服亦如之,唯以十三环带为异。
八月,壬午,隋废东京官。
吐谷浑寇凉州,隋主遣行军元帅乐安公元谐等步骑数万击之。谐击破吐谷浑于丰利山,又败其太子可博汗于青海,俘斩万计。吐谷浑震骇,其王侯三十人各帅所部来降。吐谷浑可汗夸吕帅亲兵远循。隋主以其高宁王移兹裒为河南王,使统降众。以元谐为宁州刺史,留行军总管贺娄子干镇凉州。
九月,庚午,将军周罗睺攻隋故墅,拔之。萧摩诃攻江北。
隋奉车都尉于宣敏奉使巴、蜀还,奏称:“蜀土沃饶,人物殷阜。周德之衰,遂成戎首。宜树建籓屏,封殖子孙。”隋主善之。辛未,以越王秀为益州总管,改封蜀王。宣敏,谨之孙也。
壬申,隋以上柱国长孙览、元景山并为行军元帅,发兵入寇;命尚书左仆射高颎节度诸军。
初,周、齐所铸钱凡四等,及民间私钱,名品甚众,轻重不等。隋主患之,更铸五铢钱,背、面、好、肉皆有周郭,每一千重四斤二两。悉禁古钱及私钱。置样于关;不如样者,没官销毁之。自是钱币始壹,民间便之。
隋郑译以上柱国归第,赏赐丰厚。译自以被疏,呼道士醮章祈福,为婢所告,以为巫蛊,译又与母别居,为宪司所劾,由是除名。隋主下诏曰:“译若留之于世,在人为不道之臣;戮之于朝,入地为不孝之鬼。有累幽显,无所置之。宜赐以《孝经》,令其熟读。”仍遣与母共居。
初,周法比于齐律,烦而不要,隋主命高颎、郑译及上柱国杨素、率更令裴政等更加修定。政练习典故,达于从政,乃采魏、晋旧律,下至齐、梁,沿革重轻,取其折衷。时同修者十余人,凡有疑滞,皆取决于政。于是去前世枭、轘及鞭法,自非谋叛以上,无收族之罪。始制死刑二,绞、斩;流刑三,自二千里至三千里;徒刑五,自一年至三年;杖刑五,自六十至百;笞刑五,自十至五十。又制议、请、减、赎、官当之科以优士大夫。除前世讯囚酷法,考掠不得过二百;枷杖大小,咸有程式。民有枉屈,县不为理者,听以次经郡及州省;若仍不为理,听诣阙伸诉。
冬,十月,戊子,始行新律。诏曰:“夫绞以致毙,斩则殊形,除恶之体,于斯已极。枭首、轘身,义无所取,不益惩肃之理,徒表安忍之杯。鞭之为用,残剥肤体,彻骨侵肌,酷均脔切。虽云远古之式,事乖仁者之刑。枭、轘及鞭,并令去之。贵砺带之书,不当徒罚;广轩冕之廕,旁及诸亲。流役六年,改为五载;刑徒三岁,变从三祀。其余以轻代重,化死为生,条目甚多,备于简策。杂格、严科,并宜除削。”自是法制遂定,后世多遵用之。
隋主尝怒一郎,于殿前笞之。谏议大夫刘行本进曰:“此人素清,其过又小,愿少宽之。”帝不顾。行本于是正当帝前曰:“陛下不以臣不肖,置臣左右,臣言若是,陛下安得不听;若非,当致之于理。岂得轻臣而不顾也?”因置笏于地而退。帝敛容谢之。遂原所笞者。行本,璠之兄子也。
独孤皇后,家世贵盛而能谦恭,雅好读书,言事多与隋主意合,帝甚宠惮之,宫中称为“二圣”。帝每临朝,后辄与帝方辇而进,至阁乃止。使宦官伺帝,政有所失,随则匡谏。候帝退朝。同反燕寝。有司奏称:“《周礼》:百官之妻,命于王后,请依古制。”后曰:“妇人预政,或从此为渐,不可开其源也。”大都督崔长仁,后之中外兄弟也,犯法当斩,帝以后故,欲免其罪。后曰:“国家之事,焉可顾私!”长仁竟坐死。后性俭约,帝尝合止利药,须胡粉一两。宫内不用,求之,竟不得。又欲赐柱国刘嵩妻织成衣领,宫内亦无之。
然帝惩周氏之失,不以权任假借外戚,后兄弟不过将军、刺史。帝外家吕氏,济南人,素微贱。齐亡以来,帝求访,不知所在。及即位,始求得舅子吕永吉,追赠外祖双周为太尉,封齐郡公,以永吉袭爵。永吉从父道贵,性尤顽呆,言词鄙陋,帝厚加供给,而不许接对朝士。拜上仪同三司,出为济南太守;后郡废,终于家。
壬辰,隋主如岐州。
岐州刺史安定梁彦光,有惠政,隋主下诏褒美,赐束帛及御伞,以厉天下之吏;久之,徙相州刺史。岐俗质厚,彦光以静镇之,奏课连为天下最。及居相,部如岐州法。鄴自齐亡,衣冠士人多迁入关,唯工商乐户移实州郭。风俗险诐,好兴谣讼,目彦光为“著帽饧”。帝闻之,免彦光官。岁余,拜赵州刺史。彦光自请复为相州,帝许之。豪猾闻彦光再来,皆嗤之。彦光至,发擿奸伏,有若神明,豪猾潜窜,阖境大治。于是招致名儒,每乡立学,亲临策试,褒勤黜怠。及举秀才,祖道于郊,以财物资之。于是风化大变,吏民感悦,无复讼者。
时又有相州刺史陈留樊叔略,有异政,帝以玺书褒美,班示天下,征拜司农。
新丰令房恭懿,政为三辅之最,帝赐以粟帛。雍州诸县令朝谒,帝见恭懿,必呼至榻前,访以治民之术。累迁德州司马。帝谓诸州朝集使曰:“房恭懿志存体国,爱养我民,此乃上天宗庙之所祐。朕若置而不赏,上天宗庙必当责我。卿等宜师范之。”因擢为海州刺史。由是州县吏多称职,百姓富庶。
十一月,丁卯,隋遣兼散骑侍郎郑捴来聘。
十二月,庚子,隋主还长安,复郑译官爵。
广州刺史马靖,得岭表人心,兵甲精练,数有战功。朝廷疑之,遣吏部侍郎萧引观靖举措,讽令送质,外托收督赕物,引至番禺。靖即遣子弟入质。
是岁,隋主诏境内之民任听出家,仍令计口出钱,营造经像。于是时俗从风而靡,民间佛书,多于《六经》数十百倍。
突厥佗钵可汗病且卒,谓其子庵逻曰:“吾兄不立其子,委位于我。我死,汝曹当避大逻便。”及卒,国人将立大逻便。以其母贱,众不服;庵逻实贵,突厥素重之。摄图最后至,谓国人曰:“若立庵逻者,我当帅兄弟事之。若立大逻便,我必守境,利刃长矛以相待。”摄图长,且雄勇,国人莫敢拒,竟立庵逻为嗣。大逻便不得立,心不服庵逻,每遣人詈辱之。庵逻不能制,因以国让摄图。国中相与议曰:“四可汗子,摄图最贤。”共迎立之,号沙钵略可汗,居都斤山。庵逻降居独洛水,称第二可汗。大逻便乃谓沙钵略曰:“我与尔俱可汗子,各承父后。尔今极尊,我独无位,何也?”沙钵略患之,以为阿波可汗,还领所部。又沙钵略从父玷厥,居西面,号达头可汗。诸可汗各统部众,分居四面。沙钵略勇而得众,北方皆畏附之。
隋主既立,待突厥礼薄,突厥大怨。千金公主伤其宗祀覆没,日夜言于沙钵略,请为周室复雠。沙钵略谓其臣曰:“我,周之亲也。今隋公自立而不能制,复何面目见可贺敦乎!”乃与故齐营州刺史高宝宁合兵为寇。隋主患之,敕缘边修保障,峻长城,命上柱国武威阴寿镇幽州,京兆尹虞庆则镇并州,屯兵数万以备之。
初,奉车都尉长孙晟送千金公主入突厥,突厥可汗爱其善射,留之竟岁,命诸子弟贵人与之亲友,冀得其射法。沙钵略弟处罗侯,号突利设,尤得众心,为沙钵略所忌,密托心腹阴与晟盟。晟与之游猎,因察山川形势,部众强弱,靡不知之。及突厥入寇,晟上书曰:“今诸夏虽安,戎虏尚梗,兴师致讨,未是其时,弃于度外,又相侵扰,故宜密运筹策,有以攘之。玷厥之于摄图,兵强而位下,外名相属,内隙已彰;鼓动其情,必将自战。又,处罗侯者,摄图之弟,奸多势弱,曲取众心,国人爱之,因为摄图所忌,其心殊不自安,迹示弥缝,实怀疑惧。又,阿波首鼠,介在其间,颇畏摄图,受其牵率,唯强是与,未有定心。今宜远交而近攻,离强而合弱。通使玷厥,说合阿波,则摄图回兵,自防右地。又引处罗,遣连奚、雨习则摄图分众,还备左方。首尾猜嫌,腹心离阻,十数年后,乘衅讨之,必可一举而空其国矣。”帝省表,大悦,因召与语。晟复口陈形势,手画山川,写其虚实,皆如指掌,帝深嗟异,皆纳用之。遣太仆元晖出伊吾道,诣达头,赐以狼头纛。达头使来,引居沙钵略使上。以晟为车骑将军,出黄龙道,赍币赐奚、雨习、契丹,遣为乡导,得至处罗侯所,深布心腹,诱之内附。反间既行,果相猜贰。
始兴王叔陵,太子之次弟也,与太子异母,母曰彭贵人。叔陵为江州刺史,性苛刻狡险。新安王伯固,以善谐谑,有宠于上及太子;叔陵疾之,阴求其过失,欲中之以法。叔陵入为扬州刺史,事务多关涉省阁,执事承意顺旨,即讽上进用之;微致违忤,必抵以大罪,重者至殊死。伯固惮之,乃谄求其意。叔陵好发古冢,伯固好射雉,常相从郊野,大相款狎,因密图不轨。伯固为侍中,每得密语,必告叔陵。
太建十四年(壬寅,公元五八二年)
春,正月,己酉,上不豫,太子与始兴王叔陵、长沙王叔坚并入侍疾。叔陵阴有异志,命典药吏曰:“切药刀甚钝,可砺之!”甲寅,上殂。仓猝之际,叔陵命左右于外取剑。左右弗悟,取朝服木剑以进,叔陵怒。叔坚在侧,闻之,疑有变,伺其所为。乙卯,小敛。太子哀哭俯伏。叔陵抽剉药刀斫太子,中项,太子闷绝于地;母柳皇后走来救之,又斫后数下。乳媪吴氏自后掣其肘,太子乃得起;叔陵持太子衣,太子自奋得免。叔坚手扼叔陵,夺去其刀,仍牵就柱,以其褶袖缚之。时吴媪已扶太子避贼,叔坚求太子所在,欲受生杀之命。叔陵多力,奋袖得脱,突走出云龙门,驰车还东府,召左右断青溪道,赦东城囚以充战士,散金帛赏赐;又遣人往新林追其所部兵;仍自被甲,著白布帽,登城西门招募百姓;又召诸王将帅,莫有至者,唯新安王伯固单马赴之,助叔陵指挥。叔陵兵可千人,欲据城自守。
时众军并缘江防守,台内空虚。叔坚白柳后,使太子舍人河内司马申,以太子命召右卫将军萧摩诃入见受敕,帅马步数百趣东府,屯城西门。叔陵惶恐,遣记室韦谅送其鼓吹与摩诃,谓之曰:“事捷,必以公为台鼎。”摩诃绐报之曰:“须王心膂节将自来,方敢从命。”步陵遣其所亲戴温、谭骐诣摩诃,摩诃执以送台,斩其首,徇东城。
叔陵自知不济,入内,沉其妃张氏及宠妾七人于井,帅步骑数百自小航渡,欲趣新林,乘舟奔隋。行至白杨路,为台军所邀。伯固见兵至,旋避入巷,叔陵驰骑拔刃追之,伯固复还,叔陵部下多弃甲溃去。摩诃马容陈智深迎刺叔陵,僵仆,陈仲华就斩其首,伯固为乱兵所杀,自寅至巳乃定。叔陵诸子并赐死,伯固诸子宥为庶人。韦谅及前衡阳内史彭暠、咨议参军兼记室郑信、典签俞公喜并伏诛。暠,叔陵舅也。信、谅有宠于叔陵,常参谋议。谅,粲之子也。
丁巳,太子即皇帝位,大赦。
辛酉,隋置河北道行台于并州,以晋王广为尚书令;置西南道行台于益州,以蜀王秀为尚书令。隋主惩周氏孤弱而亡,故使二子分莅方面。以二王年少,盛选贞良有才望者为之僚佐;以灵州刺史王韶为并省右仆射,鸿胪卿赵郡李雄为兵部尚书,左武卫将军朔方李彻总晋王府军事,兵部尚书元岩为益州总管府长史。王韶、李雄、元岩俱有骨鲠名,李彻前朝旧将,故用之。
初,李雄家世以学业自通,雄独习骑射。其兄子旦让之曰:“非士大夫之素业也。”雄曰:“自古圣贤,文武不备而能成其功业者鲜矣。雄虽不敏,颇观前志,但不守章句耳。既文且武,兄何病焉!”及将如并省,帝谓雄曰:“吾儿更事未多,以卿兼文武才,吾无北顾之忧矣!”
二王欲为奢侈非法,韶、岩辄不奉教,或自锁,或排阁切谏。二王甚惮之,每事咨而后行,不敢违法度。帝闻而赏之。
又以秦王俊为河南道行台尚书令、洛州刺史,领关东兵。
癸亥,以长沙王叔坚为骠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扬州刺史;萧摩诃为车骑将军、南徐州刺史,封绥远公,始兴王叔陵家金帛累巨万,悉以赐之。以司马申为中书通事舍人。
乙丑,尊皇后为皇太后。时帝病创,卧承香殿,不能听政。太后居柏梁殿,百司众务,皆决于太后,帝创愈,乃归政焉。
丁卯,封皇弟叔重为始兴王,奉昭烈王祀。
隋元景山出汉口,遣上开府仪同三司邓孝儒将卒四千攻甑山。镇将军陆纶以舟师救之,为孝儒所败;涢口、甑山、沌阳守将皆弃城走。戊辰,遣使请和于隋,归其胡墅。
己巳,立妃沈氏为皇后。辛未,立皇弟叔俨为寻阳王,叔慎为岳阳王,叔达为义阳王,叔能为巴山王,叔虞为武昌王。隋高颎奏,礼不伐丧;二月,己丑,隋主诏颎等班师。
三月,己巳,以尚书左仆射晋安王伯恭为湘州刺史,永阳王伯智为尚书仆射。
夏,四月,庚寅,隋大将军韩僧寿破突厥于鸡头山,上柱国李充破突厥于河北山。
丙申,立皇子永康公胤为太子。胤,孙姬之子也,沈后养以为子。
五月,己未,高宝宁引突厥寇隋平州,突厥悉发五可汗控弦之士四十万入长城。
壬戌,隋任穆公于翼卒。
甲子,隋更命传国玺曰“受命玺”。
六月,甲申,隋遣使来吊。
乙酉,隋上柱国李光败突厥于马邑。突厥又寇兰州,凉州总管贺娄子干败之于可洛峐。
隋主嫌长安城制度狭小,又宫内多妖异。纳言苏威劝帝迁都,帝以初受命,难之;夜,与威及高颎共议。明旦,通直散骑庾季才奏曰:“臣仰观乾象,俯察图记,必有迁都之事。且汉营此城,将八百岁,水皆咸卤,不甚宜人。愿陛下协天人之心,为迁徙之计。”帝愕然,谓颎、威曰:“是何神也!”太师李穆亦上表请迁都。帝省表曰:“天道聪明,已有征应;太师人望,复抗此请;无不可矣。”丙申,诏高颎等创造新都于龙首山。以太子左庶子宇文恺有巧思,领营新都副监。恺,忻之弟也。
秋,七月,辛未,大赦。
九月,丙午,设无碍大会于太极殿,舍身及乘舆御服。大赦。
丙午,以长沙王叔坚为司空,将军、刺史如故。
冬,十月,癸酉,隋太子勇屯兵咸阳以备突厥。
十二月,丙子,隋命新都曰大兴城。
乙酉,隋遣沁源公虞庆则屯弘化以备突厥。
行军总管达奚长儒将兵二千,与突厥沙钵略可汗遇于周槃,沙钵略有众十余万,军中大惧。长儒神色慷慨,且战且行,为虏所冲突,散而复聚,四面抗拒。转斗三日,昼夜凡十四战,五兵咸尽。士卒以拳殴之,手皆骨见,杀伤万计。虏气稍夺,于是解去。长儒身被五疮,通中者二;其战士死伤者什八九。诏以长儒为上柱国,馀勋回授一子。
时柱国冯昱屯乙弗泊,兰州总管叱列长叉守临洮,上柱国李崇屯幽州,皆为突厥所败。于是突厥纵兵自木硖、石门两道入寇,武威、天水、安定、金城、上郡、弘化、延安,六畜咸尽。
沙钵略更欲南入,达头不从,引兵而去。长孙晟又说沙钵略之子染干诈告沙钵略曰:“铁勒等反,欲袭其牙。”沙钵略惧,回兵出塞。
隋主既立,待遇梁主,恩礼弥厚。是岁,纳梁主女为晋王妃,又欲以其子瑒尚兰陵公主。由是罢江陵总管,梁主始得专制其国。
长城公上
至德元年(癸卯、公元五八三年)
春,正月,庚子,隋将入新都,大赦。
壬寅,大赦,改元。
初,上病创,不能视事,政无大小,皆决于长沙王叔坚,权倾朝廷。叔坚颇骄纵,上由是忌之。都官尚书山阴孔范,中书舍人施文庆,皆恶叔坚而有宠于上,日夕求其短,构之于上。上乃即叔坚骠骑将军本号,用三司之仪,出为江州刺史。以祠部尚书江总为吏部尚书。
癸卯,立皇子深为始安王。
二月,己巳朔,日有食之。
癸酉,遣兼散骑常侍贺彻等聘于隋。
突厥寇隋北边。
癸巳,葬孝宣皇帝显宁陵,庙号高宗。
右卫将军兼中书通事舍人司马申既掌机密,颇作威福,多所谮毁。能候人主颜色,有忤己者,必以微言谮之;附已者,因机进之。是以朝廷内外,皆从风而靡。
上欲用侍中、吏部尚书毛喜为仆射,申恶喜强直,言于上曰:“喜,臣之妻兄,高宗时称陛下有酒德,请逐去宫臣,陛下宁忘之邪?”上乃止。
上创愈,置酒于后殿以自庆,引吏部尚书江总以下展乐赋诗。既醉而命毛喜。于时山陵初毕,喜见之,不怿;欲谏,则上已醉。喜升阶,阳为心疾,仆于阶下,移出省中。上醒,谓江总曰:“我悔召毛喜,彼实无疾,但欲阻我欢宴,非我所为耳。”乃与司马申谋曰:“此人负气,吾欲乞鄱阳兄弟,听其报仇,可乎?”对曰:“彼终不为官用,愿如圣旨。”中书通事舍人北地傅縡争之曰:“不然。若许报仇,欲置先皇何地?”上曰:“当乞一小郡,勿令见人事耳。”乃以喜为永嘉内史。
三月,丙辰,隋迁于新都。
初令民二十一成丁,减役者每岁十二番为二十日役,减调绢一匹为二丈。周末榷酒坊、盐池、盐井,至是皆罢之。秘书监牛弘上表,以“典籍屡经丧乱,率多散逸。周氏聚书,仅盈万卷。平齐所得,除其重杂,裁益五千。兴集之期,属膺圣世。为国之本,莫此为先。岂可使之流落私家,不归王府!必须勒之以天威,引之以微利,则异典必臻,观阁斯积。”隋主从之。丁巳,诏购求遗书于天下,每献书一卷,赉缣一匹。
夏,四月,庚午,吐谷浑寇隋临洮。洮州刺史皮子信出战,败死;汶州总管梁远击走之。又寇廓州,州兵击走之。
壬申,隋以尚书右仆射赵煚兼内史令。
突厥数为隋寇。隋主下诏曰:“往者周、齐抗衡,分割诸夏,突厥之虏,俱通二国。周人东虑,恐齐好之深,齐氏西虑,惧周交之厚;谓虏意轻重,国遂安危,盖并有大敌之忧,思减一边之防也。朕以为厚敛兆庶,多惠豺狼,未尝感恩,资而为贼。节之以礼,不为虚费,省徭薄赋,国用有余。因入贼之物,加赐将士;息道路之民,务为耕织;清边制胜,成策在心。凶丑愚暗,未知深旨,将大定之日,比战国之时;乘昔世之骄,结今时之恨。近者尽其巢窟,俱犯北边,盖上天所忿,驱就齐斧。诸将今行,义兼含育,有降者纳,有违者死,使其不敢南望,永服威刑。何用侍子之朝,宁劳渭桥之拜!”
于是命卫王爽等为行军元帅,分八道出塞击之。爽督总管李充等四将出朔州道,己卯,与沙钵略可汗遇于白道。李充言于爽曰:“突厥狃于骤胜,必轻我而无备。以精兵袭之,可破也。”诸将多以为疑,唯长史李彻赞成之,遂与充帅精骑五千掩击突厥,大破之。沙钵略弃所服金甲,潜草中而遁。其军中无食,粉骨为粮,加以疾疫,死者甚众。
幽州总管阴寿帅步骑十万出卢龙塞,击高宝宁。宝宁求救于突厥,突厥方御隋师,不能救。庚辰,宝宁弃城奔碛北,和龙诸县悉平。寿设重赏以购宝宁,又遣人离其腹心;宝宁奔契丹,为其麾下所杀。
己丑,郢州城主张子讥遣使请降于隋,隋主以和好,不纳。
辛卯,隋主遣兼散骑常侍薛舒、兼散骑常侍王劭来聘。劭,松年之子也。
癸巳,隋主大雩。
甲子,突厥遣使入见于隋。
隋改度支尚书为民部,都官尚书为刑部。命左仆射判吏、礼、兵三部事,右仆射判民、刑、工三部事。废光禄、卫尉、鸿胪寺及都水台。
五月,癸卯,隋行军总管李晃破突厥于摩那度口。乙巳,梁太子琮入朝于隋,贺迁都。
辛酉,隋主祀方泽。
隋秦州总管窦荣定帅九总管步骑三万出凉州,与突厥阿波可汗相拒于高越原,阿波屡败。荣定,炽之兄子也。
前上大将军京兆史万岁,坐事配敦煌为戍卒,诣荣定军门,请自效。荣定素闻其名,见而大悦。壬戌,将战,荣定遣人谓突厥曰:“士卒何罪而杀之!但当各遣一壮土决胜负耳。”突厥许诺,因遣一骑挑战。荣定遣万岁出应之,万岁驰斩其首而还。突厥大惊,不敢复战,遂请盟,引军而去。
长孙晟时在荣定军中为偏将,使谓阿波曰:“摄图每来,战皆大胜。阿波才入,遽即奔败,此乃突厥之耻也。且摄图之与阿波,兵势本敌。今摄图日胜,为众所崇;阿波不利,为国生辱。摄图必当以罪归阿波,成其宿计,灭北牙矣。愿自量度,能御之乎?”阿波使至,晟又谓之曰:“今达头与隋连和,而摄图不能制,可汗何不依附天子,连结达头,相合为强,此万全计也,岂若丧兵负罪,归就摄图,受其戮辱邪!”阿波然之,遣使随晟入朝。
沙钵略素忌阿波骁悍;自白道败归,又闻阿波贰于隋,因先归,袭击北牙,大破之,杀阿波之母。阿波还,无所归,西奔达头。达头大怒,遣阿波帅兵而东,其部落归之者将十万骑,遂与沙钵略相攻,屡破之,复得故地,兵势益强。贪汗可汗素睦于阿波,沙钵略夺其众而废之,贪汗亡奔达头。沙钵略从弟地勤察,别统部落,与沙钵略有隙,复以众叛归阿波。连兵不已,各遣使诣长安请和求援。隋主皆不许。
六月,庚辰,隋行军总管梁远破吐谷浑于尔汗山。
突厥寇幽州,隋幽州总管广宗壮公李崇帅步骑三千拒之。转战十余日,师人多死,遂保砂城。突厥围之,城荒颓,不可守御。晓夕力战,又无所食。每夜出掠虏营,得六畜以继军粮。突厥畏之,厚为其备,每夜中结陈以待之。崇军苦饥,出辄遇敌,死亡略尽。及明,奔还城者尚百许人,然多伤重,不更堪战。突厥意欲降之,遣使谓崇曰:“若来降者,封为特勒。”崇知不免,令其士卒曰:“崇丧师徒,罪当万死。今日效命,以谢国家。汝俟吾死,且可降贼,便散走,努力还乡。若见至尊,道崇此意。”乃挺刃突陈,复杀二人,突厥乱射,杀之。秋,七月,辛丑,以豫州刺史代人周摇为幽州总管。命李崇子敏袭爵。
敏娶乐平公主之女娥英,诏假一品羽仪,礼如尚帝女。既而将侍宴,公主谓敏曰:“我以四海与至尊,唯一婿,当为尔求柱国;若余官,汝慎勿谢。”及进见,帝授以仪同及开府,皆不谢。帝曰:“公主有大功于我,我何得于其婿而惜官乎!今授汝柱国。”敏乃拜而蹈舞。
八月,丁卯朔,日有食之。
长沙王叔坚未之江州,复留为司空,实夺之权。
壬午,隋遣尚书左仆射高颎出宁州道,内史监虞庆则出原州道,以击突厥。
九月,癸丑,隋大赦。
冬,十月,甲戌,隋废河南道行台省,以秦王俊为秦州总管,陇右诸州尽隶焉。
丁酉,立皇弟叔平为湘东王,叔敖为临贺王,叔宣为阳山王,叔穆为西阳王。
戊戌,侍中建昌侯徐陵卒。
癸丑,立皇弟叔俭为安南王,叔澄为南郡王,叔兴为沅陵王,叔韶为岳山王,叔纯为新兴王。
十一月,遣散骑常侍周坟、通直散骑常侍袁彦聘于隋。帝闻隋主状貌异人,使彦画像而归。帝见,大骇曰:“吾不欲见此人。”亟命屏之。
隋既班律令,苏威屡欲更易事条,内史令李德林曰:“修律令时,公何不言?今始颁行,且宜专守,自非大为民害,不可数更。”
河南道行台兵部尚书杨尚希曰:“窃见当今郡县,倍多于古。或地无百里,数县并置;或户不满千,二郡分领。具僚已众,资费日多;吏卒增培,租调岁减;民少官多,十羊九牧。今存要去闲,并小为大,国家则不亏粟帛,选举则易得贤良。”苏威亦请废郡。帝从之。甲午,悉罢诸郡为州。
十二月,乙卯,隋遣兼散骑常侍曹令则、通直散骑常侍魏澹来聘。澹,收之族也。
丙辰,司空长沙王叔坚免。叔坚既失恩,心不自安,乃为厌媚,醮日月以求福。或上书告其事,帝召叔坚,囚于西省,将杀之,令近侍宣敕数之。叔坚对曰:“臣之本心,非有他故,但欲求亲媚耳。臣既犯天宪,罪当万死。臣死之日,必见叔陵,愿宣明诏,责之于九泉之下。”帝乃赦之,免官而已。
隋以上柱国窦荣定为右武卫大将军。荣定妻,隋主姊安成公主也。隋主欲以荣定为三公,辞曰:“卫、霍、梁、邓,若少自贬损,不至覆宗。”帝乃止。
帝以李穆功大,诏曰:“法备小人,不防君子。太师申公,自今虽有罪,但非谋逆,纵有百死,终不推问。”
礼部尚书牛弘请立明堂,帝以时事草创,不许。
帝览刑部奏,断狱数犹至万。以为律尚严密,故人多陷罪。又敕苏威、牛弘等更定新律,除死罪八十一条,流罪一百五十四条,徒杖等千余条,唯定留五百条,凡十二卷。自是刑网简要,疏而不失。仍置律博士弟子员。
隋主以长安仓廪尚虚,是岁,诏西自蒲、陕,东至卫、汴,水次十三州,募丁运米。又于卫州置黎阳仓,陕州置常平仓,华州置广通仓,转相灌输。漕关东及汾、晋之粟以给长安。
时刺史多任武将,类不称职。治书侍御史柳彧上表曰:“昔汉光武与二十八将,披荆棘,定天下,及功成之后,无所任职。伏见诏书,以上柱国和千子为巳州刺史。千子前任赵州,百姓歌之曰:‘老禾不早杀,余种秽良田。’千子,弓马武用,是其所长;治民莅职,非其所解。如谓优老尚年,自可厚赐金帛;若令刺举,所损殊大。”帝善之。千子竟免。
彧见上勤于听受,百僚奏请,多有烦碎,上疏谏曰:“臣闻上古圣帝,莫过唐、虞,不为丛脞,是谓钦明。舜任五臣,尧咨四岳,垂拱无为,天下以治。所谓劳于求贤,逸于任使。比见陛下留心治道,无惮疲劳,亦由群官惧罪,不能自决,取判天旨,闻奏过多。乃至营造细小之事,出给轻微之物,一日之内,酬答百司。至乃日旰忘食,夜分未寝,动以文簿忧劳圣躬。伏愿察臣至言,少减烦务,若经国大事,非臣下裁断者,伏愿详决,自余细务,责成所司;则圣体尽无疆之寿,臣下蒙覆育之赐。”上览而嘉之,因曰:“柳彧直士,国之宝也!”
彧以近世风俗,每正月十五日,然灯游戏,奏请禁之,曰:“窃见京邑,爰及外州,每以正月望夜,充街塞陌,聚戏朋游,鸣鼓聒天,燎炬照地,竭赀破产,竞此一时。尽室并孥,无问贵贱,男女混杂,缁素不分。秽行因此而生,盗贼由斯而起,因循弊风,会无先觉。无益于化,实损于民。请颁天下,并即禁断。”诏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