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治通鉴
- ▪ 卷第一【周纪一】起著雍摄提格,尽玄黓困敦,凡三十五年。
- ▪ ▪ 威烈王
- ▪ ▪ 安王
- ▪ ▪ 烈王
- ▪ 卷第二【周纪二】起昭阳赤奋若,尽上章困敦,凡四十八年。
- ▪ ▪ 显王
- ▪ 卷第三【周纪三】起重光赤奋若,尽昭阳大渊献,凡二十三年。
- ▪ ▪ 赧王上
- ▪ ▪ 慎靓王
- ▪ 卷第四【周纪四】起阏逢困敦,尽著雍困敦,凡二十五年。
- ▪ ▪ 赧王中
- ▪ 卷第五【周纪五】起屠维赤奋若,尽旃蒙大荒落,凡十七年。
- ▪ ▪ 赧王下
- ▪ 卷第六【秦纪一】起柔兆敦牂,尽昭阳作噩,凡二十八年。
- ▪ ▪ 秦孝文王
- ▪ ▪ 秦庄襄王
- ▪ ▪ 昭襄王
- ▪ ▪ 秦始皇帝上
- ▪ 卷第七【秦纪二】起阏逢阉茂,尽玄黓执徐,凡十九年。
- ▪ ▪ 始皇帝下
- ▪ ▪ 二世皇帝上
- ▪ 卷第八【秦纪三】起阳大荒落,尽阏逢敦牂,凡二年。
- ▪ ▪ 二世皇帝下
- ▪ 卷第九【汉纪一】起旃蒙协洽,尽柔兆涒滩,凡二年。
- ▪ ▪ 太祖高皇帝上之上
- ▪ 卷第十【汉纪二】起强圉作噩,尽著雍阉茂,凡二年。
- ▪ ▪ 太祖高皇帝上之下
- ▪ 卷第十一【汉纪三】起屠维大渊献,尽重光赤奋若,凡三年。
- ▪ ▪ 太祖高皇帝中
- ▪ 卷第十二【汉纪四】起玄黓摄提格,尽昭阳赤奋若,凡十二年。
- ▪ ▪ 太祖高皇帝下
- ▪ ▪ 孝惠皇帝
- ▪ 卷第十三【汉纪五】起阏逢摄提格,尽昭阳大渊献,凡十年。
- ▪ ▪ 高皇后
- ▪ ▪ 太宗孝文皇帝上
- ▪ 卷第十四【汉纪六】起阏逢困敦,尽重光协洽,凡八年。
- ▪ ▪ 太宗孝文皇帝中
- ▪ 卷第十五【汉纪七】起玄黓涒滩,尽柔兆阉茂,凡十五年。
- ▪ ▪ 太宗孝文皇帝下
- ▪ ▪ 孝景皇帝上
- ▪ 卷第十六【汉纪八】起强圉大渊献,尽上章困敦,凡十四年。
- ▪ ▪ 孝景皇帝下
- ▪ 卷第十七【汉纪九】起重光赤奋若,尽强圉协洽,凡七年。
- ▪ ▪ 世宗孝武皇帝上之上
- ▪ 卷第十八【汉纪十】起著雍滩,尽柔兆执徐,凡九年。
- ▪ ▪ 世宗孝武皇帝上之下
- ▪ 卷第十九【汉纪十一】起强圉大荒落,尽玄黓阉茂,凡六年。
- ▪ ▪ 世宗孝武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二十【汉纪十二】起昭阳大渊献,尽重光协洽,凡九年。
- ▪ ▪ 世宗孝武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二十一【汉纪十三】起玄黓涒滩,尽玄黓敦牂,凡十一年。
- ▪ ▪ 世宗孝武皇帝下之上
- ▪ 卷第二十二【汉纪十四】起昭阳协洽,尽阏逢敦牂,凡十二年。
- ▪ ▪ 世宗孝武皇帝下之下
- ▪ 卷第二十三【汉纪十五】起旃蒙协洽,尽柔兆敦牂,凡十二年。
- ▪ ▪ 孝昭皇帝上
- ▪ 卷第二十四【汉纪十六】起强圉协洽,尽昭阳赤奋若,凡七年。
- ▪ ▪ 孝昭皇帝下
- ▪ ▪ 中宗孝宣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二十五【汉纪十七】起阏逢摄提格,尽屠维协洽,凡六年。
- ▪ ▪ 中宗孝宣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二十六【汉纪十八】起上章涒滩,尽玄黓阉茂,凡三年。
- ▪ ▪ 中宗孝宣皇帝中
- ▪ 卷第二十七【汉纪十九】起昭阳太渊献,尽玄黓涒滩,凡十年。
- ▪ ▪ 中宗孝宣皇帝下
- ▪ 卷第二十八【汉纪二十】起昭阳作噩,尽屠维单阏,凡七年。
- ▪ ▪ 孝元皇帝上
- ▪ 卷第二十九【汉纪二十一】起上章执徐,尽著雍困敦,凡九年。
- ▪ ▪ 孝元皇帝下
- ▪ 卷第三十【汉纪二十二】起屠维赤奋若,尽著雍阉茂,凡十年。
- ▪ ▪ 孝成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三十一【汉纪二十三】起屠维大渊献,尽强圉协洽,凡九年。
- ▪ ▪ 孝成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三十二【汉纪二十四】起著雍涒滩,尽昭阳赤奋若,凡六年。
- ▪ ▪ 孝成皇帝中
- ▪ 卷第三十三【汉纪二十五】起阏逢摄提格,尽旃蒙单阏,凡二年。
- ▪ ▪ 孝成皇帝下
- ▪ ▪ 孝哀皇帝上
- ▪ 卷第三十四【汉纪二十六】起柔兆执徐,尽著雍敦牂,凡三年。
- ▪ ▪ 孝哀皇帝中
- ▪ 卷第三十五【汉纪二十七】起屠维协洽,尽玄黓阉茂,凡四年。
- ▪ ▪ 孝平皇帝上
- ▪ ▪ 孝哀皇帝下
- ▪ 卷第三十六【汉纪二十八】起昭阳大渊献,尽著雍执徐,凡六年。
- ▪ ▪ 孝平皇帝下
- ▪ ▪ 王莽上
- ▪ 卷第三十七【汉纪二十九】起屠维大荒落,尽阏逢阉茂,凡六年。
- ▪ ▪ 王莽中
- ▪ 卷第三十八【汉纪三十】起旃蒙大渊献,尽玄黓敦牂,凡八年。
- ▪ ▪ 王莽下
- ▪ 卷第三十九【汉纪三十一】起昭阳协洽,尽阏逢涒滩,凡二年。
- ▪ ▪ 淮阳王
- ▪ 卷第四十【汉纪三十二】起旃蒙作噩,尽柔兆阉茂,凡二年。
- ▪ ▪ 世祖光武皇帝上之上
- ▪ 卷第四十一【汉纪三十三】起强圉大渊献,尽屠维赤奋若,凡三年。
- ▪ ▪ 世祖光武皇帝上之下
- ▪ 卷第四十二【汉纪三十四】起上章摄提格,尽旃蒙协洽,凡六年。
- ▪ ▪ 世祖光武皇帝中之上
- ▪ 卷第四十三【汉纪三十五】起柔兆涒滩,尽柔兆敦牂,凡十一年。
- ▪ ▪ 世祖光武皇帝中之下
- ▪ 卷第四十四【汉纪三十六】起强圉协洽,尽上章涒滩,凡十四年。
- ▪ ▪ 世祖光武皇帝下
- ▪ ▪ 显宗孝明皇帝上
- ▪ 卷第四十五【汉纪三十七】起重光作噩,尽旃蒙大渊献,凡十五年。
- ▪ ▪ 显宗孝明皇帝下
- ▪ 卷第四十六【汉纪三十八】起柔兆困敦,尽阏逢涒滩,凡九年。
- ▪ ▪ 肃宗孝章皇帝上
- ▪ 卷第四十七【汉纪三十九】起旃蒙作噩,尽重光单阏,凡七年。
- ▪ ▪ 汉孝和皇帝上
- ▪ ▪ 肃宗孝章皇帝下
- ▪ 卷第四十八【汉纪四十】起玄黓执徐,尽旃蒙大荒落,凡十四年。
- ▪ ▪ 孝和皇帝下
- ▪ 卷第四十九【汉纪四十一】起柔兆敦牂,尽旃蒙单阏,凡十年。
- ▪ ▪ 孝殇皇帝
- ▪ 卷第五十【汉纪四十二】起柔兆执徐,尽阏逢困敦,凡九年。
- ▪ ▪ 孝安皇帝
- ▪ 卷第五十一【汉纪四十三】起旃蒙赤奋若,尽昭阳作噩,凡九年。
- ▪ ▪ 孝安皇帝下
- ▪ ▪ 孝和皇帝上
- ▪ 卷第五十二【汉纪四十四】起阏逢阉茂,尽旃蒙作噩,凡十二年。
- ▪ ▪ 孝顺皇帝下
- ▪ ▪ 汉孝冲皇帝
- ▪ 卷第五十三【汉纪四十五】起柔兆阉茂,尽柔兆涒滩,凡十一年。
- ▪ ▪ 孝质皇帝
- ▪ ▪ 孝桓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五十四【汉纪四十六】起强圉作噩,尽昭阳单阏,凡七年。
- ▪ ▪ 孝桓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五十五【汉纪四十七】起阏逢执徐,尽柔兆敦牂,凡三年。
- ▪ ▪ 孝桓皇帝中
- ▪ 卷第五十六【汉纪四十八】起强圉协洽,尽重光大渊献,凡五年。
- ▪ ▪ 孝桓皇帝下
- ▪ ▪ 孝灵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五十七【汉纪四十九】起玄黓困敦,尽上章涒滩,凡九年。
- ▪ ▪ 孝灵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五十八【汉纪五十】起重光作噩,尽强圉单阏,凡七年。
- ▪ ▪ 孝灵皇帝中
- ▪ 卷第五十九【汉纪五十一】起著雍执徐,尽上章敦牂,凡三年。
- ▪ ▪ 孝灵皇帝下
- ▪ ▪ 孝献皇帝甲
- ▪ 卷第六十【汉纪五十二】起重光协洽,尽昭阳作噩,凡三年。
- ▪ ▪ 孝献皇帝乙
- ▪ 卷第六十一【汉纪五十三】起瘀逢阉茂,尽旃蒙大渊献,凡二年。
- ▪ ▪ 孝献皇帝丙
- ▪ 卷第六十二【汉纪五十四】起柔兆困敦,尽著雍摄提格,凡三年。
- ▪ ▪ 孝献皇帝丁
- ▪ 卷第六十三【汉纪五十五】起暑维单阏,尽上章执徐,凡二年。
- ▪ ▪ 孝献皇帝戊
- ▪ 卷第六十四【汉纪五十六】起重光大荒落,尽旃蒙作噩,凡五年。
- ▪ ▪ 孝献皇帝己
- ▪ 卷第六十五【汉纪五十七】起柔兆阉茂,尽著雍困敦,凡三年。
- ▪ ▪ 孝献皇帝庚
- ▪ 卷第六十六【汉纪五十八】起屠维赤奋若,尽昭阳大荒落,凡五年。
- ▪ ▪ 孝献皇帝辛
- ▪ 卷第六十七【汉纪五十九】起阏逢敦牂,尽柔兆涒滩,凡三年。
- ▪ ▪ 孝献皇帝壬
- ▪ 卷第六十八【汉纪六十】起强围作噩,尽屠维大渊献,凡三年。
- ▪ ▪ 孝献皇帝癸
- ▪ 卷第六十九【魏纪一】起上章困敦,尽玄黓摄提格,凡三年。
- ▪ ▪ 世祖文皇帝上
- ▪ 卷第七十【魏纪二】起昭阳单阏,尽强图协洽,凡五年。
- ▪ ▪ 世祖文皇帝下
- ▪ 卷第七十一【魏纪三】起著雍涒滩,尽上章阉茂,凡三年。
- ▪ ▪ 烈祖明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七十二【魏纪四】起重光大渊献,尽阏逢摄提格,凡四年。
- ▪ ▪ 烈祖明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七十三【魏纪五】起旃蒙单阏,尽强圉大荒落,凡三年。
- ▪ ▪ 烈祖明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七十四【魏纪六】起著雍敦牂,尽旃蒙赤奋若,凡八年。
- ▪ ▪ 邵陵厉公上
- ▪ ▪ 烈祖明皇帝下
- ▪ 卷第七十五【魏纪七】起柔兆摄提格,尽玄黓涒滩,凡七年。
- ▪ ▪ 邵陵厉公中
- ▪ 卷第七十六【魏纪八】起昭阳作噩,尽旃蒙大渊献,凡三年。
- ▪ ▪ 邵陵厉公下
- ▪ 卷第七十七【魏纪九】柔兆困敦,尽重光大荒落,凡六年。
- ▪ ▪ 高贵乡公下
- ▪ 卷第七十八【魏纪十】起玄黓敦牂,尽瘀逢涒滩,凡三年。
- ▪ ▪ 元皇帝下
- ▪ 卷第七十九【晋纪一】起旃蒙作噩,尽玄黓执徐,凡八年。
- ▪ ▪ 世祖武皇帝上之上
- ▪ 卷第八十【晋纪二】起昭阳大荒落,尽屠维大渊献,凡七年。
- ▪ ▪ 世祖武皇帝上之下
- ▪ 卷第八十一【晋纪三】起上章困敦,尽著雍涒滩,凡九年。
- ▪ ▪ 世祖武皇帝中
- ▪ 卷第八十二【晋纪四】起屠维作噩,尽著雍郭牂,凡十年。
- ▪ ▪ 世祖武皇帝下
- ▪ 卷第八十三【晋纪五】起屠维协洽,尽目章涒滩,凡二年。
- ▪ ▪ 孝惠皇帝上之下
- ▪ 卷第八十四【晋纪六】起重光作噩,尽玄黓阉茂,凡二年。
- ▪ ▪ 孝惠皇帝中之上
- ▪ 卷第八十五【晋纪七】起昭阳大渊献,尽阏逢困敦,凡二年。
- ▪ ▪ 孝惠皇帝中之下
- ▪ 卷第八十六【晋纪八】起旃蒙赤奋若,尽著雍执徐,凡四年。
- ▪ ▪ 孝惠皇帝下
- ▪ 卷第八十七【晋纪九】起屠维大荒落,尽重光协洽,凡三年。
- ▪ ▪ 孝怀皇帝中
- ▪ 卷第八十八【晋纪十】起玄黓涒滩,尽昭阳作噩,凡二年。
- ▪ ▪ 孝怀皇帝下
- ▪ 卷第八十九【晋纪十一】起阏逢阉茂,尽柔兆困敦,凡三年。
- ▪ ▪ 孝愍皇帝下
- ▪ 卷第九十【晋纪十二】起强圉赤奋若,尽著雍摄提格,凡二年。
- ▪ ▪ 中宗元皇帝上
- ▪ 卷第九十一【晋纪十三】起屠维单阏,尽重光大荒落,凡三年。
- ▪ ▪ 中宗元皇帝中
- ▪ 卷第九十二【晋纪十四】起玄黓敦牂,尽昭阳协洽,凡二年。
- ▪ ▪ 中宗元皇帝下
- ▪ ▪ 肃宗明皇帝上
- ▪ 卷第九十三【晋纪十五】起阏逢涒滩,尽强圉大渊献,凡四年。
- ▪ ▪ 肃宗明皇帝下
- ▪ 卷第九十四【晋纪十六】起著雍困敦,尽重光单阏,凡四年。
- ▪ ▪ 显宗成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九十五【晋纪十七】起玄黓执徐,尽强圉作噩,凡六年。
- ▪ ▪ 显宗成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九十六【晋纪十八】起著雍淹茂,尽重光赤奋若,凡四年。
- ▪ ▪ 显宗成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九十七【晋纪十九】起玄黓摄提格,尽强圉协洽,凡六年。
- ▪ ▪ 显宗成皇帝下
- ▪ ▪ 康皇帝
- ▪ ▪ 孝宗穆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九十八【晋纪二十】起著雍涒滩,尽上章淹茂,凡三年。
- ▪ ▪ 孝宗穆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九十九【晋纪二十一】起重光大渊献,尽阏逢摄提格,凡四年。
- ▪ ▪ 孝宗穆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一百【晋纪二十二】起旃蒙单阏,尽屠维协洽,凡五年。
- ▪ ▪ 孝宗穆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一百一【晋纪二十三】起上章涒滩,尽著雍执徐,凡九年。
- ▪ ▪ 孝宗穆皇帝下
- ▪ ▪ 哀皇帝
- ▪ ▪ 海西公上
- ▪ 卷第一百二【晋纪二十四】起屠维大荒落,尽上章敦牂,凡二年。
- ▪ ▪ 海西公下
- ▪ 卷第一百三【晋纪二十五】起重光协洽,尽旃蒙大渊献,凡五年。
- ▪ ▪ 太宗简文皇帝
- ▪ ▪ 烈宗孝武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一百四【晋纪二十六】起柔兆困敦,尽玄黓敦牂,凡七年。
- ▪ ▪ 烈宗孝武皇帝上之中
- ▪ 卷第一百五【晋纪二十七】起昭阳协洽,尽阏逢涒滩,凡二年。
- ▪ ▪ 烈宗孝武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一百六【晋纪二十八】起旃蒙作噩,尽柔兆阉茂,凡二年。
- ▪ ▪ 烈宗孝武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一百七【晋纪二十九】起强圉大渊献,尽重光单阏,凡五年。
- ▪ ▪ 列宗孝武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一百八【晋纪三十】起玄黓执徐,尽柔兆涒滩,凡五年。
- ▪ ▪ 烈宗孝武皇帝下
- ▪ 卷第一百九【晋纪三十一】强圉作噩,一年安皇帝甲
- ▪ 卷第一百一十【晋纪三十二】著雍阉茂,一年。
- ▪ ▪ 安皇帝乙
- ▪ 卷第一百一十一【晋纪三十三】起屠维大渊献,尽上章困敦,凡二年。
- ▪ ▪ 安皇帝丙
- ▪ 卷第一百一十二【晋纪三十四】起重光赤奋若,尽玄黓摄提格,凡二年。
- ▪ ▪ 安皇帝丁
- ▪ 卷第一百一十三【晋纪三十五】起昭阳单阏,尽阏逢执徐,凡二年。
- ▪ ▪ 安皇帝戊
- ▪ 卷第一百一十四【晋纪三十六】起旃蒙大荒落,尽著雍涒滩,凡四年。
- ▪ ▪ 安皇帝己
- ▪ 卷第一百一十五【晋纪三十七】起屠维作噩,尽上章阄茂,凡二年。
- ▪ ▪ 安皇帝庚
- ▪ 卷第一百一十六【晋纪三十八】起重光大渊献,尽阏逢摄提格,凡四年。
- ▪ ▪ 安皇帝辛
- ▪ 卷第一百一十七【晋纪三十九】起旃蒙单阏,尽柔兆执徐,凡二年。
- ▪ ▪ 安皇帝壬
- ▪ 卷第一百一十八【晋纪四十】起强圉大荒落,尽屠维协洽,凡三年。
- ▪ ▪ 安皇帝癸
- ▪ ▪ 恭皇帝
- ▪ 卷第一百一十九【宋纪一】起上章涒滩,尽昭阳大渊献,凡四年。
- ▪ ▪ 高祖武皇帝
- ▪ ▪ 营阳王
- ▪ 卷第一百二十【宋纪二】起阏逢困敦,尽强圉单阏,凡四年。
- ▪ ▪ 太祖文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一百二十一【宋纪三】起著雍执徐,尽上章敦牂,凡三年。
- ▪ ▪ 太祖文皇帝上之中
- ▪ 卷第一百二十二【宋纪四】起重光协洽,尽旃蒙大渊献,凡五年。
- ▪ ▪ 太祖文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一百二十三【宋纪五】起柔兆困敦,尽重光大荒落,凡六年。
- ▪ ▪ 太祖文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一百二十四【宋纪六】起玄黓敦牂,尽柔兆阉茂,凡五年。
- ▪ ▪ 太祖文皇帝中之中
- ▪ 卷第一百二十五【宋纪七】起强圉大渊献,尽上章摄提格,凡四年。
- ▪ ▪ 太祖文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一百二十六【宋纪八】起重光单阏,尽玄黓执徐,凡二年。
- ▪ ▪ 太祖文皇帝下之上
- ▪ 卷第一百二十七【宋纪九】昭阳大荒落,一年。
- ▪ ▪ 太祖文皇帝下之下
- ▪ 卷第一百二十八【宋纪十】起阏逢敦牂,尽著雍阉茂,凡五年。
- ▪ ▪ 世祖孝武皇帝上
- ▪ 卷第一百二十九【宋纪十一】起屠维大渊献,尽阏逢执徐,凡六年。
- ▪ ▪ 世祖孝武皇帝下
- ▪ 卷第一百三十【宋纪十二】旃蒙大荒落,一年。
- ▪ ▪ 太宗明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一百三十一【宋纪十三】柔兆敦牂,一年。
- ▪ ▪ 太宗明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一百三十二【宋纪十四】起强圉协洽,尽上章阉茂,凡四年。
- ▪ ▪ 太宗明皇帝中
- ▪ 卷第一百三十三【宋纪十五】起重光大渊献,尽旃蒙单阏,凡五年。
- ▪ ▪ 太宗明皇帝下
- ▪ 卷第一百三十四【宋纪十六】起柔兆执徐,尽著雍敦牂,凡三年。
- ▪ ▪ 苍梧王下
- ▪ ▪ 苍梧王下升明元年(丁巳,公元四七七年)
- ▪ 卷第一百三十五【齐纪一】起屠维协洽,尽昭阳大渊献,凡五年。
- ▪ ▪ 太祖高皇帝
- ▪ 卷第一百三十六【齐纪二】起阏逢困敦,尽屠维大荒落,凡六年。
- ▪ ▪ 世祖武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一百三十七【齐纪三】起上章敦牂,尽玄黓涒滩,凡三年。
- ▪ ▪ 世祖武皇帝中
- ▪ 卷第一百三十八【齐纪四】昭阳作噩,一年。
- ▪ ▪ 世祖武皇帝下
- ▪ 卷第一百三十九【齐纪五】阏逢阉茂,一年。
- ▪ ▪ 高宗明皇帝上
- ▪ 卷第一百四十【齐纪六】起旃蒙大渊献,尽柔兆困敦,凡二年。
- ▪ ▪ 高宗明皇帝中
- ▪ 卷第一百四十一【齐纪七】起强圉赤奋若,尽著雍摄提格,凡二年。
- ▪ ▪ 高宗明皇帝下
- ▪ 卷第一百四十二【齐纪八】屠维单阏,一年。
- ▪ ▪ 东昏侯上
- ▪ 卷第一百四十三【齐纪九】上章执徐,一年。
- ▪ ▪ 东昏侯下
- ▪ 卷第一百四十四【齐纪十】重光大荒落,一年。
- ▪ ▪ 和皇帝
- ▪ 卷第一百四十五【梁纪一】起玄黓敦牂,尽阏逢涒滩,凡三年。
- ▪ ▪ 高祖武皇帝一
- ▪ 卷第一百四十六【梁纪二】起旃蒙作噩,尽强圉大渊献,凡三年。
- ▪ ▪ 高祖武皇帝二
- ▪ 卷第一百四十七【梁纪三】起著雍困敦,尽阏逢敦牂,凡七年。
- ▪ ▪ 高祖武皇帝三
- ▪ 卷第一百四十八【梁纪四】起旃蒙协洽,尽著雍阉茂,凡四年。
- ▪ ▪ 高祖武皇帝四
- ▪ 卷第一百四十九【梁纪五】起屠维大渊献,尽昭阳单阏,凡五年。
- ▪ ▪ 高祖武皇帝五
- ▪ 卷第一百五十【梁纪六】起阏逢执徐,尽旃蒙大荒落,凡二年。
- ▪ ▪ 高祖武皇帝六
- ▪ 卷第一百五十一【梁纪七】赵柔兆敦牂,尽强圉协洽,凡二年。
- ▪ ▪ 高祖武皇帝七
- ▪ 卷第一百五十二【梁纪八】著雍涒滩(戎申),一年。
- ▪ ▪ 高祖武皇帝八
- ▪ 卷第一百五十三【梁纪九】屠维作噩,一年。
- ▪ ▪ 高祖武皇帝九
- ▪ 卷第一百五十四【梁纪十】上章阉茂,一年。
- ▪ ▪ 高祖武皇帝十
- ▪ 卷第一百五十五【梁纪十一】起重光大渊献,尽玄黓困敦,凡二年。
- ▪ ▪ 高祖武皇帝十一
- ▪ 卷第一百五十六【梁纪十二】起昭阳赤奋若,尽阏逢摄提格,凡二年。
- ▪ ▪ 高祖武皇帝十二
- ▪ 卷第一百五十七【梁纪十三】起旃蒙单阏,尽强圉大荒落,凡三年。
- ▪ ▪ 高祖武皇帝十三
- ▪ 卷第一百五十八【梁纪十四】起著雍敦牂,尽阏逢困敦,凡七年。
- ▪ ▪ 高祖武皇帝十四
- ▪ 卷第一百五十九【梁纪十五】起旃蒙赤奋若,尽柔兆摄提格,凡二年。
- ▪ ▪ 高祖武皇帝十五
- ▪ 卷第一百六十【梁纪十六】强圉单阏,一年。
- ▪ ▪ 高祖武皇帝十六
- ▪ 卷第一百六十一【梁纪十七】著雍执徐,一年。
- ▪ ▪ 高祖武皇帝十七
- ▪ 卷第一百六十二【梁纪十八】屠维大荒落,一年。
- ▪ ▪ 高祖武皇帝十八
- ▪ 卷第一百六十三【梁纪十九】上章敦牂,一年。
- ▪ ▪ 太宗简文皇帝上
- ▪ 卷第一百六十四【梁纪二十】起重光协洽,尽玄黓涒滩,凡二年。
- ▪ ▪ 太宗简文皇帝下
- ▪ 卷第一百六十五【梁纪二十一】起昭阳作噩,尽阏逢阉茂,凡二年。
- ▪ ▪ 世祖孝元皇帝下
- ▪ 卷第一百六十六【梁纪二十二】起旃蒙大渊献,尽柔兆困敦,凡二年。
- ▪ ▪ 敬皇帝
- ▪ 卷第一百六十七【陈纪一】起强圉赤奋若,尽屠维单阏,凡三年。
- ▪ ▪ 高祖武皇帝
- ▪ 卷第一百六十八【陈纪二】起上章执徐,尽玄黓敦牂,凡三年。
- ▪ ▪ 世祖文皇帝上
- ▪ 卷第一百六十九【陈纪三】起昭阳协洽,尽柔兆阉茂,凡四年。
- ▪ ▪ 世祖文皇帝下
- ▪ 卷第一百七十【陈纪四】起强围大渊献,尽重光单阏,凡五年。
- ▪ ▪ 临海王
- ▪ 卷第一百七十一【陈纪五】起玄黓执徐,尽阏逢敦,凡三年。
- ▪ ▪ 高宗宣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一百七十二【陈纪六】起旃蒙协洽,尽柔兆涒滩,凡二年。
- ▪ ▪ 高宗宣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一百七十三【陈纪七】起强圉作噩,尽屠维大渊献,凡三年。
- ▪ ▪ 高宗宣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一百七十四【陈纪八】上章困敦,一年。
- ▪ ▪ 高宗宣皇帝下之上
- ▪ 卷第一百七十五【陈纪九】起重光赤奋若,尽昭阳单阏,凡三年。
- ▪ ▪ 高宗宣皇帝下之下
- ▪ 卷第一百七十六【陈纪十】起阏逢执徐,尽著雍涒滩,凡五年。
- ▪ ▪ 长城公下
- ▪ 卷第一百七十七【隋纪一】起屠维作噩,尽重光大渊献,凡三年。
- ▪ ▪ 高祖文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一百七十八【隋纪二】起玄黓困敦,尽屠维协洽,凡八年。
- ▪ ▪ 高祖文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一百七十九【隋纪三】起上章滩,尽昭阳大渊献,凡四年。
- ▪ ▪ 高祖文皇帝中
- ▪ 卷第一百八十【隋纪四】起阏逢困敦,尽强圉单阏,凡四年。
- ▪ ▪ 高祖文皇帝下
- ▪ 卷第一百八十一【隋纪五】起著雍执徐,尽玄黓涒滩,凡五年。
- ▪ ▪ 炀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一百八十二【隋纪六】起昭阳作噩,尽旃蒙大渊献,凡三年。
- ▪ ▪ 炀皇帝中
- ▪ 卷第一百八十三【隋纪七】起柔兆困敦,尽强圉赤备若五月,凡一年有奇。
- ▪ ▪ 炀皇帝下
- ▪ ▪ 恭皇帝上
- ▪ 卷第一百八十四【隋纪八】起强阏赤奋若六月,不满一年。
- ▪ ▪ 恭皇帝下
- ▪ 卷第一百八十五【唐纪一】起著雍摄提格正月,尽七月,不满一年。
- ▪ ▪ 高祖神尧大圣光孝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一百八十六【唐纪二】起著雍摄提格八月,尽十二月,不满一年。
- ▪ ▪ 高祖神尧大圣光孝皇帝上之中
- ▪ 卷第一百八十七【唐纪三】起屠维单阏正月,尽十月,不满一年。
- ▪ ▪ 高祖神尧大圣光孝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一百八十八【唐纪四】起屠维单阏十一月,尽重光大荒落二月,凡一年有奇。
- ▪ ▪ 高祖神尧大圣光孝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一百八十九【唐纪五】起重光大荒落三月,尽十二月,不满一年。
- ▪ ▪ 高祖神尧大圣光孝皇帝中之中
- ▪ 卷第一百九十【唐纪六】起玄黓敦牂,尽阏逢涒滩五月,凡二年有奇。
- ▪ ▪ 高祖神尧大圣光孝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一百九十一【唐纪七】起阏逢涒滩六月,尽柔兆阉茂八月,凡二年有奇。
- ▪ ▪ 高祖神尧大圣光孝皇帝下之上
- ▪ 卷第一百九十二【唐纪八】起柔兆阉茂九月,尽著雍困敦七月,凡二年。
- ▪ ▪ 高祖神尧大圣光孝皇帝下之下
- ▪ 卷第一百九十三【唐纪九】起著雍困敦九月,尽重光单阏,凡三年有奇。
- ▪ 卷第一百九十四【唐纪十】起玄黓执徐,尽强圉作噩四月,凡五年有奇。
- ▪ 卷第一百九十五【唐纪十一】起强圉作噩五月,尽上章困敦,凡三年有奇。
- ▪ 卷第一百九十六【唐纪十二】起重光赤奋若,尽昭阳单阏三月,凡二年有奇。
- ▪ 卷第一百九十七【唐纪十三】趣昭阳单阏四月,尽旃蒙大荒落五月,凡二年有奇。
- ▪ ▪ 臣光曰:唐太宗不以天下大器私其所爱,
- ▪ ▪ 臣光曰:孔子称去食、去兵,不可去信。
- ▪ 卷第一百九十八【唐纪十四】起旃蒙大荒落六月,尽著雍涒滩三月,凡二年有奇。
- ▪ 卷第一百九十九【唐纪十五】起著雍涒滩四月,尽阏蒙单阏九月,凡七年有奇。
- ▪ 卷第二百【唐纪十六】起旃蒙单瘀十月,尽玄勣阉茂七月,凡六年有奇。
- ▪ 卷第二百一【唐纪十七】起玄黑弋阉茂八月,尽上章困敦,凡八年有奇。
- ▪ 卷第二百二【唐纪十八】起重光协洽,尽重光大荒落,凡十一年。
- ▪ 卷第二百三【唐纪十九】起玄黓敦牂,尽柔兆阉茂,凡五年。
- ▪ ▪ 高宗天皇大圣大弘孝皇帝下
- ▪ ▪ 则天顺圣皇后上之上
- ▪ 卷第二百四【唐纪二十】起强圉大渊献,尽重光单阏,凡五年。
- ▪ ▪ 则天顺圣皇后上之下
- ▪ 卷第二百五【唐纪二十一】起玄黓执徐,尽柔兆涒滩,凡五年。
- ▪ ▪ 则天顺圣皇后中之上
- ▪ 卷第二百六【唐纪二十二】起强圉作噩,尽上章困敦六月,凡三年有奇。
- ▪ ▪ 则天顺圣皇后中之下
- ▪ 卷第二百七【唐纪二十三】起上章困敦七月,尽旃蒙大荒落正月,凡四年有奇。
- ▪ ▪ 则天顺圣皇后下
- ▪ ▪ 中宗大和大圣大昭孝皇帝上
- ▪ 卷第二百八【唐纪二十四】起旃蒙大荒落二月,尽强圉协洽,凡二年有奇。
- ▪ ▪ 中宗大和大圣大昭孝皇帝中
- ▪ 卷第二百九【唐纪二十五】起著雍涒滩,尽上章阉茂七月,凡二年有奇。
- ▪ ▪ 中宗大和大圣大昭孝皇帝下
- ▪ ▪ 睿宗玄真大圣大兴孝皇帝上
- ▪ 卷第二百一十【唐纪二十六】起上章阉茂八月,尽昭阳赤奋若,凡三年有奇。
- ▪ ▪ 睿宗玄真大圣大兴孝皇帝下
- ▪ 卷第二百一十一【唐纪二十七】起阏逢摄提格,尽强圉大荒落,凡四年。
- ▪ 卷第二百一十二【唐纪二十八】起著雍敦牂,尽旃蒙赤奋若,凡八年。
- ▪ 卷第二百一十三【唐纪二十九】起柔兆摄提格,尽昭阳作噩,凡八年。
- ▪ 卷第二百一十四【唐纪三十】起阏逢阉茂,尽重光大荒落,凡八年。
- ▪ 卷第二百一十五【唐纪三十一】起玄黓敦牂,尽强圉大渊献十一月,凡五年有奇。
- ▪ 卷第二百一十六【唐纪三十二】起强圉大渊献十二月,尽昭阳大荒落,凡六年有奇。
- ▪ 卷第二百一十七【唐纪三十三】起阏逢敦牂,尽柔兆涒滩四月,凡二年有奇。
- ▪ 卷第二百一十八【唐纪三十四】起柔兆涒滩五月,至九月,不满一年。
- ▪ 卷第二百一十九【唐纪三十五】起柔兆涒滩十月,尽强圉作噩闰月,不满一年。
- ▪ 卷第二百二十【唐纪三十六】起强围作噩九月,尽著雍阉茂,凡一年有奇。
- ▪ 卷第二百二十一【唐纪三十七】起屠维大渊献,尽上章困敦,凡二年。
- ▪ 卷第二百二十二【唐纪三十八】起重光赤奋若,尽昭阳单阏六月,凡二年有奇。
- ▪ ▪ 代宗睿文孝武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二百二十三【唐纪三十九】起昭阳单瘀七月,尽旃蒙大荒落十月,凡二年有奇。
- ▪ ▪ 代宗睿文孝武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二百二十四【唐纪四十】起旃蒙大荒落闰月,尽昭阳赤奋若,凡八年有奇。
- ▪ ▪ 代宗睿文孝武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二百二十五【唐纪四十一】起阏逢摄提格,尽屠维协洽七月,凡五年有奇。
- ▪ ▪ 代宗睿文孝武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二百二十六【唐纪四十二】起屠维协洽八月,尽重光作噩五月,凡一年有奇。
- ▪ ▪ 代宗睿文孝武皇帝下
- ▪ ▪ 德宗神武孝文皇帝
- ▪ 卷第二百二十七【唐纪四十三】起重光作噩六月,尽玄黓阉茂,凡一年有奇。
- ▪ ▪ 德宗神武圣文皇帝二
- ▪ 卷第二百二十八【唐纪四十四】起昭阳大渊献正月,尽十月,不满一年。
- ▪ ▪ 德宗神武圣文皇帝三
- ▪ 卷第二百二十九【唐纪四十五】起昭阳大渊献十一月,尽阏逢困敦正月,不满一年。
- ▪ ▪ 德宗神武圣文皇帝四
- ▪ 卷第二百三十【唐纪四十六】起阏逢困敦二月,尽四月,不满一年。
- ▪ ▪ 德宗神武圣文皇帝五
- ▪ 卷第二百三十一【唐纪四十七】起阏逢困敦五月,尽旃蒙赤奋若七月,凡一年有奇。
- ▪ ▪ 德宗神武圣文皇帝六
- ▪ 卷第二百三十二【唐纪四十八】起旃蒙赤奋若八月,尽强圉单阏七月,凡二年。
- ▪ ▪ 德宗神武圣文皇帝七
- ▪ 卷第二百三十三【唐纪四十九】起强圉阏八月,尽重光协洽,凡四年有奇。
- ▪ ▪ 德宗神武圣文皇帝八
- ▪ 卷第二百三十四【唐纪五十】起玄黓涒滩,尽阏逢阉茂五月,凡二年有奇。
- ▪ ▪ 德宗神武圣文皇帝九
- ▪ 卷第二百三十五【唐纪五十一】起阏逢阉茂六月,尽上章执徐,凡六年有奇。
- ▪ ▪ 德宗神武圣文皇帝十
- ▪ 卷第二百三十六【唐纪五十二】起重光大荒落,尽旃蒙作噩,凡五年。
- ▪ ▪ 德宗神武圣文皇帝十一
- ▪ 卷第二百三十七【唐纪五十三】起柔兆阉茂,尽屠维赤奋若六月,凡三年有奇。
- ▪ 卷第二百三十八【唐纪五十四】起屠维赤奋若七月,尽玄黓执徐九月,凡三年有奇。
- ▪ 卷第二百三十九【唐纪五十五】起玄黓执徐十月,尽柔兆涒滩,凡四年有奇。
- ▪ 卷第二百四十【唐纪五十六】起强圉作噩,尽屠维大渊献正月,凡二年有奇。
- ▪ 卷第二百四十一【唐纪五十七】起屠维大渊献二月,尽重光赤奋若六月,凡二年在奇。
- ▪ ▪ 穆宗睿圣文惠孝皇帝上
- ▪ 卷第二百四十二【唐纪五十八】起重光赤奋若七月,尽玄黓摄提格,凡一年有奇。
- ▪ ▪ 穆宗睿圣文惠孝皇帝中
- ▪ 卷第二百四十三【唐纪五十九】起昭阳单阏,尽著雍涒滩,凡六年。
- ▪ ▪ 穆宗睿圣文惠孝皇帝下
- ▪ ▪ 敬宗睿武昭愍孝皇帝
- ▪ ▪ 文宗元圣昭献孝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二百四十四【唐纪六十】起屠维作噩,尽昭阳赤奋若,凡五年。
- ▪ ▪ 文宗元圣昭献孝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二百四十五【唐纪六十一】起阏逢摄提格,尽强圉大荒落,凡四年。
- ▪ ▪ 文宗元圣昭献孝皇帝中
- ▪ 卷第二百四十六【唐纪六十二】起著雍敦牂,尽玄默阉茂,凡五年。
- ▪ ▪ 文宗元圣昭献孝皇帝下
- ▪ ▪ 武宗至道昭肃孝皇帝上
- ▪ 卷第二百四十七【唐纪六十三】起昭阳大渊献,尽阏逢困敦七月,凡一年有奇。
- ▪ ▪ 武宗至道昭肃孝皇帝中
- ▪ 卷第二百四十八【唐纪六十四】起阏逢困敦闰月,尽屠维大荒落,凡五年有奇。
- ▪ ▪ 武宗至道昭肃孝皇帝下
- ▪ ▪ 神聪懿道大孝皇帝上
- ▪ 卷第二百四十九【唐纪六十五】起上章敦牂,尽屠维单阏,凡十年。
- ▪ ▪ 神聪懿道大孝皇帝下
- ▪ 卷第二百五十【唐纪六十六】起上章执徐,尽强圉大渊献,凡八年。
- ▪ ▪ 懿宗昭圣恭惠孝皇帝上
- ▪ 卷第二百五十一【唐纪六十七】起著雍困敦,尽屠维赤奋若,凡二年。
- ▪ ▪ 懿宗昭圣恭孝文宗皇帝中
- ▪ 卷第二百五十二【唐纪六十八】起上章摄提格,尽柔兆涒滩,凡七年。
- ▪ ▪ 懿宗昭圣恭惠孝皇帝下
- ▪ ▪ 僖宗惠圣恭定孝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二百五十三【唐纪六十九】起强圉作噩,尽上章困敦十月,凡三年有奇。
- ▪ ▪ 僖宗圣恭定孝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二百五十四【唐纪七十】起上章困敦十一月,尽玄黓摄提格四月,凡一年有奇。
- ▪ ▪ 僖宗惠圣恭定孝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二百五十五【唐纪七十一】起玄黓摄提格五月,尽阏逢执徐五月,凡二年有奇。
- ▪ ▪ 僖宗惠圣恭定孝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二百五十六【唐纪七十二】起阏逢执徐六月,尽强圉协洽三月,凡二年有奇。
- ▪ ▪ 僖宗惠圣恭定孝皇帝下之上
- ▪ 卷第二百五十七【唐纪七十三】起强圉协洽四月,尽著雍涒滩,凡一年有奇。
- ▪ ▪ 僖宗惠圣恭定孝皇帝下之下
- ▪ 卷第二百五十八【唐纪七十四】起屠维作噩,尽重光大渊献,凡三年。
- ▪ ▪ 昭宗圣穆景文孝皇帝上之上
- ▪ 卷第二百五十九【唐纪七十五】起玄黓困敦,尽阏逢摄提格,凡三年。
- ▪ ▪ 昭宗圣穆景文孝皇帝上之中
- ▪ 卷第二百六十【唐纪七十六】起旃蒙单阏,尽柔兆执徐,凡二年。
- ▪ ▪ 昭宗圣穆景文孝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二百六十一【唐纪七十七】起强圉大荒落,尽屠维协洽,凡三年。
- ▪ ▪ 昭宗圣穆景文孝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二百六十二【唐纪七十八】起上章涒滩,尽重光作噩,凡二年。
- ▪ ▪ 昭宗圣穆景文孝皇帝中之中
- ▪ 卷第二百六十三【唐纪七十九】起玄黓阉茂,尽昭阳大渊献正月,凡一年有奇。
- ▪ ▪ 昭宗圣穆景文孝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二百六十四【唐纪八十】起昭阳大渊献二月,尽阏逢困敦闰月,凡一年有奇。
- ▪ ▪ 昭宗圣穆景文孝皇帝下之上
- ▪ 卷第二百六十五【唐纪八十一】起阏逢困敦五月,尽柔兆摄提格,凡二年有奇。
- ▪ ▪ 昭宗圣穆景文孝皇帝下之下
- ▪ ▪ 昭宣光烈孝皇帝
- ▪ 卷第二百六十六【后梁纪一】起强圉单阏,尽著雍执徐七月,凡一年有奇。
- ▪ ▪ 太祖神武元圣孝皇帝上
- ▪ 卷第二百六十七【后梁纪二】起著雍执徐八月,尽重光协洽二月,凡二年有奇。
- ▪ ▪ 太祖神武元圣孝皇帝中
- ▪ 卷第二百六十八【后梁纪三】起重光协洽三月,尽昭阳作噩十一月,凡二年有奇。
- ▪ ▪ 太祖神武元圣孝皇帝下
- ▪ 卷第二百六十九【后梁纪四】起昭阳作噩十二月,尽强圉赤奋若六月,凡三年有奇。
- ▪ ▪ 均王上下
- ▪ 卷第二百七十【后梁纪五】起强圉赤奋若七月,尽屠维单阏九月,凡二年有奇。
- ▪ ▪ 均王中
- ▪ 卷第二百七十一【后梁纪六】起屠维单阏十月,尽玄黓敦牂,凡三年有奇。
- ▪ ▪ 均王下
- ▪ ▪ 之,镇兵发矢中其脑,嗣昭中矢尽,拔矢于脑以射之,
- ▪ ▪ 服一发而殪。会日暮,还营,创流血不止。是夕卒。晋王闻之,不御酒肉者累日。嗣昭遗命:悉以泽、潞兵授节度判官任圜,使督诸军攻镇州,号令如一,镇人不知嗣昭之死。圜,三原人也。
- ▪ 卷第二百七十二【后唐纪一】昭阳协洽,一年。
- ▪ ▪ 庄宗光圣神闵孝皇帝上
- ▪ 卷第二百七十三【后唐纪二】起阏逢涒滩,尽旃蒙作噩十月,凡一年有奇。
- ▪ ▪ 庄宗光圣神闵孝皇帝中
- ▪ 卷第二百七十四【后唐纪三】起旃蒙作噩十一月,尽柔兆阉茂三月,不满一年。
- ▪ ▪ 庄宗光圣神闵孝皇帝下
- ▪ 卷第二百七十五【后唐纪四】起柔兆阉茂四月,尽强圉大渊献六月,凡一年有奇。
- ▪ ▪ 明宗圣德和武钦孝皇帝上之下
- ▪ 卷第二百七十六【后唐纪五】起强圉大渊献七月,尽屠维赤奋若,凡二年有奇。
- ▪ ▪ 明宗圣德和武钦孝皇帝中之上
- ▪ 卷第二百七十七【后唐纪六】起上章摄提格,尽玄黓执徐六月,凡二年有奇。
- ▪ ▪ 明宗圣德和武钦孝皇帝中之下
- ▪ 卷第二百七十八【后唐纪七】起玄黓执徐七月,尽阏逢敦牂闰正月,凡一年有奇。
- ▪ ▪ 明宗圣德和武钦孝皇帝下
- ▪ ▪ 潞王上
- ▪ 卷第二百七十九【后唐纪八】起阏逢敦牂二月,尽旃蒙协洽,凡一年有奇。
- ▪ ▪ 潞王下
- ▪ 卷第二百八十【后晋纪一】柔兆涒滩,一年。
- ▪ 卷第二百八十一【后晋纪二】起强圉作噩,尽著雍阉茂,凡二年。
- ▪ 卷第二百八十二【后晋纪三】起屠维大渊献,尽重光赤奋若,凡三年。
- ▪ ▪ 高祖圣文章武明德孝皇帝中
- ▪ 卷第二百八十三【后晋纪四】起玄默摄提格,尽阏逢执徐正月,凡二年有奇。
- ▪ ▪ 高祖圣文章武明德孝皇帝下
- ▪ ▪ 齐王上
- ▪ 卷第二百八十四【后晋纪五】起阏逢执徐二月,尽旃蒙大荒落七月,凡一年有奇。
- ▪ ▪ 齐王中
- ▪ 卷第二百八十五【后晋纪六】起旃蒙大荒落八月,尽柔兆敦牂,凡一年有奇。
- ▪ ▪ 齐王下
- ▪ 卷第二百八十六【后汉纪一】起强圉协洽正月,尽四月,不满一年。
- ▪ ▪ 高祖睿文圣武昭肃孝皇帝上
- ▪ 卷第二百八十七【后汉纪二】起强圉协洽五月,尽著雍涒滩二月,不满一年。
- ▪ ▪ 高祖睿文圣武昭肃孝皇帝中
- ▪ 卷第二百八十八【后汉纪三】起著雍涒滩三月,尽屠维作噩,凡一年有奇。
- ▪ ▪ 高祖睿文圣武昭肃孝皇帝下
- ▪ ▪ 隐皇帝上
- ▪ 卷第二百八十九【后汉纪四】上章阉茂,一年。
- ▪ ▪ 隐皇帝下
- ▪ 卷第二百九十【后周纪一】起重光大渊献,尽玄黓困敦八月,凡一年有奇。
- ▪ ▪ 太祖圣神恭肃文孝皇帝上
- ▪ 卷第二百九十一【后周纪二】起玄黓困敦九月,尽阏逢摄提格四月,凡一年有奇。
- ▪ ▪ 太祖圣神恭肃文武皇帝中
- ▪ 卷第二百九十二【后周纪三】起阏逢摄提格五月,尽柔兆执徐二月,凡一年有奇。
- ▪ ▪ 世宗睿武孝文皇帝上
- ▪ ▪ 太祖圣神恭肃文武孝皇帝下
- ▪ 卷第二百九十三【后周纪四】起柔兆执徐三月,尽强圉大荒落,凡一年有奇。
- ▪ ▪ 世宗睿武孝文皇帝中
- ▪ 卷第二百九十四【后周纪五】起著雍敦牂,尽屠维协洽,凡二年。
- ▪ ▪ 世宗睿武孝文皇帝下
天监十四年(乙未,公元五一五年)
春,正月,乙巳朔,上冠太子于太极殿,大赦。
辛亥,上祀南郊。
甲寅,魏主有疾;丁巳,殂于式乾殿。侍中、中书监、太子少傅催光,侍中、领军将军于忠,詹事王显,中庶子代人侯刚,迎太子诩于东宫,至显阳殿。王显欲须明行即位礼,崔光曰:“天位不可暂旷,何待至明!“显曰:“须奏中宫。”光曰:“帝崩,太子立,国之常典,何须中宫令也!”于是光等请太子止哭,立于东序;于忠与黄门郎元昭扶太子西面哭十馀声:“止。光摄太尉,奉策进玺绶,太子跪受,服衮冕之服,御太极殿,即皇帝位。光等与夜直群官立庭中,北面稽首称万岁。昭,遵之曾孙也。
高后欲杀胡贵嫔,中给事谯郡刘腾以告侯刚,刚以告于忠。忠问计于崔光,光使置贵嫔于别所,严加守卫,由是贵嫔深德四人。戊午,魏大赦。己未,悉召西伐、东防兵。骠骑大将军广平王怀扶疾入临,径至太极西庑,哀恸,呼侍中、黄门、领军、二卫,云:“身欲上殿哭大行,又须入见主上。”众皆愕然相视,无敢对者。崔光攘衰振杖,引汉光武崩赵熹扶诸王下殿故事,声色甚厉,闻者莫不称善。怀声泪俱止,曰:“侍中以古义裁我,我敢不服?”遂还,仍频遣左右致谢。
先是,高肇擅权,尤忌宗室有时望者。太子太保任城王澄数为肇所谮,惧不自全,乃终日酣饮,所为如狂,朝廷机要无所关豫。及世宗殂,肇拥兵于外,朝野不安。于忠与门下议,以肃宗幼,未能亲政,宜使太保高阳王雍入居西柏堂省决庶政,以任城王澄为尚书令,总摄百揆,奏皇后请即敕授。王显素有宠于世宗,恃势使威,为世所疾,恐不为澄等所容,与中常侍孙伏连等密谋寝门下之奏,矫皇后令,以高肇录尚书事,以显与勃海公高猛同为侍中。于忠等闻之,托以侍疗无效,执显于禁中,下诏削爵任。显临执呼冤,直阁以刀镮撞其掖下,送右卫府,一宿而死。庚申,下诏如门下所奏,百官总己听于二王,中外悦服。
二月,庚辰,尊皇后为皇太后。
魏主称名为书告哀于高肇,且召之还。肇承变忧惧,朝夕哭泣,至于羸悴。归至瀍涧,家人迎之,不与相见。辛巳,至阙下,衰服号哭,升太极殿尽哀。高阳王雍与于忠密谋,伏直寝邢豹等十馀人于舍人省下,肇哭毕,引入西庑,清河诸王皆窃言目之。肇入省,豹等扼杀之,下诏暴其罪恶,称肇自尽,自馀亲党悉无所问,削除职爵,葬以士礼;逮昏,于厕门出尸归其家。
魏之伐蜀也,军至晋寿,蜀人震恐。傅竖眼将步兵三万击巴北,上遣宁州刺史任太洪自阴平间道入其州,招诱氐、蜀,绝魏运路。会魏大军北还,太洪袭破魏东洛、除口二戍,声言梁兵继至,氐、蜀翕然从之。太洪进围关城,竖眼遣统军姜喜等击太洪,大破之,太洪弃关城走还。
癸未,魏以高阳王雍为太傅、领太尉,清河王怿为司徒,广平王怀为司空。
甲午,魏葬宣武皇帝于景陵,庙号世宗。己亥,尊胡贵嫔为皇太妃。三月,甲辰朔,以高太后为尼,徙居金墉瑶光寺,非大节庆,不得入宫。
魏左仆射郭祚表称:“萧衍狂悖,谋断川渎,役苦民劳,危亡已兆;宜命将出师,长驱扑讨。”魏诏平南将军杨大眼督诸军镇荆山。
魏于忠既居门下,又总宿卫,遂专朝政,权倾一时。初,太和中,军国多事,高祖以用度不足,百官之禄四分减一,忠悉命归所减之禄。旧制:民税绢一匹别输绵八两,布一匹别输麻十五斤,忠悉罢之。乙丑,诏文武群官各进位一级。
夏,四月,浮山堰成而复溃。或言蛟龙能乘风雨破堰,其性恶铁;乃运东、西冶铁器数千万斤沉之,亦不能合。乃伐树为井干,填以巨石;加土其上,缘淮百里内木石无巨细皆尽,负檐者肩上皆穿,夏日疾疫,死者相枕,蝇虫昼夜声合。
魏梁州刺史薛怀吉破叛氐于沮水。怀吉,真度之子也。五月,甲寅,南秦州刺史崔暹又破叛氐,解武兴之围。
六月,魏冀州沙门法庆以妖幻惑众,与勃海人李归伯等作乱,推法庆为主。法庆以尼惠晖为妻,以归伯为十住菩萨、平魔军司、定汉王,自号大乘。又合狂药,令人服之,父子兄弟不复相识,唯以杀害为事。刺史萧宝寅遣兼长史崔伯驎击之,伯驎败死。贼众益盛,所在毁寺舍,斩僧尼,烧经像,云“新佛出世,除去众魔。“秋,七月,丁未,诏假右光禄大夫元遥征北大将军以讨之。
魏尚书裴植,自谓人门不后王肃,以朝廷处之不高,意常怏怏,表请解官隐嵩山,世宗不许,深怪之。及为尚书,志气骄满,每谓人曰:“非我须尚书,尚书亦须我。”每入参议论,好面讥毁群官,又表征南将军田益宗,言:“华、夷异类,不应在百世衣冠之上。”于忠、元昭见之切齿。
尚书左仆射郭祚,冒进不已,自以东宫师傅,列辞尚书,望封侯、仪同,诏以祚为都督雍、岐、华三州诸军事、征西将军、雍州刺史。
祚与植皆恶于忠专横,密劝高阳王雍使出之;忠闻之,大怒,令有司诬奏其罪。尚书奏:“羊祉告植姑子皇甫仲达云:‘受植旨,诈称被诏,帅合部曲欲图于忠。‘臣等穷治,辞不伏引;然众证明昞,准律当死。众证虽不见植,皆言‘仲达为植所使,植召仲达责问而不告列’。推论情状,不同之理不可分明,不得同之常狱,有所降减,计同仲达处植死刑。植亲帅城众,附从王化,依律上议,乞赐裁处。”忠矫诏曰:“凶谋既尔,罪不当恕;虽有归化之诚,无容上议,亦不须待秋分。”八月,己亥,植与郭祚及都水使者杜陵韦俊皆赐死。俊,祚之婚家也。忠又欲杀高阳王雍,崔光固执不从,乃免雍官,以王还第。朝野冤愤,莫不切齿。
丙子,魏尊胡太妃为皇太后,居崇训宫。于忠领崇训卫尉,刘腾为崇训太仆,加侍中,侯刚为侍中抚军将军。又以太后父国珍为光禄大夫。
庚辰,定州刺史田超秀帅众三千降魏。
戊子,魏大赦。
己丑,魏清河王怿进位太傅,领太尉,广平王情为太保,领司徒,任城王澄为司空。庚寅,魏以车骑大将军于忠为尚书令,特进崔光为车骑大将军,并加仪同三司。魏江阳王继,熙之曾孙也,先为青州刺史,坐以良人为婢夺爵。继子叉娶胡太后妹,壬辰,诏复继本封,以叉为通直散骑侍郎,叉妻为新平郡君,仍拜女侍中。
群臣奏请皇太后临朝称制,九月,乙未,灵太后始临朝听政,犹称令以行事,群臣上书称殿下。太后聪悟,颇好读书属文,射能中针孔,政事皆手笔自决。加胡国珍侍中,封安定公。
自郭祚等死,诏令生杀皆出于忠,王公畏之,重足胁息。太后既亲政,乃解忠侍中、领军、崇训卫尉,止为仪同三司、尚书令。后旬馀,太后引门下侍官于崇训宫,问曰:“忠在端揆,声望何如?”咸曰:“不称阙任。”乃出忠为都督冀、定、瀛三州诸军事、征北大将军、冀州刺史;以司空澄领尚书令。澄奏:“安定公宜出入禁中,参咨大务。”诏从之。
甲寅,魏元遥破大乘贼,擒法庆并渠帅百馀人,传首洛阳。
左游击将军赵祖悦袭魏西硖石,据之以逼寿阳;更筑外城,徙缘淮之民以实城内。将军田道龙等散攻诸戍,魏扬州刺史李崇分遣诸将拒之。癸亥,魏遣假镇南将军崔亮攻西硖石,又遣镇东将军萧宝寅决淮堰。
冬,十月,乙酉,魏以胡国珍为中书监、仪同三司,侍中如故。
甲午,弘化太守杜桂举郡降魏。
初,魏于忠用事,自言世宗许其优转;太傅雍等皆不敢违,加忠车骑大将军。忠又自谓新故之际有定社稷之功,讽百僚令加己赏;雍等议封忠常山郡公。忠又难于独受,乃讽朝廷,同在门下者皆加封邑。雍等不得已复封崔光为博平县公,而尚书元昭等上诉不已。太后敕公卿再议,太傅怿等上言:“先帝升遐,奉迎乘舆,侍卫省闼,乃臣子常职,不容以此为功。臣等前议授忠茅土,正以畏其威权,苟免暴戾故也。若以功过相除,悉不应赏,请皆追夺。”崔光亦奉送章绶茅土。表十馀上,太后从之。
高阳王雍上表自劾,称“臣初入柏堂,见诏旨之行一由门下,臣出君行,深知不可而不能禁;于忠专权,生杀自恣,而臣不能违。忠规欲杀臣,赖在事执拒;臣欲出忠于外,在心未行,返为忠废。忝官尸禄,孤负恩私,请返私门,伏听司败。”太后以忠有保护之功,不问其罪。十二月,辛丑,以雍为太师,领司州牧,寻复录尚书事,与太傅怿、太保怀、侍中胡国珍入居门下,同厘庶政。
己酉,魏崔亮至硖石,赵祖悦逆战而败,闭城自守;亮进围之。
乙卯,魏主及太后谒景陵。
是冬,寒甚,淮、泗尽冻,浮山堰士卒死者什七八。魏益州刺史傅竖眼,性清素,民、獠怀之。龙骧将军元法僧代竖眼为益州刺史,素无治干,加以贪残,王、贾诸姓,本州士族,法僧皆召为兵。葭萌民任令宗因众心之患魏也,杀魏晋寿太守,以城来降,民、獠多应之;益州刺史鄱阳王恢遣巴西、梓潼二郡太守张齐将兵三万迎之。法僧,熙之曾孙也。
魏岐州剌史赵王谧,干之子也,为政暴虐。一旦,闭城门大索,执人而掠之,楚毒备至,又无故斩六人,阖城凶惧;众遂大呼,屯门,谧登楼毁梯以自固。胡太后遣游击将军王靖驰驲谕城人,城人开门谢罪,奉送管籥,乃罢谧剌史。谧妃,太后从女也。至洛,除大司农卿。
太后以魏主尚幼,未能亲祭,欲代行祭事;礼官博议,以为不可。太后以问侍中崔光,光引汉和熹邓太后祭宗庙故事,太后大悦,遂摄行祭事。
天监十五年(丙申,公元五一六年)
春,正月,戊辰朔,魏大赦,改元熙平。
魏崔亮攻硖石未下,与李崇屡约水陆并进,崇违期不至。胡太后以诸将不壹,乃以吏部尚书李平为使持节、镇军大将军兼尚书右仆射,将步骑二千赴寿阳,别为行台,节度诸军,如有乖异,以军法从事。萧宝寅遣轻车将军刘智文等渡淮,攻破三垒;二月,乙巳,又败将军垣孟孙等于淮北。李平至硖石,督李崇、崔亮等刻日水陆进攻,无敢乖互,战屡有功。
上使左卫将军昌义之将兵救浮山,未至,康绚已击魏兵,却之。上使义之与直阁王神念溯淮救硖石。崔亮遣将军博陵崔延伯守下蔡,延伯与别将伊甕生夹淮为营。延伯取车轮去辋,削锐共辐,两两接对,揉竹为絙,贯连相属,并十馀道,横水为桥,两头施大鹿卢,出没随意,不可烧斫。既断赵祖悦走路,又令战舰不通,义之、神念屯梁城不得进。李平部分水陆攻硖石,克其外城;乙丑,祖悦出降,斩之,尽俘其众。胡太后赐崔亮书,使乘胜深入。平部分诸将,水陆并进,攻浮山堰;亮违平节度,以疾请还,随表辄发。平奏处亮死刑,太后令曰:“亮去留自擅,违我经略,虽有小捷,岂免大咎!但吾摄御万机,庶几恶杀,可特听以功补过。”魏师遂还。
魏中尉元匡奏弹于忠:“幸国大灾,专擅朝命,裴、郭受冤,宰辅黜辱。又自矫旨为仪同三司、尚书令,领崇训卫尉,原其此意,欲以无上自处。既事在恩后,宜加显戮,请遣御史一人就州行决。自去岁世宗晏驾以后,皇太后未亲览以前,诸不由阶级,或发门下诏书,或由中书宣敕,擅相拜授者,已经恩宥,正可免罪,并宜追夺。”太后令曰:“忠已蒙特原,无宜追罪;馀如奏。
“匡又弹侍中侯刚掠杀羽林。刚本以善烹调为尝食典御,凡三十年,以有德于太后,颇专恣用事,王公皆畏附之。廷尉处刚大辟。太后曰:“刚因公事掠人,邂逅致死,于律不坐。”少卿陈郡袁翻曰:“‘邂逅’,谓情状已露,隐避不引,考讯以理者也。今此羽林,问则具首,刚口唱打杀,挝筑非理,安得谓之‘邂逅’!”太后乃削刚户三百,解尝食典御。
三月,戊戌朔,日有食之。
魏论西硖石之功。辛未,以李崇为骠骑将军,加仪同三司,李平为尚书右仆射,崔亮进号镇北将军。亮与平争功于禁中,太后以亮为殿中尚书。
魏萧宝寅在淮堰,上为手书诱之,使袭彭城,许送其国庙及室家诸比还北;宝寅表上其书于魏朝。
夏,四月,淮堰成,长九里,下广一百四十丈,上广四十五丈,高二十丈,树以杞柳,军垒列居其上。
或谓康绚曰:“四渎,天所以节宣其气,不可久塞,若凿湫东注,则游波宽缓,堰得不坏。”绚乃开湫东注。又纵反间于魏曰:“梁人所惧开湫,不畏野战。”萧宝寅信之,凿山深五丈,开湫北注,水日夜分流犹不减,魏军竟罢归。水之所及,夹淮方数百里。李崇作浮桥于硖石戍间,又筑魏昌城于八公山东南,以备寿阳城坏。居民散就冈垄,其水清澈,俯视庐舍冢墓,了然在下。
初,堰起于徐州境内,刺史张豹子宣言,谓己必掌其事;既而康绚以他官来监作,豹子甚惭。俄而敕豹子受绚节度,豹子遂谮绚与魏交通,上虽不纳,犹以事毕征绚还。
魏胡太后追思于忠之功,曰:“岂宜以一谬弃其馀勋!”复封忠为灵寿县公,亦封崔光为平恩县侯。
魏元法僧遣其子景隆将兵拒张齐,齐与战于葭萌,大破之,屠十馀者,遂围武兴。法僧婴城自守,境内皆叛,法僧遣使间道告急于魏。魏驿召镇南军司傅竖眼于淮南,以为益州刺史、西征都督,将步骑三千以赴之。竖眼入境,转战三日,行二百馀里,九遇皆捷。五月,竖眼击杀梁州刺史任太洪。民、獠闻竖眼至,皆喜,迎拜于路者相继。张齐退保白水,竖眼入州,白水以东民皆安业。
魏梓潼太守苟金龙领关城戍主,梁兵至,金龙疾病,不堪部分,其妻刘氏帅厉城民,乘城拒战,百有馀日,士卒死伤过半。戍副高景谋叛,刘氏斩景及其党与数千人,自馀将士,分衣减食,劳逸必同,莫不畏而怀之。井在城外,为梁兵所据。会天大雨,刘氏命出公私布绢及衣服悬之,绞而取水,城中所有杂物悉储之。竖眼至,梁兵乃退,魏人封其子为平昌县子。
六月,庚子,以尚书令王莹为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尚书右仆射袁昂为左仆射,吏部尚书王暕为右朴射。暕,俭之子也。
张齐数出白水侵魏葭萌,傅竖眼遣虎威将军强虬攻信义将军杨兴起,杀之,复取白水。宁朔将军王光昭又败于阳平,张齐亲帅骁勇二万馀人与傅竖眼战。秋,七月,齐军大败,走还,小剑、大剑诸戍皆弃城走,东益州复入于魏。
八月,乙巳,魏以胡国珍为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雍州刺史。国珍年老,太后实不欲令出,止欲示以方面之荣;竟不行。
康绚既还,张豹子不复修淮堰。九月,丁丑,淮水暴涨,堰坏,其声如雷,闻三百里,缘淮城戍村落十馀万口皆漂入海。初,魏人患淮堰,以任城王澄为大将军、大都督南讨诸军事,勒众十万,将出徐州来攻堰;尚书右仆射李平以为:“不假兵力,终当自坏。”及闻破,太后大喜,赏平甚厚,澄遂不行。
壬辰,大赦。
魏胡太后数幸宗戚勋贵之家,侍中崔光表谏曰:“《礼》,诸侯非问疾吊丧而入诸臣之家,谓之君臣为谑。不言王后夫人,明无适臣家之义。夫人,父母在有归宁,没则使卿宁。汉上官皇后将废昌邑,霍光,外祖也,亲为宰辅,后犹御武帐以接群臣,示男女之别也。今帝族方衍,勋贵增迁,祗请遂多,将成彝式。愿陛下简息游幸,则率土属赖,含生仰悦矣。”
任城王澄以北边镇将选举弥轻,恐贼虏窥边,山陵危迫,奏求重镇将之选,修警备之严,诏公卿议之。廷尉少卿袁翻议,以为:“比缘边州郡官不择人,唯论资级。或值贪污之人,广开戍逻,多置帅领;或用其左右姻亲;或受人货财请属。皆无防寇之心,唯有聚敛之意。其勇力之兵,驱令抄掠,若值强敌,即为奴虏,如有执获,夺为己富。其羸弱老小之辈,微解金铁之工,少闲草木之作,无不搜营穷垒,苦役百端。自馀或伐木深山,或芸草平陆,贩贸往还,相望道路。此等禄既不多,赀亦有限,皆收其实绢,给其虚粟,穷其力,薄其衣,用其功,节其食,绵冬历夏,加方疾苦,死于沟渎者什常七八。是以邻敌伺间,扰我疆场,皆由边任不得其人故也。愚谓自今已后,南北边诸籓及所统郡县府佐、统军至于戍主,皆令朝臣王公已下各举所知,必选其才,不拘阶级;若称职及败官,并所举之人随事赏罚。”太后不能用。及正光之末,北边盗贼群起,遂逼旧都,犯山陵,如澄所虑。
冬,十一月,交州刺史李畟斩交州反者阮宗孝,传首建康。初,魏世宗作瑶光寺,未就,是岁,胡太后又作永宁寺,皆在宫侧;又作石窟寺于伊阙口,皆极土木之美。而永宁尤盛,有金像高丈八尺者一,如中人者十,玉像二。为九层浮图,掘地筑基,下及黄泉;浮图高九十丈,上刹得高十丈,每夜静,铃鐸声闻十里。佛殿如太极殿,南门如端门。僧房千间,珠玉锦绣,骇人心目。自佛法入中国,塔庙之盛,未之有也。扬州刺史李崇上表,以为:“高祖迁都垂三十年,明堂未修,太学荒废,城阙府寺颇亦颓坏,非所以追隆堂构,仪刑万国者也。今国子虽有学官之名,而无教授之实,何异兔丝、燕麦,南箕、北斗!事不两兴,须有进退;宜罢尚方雕靡之作,省永宁土木之功,减瑶光材瓦之力,分石窟镌琢之劳,及诸事役非急者,于三时农隙修此数条,使国容严显,礼化兴行,不亦休哉!”太后优令答之,而不用其言。
太后好事佛,民多绝户为沙门,高阳王友李瑒上言:“三千之罪莫大于不孝,不孝之大无过于绝祀。岂得轻纵背礼之情,肆其向法之意,一身亲老,弃家绝养,缺当世之礼而求将来之益!孔子云:‘未知生,焉知死?’安有弃堂堂之政而从鬼教乎!又,今南服未静,众役仍烦,百生之情,实多避役,若复听之,恐捐弃孝慈,比屋皆为沙门矣。”都统僧暹等忿瑒谓之“鬼教”,以为谤佛,泣诉于太后。太后责之。瑒曰:“天曰神,地曰礻氏,人曰鬼。《传》曰:‘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然则明者为堂堂,幽者为鬼教。佛本出于人,名之为鬼,愚谓非谤。”太后虽知瑒言为允,难违暹等之意,罚瑒金一两。
魏征南大将军田益宗求为东豫州刺史,以招二子,太后不许,竟卒于洛阳。
柔然伏跋可汗,壮健善用兵,是岁,西击高车,大破之,执其王弥俄突,系其足于驽马,顿曳杀之,漆其头为饮器。邻国先羁属柔然后叛去者,伏跋皆击灭之,其国复强。
天监十六年(丁酉,公元五一七年)
春,正月,辛未,上祀南郊。
魏大乘馀贼复相聚,突入瀛州,刺史宇文福之子员外散骑侍郎延帅奴客拒之。贼烧斋阁,延突火抱福出外,肌发皆焦,勒众苦战,贼遂散走,追讨,平之。
甲戌,魏大赦。
魏初,民间皆不用钱,高祖太和十九年,始铸太和五铢钱,遣钱工在所鼓铸。民有欲铸钱者,听就官炉,铜必精练,无得淆杂,世宗永平三年,又铸五铢钱,禁天下用钱不依准式者。既而洛阳及诸州镇所用钱各不同,商货不通。尚书令任城王澄上言以为:“不行之钱,律有明式,指谓鸡眼、镮凿,更无馀禁。计河西诸州今所行者悉非制限,昔来绳禁,愚窃惑焉。又河北既无新钱,复禁旧者,专以单丝之缣、疏缕之布,狭幅促度,不中常式,裂匹为尺,以济有无,徒成杼轴之劳,不免饥寒之苦,殆非所以救恤冻馁,子育黎元之意也。钱之为用,贯繦相属,不假度量,平均简易,济世之宜,谓为深允。乞并下诸方州镇,其太和与新铸五铢及古诸钱方俗所便用者,但内外全好,虽有大小之异,并得通行,贵贱之差,自依乡价。庶货环海内,公私无壅。其鸡眼、镮凿及盗铸、毁大为小、生新巧伪不如法者,据律罪之。“诏从之。然河北少钱,民犹用物交易,钱不入市。
魏人多窃冒军功,尚书左丞卢同阅吏部勋书,因加检核,得窃阶者三百馀人,乃奏:“乞总集吏部、中兵二局勋簿,对句奏案,更造两通,一关吏部,一留兵局。又,在军斩首成一阶以上者,即令行台军司给券,当中竖裂,一支付勋人,一支送门下,以防伪巧。”太后从之。同,玄之族孙也。
中尉无匡奏请取景明元年已来,内外考簿、吏部除书、中兵勋案、并诸殿最,欲以案校窃阶盗官之人,太后许之。尚书令任城王澄表以为:“法忌烦苛,治贵清约。御史之体,风闻是司,若闻有冒勋妄阶,止应摄其一簿,研检虚实,绳以典刑。岂有移一省之案,寻两纪之事,如此求过,谁谌其罪!斯实圣朝所宜重慎也。”太后乃止。又以匡所言数不从,虑其辞解,欲奖安之,乃加镇东将军。二月,丁未,立匡为东平王。
三月,丙子,敕织官,文锦不得为仙人鸟善之形,为其裁剪,有乖仁恕。
丁亥,魏广平文穆王怀卒。
夏,四月,戊申,魏以中书监胡国珍为司徒。
诏以宗庙用牲,有累冥道,宜皆以面为之。于是朝野喧哗,以为宗庙去牲,乃是不复血食,帝竟不从。八坐乃议以大脯代一元大武。
秋,八月,丁未,诏魏太师高阳王雍入居门下,参决尚书奏事。
冬,十月,诏以宗庙犹用脯脩,更议代之,于是以大饼代大脯,其馀尽用蔬果。又起至敬殿、景阳台,置七庙座,每月中再设净馔。
乙卯,魏诏:北京士民未迁者,悉听留居为永业。
十一月,甲子,巴州刺史牟汉宠叛,降魏。
十二月,柔然伏跋可汗遣俟近尉比建等请和于魏,用敌国之礼。
是岁,以右卫将军冯道根为豫州刺史。道根谨厚木讷,行军能检敕士卒;诸将争功,道根独默然。为政清简,吏民怀之。上尝叹曰:“道根所在,令朝廷不复忆有一州。”魏尚书崔亮奏请于王屋等山采铜铸钱,从之。是后民多私铸,钱稍薄小,用之益轻。
天监十七年(戊戌,公元五一八年)
春,正月,甲子,魏以氐酋杨定为阴平王。
魏秦州羌反。
二月,癸巳,安成康王秀卒。秀虽与上布衣昆弟,及为君臣,小心畏敬过于疏贱,上益以此贤之。秀与弟始兴王憺尤相友爱,憺久为荆州刺史,常中分其禄以给秀,秀称心受之,亦不辞多也。
甲辰,大赦。
己酉,魏大赦,改元神龟。
魏东益州氐反。
魏主引见柔然使者,让之以籓礼不备,议依汉待匈奴故事,遣使报之。司农少卿张伦上表,以为:“太祖经启帝图,日有不暇,遂令竖子游魂一方。亦由中国多虞,急诸华而缓夷狄也。高祖方事南辕,未遑北伐。世宗述遵遗志,虏使之来,受而弗答。以为大明临御,国富兵强,抗敌之礼,何惮而为之,何求而行之!今虏虽慕德而来,亦欲观我强弱;若使王人衔命虏庭,与为昆弟,恐非祖宗之意也。苟事不获已,应为制诏,示以上下之仪,命宰臣致书,谕以归顺之道,观其从违,徐以恩威进退之,则王者之体正矣。岂可以戎狄兼并,而遽亏典礼乎!”不从。伦,白泽之子也。
三月,辛未,魏灵寿武敬公于忠卒。
魏南秦州氐反。遣龙骧将军崔袭持节谕之。
夏,四月,丁酉,魏秦文宣公胡国珍卒,赠假黄钺、相国、都督中外诸军事、太师,号曰太上秦公,加九锡,葬以殊礼,赠襚仪卫,事极优厚。又迎太后母皇甫氏之柩与国珍合葬,谓之太上秦孝穆君。谏议大夫常山张普惠以为前世后父无称“太上”者,“太上”之名不可施于人臣,诣阙上疏陈之,左右莫敢为通。会胡氏穿圹,下有磐石,乃密表,以为:“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太上’者因‘上’而生名也,皇太后称‘令’以系‘敕‘下,盖取三从之道,远同文母列于十乱,今司徒为‘太上’,恐乖系敕之意。孔子称:‘必也正名乎!’比克吉定兆,而以浅改卜,亦或天地神灵所以垂至戒、启圣情也。伏愿停逼上之号,以邀廉光之福。”太后乃亲至国珍宅,召集五品以上博议。王公皆希太后意,争诘难普惠;普惠应机辨析,无能屈者。太后使元叉宣令于普惠曰:“朕之所行,孝子之志。卿之所陈,忠臣之道。群公已有成议,卿不得苦夺朕怀。后有所见,勿难言也。”
太后为太上君造寺,壮丽埒于永宁。
尚书奏复征民绵麻之税,张普惠上疏,以为:“高祖废大斗,去长尺,改重称,以爱民薄赋。知军国须绵麻之用,故于绢增税绵八两,于布增税麻十五斤,民以称尺所减,不啻绵麻,故鼓舞供调。自兹以降,所税绢布,浸复长阔,百姓嗟怨,闻于朝野。宰辅不寻其本在于幅广度长,遽罢绵麻。既而尚书以国用不足,复欲徵敛。去天下之大信,弃己行之成诏,追前之非,遂后之失。不思库中大有绵麻,而群臣共窃之也。何则?所输之物,或斤羡百铢,未闻有司依律以罪州郡;或小有滥恶,则坐户主,连及三长。是以在库绢布,逾制者多,群臣受俸,人求长阔厚重,无复准极,未闻以端幅有馀还求输官者也。今欲复调绵麻,当先正称、尺,明立严禁,无得放溢,使天下知二圣之心爱民惜法如此,则太和之政复见于神龟矣。”
普惠又以魏主好游骋苑囿,不亲视朝,过崇佛法,郊庙之事多委有司,上疏切谏,以为:“殖不思之冥业,损巨费于生民,减禄削力,近供无事之僧,崇饰云殿,远邀未然之报,昧爽之臣稽首于外,玄寂之众遨游于内,衍礼忤时,人灵未穆。愚谓修朝夕之因,求祗劫之果,未若收万国之欢心以事其亲,使天下和平,灾害不生也。伏愿淑慎威仪,为万邦作式,躬致郊庙之虔,亲纡朔望之礼,释奠成均,竭心千亩。量撤僧寺不急之华,还复百官久折之秩。已造者务令简约速成,未造者一切不复更为。则孝悌可以通神明,德教可以光四海,节用爱人,法俗俱赖矣。”寻敕外议释奠之礼,又自是每月一陛见群臣,皆用普惠之言也。
普惠复表论时政得失,太后与帝引普惠于宣光殿,随事诘难。
临川王宏妾弟吴法寿杀人而匿于宏府中,上敕宏出之,即日伏辜。南司奏免宏官,上注曰:“爱宏者兄弟私亲,免宏者王者正法。所奏可。”五月,戊寅,司徒、骠骑大将军、扬州刺史临川王宏免。
宏自洛口之败,常怀愧愤,都下每有窃发,辄以宏为名,屡为有司所奏,上每赦之。上幸光宅寺,有盗伏于骠骑航,待上夜出;上将行,心动,乃于朱雀航过。事发,称为宏所使,上泣谓宏曰:“我人才胜汝百倍,当此犹恐不堪,汝何为者?我非不能为汉文帝,念汝愚耳!”宏顿首称无之;故因匿法寿免宏官。
宏奢僭过度,殖货无厌。库屋垂百间,在内堂之后,关籥甚严,有疑是铠仗者,密以闻。上于友爱甚厚,殊不悦。佗日,送盛馔与宏爱妾江氏曰:“当来就汝欢宴。“独携故人射声校尉丘佗卿往,与宏及江大饮,半醉后,谓曰:’我今欲履行汝后房。”即呼舆径往堂后。宏恐上见其货贿,颜色怖惧。上意益疑之,于是屋屋检视,每钱百万为一聚,黄榜标之,千万为一库,悬一紫标,如此三十馀间。上与佗卿屈指计,见钱三亿馀万,馀屋贮布绢丝绵漆蜜紵蜡等杂货,但见满库,不知多少。上始知非仗,大悦,谓曰:“阿六,汝生计大可!”乃更剧饮至夜,举烛而还。兄弟方更敦睦。
宏都下有数十邸,出悬钱立券,每以田宅邸店悬上文契,期讫,便驱券主,夺其宅。都下、东土百姓,失业非一。上后知之,制悬券不得复驱夺,自此始。
侍中、领军将军吴平侯昺,雅有风力,为上所重,军国大事皆与议决,以为安右将军,监扬州。昺自以越亲居扬州,涕泣恳让,上不许。在州尤称明断,符教严整。
辛巳,以宏为中军将军、中书监,六月,乙酉,又以本号行司徒。
臣光曰:宏为将则覆三军,为臣则涉大逆,
高祖贷其死罪可矣。数旬之间,还为三公,于兄
弟之恩诚厚矣,王者之法果安在哉!
初,洛阳有汉所立《三字石经》,虽屡经丧乱而初无损失。及魏冯熙、常伯夫相继为洛州刺史,毁取以建浮图精舍,遂大致颓落,所存者委于榛莽,道俗随意取之。侍中领国子祭酒崔光请遣官守视,命国子博士李郁等补其残缺,胡太后许之。会元叉、刘腾作乱,事遂寝。
秋,七月,魏河州羌却铁忽反,自称水池王;诏以主客郎源子恭为行台以讨之。子恭至河州,严勒州郡及诸军毋得犯民一物,亦不得轻与贼战,然后示以威恩,使知悔惧。八月,铁忽等相帅诣子恭降,首尾不及二旬。子恭,怀之子也。
魏宦者刘腾,手不解书,而多奸谋,善揣人意。胡太后以其保护之功,累迁至侍中、右光禄大夫,遂干预政事,纳赂为人求官,无不效者。河间王琛,简之子也,为定州刺史,以贪纵著名,及罢州还,太后诏曰:“琛在定州,唯不将中山宫来,自馀无所不致,何可更复叙用!”遂废于家。琛乃求为腾养息,赂腾金宝巨万计。腾为之言于太后,得兼都官尚书,出为秦州刺史,会腾疾笃,太后欲及其生而贵之。九月,癸未朔,以腾为卫将军,加仪同三司。
魏胡太后以天文有变,欲以崇宪高太后当之。戊申夜,高太后暴卒;冬,十月,丁卯,以尼礼葬于北邙,谥曰顺皇后。百官单衣邪巾送至墓所,事讫而除。
乙亥,以临川王宏为司徒。
魏胡太后遣使者宋云与比丘惠生如西域求佛经。司空任城王澄奏:“昔高祖迁都,制城内唯听置僧尼寺各一,馀皆置于城外;盖以道俗殊归,欲其净居尘外故也。正始三年,沙门统惠深,始违前禁,自是卷诏不行,私谒弥众,都城之中,寺逾五百,占夺民居,三分且一,屠沽尘秽,连比杂居。往者代北有法秀之谋,冀州有大乘之变。太和、景明之制,非徒使锱素殊途,盖亦以防微杜渐。昔如来阐教,多依山林,今此僧徒,恋著城邑,正以诱于利欲,不能自已,此乃释氏之糟糠,法王之社鼠,内戒所不容,国曲所共弃也。臣谓都城内寺未成可徙者,宜悉徙于郭外,僧不满五十者,并小从大;外州亦准此。”诏从之,然卒不能行。
是岁,魏太师雍等奏:“盐池天藏,资育群生,先朝为之禁限,亦非苟与细民争利。但利起天池,取用无法,或豪贵封护,或近民吝守,贫弱远来,邈然绝望。因置主司,令其裁察,强弱相兼,务令得所。什一之税,自古有之,所务者远近齐平,公私两宜耳。及甄琛启求罢禁,乃为绕池之民尉保光等擅自固护;语其障禁,倍于官司,取与自由,贵贱任口。请依先朝禁之为便。”诏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