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朝事实
- ▪ 卷一 祖宗世次
- ▪ 卷二
- ▪ ▪ 登极赦
- ▪ ▪ 纪元
- ▪ 卷三
- ▪ ▪ 诏书
- ▪ ▪ 圣学
- ▪ ▪ 御制
- ▪ 卷四 郊赦一
- ▪ 卷五 郊赦二
- ▪ 卷六 庙制
- ▪ 卷七
- ▪ ▪ 道释
- ▪ ▪ 僧师号
- ▪ ▪ 尼师号
- ▪ ▪ 道士师号
- ▪ ▪ 女冠师号
- ▪ 卷八
- ▪ ▪ 玉牒
- ▪ ▪ 宣祖五子
- ▪ ▪ 太祖四子
- ▪ ▪ 太宗九子
- ▪ ▪ 仁宗四子
- ▪ ▪ 公主
- ▪ ▪ 宣祖女
- ▪ ▪ 太祖女
- ▪ ▪ 太宗女
- ▪ 卷九
- ▪ ▪ 官职
- ▪ ▪ 勋臣
- ▪ ▪ 配享
- ▪ 卷十
- ▪ ▪ 宰执拜罢
- ▪ 卷十一
- ▪ ▪ 仪注一
- ▪ ▪ 封禅
- ▪ 卷十二
- ▪ ▪ 仪注二
- ▪ 卷十三
- ▪ ▪ 仪注三
- ▪ 卷十四
- ▪ ▪ 科目
- ▪ ▪ 乐律
- ▪ ▪ 历象
- ▪ 卷十五
- ▪ ▪ 耤田
- ▪ ▪ 财用
- ▪ 卷十六
- ▪ ▪ 兵刑
- ▪ 卷十七
- ▪ ▪ 削平
- ▪ 卷十八 升降州县一
- ▪ ▪ 泾原路
- ▪ ▪ 秦凤路
- ▪ ▪ 熙河路
- ▪ ▪ 河东路
- ▪ ▪ 淮南东路
- ▪ ▪ 西京
- ▪ ▪ 南京
- ▪ ▪ 北京
- ▪ ▪ 京东东路
- ▪ ▪ 京东西路
- ▪ ▪ 淮南西路
- ▪ ▪ 两浙路
- ▪ ▪ 京西北路
- ▪ ▪ 河北东路
- ▪ ▪ 江南东路
- ▪ ▪ 江南西路
- ▪ ▪ 河北西路
- ▪ ▪ 陕西路
- ▪ ▪ 环庆路
- ▪ ▪ 东京
- ▪ 卷十九 升降州县二
- ▪ ▪ 荆湖南路潭州,淳化四年,以衡州衡山县、岳州湘阴县来属。熙宁六年,以益阳县地置安化县。太平兴国七年,析长沙县置宁乡县。
- ▪ ▪ 荆湖北路
- ▪ ▪ 夔州路
- ▪ ▪ 福建路
- ▪ ▪ 广南东路
- ▪ ▪ 利州路
- ▪ ▪ 成都路
- ▪ ▪ 潼川路
- ▪ ▪ 广南西路
- ▪ 卷二十 经略幽燕
太宗诏新历载六十甲子。至道二年十一月,司天冬官正杨文鉴请于新历六十甲子外,更增二十年。事下有司,判司天监苗守信等议,以为无所稽据,不可行用。帝曰:“支干相承,虽止六十,傥两周甲子,共成上寿之数,使期颐之人得见所生之岁,不亦善乎”因诏新历以百二十甲子为限自此始。
仁宗朝司天论月蚀分刻。皇祐五年,知制诰王洙言:“据司天监李用晦等状,十一月望,月蚀十分,七历并同。复圆在昼,不辨刻,惟验起亏时刻:内,《宣明》算在丑正二刻,《仪天》丑正三刻,《应天》、《乾元》寅初一刻后,《大衍》、《景福》寅初二刻。而其夜食寅初四刻,惟《大衍》、《景福》稍近。然《景福》算景祐三年四月朔日食二分强,而《崇天》、《乾元》、《宣明》不食,后果不食。《大衍历》算唐开元十二年七月戊午朔,日食八分半,十三年十二月庚戌朔,日食十五分之十三,至日皆不食。所以一行《大衍历》议云:‘假令理历者因开元二食,曲变交限以就之,则所协甚少而所失甚多。’用晦等亦不敢指定《大衍》、《景福》为密。缘历算日交月食,诸历互有疏密,不可常准的。盖月日岂不少有盈亏,亦变常不定,历象必无全密。所谓天道远而人道迩,古来撰历名贤,如太史公、洛下闳、刘歆、张衡、杜预、刘绰、李淳风、僧一行等尚不能穷究,况用晦等浅学,止依古法推步,难为指定日月所食疏密。又据编修《唐书》官刘羲叟状:据历官等称参校诸历,互有疏密,及称止依古法推步,不敢指定历准的参定者。古圣人历象之意,止于恭授人时,虽则豫考定交会,不必□合辰刻,故有修德救食之理。天道神变,理非可尽。设谓必可尽耶,则先儒不容自为疏阔。又《大衍》等七历所差不多,法数大同而小异,亦是递相因藉,乘除积累,渐失毫厘。且辰刻更筹,惟据漏刻,或微有迟速,未必独是历差。按隋《历志》,日月食既有起讫早晚,亦或变常进退,于正见前后十三刻半内候之。今止差三刻,或是天道变常,未为乖谬。又一行于开元中治历,以《大衍》及李淳风《麟德》、刘绰《皇极》三历校日食三十七事,《大衍》课第一,所中才二十二,《麟德》得五,《皇极》得十。以一行聪明博达,时谓圣人,宜考古今,尚未能尽,如淳风辈,益以疏远。况圣明《崇天历》法颁用逾三十年,诞布海内,熟民耳目,方将施之无穷,兼所差无几,不可偶缘天变,议改移。诘其本原,盖亦出于《大衍》。其《景福》历行于唐季,非治世之法,不可循用。”诏仍用《崇天历》法。
英宗治平元年三月,赐新历名曰《明天》,命翰林学士承旨王珪序之。初,上即位,司天监奏《崇天历》五星之行及诸气节有差,诏判司天监周琮等七人同造新历。历成,而中官舒易简、监生石道、李遘各献其所造历。诏翰林学士范镇、诸王府侍讲孙思恭、国子监直讲刘分攵详定。周琮等所造最密,乃用其历。迁琮等各两官,赐物有差。然琮等历后亦不可用,而琮等皆夺所得官。
天文官李自正上《星变图》,且言月与太白俱犯昴,当有边兵大起。上谓辅臣曰:“阴阳占候之说,或中或否。纣以甲子亡,武王以甲子兴,盛衰之理,何其异也由是言之,王者当祗畏天道,要在人事应之如何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