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删卜易
- ▪ 增删卜易序
- ▪ 卷之一 八卦章第一
- ▪ 卷之一 卦象图第二
- ▪ 卷之一 八宫图第三
- ▪ 卷之一 浑天甲子章第四
- ▪ 卷之一 六亲歌章第五
- ▪ 卷之一 世应章第六
- ▪ 卷之一 动变章第七
- ▪ 卷之四 谒贵求财章第六十九
- ▪ 卷之四 为贵人奔走效力财章第七十
- ▪ 卷之一 用神章第八
- ▪ 卷之一 用神元神、忌神、仇神章第九
- ▪ 卷之一 元神忌神衰旺章第十
- ▪ 卷之四 开行开店及各色铺面章第七十一
- ▪ 卷之四 投行损益章第七十二
- ▪ 卷之四 囤货卖货章第七十三
- ▪ 卷之一 五行相生章第十一
- ▪ 卷之一 五行相克章第十二
- ▪ 卷之四 卖货宜守宜动章第七十四
- ▪ 卷之四 往何方买卖章第七十五
- ▪ 卷之一 克处逢生章第十三
- ▪ 卷之一 动静生克章第十四
- ▪ 卷之四 买何货为吉章第七十六
- ▪ 卷之四 借贷章第七十七
- ▪ 卷之四 放债索债章第七十八
- ▪ 卷之四 买卖六畜章第七十九
- ▪ 卷之四 博戏章第八十
- ▪ 卷之四 请会摇会章第八十一
- ▪ 卷之四 行险求财章第八十二
- ▪ 卷之四 婚姻章第八十二
- ▪ 卷之四 此婚子嗣有无章第八十三
- ▪ 卷之四 此婚有宜于父母否章第八十四
- ▪ 卷之四 纳宠章第八十五
- ▪ 卷之四 取离妇跳娼妇章第八十六
- ▪ 卷之四 胎孕章第八十七
- ▪ 卷之一 动变生克冲合章第十五
- ▪ 卷之一 四时旺相章第又十五
- ▪ 卷之四 问产妇安否章第八十八
- ▪ 卷之四 产期章第八十九
- ▪ 卷之四 婴章否泰章第九十
- ▪ 卷之一 月将章第十六
- ▪ 卷之一 日辰章第十七
- ▪ 卷之四 出行章第九十一
- ▪ 卷之四 舟行章第九十二
- ▪ 卷之一 六神章第十八
- ▪ 卷之四 同舟共行章第九十三
- ▪ 卷之四 行人章第九十四
- ▪ 卷之四 防非避讼章第九十五
- ▪ 卷之四 斗殴争竞章第九十六
- ▪ 卷之四 兴词举讼章第九十七
- ▪ 卷之四 已定重罪章第九十八
- ▪ 卷之四 疾病章第九十九
- ▪ 卷之四 痘疹章第一百
- ▪ 卷之四 病源章第一百零一
- ▪ 卷之四 鬼神章一百二
- ▪ 卷之四 延医章第一百三
- ▪ 卷之四 医卜往治章第一百四
- ▪ 卷之四 家宅章第一百五
- ▪ 卷之四 盖造买宅赁宅第一百六
- ▪ 卷之一 六合章第十九
- ▪ 卷之一 六冲章第二十
- ▪ 卷之一 三刑章第二十一
- ▪ 卷之一 暗动章第二十二
- ▪ 卷之四 创造宫室章第一百七
- ▪ 卷之四 修方动土章第一百八
- ▪ 卷之四 迁居过火章第一百九
- ▪ 卷之四 归宅入火章第一百十
- ▪ 卷之四 入宅六亲凶吉章第一百十一
- ▪ 卷之一 动散章第二十三
- ▪ 卷之一 卦变生克墓绝章第二十四
- ▪ 卷之四 马房猪圈章一百十二
- ▪ 卷之四 旧宅章第一百十三
- ▪ 卷之一 反伏章第二十五
- ▪ 卷之一 旬空章第二十六
- ▪ 卷之一 生旺墓绝章第又二十六
- ▪ 卷之四 同居章第一百十四
- ▪ 卷之四 盖造官衙章第一百十五
- ▪ 卷之四 占衙宇章第一百十六
- ▪ 卷之一 各门类题头总注章第又二十六
- ▪ 卷之一 各门类应期总注章第又二十六
- ▪ 卷之四 盖造寺院章第一百十七
- ▪ 卷之四 墓葬章第一百十八
- ▪ 卷之四 寻地章第一百十九
- ▪ 卷之四 占地形势章第一百二十
- ▪ 卷之一 归魂游魂章第又二十六
- ▪ 卷之二 月破章第二十七
- ▪ 卷之二 飞伏神章第二十八
- ▪ 卷之四 卜得地于何时章第一百二十一
- ▪ 卷之四 得地于何方章第一百二十二
- ▪ 卷之四 占地师章第一百二十三
- ▪ 卷之二 进神退神章第二十九
- ▪ 卷之二 随鬼入墓章第三十
- ▪ 卷之二 独发章第三十一
- ▪ 卷之四 点穴章第一百二十四
- ▪ 卷之四 谋地偷葬章第一百二十五
- ▪ 卷之四 祖茔旧家章第一百二十六
- ▪ 卷之二 两现章第三十二
- ▪ 卷之四 因何事所伤章第一百二十七
- ▪ 卷之四 修补秘法章第一百二十八
- ▪ 卷之二 《星煞章》第三十三
- ▪ 卷之二 增删《黄金策千金赋》第三十四
- ▪ 卷之二 天时章第三十五 增删《黄金策》
- ▪ 卷之三 身命章第三十六
- ▪ 卷之三 终身财福章第三十七
- ▪ 卷之三 终身功名有无章第三十八
- ▪ 卷之三 寿元章第三十九
- ▪ 卷之三 趋避章第四十
- ▪ 卷之三 父母寿元章第四十一
- ▪ 卷之三 兄弟章第四十二
- ▪ 卷之三 夫妇章第四十三
- ▪ 卷之三 子嗣章第四十四
- ▪ 卷之三 学业章第四十五
- ▪ 卷之三 治经章第四十六
- ▪ 卷之三 延师章第四十七
- ▪ 卷之三 求名章第四十八
- ▪ 卷之三 童试章第四十九
- ▪ 卷之三 岁科考章第五十
- ▪ 卷之三 增禀章第五十一
- ▪ 卷之三 考道才章第五十二
- ▪ 卷之三 发案持榜章第五十三
- ▪ 卷之三 延试章第五十四
- ▪ 卷之三 乡试章第五十五
- ▪ 卷之三 升选候补章第又五十五
- ▪ 卷之三 升迁何方章第五十六
- ▪ 卷之三 在任吉凶章第五十七
- ▪ 卷之三 投麾效用入武从军章第六十
- ▪ 卷之三 署印谋差章第六十一
- ▪ 卷之三 养亲告病辞官章第六十三
- ▪ 卷之三 修陵修河一切营造公务防患章第六十四
- ▪ 卷之三 功名到何品级章第六十六
- ▪ 卷之三 子占父动名章第六十七
- ▪ 卷之三 求财章第六十八
- ▪ 卷之四 再占修补吉凶章第一百二十九
- ▪ 卷之四 新亡附葬祖茔章第一百三十
觉子曰:男家占女,不拘父母亲朋而代占者,无不以财为用。女家占男,皆以官为用。用官者,官有生扶。用财者,财爻旺相,即许婚。今见古今诸书文,以财旺伤克父母爻,不知宜财之旺而为吉也?宜财不旺而为吉也?或曰:黄金策云,翁姑不睦,皆因妻位交重。海底眼曰:财动丧双亲。易冒亦曰:妻财动父母参商。俱以财动伤克父母,未说旺也。余曰:动能伤父母,旺则不能伤耶?假令春天占卦,财爻属木,谓之女命旺而可取,但父母爻定然属土,如此当权得令之财爻不克休囚之父母耶?何必曰动?殊不知者人言动而不言旺者,正恐后人驳论,所以不言其旺,不得己而言动也,岂知亦被看破。或曰:据尔之论,何以为法?余曰:分占之法也。先要财官旺相,既得吉卦,再占妨克父母,是其法也。黄金策专以应为妻位,易冒亦以应为妻,欲其旺相乃为贤良发福之女,又以应为女家父母,谓之应爻旺相,必是富贵之家,若休囚必宅贫寒之宅。执此论,则旺相贤良之女皆出于富贵之家?种种悖谬,余不知何以千百年来竟无一人道破。
男卜女,姻财要旺。女占男,配鬼宜兴O男家代占女,专以财为用神,以应爻为女家,财宜旺相动而化吉,应爻不宜空破又克世爻O女家代占男,专以官为用神,以应爻为男家,宜官生旺相动而化吉,应爻不宜空破墓绝,不宜克世。男人自占妻者,亦以财爻为用神,以应爻为女身,财与应爻皆宜生世持世合世,必忌破墓绝空。财旺生身,应值破空当取,应爻生世,财爻破绝勿求O野鹤曰:财爻应爻同来生合世爻者更吉,大抵以财爻为重,他爻为附和耳。黄金策曰:应为白发之妻,重应而又重财,谬也。
子月癸酉日自占婚得恒变鼎
妻财戌土″应 动 子孙巳火′
官鬼申金″ 妻财未土″应
子孙午火′ 官鬼酉金′
官鬼酉金′世 官鬼酉金′
父母亥水′ 父母亥水′世
妻财丑土″ 妻财丑土″
断曰:酉官持世,戌土财爻动而生世,又得世应相生,戌土虽值旬空,动不为空,明日出空之日,求之必允,果于次日巳时允婚,夫妻白头相守,儿女成行。
又如寅月丙午日女家代占婚 得临之既济卦
子孙酉金″ 妻财子水″应
妻财亥水″应 动 兄弟戌土′
兄弟丑土″ 子孙申金″
兄弟丑土″ 动 妻财亥水′世
官鬼卯木′世 动 兄弟丑土″
父母巳火′ 官鬼卯木′
觉子曰:女家占男,以官为用,以应爻为男家,此古法也,亦死法也,断卦之时,须要人之活变,未必全得显而易见者,即如此卦,女家占男,卯木旺官持世,其婚必成,而应爻受克,又为男家不允,似此何以决之,要知财官为重,世应为轻,虽是女家占男,亦要财爻不致于换陷,此—卦也,男女二人财被回头克又逢丑土之克,如何能生卯木之官?男女不能相合相生,婚虽成终有他变,后果聘定于四月,未及成婚被贼兵劫去,应巳月者亥水逢月破也。
财值休囚破散,终非举案之姻。官逢衰墓绝空,难遂齐眉之愿。财爻官爻不宜墓绝空破,又不宜动而化破化散化克化鬼,乃夭折贫寒之合。男占忌财爻犯之,女占忌官爻犯之O男女自占,世爻忌犯,参商难免。
世爻空亡,动化退,终须失望O动而空者实空之月日必成,静而空者终不成也。世动化进神,事在必成。若化退神,终须难就O应爻静而空破及化退神,亦同此推
应一何空,财化进,夙有良缘O应空他人不实,若动化退神,必有退悔之心,若得财爻动化进神而生世者,虽见退悔,终是良缘。若世应动而破者。亦应实破之时、
世应皆空多费力,反吟多变事难成O 世应俱空,皆无准实,反吟卦变,反覆难成O 野鹤曰:倘得空而逢旺财鬼相生,先虽不允,后终还成。
男占兮兄动,卦中非配偶。兄爻持世或兄动,乃伤妻阻隔之神,此婚必难成,已成者,遇此不免刑伤。觉子曰:兄爻持世,若得财爻动来相合,此婚必成。世兄爻化出财爻,此婚亦能成。
女占兮官爻持世是良缘。女占男不宜子孙持世发动,子孙乃伤夫之神,未成者不成,已成者伤夫再嫁。惟官星持世合世生世旺相者,不独姻缘必就,可期举案齐眉。卦中官鬼重叠亦主再嫁。
财官世应刑世夫妻反目。
如巳月已亥日占夫妻不和将来如好否?得需之大过卦
妻财子水″ 兄弟未土″
兄弟戌土′ 子孙酉金′
子孙申金″世 动 妻财亥水′世
兄弟辰土′ 子孙酉金′
官鬼寅木′ 妻财亥水′
妻财子水′应 动 兄弟丑土″应
断曰:女占夫,不宜子孙持世,乃克夫之象,幸寅木子水相生,不能伤之,所以不和,今兼应爻为夫,应逢子丑作合,夫已有外遇,水木相生,两人情密。彼曰:果然。后如何?余曰:两人不是姻缘,虽则不能死别,必有生离,果于次年寅月休妻,此人六月再取彼妇,应寅月者,夫临寅木而冲世也,应六月者未土冲开初爻丑土,子水来生其寅木也。
旺相爻逢六合彼此同心O爻逢六合占婚最宜,更要财官旺相为吉,男忌财逢破墓,女防官位克绝,六冲变六合者更吉,眼下不允,日后必成。已成婚不和睦者,终究和美。忌六冲,卦无财官,主婚不成,勉强成之,若非死别,定是生离。六合变六冲,虽许允后必更张,已成者终须折枕。
占用咸临节泰,忌逢暌革解离O觉子曰:易冒有云,卦得咸临节泰,若不遇合冲变,虽财官衰陷随墓助伤,皆不为凶。暌革解离,则为凶兆,虽用神全备而化合,亦不为吉,此言用神不腾于卦,验也。
曾于巳月丁卯日占婚于何时得泰卦
子孙酉金″应 子孙酉金″应
妻财亥水″ 妻财亥水″
兄弟丑土″ 兄弟丑土″
兄弟辰土′世 兄弟辰土′世
官鬼寅木′ 官鬼寅木′
妻财子水′ 妻财子水′
余见此卦,兄爻持世,亥财临月破旬空,子水之财,世爻克之,日辰刑之,古虽以泰卦为吉,余焉敢以为之婚姻大事而试卦耶,命之再占
又得坤卦
子孙酉金″世 子孙酉金″世
妻财亥水″ 妻财亥水″
兄弟丑土″ 兄弟丑土″
官鬼卯木″应 官鬼卯木″应
父母巳火″ 父母巳火″
兄弟未土″ 兄弟未土″
世爻休囚为日破,亥水财爻临月破,卦遇六冲,大凶之兆,故知前得泰卦,非为吉也,仍用财官世应者为是,然亦不可竟以为是,凡有所疑,勿执古法而断,须以再占之卦而决之,后卦若吉即以吉断,后卦凶者则以凶推,神不欺人,彼此两无误矣。
财化财未必婚姻两度,鬼化鬼难曰相守百年。黄金策曰:财爻重叠,重作新人,余屡试之,男家占女家,财爻重叠旺相生合世爻者,多主贤妻美妾,财化财,或应双娶、或应婢妾同来、或应妻妾之多、或应收妆奁甚厚,惟忌爻中兄动及日月冲克财爻,花烛重重亦不免耳。
兄临元武,防劫骗。鬼临白虎,遇凶丧O兄鬼动临元武,防局中奸诈骗财,纵使世应相生,财官无害,必须大费,鬼临虎动或不来过门或遇门不久,必见丧事。
应财世鬼,夫唱妇随。应鬼世财,夫权妻夺O世持鬼应持财,谓之阴阳得位,必然鸾凤和鸣。鬼临应财持世,牡鸡司晨,妻夺夫权,惟赘婿得之反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