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删卜易
- ▪ 增删卜易序
- ▪ 卷之一 八卦章第一
- ▪ 卷之一 卦象图第二
- ▪ 卷之一 八宫图第三
- ▪ 卷之一 浑天甲子章第四
- ▪ 卷之一 六亲歌章第五
- ▪ 卷之一 世应章第六
- ▪ 卷之一 动变章第七
- ▪ 卷之一 用神章第八
- ▪ 卷之一 用神元神、忌神、仇神章第九
- ▪ 卷之一 元神忌神衰旺章第十
- ▪ 卷之一 五行相生章第十一
- ▪ 卷之一 五行相克章第十二
- ▪ 卷之一 克处逢生章第十三
- ▪ 卷之一 动静生克章第十四
- ▪ 卷之一 动变生克冲合章第十五
- ▪ 卷之一 四时旺相章第又十五
- ▪ 卷之一 月将章第十六
- ▪ 卷之一 日辰章第十七
- ▪ 卷之四 谒贵求财章第六十九
- ▪ 卷之四 为贵人奔走效力财章第七十
- ▪ 卷之一 六神章第十八
- ▪ 卷之一 六合章第十九
- ▪ 卷之四 开行开店及各色铺面章第七十一
- ▪ 卷之四 投行损益章第七十二
- ▪ 卷之四 囤货卖货章第七十三
- ▪ 卷之一 六冲章第二十
- ▪ 卷之四 卖货宜守宜动章第七十四
- ▪ 卷之四 往何方买卖章第七十五
- ▪ 卷之一 三刑章第二十一
- ▪ 卷之一 暗动章第二十二
- ▪ 卷之四 买何货为吉章第七十六
- ▪ 卷之四 借贷章第七十七
- ▪ 卷之一 动散章第二十三
- ▪ 卷之一 卦变生克墓绝章第二十四
- ▪ 卷之四 放债索债章第七十八
- ▪ 卷之四 买卖六畜章第七十九
- ▪ 卷之四 博戏章第八十
- ▪ 卷之一 反伏章第二十五
- ▪ 卷之一 旬空章第二十六
- ▪ 卷之一 生旺墓绝章第又二十六
- ▪ 卷之一 各门类题头总注章第又二十六
- ▪ 卷之一 各门类应期总注章第又二十六
- ▪ 卷之一 归魂游魂章第又二十六
- ▪ 卷之二 月破章第二十七
- ▪ 卷之二 飞伏神章第二十八
- ▪ 卷之二 进神退神章第二十九
- ▪ 卷之二 随鬼入墓章第三十
- ▪ 卷之二 独发章第三十一
- ▪ 卷之二 两现章第三十二
- ▪ 卷之二 《星煞章》第三十三
- ▪ 卷之二 增删《黄金策千金赋》第三十四
- ▪ 卷之二 天时章第三十五 增删《黄金策》
- ▪ 卷之三 身命章第三十六
- ▪ 卷之三 终身财福章第三十七
- ▪ 卷之三 终身功名有无章第三十八
- ▪ 卷之三 寿元章第三十九
- ▪ 卷之四 请会摇会章第八十一
- ▪ 卷之四 行险求财章第八十二
- ▪ 卷之四 婚姻章第八十二
- ▪ 卷之三 趋避章第四十
- ▪ 卷之三 父母寿元章第四十一
- ▪ 卷之四 此婚子嗣有无章第八十三
- ▪ 卷之四 此婚有宜于父母否章第八十四
- ▪ 卷之四 纳宠章第八十五
- ▪ 卷之四 取离妇跳娼妇章第八十六
- ▪ 卷之四 胎孕章第八十七
- ▪ 卷之四 问产妇安否章第八十八
- ▪ 卷之四 产期章第八十九
- ▪ 卷之四 婴章否泰章第九十
- ▪ 卷之四 出行章第九十一
- ▪ 卷之四 舟行章第九十二
- ▪ 卷之四 同舟共行章第九十三
- ▪ 卷之四 行人章第九十四
- ▪ 卷之四 防非避讼章第九十五
- ▪ 卷之四 斗殴争竞章第九十六
- ▪ 卷之四 兴词举讼章第九十七
- ▪ 卷之四 已定重罪章第九十八
- ▪ 卷之四 疾病章第九十九
- ▪ 卷之四 痘疹章第一百
- ▪ 卷之四 病源章第一百零一
- ▪ 卷之四 鬼神章一百二
- ▪ 卷之四 延医章第一百三
- ▪ 卷之四 医卜往治章第一百四
- ▪ 卷之四 家宅章第一百五
- ▪ 卷之四 盖造买宅赁宅第一百六
- ▪ 卷之三 兄弟章第四十二
- ▪ 卷之三 夫妇章第四十三
- ▪ 卷之四 创造宫室章第一百七
- ▪ 卷之四 修方动土章第一百八
- ▪ 卷之四 迁居过火章第一百九
- ▪ 卷之四 归宅入火章第一百十
- ▪ 卷之四 入宅六亲凶吉章第一百十一
- ▪ 卷之三 子嗣章第四十四
- ▪ 卷之四 马房猪圈章一百十二
- ▪ 卷之四 旧宅章第一百十三
- ▪ 卷之四 同居章第一百十四
- ▪ 卷之四 盖造官衙章第一百十五
- ▪ 卷之四 占衙宇章第一百十六
- ▪ 卷之三 学业章第四十五
- ▪ 卷之三 治经章第四十六
- ▪ 卷之三 延师章第四十七
- ▪ 卷之四 盖造寺院章第一百十七
- ▪ 卷之四 墓葬章第一百十八
- ▪ 卷之四 寻地章第一百十九
- ▪ 卷之四 占地形势章第一百二十
- ▪ 卷之三 求名章第四十八
- ▪ 卷之三 童试章第四十九
- ▪ 卷之三 岁科考章第五十
- ▪ 卷之四 卜得地于何时章第一百二十一
- ▪ 卷之四 得地于何方章第一百二十二
- ▪ 卷之四 占地师章第一百二十三
- ▪ 卷之四 点穴章第一百二十四
- ▪ 卷之四 谋地偷葬章第一百二十五
- ▪ 卷之四 祖茔旧家章第一百二十六
- ▪ 卷之三 增禀章第五十一
- ▪ 卷之三 考道才章第五十二
- ▪ 卷之三 发案持榜章第五十三
- ▪ 卷之三 延试章第五十四
- ▪ 卷之三 乡试章第五十五
- ▪ 卷之四 因何事所伤章第一百二十七
- ▪ 卷之四 修补秘法章第一百二十八
- ▪ 卷之三 升选候补章第又五十五
- ▪ 卷之三 升迁何方章第五十六
- ▪ 卷之三 在任吉凶章第五十七
- ▪ 卷之三 投麾效用入武从军章第六十
- ▪ 卷之三 署印谋差章第六十一
- ▪ 卷之三 养亲告病辞官章第六十三
- ▪ 卷之三 修陵修河一切营造公务防患章第六十四
- ▪ 卷之三 功名到何品级章第六十六
- ▪ 卷之三 子占父动名章第六十七
- ▪ 卷之三 求财章第六十八
- ▪ 卷之四 再占修补吉凶章第一百二十九
- ▪ 卷之四 新亡附葬祖茔章第一百三十
若用神不现,即以日月为用神,倘日月非用神者,则于宫首卦寻之,因本宫首卦,父子财官六亲俱全之故耳,假令占得天风姤卦
父母戌土′
兄弟申金′
官鬼午火′应
兄弟酉金′
子孙亥水′
父母丑土″世
若占妻财,取财爻为神,用此姤卦以寅卯木爻为妻财,今六爻无寅卯,即是用神不上卦,如于寅卯月占者,则以日月为用神,倘非寅卯月,须在宫首卦,乾为天卦内寻之。乾宫首卦乾为天。
父母戌土′世
兄弟申金′
官鬼午火′
父母辰土′应
妻财寅木′
子孙子水′
此卦寅木妻财在二爻,即以此寅木伏于姤卦亥水之下,姤卦二爻之亥水即为飞神,寅木妻财即为伏神,亥水而生寅木,谓之飞来生伏得长生,此用神不现,寻得伏神而遇生扶有用,亦为用神,便作吉断,余仿此。又如占得天山遁
父母戌土′ 父母戌土′
兄弟申金′应 兄弟申金′应
官鬼午火′ 官鬼午火′
兄弟申金′ 兄弟申金′
官鬼午火″世 官鬼午火″世
父母辰土″ 父母辰土″
如占子孙,取子孙为用神,此系乾宫卦,水为子孙,今六爻并无亥水,亦是子孙不现,倘在亥子月日占者,即以月日为用神,若非亥子月日亦在乾为天卦内寻之,乾为天初爻之子水子孙以伏于遁卦初爻辰土之下,辰土即是飞神,子水便是伏神,此乃飞来克伏,谓之飞克,伏神遭克害,名为伏神受制,有用亦无用矣,即作凶推,余仿此。
伏神有用者有六:伏神得日月生者一也;伏神旺相者二也;伏神得飞神生者三也;伏神得动爻生者四;伏神得遇日月动爻冲克飞神者五也;伏神得遇飞神空破休囚墓绝者六也。
黄金策曰:空下伏神,易于引拨,此论近理,但有不独飞神空亡而伏神得出,但得飞神临破休囚入墓而伏神皆易出也,何也?飞神逢破墓衰空,虽有若无,所以伏神易于出现。
此六皆有用之伏神也,虽曰不现亦如现矣。
又伏神终不得出者有五。伏神休囚无气者一也;伏神被日月冲克者二也;伏神被旺相之飞神克者三也;伏神墓绝于日月飞爻者四也;伏神伏囚值空月破者五也。
此五者乃无用之伏神也,虽有如无,终不能出。
黄金策曰:伏居空地,事于心违。余得验者,非此论也。凡用神旺相而遇旬空,出空之日则出矣。
如卯月壬辰日占候文书何日得领,得山火贲卦
官鬼寅木′
妻财子水″
兄弟戌土″应
妻财亥水′
父母午火/ 兄弟丑土″
官鬼卯木′世
午火父母为用神,空而伏于二爻丑土之下,压住难出,许甲午日出空必得,果得于甲午日。
又酉月丙辰日占子病。得地风升
官鬼酉金″
父母亥水″
子孙午火/妻财丑土″世
官鬼酉金′
父母亥水′
妻财丑土″应
黄金策曰:空下伏神,易于引拨,此卦午火子孙伏于丑土之下,丑土旬空伏易出,许午日子孙出现必愈,果于午日起床。 以上用神不现,皆在本宫首卦寻之,古法又有凡得八纯首卦用神若值空破,又在他宫寻之,比如占得乾为天内有用神空破衰绝者,往坤宫寻之,谓之乾坤来往互换,易林补遗又以归魂卦取离宫第四卦也。野鹤曰:何必如此?用神衰败则祸福已知矣,为何不再占一卦合断?余于用神不现,即有伏神亦不用之,再占两卦用神必现。
一日到一宅上见医者满座。卯月丙辰日占父病得地雷复卦
子孙酉金″
妻财亥水″
兄弟丑土″应
兄弟辰土″
官鬼寅木″
妻财子水′世
父母用神不现,明知巳火父母伏于二爻寅木之下,旺木以生巳火,飞来生伏,必愈之症,不以此断,令再卜之,占得山泽损
官鬼寅木′应 官鬼寅木′应
妻财子水″ 妻财子水″
兄弟戌土″ 兄弟戌土″
兄弟丑土″世 兄弟丑土″世
官鬼卯木′ 官鬼卯木′
父母巳火′ 父母巳火′
巳火父母明现于初爻,春占木旺火相,断之即愈,彼因病势甚危,伊犹未决,次子又占,得渐之巽
官鬼卯木′应 官鬼卯木′世
父母巳火′ 父母巳火′
兄弟未土″ 兄弟未土″
子孙申金′世 子孙酉金′应
父母午火″ 动 妻财亥水′
兄弟辰土″ 兄弟丑土″
余疑曰:两卦俱当即愈,如何此卦亥水回头克父母,忽而悟曰:是也,前两卦巳火旺不受伤克,乃应目前之愈,此卦亥水克父,今冬难延,即到前令自占,此卦竟于前卦相同,再请夫人卜之,又得此卦。
余连见此卦,毛骨松然,有神乎?无神乎?占父亥水回头克父,自占病亥水克世,妻占夫亥水克夫,三卦雷同,同如一手推出,今冬之危,扁鹊亦难为矣,余且不言,只以前卦断目前之愈,问请医曰:卦中不得见,列位各见何如?曰:病势甚险,遂公议一方,对症便好,不然只看阴功德行耳,内有一位冷笑不言,余请问姓,答曰,姓寿,因私问曰:此公之祥,何如?彼曰:我可治之,不服我药,奈何。余暗嘱其子曰:太翁之病,须用姓寿者治之。次早寿姓来谢,余问将来何如?寿曰:目下不妨,今冬难保。余曰:公言与数相合,真神医也。果绝于亥月,余之不取伏神,多占几卦以决祸福而更稳。即知目前之生,又知将来之死,非多占之力耶?
李我平曰:古法用伏神虽有验,然伏神之衰旺休囚刑冲克害月破旬空亦有难于把握者,此谓多占两卦又有用神,真秘法也,以此之秘,急欲传世,真婆心也。或曰:多占两卦,虽有诗言,不敢再三,然亦有再占者,何为秘诀?余曰:既知再占,何故用神不现而寻伏神,伏神无用又寻互卦,互之不得又寻于化,况易冒变互章中所存占验,非惟牵强且错误颇多。
有子月戊寅日占官得困之兑卦
父母未土″ 父母未土″世
兄弟酉金′ 兄弟酉金′
子孙亥水′应 子孙亥水′
官鬼午火″ 父母丑土″应
父母辰土′ 妻财卯木′
妻财寅木″世 动 官鬼巳火′
彼断曰:飞爻午之官已临破矣,巳官伏神长生于寅,至孟春必得升迁。余断之:黄金策曰,飞爻变爻俱无用神者,始寻伏神。此卦初爻寅木变出巳火官星,孟春官遇长生,且财爻独发亦生官矣。不曰变出之官而曰伏神者,何也?幸次卦伏神变爻皆巳火也。倘后人遇他卦,亦执此为法,用变爻乎?用神乎?非传世教人之法而不取也。观于化章中之占验更为可笑,有辛卯年丙申子日占存亡
妻财卯木′ 动 父母未土″
官鬼巳火′ 兄弟酉金′应
父母未土″世 动 子孙亥水′
妻财卯木″ 妻财卯木″
官鬼巳火″ 官鬼巳火″世
父母未土″应 父母未土″
彼断曰:水为子孙不现,却得丙月辛年,丙辛化水,后至亥月甲辰日申子辰合成水局,亥月而归。余断曰:世爻未土发动化出亥水子孙,是亥月即见子也,世与子孙亥卯未三合成局,明明父子相逢,何故而取于化?即使卦中亥水不现,子水日建亦作用神,叠叠用神而不取,左支右吾,以取于化,是误后人,非教后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