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史
- ▪ 第九十二卷 列传第二十二
- ▪ 第九十三卷 列传第二十三
- ▪ ▪ 萧惠慈氏奴萧迂鲁铎卢斡萧图玉耶律铎轸
- ▪ 第九十四卷 列传第二十四
- ▪ 第十八卷 本纪第十八
- ▪ ▪ 兴宗耶律宗真一
- ▪ 第十九卷 本纪第十九
- ▪ ▪ 兴宗二
- ▪ 第二十卷 本纪第二十
- ▪ ▪ 兴宗三
- ▪ 第二十一卷 本纪第二十一
- ▪ ▪ 道宗耶律洪基一
- ▪ 第九十五卷 列传第二十五
- ▪ 第九十六卷 列传第二十六
- ▪ ▪ 耶律仁先挞不也耶律良萧韩家奴萧德萧惟信萧乐音奴耶律敌烈姚景行耶律阿思
- ▪ 第九十七卷 列传第二十七
- ▪ 第二十二卷 本纪第二十二
- ▪ ▪ 道宗二
- ▪ 第二十三卷 本纪第二十三
- ▪ ▪ 道宗三
- ▪ 第九十八卷 列传第二十八
- ▪ 第二十四卷 本纪第二十四
- ▪ ▪ 道宗四
- ▪ 第二十五卷 本纪第二十五
- ▪ ▪ 道宗五
- ▪ 第二十六卷 本纪第二十六
- ▪ ▪ 道宗六
- ▪ ▪ 登宝位」,诏夺宰相郑颛以下官,出颛知兴中府事,韩资让为崇义军节度使,御史中丞韩君义为广顺军节度使。癸丑,阻卜长来贡。戊午,遣使决五京滞狱。己未,以辽兴军节度使梁援为枢密副使。
- ▪ 第九十九卷 列传第二十九
- ▪ ▪ 萧岩寿耶律撒剌萧速撒耶律挞不也萧挞不也萧忽古耶律石柳
- ▪ ▪ 书奏不报,闻者莫不叹惋。
- ▪ 第一百卷 列传第三十
- ▪ 第二十七卷 本纪第二十七
- ▪ ▪ 天祚皇帝耶律延禧一
- ▪ 第二十八卷 本纪第二十八
- ▪ ▪ 天祚皇帝二
- ▪ 第二十九卷 本纪第二十九
- ▪ ▪ 天祚皇帝三
- ▪ 第三十卷 本纪第三十
- ▪ ▪ 天祚皇帝四
- ▪ 第三十一卷 志第一
- ▪ ▪ 着帐郎君
- ▪ ▪ 着帐户
- ▪ ▪ 营卫志上
- ▪ ▪ 宫卫
- ▪ 第三十二卷 志第二
- ▪ ▪ 营卫志中 行营
- ▪ ▪ 部族上
- ▪ ▪ 古八部:
- ▪ ▪ 隋契丹十部:
- ▪ ▪ 唐大贺氏八部:
- ▪ ▪ 遥辇氏八部:
- ▪ ▪ 遥辇阻午可汗二十部:
- ▪ 第三十三卷 志第三
- ▪ ▪ 太祖二十部,二国舅升帐分,止十八部。
- ▪ ▪ 圣宗三十四部:
- ▪ ▪ 营卫志下 部族下
- ▪ ▪ 辽内四部族:
- ▪ ▪ 辽国外十部:
- ▪ 第一卷 本纪第一
- ▪ ▪ 太祖耶律阿保机上
- ▪ 第二卷 本纪第二
- ▪ ▪ 太祖下
- ▪ 第三卷 本纪第三
- ▪ ▪ 太宗耶律德光上
- ▪ 第四卷 本纪第四
- ▪ ▪ 太宗下
- ▪ 第五卷 本纪第五
- ▪ 第三十四卷 志第四
- ▪ ▪ 兵卫志上
- ▪ ▪ 兵制
- ▪ 第三十五卷 志第五
- ▪ ▪ 兵卫志中 御帐亲军
- ▪ ▪ 宫卫骑军
- ▪ ▪ 大首领部族军
- ▪ ▪ 众部族军
- ▪ 第一百〇一卷 列传第三十一
- ▪ 第三十六卷 志第六
- ▪ ▪ 兵卫志下 五京乡丁
- ▪ ▪ 属国军
- ▪ ▪ 边境戍兵
- ▪ 第三十七卷 志第七
- ▪ ▪ 地理志一
- ▪ ▪ 上京道
- ▪ ▪ 头下军州
- ▪ ▪ 边防城
- ▪ 第三十八卷 志第八
- ▪ ▪ 地理志二 东京道
- ▪ 第三十九卷 志第九
- ▪ ▪ 地理志三 中京道
- ▪ 第一百〇二卷 列传第三十二
- ▪ 第一百〇三卷 列传第三十三
- ▪ ▪ 文学上 萧韩家奴 李澣
- ▪ 第一百〇四卷 列传第三十四
- ▪ 第四十卷 志第十
- ▪ ▪ 地理志四 南京道
- ▪ 第四十一卷 志第十一
- ▪ ▪ 地理志五 西京道
- ▪ 第四十二卷 志第十二
- ▪ ▪ 历象志上
- ▪ ▪ 历
- ▪ 第四十三卷 志第十三
- ▪ ▪ 历象志中 闰考
- ▪ 第一百〇五卷 列传第三十五
- ▪ ▪ 能吏 大公鼎萧文马人望耶律铎鲁斡杨遵勗王棠
- ▪ 第一百〇六卷 列传第三十六
- ▪ 第一百〇七卷 列传第三十七
- ▪ 第一百〇八卷 列传第三十八
- ▪ 第四十四卷 志第十四
- ▪ ▪ 官星
- ▪ ▪ 历象志下 朔考
- ▪ ▪ 象
- ▪ ▪ 刻漏
- ▪ 第四十五卷 志第十五
- ▪ ▪ 某抹里。
- ▪ ▪ 押行宫辎重夷离毕司。掌诸宫巡幸扈从辎重之事。
- ▪ ▪ 本班局。
- ▪ ▪ 皇太后祗应司。
- ▪ ▪ 着帐户司。本诸斡鲁朵户析出,及诸色人犯罪没入。凡御帐、皇太后、皇太妃、皇后、皇太子、近位、亲王祗从、伶官,皆充其役。
- ▪ ▪ 承应小底局。
- ▪ ▪ 北面皇族帐官
- ▪ ▪ 大内惕隐司。掌皇族四帐之政教。
- ▪ ▪ 大东丹国中台省。太祖天显元年置,乾亨四年圣宗省。
- ▪ ▪ 大横帐常衮司。掌太祖皇帝後九帐皇族之事。
- ▪ ▪ 亲王国。官制未详。
- ▪ ▪ 王子院。掌王子各帐之事。
- ▪ ▪ 驸马都尉府。掌公主帐宅之事。
- ▪ ▪ 遥辇纠详稳司。
- ▪ ▪ 国舅乙室已大翁帐详稳司。
- ▪ ▪ 北面诸帐官
- ▪ ▪ 遥辇帐节度使司。
- ▪ ▪ 契丹南枢密院。掌文铨、部族、丁赋之政,凡契丹人民皆属焉。以其牙帐居大内之南,故名南院。元好问所谓「南衙不主兵」是也。
- ▪ ▪ 南枢密院中丞司。
- ▪ ▪ 北宰相府。掌佐理军国之大政,皇族四帐世预其选。
- ▪ ▪ 南宰相府。掌佐理军国之大政,国舅五帐世预其选。
- ▪ ▪ 北大王院。分掌部族军民之政。
- ▪ ▪ 北院都统军司。掌北院从军之政令。
- ▪ ▪ 北院详稳司。掌北院部族军马之政令。
- ▪ ▪ 北院都部署司。掌北院部族军民之事。
- ▪ ▪ 南大王院。分掌部族军民之政。
- ▪ ▪ 南院都统军司。掌南院从军之政令。
- ▪ ▪ 南院详稳司。掌南院部族军马之政令。
- ▪ ▪ 南院都部署司。掌南院部族军民之事。
- ▪ ▪ 宣徽北院。太宗会同元年置,掌北院御前祗应之事。
- ▪ ▪ 宣徽南院。会同元年置,掌南院御前祗应之事。
- ▪ ▪ 大于越府。无职掌,班百僚之上,非有大功德者不授,辽国尊官,犹南面之有三公。太祖以遥辇氏于越受禅。终辽之世,以于越得重名者三人:耶律曷鲁、屋质、仁先,谓之三于越。
- ▪ ▪ 北面御帐官
- ▪ ▪ 侍卫司。掌御帐亲卫之事。
- ▪ ▪ 近侍局。
- ▪ ▪ 近侍详稳司。
- ▪ ▪ 北护卫府。掌北院护卫之事。皇太后宫有左右护卫。
- ▪ ▪ 夷离毕院。掌刑狱。
- ▪ ▪ 总领左右护卫司。
- ▪ ▪ 南护卫府。掌南院护卫之事。
- ▪ ▪ 总领左右护卫司。
- ▪ ▪ 奉宸司。掌供奉宸御之事。
- ▪ ▪ 三班院。掌左、右、寄班之事。
- ▪ ▪ 宿卫司。专掌宿卫之事。
- ▪ ▪ 宿直司。掌轮直官员宿直之事。皇太后宫有宿直官。
- ▪ ▪ 硬寨司。掌禁围枪寨、下铺、传铃之事。
- ▪ ▪ 皇太子惕隐司。掌皇太子宫帐之事。
- ▪ ▪ 北面着帐官
- ▪ ▪ 大林牙院。掌文翰之事。
- ▪ ▪ 敌烈麻都司。掌礼仪。
- ▪ ▪ 文班司。所掌未详。
- ▪ ▪ 阿札割只。所掌未详。遥辇故官,後并枢密院。
- ▪ ▪ 祗候郎君班详稳司。
- ▪ ▪ 左祗候郎君班详稳司。
- ▪ ▪ 右祗候郎君班详稳司。
- ▪ ▪ 笔砚局。
- ▪ ▪ 牌印局。
- ▪ ▪ 灯烛局。
- ▪ ▪ 床幔局。
- ▪ ▪ 殿幄局。
- ▪ ▪ 车舆局。
- ▪ ▪ 御盏局。
- ▪ ▪ 渤海帐司。官制未详。
- ▪ ▪ 诸行宫都部署院。总契丹汉人诸行宫之事。
- ▪ ▪ 契丹行宫都部署司。总行在行军诸斡鲁朵之政令。
- ▪ ▪ 行宫诸部署司。掌行在诸宫之政令。
- ▪ ▪ 十二宫职名总目:
- ▪ ▪ 某宫都部署司。掌本宫契丹军民之事。
- ▪ ▪ 某石烈。石烈,县也。
- ▪ ▪ 某瓦里。内族、外戚、世官犯罪,没入瓦里。
- ▪ ▪ 百官志一
- ▪ ▪ 北 面
- ▪ ▪ 北枢密院中丞司。
- ▪ 第四十六卷 志第十六
- ▪ 第四十七卷 志第十七上
- ▪ ▪ 通进司。
- ▪ ▪ 登闻鼓院。
- ▪ ▪ 匦院。
- ▪ ▪ 诰院。
- ▪ ▪ 尚书省。太祖尝置左右尚书。
- ▪ ▪ 六部职名总目:
- ▪ ▪ 典设局。
- ▪ ▪ 宫门局。
- ▪ ▪ 右春坊。
- ▪ ▪ 太子家令寺。
- ▪ ▪ 太子率更寺。
- ▪ ▪ 太子仆寺。
- ▪ ▪ 太子率府职名总目:
- ▪ ▪ 王傅府。
- ▪ ▪ 亲王内史府。
- ▪ ▪ 诸王文学馆。
- ▪ ▪ 南面宫官
- ▪ ▪ 右谏院。
- ▪ ▪ 门下省。
- ▪ ▪ 起居舍人院。
- ▪ ▪ 左谏院。
- ▪ ▪ 通事舍人院。
- ▪ ▪ 符宝司。
- ▪ ▪ 东上阖门司。太宗会同元年置。
- ▪ ▪ 西上阖门司。
- ▪ ▪ 翰林画院。
- ▪ ▪ 宣政殿。
- ▪ ▪ 观书殿。
- ▪ ▪ 昭文馆。
- ▪ ▪ 崇文馆。
- ▪ ▪ 乾文阁。
- ▪ ▪ 宣徽院。太宗会同元年置。
- ▪ ▪ 内省。
- ▪ ▪ 内藏库。
- ▪ ▪ 内侍省。
- ▪ ▪ 内库。
- ▪ ▪ 尚衣库。
- ▪ ▪ 汤药局。
- ▪ ▪ 客省。太宗会同元年置。
- ▪ ▪ 诸署职名总目:
- ▪ ▪ 秘书监。有秘书郎,秘书郎正字。
- ▪ ▪ 国子学。
- ▪ ▪ 四方馆。
- ▪ ▪ 引进司。
- ▪ ▪ 点签司。
- ▪ ▪ 礼信司。
- ▪ ▪ 礼宾使司。
- ▪ ▪ 寺官职名总目:
- ▪ ▪ 东头承奉班。
- ▪ ▪ 西头承奉班。
- ▪ ▪ 东宫三师府。凡东宫官多见辽朝杂礼。
- ▪ ▪ 太子宾客院。
- ▪ ▪ 太子詹事院。
- ▪ ▪ 太子司直司。
- ▪ ▪ 左春坊。
- ▪ ▪ 文学馆。
- ▪ ▪ 司经局。
- ▪ ▪ 十二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职名总目:
- ▪ ▪ 诸卫职名总目:
- ▪ ▪ 左右神威军。
- ▪ ▪ 三公府。先汉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後汉更名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唐太尉、司徒、司空,又名三司。
- ▪ ▪ 中书省。初名政事省。太祖置官,世宗天禄四年建政事省,兴宗重熙十三年改中书省。
- ▪ ▪ 中书舍人院。
- ▪ ▪ 百官志三 南面
- ▪ ▪ 南面朝官
- ▪ ▪ 三师府。本名三公,汉以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为三公,故称三师。
- ▪ 第四十八卷 志第十七下
- ▪ ▪ 中京路按问使司。
- ▪ ▪ 中京巡逻使司。
- ▪ ▪ 中京大内都部署司。
- ▪ ▪ 南京宣徽院。
- ▪ ▪ 黄龙府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
- ▪ ▪ 黄龙府学。
- ▪ ▪ 兴中府。
- ▪ ▪ 兴中府学。
- ▪ ▪ 南面方州官
- ▪ ▪ 节度使职名总目:
- ▪ ▪ 某马步军都指挥使司。
- ▪ ▪ 南京处置使司。圣宗开泰元年见秦王隆庆为燕京管内处置使。
- ▪ ▪ 南京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司。
- ▪ ▪ 南京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
- ▪ ▪ 南京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
- ▪ ▪ 南京栗园司。
- ▪ ▪ 云州宣谕招抚使司。
- ▪ ▪ 某马军指挥使司。
- ▪ ▪ 某步军指挥使司。
- ▪ ▪ 中京道:
- ▪ ▪ 南京道:
- ▪ ▪ 观察使职名总目:
- ▪ ▪ 州学。
- ▪ ▪ 中京道:
- ▪ ▪ 东京道:
- ▪ ▪ 上京道:
- ▪ ▪ 上京道:
- ▪ ▪ 东京道:
- ▪ ▪ 团练使司职名总目:
- ▪ ▪ 州学。
- ▪ ▪ 东京道:
- ▪ ▪ 防御使司职名总目:
- ▪ ▪ 州学。
- ▪ ▪ 东京道:
- ▪ ▪ 州刺史职名总目:
- ▪ ▪ 州学。
- ▪ ▪ 县职名总目:
- ▪ ▪ 县学。大公鼎为良乡县尹,建孔子庙。
- ▪ ▪ 南面分司官
- ▪ ▪ 南面财赋官
- ▪ ▪ 诸钱帛司职名总目:
- ▪ ▪ 百官志四 南面京官
- ▪ ▪ 三京宰相府职名总目:
- ▪ ▪ 五京诸使职名总目:
- ▪ ▪ 南面军官
- ▪ ▪ 五京留守司兼府尹职名总目:
- ▪ ▪ 五京都总管府职名总目:
- ▪ ▪ 五京都虞候司职名总目:
- ▪ ▪ 五京警巡院职名总目:
- ▪ ▪ 五京处置使司职名总目:
- ▪ ▪ 五京学职名总目:道宗清宁五年,诏设学养士,」四:颁经及传疏,置傅士、助教各一员。
- ▪ ▪ 上京城隍使司。亦曰上京皇城使。
- ▪ ▪ 东京渤海承奉官。圣宗开泰八年耶律八哥奏,渤海承奉班宜设官以统之,因置。
- ▪ ▪ 辽阳大都督府。太宗会同二年置。
- ▪ ▪ 东京安抚使司。
- ▪ ▪ 东京军巡院。地理志,东京有归化营军千馀人,籍河朔亡命於此,置军巡院。
- ▪ ▪ 中京文思院。
- ▪ ▪ 点检司职名总目:
- ▪ ▪ 诸军兵马都总管府职名总目:
- ▪ ▪ 南面边防官
- ▪ 第四十九卷 志第十八
- ▪ ▪ 礼志一
- ▪ ▪ 吉仪
- ▪ 第五十卷 志第十九
- ▪ ▪ 礼志二 凶仪
- ▪ 第一百〇九卷 列传第三十九
- ▪ ▪ 伶官 罗衣轻
- ▪ ▪ 宦官 王继恩赵安
- ▪ 第一百一十卷 列传第四十
- ▪ ▪ 奸臣上 耶律乙辛张孝杰耶律燕哥萧十三
- ▪ 第一百一十一卷 列传第四十一
- ▪ 第一百一十二卷 列传第四十二
- ▪ ▪ 逆臣上 耶律辖底迭里特耶律察割耶律娄国耶律重元涅鲁古耶律滑哥
- ▪ 第一百一十三卷 列传第四十三
- ▪ ▪ 逆臣中 萧翰耶律牒蜡耶律朗耶律刘哥盆都耶律海思耶律敌猎萧革
- ▪ 第五十一卷 志第二十上
- ▪ ▪ 礼志三 军仪
- ▪ ▪ 宾仪
- ▪ 第五十二卷 志第二十一
- ▪ ▪ 礼志五 嘉仪上
- ▪ 第五十三卷 志第二十二
- ▪ ▪ 合欢结」。又以彩丝宛转为人形簪之,谓之「长命缕」。国语谓是日为「讨赛咿」。「讨」,五;「赛咿」,月也。
- ▪ ▪ 礼志六 嘉仪下
- ▪ ▪ 挾里坈」。
- ▪ 第五十四卷 志第二十三
- ▪ ▪ 横吹乐
- ▪ ▪ 乐志
- ▪ ▪ 国乐
- ▪ ▪ 诸国乐
- ▪ ▪ 雅乐
- ▪ ▪ 大乐
- ▪ ▪ 散乐
- ▪ ▪ 鼓吹乐
- ▪ 第五十五卷 志第二十四
- ▪ ▪ 仪卫志一
- ▪ ▪ 舆服
- ▪ ▪ 国舆
- ▪ ▪ 汉舆
- ▪ 第五十六卷 志第二十五
- ▪ ▪ 仪卫志二 国服
- ▪ ▪ 汉服
- ▪ 第五十七卷 志第二十六
- ▪ ▪ 仪卫志三 符印
- ▪ ▪ 印
- ▪ ▪ 符契
- ▪ 第一百一十四卷 列传第四十四
- ▪ 第五十八卷 志第二十七
- ▪ ▪ 国仗
- ▪ ▪ 渤海仗
- ▪ ▪ 汉仗
- ▪ ▪ 卤簿仪仗人数马匹
- ▪ ▪ 仪卫志四 仪仗
- ▪ 第五十九卷 志第二十八
- ▪ 第六十卷 志第二十九
- ▪ 第六十一卷 志第三十
- ▪ ▪ 刑法志上
- ▪ 第六十二卷 志第三十一
- ▪ 第六十三卷 表第一
- ▪ ▪ 世表
- ▪ 第六十四卷 表第二
- ▪ ▪ 皇子表
- ▪ 第六十五卷 表第三
- ▪ 第六十六卷 表第四
- ▪ ▪ 皇族表
- ▪ 第六十七卷 表第五
- ▪ 第六十八卷 表第六
- ▪ ▪ 景宗
- ▪ ▪ 游幸表
- ▪ ▪ 圣宗
- ▪ ▪ 兴宗
- ▪ ▪ 道宗
- ▪ 第六十九卷 表第七
- ▪ ▪ 嚎族表
- ▪ ▪ 纪年正月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
- ▪ ▪ 穆宗
- ▪ ▪ 景宗
- ▪ ▪ 兴宗
- ▪ ▪ 道宗
- ▪ ▪ 天祚
- ▪ 第七十卷 表第八
- ▪ ▪ 属国表
- ▪ 第七十一卷 列传第一
- ▪ ▪ 后妃
- ▪ 第七十二卷 列传第二
- ▪ ▪ 宗室
- ▪ 第七十三卷 列传第三
- ▪ ▪ 耶律曷鲁萧敌鲁弟阿古只耶律斜涅赤姪老古颇德耶律欲稳耶律海里
- ▪ 第七十四卷 列传第四
- ▪ ▪ 耶律敌剌萧痕笃康默记孙延寿韩延徽子德枢萧翰耶律牒蜡耶律朗耶律刘哥弟盆都耶律海思耶律敌猎萧革
- ▪ 第七十五卷 列传第五
- ▪ ▪ 耶律觌烈羽之耶律铎臻古突吕不王郁耶律图鲁窘
- ▪ 第七十六卷 列传第六
- ▪ ▪ 耶律解里耶律拨里得耶律朔古耶律鲁不古赵延寿高模翰赵思温耶律沤里思张砺
- ▪ 第七十七卷 列传第七
- ▪ ▪ 耶律屋质耶律吼何鲁不耶律安抟耶律洼耶律颓昱耶律挞烈
- ▪ 第七十八卷 列传第八
- ▪ 第七十九卷 列传第九
- ▪ 第八十卷 列传第十
- ▪ ▪ 张俭邢抱朴马得臣萧朴耶律八哥
- ▪ ▪ 书奏,帝嘉叹良久。未几卒,赠太子太保,诏有司给葬。
- ▪ 第八十一卷 列传第十一
- ▪ 第八十二卷 列传第十二
- ▪ ▪ 耶律隆运德威涤鲁制心耶律勃古哲萧阳阿武白萧常哥耶律虎古磨鲁古
- ▪ 第八十三卷 列传第十三
- ▪ ▪ 耶律休哥马哥耶律斜轸耶律奚低耶律学古乌不吕
- ▪ 第八十四卷 列传第十四
- ▪ 第八十五卷 列传第十五
- ▪ ▪ 萧挞凛萧观音奴耶律题子耶律谐理耶律奴瓜萧柳高勋 奚和朔奴萧塔列葛耶律撒合
- ▪ 第八十六卷 列传第十六
- ▪ ▪ 耶律合住刘景刘六符耶律褭履牛温舒杜防萧和尚特末耶律合里只耶律颇的
- ▪ 第八十七卷 列传第十七
- ▪ ▪ 萧孝穆撒八孝先孝友萧蒲奴耶律蒲古夏行美
- ▪ 第八十八卷 列传第十八
- ▪ ▪ 萧敌烈拨剌耶律盆奴萧排押恒德匹敌耶律资忠耶律瑶质耶律弘古 高正耶律的琭大康乂
- ▪ 第八十九卷 列传第十九
- ▪ 第九十卷 列传第二十
- ▪ 第九十一卷 列传第二十一
- ▪ 第六卷 本纪第六
- ▪ ▪ 穆宗耶律璟上
- ▪ 第七卷 本纪第七
- ▪ ▪ 穆宗下
- ▪ 第八卷 本纪第八
- ▪ ▪ 景宗耶律贤上
- ▪ 第九卷 本纪第九
- ▪ ▪ 景宗下
- ▪ 第十卷 本纪第十
- ▪ ▪ 圣宗耶律隆绪一
- ▪ 第十一卷 本纪第十一
- ▪ ▪ 圣宗二
- ▪ 第十二卷 本纪第十二
- ▪ ▪ 圣宗三
- ▪ 第十三卷 本纪第十三
- ▪ ▪ 圣宗四
- ▪ 第十四卷 本纪第十四
- ▪ ▪ 圣宗五
- ▪ 第十五卷 本纪第十五
- ▪ ▪ 圣宗六
- ▪ 第十六卷 本纪第十六
- ▪ ▪ 圣宗七
- ▪ 第十七卷 本纪第十七
- ▪ ▪ 圣宗八
- ▪ 第一百一十五卷 列传第四十五
- ▪ ▪ 二国外记 高丽
- ▪ ▪ 西夏
- ▪ 第一百一十六卷 国语解
- ▪ ▪ 附录卷 修三史诏
- ▪ ▪ 进辽史表
- ▪ ▪ 三史凡例
- ▪ ▪ 修史官员
- ▪ ▪ 帝纪
- ▪ ▪ 礼志:
- ▪ ▪ 表
- ▪ ▪ 列传
春秋褒贬,善恶并书,示劝惩也。故迁、固传佞幸、酷吏,欧阳修则并奸臣录之,将俾为君者知所鉴,为臣者知所戒。此天地圣贤之心,国家安危之机,治乱之原也。辽自耶律乙辛而下,奸臣十人,其败国皆足以为戒,故列于传。
耶律乙辛,字胡睹衮,五院部人。父迭剌,家贫,服用不给,部人号「穷迭剌」。
初,乙辛母方娠,夜梦手搏羊,拨其角尾。既寤占之,术者曰:「此吉兆也。羊去角尾为王字,汝後有子当王。」及乙辛生,适在路,无水以浴,回车破辙,忽见涌泉。迭剌自以得子,欲酒以庆,闻酒香,于草棘间得二,因祭东焉。
乙辛幼慧黠。尝牧羊至日昃,迭剌视之,乙辛熟寝。迭剌触之觉,乙辛怒曰:「何遽惊我!适梦人手执日月以食我,我已食月,日方半而觉,惜不尽食之。」迭剌自是不令牧羊。
及长,美风仪,外和内狡。重熙中,为文班吏,掌太保印,陪从入宫。皇后见乙辛详雅如素宦,令补笔砚吏;帝亦爱之,累迁护卫太保。道宗即位,以乙辛先朝任使,赐汉人户四十,同知点检司事,常召决疑议,升北院同知,历枢密副使。清宁五年,为南院枢密使,改知北院,封赵王。
九年,耶律仁先为南院枢密使,时驸马都尉萧胡睹与重元党,恶仁先在朝,奏曰:「仁先可任西北路招讨使。」帝将从之。乙辛奏曰:「臣新叁国政,未知治体。仁先乃先帝旧臣,不可遽离朝廷。」帝然之。重元乱平,拜北院枢密使,进王魏,赐匡时翊圣竭忠平乱功臣。咸雍五年,加守太师。诏四方有军旅,许以便宜从事,势震中外,门下馈赂不绝。凡阿顺者蒙荐擢,忠直者被斥窜。
大康元年,皇太子始预朝政,法度修明。乙辛不得逞,谋以事诬皇后。后既死,乙辛不自安,又欲害太子。乘间入奏曰:「帝与后如天地并位,中宫岂可旷?」盛称其党驸马都尉萧霞抹之妹美而贤。上信之,纳于宫,寻册为皇后。时护卫萧忽古知乙辛奸状,伏挢下,欲杀之。俄暴雨坏挢,谋不遂。林牙萧岩寿密奏曰:「乙辛自皇太子预政,内怀疑惧,又与宰相张孝杰相附会。恐有异图,不可使居要地。」出为中京留守。乙辛泣谓人曰:「乙辛无过,因谗见出。」其党萧霞抹辈以其言闻於上。上悔之。无何,出萧岩寿为顺义军节度使,诏近臣议召乙辛事。北面官属无敢言者,耶律撒剌曰:「初以萧岩寿奏,出乙辛。若所言不当,宜坐以罪;若当,则不可复召。」累谏不从。乃复召为北院枢密使。
时皇太子以母后之故,忧见颜色。乙辛党欣跃相庆,谗谤沸腾,忠良之士斥逐殆尽。乙辛因萧十三之言,夜召萧得特谋构太子,令护卫太保耶律查剌诬告耶律撒剌等同谋立皇太子。诏按无迹而罢。又令牌印郎君萧讹都斡诣上诬首:「耶律查剌前告耶律撒剌等事皆实,臣亦与其谋。本欲杀乙辛等而立太子。臣等若不言,恐事白连坐。」诏使鞫劾,乙辛迫令具伏。上怒,命诛撒剌及速撒等。乙辛恐帝疑,引数人庭诘,各令荷重校,绳系其颈,不能出气,人人不堪其酷,惟求速死。反奏曰:「别无异辞。」时方暑,尸不得瘗,以至地臭。乃囚皇太子於上京,监卫者皆其党。寻遣萧达鲁古、撒把害太子。乙辛党大喜,聚饮数日。上京留守萧挞得以卒闻。上哀悼,欲召其妻,乙辛阴遣人杀之,以灭其口。
五年正月,上将出猎,乙辛奏留皇孙,上欲从之。同知点检萧兀纳谏曰:「陛下若从乙辛留皇孙,皇孙尚幼,左右无人,愿留臣保护,以防不测。」遂与皇孙俱行。由是上始疑乙辛,颇知其奸。会北幸,将次黑山之平淀,上适见扈从官属多随乙辛後,恶之,出乙辛知南院大王事。及例削一字王爵,改王混同,意稍自安。及赴阙入谢,帝即日遣还,改知兴中府事。
七年冬,坐以禁物鬻入外国,下有司议,法当死。乙辛党耶律燕哥独奏当入八议,得减死论,击以铁骨朵,幽於来州。後谋奔宋及私藏兵甲事觉,缢杀之。乾统二年,发冢,戮其尸。
张孝杰,建州永霸县人。家贫,好学。重熙二十四年,擢进士第一。
清宁间,累迁枢密直学士。咸雍初,坐误奏事,出为惠州刺史。俄召复旧职,兼知户部司事。三年,叁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加工部侍郎。八年,封陈国公。上以孝杰勤干,数问以事,为北府宰相。汉人贵幸无比。
大康元年,赐国姓。明年秋猎,帝一日射鹿三十,燕从官。酒酣,命赋云上于天诗,诏孝杰坐御榻旁。上诵黍离诗:「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孝杰奏曰:「今天下太平,陛下何忧?富有四海,陛下何求?」帝大悦。三年,群臣侍燕,上曰:「先帝用仁先、化葛,以贤智也。朕有孝杰、乙辛,不在仁先、化葛下,诚为得人。」欢饮至夜,乃罢。
是年夏,乙辛谮皇太子,孝杰同力相济。及乙辛受诏按皇太子党人,诬害忠良,孝杰之谋居多。乙辛荐孝杰忠於社稷,帝谓孝杰可比狄仁杰,赐名仁杰,乃许放海东青鹘。六年,既出乙辛,上亦悟孝杰奸佞,寻出为武定军节度使。坐私贩广济湖盐及擅改诏旨,削爵,贬安肃州,数年乃归。大安中,死於乡。乾统初,剖棺戮尸,以族产分赐臣下。
孝杰久在相位,贪货无厌,时与亲戚会饮,尝曰:「无百万两黄金,不足为宰相家。」初,孝杰及第,诣佛寺,忽迅风吹孝杰幞头,与浮图齐,坠地而碎。有老僧曰:「此人必骤贵,然亦不得其死。」竟如其言。
耶律燕哥,字善宁,季父房之後。四世祖铎稳,太祖异母弟。父曰豁里斯,官至太师。
燕哥狡佞而敏。清宁间,为左护卫太保。大康初,转北面林牙。初耶律乙辛自中京留守复为枢密使,以燕哥为耳目,凡闻见必以告。乙辛爱而荐之,帝亦以为贤,拜左夷离毕。及皇太子被诬,帝遣燕哥往讯之,太子谓燕哥曰:「帝惟我一子,今为储嗣,复何求,敢为此事!公与我为昆弟行,当念无辜,达意於帝。」祷之甚恳。萧十三闻之,谓燕哥曰:「宜以太子言,易为伏状。」燕哥颔之,尽如所教以奏。及太子被逐,乙辛杀害忠良,多燕哥之谋,为契丹行宫都部署。五年夏,拜南府宰相,迁惕隐。
大安三年,为西京留守,致仕。寿隆初,以疾卒。
萧十三,蔑古乃部人。父铎鲁斡,历官节度使。
十三辨黠,善揣摩人意。清宁间,以年劳迁护卫太保。大康初,耶律乙辛复入枢府,益横恣。时十三出入乙辛家,以朝臣不附者辄使出之,十三由宿卫迁殿前副点检。
三年夏,护卫萧忽古等谋杀乙辛,事觉下狱。十三谓乙辛曰「今太子犹在,臣民属心。大王素无根柢之助,复有诬皇后之怨。若太子立,王置身何地?宜熟计之。」乙辛曰:「吾忧此久矣!」是夜,召萧得特谋所以构太子事。十三计既行,寻迁殿前都点检,兼同知枢密院事。复令萧讹都斡等诬首耶律查剌前告耶律撒剌等事皆实,诏究其事,太子不服。别遣夷离毕耶律燕哥问太子,太子具陈所以见诬之状。十三闻之,谓燕哥曰:「如此奏,则大事去矣!当易其辞为伏款。」燕哥入,如十三言奏之。上大怒,废太子。太子将出,曰:「我何罪至是!」十三叱令登车,遣卫卒阖车门。是年,迁北院枢密副使,复陈阴害太子计,乙辛从之。
及乙辛出知南院大王事,亦出十三为保州统军使,卒。乾统间,剖棺戮尸。二子:的里得、念经,皆伏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