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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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度宗
- ▪ 本纪第四十七
- ▪ ▪ 瀛国公二王附
- ▪ 志第一天文一
- ▪ ▪ 仪象极度黄赤道中星土圭
- ▪ 志第二天文二
- ▪ ▪ 紫微垣太微垣天市垣
- ▪ 志第三天文三
- ▪ ▪ 二十八舍上二十八舍
- ▪ 志第四天文四
- ▪ ▪ 二十八舍下
- ▪ 志第五天文五
- ▪ ▪ 七曜景星彗孛客星流星妖星星变云气日食日变日煇气月食月变月煇气
- ▪ 志第六天文六
- ▪ ▪ 月犯五纬月犯列舍上
- ▪ 志第七天文七
- ▪ ▪ 月犯列舍下
- ▪ 志第八天文八
- ▪ ▪ 五纬犯列舍
- ▪ 志第九天文九
- ▪ ▪ 岁星昼见太白昼见经天五纬相犯老人星景星彗星客星
- ▪ 志第十天文十
- ▪ ▪ 流陨一
- ▪ 志第十一天文十一
- ▪ ▪ 流陨二
- ▪ 志第十二天文十二
- ▪ ▪ 流陨三
- ▪ 志第十三天文十三
- ▪ ▪ 流陨四
- ▪ 志第十四五行一上
- ▪ ▪ 水上
- ▪ 志第十五五行一下
- ▪ ▪ 水下
- ▪ 志第十六五行二上
- ▪ ▪ 火上
- ▪ 志第十七五行二下
- ▪ ▪ 火下
- ▪ 志第十八五行三
- ▪ ▪ 木
- ▪ 志第十九五行四
- ▪ ▪ 金
- ▪ 志第二十五行五
- ▪ ▪ 土
- ▪ 志第二十一律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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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应天乾元仪天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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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明天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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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志第四十二地理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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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志第四十三地理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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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志第四十四河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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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志第四十七河渠四
- ▪ ▪ 汴河下洛河蔡河广济河金水河白沟河京畿沟渠白河三白渠邓许诸渠附
- ▪ 志第四十八河渠五
- ▪ ▪ 漳河滹沱河御河塘泺缘边诸水河北诸水岷江
- ▪ 志第四十九河渠六
- ▪ ▪ 东南诸水上
- ▪ 志第五十河渠七
- ▪ ▪ 东南诸水下
- ▪ 志第五十一礼一
- ▪ ▪ 吉礼一
- ▪ 志第五十二礼二(吉礼二)
- ▪ ▪ 南郊
- ▪ 志第五十三礼三(吉礼三)
- ▪ ▪ 北郊祈谷五方帝感生帝
- ▪ 志第五十四礼四(吉礼四)
- ▪ ▪ 明堂
- ▪ 志第五十五礼五(吉礼五)
- ▪ ▪ 社稷岳渎籍田先蚕奏告祈禜
- ▪ 志第五十六礼六吉礼六
- ▪ ▪ 朝日夕月九宫贵神高禖大火寿星灵星风伯雨师司寒蜡七祀马祖酺神
- ▪ 志第五十七礼七吉礼七
- ▪ ▪ 封禅汾阴后土朝谒太清宫天书九鼎
- ▪ 志第五十八礼八(吉礼八)
- ▪ ▪ 文宣王庙武成王庙先代陵庙诸神祠
- ▪ 志第五十九礼九(吉礼九)
- ▪ ▪ 宗庙之制
- ▪ 志第六十礼十(吉礼十)
- ▪ ▪ 禘祫
- ▪ 志第六十一礼十一(吉礼十一)
- ▪ ▪ 时享荐新加上祖宗谥号庙讳
- ▪ 志第六十二礼十二(吉礼十二)
- ▪ ▪ 后庙景灵宫神御殿功臣配侑群臣家庙
- ▪ 志第六十三礼十三(嘉礼一)
- ▪ ▪ 上尊号仪高宗内禅仪上皇太后皇太妃册宝仪
- ▪ 志第六十四礼十四(嘉礼二)
- ▪ ▪ 册立皇后仪册命皇太子仪册皇太子妃仪公主受封仪册命亲王大臣仪
- ▪ 志第六十五礼十五(嘉礼三)
- ▪ ▪ 圣节诸庆节
- ▪ 志第六十六礼十六(嘉礼四)
- ▪ ▪ 宴飨游观赐酺
- ▪ 志第六十七礼十七(嘉礼五)
- ▪ ▪ 巡幸养老视学赐进士宴幸秘书省进书仪大射仪乡饮酒礼
- ▪ 志第六十八礼十八(嘉礼六)
- ▪ ▪ 皇太子冠礼皇子附公主笄礼公主下降仪宗室附亲王纳妃品官婚礼士庶人婚礼
- ▪ 志第六十九礼十九(宾礼一)
- ▪ ▪ 大朝会仪常朝仪
- ▪ 志第七十礼二十(宾礼二)
- ▪ ▪ 入阁仪明堂听政仪肆赦仪附皇太后垂帘仪皇太子正至受贺仪皇太子与百官师保相见仪
- ▪ 志第七十一礼二十一(宾礼三)
- ▪ ▪ 朝仪班序百官转对百官相见仪制
- ▪ 志第七十二礼二十二(宾礼四)
- ▪ ▪ 录周后录先圣后群臣朝使宴饯朝臣时节馈廪外国君长来朝契丹夏国使副见辞仪高丽附金国使副见辞仪诸国朝贡
- ▪ 志第七十三礼二十三(宾礼五附录)
- ▪ ▪ 群臣上表仪宰臣赴上仪朝省集议班位臣僚上马之制臣僚呵引之制
- ▪ 志第七十四礼二十四(军礼)
- ▪ ▪ 祃祭阅武受降献俘田猎打球救日伐鼓
- ▪ 志第七十五礼二十五(凶礼一)
- ▪ ▪ 山陵
- ▪ 志第七十六礼二十六(凶礼二)
- ▪ ▪ 园陵濮安懿王园庙秀安僖王园庙庄文景献二太子欑所上陵忌日
- ▪ 志第七十七礼二十七(凶礼三)
- ▪ ▪ 外国丧礼及入吊仪诸臣丧葬等仪
- ▪ 志第七十八礼二十八(凶礼四)
- ▪ ▪ 士庶人丧礼服纪
- ▪ 志第七十九乐一
- ▪ 志第八十乐二
- ▪ 志第八十一乐三
- ▪ 志第八十二乐四
- ▪ 志第八十三乐五
- ▪ 志第八十四乐六
- ▪ 志第八十五乐七(乐章一)
- ▪ ▪ 郊祀祈谷雩祀五方帝感生帝
- ▪ 志第八十六乐八(乐章二)
- ▪ ▪ 明堂大飨皇地祇神州地祇朝日夕月高禖九宫贵神
- ▪ 志第八十七乐九(乐章三)
- ▪ ▪ 太庙常享禘袷加上徽号郊前朝享皇后别庙
- ▪ 志第八十八乐十(乐章四)
- ▪ ▪ 朝谒玉清昭应宫太清宫朝享景灵宫封禅礼汾阴奉天书祭九鼎
- ▪ 志第八十九乐十一(乐章五)
- ▪ ▪ 祀岳镇海渎祀大火祀大辰
- ▪ 乐志第九十乐十二(乐章六)
- ▪ 志第九十一乐十三(乐章七)
- ▪ ▪ 朝会御楼肆赦恭上皇帝皇太后尊号上
- ▪ 志第九十二乐十四(乐章八)
- ▪ ▪ 恭上皇帝皇太后尊号下册立皇后册皇
- ▪ 志第九十三乐十五(鼓吹上)
- ▪ 志第九十四乐十六(鼓吹下)
- ▪ ▪ 高宗郊祀大礼五首
- ▪ 志第九十五乐十七
- ▪ ▪ 诗乐琴律燕乐教坊云韶部钧容直四夷乐
- ▪ 志第九十六仪卫一
- ▪ ▪ 殿庭立仗
- ▪ 志第九十七仪卫二
- ▪ ▪ 宫中导从行幸仪卫太上皇仪卫后妃仪卫
- ▪ 志第九十八仪卫三
- ▪ ▪ 国初卤簿
- ▪ 志第九十九仪卫四
- ▪ ▪ 政和大驾卤簿并宣和增减小驾附
- ▪ 志第一百仪卫五
- ▪ ▪ 绍兴卤簿皇太后皇后卤簿皇太子卤簿妃附王公以下卤簿
- ▪ 志第一百一仪卫六
- ▪ ▪ 卤簿仪服。
- ▪ 志第一百二舆服一
- ▪ ▪ 五辂大辂大辇芳亭辇凤辇逍遥辇平辇七宝辇小舆腰舆耕根车进贤车明远车羊车指南车记里鼓车白鹭车鸾旗车崇德车皮轩车黄钺车豹尾车属车五车凉车相风乌舆行漏舆十二神舆钲鼓舆钟鼓楼舆
- ▪ 志第一百三舆服二
- ▪ ▪ 后妃车舆皇太子王公以下车舆伞扇鞍勒门戟旌节。
- ▪ 志第一百四舆服三
- ▪ ▪ 天子之服皇太子附后妃之服命妇附
- ▪ 志第一百五舆服四
- ▪ ▪ 诸臣服上
- ▪ 志第一百六舆服五
- ▪ ▪ 诸臣服下士庶人服
- ▪ 志第一百七舆服六
- ▪ ▪ 宝印符券宫室制度臣庶室屋制度
- ▪ 志第一百八选举一(科目上)
- ▪ 志第一百九选举二(科目下举遗逸附)
- ▪ 志第一百十选举三(学校试律学等试附)
- ▪ 志第一百十一选举四(铨法上)
- ▪ 志第一百十二选举五(铨法下)
- ▪ ▪ 远州铨补荫流外补
- ▪ 志第一百一十三选举六(保任考课)
- ▪ 志第一百一十四职官一
- ▪ ▪ 三师三公宰执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
- ▪ 志第一百一十五职官二
- ▪ ▪ 枢密院宣徽院三司使翰林学士院侍读侍讲崇政殿说书诸殿学士诸阁学士诸修撰直阁东宫官王府官
- ▪ 志第一百一十六职官三
- ▪ ▪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六部监门六部架阁
- ▪ 志第一百一十七职官四
- ▪ ▪ 御史台秘书省殿中省太常寺宗正寺大宗正司
- ▪ 志第一百一十八职官五
- ▪ ▪ 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司天监
- ▪ 第一百一十九职官六
- ▪ ▪ 殿前司侍卫亲军环卫官皇城司三卫官客省引进四方馆东西上阁门带御器械人内内侍省内侍省开封府临安府河南应天府次府节度使承宣观察防御等使
- ▪ 第一百二十职官七
- ▪ 志第一百二十一职官八(合班之制)
- ▪ ▪ 建隆以后合班之制
- ▪ 志第一百二十二职官九(叙迁之制)
- ▪ ▪ 群臣叙迁流内铨流外出官文散官武散官爵勋功臣检校官兼官试秩绍兴以后阶官
- ▪ 志第一百二十三职官十(杂制)
- ▪ ▪ 赞引导从赐食邑实封使职宫观赠官叙封致仕荫补
- ▪ 志第一百二十四职官十一(奉禄制上)
- ▪ ▪ 奉禄匹帛职钱禄粟傔人衣粮厨料薪炭诸物
- ▪ 志第一百二十五职官十二(奉禄制下)
- ▪ ▪ 增给公用钱给券职田
- ▪ 志第一百二十六食货上一(农田)
- ▪ 志第一百二十七食货上二(方田赋税)
- ▪ 志第一百二十八食货上三(布帛和籴漕运)
- ▪ 志第一百二十九食货上四(屯田常平义仓)
- ▪ 志第一百三十食货上五(役法上)
- ▪ 志第一百三十一食货上六(役法下振恤)
- ▪ 志第一百三十二食货下一(会计)
- ▪ 志第一百三十三食货下二(钱币)
- ▪ 志第一百三十四食货下三
- ▪ ▪ 会子盐上
- ▪ 志第一百三十五食货下四
- ▪ ▪ 盐中
- ▪ 志第一百三十六食货下五
- ▪ ▪ 盐下茶上
- ▪ 志第一百三十七食货下六
- ▪ ▪ 茶下
- ▪ 志第一百三十八食货下七
- ▪ ▪ 酒坑冶矾香附
- ▪ 志第一百三十九食货下八
- ▪ ▪ 商税市易均输互市舶法
- ▪ 志第一百四十兵一(禁军上)
- ▪ 志第一百四十一兵二(禁军下)
- ▪ 志第一百四十二兵三(厢兵)
- ▪ 志第一百四十三兵四(乡兵一)
- ▪ ▪ 陕西保毅河北忠顺河北陕西强人砦户河北河东强壮河东陕西弓箭手河北等路弓箭社
- ▪ 志第一百四十四兵五(乡兵二)
- ▪ ▪ 河北河东陕西义勇陕西护塞川峡土丁荆湖义军土丁弩手夔施黔思等处义军土丁广南西路土丁广南东路枪手邕钦溪洞壮丁福建路枪仗手江南西路枪仗手蕃兵
- ▪ 志第一百四十五兵六(乡兵三)
- ▪ ▪ 保甲建炎后乡兵建炎后砦兵
- ▪ 志第一百四十六兵七(召募之制)
- ▪ 志第一百四十七兵八
- ▪ ▪ 拣选之制廪给之制
- ▪ 志第一百四十八兵九
- ▪ ▪ 训练之制
- ▪ 志第一百四十九兵十
- ▪ ▪ 迁补之制 屯戍之制
- ▪ 志第一百五十兵十一
- ▪ ▪ 器甲之制
- ▪ 志第一百五十一兵十二
- ▪ ▪ 马政
- ▪ 志第一百五十二刑法一
- ▪ 志第一百五十三刑法二
- ▪ 志第一百五十四刑法三
- ▪ 志第一百五十五艺文一
- ▪ 志第一百五十六艺文二
- ▪ 志第一百五十七艺文三
- ▪ 志第一百五十八艺文四
- ▪ 志第一百五十九艺文五
- ▪ 志第一百六十艺文六
- ▪ 志第一百六十一艺文七
- ▪ 志第一百六十二艺文八
- ▪ 表第一
- ▪ 表第二
- ▪ 表第三
- ▪ 表第四
- ▪ 表第五
- ▪ 表第六
- ▪ 表第七
- ▪ 表第八
- ▪ 表第九
- ▪ 表第十
- ▪ 表第十一
- ▪ 表第十二
- ▪ 表第十三
- ▪ 表第十四
- ▪ 表第十五
- ▪ 表第十六
- ▪ 表第十七
- ▪ 表第十八
- ▪ 表第十九
- ▪ 表第二十
- ▪ 表第二十一
- ▪ 表第二十二
- ▪ 表第二十三
- ▪ 表第二十四
- ▪ 表第二十五
- ▪ 表第二十六
- ▪ 表第二十七
- ▪ 表第二十八
- ▪ 表第二十九
- ▪ 表第三十
- ▪ 表第三十一
- ▪ 表第三十二
- ▪ 列传第一后妃上
- ▪ 列传第二后妃下
- ▪ 列传第三宗室一
- ▪ ▪ 魏王廷美燕王德昭秦王德芳秀王子侢附
- ▪ 列传第四宗室二
- ▪ ▪ 汉王元佐昭成太子元僖商王元份越王元杰镇王元偓楚王元侢周王元俨悼献太子濮王允让
- ▪ 列传第五宗室三
- ▪ ▪ 吴王颢益王頵吴王佖燕王俣楚王似献愍太子茂郓王楷肃王枢景王杞济王栩徐王棣沂王咢和王栻信王榛太子谌弟训元懿太子信王璩庄文太子愭魏王恺景献太子询镇王竑
- ▪ 列传第六宗室四
- ▪ ▪ 子淔子崧子栎子砥子昼子潚师RU希言希怿士珸士亻褭士穹士皘士群不弃不尤不┋善俊善誉汝述叔近叔向彦倓彦橚彦逾
- ▪ 列传第七公主
- ▪ ▪ 秦国大长公主太祖六女太宗七女真宗二女仁宗十三女英宗四女神宗十女哲宗四女徽宗三十四女孝宗二女光宗三女魏惠献王一女宁宗一女理宗一女
- ▪ 列传第八
- ▪ ▪ 范质子旻兄子杲王溥父祚魏仁浦子咸人孙昭亮
- ▪ 列传第九
- ▪ ▪ 石守信子保兴保吉孙元孙王审琦子承衍承干孙克臣等高怀德韩重斌子崇训崇业
- ▪ 列传第十
- ▪ ▪ 韩令坤父伦慕容延剑子德丰从子德琛符彦卿子昭愿昭寿
- ▪ 列传第十一
- ▪ ▪ 王景子廷义王晏郭从义曾孙承祐李洪信弟洪义武行德杨承信侯章
- ▪ 列传第十二
- ▪ ▪ 折德扆子御勋御卿曾孙克行冯继业王承美李继周孙行友子全照
- ▪ 列传第十三
- ▪ ▪ 侯益子仁矩仁宝孙延广张从恩扈彦珂薛怀让赵赞李继勋药元福赵晁子延溥
- ▪ 列传第十四
- ▪ ▪ 郭崇杨廷璋宋偓向拱王彦超张永德王全斌曾孙凯康延泽王继涛高彦晖附
- ▪ 列传第十五
- ▪ ▪ 赵普弟安易
- ▪ 列传第十六
- ▪ ▪ 吴廷祚子元辅元载元扆李崇矩子继昌王仁赡楚昭辅李处耘子继隆继和
- ▪ 列传第十七
- ▪ ▪ 曹彬子璨玮琮潘美李超附
- ▪ 列传第十八
- ▪ ▪ 张美郭守文尹崇珂刘廷让袁继忠崔彦进张廷翰皇甫继明张琼
- ▪ 列传第十九
- ▪ ▪ 曹翰杨信弟嗣赞党进李汉琼刘遇李怀忠米信田重进刘廷翰崔翰
- ▪ 列传第二十
- ▪ ▪ 李琼郭琼陈承昭李万超白重赞王仁镐陈思让孙若拙焦继勋子守节刘重进袁彦祁廷训张铎李万全田景咸王晖附
- ▪ 列传第二十一
- ▪ ▪ 李穀昝居润窦贞固李涛弟浣孙仲容王易简赵上交子严张锡张铸边归谠刘温叟子烨孙几刘涛边光范刘载程羽
- ▪ 列传第二十二
- ▪ ▪ 张昭窦仪弟俨偁吕余庆刘熙古子蒙正蒙叟石熙载子中立李穆弟肃
- ▪ 列传第二十三
- ▪ ▪ 薛居正子惟吉沈伦子继宗卢多逊父亿宋琪宋雄
- ▪ 列传第二十四
- ▪ ▪ 李昉子宗讷宗谔孙昭述等吕蒙正张齐贤子宗诲贾黄中
- ▪ 列传第二十五
- ▪ ▪ 钱若水从弟若冲苏易简郭贽李至辛仲甫王沔温仲舒王化基子举正举元孙诏
- ▪ 列传第二十六
- ▪ ▪ 张宏赵昌言陈恕魏羽刘式附
- ▪ 列传第二十七
- ▪ ▪ 柴禹锡张逊杨守一赵镕周莹王继英王显
- ▪ 列传第二十八
- ▪ ▪ 陶穀扈蒙王著王祐子旭孙质杨昭俭鱼崇谅张澹高锡从子冕
- ▪ 列传第二十九
- ▪ ▪ 颜衎剧可久赵逢苏晓高防冯瓒边珝王明许仲宣杨克让段思恭侯陟李符魏丕董枢
- ▪ 列传第三十
- ▪ ▪ 马令琮杜汉徽张廷翰吴虔裕蔡审廷周广张勋石曦张藏英陆万友解晖李韬王晋卿郭廷谓子延濬从子延泽赵延进辅超
- ▪ 列传第三十一
- ▪ ▪ 杨业子延昭等王贵附荆罕儒从孙嗣曹光实从子克明张晖司超
- ▪ 列传第三十二
- ▪ ▪ 李进卿子延渥杨美何继筠子承矩李汉超子守恩郭进牛思进附李谦溥子允正姚内斌董遵诲贺惟忠马仁瑀
- ▪ 列传第三十三
- ▪ ▪ 王赞张保续赵玭卢怀忠王继勋丁德裕张延通梁迥史珪田钦祚侯赟王文宝翟守素王侁刘审琼
- ▪ 列传第三十四
- ▪ ▪ 刘福安守忠孔守正谭延美元达常思德尹继伦薛超丁罕赵瑫附郭密傅思让李斌附田仁朗刘谦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刘保勋滕中正刘蟠孔承恭宋珰袁廓樊知古郭载附臧丙徐休复张观陈从信张平子从吉王继升子昭远尹宪王宾安忠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张鉴姚坦索湘宋太初卢之翰郑文宝王子舆刘综卞衮许骧裴庄牛冕张适附栾崇吉袁逢吉韩国华何蒙慎知礼子从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马全义子知节雷德骧子有终孙孝先曾孙简夫王超子德用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王继忠傅潜张昭允附戴兴王汉忠王能张凝魏能陈兴许均张进李重贵呼延赞刘用耿全斌周仁美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田绍斌王荣杨琼钱守俊徐兴王杲李重诲白守素张思钧李琪王延范
- ▪ 列传第四十
- ▪ ▪ 吕端毕士安曾孙仲衍仲游寇准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李沆弟维王旦向敏中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王钦若林特附丁谓夏竦子安期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陈尧佐兄尧叟弟尧咨从子渐宋庠弟祁
- ▪ 列传第四十四
- ▪ ▪ 陈执中刘沆冯拯子行己伸己贾昌朝弟昌衡从子炎伯祖父琰梁适孙子美
- ▪ 列传第四十五
- ▪ ▪ 鲁宗道薛奎王曙子益柔蔡齐从子延庆
- ▪ 列传第四十六
- ▪ ▪ 杨砺宋湜王嗣宗李昌龄从子纮赵安仁父孚子良规孙君锡陈彭年
- ▪ 列传第四十七
- ▪ ▪ 任中正弟中师周起程琳姜遵范雍孙子奇曾孙坦赵稹任布高若讷孙沔
- ▪ 列传第四十八
- ▪ ▪ 高琼子继勋继宣范廷召葛霸子怀敏
- ▪ 列传第四十九
- ▪ ▪ 曹利用孙继邺附张耆子希一等杨崇勋夏守恩弟守赟子随狄青张玉孙节附郭逵
- ▪ 列传第五十
- ▪ ▪ 吴育宋绶子敏求从子昌言李若谷子淑孙寿朋复圭王博文子畴王鬷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谘程戡夏侯峤盛度丁度张观郑戬明镐王尧臣孙抃田况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田锡王禹偁张咏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掌禹锡苏绅王洙子钦臣胥偃柳植聂冠卿冯元赵师民张锡张揆杨安国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尹洙孙甫谢绛子景温叶清臣杨察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韩丕师颃张茂直梁颢子固杨徽之杨澈吕文仲王著吕祐之潘慎修杜镐查道从兄陶
- ▪ 列传第五十六
- ▪ ▪ 孔道辅子宗翰鞠咏刘随曹修古郭劝段少连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彭乘嵇颖梅挚司马池子旦从子里曾孙朴李及燕肃子度孙瑛蒋堂刘夔马亮陈希亮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狄棐子遵度郎简孙祖德张若谷石扬休祖士衡李垂张洞李仕衡李溥胡则薛颜许元钟离瑾孙冲崔峄田瑜施昌言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杨偕王沿子鼎杜杞杨畋周湛徐的姚仲孙陈太素马寻杜曾附李虚己张傅俞献卿陈从易杨大雅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 卫肤敏刘珏胡舜陟沈晦刘一止弟宁止胡交修綦崇礼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 ▪ ▪ 章谊韩肖胄陈公辅张PE胡松年曹勋李稙韩公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 何铸王次翁范同杨愿楼炤勾龙如渊薛弼罗汝楫子愿附萧振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 ▪ ▪ 范如圭吴表臣王居正晏敦复黄龟年程瑀张阐洪拟赵逵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 张焘黄中孙道夫曾几兄开勾涛李弥逊弟弥大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 陈俊卿虞允文辛次膺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 陈康伯梁克家汪澈叶义问蒋芾叶颙叶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 葛邲钱端礼魏杞周葵施师点萧燧龚茂良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 刘珙王兰黄祖舜王大宝金安节王刚中李彦颖范成大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 黄洽汪应辰王十朋吴芾陈良翰杜莘老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 周执羔王希吕陈良祐李浩陈橐胡沂唐文若李焘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 尤袤谢谔颜师鲁袁枢李椿刘仪凤张孝祥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九
- ▪ ▪ 李衡王自中家愿张纲张大经蔡洸莫濛周淙刘章沈作宾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 周必大留正胡晋臣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 赵汝愚子崇宪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 彭龟年黄裳罗点黄度周南附林大中陈骙黄黼詹体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 胡纮何澹林栗高文虎陈自强郑丙京镗谢深甫许及之梁汝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 楼钥李大性任希夷徐应龙庄夏王阮王质陆游方信孺王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 史浩王淮赵雄权邦彦程松陈谦张岩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 ▪ ▪ 徐谊吴猎项安世薛叔似刘甲杨辅刘光祖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 余端礼李璧丘倪思宇文绍节李蘩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 郑王庭秀附仇悆高登娄寅亮宋汝为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 王信汪大猷袁燮吴柔胜游仲鸿李祥王介宋德之杨大全
- ▪ 列传第六十
- ▪ ▪ 边肃梅询马元方薛田寇瑊杨日严李行简章频陈琰李宥张秉张择行郑向郭稹赵贺高觌袁抗徐起张旨齐廓郑骧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王臻鱼周询贾黯李京吴鼎臣附吕景初马遵附吴及范师道李绚何中立沈邈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张昷之魏瓘弟琰滕宗谅刘越附李防赵湘唐肃子询张述黄震胡顺之陈贯子安石范祥子育田京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周渭梁鼎范正辞子讽刘师道王济方偕曹颖叔刘元瑜杨告赵及刘湜王彬仲简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杨亿弟伟从子纮晁迥子宗悫刘筠薛映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谢泌孙何弟仅朱台符戚纶张去华子师德乐黄目柴成务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乔维岳王陟附张雍董俨魏廷式卢琰宋抟凌策杨覃陈世卿李若拙子绎陈知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上官正卢斌周审玉裴济李继宣张旦张煦张佶
- ▪ 列传第六十八
- ▪ ▪ 王延德常延信程德玄王延德魏震张质杨允恭秦羲谢德权阎日新靳怀德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李迪子柬之肃之承之及之孙孝基孝寿孝称王曾弟子融张知白杜衍
- ▪ 列传第七十
- ▪ ▪ 晏殊庞籍孙恭孙王随章得象吕夷简子公绰公弼公孺张士逊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韩琦子忠彦曾公亮子孝宽孝广孝蕴陈升之吴充王珪从父罕从兄琪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富弼子绍庭文彦博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范仲淹子纯祐纯礼纯粹范纯仁子正平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亿子综韩绛子宗师韩维韩缜子宗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包拯吴奎赵抃子屼唐介子淑问义问孙恕
- ▪ 列传第七十六
- ▪ ▪ 邵亢从父必冯京钱惟演从弟易易子彦远明逸诸孙景谌勰即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张方平王拱辰张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欧阳修子发棐
- ▪ 列传第七十九
- ▪ ▪ 蔡襄吕溱王素从子靖从孙震余靖彭思永张存
- ▪ 列传第八十
- ▪ ▪ 郑獬陈襄钱公辅孙洙丰稷吕诲刘述刘琦钱顗郑侠
- ▪ 列传第八十一
- ▪ ▪ 何郯吴中复从孙择仁陈荐王猎孙思恭周孟阳齐恢杨绘刘庠朱京
- ▪ 列传第八十二
- ▪ ▪ 蔚昭敏高化周美阎守恭孟元刘谦赵振张忠范恪马怀德安俊向宝
- ▪ 列传第八十三
- ▪ ▪ 石普张孜许怀德李允则张亢兄奎刘文质子涣沪赵滋
- ▪ 列传第八十四
- ▪ ▪ 刘平弟兼济郭遵附任福王珪武英桑怿耿傅王仲宝附
- ▪ 列传第八十五
- ▪ ▪ 景泰王信蒋偕张忠郭恩张岊张君平史方卢鉴李渭王果郭谘田敏侍其曙康德舆张昭远
- ▪ 列传第八十六
- ▪ ▪ 王安石子雱唐坰附王安礼王安国
- ▪ 列卷第八十七
- ▪ ▪ 李清臣安焘张璪蒲宗孟黄履蔡挺兄抗王韶子厚寀薛向子嗣昌章楶
- ▪ 列传第八十八
- ▪ ▪ 常秩邓绾子洵武李定舒亶蹇周辅子序辰徐铎王广渊弟临王陶王子韶何正臣陈绎
- ▪ 列传第八十九
- ▪ ▪ 任颛李参郭申锡傅求张景宪窦卞张瑰孙瑜许遵卢士宗钱象先韩璹杜纯弟纮杜常谢麟王宗望王吉甫
- ▪ 列传第九十
- ▪ ▪ 孙长卿周沆李中师罗拯马仲甫王居卿孙构张诜苏寀马从先沈遘弟辽从弟括李大临吕夏卿祖无择程师孟张问陈舜俞乐京刘蒙附苗时中韩贽楚建中张颉卢革子秉
- ▪ 列传第九十一
- ▪ ▪ 滕元发李师中陆诜子师闵赵禼孙路游师雄穆衍
- ▪ 列传第九十二
- ▪ ▪ 杨佐李兑从弟先沈立张掞张焘俞充刘瑾阎询葛宫从子思书张田荣李载姚涣朱景子光庭李琮朱寿隆卢士宏单煦杨仲元余良肱潘夙
- ▪ 列传第九十三
- ▪ ▪ 徐禧李稷附高永能沈起刘彝熊本萧注陶弼林广
- ▪ 列传第九十四
- ▪ ▪ 种世衡子古谔谊孙朴师道师中
- ▪ 列传第九十五
- ▪ ▪ 司马光子康吕公著子希哲希纯
- ▪ 列传第九十六
- ▪ ▪ 范镇从子百禄从孙祖禹
- ▪ 列传第九十七
- ▪ ▪ 苏轼子过
- ▪ 列传第九十八
- ▪ ▪ 苏辙族孙元老
- ▪ 列传第九十九
- ▪ ▪ 吕大防兄大忠弟大钧大临刘挚苏颂
- ▪ 列传第一百
- ▪ ▪ 王存孙固赵瞻傅尧俞
- ▪ 列传第一百一
- ▪ ▪ 梁焘王岩叟郑雍孙永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 孙觉弟览李常孔文仲弟武仲平仲李周鲜于侁顾临李之纯从弟之仪王觌子俊义马默
- ▪ 列传第一百四
- ▪ ▪ 刘安世邹浩田昼王回曾诞附陈瓘任伯雨
- ▪ 列传第一百五
- ▪ ▪ 陈次升陈师锡彭汝砺弟汝霖汝方吕陶张庭坚龚夬孙谔陈轩江公望陈祐常安民
- ▪ 列传第一百六
- ▪ ▪ 孙鼛吴时李昭吴师礼王汉之弟涣之黄廉朱服张舜民盛陶章衡颜复孙升韩川龚鼎臣郑穆席旦乔执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 傅楫沈畸萧服附徐勣张汝明黄葆光石公弼张克公附毛注洪彦升钟傅陶节夫毛渐王祖道张庄赵遹
- ▪ 列传第一百八
- ▪ ▪ 郝质贾逵窦舜卿刘昌祚卢政燕达姚兕弟麟子雄古杨燧刘舜卿宋守约子球
- ▪ 列传第一百九
- ▪ ▪ 苗授子履王君万子赡
- ▪ 列传第一百一十
- ▪ ▪ 赵挺之张商英兄唐英刘正夫何执中郑居中张康国朱谔刘逵林摅管师仁侯蒙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一
- ▪ ▪ 唐恪李邦彦余深薛昂吴敏王安中王襄赵野曹辅耿南仲王宇附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二
- ▪ ▪ 何栗孙傅陈过庭张叔夜聂昌张阁张近郑仅宇文昌龄子常许几程之邵龚原崔公度蒲卣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三
- ▪ ▪ 沈铢弟锡路昌衡谢文瓘陆蕴黄寔姚祐楼异沈积中李伯宗汪澥何常叶祖洽时彦霍端友俞栗蔡薿
- ▪ 列传第一百一十四
- ▪ ▪ 贾易董敦逸上官均来之邵叶涛杨畏崔台符杨汲吕嘉问李南公董必虞策弟奕郭知章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五
- ▪ ▪ 刘拯钱遹石豫左肤附许敦仁吴执中吴材刘昺宋乔年子昪强渊明蔡居厚刘嗣明蒋静贾伟节崔鶠张根弟朴任谅周常
- ▪ 列传第一百一十六
- ▪ ▪ 何灌李熙靖王云谭世勣梅执礼程振刘延庆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七
- ▪ ▪ 李纲上
- ▪ 列传第一百一十八
- ▪ ▪ 李纲下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九
- ▪ ▪ 宗泽赵鼎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 张浚子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 朱胜非吕颐浩范宗尹范致虚吕好问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 李光子孟传许翰许景衡张悫张所陈禾蒋猷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 韩世忠子彦直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 岳飞子云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 刘锜吴玠吴璘子挺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六
- ▪ ▪ 李显忠杨存中郭浩杨政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 王德王彦魏胜张宪杨再兴牛皋胡闳休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 张俊从子子盖张宗颜刘光世王渊解元曲端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 王友直李宝成闵赵密刘子羽吕祉胡世将郑刚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 白时中徐处仁冯澥王伦宇文虚中汤思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 朱倬王纶尹穑王之望徐俯沈与求翟汝文王庶辛炳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 朱弁郑望之张邵洪皓子适遵迈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 张九成胡铨廖刚李迨赵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 邓肃李邴滕康张守富直柔冯康国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 常同张致远薛徽言陈渊魏矼潘良贵吕本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 向子諲陈规季陵卢知原弟法原陈桷李璆李朴王庠王衣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 卫肤敏刘珏胡舜陟沈晦刘一止弟宁止胡交修綦崇礼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 ▪ ▪ 章谊韩肖胄陈公辅张PE胡松年曹勋李稙韩公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 何铸王次翁范同杨愿楼炤勾龙如渊薛弼罗汝楫子愿附萧振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 ▪ ▪ 范如圭吴表臣王居正晏敦复黄龟年程瑀张阐洪拟赵逵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 张焘黄中孙道夫曾几兄开勾涛李弥逊弟弥大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 陈俊卿虞允文辛次膺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 陈康伯梁克家汪澈叶义问蒋芾叶颙叶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 葛邲钱端礼魏杞周葵施师点萧燧龚茂良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 刘珙王兰黄祖舜王大宝金安节王刚中李彦颖范成大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 黄洽汪应辰王十朋吴芾陈良翰杜莘老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 周执羔王希吕陈良祐李浩陈橐胡沂唐文若李焘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 尤袤谢谔颜师鲁袁枢李椿刘仪凤张孝祥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九
- ▪ ▪ 李衡王自中家愿张纲张大经蔡洸莫濛周淙刘章沈作宾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 周必大留正胡晋臣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 赵汝愚子崇宪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 彭龟年黄裳罗点黄度周南附林大中陈骙黄黼詹体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 胡纮何澹林栗高文虎陈自强郑丙京镗谢深甫许及之梁汝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 楼钥李大性任希夷徐应龙庄夏王阮王质陆游方信孺王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 史浩王淮赵雄权邦彦程松陈谦张岩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 ▪ ▪ 徐谊吴猎项安世薛叔似刘甲杨辅刘光祖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 余端礼李璧丘倪思宇文绍节李蘩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 郑王庭秀附仇悆高登娄寅亮宋汝为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 王信汪大猷袁燮吴柔胜游仲鸿李祥王介宋德之杨大全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 辛弃疾何异刘宰刘龠柴中行李孟传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 陈敏张诏毕再遇安丙杨巨源李好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 赵方贾涉扈再兴孟宗政张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 汪若海张运柳约李舜臣孙逢吉章颖商飞卿刘颖徐邦宪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 李宗勉袁甫刘黻王居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 崔与之洪咨夔许奕陈居仁刘汉弼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 杜范杨简钱时附张虙吕午子沆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 吴昌裔汪纲陈宓王霆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 ▪ ▪ 高定子高斯得张忠恕唐璘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 ▪ ▪ 娄机沈焕舒璘附曹彦约范应铃徐经孙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 ▪ ▪ 汤璹蒋重珍牟子才朱貔孙欧阳守道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 ▪ ▪ 孟珙杜杲子庶王登杨掞张惟孝陈咸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 ▪ ▪ 赵汝谈赵汝谠赵希赵彦呐赵善湘赵与欢赵必愿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 ▪ ▪ 史弥远郑清之史嵩之董槐叶梦鼎马廷鸾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 ▪ ▪ 傅伯成葛洪曾三复黄畴若袁韶危稹程公许罗必元王遂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 ▪ ▪ 吴渊余玠汪立信向士璧胡颖冷应澂曹叔远从子豳王万马光祖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 ▪ ▪ 乔行简范钟游似赵葵兄范谢方叔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 ▪ ▪ 吴潜程元凤江万里王龠章鉴陈宜中文天祥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 ▪ ▪ 宣缯薛极陈贵谊曾从龙郑性之李鸣复邹应龙余天锡许应龙林略徐荣叟别之杰刘伯正金渊李性传陈韡崔福附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 ▪ ▪ 王伯大郑寀应亻繇徐清叟李曾伯王野蔡抗张磻马天骥朱熠饶虎臣戴庆炣皮龙荣沈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 ▪ ▪ 杨栋姚希得包恢常挺陈宗礼常家铉翁李庭芝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 ▪ ▪ 林勋刘才邵许忻应孟明曾三聘徐侨度正程珌牛大年陈仲微梁成大李知孝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 ▪ ▪ 吴泳徐范李韶王迈史弥巩陈埙子蒙赵与TP李大同黄TU杨大异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 ▪ ▪ 陆持之徐鹿卿赵逢龙赵汝腾孙梦观洪天锡黄师雍徐元杰孙子秀李伯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 ▪ ▪ 刘应龙潘牥洪芹赵景纬冯去非徐霖徐宗仁危昭德陈垲杨文仲谢枋得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循吏
- ▪ ▪ 陈靖张纶邵晔崔立鲁有开张逸吴遵路赵尚宽高赋程师孟韩晋卿叶康直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道学一
- ▪ ▪ 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弟戬邵雍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道学二(程氏门人)
- ▪ ▪ 刘绚李吁谢良佐游酢张绎苏昞尹焞杨时罗从彦李侗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道学三
- ▪ ▪ 朱熹张栻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道学四(朱氏门人)
- ▪ ▪ 黄干李燔张洽陈淳李方子黄灏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儒林一
- ▪ ▪ 聂崇义邢昺孙奭王昭素孔维孔宜崔颂子卢尹拙田敏辛文悦李觉崔颐正弟偓佺李之才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儒林二
- ▪ ▪ 胡旦贾同刘颜高弁孙复石介胡瑗刘羲叟林概李觏何涉王回弟向周尧卿王当陈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儒林三
- ▪ ▪ 邵伯温喻樗洪兴祖高闶程大昌林之奇林光朝杨万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儒林四
- ▪ ▪ 刘子翚吕祖谦蔡元定子沉陆九龄兄九韶陆九渊薛季宣陈傅良叶适戴溪蔡幼学杨泰之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儒林五
- ▪ ▪ 范冲朱震胡安国子寅宏宁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儒林六
- ▪ ▪ 陈亮郑樵林霆附李道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儒林七
- ▪ ▪ 程迥刘清之真德秀魏了翁廖德明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儒林八
- ▪ ▪ 汤汉何基王柏徐梦莘弟得之从子天麟附李心传叶味道王应麟黄震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文苑一
- ▪ ▪ 宋白梁周翰朱昂赵邻几何承裕附郑起郭昱马应和岘弟蒙附冯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文苑二
- ▪ ▪ 高頔李度韩溥鞠常宋准柳开夏侯嘉正罗处约安德裕钱熙
- ▪ 列传第二百文苑三
- ▪ 列传第二百一文苑四
- ▪ ▪ 穆修石延年刘潜附萧贯苏舜钦尹源黄亢黄鉴杨蟠颜太初郭忠恕
- ▪ 列传第二百二文苑五
- ▪ ▪ 梅尧臣江休复苏洵章望之王逢孙唐卿黄庠杨寘附唐庚史伯虎附文同杨杰贺铸刘泾鲍由黄伯思
- ▪ 列传第二百三文苑六
- ▪ ▪ 黄庭坚晁补之弟咏之秦观张耒陈师道李廌刘恕王无咎蔡肇李格非吕南公郭祥正米芾刘诜倪涛李公麟周邦彦朱长文刘弇
- ▪ 列传第二百四文苑七
- ▪ ▪ 陈与义汪藻叶梦得程俱张嵲韩驹朱敦儒葛胜仲熊克张即之赵蕃附
- ▪ 列传第二百五忠义一
- ▪ ▪ 康保裔马遂董元亨曹觐孔宗旦赵师旦苏缄秦传序詹良臣江仲明李若水刘韐傅察杨震父宗闵张克戬张确朱昭史抗孙益
- ▪ 列传第二百六忠义二
- ▪ 列传第二百七忠义三
- ▪ 列传第二百八忠义四
保甲熙宁初,王安石变募兵而行保甲,帝从其议。三年,始联比其民以相保任。及诏畿内之民十家为一保,选主户有干力者一人为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选一人为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选为众所服者为都保正,又以一人为之副。应主客户两丁以上,选一人为保丁。附保。两丁以上有余丁而壮勇者亦附之。内家赀最厚、材勇过人者亦充保丁,兵器非禁者听习。每一大保夜轮五人警盗。凡告捕所获,以赏格从事。同保犯强盗、杀人、放火、强奸、略人、传习妖教、造畜蛊毒,知而不告,依律伍保法。余事非干己,又非敕律所听纠,皆毋得告,虽知情亦不坐。若于法邻保合坐罪者乃坐之。其居停强盗三人,经三日,保邻虽不知情,科失觉罪。逃移、死绝、同保不及五家,并他保。有自外入保者,收为同保,户数足则附之,俟及十家,则别为保,置牌以书其户数姓名。既行之畿甸,遂推之五路,以达于天下。时则以捕盗贼相保任,而未肄以武事也。
四年,始诏畿内保丁肄习武事。岁农隙,所隶官期日于要便乡村都试骑步射,并以射中亲疏远近为等。骑射校其用马,有余艺而愿试者听。第一等保明以闻,天子亲阅试之,命以官使。第二等免当年春夫一月,马藁四十,役钱二千。本户无可免,或所免不及,听移免他户而受其直。第三、第四等视此有差。艺未精愿候阅试,或附甲单丁愿就阅试者,并听。都副保正武艺虽不及等,而能整齐保户无扰,劝诱丁壮习艺及等,捕盗比他保最多,弭盗比他保最少,所隶官以闻,其恩视第一等焉。都副保正有阙,选大保长充。都副保正虽劝诱丁壮习艺,而辄强率妨务者,禁之。吏因保甲事受赇、敛掠,加乞取监临三等,仗、徒、编管、配隶,告者次第赏之,命官犯者除名。时虽使之习武技而未番上也。
五年,右正言、知制诰、判司农寺曾布言:「近日保户数以状诣县,愿分番隶巡检司习武技,提点司以闻朝廷及司农寺,未敢辄议,愿下提点司送中书详审,付司农具为令。」于是诏:「主户保丁愿上番于巡检司,十日一更,疾故者次番代之。月给口粮、薪菜钱,分番巡警,每五十人轮大保长二、都副保正一统领之。都副保正月各给钱七千,大保长三千。当番者毋得辄离本所。捕逐剧盗,虽下番人亦听追集,给其钱斛,事讫遣还,毋过上番人数,仍折除其上番日。巡检司量留厢界给使,余兵悉罢。应番保丁武技及第三等已上,并记于籍。遇岁凶,五分已上者第振之,自十五石至三石为差。」十一月,又诏尉司上番保丁如巡检司法。
六年,诏开封府畿以都保置木契,左留司农寺,右付其县,凡追胥、阅试、肄习则出契。是月,又诏行于永兴、秦凤、河北东西、河东五路,唯毋上番。余路止相保任,毋习武艺,内荆湖、川、广并边者可肄武事,令监司度之。后惟全、邵土丁、邕、钦洞丁、广东枪手改为保甲者则肄焉。十二月,乃罢河北西路强壮、缘边弓箭社系籍番上巡守者。
初,开封府畿、五路保甲及五万人,二年一解发,诣京师阅试命官,开封府畿十人,五路七人。八年,诏开封府畿及一万人、五路及一万五千人,各许解发一人。
九年,枢密院请自今都副保正、义勇军校二年一比选,县考其训习武艺及等最多、捕察而盗贼最少者上于州,州上所辖官司,同比较以闻。或中选人多,则择武艺最优者。额外尚有可解发者,则第其次为之旌劝。第一次,州县籍记姓名,犯杖以下听赎;第二次,以等第赐杖子、紫衫、银带,犯徒罪情轻奏裁;累及三次者,降宣补之,给马及刍菽。五路义勇军校二千,解发毋得过三人。保甲都副保正之解发者亦以二年,府界六人,河北、河东各四人,永兴、秦凤等路七人。都保正、指挥使与下班殿侍,副保正、副指挥使与三司军将,正副都头与守阙军将,并赐衣及银带、银裹头杖,给马有差。
初,保甲隶司农,熙宁八年,改隶兵部,增同判一、主簿二、干当公事官十,分按诸州,其政令则听于枢密院。十年,枢密院副都承旨张诚一上《五路义勇保甲敕》。元丰元年,翰林学士、权判尚书兵部许将修《开封府界保甲敕》,成书上之,诏皆颁焉。
二年十一月,始立《府界集教大保长法》,以昭宣使入内内侍省副都知王中正、东上阁门使狄谘兼提举府界教保甲大保长,总二十二县为教场十一所,大保长凡二千八百二十五人,每十人一色事艺,置教头一。凡禁军教头二百七十,都教头三十,使臣十。弓以八斗、九斗、一石为三等,弩以二石四斗、二石七斗、三石为三等,马射九斗、八斗为二等,其材力超拔者为出等。当教时,月给钱三千,日给食,官予戎械、战袍,又具银楪、酒醪以为赏犒。
三年,大保长艺成,乃立团教法,以大保长为教头,教保丁焉。凡一都保相近者分为五团,即本团都副保正所居空地聚教之。以大保长艺成者十人衮教,五日一周之。五分其丁,以其一为骑,二为弓,三为弩。府界法成,乃推之三路,各置文武官一人提举,河北则狄谘、刘定,陕西则张山甫,河东则黄廉、王崇拯,以封桩养赡义勇保甲钱粮给其费。是岁,引府界保甲武艺成,帝亲阅,录作能者,余赐金帛。
四年,改五路义勇为保甲。狄谘、刘定部领澶州集教大保长四百八十二人见于崇政殿,召执政赐坐阅试,补三班借职、差使、借差凡三十六人,余赐金帛有差。迁谘四方馆使,定集贤校理。又诏曰:「三路见训民兵非久,什长艺成,须便行府界团教之,钱粮、官吏并如畿县,未知及期能办与不。若更稽延日月,必致有误措置大法,可令承旨取索会校之。」其年,府界、河北、河东、陕西路会校保甲,都保凡三千二百六十六,正长、壮丁凡六十九万一千九百四十五,岁省旧费缗钱一百六十六万一千四百八十三,岁费缗钱三十一万三千一百六十六,而团教之赏为钱一百万有奇不与焉。凡集教、团教成,岁遣使则谓之提举按阅,率以近臣挟内侍往给赏钱,按格令从事。诸路皆以番次艺成者为序,率五六岁一遍,独河东以金帛不足,乃至十一岁。上以晋人勇悍,介辽、夏间,讲劝宜不可后,诏赐缗钱十五万。时系籍义勇、保甲及民兵凡七百一十八万二千二十八人云。熙宁九年之数。
保甲立法之初,故老大臣皆以为不便,而安石主议甚力,帝卒从之。今悉著其论难,使来者考焉。
帝尝论租庸调法而善之,安石对曰:「此法近井田,后世立事粗得先王遗意,则无不善。今亦无不可为。顾难速成尔。」及帝再问,则曰:「人主诚能知天下利害,以其所谓害者制法,而加于兼并之人,则人自不敢保过限之田;以其所谓利者制法,而加于力耕之人,则人自劝于力耕,而授田不能过限。然此须渐乃能成法。使人主诚知利害之权,因以好恶加之,则所好何患人之不从,所恶何患人之不避?若人主无道以揆之,则多为异议所夺,虽有善法,何由立哉?」
帝谓府兵与租庸调法相须,安石则曰:「今义勇、土军上番供役,既有廪给,则无贫富皆可以入卫出戍,虽无租庸调法,亦自可为。第义勇皆良民,当以礼义奖养。今皆倒置者,以涅其手背也,教阅而縻费也,使之运粮也。三者皆人所不乐,若更殴之就敌,使被杀戮,尤人所惮也。」
冯京曰:「义勇亦有以挽强得试推恩者。」安石曰:「挽强而力有不足,则绝于进取,是朝廷有推恩之滥。初非劝奖使人趋武用也。今欲措置义勇皆当反此,使害在于不为义勇,而利在于为义勇,则俗可变而众技可成。臣愿择乡闾豪杰以为将校,稍加奖拔,则人自悦服。矧今募兵为宿卫,及有积官至刺吏以上者。移此与彼,固无不可,况不至如此费官禄,已足使人乐为哉!陛下诚能审择,近臣皆有政事之材,则异时可使分将此等军矣。今募兵出于无赖之人,尚可为军、厢主,则近臣以上岂不及此辈,此乃先王成法,社稷之长计也。」帝以为然。
时有欲以义勇代正兵者,曾公亮以为置义勇、弓手,渐可以省正兵。安石曰:「诚然,第今江、淮置新弓手,适足以伤农。」富弼亦论京西弓手非便。安石曰:「揆文教,奋武卫,先王所以待远迩者固不同。今处置江、淮与三边,事当有异。」
帝又言节财用,安石对以减兵最急。帝曰:「比庆历数已甚减矣。」因举河北、陕西兵数,虑募兵太少,又训择不精,缓急或阙事。安石则曰:「精训练募兵而鼓舞三路之民习兵,则兵可省。臣屡言河北旧为武人割据,内抗朝廷,外敌四邻,亦有御奚、契丹者,兵储不外求而足。今河北户口蕃息,又举天下财物奉之,常若不足。以当一面之敌,其施设乃不如武人割据时。则三路事有当讲画者,在专用其民而已。」帝又言:「边兵不足以守,徒费衣廪。然固边圉又不可悉减。」安石曰:「今更减兵,即诚无以待急缓;不减,则费财困国无已时。臣以谓傥不能理兵,稍复古制,则中国无富强之理。」
帝曰:「唐都长安,府兵多在关中,则为强本。今都关东而府兵盛。则京师反不足待四方。」安石曰:「府兵在处可为,又可令入卫,则不患本不强。」韩绛、吕公弼皆以入卫为难。文彦博曰:「如曹、濮人专为盗贼,岂宜使入卫?」安石曰:「曹、濮人岂无应募?皆暴猾无赖之人,尚不以为虞;义勇皆良民,又以物力户为将校,岂当复以为可虞也?」
陈升之欲令义勇以渐戍近州。安石曰:「陛下若欲去数百年募兵之敝,则宜果断,详立法制,令本末备具。不然,无补也。」帝曰:「制而用之,在法当预立条制,以渐推行。」彦博等又以为土兵难使千里出戍。安石曰:「前代征流求,讨党项,岂非府兵乎?」帝曰:「募兵专于战守,故可恃;至民兵,则兵农之业相半,可恃以战守乎?」安石曰:「唐以前未有黥兵,然亦可以战守。臣以谓募兵与民兵无异,顾所用将帅如何尔。将帅非难求,但人主能察见群臣情伪,善驾御之,则人材出而为用,不患无将帅。有将帅,则不患民兵不为用矣。」
帝曰:「经远之策,必至什伍其民,费省而兵众,且与募兵相为用矣。」安石对曰:「欲公私财用不匮,为宗社长久计,募兵水法诚当变革。」帝曰:「密院以为必有建中之变。」安石对曰:「陛下躬行德义,忧勤政事,上下不蔽,必无此理。建中所以致变,德宗用卢杞之徒而疏陆贽,其不亡者幸也。」
时开封鞫保户有质衣而买弓箭者,帝恐其贫乏,难于出备。安石曰:「民贫宜有之,抑民使置弓箭,则法所弗去也。往者冬阅及巡检番上,唯就用在官弓矢,不知百姓何故至于质衣也。然自生民以来。兵农为一,耒耜以养生,弓矢以免死,皆凡民所宜自具,未有造耒耜、弓矢以给百姓者也。然则虽使百姓置弓矢,亦不为过。第陛下优恤百姓甚至,故今立法,一听民便尔。且府界素多群盗,攻劫杀掠,一岁之间至二百火,逐火皆有赏钱,备赏之人即今保丁也。方其备赏之时,岂无卖易衣服以纳官赏者?然人皆以谓赏钱宜出于百姓。夫出钱之多不足以止盗,而保甲之能止盗,其效已见,则虽令民出少钱以置器械,未有损也。」帝曰:「赏钱人所习惯,则安之如自然;不习惯,则不能无怨。如何决坏民产,民不怨;决河以坏民产,则怨矣。」
帝尝批:「陈留县所行保甲,每十人一小保,中三人或五人须要弓箭,县吏督责,无者有刑。百姓买一弓至千五百,十箭至六七百,当青黄不接之际,贫下客丁安能出办?又每一小保用民力筑射垛,又自办钱粮起铺屋。每保置鼓,遇贼声击,民居远近不一,甲家遭贼,鼓在乙家,则无缘声击。如此,须人置一鼓,费钱不少。可速指挥令止如元议,团保觉察盗贼,余无得施行。乡民既忧无钱买弓箭,加以传惑徙之戍边,是以父子聚首号泣者非虚也。」安石进呈不行。
帝谓安石:「保甲诚有斩指者,此事宜缓而密。」安石曰:「日力可惜。」帝曰:「然亦不可遽,恐却沮事。」安石曰:「此事自不敢不密。」权知开封府韩维等言:「诸县团结保甲,乡民惊扰。祥符等县已毕,其余县乞候农闲排定。」时府界诸县乡民,或自残伤以避团结。安石辨说甚力。时曾孝宽为府界提点,榜募告捕扇惑保甲者虽甚严,有匿名书封丘郭门者,于是诏重赏捕之。
安石曰:「乃者保甲,人得其愿上番状,然后使之,宜于人情无所惊疑。且今居藏盗贼及为盗贼之人,固不便新法。陛下观长社一县,捕获府界剧贼为保甲迫逐出外者至三十人。此曹既不容京畿,又见捕于辅郡,其计无聊,专务扇惑。比闻为首扇惑者已就捕,然至京师亦止有二十许人。以十七县十数万家,而被扇惑者才二十许人,不可谓多。自古作事,未有不以势率众而能令上下如一者。今联十数万人为保甲,又待其应募乃使之番上,比乃以陛下矜恤之至。令保甲番上捕盗,若任其自去来,即孰肯听命?若以法驱之,又非人所愿。且为天下者,如止欲任民情所愿而已,则何必立君而为之张官置吏也?今辅郡保甲,宜先遣官谕上旨,后以法推行之。」帝曰:「然。」
一日,帝谓安石曰:「曾孝宽言,民有斩指诉保甲者。」安石曰:「此事得于蔡骃。赵子几使骃验问,乃民因斫木误斩指,参证者数人。大抵保甲法,上自执政大臣,中则两制,下则盗贼及停藏之人,皆所不欲。然臣召乡人问之,皆以为便。则虽有斩指以避丁者,不皆然也。况保甲非特除盗,固可渐习为兵。既人皆能射,又为旗鼓变其耳目,且约以免税上番代巡检兵;又自正、长而上,能捕贼者奖之以官,则人竞劝。然后使与募兵相参,则可以销募兵骄志,且省财费,此宗社长久之计。」
帝谓什伍百姓如保甲,恐难成,不如便团结成指挥,以使臣管辖。安石曰:「陛下诚能果断,不恤人言,即便团结指挥,亦无所妨。然指挥是虚名,五百人为一保,缓急可唤集,虽不名为指挥,与指挥使无异,乃是实事。幸不至大急,即免令人骇扰而事集为上策。」帝遂变三路义勇如府畿保甲法。
冯京曰:「义勇已有指挥使,指挥使即其乡里豪杰。今复作保甲,令何人为大保长?」安石曰:「古者民居则为乡,伍家为比,比有长,及用兵,即五人为伍,伍有伍司马。二十五家为闾,闾有闾胥,二十五人为两,两有两司马。两司马即闾胥,伍司马即比长,第随事异名而已。此乃三代六乡六军之遗法。其法见于书,自夏以来,至周不改。秦虽决裂阡陌,然什伍之尚如古制,此所以兵众而强也。征伐唯府兵为近之。今舍已然之成宪,而乃守五代乱亡之余法,其不足以致安强无疑。然人皆恬然不以因循为可忧者,所见浅近也。」
安石又奏:「义勇须三丁以上,请如府界,两丁以上尽籍之。三丁即出戍,诱以厚利;而两丁即止令于巡检上番,如府界法。大略不过如此。当遣人与经略、转运司及诸州长吏议之,及访本路民情所苦所欲,因以寓法。」帝曰:「河东修义勇强壮法,又令团集保甲,如何?」安石对曰:「义勇须隐括丁数,若因团集保甲,即一动而两业就。今既遣官隐括义勇,又别遣官团结保甲,即分为两事,恐民不能无扰。」或曰:「保甲不可代正军上番否?」安石曰:「俟其习熟,然后上番。然东兵技艺亦弗能优于义勇、保甲,臣观广勇、虎翼兵固然。今为募兵者,大抵皆偷惰顽猾不能自振之人。为农者,皆朴力一心听令之人,则缓急莫如民兵可用。」冯京曰:「太祖征伐天下,岂用农兵?」安石曰:「太祖时接五代,百姓困极,豪杰多以从军为利。今百姓安业乐生,而军中不复有如向时拔起为公侯者,即豪杰不复在军,而应募者大抵皆偷惰不能自振之人尔。」帝曰:「兵之强弱在人。五代兵弱,至世宗而强。」安石曰:「世宗所收,亦皆天下亡命强梁之人。」文彦博曰:「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安石曰:「以兵强天下者非道也,然有道者固能柔能刚,能弱能强。方其能刚强,必不至柔弱。张皇六师,固先王之所尚也,但不当专务兵强尔。」帝卒从安石议。
帝曰:「保甲、义勇刍粮之费,当预为之计。」安石曰:「当减募兵之费以供之。所供保甲之费,才养兵十之一二。」帝曰:「畿内募兵之数已减于旧。强本之势,未可悉减。」安石曰:「既有保甲代其役,即不须募兵。今京师募兵,逃死停放,一季乃数千,但勿招填,即为可减。然今厢军既少,禁兵亦不多,臣愿早训练民兵。民兵成,则募兵当减矣。」又为上言:「今河北义勇虽十八万,然所可奖慰者不过酋豪百数十人而已。此府兵之遗意也。」帝以为然,令议其法。
枢密院传上旨,以府界保甲十日一番,虑大促无以精武事,其以一月为一番。安石奏曰:「今保甲十日一番,计一年余八月当番,若须一月,即番愈疏。又昨与百姓约十日一番,今遽改命,恐愈为人扇惑。宜俟其习熟,徐议其更番。且今保甲阅艺八等,劝奖至优,人竞私习,不必上番然后就学。臣愚,愿以数年,其艺非特胜义勇,当必胜正兵。正兵技艺取应官法而已,非若保甲人人有劝心也。」
元丰八年,哲宗嗣位,知陈州司马光上疏乞罢保甲,曰:
兵出民间,虽云古法,然古者八百家才出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闲民甚多,三时务农,一时讲武,不妨稼穑。自两司马以上,皆选贤士大夫为之,无侵渔之患,故卒乘辑睦,动则有功。今籍乡村之民,二丁取一以为保甲,授以弓弩,教之战阵,是农民半为兵也。三四年来,又令河北、河东、陕西置都教场,无问四时,每五日一教。特置使者比监司,专切提举,州县不得关预。每一丁教阅,一丁供送,虽云五日,而保正,长以泥堋除草为名,聚之教场,得赂则纵,否则留之,是三路耕耘收获稼穑之业几尽废也。
自唐开元以来,民兵法坏,戍守战攻,尽募长征兵士,民间何尝习兵?国家承平百有余年,戴白之老不识兵革,一旦畎亩之人皆戎服执兵,奔驱满野,耆旧叹息,以为不祥。事既草创,调发无法,比户骚扰,不遗一家。又巡检、指使按行乡村,往来如织;保正、保长,依倚弄权,坐索供给,多责赂遗,小不副意,妄加鞭挞,蚕食行伍,不知纪极。中下之民,罄家所有,侵肌削骨,无以供亿,愁苦困弊,靡所投诉,流移四方,襁属盈路。又朝廷时遣使者,遍行按阅,所至犒设赏赉,糜费金帛,以巨万计。此皆鞭挞平民铢两丈尺而敛之,一旦用之如粪土。而乡村之民,但苦劳役,不感恩泽。农民之劳既如披,国家之费又如此,终何所用哉?若使之捕盗贼,卫乡里,则何必如此之多?使之戍边境,事征伐,则彼远方之民,以骑射为业,以攻战为俗,自幼及长,更无他务。中国之民,大半服田力穑,虽复授以兵械,教之击刺,在教场之中坐作进退,有似严整,必若使之与敌人相遇,填然鼓之,鸣镝始交,其奔北溃败可以前料,决无疑也,岂不误国事乎?又悉罢三路巡检下兵士及诸县弓手,皆易以保甲。主簿兼县尉,但主草市以里;其乡村盗贼,悉委巡检,而巡检兼掌巡按保甲教阅,朝夕奔走,犹恐不办,何暇逐捕盗贼哉?又保甲中往往有自为盗者,亦有乘保马行劫者。然则设保甲、保马本以除盗,乃更资盗也。
自教阅保甲以来,河东、陕西、京西盗贼已多,至敢白昼公行,入县镇,杀官吏。官军追讨,经历岁月,终不能制。况三路未至大饥,而盗贼猖炽已如此,万一遇数千里之蝗旱,而失业饥寒、武艺成就之人,所在蜂起以应之,其为国家之患,可胜言哉!此非小事,不可以忽。夫夺其衣食,使无以为生,是驱民为盗也;使比屋习战,劝以官赏,是教民为盗也;又撤去捕盗之人,是纵民为盗也。谋国如此,果为利乎?害乎?
且向者干进之士,说先帝以征伐开拓之策,故立保甲、户马、保马等法。近者登极赦书有云:「应缘边州军,仰逐处长吏并巡检、使臣、钤辖、兵士及边上人户不得侵扰外界,务要静守疆埸,勿令骚扰。」此盖圣意欲惠绥殊才,休息生民,中外之人孰不归戴?然则保甲、户马复何所用?或今虽罢户马,宽保马,而保甲犹存者,盖未有以其利害之详奏闻者也。
臣愚以为悉罢保甲使归农,召提举官还朝,量逐县户口,每五十户置弓手一人,略依缘边弓箭手法,许荫本户田二顷,悉免其税役。除出贼地分,更不立三限科校,但令捕贼给赏。若获贼数多及能获强恶贼人者,各随功大小迁补职级,或补班行,务在优假弓手,使人劝募。然后募本县乡村户有勇力武艺者投充,计即今保甲中有勇力武艺者必多愿应募。若一人缺额,有二人以上争投者,即委本县令、尉选武艺高强者充。或武艺衰退者,许他人指名与之比较,若武艺胜于旧者,即令冲替,其被替者,更不得荫田。如此,则不必教阅,武艺自然精熟。一县之中,其壮勇者既为弓手,其羸弱者虽使为盗,亦不能为患。仍委本州及提点刑狱常按察,令佐有取舍不公者,严行典宪。若召募不足,且即于乡村户上依旧条权差,候有投名者即令充替。其余巡检兵士、县尉弓手、耆老、壮丁逐捕盗贼,并乞依祖宗旧法。
五月,以光为门下侍郎。光欲复申前说,以为教阅保甲公私劳费而无所用。是时,资政殿学士韩维、侍读吕公著欲复上前奏,先是进呈,乞罢团教。诏府界、三路保甲自来年正月以后并罢团教,仍依旧每岁农隙赴县教阅一月,其差官置场,排备军器,教阅法式番次,按赏费用,令枢密院、三省同立法。后六日,光再上奏,极其恳切,蔡确等执奏不行。诏保甲依枢密院已得指挥,保马别议立法。
九月,监察御史王岩叟言:「保甲之害,三路之民如在汤火,未必皆法之弊,盖由提举一司上下官吏逼之使然。而近日指挥虽令冬教,然尚存官司,则所以为保甲之害者,十分之六七犹在,陛下所不知也。此皆奸邪遂非饰过,而巧辞强辨以欺惑圣听,将至深之病略示更张,以应副陛下圣意而已,非至诚为国家去大害、复大利,以便百姓,为太平长久之计者也。此忠义之良心所以犹抑,奸邪之素计所以尚存。天下之识者,皆言陛下不绝害源,百姓无由乐生;不屏群邪,太平终是难致。臣愿陛下奋然独断,如听政之初行数事,则天下之大体无亏,陛下高枕而卧矣。」十月,诏提举府界、三路保甲官并罢,令逐路提刑及府界提点司兼领所有保甲,止冬教三月。又诏逐县监教官并罢,委令佐监教。
十一月,岩叟言:
保甲行之累年,朝廷固已知人情之所共苦,而前日下诏蠲疾病,汰小弱,释第五等之田不及二十亩者,省一月之六教而为三月之并教,甚大惠也。然其司尚存,其患终在。今以臣之所见者为陛下言,不敢隐其实以欺朝廷,亦不敢饰其事以罔成法。
夫朝廷知教民以为兵,而不知教之太苛而民不能堪;知别为一司以总之,而不知扰之太烦而民以生怨。教之欲以为用也,而使之至于怨,则恐一日用之,有不能如吾意者,不可不思也。
民之言曰,教法之难不足以为苦,而羁縻之虐有甚焉;羁縻不足以为苦,而鞭笞之酷有甚焉;鞭笞不足以为苦,而诛求之无已有甚焉。方耕方耘而罢,方干方营而去,此羁縻之所以为苦也。其教也,保长得笞之,保正又笞之,巡检之指使与巡检者又交挞之,提举司之指使与提举司之干当公事者又互鞭之,提举之官长又鞭之,一有逃避,县令又鞭之。人无聊生,恨不得死,此鞭笞之所以为苦也。创袍、市巾、买弓、绦箭、添弦、换包指、治鞍辔、盖凉棚、画象法、造队牌、缉架、僦椅卓、围典纸墨、看定人雇直、均菜缗、纳秸粒之类,其名百出,不可胜数。故父老之谚曰:「儿曹空手,不可以入教场。」非虚语也。都副两保正、大小两保长,平居于家,婚姻丧葬之问遗,秋成夏熟,丝麻谷麦之要求,遇于城市,饮食之责望。此迫于势而不敢不致者也。一不如意,即以艺不如法为名,而捶辱之无所不至。又所谓巡检、指使者,多由此徒以出,贪而冒法,不顾后祸,有逾于保正、保长者,此诛求之所以为甚苦也。
又有逐养子、出赘婿、再嫁其母、兄弟析居以求免者,有毒其目、断其指、炙其肌肤以自残废而求免者,有尽室以逃而不归者,有委老弱于家而保丁自逃者。保丁者逃,则法当督其家出赏钱十千以募之。使其家有所出,当未至于逃;至于逃,则其困穷可知,而督取十千,何可以得?故每县常有数十百家老弱嗟咨于道路,哀诉于公庭。如臣之愚,且知不忍,使陛下仁圣知之,当如何也?
又保丁之外,平民凡有一马,皆令借供。逐场教骑,终日驰骤,往往饥羸以至于毙,谁复敢言?其或主家倘因他出,一误借供,遂有追呼笞责之害。或因官逋督迫,不得已而易之,则有抑令还取之苦,故人人以有马为祸。此皆提举官吏倚法以生事,重为百姓之扰者也。
窃惟古者未尝不教民以战,而不闻其有此者,因人之情以为法也。夫缘情以推法,则愈久而愈行;倚威以行令,则愈严而愈悖。此自然之理也。兽穷则搏,人穷则诈,自古及今,未有穷其下而能无危者也。臣观保甲一司,上下官吏,无豪发爱百姓意,故百姓视其官司不啻虎狼,积愤衔怨,人人所同。比者保丁执指使,逐巡检,攻提举司干当官,大狱相继,今犹未已。虽民之愚,顾岂忘父母妻子之爱,而喜为犯上之恶以取祸哉?盖激之至于此极尔!激之至深,安知其发有不甚于此者?情状如此,不可不先事而虑,以保大体而图安静。
夫三时务农,一时讲武,先王之通制也。一月之间并教三日,不若一岁之中并教一月。农事既毕,无他用心,人自安于讲武而无憾。遂可罢提举司,废巡教官,一以隶州县,而俾逐路安抚司总之。每俟冬教于城下,一邑分两番,当一月。起教则与正长论阶级,罢教则与正长不相谁何。庶使百姓得以优游治生,无终年遁逃之苦,无侵渔苛虐之患,无争陵犯上之恶矣。且武事不废,威声亦全,岂不易而有功哉?惟陛下深计远虑,断在必行,以省多事,以为生灵安乐之惠,以为国家安静之福。
又乞罢三路提举保甲钱粮司及罢提举教阅,及每岁分保甲为两番,于十一、十二两月上教,不必分作四番,且不必自京师遣官视教,止令安抚司差那使臣为便。并从之。
元祐元年正月,枢密院言:「府界、三路保甲已罢团教,其教阅器械悉上送官,仍立禁约。」闰二月,诏河北东西路、永兴、秦凤等路提点刑狱兼提举保甲,并依提刑司例各为一司。三月,王岩叟劾狄谘、刘定奸赃状。御史孙升亦言:「刘定上挟章惇之奸党,下附狄谘之庸材,大肆凭陵,公行恐喝,故真定获鹿之变起于后,澶、滑之盗作于前,愿早正其罪。」于是谘、定皆罢,与在外宫观。十一月,诏府界、三路保甲人户五等已下、地土不及二十亩者,虽三丁以上,并免教。从殿中侍御史吕陶之请也。
绍圣二年七月,帝问义勇、保甲数,宰臣章惇曰:「义勇,自祖宗以来旧法。治平中,韩琦请遣使诣陕西再括丁数添刺。熙宁中,先帝始行保甲法,府界、三路得七十余万丁。设官教阅始于府界,众议沸腾。教艺既成,更胜正兵。元丰中,始遣使遍教三路。先帝留神按阅,艺精者厚赏,或擢以差使、军将名目,而一时赏赉率取诸封桩或禁军阙额,未尝费户部一钱。元祐驰废,深可惜也。」
元符二年九月,御史中丞安惇奏乞教习保甲月分,差官按试。曾布言:「保甲固当教习,然陕西、河东连年进筑城砦,调发未已,河北连年水灾,流民未复,以此未可督责训练。」帝曰:「府界岂不可先行?」布曰:「熙宁中教保甲,臣在司农。是时诸县引见保甲,事艺精熟。」章惇即曰:「多得班行。」布曰:「止是得殿侍、军将,然俱更差充巡检司指挥。以此,仕宦及有力之家子弟,皆欣然趋赴。及引对,所乘皆良马,鞍鞯华楚,马上事艺往往胜诸军。知县、巡检又皆得转官或减年。以此,上下皆踊跃自效。然是时司农官亲任其事,督责检察极精密,县令有抑令保甲置衣装非理骚扰者,亦皆冲替,故人莫敢不奉法。其后乃令上番。」帝曰:「且与先是府界检举施行。」蔡卞曰:「于先朝法中稍加裁损,无不可之理。」布以为甚便,容检寻文字进呈。
十一月,蔡卞劝上复行畿内保甲教阅法,帝屡以督曾布。是日,布进呈畿内保丁总二十六万,熙宁中教事艺者凡七万,因言:「此事固当讲求,然废罢已十五年,一旦复行,与事初无异,当以渐行,则人不至于惊扰。」帝曰:「固当以渐行之。」布曰:「圣谕如此,尽之矣。若便以元丰成法一切举行,当时保丁存者无几,以未教习之人,便令上番及集教,则人情汹汹,未易安也。熙宁中,施行亦有渐。容臣讲求施行次第。」退以语卞,卞殊以为不快,乃云:「熙宁初,人未知保甲之法。今耳目已习熟,自不同矣。」布不答。
徽宗崇宁四年,枢密院言:「比者京畿保甲投八百七十一牒乞免教阅,又二百三十余牒遮枢密张康国马首诉焉。」是月,诏京畿、三路保甲并于农隙时教阅,其月教指挥勿行。
五年,诏河北东西、河东、永兴、秦凤路各武臣一员充提举保甲并兼提刑,其见专提举保甲文臣并罢。是月,诏京畿差武臣一员充提举保甲兼提刑,仍差文臣提刑兼提举保甲。
政和三年四月,枢密院言:「神考制保甲之法,京畿、三路聚教,每番虽号五十日,其间有能勤习弓弩该赏者首先拍放。一岁之中,在场阅教,远者不过二十七日,近者止于十八日而已。若秋稼灾伤,则免当年聚教。如武艺稍能精熟,则有激赏之法。斗力出等,则免户下春夫、科配;最高强者,则解发引见,试艺命官。行之累年,人皆乐从。惟京东、西虽有团成保甲之名,未尝训以武事,虑其间亦有人材甚众,能习武艺,可以命官任使之人。今欲依三路保甲编修点择条约。」从之。八月,枢密院言:「诸路团成保甲者六十一万余人,悉皆乐从无扰。其京东、西路提举官任谅已转一官,直秘阁。其朝议大夫已上与转行,武臣武功大夫特与转遥郡刺史,余官减磨勘年有差。」
宣和元年,诏提举保甲督察州县都保不如令者,限一月改正,每岁以改正多寡为殿最。二年,诏诸路保甲法并遵依元丰旧制,京东、京西路并罢。
三年,诏:「先帝若稽成周制保伍之法,自五家相比,推而达之,二十五家为一大保,二百五十家为一都保。保各有长,都各有正,正各有副,使之相保相爱,以察奸慝。故有所行,诸自外来者,同保互告,使各相知;行止不明者,听送所属。保内盗贼,画时集捕,知而不纠,又论如律。所以纠禁几察,纤悉具备,奇邪寇盗,何所容迹?访闻法行既久,州县玩习弛废,保丁开收既不以实,保长役使又不以时。如修鼓铺、饰粉壁、守败船、治道路、给夫役、催税赋之类,科率骚扰不一,遂使寇贼奇邪无复纠察,良法美意浸成虚文。可令尚书省于诸路提点刑狱或提举常平官内,每路选委一员,令专一督责逐县令佐,将系籍人丁开收取实;选择保正长,各更替如法,使钤束保丁,递相觉察,毋得舍亡赖作过等人,遇有盗贼,画时追捕,若有过致藏匿者,许诸人告首,仍具条揭示。」
钦宗靖康元年三月,以尚书户部侍郎钱盖为龙图阁学士、陕西五路制置使,专一措置京兆府路保甲。六月,御史胡舜陟奏:「秦元学兵法三十年,陛下拔之下僚,为京畿提刑,训练保甲,闻者莫不慰悦。乞罢武臣提刑,以保甲属元,庶得专一。」从之。十一月,京畿提举秦元集保甲三万,先请出屯,自当一面。不从。金兵薄城,又乞行训练,乘间出战。守御使刘韐奏取保甲自益,元谋遂塞云。
建炎后乡兵
巡社建炎元年,诏诸路州军巡社并以忠义巡社为名,隶宣抚司,后募乡民为之。每十人为一甲,有甲长,有队长;四队为一部,有部长;五部为一社,有社长;五社为一都,有都正。于乡井便处驻扎。绍兴初,罢之。
枪杖手建炎二年,令福建招五千人。
土豪建炎四年,诏诸州守臣募土豪、民兵,听州县守令节制。后存留强壮,余并放散。
义兵绍兴十年团集,诸州名数不等。后皆以县令为军正。
义士绍兴元年,籍兴元良家子弟,两古取一,四丁取二,每二十人为一队,号曰义士。
民兵建炎二年,每五十人为一队,有长、副。一户取一丁,五丁取二丁。淳熙十四年,三丁取一,五丁取二,十丁取三。
弓箭手建炎初,应诸路汉蕃弓箭手限百日自陈承袭,绍兴间,以京城外闲地,依陕西沿边例,招弓箭手莳种。
土丁绍兴中,诏依嘉祐措置,三时务农,一时讲武,诸县逐乡置教场,自十一月起教,至次年正月罢教。
把截将绍兴二十七年,诏恭州、雁门控扼之地置土丁二百人。
峒丁建炎三年,命江西、福建诸处总领官籍定枪杖手、峒丁人数,以备调遣。绍兴中,罢之。
保胜绍兴六年,诏金、均、房三州保甲分为五军,以保胜为名。
勇敢绍兴二年,诏池州就招土人充,二千为额。
保丁二广保丁,每户一名,土丁父子兄弟皆在其数。乾道中,以拘留扰民,罢之。
山水砦详见砦兵。
万弩手初,熙宁间,以鼎、澧、辰、沅、靖五郡弓弩手万三千人散居边境训练,无事耕作,有警调发。绍兴以后,增损靡定。
壮丁民社乾道四年,楚州置。
良家子绍兴四年,招两淮、关陕流寓及阵亡主兵将子弟骁武不能存立者充,月给比强弓手,五十人为一队。
义勇湖北诸郡皆有义勇,惟澧州石门、慈利不置籍。其法取于主户之双丁。每十户为一甲,五甲为团。甲皆有长,择邑豪为总首。农隙教武艺,食从官司给。
湖北土丁刀弩手政和七年,募土丁充,授以闲山,散居边境,教以武艺。绍兴因之。淳熙中,李焘力言其不便,罢之。
湖南乡社旧制,以乡豪领之,大者统数百家,小者亦二三百家。后言者以其不便,淳熙中,择其首领,使大者不过五十家,小者减半。
忠勇关外西和、阶、成、凤四州所聚民兵,谓之忠勇。
镇淮初,淮南募边民号镇淮军,数至十万,月给视效勇,惟不黥涅。久之,廪不足,肆劫掠。嘉定初,选汰归农,仅存八千余人,以充效用,余补镇江大军。淮西选二万六千余充御前定武军,分为六军,军设统制。
忠义民兵福州诸县旧有忠义社,屯结邑民,择豪右为长,量授器甲,盗由是息,人甚赖之。后有司烦扰,失初意。开禧用兵,淮、襄民兵有籍于官者,至用百六十缗以养一兵。后又放令归业,而无所归,多散为盗。乃令每郡择豪酋一人,授以官民镇之。
建炎后砦兵。
两浙西路
临安府十三砦外沙、海内、管界、茶槽、南荡、东梓、上管、赭山、黄湾、硖石、奉口、许村、下塘。
安吉州七砦管界、安吉、秀塞、吕小幽岭、下塘、北豪、皋塘。
平江府八砦吴江、吴长、许浦、福山、白茅、江湾、杨林、角头。
常州五砦管界、小河、马迹、香兰、分界。
江阴军二砦申港、石牌。
严州五砦威平、港口、凤林、茶山、管界。
两浙东路
庆元府十砦浙东、结埼、三姑、管界、大嵩、海内、白峰、岱山、鸣鹤、公塘。
温州十三砦城下、管界、馆头、青奥、梅奥、鹿西、浦门、南监、东北、三尖、北监、小鹿、大荆。
台州六砦管界、亭场、吴都、白塔、松门、临门。
处州二砦管界、梓亭。
江南东路
南康军五砦大孤山、水陆、四望山、河湖、左望。
江南西路
隆兴府七砦都巡、邬子、松门、港口、定江、杉甫、管界。
抚州七砦城南、曾田、乐安、镇马、旗步、招携、湖平。
江州六砦管界、江内、茭石、马当、城子头、孤山。
兴国二砦池口、磁湖。
袁州四砦都巡、四县、管界、白斜。
临江军三砦本军、水陆、管界。
吉州十六砦富田、走马塍、永和镇、观山、明德、沙溪、西平山、杨宅、栗传、禾山、胜乡、造口、秀洲、新砦、北乡、黄茅峡。
荆湖南路
永州三砦都巡、同巡、衡永界。
宝庆三砦黄茅、西县、卢溪。
郴州五砦管界、安福、青要、赤石、上犹。
武冈军十砦三门、石查、真良、岳溪、临口、关硖、黄石、新宁、绥宁、永和。
道州四砦营道、宁远、江华、永明。
全州四砦上军、角口、吉宁、平塘。
福建路
邵武军十砦同巡检、大寺、水口、永安、明溪、仁寿、西安、永平、军口、梅口。
建宁府七砦黄琦、筹岭、盆亭、麻沙、水吉、苦竹、仁寿。
南剑州八砦沧峡、洛阳、浮流、岩前、同巡、仁寿、万安、黄土。
泉州五砦都巡、同巡、石井、小兜、三县。
福州四砦辜岭、甘蔗、五县、水口。
兴化军二砦同巡、巡盐。
漳州二砦同巡、虎岭。
广西路
贺州二砦临贺、富川。
昭州四砦昭平、云峒、西岭、直山。
钦州二砦西县、管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