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史
- ▪ 一 宋本纪上第一
- ▪ 卷二 宋本纪中第二
- ▪ 卷三 宋本纪下第三
- ▪ 卷四 齐本纪上第四
- ▪ 卷五 齐本纪下第五
- ▪ 卷六 梁本纪上第六
- ▪ 卷七 梁本纪中第七
- ▪ 卷八 梁本纪下第八
- ▪ 卷九 陈本纪上第九
- ▪ 卷十 陈本纪下第十
- ▪ 卷十一 列传第一 后妃上
- ▪ 卷十二 列传第二 后妃下
- ▪ 卷十三 列传第三 宋宗室及诸王上
- ▪ 卷十四 列传第四 宋宗室及诸王下
- ▪ ▪ 宋文帝诸子 孝武诸子 孝明诸子
- ▪ 卷十五 列传第五
- ▪ ▪ 刘穆之 徐羡之 傅亮 檀道济
- ▪ 卷十六 列传第六
- ▪ ▪ 王镇恶 朱龄石 毛修之 傅弘之 朱修之 王玄谟
- ▪ 卷十七 列传第七
- ▪ ▪ 刘敬宣 刘怀肃 刘粹 孙处 蒯恩 向靖 刘锺 虞丘进 孟怀玉 胡藩 刘康祖
- ▪ 卷十八 列传第八
- ▪ ▪ 赵伦之 萧思话 臧焘
- ▪ 卷十九 列传第九
- ▪ ▪ 谢方明 谢灵运
- ▪ 卷二十 列传第十
- ▪ ▪ 谢弘微
- ▪ 卷二十一 列传第十一
- ▪ ▪ 王弘
- ▪ 卷二十二 列传第十二
- ▪ 卷二十三 列传第十三
- ▪ ▪ 王诞 王华 王惠 王彧
- ▪ 卷二十四 列传第十四
- ▪ ▪ 王裕之 王镇之 王韶之 王悦之 王准之
- ▪ 卷二十五 列传第十五
- ▪ ▪ 王懿 到彦之 垣护之 张兴世
- ▪ 卷二十六 列传第十六
- ▪ ▪ 袁湛
- ▪ 卷二十七 列传第十七
- ▪ ▪ 孔靖 孔琳之 殷景仁季恭始察孝廉,累迁司徒左西掾,未拜,遭母忧。隆安五年,被起为山阴令,不就。
- ▪ 卷二十八 列传第十八
- ▪ 卷二十九 列传第十九
- ▪ ▪ 蔡廓
- ▪ 卷三十 列传第二十
- ▪ ▪ 何尚之
- ▪ 卷三十一 列传第二十一
- ▪ ▪ 张裕
- ▪ 卷三十二 列传第二十二
- ▪ ▪ 张邵
- ▪ 卷三十三 列传第二十三
- ▪ ▪ 范泰 荀伯子 徐广 郑鲜之 裴松之 何承天
- ▪ 卷三十四 列传第二十四
- ▪ ▪ 延之 沈怀文 周朗
- ▪ 卷三十五 列传第二十五
- ▪ ▪ 刘湛 庾悦 顾琛 顾觊之除宋武帝太尉行参军,赏遇甚厚。父柳亡于江州,府州送故甚丰,一无所受,时论称之。服阕,为相国参军。谢晦、王弘并称其器干。
- ▪ 卷三十六 列传第二十六
- ▪ ▪ 羊欣 羊玄保 沈演之 江夷
- ▪ 卷三十七 列传第二十七
- ▪ ▪ 沈庆之
- ▪ 卷三十八 列传第二十八
- ▪ ▪ 柳元景
- ▪ 卷三十九 列传第二十九
- ▪ ▪ 殷孝祖 刘勉孝祖少诞节,好酒色,有气干。宋孝武时,以军功仕至积射将军。前废帝景和元年,为兖州刺史。
- ▪ 卷四十 列传第三十
- ▪ ▪ 鲁爽 薛安都 邓琬 宗越 吴喜
- ▪ 卷四十一 列传第三十一
- ▪ ▪ 齐宗室 衡阳元王道度 始安贞王道生 始安王遥光曲江公遥欣安陆昭王缅 新吴侯景先 南丰伯赤斧 衡阳公谌临汝侯坦之
- ▪ 卷四十二 列传第三十二
- ▪ ▪ 齐高帝诸子上豫章文献王嶷
- ▪ 卷四十三 列传第三十三
- ▪ ▪ 齐高帝诸子下临川献王映字宣光,高帝第三子也。少而警悟,美言笑,善容止。仕宋位给事黄门侍郎、南兖州刺史,留心吏事,自下莫不肃然,令行禁止。
- ▪ 卷四十四 列传第三十四
- ▪ ▪ 齐武帝诸子 文惠诸子
- ▪ 卷四十五 列传第三十五
- ▪ ▪ 王敬则 陈显达 张敬儿 崔慧景王敬则,临淮射阳人也。侨居晋陵南沙县。母为女巫,常谓人云:“敬则生时胞衣紫色,应得鸣鼓角。”人笑之曰 :“汝子得为人吹角可矣。”
- ▪ 卷四十六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李安人 戴僧静 桓康 焦度 曹武吕安国 周山图 周盘龙
- ▪ 卷四十七 列传第三十七
- ▪ ▪ 荀伯玉 崔祖思 苏侃 虞悰 胡谐之 虞玩之 刘休
- ▪ 卷四十八 列传第三十八
- ▪ ▪ 陆澄 陆慧晓
- ▪ 卷四十九 列传第三十九
- ▪ ▪ 庾杲之 王谌 孔珪
- ▪ 卷五十 列传第四十
- ▪ ▪ 刘瓛明 僧绍 庾易
- ▪ 卷五十一 列传第四十一
- ▪ ▪ 梁宗室上
- ▪ ▪ 吴平侯景 长沙宣武王懿 永阳昭王敷 衡阳宣王畅 桂阳简王融 临川靖惠王宏
- ▪ 卷五十二 列传第四十二
- ▪ ▪ 梁宗室下安成康王秀 南平元襄王伟 鄱阳忠烈王恢 始兴忠武王憺
- ▪ 卷五十三 列传第四十三
- ▪ ▪ 梁武帝诸子武帝八男。丁贵嫔生昭明太子统、简文皇帝、庐陵威王续。阮修容生孝元皇帝。吴淑媛生豫章王综。董昭仪生南康简王绩。丁充华生邵陵携王纶。葛修容生武陵王纪。
- ▪ 卷五十四 列传第四十四
- ▪ ▪ 梁简文帝诸子
- ▪ 卷五十五 列传第四十五
- ▪ ▪ 王茂 曹景宗 席阐文 夏侯详 吉士瞻 蔡道恭 杨公则邓元起 张惠绍 冯道根 康绚 昌义之
- ▪ 卷五十六 列传第四十六
- ▪ ▪ 张弘策 庾域 郑绍叔 吕僧珍
- ▪ 卷五十七 列传第四十七
- ▪ ▪ 沈约 范云
- ▪ 卷五十八 列传第四十八
- ▪ ▪ 韦叡
- ▪ 卷五十九 列传第四十九
- ▪ ▪ 江淹 任昉
- ▪ 卷六十 列传第五十
- ▪ ▪ 范岫 傅昭 孔休源 江革 徐勉 许懋
- ▪ 卷六十一 列传第五十一
- ▪ ▪ 陈伯之 陈庆之
- ▪ 卷六十二 列传第五十二
- ▪ ▪ 贺瑒 司马褧 朱异 顾协 徐摛
- ▪ 卷六十三 列传第五十三
- ▪ ▪ 王神念 羊侃 羊鸦仁
- ▪ 卷六十四 列传第五十四
- ▪ ▪ 江子一 胡僧佑 徐文盛 阴子春 杜崱 王琳 张彪江子一字元亮,济阳考城人,晋散骑常侍统之七世孙也。父法成,奉朝请。
- ▪ 卷六十五 列传第五十五
- ▪ ▪ 陈宗室诸王 永修侯拟 遂兴侯详 宜黄侯慧纪 衡阳献王昌南康湣 王昙朗 文帝诸子 宣帝诸子 后主诸子
- ▪ 卷六十六 列传第五十六
- ▪ ▪ 杜僧明 周文育 侯瑱 侯安都 欧阳頠 黄法奭 淳于量章昭达 吴明彻
- ▪ 卷六十七 列传第五十七
- ▪ ▪ 胡颖 徐度 杜棱 周铁武 程灵洗 沈恪 陆子隆 钱道戢 骆文牙 孙瑒 徐世谱 周敷 荀朗 周炅 鲁悉达 萧摩诃 任忠 樊毅梁
- ▪ 卷六十八 列传第五十八
- ▪ ▪ 赵知礼 蔡景历 宗元饶 韩子高 华皎 刘师知 谢岐 毛喜 沈君理 陆山才
- ▪ 卷六十九 列传第五十九
- ▪ ▪ 沈炯 虞荔 傅縡 顾野王 姚察沈炯字初明,吴兴武康人也。祖瑀,梁寻阳太守。父续,王府记室参军。
- ▪ 卷七十 列传第六十
- ▪ ▪ 循吏
- ▪ ▪ 吉翰 杜骥 申恬 杜慧度 阮长之 甄法崇 傅琰 虞愿 王洪范 沈瑀 范述曾 孙谦 何远 郭祖深
- ▪ 卷七十一 列传第六十一
- ▪ ▪ 儒林
- ▪ ▪ 伏曼容 何佟之 严植之 司马筠 卞华 崔灵恩 孔佥 卢广 沈峻 孔子驱 皇侃 沈洙 戚衮 郑灼 全缓 张讥 顾越 沈不害 王元规
- ▪ 卷七十二 列传第六十二
- ▪ ▪ 文学
- ▪ 卷七十三 列传第六十三
- ▪ ▪ 孝义上
- ▪ 卷七十四 列传第六十四
- ▪ ▪ 孝义下
- ▪ 卷七十五 列传第六十五
- ▪ ▪ 隐逸上
- ▪ 卷七十六 列传第六十六
- ▪ ▪ 隐逸下
- ▪ 卷七十七 列传第六十七
- ▪ ▪ 恩幸
- ▪ 卷七十八 列传第六十八
- ▪ ▪ 夷貊上
- ▪ 卷七十九 列传第六十九
- ▪ ▪ 夷貊下
- ▪ 卷八十 列传第七十
- ▪ ▪ 贼臣
鲍泉瑒少聪敏,齐时沛国刘瓛为会稽府丞,见瑒深器异之。尝与俱造吴郡张融,指瑒谓曰:“此生将来为儒者宗矣。”荐之为国子生,举明经。后为太学博士。
梁天监初,为太常丞,有司举修宾礼,召见说礼义。武帝异之,诏朝朔望,预华林讲。四年,初开五馆,以瑒兼五经博士。别诏为皇太子定礼,撰五经义。时武帝方创定礼乐,瑒所建议多见施行。七年,拜步兵校尉,领五经博士。卒于馆。所着礼、易、老、庄讲疏,朝廷博士议数百篇,宾礼仪注一百四十五卷。
瑒于礼尤精,馆中生徒常数百,弟子明经对策至数十人。二子革、季,弟子琛,并传瑒业。
革字文明,少以家贫,躬耕供养,年二十,始辍耒就父受业,精力不怠。有六尺方床,思义未达,则横卧其上,不尽其义,终不肯食。通三礼。及长,遍治孝经、论语、毛诗、左传,为兼太学博士。长七尺八寸,雍容都雅,吐纳蕴藉。敕于永福省为邵陵、湘东、武陵三王讲礼。后为国子博士,于学讲授,生徒常数百人。出为西中郎湘东王谘议参军,带江陵令。王于 州置学,以革领儒林祭酒,讲三礼,荆楚衣冠听者甚F。前后再监南平郡,为人吏所怀。寻兼平西长史、南郡太守。革至孝,常恨食禄代耕,不及为养。在荆州历为郡县,所得俸秩,不及妻孥,专拟还乡造寺,以申感思。子徽,美风仪,能谈吐,深为革爱,先革卒。革哭之,因遘疾而卒。
季亦明三礼,位中书黄门郎,兼着作。
琛字国宝,幼孤,伯父瑒授其经业,一闻便通义理。瑒异之,常曰:“此儿当以明经致贵。”瑒卒后,琛家贫,常往还诸暨贩粟以养母。虽自执舟烜,闲则习业,尤精三礼。年二十余,瑒之门徒稍从问道。
初,瑒于乡里聚徒教授,四方受业者三千馀人。瑒天监中亡,至是复集,琛乃筑室郊郭之际,茅茨数间,年将三十,便事讲授。既世习礼学,究其精微,占述先儒,吐言辩絜,坐之听受,终日不疲。
湘东王幼年临郡,彭城到溉为行事,闻琛美名,命驾相造。会琛正讲,学侣满筵,既闻上佐忽来,莫不倾动。琛说经无辍,曾不降意。溉下车,欣然就席,便申问难,往复从容,义理该赡。溉叹曰:“通儒硕学,复见贺生。今且还城,寻当相屈。”琛了不酬答,神用颓然。溉言之王,请补郡功曹史。琛辞以母老,终于固执。
俄遭母忧,庐于墓所。服阕,犹未还舍,生徒复从之。琛哀毁积年,骨立而已,未堪讲授。诸生营救,稍稍习业。
普通中,太尉临川王宏临州,召补祭酒从事,琛年已四十余,始应辟命。武帝闻其有学术,召见文德殿,与语悦之,谓仆射徐勉曰:“琛殊有门业。”仍补王国侍郎,稍迁兼中书通事舍人,参礼仪事。累迁尚书左丞,诏琛撰新諡法,便即施用。时皇太子议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女。琛驳议曰:
令旨以“大功之末,可得冠子嫁女,不得自冠自嫁”。推以记文,窃犹致惑。案嫁冠之礼,本是父之所成。无父之人,乃可自冠,故记称大功小功,并以“冠子嫁子”为文,非关唯得为子,己身不得也。小功之末既得自嫁娶,而亦云“冠子娶妇”,其义益明。故先列二服,每明冠子嫁子,结于后句,方显自娶之义。既明小功自娶,即知大功自冠矣。盖是约言而见旨。若谓缘父服大功,子服小功,小功服轻,故得为子冠嫁,大功服重,故不得自嫁自冠者,则小功之末,非明父子服殊,不应复云“冠子嫁子”也。若谓小功之文,言己可娶,大功之文,不言己冠,故知身有大功,不得自行嘉礼,但得为子冠嫁。窃谓有服不行嘉礼,本为吉凶不可相干。子虽小功之末,可得行冠嫁,犹应须父得为其冠嫁。若父于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是于吉凶礼无碍;吉凶礼无碍,岂不得自冠自嫁?若自冠自嫁于事有碍,则冠子嫁子宁独可通?今许其冠子而塞其自冠,是琛之所惑也。
又令旨推“下殇小功不可娶妇,则降服大功亦不得为子冠嫁”。伏寻此旨,若为降服大功不可冠子嫁子,则降服小功亦不可自冠自嫁,是为凡厥降服大功小功皆不得冠娶矣。记文应云降服则不可,宁得唯称下殇?今不言降服,的举下殇,实有其义。夫出嫁出后,或有再降,出后之身,于本姊妹降为大功,若是大夫服士父,又以尊降,则成小功,其于冠嫁义无以异。所以然者,出嫁则有受我,出后则有传重,并欲使薄于此而厚于彼。此服虽降,彼服则隆。昔实期亲,虽复再降,犹依小功之礼,可冠可娶。若夫期降大功,大功降为小功,止是一等,降杀有伦,服末嫁冠,故无有异。唯下殇之服特明不娶之义者,盖缘以幼弱之故。夭丧情深,既无受厚他姓,又异传重彼宗,嫌其年幼服轻,顿成杀略,故特明不娶,以示本重之恩。是以 凡厥降服,冠嫁不殊,唯在下殇,乃明不娶。其义若此,则不得言大功之降服皆不冠嫁也。且记云“下殇小功”,言下殇则不得通于中上,语小功又不兼于大功。若实大功小功降服皆不冠嫁,上中二殇亦不冠嫁者,记不得直云“下殇小功则不可”。恐非文意,此又琛之所疑也。遂从琛议。加员外散骑常侍。旧尚书南坐无貂,貂自琛始也。迁御史中丞,参礼仪如先。
琛性贪啬,多受赇赂,家产既丰,买主第为宅,为有司奏,坐免官。后为通直散骑常侍,领尚书左丞,参礼仪事。琛前后居职,凡郊庙诸仪多所创定,每进见武帝,与语常移晷刻,故省中语曰:“上殿不下有贺雅。”琛容止闲雅,故时人呼之。迁散骑常侍,参礼仪如故。
时武帝年高,任职者缘饰奸谄,深害时政。琛S陈事条封奏,大略:其一事曰,“今北边稽服,政是生聚教训之时,而天下户口减落,诚当今之急务。国家之于关外,赋税盖微,乃至年常租调,动致逋积,而人失安居,宁非牧守之过 ”。其二事曰,“今天下宰守所以皆尚贪残,罕有廉白者,良由风俗侈靡使之然也。欲使人守廉隅,吏尚清白,安可得邪?今诚宜严为禁制,导之以节俭,贬黜雕饰,纠奏浮华,使F皆知变其耳目,改其好恶,则易于反掌”。其三事曰,“斗筲之人,诡竞求进,运挈瓶之智,徼分外之求,以深刻为能,以绳逐为务,长弊增奸,实由于此。今诚愿责其公平之效,黜其残愚之心,则下安上谧,无徼幸之患矣”。其四事曰,“自征伐北境,帑藏空虚,今天下无事,而犹日不暇给者,良有以也。夫国弊则省其事而息其费,事省则养人,费息则财聚。若言小费不足害财,则终年不息矣,以小役不足妨人,则终年不止矣”。书奏,武帝大怒,召主书于前,口受敕责琛曰:“朕有天下四十馀年,公车谠言,日闻听览。每苦倥偬,更增惛惑。卿珥貂纡组,博 问洽闻,不宜同于闒茸,止取名字,言我能上事,恨朝廷不能受。卿云‘今北边稽服,政是生聚教训之时,而人失安居,牧守之过’。但大泽之中有龙有蛇,纵不尽善,不能皆恶 。卿可分明显出其人 。卿云‘宜导之以节俭’。又云‘至道者必以淳素为先’。此言大善。夫子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朕绝房室三十馀年,不与女人同屋而寝亦三十馀年,于居处不过一床之地,雕饰之物不入于宫,此亦人所共知。受生不饮酒,受生不好音声,所以朝中曲宴未尝奏乐。朕三更出理事,随事多少。事或少,中前得竟,事多,至日昃方得就食。既常一食,若昼若夜,无有定时,疾苦之日,或亦再食。昔腰过于十围,今之瘦削,裁二尺馀。旧带犹存,非为妄说。为谁为之?救物故也。书云,‘股肱惟人,良臣惟圣’。向使朕有股肱,可得中主,今乃不免居九品之下 。‘不令而行’,徒虚言耳。卿又云‘百司莫不奏事,诡竞求进’。今不许外人呈事,于义可否?以噎废餐,此之谓也。若断呈事,谁尸其任?专委之人,云何可得 ?是故古人云,‘专听生奸,独任成乱‘。何者是宜,具以奏闻。”琛奉敕但谢过而已,不敢有所指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