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史
- ▪ 一 宋本纪上第一
- ▪ 卷二 宋本纪中第二
- ▪ 卷三 宋本纪下第三
- ▪ 卷四 齐本纪上第四
- ▪ 卷五 齐本纪下第五
- ▪ 卷六 梁本纪上第六
- ▪ 卷七 梁本纪中第七
- ▪ 卷八 梁本纪下第八
- ▪ 卷九 陈本纪上第九
- ▪ 卷十 陈本纪下第十
- ▪ 卷十一 列传第一 后妃上
- ▪ 卷十二 列传第二 后妃下
- ▪ 卷十三 列传第三 宋宗室及诸王上
- ▪ 卷十四 列传第四 宋宗室及诸王下
- ▪ ▪ 宋文帝诸子 孝武诸子 孝明诸子
- ▪ 卷十五 列传第五
- ▪ ▪ 刘穆之 徐羡之 傅亮 檀道济
- ▪ 卷十六 列传第六
- ▪ ▪ 王镇恶 朱龄石 毛修之 傅弘之 朱修之 王玄谟
- ▪ 卷十七 列传第七
- ▪ ▪ 刘敬宣 刘怀肃 刘粹 孙处 蒯恩 向靖 刘锺 虞丘进 孟怀玉 胡藩 刘康祖
- ▪ 卷十八 列传第八
- ▪ ▪ 赵伦之 萧思话 臧焘
- ▪ 卷十九 列传第九
- ▪ ▪ 谢方明 谢灵运
- ▪ 卷二十 列传第十
- ▪ ▪ 谢弘微
- ▪ 卷二十一 列传第十一
- ▪ ▪ 王弘
- ▪ 卷二十二 列传第十二
- ▪ 卷二十三 列传第十三
- ▪ ▪ 王诞 王华 王惠 王彧
- ▪ 卷二十四 列传第十四
- ▪ ▪ 王裕之 王镇之 王韶之 王悦之 王准之
- ▪ 卷二十五 列传第十五
- ▪ ▪ 王懿 到彦之 垣护之 张兴世
- ▪ 卷二十六 列传第十六
- ▪ ▪ 袁湛
- ▪ 卷二十七 列传第十七
- ▪ ▪ 孔靖 孔琳之 殷景仁季恭始察孝廉,累迁司徒左西掾,未拜,遭母忧。隆安五年,被起为山阴令,不就。
- ▪ 卷二十八 列传第十八
- ▪ 卷二十九 列传第十九
- ▪ ▪ 蔡廓
- ▪ 卷三十 列传第二十
- ▪ ▪ 何尚之
- ▪ 卷三十一 列传第二十一
- ▪ ▪ 张裕
- ▪ 卷三十二 列传第二十二
- ▪ ▪ 张邵
- ▪ 卷三十三 列传第二十三
- ▪ ▪ 范泰 荀伯子 徐广 郑鲜之 裴松之 何承天
- ▪ 卷三十四 列传第二十四
- ▪ ▪ 延之 沈怀文 周朗
- ▪ 卷三十五 列传第二十五
- ▪ ▪ 刘湛 庾悦 顾琛 顾觊之除宋武帝太尉行参军,赏遇甚厚。父柳亡于江州,府州送故甚丰,一无所受,时论称之。服阕,为相国参军。谢晦、王弘并称其器干。
- ▪ 卷三十六 列传第二十六
- ▪ ▪ 羊欣 羊玄保 沈演之 江夷
- ▪ 卷三十七 列传第二十七
- ▪ ▪ 沈庆之
- ▪ 卷三十八 列传第二十八
- ▪ ▪ 柳元景
- ▪ 卷三十九 列传第二十九
- ▪ ▪ 殷孝祖 刘勉孝祖少诞节,好酒色,有气干。宋孝武时,以军功仕至积射将军。前废帝景和元年,为兖州刺史。
- ▪ 卷四十 列传第三十
- ▪ ▪ 鲁爽 薛安都 邓琬 宗越 吴喜
- ▪ 卷四十一 列传第三十一
- ▪ ▪ 齐宗室 衡阳元王道度 始安贞王道生 始安王遥光曲江公遥欣安陆昭王缅 新吴侯景先 南丰伯赤斧 衡阳公谌临汝侯坦之
- ▪ 卷四十二 列传第三十二
- ▪ ▪ 齐高帝诸子上豫章文献王嶷
- ▪ 卷四十三 列传第三十三
- ▪ ▪ 齐高帝诸子下临川献王映字宣光,高帝第三子也。少而警悟,美言笑,善容止。仕宋位给事黄门侍郎、南兖州刺史,留心吏事,自下莫不肃然,令行禁止。
- ▪ 卷四十四 列传第三十四
- ▪ ▪ 齐武帝诸子 文惠诸子
- ▪ 卷四十五 列传第三十五
- ▪ ▪ 王敬则 陈显达 张敬儿 崔慧景王敬则,临淮射阳人也。侨居晋陵南沙县。母为女巫,常谓人云:“敬则生时胞衣紫色,应得鸣鼓角。”人笑之曰 :“汝子得为人吹角可矣。”
- ▪ 卷四十六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李安人 戴僧静 桓康 焦度 曹武吕安国 周山图 周盘龙
- ▪ 卷四十七 列传第三十七
- ▪ ▪ 荀伯玉 崔祖思 苏侃 虞悰 胡谐之 虞玩之 刘休
- ▪ 卷四十八 列传第三十八
- ▪ ▪ 陆澄 陆慧晓
- ▪ 卷四十九 列传第三十九
- ▪ ▪ 庾杲之 王谌 孔珪
- ▪ 卷五十 列传第四十
- ▪ ▪ 刘瓛明 僧绍 庾易
- ▪ 卷五十一 列传第四十一
- ▪ ▪ 梁宗室上
- ▪ ▪ 吴平侯景 长沙宣武王懿 永阳昭王敷 衡阳宣王畅 桂阳简王融 临川靖惠王宏
- ▪ 卷五十二 列传第四十二
- ▪ ▪ 梁宗室下安成康王秀 南平元襄王伟 鄱阳忠烈王恢 始兴忠武王憺
- ▪ 卷五十三 列传第四十三
- ▪ ▪ 梁武帝诸子武帝八男。丁贵嫔生昭明太子统、简文皇帝、庐陵威王续。阮修容生孝元皇帝。吴淑媛生豫章王综。董昭仪生南康简王绩。丁充华生邵陵携王纶。葛修容生武陵王纪。
- ▪ 卷五十四 列传第四十四
- ▪ ▪ 梁简文帝诸子
- ▪ 卷五十五 列传第四十五
- ▪ ▪ 王茂 曹景宗 席阐文 夏侯详 吉士瞻 蔡道恭 杨公则邓元起 张惠绍 冯道根 康绚 昌义之
- ▪ 卷五十六 列传第四十六
- ▪ ▪ 张弘策 庾域 郑绍叔 吕僧珍
- ▪ 卷五十七 列传第四十七
- ▪ ▪ 沈约 范云
- ▪ 卷五十八 列传第四十八
- ▪ ▪ 韦叡
- ▪ 卷五十九 列传第四十九
- ▪ ▪ 江淹 任昉
- ▪ 卷六十 列传第五十
- ▪ ▪ 范岫 傅昭 孔休源 江革 徐勉 许懋
- ▪ 卷六十一 列传第五十一
- ▪ ▪ 陈伯之 陈庆之
- ▪ 卷六十二 列传第五十二
- ▪ ▪ 贺瑒 司马褧 朱异 顾协 徐摛
- ▪ 卷六十三 列传第五十三
- ▪ ▪ 王神念 羊侃 羊鸦仁
- ▪ 卷六十四 列传第五十四
- ▪ ▪ 江子一 胡僧佑 徐文盛 阴子春 杜崱 王琳 张彪江子一字元亮,济阳考城人,晋散骑常侍统之七世孙也。父法成,奉朝请。
- ▪ 卷六十五 列传第五十五
- ▪ ▪ 陈宗室诸王 永修侯拟 遂兴侯详 宜黄侯慧纪 衡阳献王昌南康湣 王昙朗 文帝诸子 宣帝诸子 后主诸子
- ▪ 卷六十六 列传第五十六
- ▪ ▪ 杜僧明 周文育 侯瑱 侯安都 欧阳頠 黄法奭 淳于量章昭达 吴明彻
- ▪ 卷六十七 列传第五十七
- ▪ ▪ 胡颖 徐度 杜棱 周铁武 程灵洗 沈恪 陆子隆 钱道戢 骆文牙 孙瑒 徐世谱 周敷 荀朗 周炅 鲁悉达 萧摩诃 任忠 樊毅梁
- ▪ 卷六十八 列传第五十八
- ▪ ▪ 赵知礼 蔡景历 宗元饶 韩子高 华皎 刘师知 谢岐 毛喜 沈君理 陆山才
- ▪ 卷六十九 列传第五十九
- ▪ ▪ 沈炯 虞荔 傅縡 顾野王 姚察沈炯字初明,吴兴武康人也。祖瑀,梁寻阳太守。父续,王府记室参军。
- ▪ 卷七十 列传第六十
- ▪ ▪ 循吏
- ▪ ▪ 吉翰 杜骥 申恬 杜慧度 阮长之 甄法崇 傅琰 虞愿 王洪范 沈瑀 范述曾 孙谦 何远 郭祖深
- ▪ 卷七十一 列传第六十一
- ▪ ▪ 儒林
- ▪ ▪ 伏曼容 何佟之 严植之 司马筠 卞华 崔灵恩 孔佥 卢广 沈峻 孔子驱 皇侃 沈洙 戚衮 郑灼 全缓 张讥 顾越 沈不害 王元规
- ▪ 卷七十二 列传第六十二
- ▪ ▪ 文学
- ▪ 卷七十三 列传第六十三
- ▪ ▪ 孝义上
- ▪ 卷七十四 列传第六十四
- ▪ ▪ 孝义下
- ▪ 卷七十五 列传第六十五
- ▪ ▪ 隐逸上
- ▪ 卷七十六 列传第六十六
- ▪ ▪ 隐逸下
- ▪ 卷七十七 列传第六十七
- ▪ ▪ 恩幸
- ▪ 卷七十八 列传第六十八
- ▪ ▪ 夷貊上
- ▪ 卷七十九 列传第六十九
- ▪ ▪ 夷貊下
- ▪ 卷八十 列传第七十
- ▪ ▪ 贼臣
昭明太子统字德施,小字维摩,武帝长子也。以齐中兴元年九月生于襄阳。武帝既年垂强仕,方有冢嗣;时徐元瑜降;而续又荆州使至,云:“萧颖胄暴卒。”时人谓之三庆。少日而建邺平,识者知天命所集。
天监元年十一月,立为皇太子。时年幼,依旧居于内,拜东宫官属,文武皆入直永福省。五年六月庚戌,出居东宫。
太子生而聪叡,三岁受孝经、论语,五岁遍读五经,悉通讽诵。性仁孝,自出宫,恒思恋不乐。帝知之,每五日一朝,多便留永福省,或五日三日乃还宫。八年九月,于寿安殿讲孝经,尽通大义。讲毕,亲临释奠于国学。
年十二,于内省见狱官将谳事。问左右曰:“是皁衣何为者?”曰:“廷尉官属。”召视其书,曰:“是皆可念,我得判否?”有司以统幼,紿之曰:“得。”其狱皆刑罪上,统皆署杖五十。有司抱具狱,不知所为,具言于帝,帝笑而从之。 自是数使听讼,每有欲宽纵者,即使太子决之。建康县谳诬人诱口,狱翻,县以太子仁爱,故轻当杖四十。令曰:“彼若得罪,便合家孥戮,今纵不以其罪罪之,岂可轻罚而已,可付冶十年。”
十四年正月朔旦,帝临轩,冠太子于太极殿。旧制太子着远游冠、金蝉翠緌缨,至是诏加金博山。太子美姿容,善举止,读书数行并下,过目皆忆。每游宴祖道,赋诗至十数韵,或作剧韵,皆属思便成,无所点易。帝大弘佛教,亲自讲说。太子亦素信三宝,遍览F经。乃于宫内别立慧义殿,专为法集之所。招引名僧,自立二谛、法身义。普通元年四月,甘露降于慧义殿,咸以为至德所感。时俗稍奢,太子欲以己率物,服御朴素,身衣浣衣,膳不兼肉。
三年十一月,始兴王憺薨。旧事以东宫礼绝傍亲,书翰并依常仪。太子以为疑,命仆刘孝绰议其事。孝绰议曰:“案张镜撰东宫仪记,称‘三朝发哀者,踰月不举乐;鼓吹寝奏,服限亦然’。寻傍绝之义,义在去服,服虽可夺,情岂无悲 。铙歌辍奏,良亦为此。既有悲情,宜称兼慕,卒哭之后,依常举乐,称悲竟,此理例相符。谓犹应称兼慕,请至卒哭。”仆射徐勉、左率周舍、家令陆襄并同孝绰议。太子令曰:“张镜仪记云,‘依士礼,终服月称慕悼’。又云,‘凡三朝发哀者,踰月不举乐’。刘仆议云,‘傍绝之义,义在去服,服虽可夺,情岂无悲。卒哭之后,依常举乐,称悲竟,此理例相符’。寻情悲之说,非止卒哭之后,缘情为论,此自难一也。用张镜之‘举乐’,弃张镜之‘称悲’。一镜之言,取舍有异,此自难二也。陆家令止云‘多历年所’,恐非事证。虽复累稔所用,意常未安。近亦尝以此问外,由来立意,谓犹应有慕悼之言。张岂不知举乐为大,称悲事小。所以用小而忽大,良亦有以。 至如元正六佾,事为国章,虽情或未安,而礼不可废。铙吹军乐,比之亦然,书疏方之,事则成小。差可缘心。声乐自外,书疏自内,乐自他,书自己。刘仆之议,即情未安。可令诸贤更共详衷。”司农卿明山宾、步兵校尉朱异议,称“慕悼之解,宜终服月”。于是付典书遵用,以为永准。
七年十一月,贵嫔有疾,太子还永福省,朝夕侍疾,衣不解带。及薨,步从丧还宫,至殡,水浆不入口,每哭辄恸绝。武帝敕中书舍人顾协宣旨曰:“毁不灭性,圣人之制,不胜丧比于不孝。有我在,那得自毁如此。可即强进饮粥。”太子奉敕,乃进数合,自是至葬,日进麦粥一升。武帝又敕曰:“闻汝所进过少,转就羸瘦。我比更无馀病,政为汝如此,胸中亦填塞成疾。故应强加饘粥,不俟我恒尔悬心。”虽屡奉敕劝逼,终丧日止一溢,不尝菜果之味。体素壮,腰带十围,至是减削过半。每入朝,士庶见者莫不下泣。
太子自加元服,帝便使省万机,内外百司奏事者填塞于前。太子明于庶事,每所奏谬误巧妄,皆即辩析,示其可否,徐令改正,未尝弹纠一人。平断法狱,多所全宥,天下皆称仁。性宽和容F,喜愠不形于色。引纳才学之士,赏爱无倦。恒自讨论坟籍,或与学士商榷古今,继以文章着述,率以为常。于时东宫有书几三万卷,名才并集,文学之盛,晋、宋以来未之有也。
性爱山水,于玄圃穿筑,更立亭馆,与朝士名素者游其中。尝泛舟后池,番禺侯轨盛称此中宜奏女乐。太子不答,咏左思招隐诗云:“何必丝与竹,山水有清音。”轨惭而止。出宫二十馀年,不畜音声。未薨少时,敕赐太乐女伎一部,略非所好。
普通中,大军北侵,都下米贵。太子因命菲衣减膳。每霖雨积雪,遣腹心左右周行闾巷,视贫困家及有流离道路,以米 密加振赐,人十石。又出主衣绢帛,年常多作襦裤,各三千领,冬月以施寒者,不令人知。若死亡无可敛,则为备棺槥。每闻远近百姓赋役勤苦,辄敛容变色。常以户口未实,重于劳扰。吴兴郡屡以水灾不熟,有上言当漕大渎以泻浙江。中大通二年春,诏遣前交州刺史王弈假节发吴、吴兴、信义三郡人丁就役。太子上疏曰:“伏闻当遣王弈等上东三郡人丁开漕沟渠,导泄震泽,使吴兴一境无复水灾,暂劳永逸,必获后利。未萌难睹,窃有愚怀。所闻吴兴累年失收,人颇流移,吴郡十城,亦不全熟,唯信义去秋有稔,复非恒役之民。即日东境谷稼犹贵,劫盗屡起,在所有司,皆不闻奏。今征戍未归,强丁疏少,此虽小举,窃恐难合。吏一呼门,动为人蠹。又出丁之处,远近不一,比得齐集,已妨蚕农。去年称为丰岁,公私未能足食,如复今兹失业,虑恐为弊更深。且草窃多伺候人间虚实,若善人从役,则抄盗弥增。吴兴未受其益,内地已离其弊。不审可得权停此功,待优实以不?”武帝优诏以喻焉。
太子孝谨天至,每入朝,未五鼓便守城门开。东宫虽燕居内殿,一坐一起,恒向西南面台。宿被召当入,危坐达旦。
三年三月,游后池,乘雕文舸摘芙蓉。姬人荡舟,没溺而得出,因动股,恐贻帝忧,深诫不言,以寝疾闻。武帝敕看问,辄自力手书S。及稍笃,左右欲S闻,犹不许,曰:“云何令至尊知我如此恶。”因便呜咽。四月乙巳,暴恶,驰S武帝,比至已薨,时年三十一。帝临哭尽哀,诏敛以衮冕,諡曰昭明。五月庚寅,葬安宁陵,诏司徒左长史王筠为哀册文。朝野惋愕,都下男女奔走宫门,号泣满路。四方甿庶及疆徼之人,闻丧皆哀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