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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明异典述

作者:明·王世贞著2025-05-07 02:43

卷八

赐敕褒致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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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皇帝敕谕秦府致仕左长史文原告,谓其“昔在秦府终其任,而国赖以安,民乐田里。一旦致政而归,国凶而民扰。所以然者,由群小憸邪导其为非。于是忠良奸宄,昭然可见。使朕念卿,夙夜不忘。特遣中使赍白金二锭、楮币百锭、文绮帛三十匹赐卿,以养高年,至可领之。”原吉初以治书侍御史执政,迁秦左相,秩正二品。后罢相,以左长史行相事,秩五品。而致士后,恩礼同宰辅大臣,固不以品秩高下为轩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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