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非子
- ▪ 卷第一 初见秦第一
- ▪ 存韩第二
- ▪ ▪ 李斯上韩王书
- ▪ 难言第三
- ▪ 爱臣第四
- ▪ 主道第五
- ▪ 卷第二 有度第六
- ▪ 二柄第七
- ▪ 扬权第八
- ▪ 八奸第九
- ▪ 卷第三 十过第十
- ▪ 卷第四 孤愤第十一
- ▪ 说难第十二
- ▪ 和氏第十三
- ▪ 奸劫弒臣第十四
- ▪ 卷第五 亡征第十五
- ▪ 三守第十六
- ▪ 备内第十七
- ▪ 南面第十八
- ▪ 饰邪第十九
- ▪ 卷第六 解老第二十
- ▪ 卷第七 喻老第二十一
- ▪ 说林上第二十二
- ▪ 卷第八 说林下第二十三
- ▪ 观行第二十四
- ▪ 安危第二十五
- ▪ 守道第二十六
- ▪ 用人第二十七
- ▪ 功名第二十八
- ▪ 大体第二十九
- ▪ 卷第九 内储说上第三十
- ▪ 卷第十 内储说下第三十一
- ▪ 卷第十一 外储说左上第三十二
- ▪ 卷第十二 外储说左下第三十三
- ▪ 卷第十三 外储说右上第三十四
- ▪ 卷第十四 外储说右下第三十五
- ▪ 卷第十五 难一第三十六
- ▪ 难二第三十七
- ▪ 卷第十六 难三第三十八
- ▪ 难四第三十九
- ▪ 难势第四十
- ▪ 问辩第四十一
- ▪ 问田第四十二
- ▪ 定法第四十三
- ▪ 说疑第四十四
- ▪ 诡使第四十五
- ▪ 卷第十八 六反第四十六
- ▪ 八说第四十七
- ▪ 八经第四十八
- ▪ 卷第十九 五蠹第四十九
- ▪ 显学第五十
- ▪ 卷第二十 忠孝第五十一
- ▪ 人主第五十二
- ▪ 饬令第五十三
- ▪ 心度第五十四
- ▪ 制分第五十五
人主之患在于信人,信人则制于人。人臣之于其君,非有骨肉之亲也,缚于势而不得不事也。故为人臣者,窥觇其君心也无须臾之休,而人主怠傲处其上,此世所以有劫君弒主也。为人主而大信其子,则奸臣得乘于子以成其私,故李兑傅赵王而饿主父。为人主而大信其妻,则奸臣得乘于妻以成其私,故优施傅丽姬,杀申生而立奚齐。夫以妻之近与子之亲而犹不可信,则其余无可信者矣。
且万乘之主,千乘之君,后妃、夫人、适子为太子者,或有欲其君之蚤死者。何以知其然?夫妻者,非有骨肉之恩也,爱则亲,不爱则疏。语曰:“其母好者其子抱。”然则其为之反也,其母恶者其子释。丈夫年五十而好色未解也,妇人年三十而美色衰矣。以衰美之妇人事好色之丈夫,则身死见疏贱,而子疑不为后,此后妃、夫人之所以冀其君之死者也。唯母为后而子为主,则令无不行,禁无不止,男女之乐不减于先君,而擅万乘不疑,此鸩毒扼昧之所以用也。故桃左春秋曰:“人主之疾死者不能处半 。”人主弗知则乱多资,故曰:利君死者众则人主危。故王良爱马,越王勾践爱人,为战与驰。医善吮人之伤,含人之血,非骨肉之亲也,利所加也。故舆人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夭死也,非舆人仁而匠人贼也,人不贵则舆不售,人不死则棺不买,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故后妃、夫人、太子之党成而欲君之死也,君不死则势不重,情非憎君也,利在君之死也,故人主不可以不加心于利己死者。故日月晕围于外,其贼在内,备其所憎,祸在所爱。是故明王不举不参之事,不食非常之食,远听而近视以审内外之失,省同异之言以知朋党之分,偶参伍之验以责陈言之实,执后以应前,按法以治众,众端以参观,士无幸赏,无踰行,杀必当,罪不赦,则奸邪无所容其私。徭役多则民苦,民苦则权势起,权势起则复除重,复除重则贵人富,苦民以富贵人起势,以藉人臣,非天下长利也。故曰徭役少则民安,民安则下无重权,下无重权则权势灭,权势灭则德在上矣。今夫水之胜火亦明矣,然而釜鬵闲之,水煎沸竭尽其上,而火得炽盛焚其下,水失其所以胜者矣。今夫治之禁奸又明于此,然守法之臣为釜鬵之行,则法独明于胸中,而已失其所以禁奸者矣。上古之传言,春秋所记,犯法为逆以成大奸者,未尝不从尊贵之臣也。然而法令之所以备,刑罚之所以诛,常于卑贱,是以其民绝望,无所告愬。大臣比周,蔽上为一,阴相善而阳相恶,以示无私,相为耳目,以候主隙,人主掩蔽,无道得闻,有主名而无实,臣专法而行之,周天子是也。偏借其权势则上下易位矣,此言人臣之不可借权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