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貞觀政要
- ▪ 君道第一
- ▪ 政體第二
- ▪ 任賢第三
- ▪ 求諫第四
- ▪ 納諫第五
- ▪ 君臣鑒戒第六
- ▪ 擇官第七
- ▪ 封建第八
- ▪ 太子諸王定分第九
- ▪ 尊敬師傅第十
- ▪ 教戒太子諸王第十一
- ▪ 規諫太子第十二
- ▪ 仁義第十三
- ▪ 忠義第十四
- ▪ 孝友第十五
- ▪ 公平第十六
- ▪ 誠信第十七
- ▪ 儉約第十八
- ▪ 謙讓第十九
- ▪ 仁惻第二十
- ▪ 慎所好第二十一
- ▪ 慎言語第二十二
- ▪ 杜讒邪第二十三
- ▪ 悔過第二十四
- ▪ 奢縱第二十五
- ▪ 貪鄙第二十六
- ▪ 崇儒學第二十七
- ▪ 文史第二十八
- ▪ 禮樂第二十九
- ▪ 務農第三十
- ▪ 刑法第三十一
- ▪ 赦令第三十二
- ▪ 貢賦第三十三
- ▪ 辨興亡第三十四
- ▪ 征伐第三十五
- ▪ 安邊第三十六
- ▪ 行幸第三十七
- ▪ 畋獵第三十八
- ▪ 災祥第三十九
- ▪ 慎終第四十
貞觀二年,太宗謂朝集使曰:“任土作貢,布在前典,當州所産,則充庭實。比聞都督、刺史邀射聲名,厥土所賦,或嫌其不善,逾意外求,更相仿效,遂以成俗。極爲勞擾,宜改此弊,不得更然。”
貞觀中,林邑國貢白鸚鵡,性辯慧,尤善應答,屢有苦寒之言。太宗湣之,付其使,令還出於林藪。
貞觀十二年,疏勒、朱俱波、甘棠遣使貢方物,太宗謂群臣曰:“向使中國不安,日南、西域朝貢使亦何緣而至?朕何德以堪之?睹此翻懷危懼。近代平一天下,拓定邊方者,惟秦皇、漢武。始皇暴虐,至子而亡。漢武驕奢,國祚幾絕。朕提三尺劍以定四海,遠夷率服,億兆乂安,自謂不減二主也。然二主末途,皆不能自保,由是每自懼危亡,必不敢懈怠。惟藉公等直言正諫,以相匡弼。若惟揚美隱惡,共進諛言,則國之危亡,可立而待也。”
貞觀十八年,太宗將伐高麗,其莫離支遣使貢白金。黃門侍郎褚遂良諫曰:“莫離支虐殺其主,九夷所不容,陛下以之興兵,將事吊伐,爲遼東之人報主辱之恥。古者討弑君之賊,不受其賂。昔宋督遺魯君以郜鼎,桓公受之於大廟,臧哀伯諫曰: ‘君人者將昭德塞違,今滅德立違,而置其賂器於大廟,百官象之,又何誅焉?武王克商,遷九鼎於雒邑,義士猶或非之,而況將昭違亂之賂器置諸大廟,其若之何?’夫《春秋》之書,百王取則,若受不臣之筐篚,納弑逆之朝貢,不以爲愆,將何致伐?臣謂莫離支所獻,自不合受。”太宗從之。
貞觀十九年,高麗王高藏及莫離支蓋蘇文遣使獻二美女,太宗謂其使曰:“朕憫此女離其父母兄弟于本國,若愛其色而傷其心,我不取也。”並卻還之本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