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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经

作者:元·吴亮2025-05-06 23:20

忍经

容物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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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公尧俞在徐,前守侵用公使钱,公窃为偿之,未足而公罢,后守反以文移公,当偿千缗,公竭资且假贷偿之。久之,钩考得实,公盖未尝侵用也,卒不辩,其容物不校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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