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尉缭子
- ▪ 天官第一
- ▪ 兵谈第二
- ▪ 制谈第三
- ▪ 战威第四
- ▪ 攻权第五
- ▪ 守权第六
- ▪ 十二陵第七
- ▪ 武议第八
- ▪ 将理第九
- ▪ 原官第十
- ▪ 治本第十一
- ▪ 战权第十二
- ▪ 重刑令第十三
- ▪ 伍制令第十四
- ▪ 分塞令第十五
- ▪ 束伍令第十六
- ▪ 经卒令第十七
- ▪ 勒卒令第十八
- ▪ 将令第十九
- ▪ 踵军令第二十
- ▪ 兵教上第二十一
- ▪ 兵教下第二十二
- ▪ 兵令上第二十三
- ▪ 兵令下第二十四
所谓踵军者,去大军百里,期于会地,为三日熟食,前军而行,为战合之表。合表,乃起踵军,飨士,使为之战势,是谓趋战者也。
兴军者,前踵军而行,合表乃起,去大军一倍其道,去踵军百里,期于会地,为六日熟食,使为战备,分卒据要害。战利则追北,按兵而趋之。踵军遇有还者诛之。所谓诸将之兵,在四奇之内者胜也。
兵有什伍,有分有合,豫为之职,守要塞关梁而分居之。战合表起,即皆会也。大军为计日之食起,战具无不及也,令行而起,不如令者有诛。
凡称分塞者,四境之内,当兴军踵军既行,则四境之民,无得行者。奉王之军命,授持符节,名为顺职之吏,非顺职之吏而行者诛之。战合表起,顺职之吏,乃行用以相参,故欲战先安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