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魏书
- ▪ 列传第九上 献文六王
- ▪ 列传第九下 献文六王
- ▪ 列传第十 孝文五王
- ▪ 帝纪第一 序纪
- ▪ 帝纪第二 太祖纪
- ▪ 帝纪第三 太宗纪
- ▪ 帝纪第四 世祖纪上
- ▪ 帝纪第四 世祖纪下 宗纪
- ▪ 帝纪第五 高宗纪
- ▪ 帝纪第六 显祖纪
- ▪ 列传第十一 卫操 莫含 刘库仁
- ▪ 列传第十二 燕凤 许谦 张衮 崔玄伯 邓渊
- ▪ 列传第十三 长孙嵩 长孙道生
- ▪ 帝纪第七 高祖纪上
- ▪ 帝纪第七下 高祖纪下
- ▪ 帝纪第八 世宗纪
- ▪ 帝纪第九 肃宗纪
- ▪ 帝纪第十 孝庄纪
- ▪ 帝纪第十一 前废帝广陵王 后废帝安定王 出帝平阳王
- ▪ 列传第十四 长孙肥 尉古真
- ▪ 列传第十五 穆崇
- ▪ 列传第十六 和跋 奚牧 莫题 庾业延 贺狄干 李栗 刘洁 古弼 张黎
- ▪ 列传第十七 奚斤 叔孙建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于栗磾
- ▪ 列传第二十 高湖 崔逞 封懿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王洛兒 车路头 卢鲁元 陈建 万安国
- ▪ 帝纪第十二 孝静纪
- ▪ 列传第一 皇后列传
- ▪ 列传第二 神元平文诸帝子孙
- ▪ 列传第三 昭成子孙
- ▪ 列传第四 道武七王
- ▪ 列传第五 明元六王
- ▪ 列传第六 太武五王
- ▪ 列传第七上 景穆十二王
- ▪ 列传第七中 景穆十二王
- ▪ 列传第七下 景穆十二王
- ▪ 列传第八 文成五王
- ▪ 列传第二十三 崔浩
- ▪ 列传第二十四 李顺
- ▪ 列传第二十五 司马休之 司马楚之 司马景之 司马叔璠 司马天助
- ▪ 列传第二十六 刁雍 王慧龙 韩延之 袁式
- ▪ 列传第二十七 李宝
- ▪ 列传第二十八 陆俟
- ▪ 列传第二十九 源贺
- ▪ 列传第三十 薛辩 寇赞 郦范 韩秀 尧暄
- ▪ 列传第三十一 严棱 毛修之 唐和 刘休宾 房法寿
- ▪ 列传第三十二
- ▪ 列传第三十三 韦阆 杜铨 裴骏 辛绍先 柳崇
- ▪ 列传第三十四 窦瑾 许彦 李欣
- ▪ 列传第三十五 卢玄
- ▪ 列传第三十六 高允
- ▪ 列传第三十七 李灵 崔鉴
- ▪ 列传第三十八 尉元 慕容白曜
- ▪ 列传第三十九 韩茂 皮豹子 封敕文 吕罗汉 孔伯恭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李孝伯 李冲
- ▪ 列传第四十二 游雅 高闾
- ▪ 列传第四十三 游明根 刘芳
- ▪ 列传第四十四 郑羲 崔辩
- ▪ 列传第四十五 高祐 崔挺
- ▪ 列传第四十六 杨播
- ▪ 列传第四十七 刘昶 萧宝夤 萧正表
- ▪ 列传第四十八 韩麒麟 程骏
- ▪ 列传第四十九 薛安都 毕众敬 沈文秀 张谠 田益宗 孟表
- ▪ 列传第五十 李彪 高道悦
- ▪ 列传第五十一 王肃 宋弁
- ▪ 列传第五十二 郭祚 张彝
- ▪ 列传第五十三 邢峦 李平
- ▪ 列传第五十四 李崇 崔亮
- ▪ 列传第五十五 崔光
- ▪ 列传第五十六 甄琛 高聪
- ▪ 列传第五十七 崔休 裴延俊 袁翻
- ▪ 列传第五十八 刘藻 傅永 傅竖眼 李神
- ▪ 列传第五十九
- ▪ 列传第六十
- ▪ 列传第六十一 奚康生 杨大眼 崔延伯
- ▪ 列传第六十二 尔朱荣
- ▪ 列传第六十三 尔朱兆 尔朱彦伯 尔朱度律 尔朱天光
- ▪ 列传第六十四 卢同 张烈
- ▪ 列传第六十五 宋翻 辛雄 羊深 杨机 高崇
- ▪ 列传第六十六 孙绍 张普惠
- ▪ 列传第六十七 成淹 范绍 刘桃符 刘道斌 董绍 冯元兴 鹿悆 张熠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綦俊 山伟 刘仁之 宇文忠之
- ▪ 列传第七十 李琰之 祖莹 常景
- ▪ 列传外戚第七十一上
- ▪ 列传外戚第七十一下 高肇 于劲 胡国珍 李延实
- ▪ 列传儒林第七十二
- ▪ 列传文苑第七十三
- ▪ 列传孝感第七十四
- ▪ 列传节义第七十五
- ▪ 列传良吏第七十六
- ▪ 列传酷吏第七十七
- ▪ 列传逸士第七十八 眭夸 冯亮 李谧 郑修
- ▪ 列传术艺第七十九
- ▪ 列传列女第八十
- ▪ 列传恩幸第八十一
- ▪ 列传阉官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 ▪ 列传第八十四 僭晋司马叡 賨李雄
- ▪ 列传第八十五 岛夷桓玄 海夷冯跋 岛夷刘裕
- ▪ 列传第八十六 岛夷萧道成 岛夷萧衍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氐 吐谷浑 宕昌 高昌 邓至 蛮 獠
- ▪ 列传第九十 西域
- ▪ 列传第九十一 蠕蠕 匈奴宇文莫槐 徒何段就六眷 高车
- ▪ 列传第九十二 自序
- ▪ 志第一 天象一之一
- ▪ 志第二 天象一之二
- ▪ 志第三 天象一之三
- ▪ 志第四 天象一之四
- ▪ 志第五 地形二上
- ▪ 志第六 地形二中
- ▪ 志第七 地形二下
- ▪ 志第八 律历三上
- ▪ 志第九 律历三下
- ▪ 志第十 礼四之一
- ▪ 志第十一 礼四之二
- ▪ 志第十二 礼四之三
- ▪ 志第十三 礼四之四
- ▪ 志第十四 乐五
- ▪ 志第十五 食货六
- ▪ 志第十六 刑罚七
- ▪ 灵征八上 志第十七
- ▪ 志第十八 灵征八下
- ▪ 志第十九 官氏九
- ▪ 志第二十 释老十
于什门 段进 石文德 汲固 王玄威 娄提 刘渴侯 朱长生 于提马八龙
门文爱 晁清 刘侯仁 石祖兴 邵洪哲 王荣世 胡小虎 孙道登
李几 张安祖 王闾
大义重于至闻自日人。慕之者盖希,行之者实寡。至于轻生蹈节,临难如归,杀身成仁,死而无悔,自非耿介苦心之人,郁怏激气之士,亦何能若斯。佥列之传,名《节义》云。
于简,字什门,代人也。太宗时为谒者,使喻冯跋。及至和龙,住外舍不入,使人谓跋曰:“大魏皇帝有诏,须冯主出受,然后敢入。”跋使人牵逼令入,见跋不拜,跋令人按其项。什门曰:“冯主拜受诏,吾自以宾主致敬,何须苦见逼也!”与跋往复,声气厉然,初不挠屈。既而跋止什门。什门于群众之中,回身背跋,被袴后裆以辱之。既见拘留,随身衣裳败壤略尽,虮虱被体。跋遗以衣服,什门拒而不受。和龙人皆叹曰:“虽古烈士,无以过也!”历二十四年,后冯文通上表称臣,乃送什门归。拜治书侍御史。世祖下诏曰:“什门奉使和龙,值狂竖肆虐,勇志壮厉,不为屈节,虽昔苏武何以加之。”赐羊千口、帛千匹,进为上大夫,策告宗庙,颁示天下,咸使闻也。
段进,不知何许人也。世祖初,为白道守将。蠕蠕大檀入塞,围之,力屈被执。进抗声大骂,遂为贼杀。世祖愍之,追赠安北将军,赐爵显美侯,谥曰庄。
石文德,河中蒲坂人也,有行义。真君初,县令黄宣在任丧亡,宣单贫无期亲,文德祖父苗以家财殡葬,持服三年,奉养宣妻二十余载。及亡,又衰绖敛祔,率礼无阙。自苗逮文德,刺史守令卒官者,制服送之。五世同居,闺门雍睦。
又梁州上言天水白石县人赵令安、孟兰强等,四世同居,行著州里。诏并标榜门闾。
汲固,东郡梁城人也。为兗州从事。刺史李式坐事被收,吏民皆送至河上。时式子宪生始满月,式大言于众曰:’程婴、杵臼何如人也!”固曰:“今古岂殊。”遂便潜还,不复回顾,径来入城,于式妇闺抱宪归藏之。及捕者收宪,属有一婢产男,母以婢兒授之。事寻泄,固乃携宪逃遁,遇赦始归。宪即为固长育至十余岁,恆呼固夫妇为郎婆。后高祐为兗州刺史,嘉固节义,以为主簿。
王玄威,恆农北陕人也。显祖崩,玄威立草庐于州城门外,衰裳疏粥,哭踊无时。刺史苟颓以事表闻。诏令问状,玄威称:“先帝统御万国,慈泽被于苍生,含气之类莫不仰赖,玄威不胜悲慕,中心知此,不知礼式。”诏问玄威欲有所诉,听为表列。玄威云:“闻讳悲号,窃谡臣子同例,无所求谒。”及至百日,乃自竭家财,设四百人齐会,忌日,又设百僧供。至大除日,诏送白裤褶一具,与玄威释服,下州令表异焉。
娄提,代人也。显祖时为内三郎。显祖暴崩,提谓人曰:“圣主升遐,安用活为!”遂引佩刀自刺,几至于死。文明太后诏赐帛二百匹。
时有敕勒部人蛭拔寅兄地于,坐盗食官马,依制命死。拔寅自诬己杀,兄又云实非弟杀,兄弟争死,辞不能定。高祖诏原之。
刘渴侯,不知何许人也。禀性刚烈。太和中,为徐州后军,以力死战,众寡不敌,遂禽。瞋目大骂,终不降屈。为贼所杀。高祖赠立忠将军、平州刺史、上庸侯,赐绢千匹、谷千斛。
有严季者,亦为军校尉,与渴侯同殿,势穷被执,终水降屈,后得逃还。除立节将军,赐爵五等男。
朱长生及于提,并代人也。高祖时,以长生为员外散骑常侍,与提俱使高车。至其庭,高车主阿伏至罗责长生等拜,长生拒之曰:“我天子使,安肯拜下土诸侯!”阿伏至罗乃不以礼待。长生以金银宝器奉之,至罗既受献,长生曰:“为臣内附,宜尽臣礼,何得口云再拜而实不拜!”呼出帐,命众中拜。阿伏至罗惭其臣下,大怒曰:“帐中何不教我拜,而辱我于大众!”夺长生等献物,囚之丛石之中,兵胁之曰:“汝能为我臣则活,如其不降,杀汝!”长生与于提瞋目厉声责之曰:“岂有天子使人拜汝夷,我宁为魏鬼,不为汝臣!”至罗弥怒,绝其饮食。从行者三十人皆降,至罗乃给以肉酪,惟长生与提不从,乃各分徙之。积三岁,乃得还。高祖以长生等守节远同苏武,甚嘉之,拜长生河内太守,于提陇西太守,并赐爵五等男。从者皆为令长。
马八龙,武邑武强人也。轻财重义。友人武遂县尹灵哲在军丧亡,八龙闻即奔赴,负尸而归,以家财殡葬,为制缌服。抚其孤遗,恩如所生。州郡表列,诏表门闾。
门文爱,汲郡山阳人也。早孤,供养伯父母以孝谨闻。伯父亡,服未终,伯母又亡。文爱居丧,持服六年,哀毁骨立。乡人魏中贤等相与标其孝义。
晁清,辽东人也。祖晖,济州刺史、颍川公。清袭祖爵,例降为伯。为梁城戍将。萧衍攻围,粮尽城陷,清抗节不屈,为贼所杀。世宗褒美,赠乐陵太守,谥曰忠。子荣宾袭。
刘侯仁,豫州人也。城人白早生杀刺史司马悦,据城南叛。悦息朏,走投侯仁。贼虽重加购募,又严其捶挞,侯仁终无漏泄,朏遂免祸。事宁,有司奏其操行,请免府籍,叙一小县,诏可。
石祖兴,常山九门人也。太守田文彪、县令和真等丧亡,祖兴自出家绢二百余匹,营护丧事。州郡表列,高祖嘉之,赐爵二级,为上造。后拜宁陵令,卒。吏部尚书李韶奏其节义,请加赠谥,以奖来者,灵太后令如所奏。有司谥曰恭。
邵洪哲,上谷沮阳人也。县令范道荣先自眴城归款以除县令,道荣乡人徐孔明,妄经公府,讼道荣非勋,道荣坐除名。羁旅孤贫,不能自理。洪哲不胜义愤,遂代道荣诣京师,明申曲直。经历寒暑,不惮劬劳,道荣卒得复雪。又北镇反乱,道荣孤单,无所归附。洪哲兄伯川复率乡人来相迎接,送达幽州。道荣感其诚节,诉省申闻。诏下州郡,标其里闾。
王荣世,阳平馆陶人也。为三城戍主、方城县子。萧衍攻围,力穷知不可全,乃先焚府库,后杀妻妾。及贼陷城,与戍副邓元兴等俱以不屈被害。肃宗下诏褒美忠节,进荣世爵为伯,赠齐州刺史;元兴开国子,赠洛州刺史。
胡小虎,河南河阴人也。少有武气。正光末,为统军于晋寿。孝昌中,萧衍将樊文炽等寇边,益州刺史邴虬遣长史和安固守小剑,文炽围之。虬命小虎与统军崔珍宝同往防拒。文职掩袭小虎、珍宝,并擒之。文炽攻小剑未陷,乃将珍宝至城下,使谓和安曰:“南军强盛,北救不来,岂若归款,取其富贵。”和安命射之,乃退。复逼小虎与和安交言,小虎乃慷慨谓安曰:“我栅不防,为贼所虏。观其兵士,势不足言,努力坚守。魏行台梁州遣将已至。”贼以刀殴击,言不得终,遂害之。三军无不叹其壮节,哀其死亡。贼寻奔败,禽其次将萧世澄、陈文绪等一十一人。行台魏子建壮其气概,启以世澄购其尸柩,乃获骸骨归葬。
孙道登,彭城吕县人也。永安初,为萧衍将韦休等所虏,而缚临刃,巡远村坞,令其招降乡曲。道登厉声唱呼:“但当努力,贼无所能。”贼遂屠戮之。又荆州被围,行台宗灵恩遣使宗女等四人入城晓喻,为贼将所获,执女等巡城,令其改辞。女等大言:“天军垂至,坚守莫降。”贼忿,各刳其腹,然后斩首。二州表其节义,道登等并赐五品郡、五等子爵,听子弟承袭。遣使诣所在吊祭。
李几,博陵安平人也。七世共居同财,家有二十二房,一百九十八口,长幼济济,风礼著闻,至于作役,卑幼竞进。乡里嗟美,标其门闾。
张安祖,河阳人也。袭世爵山北侯。时有元承贵,曾为何阳令,家贫,且赴尚书求选,逢天寒甚,遂冻死路侧。一子年幼,停尸门巷,棺敛无托。安祖悲哭尽礼,买木为棺,手自营作,敛殡周给。朝野嘉叹。尚书闻奏,标其门闾。
王闾,北海密人也。数世同居,有百口。又太山刘业兴四世同居,鲁郡盖隽六世同居,并共财产,家门雍睦。乡里敬异。有司申奏,皆标门闾。
史臣曰:于什门等或临危不挠,视死如归;或赴险如夷,惟义所在。其大则光国隆家,其小则损己利物。故其盛烈所著,与河海而争流;峻节所标,其松柏而俱茂。并蹈履之所致,身殁名立,岂徒然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