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魏书
- ▪ 帝纪第一 序纪
- ▪ 帝纪第二 太祖纪
- ▪ 帝纪第三 太宗纪
- ▪ 帝纪第四 世祖纪上
- ▪ 帝纪第四 世祖纪下 宗纪
- ▪ 帝纪第五 高宗纪
- ▪ 帝纪第六 显祖纪
- ▪ 帝纪第七 高祖纪上
- ▪ 帝纪第七下 高祖纪下
- ▪ 帝纪第八 世宗纪
- ▪ 帝纪第九 肃宗纪
- ▪ 帝纪第十 孝庄纪
- ▪ 帝纪第十一 前废帝广陵王 后废帝安定王 出帝平阳王
- ▪ 帝纪第十二 孝静纪
- ▪ 列传第一 皇后列传
- ▪ 列传第二 神元平文诸帝子孙
- ▪ 列传第三 昭成子孙
- ▪ 列传第四 道武七王
- ▪ 列传第五 明元六王
- ▪ 列传第六 太武五王
- ▪ 列传第七上 景穆十二王
- ▪ 列传第七中 景穆十二王
- ▪ 列传第七下 景穆十二王
- ▪ 列传第八 文成五王
- ▪ 列传第九上 献文六王
- ▪ 列传第九下 献文六王
- ▪ 列传第十 孝文五王
- ▪ 列传第十一 卫操 莫含 刘库仁
- ▪ 列传第十二 燕凤 许谦 张衮 崔玄伯 邓渊
- ▪ 列传第十三 长孙嵩 长孙道生
- ▪ 列传第十四 长孙肥 尉古真
- ▪ 列传第十五 穆崇
- ▪ 列传第十六 和跋 奚牧 莫题 庾业延 贺狄干 李栗 刘洁 古弼 张黎
- ▪ 列传第十七 奚斤 叔孙建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于栗磾
- ▪ 列传第二十 高湖 崔逞 封懿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王洛兒 车路头 卢鲁元 陈建 万安国
- ▪ 列传第二十三 崔浩
- ▪ 列传第二十四 李顺
- ▪ 列传第二十五 司马休之 司马楚之 司马景之 司马叔璠 司马天助
- ▪ 列传第二十六 刁雍 王慧龙 韩延之 袁式
- ▪ 列传第二十七 李宝
- ▪ 列传第二十八 陆俟
- ▪ 列传第二十九 源贺
- ▪ 列传第三十 薛辩 寇赞 郦范 韩秀 尧暄
- ▪ 列传第三十一 严棱 毛修之 唐和 刘休宾 房法寿
- ▪ 列传第三十二
- ▪ 列传第三十三 韦阆 杜铨 裴骏 辛绍先 柳崇
- ▪ 列传第三十四 窦瑾 许彦 李欣
- ▪ 列传第三十五 卢玄
- ▪ 列传第三十六 高允
- ▪ 列传第三十七 李灵 崔鉴
- ▪ 列传第三十八 尉元 慕容白曜
- ▪ 列传第三十九 韩茂 皮豹子 封敕文 吕罗汉 孔伯恭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李孝伯 李冲
- ▪ 列传第四十二 游雅 高闾
- ▪ 列传第四十三 游明根 刘芳
- ▪ 列传第四十四 郑羲 崔辩
- ▪ 列传第四十五 高祐 崔挺
- ▪ 列传第四十六 杨播
- ▪ 列传第四十七 刘昶 萧宝夤 萧正表
- ▪ 列传第四十八 韩麒麟 程骏
- ▪ 列传第四十九 薛安都 毕众敬 沈文秀 张谠 田益宗 孟表
- ▪ 列传第五十 李彪 高道悦
- ▪ 列传第五十一 王肃 宋弁
- ▪ 列传第五十二 郭祚 张彝
- ▪ 列传第五十三 邢峦 李平
- ▪ 列传第五十四 李崇 崔亮
- ▪ 列传第五十五 崔光
- ▪ 列传第五十六 甄琛 高聪
- ▪ 列传第五十七 崔休 裴延俊 袁翻
- ▪ 列传第五十八 刘藻 傅永 傅竖眼 李神
- ▪ 列传第五十九
- ▪ 列传第六十
- ▪ 列传第六十一 奚康生 杨大眼 崔延伯
- ▪ 列传第六十二 尔朱荣
- ▪ 列传第六十三 尔朱兆 尔朱彦伯 尔朱度律 尔朱天光
- ▪ 列传第六十四 卢同 张烈
- ▪ 列传第六十五 宋翻 辛雄 羊深 杨机 高崇
- ▪ 列传第六十六 孙绍 张普惠
- ▪ 列传第六十七 成淹 范绍 刘桃符 刘道斌 董绍 冯元兴 鹿悆 张熠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綦俊 山伟 刘仁之 宇文忠之
- ▪ 列传第七十 李琰之 祖莹 常景
- ▪ 列传外戚第七十一上
- ▪ 列传外戚第七十一下 高肇 于劲 胡国珍 李延实
- ▪ 列传儒林第七十二
- ▪ 列传文苑第七十三
- ▪ 列传孝感第七十四
- ▪ 列传节义第七十五
- ▪ 列传良吏第七十六
- ▪ 列传酷吏第七十七
- ▪ 列传逸士第七十八 眭夸 冯亮 李谧 郑修
- ▪ 列传术艺第七十九
- ▪ 列传列女第八十
- ▪ 列传恩幸第八十一
- ▪ 列传阉官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 ▪ 列传第八十四 僭晋司马叡 賨李雄
- ▪ 列传第八十五 岛夷桓玄 海夷冯跋 岛夷刘裕
- ▪ 列传第八十六 岛夷萧道成 岛夷萧衍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氐 吐谷浑 宕昌 高昌 邓至 蛮 獠
- ▪ 列传第九十 西域
- ▪ 列传第九十一 蠕蠕 匈奴宇文莫槐 徒何段就六眷 高车
- ▪ 列传第九十二 自序
- ▪ 志第一 天象一之一
- ▪ 志第二 天象一之二
- ▪ 志第三 天象一之三
- ▪ 志第四 天象一之四
- ▪ 志第五 地形二上
- ▪ 志第六 地形二中
- ▪ 志第七 地形二下
- ▪ 志第八 律历三上
- ▪ 志第九 律历三下
- ▪ 志第十 礼四之一
- ▪ 志第十一 礼四之二
- ▪ 志第十二 礼四之三
- ▪ 志第十三 礼四之四
- ▪ 志第十四 乐五
- ▪ 志第十五 食货六
- ▪ 志第十六 刑罚七
- ▪ 灵征八上 志第十七
- ▪ 志第十八 灵征八下
- ▪ 志第十九 官氏九
- ▪ 志第二十 释老十
长孙嵩,代人也,太祖赐名焉。父仁,昭成时为南部大人。嵩宽雅有器度,年十四 ,代父统军。昭成末年,诸部乖乱,苻坚使刘库仁摄国事,嵩与元他等率部众归之。
刘显之谋难也,嵩率旧人及乡邑七百余家叛显走,将至五原。时寔君之子,亦聚众自立,嵩欲归之。见于乌渥 ,称逆父之子,劝嵩归太祖。嵩未决,乌渥回其牛首,嵩僶俛从之。见太祖于三汉亭。太祖承大统,复以为南部大人。累著军功。后从征中山,除冀州刺史,赐爵钜鹿公。历侍中、司徒、相州刺史,封南平公,所在著称。太宗即位,与山阳侯奚斤、北新侯安同、白马侯崔宏等八人,坐止车门右,听理万几,故世号八公。
晋将刘裕之伐姚泓,太宗假嵩节,督山东诸军事,传诣平原,缘河北岸 ,列军次于畔城。军颇失利。诏假裕道,裕于舟中望嵩麾盖,遗以酃酒及江南食物,嵩皆送京师。诏嵩厚答之。又敕简精兵为战备,若裕西过者,便率精锐南出彭沛,如不时过,但引军随之。彼至崤陕间,必与姚泓相持,一死一伤,众力疲弊。比及秋月,徐乃乘之,则裕首可不战而悬。于是叔孙建等寻河趣洛。遂入关。嵩与建等自成皋南济,晋诸屯戍皆望尘奔溃,裕克长安,嵩乃班师。
太宗寝疾,问后事于嵩。嵩曰:“立长则顺,以德则人服。今长皇子贤而世嫡,天所命也,请立。”乃定策禁中。于是诏世祖临朝监国 ,嵩为左辅。世祖即位,进爵北平王,司州中正。诏问公卿:赫连、蠕蠕征讨何先?嵩与平阳王长孙翰、司空奚斤等曰:“赫连居土,未能为患,蠕蠕世为边害,宜先讨大檀。及则收其畜产,足以富国;不及则校猎阴山,多杀禽兽皮肉筋角,以充军实,亦愈于破一小国。”太常崔浩曰:“大檀迁徙鸟逝,疾追则不足经久,大众则不能及之。赫连屈丐,土宇不过千里,其刑政残虐,人神所弃,宜先讨之。”尚书刘洁、武京侯安原请先平冯跋。帝默然,遂西巡狩。后闻屈丐死,关中大乱,议欲征之。嵩等曰:“彼若城守,以逸代劳,大檀闻之,乘虚而寇,危道也。”帝乃问幽微于天师寇谦之,谦之劝行。杜超之赞成之,崔浩又言西伐利。嵩等固谏不可。帝大怒,责嵩在官贪污,使武士顿辱。寻迁太尉。久之,加柱国大将军。
自是,舆驾征伐,嵩以元老多留镇京师,坐朝堂,平断刑狱。薨 ,年八十。谥曰宣王。后高祖追录先朝功臣,以嵩配飨庙庭。
子颓,善骑射,弯弓三百斤。袭爵,加侍中、征南大将军。有罪,黜为戍兵 ,后复爵。薨,谥曰安王。
子敦,字孝友,位北镇都将。坐黩货,降为公。高宗时,自颂先世勋重 ,复其王爵。薨,谥简王。
子道,字念僧,袭爵。久之,随例降为公,位右卫将军。卒 ,谥慎。
子悦,袭爵。建义初,复本王爵,寻降为公。位光禄少卿。卒,赠司空。
长孙道生,嵩从子也。忠厚廉谨,太祖爱其慎重,使掌几密,与贺毗等四人内侍左右,出入诏命。太宗即位,除南统将军、冀州刺史。后取人美女以献,太宗切责之,以旧臣不加罪黜。
世祖即位,进爵汝阴公,迁廷尉卿。从征蠕蠕,与尉眷等率众出白黑两漠间,大捷而还。世祖征赫连昌,道生与司徒长孙翰、宗正娥青为前驱,遂平其国。昌弟定走保平凉,刘义隆遣将到彦之、王仲德寇河南以救定。诏道生与丹阳王太之屯河上以御之。遂诱义隆将檀道济,邀其前后,追至历城而还。除司空,加侍中,进封上党王。薨,年八十二。赠太尉,谥曰靖。
道生廉约,身为三司,而衣不华饰,食不兼味。一熊皮鄣泥,数十年不易,时人比之晏婴。第宅卑陋,出镇后,其子弟颇更修缮,起堂庑。道生还,叹曰:“昔霍去病以匈奴未灭,无用家为,今强寇尚游魂漠北,吾岂可安坐华美也!”乃切责子弟,令毁宅。其恭慎如此。世祖世,所在著绩,每建大议,多合时机。为将有权略,善待士众。帝命歌工历颂群臣,曰:“智如崔浩,廉如道生。”及年老,颇惑其妻孟氏,以此见讥。与从父嵩俱为三公,当世以为荣。
子抗,位少卿,早卒。
抗子观,少以壮勇知名,后袭祖爵上党王。时异姓诸王,袭爵多降为公,帝以其祖道生佐命先朝,故特不降。以征西大将军、假司空督河西七镇诸军讨吐谷浑。部帅拾寅遁藏,焚其所居城邑而还。高祖初,拜殿中尚书、侍中。吐谷浑又侵逼,复假观司空讨降之。后为征南大将军。薨,谥曰定。葬礼依其祖靖王故事,陪葬云中金陵。
子冀归,六岁袭爵,降为公。高祖以其幼承家业,赐名稚,字承业。稚聪敏有才艺,虚心爱士。为前将军,从高祖南讨,授七兵尚书、太常卿、右将军。
世宗时,侯刚子渊,稚之女婿。刚为元叉所厚,故稚骤得转进。出为抚军大将军,领扬州刺史,假镇南大将军,都督淮南诸军事。萧衍将裴邃、虞鸿袭据寿春,稚诸子骁果,邃颇难之,号曰“铁小兒”。诏河间王琛总众援之。琛欲决战,稚以雨久,更须持重。琛弗从,遂战,为贼所乘,稚后殿。初,稚既总强兵,久不决战,议者疑有异图。朝廷重遣河间王琛及临淮王彧、尚书李宪等三都督,外声助稚,内实防之。
会鲜于脩礼反于中山,以稚为大都督北讨。寻以本使达鄴城。诏稚解行台,罢大使,遣河间王琛为大都督,郦道元为行台。稚遣子子裕奉表,称与琛同在淮南,俱当国难,琛败臣全,遂生私隙。且临机夺帅,非算所长。书奏,不纳。琛与稚前到呼沱,稚未欲战,而琛不从。行达五鹿,为脩礼邀击,琛不赴之。贼总至,遂大败,稚与琛并除名。
寻而正平郡蜀反,复假稚镇西将军、讨蜀都督。频战有功,除平东将军,复本爵。后除尚书右仆射。未几,雍州刺史萧宝夤据州反,复以稚为行台讨之。稚时背疽未愈,灵太后劳之曰:“卿疹源如此,朕欲相停,更无可寄如何?”稚答曰:“死而后已,敢不自力。”时子彦亦患脚痹,扶杖入辞。尚书仆射元顺顾相谓曰:“吾等备位大臣,各居宠位,危难之日,病者先行,无乃不可乎?”莫有对者。时薛凤贤反于正平,薛脩义屯聚河东,分据盐池,攻围蒲坂,东西连结,以应宝夤。稚乃据河东。
时有诏废盐池税,稚上表曰:“盐池天资贿货,密迩京畿,唯须宝而护之,均赡以理。今四境多虞,府藏罄竭。然冀定二州且亡且乱,常调之绢,不复可收。仰惟府库,有出无入,必须经纶,出入相补。略论盐税,一年之中,准绢而言,犹不应减三十万匹也,便是移冀定二州置于畿甸。今若废之,事同再失。臣前仰违严旨,不先讨关贼而解河东者,非是闲长安而急蒲坂。蒲坂一陷,没失盐池,三军口命,济赡理绝。天助大魏,兹计不爽。昔高祖升平之年,无所乏少,犹创置盐官而加典护,非为物而竞利,恐由利而乱俗也。况今王公素餐,百官尸禄,租徵六年之粟,调折来岁之资,此皆出人私财,夺人膂力。岂是愿言,事不获已。臣辄符司监将尉还率所部,依常收税,更听后敕。”
稚克宝夤将侯终德,宝夤出走,雍州平。除雍州刺史。
庄帝初,封上党王,寻改冯翊王,后降为郡公。迁司徒公,加侍中,兼尚书令、大行台,仍镇长安。前废帝立,迁太尉公,录尚书事。及韩陵之败,斛斯椿先据河桥,谋诛尔朱。使稚入洛,启帝诛世隆兄弟之意。出帝初,转太傅,录尚书事。以定策功,更封开国子。稚表请回授其姨兄廷尉卿元洪超次子恽。初,稚生而母亡,为洪超母所抚养,是以求让,许之。出帝入关,稚时镇虎牢,亦随赴长安。
稚妻张氏,生二子,子彦、子裕。后与罗氏私通,遂杀其夫,弃张纳罗。罗年大稚十余岁,妒忌防限。稚雅相爱敬,旁无姻妾,僮侍之中,嫌疑致死者,乃有数四。罗生三子,绍远、士亮、季亮,兄弟皆廉武。稚少轻侠,斗鸡走马,力争杀人,因亡抵龙门将陈兴德家,会赦乃免。因以后妻罗前夫女吕氏,妻兴德兄兴恩以报之。
子彦,本名俊,有膂力。以累从父征讨功,封槐里县子。出帝与齐献武王构隙,加子彦中军大都督、行台仆射,镇弘农,以为心膂。后从帝入关。子彦少尝坠马折臂,肘上骨起寸余,乃命开内锯骨,流血数升,言戏自若。时以为逾于关羽。
子裕,位卫尉少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