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心雕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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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圣第二
- ▪ 宗经第三
- ▪ 正纬第四
- ▪ 辨骚第五
- ▪ 明诗第六
- ▪ 乐府第七
- ▪ 诠赋第八
- ▪ 颂赞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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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铭箴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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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封禅第二十一
- ▪ 章表第二十二
- ▪ 奏启第二十三
- ▪ 议对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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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神思第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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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色第四十六
- ▪ 才略第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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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程器第四十九
- ▪ 序志第五十
《诗》文宏奥,包韫六义;毛公述《传》,独标“兴体”,岂不以“风”通而“赋”同,“比”显而“兴”隐哉?故比者,附也;兴者,起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议。起情故兴体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比则畜愤以斥言,兴则环譬以托讽。盖随时之义不一,故诗人之志有二也。
观夫兴之托谕,婉而成章,称名也小,取类也大。关雎有别,故后妃方德;尸鸠贞一,故夫人象义。义取其贞,无疑于夷禽;德贵其别,不嫌于鸷鸟;明而未融,故发注而后见也。且何谓为比?盖写物以附意,飏言以切事者也。故金锡以喻明德,珪璋以譬秀民,螟蛉以类教诲,蜩螗以写号呼,浣衣以拟心忧,席卷以方志固:凡斯切象,皆比义也。至如“麻衣如雪”,“两骖如舞”,若斯之类,皆比类者也。楚襄信谗,而三闾忠烈,依《诗》制《骚》,讽兼“比”、“兴”。炎汉虽盛,而辞人夸毗,诗刺道丧,故兴义销亡。于是赋颂先鸣,故比体云构,纷纭杂遝,倍旧章矣。
夫比之为义,取类不常∶或喻于声,或方于貌,或拟于心,或譬于事。宋玉《高唐》云∶“纤条悲鸣,声似竽籁”,此比声之类也;枚乘《菟园》云∶“焱焱纷纷,若尘埃之间白云”,此则比貌之类也;贾生《鵩赋》云∶“祸之与福,何异纠纆”,此以物比理者也;王褒《洞箫》云∶“优柔温润,如慈父之畜子也”,此以声比心者也;马融《长笛》云∶“繁缛络绎,范蔡之说也”,此以响比辩者也;张衡《南都》云∶“起郑舞,茧曳绪”,此以容比物者也。若斯之类,辞赋所先,日用乎比,月忘乎兴,习小而弃大,所以文谢于周人也。至于扬班之伦,曹刘以下,图状山川,影写云物,莫不织综比义,以敷其华,惊听回视,资此效绩。又安仁《萤赋》云“流金在沙”,季鹰《杂诗》云“青条若总翠”,皆其义者也。故比类虽繁,以切至为贵,若刻鹄类鹜,则无所取焉。
赞曰∶诗人比兴,触物圆览。物虽胡越,合则肝胆。
拟容取心,断辞必敢。攒杂咏歌,如川之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