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君书
- ▪ 靳令第十三
- ▪ 修权第十四
- ▪ 徕民第十五
- ▪ 刑约第十六
- ▪ 赏刑第十七
- ▪ 更法第一
- ▪ 垦令第二
- ▪ 画策第十八
- ▪ 农战第三
- ▪ 境内第十九
- ▪ 弱民第二十
- ▪ 去强第四
- ▪ 说民第五
- ▪ 算地第六
- ▪ 第二十一
- ▪ 外内第二十二
- ▪ 君臣第二十三
- ▪ 开塞第七
- ▪ 禁使第二十四
- ▪ 慎法第二十五
- ▪ 壹言第八
- ▪ 错法第九
- ▪ 定分第二十六
- ▪ 战法第十
- ▪ 立本第十一
- ▪ 兵守第十二
四战之国,贵守战;负海之国,贵攻战。四战之国,好举兴兵,以距四邻者,国危。四邻之国一兴事,而己四兴军,故曰国危。四战之国,不能以万室之邑舍钜万之军者,其国危。故曰:四战之国,务在守战。
守有城之邑,不如以死人之力 ,与客生力战 。其城难拔者,死人之力也;客不尽夷城,客无从入;此谓以死人之力与客生力战。城尽夷,客若有从入,则客必罢,中人必佚矣。以佚力与罢力战,此谓以生人力与客死力战。皆曰围城之患,患无不尽死而邑。此三者非患不足,将之过也。守城之道,盛力也。故曰客,治簿檄,三军之多,分以客之候车之数。三军:壮男为一军,壮女为一军,男女之老弱者为一军,此之谓三军也。壮男之军,使盛食厉兵,陈而待敌。壮女之军,使盛食负垒,陈而待令。客至而作土以为险阻及柞格阱陷,发梁彻屋,给徙,徙之;不给而熯之,使客无得以助攻备。老弱之军,使牧牛马羊彘;草水之可食者,收而食之,以获其壮男女之食。而慎使三军无相过。壮男过壮女之军,则男贵女,而奸民有从谋而国亡;喜与其恐,有蚤闻,勇民不战。壮男壮女过老弱之军,则老使壮悲,弱使强怜,悲怜在心,则使勇民更虑,而怯民不战。故曰慎使三军无相过,此盛力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