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君书
- ▪ 更法第一
- ▪ 垦令第二
- ▪ 农战第三
- ▪ 去强第四
- ▪ 说民第五
- ▪ 算地第六
- ▪ 开塞第七
- ▪ 壹言第八
- ▪ 错法第九
- ▪ 战法第十
- ▪ 立本第十一
- ▪ 兵守第十二
- ▪ 靳令第十三
- ▪ 修权第十四
- ▪ 徕民第十五
- ▪ 刑约第十六
- ▪ 赏刑第十七
- ▪ 画策第十八
- ▪ 境内第十九
- ▪ 弱民第二十
- ▪ 第二十一
- ▪ 外内第二十二
- ▪ 君臣第二十三
- ▪ 禁使第二十四
- ▪ 慎法第二十五
- ▪ 定分第二十六
凡战法必本于政胜,则其民不争;不争则无以私意,以上为意。故王者之政,使民怯于邑斗,而勇于寇战。民习以力攻难,故轻死;见敌如溃溃而不止,则免。故兵法 :“大战胜,逐北无过十里;小战胜,逐北无过五里 。”兵起而程敌:政不若者,勿与战;食不若者,勿与久;敌众勿为客,敌尽不如,击之勿疑。故曰兵大律在谨。论敌察众,则胜负可先知也。
王者之兵,胜而不骄,败而不怨。胜而不骄者,术明也;败而不怨者,知所失也 。若兵敌强弱,将贤则胜 ,将不如则败。若其政出庙算者,将贤亦胜 ,将不如亦胜 。政久持胜术者,必强至王 。若民服而听上,则国富而兵胜 ,行是,必久王。其过失:无敌,深入偝险绝塞,民倦且饥渴,而复遇疾,此败道也。故将使民若乘良马者,不可不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