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书
- ▪ 卷八 宣帝纪第八
- ▪ 卷九 元帝纪第九
- ▪ 卷十 成帝纪第十
- ▪ 卷十一 哀帝纪第十一
- ▪ 卷十二 平帝纪第十二
- ▪ 卷一上 高帝纪第一上
- ▪ 卷一下 高帝纪第一下
- ▪ 卷二 惠帝纪第二
- ▪ 卷十三 异姓诸侯王表第一
- ▪ 卷十四 诸侯王表第二
- ▪ 卷三 高后纪第三
- ▪ 卷十五上 王子侯表第三上
- ▪ 卷十五下 王子侯表第三下
- ▪ 卷十六 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第四
- ▪ 卷四 文帝纪第四
- ▪ 卷五 景帝纪第五
- ▪ 卷六 武帝纪第六
- ▪ 卷七 昭帝纪第七
- ▪ 卷十七 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第
- ▪ 卷十八 外戚恩泽侯表第六
- ▪ 卷十九上 百官公卿表第七上
- ▪ 卷十九下 百官公卿表第七下
- ▪ 卷二十 古今人表第八
- ▪ 卷二十一上 律历志第一上
- ▪ 卷二十一下 律历志第一下
- ▪ 卷二十二 礼乐志第二
- ▪ 卷二十三 刑法志第三
- ▪ 卷二十四上 食货志第四上
- ▪ 卷二十四下 食货志第四下
- ▪ 卷二十五上 郊祀志第五上
- ▪ 卷二十五下 郊祀志第五下
- ▪ 卷二十六 天文志第六
- ▪ 卷二十七上 五行志第七上
- ▪ 卷二十七中之上五行志第七中之上
- ▪ 卷二十七中之下五行志第七中之下
- ▪ 卷二十七下之上五行志第七下之上
- ▪ 卷二十七下之下五行志第七下之下
- ▪ 卷二十八上 地理志第八上
- ▪ 卷二十八下 地理志第八下
- ▪ 卷二十九 沟洫志第九
- ▪ 卷三十 艺文志第十
- ▪ 卷三十一 陈胜项籍传第一
- ▪ 卷三十二 张耳陈馀传第二
- ▪ 卷三十三 魏豹田儋韩王信传第三
- ▪ 卷三十四 韩彭英卢吴传第四
- ▪ 卷三十五 荆燕吴传第五
- ▪ 卷三十六 楚元王传第六
- ▪ 卷三十七 季布栾布田叔传第七
- ▪ 卷三十八 高五王传第八
- ▪ 卷三十九 萧何曹参传第九
- ▪ 卷四十 张陈王周传第十
- ▪ 卷四十一 樊郦滕灌傅靳周传第十
- ▪ 卷四十二 张周赵任申屠传第十二
- ▪ 卷四十三 郦陆硃刘叔孙传第十三
- ▪ 卷四十四 淮南衡山济北王传第十
- ▪ 卷四十五 蒯伍江息夫传第十五
- ▪ 卷四十六 万石卫直周张传第十六
- ▪ 卷四十七 文三王传第十七
- ▪ 卷四十八 贾谊传第十八
- ▪ 卷四十九 爰盎晁错传第十九
- ▪ 卷五十 张冯汲郑传第二十
- ▪ 卷五十一 贾邹枚路传第二十一
- ▪ 卷五十二 窦田灌韩传第二十二
- ▪ 卷五十三 景十三王传第二十三
- ▪ 卷五十四 李广苏建传第二十四
- ▪ 卷五十五 卫青霍去病传第二十五
- ▪ 卷五十六 董仲舒传第二十六
- ▪ 卷五十七上 司马相如传第二十七上
- ▪ 卷五十七下 司马相如传第二十七下
- ▪ 卷五十八 公孙弘卜式兒宽传第二
- ▪ 卷五十九 张汤传第二十九
- ▪ 卷六十 杜周传第三十
- ▪ 卷六十一 张骞李广利传第三十一
- ▪ 卷六十二 司马迁传第三十二
- ▪ 卷六十三 武五子传第三十三
- ▪ 卷六十四上 严硃吾丘主父徐严终王
- ▪ 卷六十四下 严硃吾丘主父徐严终王
- ▪ 卷六十五 东方朔传第三十五
- ▪ 卷六十六 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
- ▪ 卷六十七 杨胡硃梅云传第三十七
- ▪ 卷六十八 霍光金日磾传第三十八
- ▪ 卷六十九 赵充国辛庆忌传第三十
- ▪ 卷七十 傅常郑甘陈段传第四十
- ▪ 卷七十一 隽疏于薛平彭传第四十
- ▪ 卷七十二 王贡两龚鲍传第四十二
- ▪ 卷七十三 韦贤传第四十三
- ▪ 卷七十四 魏相丙吉传第四十四
- ▪ 卷七十五 眭两夏侯京翼李传第四
- ▪ 卷七十六 赵尹韩张两王传第四十
- ▪ 卷七十七 盖诸葛刘郑孙毋将何传
- ▪ 卷七十八 萧望之传第四十八
- ▪ 卷七十九 冯奉世传第四十九
- ▪ 卷八十 宣元六王传第五十
- ▪ 卷八十一 匡张孔马传第五十一
- ▪ 卷八十二 王商史丹傅喜传第五十
- ▪ 卷八十三 薛宣硃博传第五十三
- ▪ 卷八十四 翟方进传第五十四
- ▪ 卷八十五 谷永杜鄴传第五十五
- ▪ 卷八十六 何武王嘉师丹传第五十
- ▪ 卷八十七上 扬雄传第五十七上
- ▪ 卷八十七下 扬雄传第五十七下
- ▪ 卷八十八 儒林传第五十八
- ▪ 卷八十九 循吏传第五十九
- ▪ 卷九十 酷吏传第六十
- ▪ 卷九十一 货殖传第六十一
- ▪ 卷九十二 游侠传第六十二
- ▪ 卷九十三 佞幸传第六十三
- ▪ 卷九十四上 匈奴传第六十四上
- ▪ 卷九十四下 匈奴传第六十四下
- ▪ 卷九十五 西南夷两粤朝鲜传第六
- ▪ 卷九十六上 西域传第六十六上
- ▪ 卷九十六下 西域传第六十六下
- ▪ 卷九十七上 外戚传第六十七上
- ▪ 卷九十七下 外戚传第六十七下
- ▪ 卷九十八 元后传第六十八
- ▪ 卷九十九上 王莽传第六十九上
- ▪ 卷九十九中 王莽传第六十九中
- ▪ 卷九十九下 王莽传第六十九下
- ▪ 卷一百上 叙传第七十上
- ▪ 卷一百下 叙传第七十下
孝景皇帝,文帝太子也。母曰窦皇后。后七年六月,文帝崩。丁未,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薄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九月,有星孛于西方。元年冬十月,诏曰:“盖闻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制礼乐各有由。歌者,所以发德也;舞者,所以明功也。高庙酎,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孝惠庙酎,奏《文始》、《五行》之舞。孝文皇帝临天下,通关梁,不异远方;除诽谤,去肉刑,赏赐长老,收恤孤独,以遂群生;减耆欲,不受献,罪人不帑,不诛亡罪,不私其利也;除宫刑,出美人,重绝人之世也。朕既不敏,弗能胜识。此皆上世之所不及,而孝文皇帝亲行之。德厚侔天地,利泽施四海,靡不获福。明象乎日月,而庙乐不称,朕甚惧焉。其为孝文皇帝庙为《昭德》这舞,以明休德。然后祖宗之功德,施于万世,永永无穷,朕甚嘉之。其与丞相、列侯、中二千石、礼官具礼仪奏。”丞相臣嘉等奏曰:“陛下永思孝道,立《昭德》之舞以明孝文皇帝之盛德,皆臣嘉等愚所不及。臣谨议:世功莫大于高皇帝,德莫盛于孝文皇帝。高皇帝庙宜为帝者太祖之庙,孝文皇帝庙宜为帝者太宗之庙。天子宜世世献祖宗之庙。郡国诸侯宜各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庙。诸侯王、列侯使者侍祠天子所献祖宗之庙。请宣布天下。”制曰“可”。春正月,诏曰:“间者岁比不登,民多乏食,夭绝天年,朕甚痛之。郡国或硗狭,无所农桑系畜;或地饶广,荐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其议民欲徙宽大地者,听之。”夏四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遣御史大夫青翟至代下与匈奴和亲。五月,令田半租。秋七月,诏曰:“吏受所监临,以饮食免,重;受财物,贱买贵卖,论轻。廷尉与丞相更议著令。”廷尉信谨与丞相议曰:“吏及诸有秩受其官属所监、所治、所行、所将,其与饮食,计偿费,勿论。它物,若买故贱,卖故贵,皆坐臧为盗,没入臧县官。吏迁徙、兔、罢,受其故官属所将、监、治送财物,夺爵为士伍,免之。无爵,罚金二斤,令没入所受。有能捕告,畀其所受臧。”二年冬十二月,有星孛于西南。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春三月,立皇子德为河间王,阏为临江王,馀为淮阳王,非为汝南王,彭祖为广川王,发为长沙王。夏四月壬午,太皇太后崩。六月,丞相嘉薨。封故相国萧何孙系为列侯。秋,与匈奴和亲。三年冬十二月,诏曰:“襄平侯嘉子恢说不孝,谋反,欲以杀嘉,大逆无道。其赦嘉为襄平侯,及妻子当坐者复故爵。论恢说及妻子如法。”春正月,淮阳王宫正殿灾。吴王濞、胶西王卬、楚王戊、赵王遂、济南王辟光、菑川王贤、胶东王雄渠皆举兵反。大赦天下。遣太尉亚夫、大将军窦婴将兵击之。斩御史大夫晁错以谢七国。二月壬子晦,日有蚀之。诸将破七国,斩首十余万级。追斩吴王濞于丹徒。胶西王卬、楚王戊、赵王遂、济南王辟光、菑川王贤、胶东王雄渠皆自杀。夏六月,诏曰:“乃者吴王濞等为逆,起兵相胁,诖误吏民,吏民不得已。今濞等已灭,吏民当坐濞等及逋逃亡军者,皆赦之。楚元王子艺等与濞等为逆,朕不忍加法,除其籍,毋令污宗室。”立平陆侯刘礼为楚王,续元王后。立皇子端为胶西王,胜为中山王。赐民爵一级。四年春,复置诸关用传出入。夏四月己巳,立皇子荣为皇太子,彻为胶东王。六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秋七月,临江王阏薨。十月戊戌晦,日有蚀之。五年春正月,作阳陵邑。夏,募民徙阳陵,赐钱二十万。遣公主嫁匈奴单于。六年冬十二月,雷,霖雨。秋九月,皇后薄氏废。七年冬十一月庚寅晦,日有蚀之。春正月,废皇太子荣为临江王。二月,罢太尉官。夏四月乙巳,立皇后王氏。丁巳,立胶东王彻为皇太子。赐民为父后者爵一级。中元年夏四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封故御史大夫周苛、周昌孙子为列侯。二年春二月,令诸侯王薨、列侯初封及之国,大鸿胪奏谥、诔、策。列侯薨及诸侯太傅初除之官,大行奏谥、诔、策。王薨,遣光禄大夫吊襚、祠、赗,视丧事,因立嗣子。列侯薨,遣太中大夫吊祠,视丧事,因立嗣。其葬,国得发民挽丧、穿、复土,治坟无过三百人毕事。匈奴入燕。改磔曰弃市,勿复磔。三月,临江王荣坐侵太宗庙地,征诣中尉,自杀。夏四月,有星孛于西北。立皇子越为广川王,寄为胶东王。秋七月,更郡守为太守,郡尉为都尉。九月,封故楚、赵傅、相、内史前死事者四人子皆为列侯。甲戌晦,日有蚀之。三年冬十一月,罢诸侯御史大夫官。春正月,皇太后崩。夏,旱,禁酤酒。秋九月,蝗。有星孛于西北。戊戌晦,日有蚀之。立皇子乘为清河王。四年春三月,起德阳宫。御史大夫绾奏禁马高五尺九寸以上,齿未平,不得出关。夏,蝗。秋,赦徒作阳陵者死罪;欲腐者,许之。十月戊午,日有蚀之。五年夏,立皇子舜为常山王。六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秋八月己酉,未央宫东阙灾。更名诸侯丞相为相。九月,诏曰:“法令度量,所以禁暴止邪也。狱,人之大命,死者不可复生。吏或不奉法令,以货赂为市,朋党比周,以苛为察,以刻为明,令亡罪者失职,朕甚怜之。有罪者不伏罪,奸法为暴,甚亡谓也。诸狱疑,若虽文致于法而于人心不厌者,辄谳之。”六年冬十月,行幸雍,郊五畤。十二月,改诸官名。定铸钱伪黄金弃市律。春三月,雨雪。夏四月,梁王薨。分梁为五国,立孝王子五人皆为王。五月,诏曰:“夫吏者,民之师也。车驾、衣服宜称。吏六百石以上,皆长吏也。亡度者、或不吏服出入闾里,与民亡异。令长吏二千石车硃两轓;千石至六百石硃左轓。车骑从者不称其官衣服、下吏出入闾巷亡吏体者,二千石上其官属,三辅举不如法令者,皆上丞相御史请之。”先是,吏多军功,车、服尚轻,故为设禁,又惟酷吏奉宪失中,乃诏有司减笞法,定棰令。语在《刑法志》。六月,匈奴入雁门,至武泉,入上郡,取苑马。吏卒战死者二千人。秋七月,辛亥晦,日有蚀之。后元年春正月,诏曰:“狱,重事也。人有智愚,官有上下。狱疑者谳有司,有司所不能决,移廷尉。有令谳而后不当,谳者不为失。欲令治狱者务先宽。”三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中二千石、诸侯相爵右庶长。夏,大酺五日,民得酤酒。五月,地震。秋七月乙巳晦,日有蚀之。条侯周亚夫下狱死。二年冬十月,省彻侯之国。春,匈奴入雁门,太守冯敬与战死。发车骑材官屯。春,以岁不登,禁内郡食马粟,没入之。夏四月,诏曰:“雕文刻镂,伤农事者也;锦绣纂组,害女红者也。农事伤则饥之本也,女红害则寒之原也。夫饥寒并至,而能亡为非者寡矣。朕亲耕,后亲桑,以奉宗庙粢盛、祭服,为天下先;不受献,减太官,省徭赋,欲天下务农蚕,素有畜积,以备灾害。强毋攘弱,众毋暴寡;老耆以寿终,幼孤得遂长。今,岁或不登,民食颇寡,其咎安在?或诈伪为吏,吏以货赂为市,渔夺百姓,侵牟万民。县丞,长吏也,奸法与盗盗,甚无谓也。其令二千石各修其职;不事官职、耗乱者,丞相以闻,请其罪。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五月,诏曰:“人不患其不知,患其为诈也;不患其不勇,患其为暴也;不患其不富,患其亡厌也。其唯廉士,寡欲易足。今訾算十以上乃得官,廉士算不必众。有市籍不得官,无訾又不得官,朕甚愍之。訾算四得官,亡令廉士久失职,贪夫长利。”秋,大旱。三年春正月,诏曰:“农,天下之本也。黄金、珠玉,饥不可食,寒不可衣,以为币用,不识其终始。间岁或不登,意为末者众,农民寡也。其令郡国务劝农桑,益种树,可得衣食物。吏发民若取庸采黄金、珠玉者,坐臧为盗。二千石听者,与同罪。”皇太子冠,赐民为父后者爵一级。甲子,帝崩于未央宫。遗诏赐诸侯王、列侯马二驷,吏二千石黄金二斤,吏民户百钱。出宫人归其家,复终身。二月癸酉,葬阳陵。赞曰:孔子称“斯民,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信哉!周、秦之敝,罔密文峻,而奸轨不胜。汉兴,扫除烦苛,与民休息。至于孝文,加之以恭俭,孝景遵业,五六十载之间,至于移风易俗,黎民醇厚。周云成、康,汉言文、景,美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