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今情海
- ▪ 卷一 情中侠
- ▪ ▪ 炉台子
- ▪ ▪ 三姑娘
- ▪ ▪ 程长庚
- ▪ ▪ 德珺如
- ▪ ▪ 杨小朵
- ▪ ▪ 盈盈
- ▪ ▪ 新娇
- ▪ ▪ 秋娘
- ▪ ▪ 金小宝
- ▪ ▪ 还上襄王玳瑁筵
- ▪ ▪ 春风一曲杜韦娘
- ▪ ▪ 出力乃在游娼
- ▪ ▪ 贱吏不敢辱娘子
- ▪ ▪ 还妾
- ▪ ▪ 募银赎人妻
- ▪ ▪ 李香假母
- ▪ ▪ 此仳离之章也
- ▪ ▪ 天理人心
- ▪ ▪ 为择婿嫁之
- ▪ ▪ 岂可令坐客不欢
- ▪ ▪ 尤鑫培
- ▪ ▪ 奇女子
- ▪ ▪ 岂有弃夫而能久安于吾者
- ▪ ▪ 云娘
- ▪ ▪ 凶首未悬何颜从夫地下
- ▪ ▪ 大呼捕贼
- ▪ ▪ 陆员外赠妾柬
- ▪ ▪ 王忆香
- ▪ ▪ 贷钱赎故人女
- ▪ ▪ 备奁具嫁名士女
- ▪ ▪ 九十万钱赐原夫
- ▪ ▪ 矢以死白夫冤
- ▪ ▪ 胡子妻
- ▪ ▪ 袍中皆箔金
- ▪ ▪ 破镜重圆
- ▪ ▪ 卖饼妻
- ▪ ▪ 飞剑取头
- ▪ ▪ 危急中污人不能为
- ▪ ▪ 沈小霞
- ▪ ▪ 剑侠
- ▪ ▪ 丁生
- ▪ ▪ 赠妓
- ▪ ▪ 昆仑奴
- ▪ ▪ 不欲遽恐拾钗人
- ▪ ▪ 杨花
- ▪ ▪ 某优
- ▪ ▪ 荆十三娘
- ▪ ▪ 谁能保妇女不遭患难
- ▪ ▪ 娄江妓
- ▪ ▪ 京师兵官
- ▪ ▪ 真个销魂
- ▪ 卷二 情中贞(上)
- ▪ ▪ 此心终不亏
- ▪ ▪ 不堪金谷水
- ▪ ▪ 八曰复苏
- ▪ ▪ 妾知守妾志尔
- ▪ ▪ 吾已与孙郎婚矣
- ▪ ▪ 忍死事舅姑
- ▪ ▪ 平生喜说李氏断臂事
- ▪ ▪ 待此水干时吾即嫁也
- ▪ ▪ 夫天也可背乎
- ▪ ▪ 汝欲妻母耶
- ▪ ▪ 禽鸟且有雄死不再群者
- ▪ ▪ 此亦为其夫耳
- ▪ ▪ 爪折尚不可何况其他
- ▪ ▪ 何面目见地下人
- ▪ ▪ 割耳全贞
- ▪ ▪ 陌上桑歌
- ▪ ▪ 我听尔哭心已碎矣
- ▪ ▪ 我邓家妇何归乎
- ▪ ▪ 柏舟之操不可夺也
- ▪ ▪ 引绳束发
- ▪ ▪ 有如此肉
- ▪ ▪ 强活二十余年
- ▪ ▪ 天乎亡矣吾谁与归
- ▪ ▪ 独腕尼
- ▪ ▪ 碎聘物
- ▪ ▪ 宁死不从
- ▪ ▪ 禽兽之行吾岂为乎
- ▪ ▪ 胡催莲
- ▪ ▪ 盗不侵犯贞妇家
- ▪ ▪ 吾宁有死不受辱
- ▪ ▪ 非窦公何以有今曰
- ▪ ▪ 我藩篱自固
- ▪ ▪ 阴骘台
- ▪ ▪ 怀夫余发以殓
- ▪ ▪ 不饮他水
- ▪ ▪ 我心熬得如铁
- ▪ ▪ 割鼻不嫁
- ▪ ▪ 空房夜夜闻啼鸟
- ▪ ▪ 泣受遗言
- ▪ ▪ 若戚恶能守耶
- ▪ ▪ 吾节妇妇也
- ▪ ▪ 吾当以头与之
- ▪ ▪ 吾既庙见岂不为妇乎
- ▪ ▪ 只履击王头
- ▪ ▪ 连婉娘
- ▪ ▪ 何出此不祥语
- ▪ ▪ 生身何罪与君相遇
- ▪ 卷三 情中贞(下)
- ▪ ▪ 逾垣而出
- ▪ ▪ 何忍以一身事两主
- ▪ ▪ 适际之难何节之有
- ▪ ▪ 贞女不假人以色
- ▪ ▪ 妾心已死
- ▪ ▪ 见者惊为人腊
- ▪ ▪ 求尽吾心而已
- ▪ ▪ 不辱吾门
- ▪ ▪ 奉身若临深履薄
- ▪ ▪ 千岁茯苓
- ▪ ▪ 绝粒四十四日不死
- ▪ ▪ 三十年命妇仍处子
- ▪ ▪ 此吾家也又安归
- ▪ ▪ 手闭两耳
- ▪ ▪ 抚叔成立
- ▪ ▪ 感盗却鬼
- ▪ ▪ 汝母不复生矣
- ▪ ▪ 斯为贪虚花丧实果乎
- ▪ ▪ 玉之洁不可捏
- ▪ ▪ 肠已断矣
- ▪ ▪ 天不欲吾夫有后矣
- ▪ ▪ 百年怀抱竟如斯
- ▪ ▪ 媳去子真死矣
- ▪ ▪ 吾宁可复事他人
- ▪ ▪ 转思之固不宜死
- ▪ ▪ 晚节愈严
- ▪ ▪ 吾志若移视此发
- ▪ ▪ 悟情守贞自誓
- ▪ ▪ 合欢枕不合欢矣
- ▪ ▪ 母谓儿孱弱不能也
- ▪ ▪ 口号书衿
- ▪ ▪ 愿为尔父守百代
- ▪ ▪ 斗麦自磨而食
- ▪ ▪ 守身止兜本分
- ▪ ▪ 与亡人相隔数粒微尘耳
- ▪ ▪ 敢不为其难者
- ▪ ▪ 寝所虹光
- ▪ ▪ 君知死期独不知我心
- ▪ ▪ 可以见夫面矣
- ▪ ▪ 儿终不二志
- ▪ ▪ 皇天何不许我死
- ▪ ▪ 李真童为女道士
- ▪ ▪ 以是为赵女之笄耳
- ▪ ▪ 三十年老寡妇
- ▪ 卷四 情中烈(上)
- ▪ ▪ 一定为甚其可再乎
- ▪ ▪ 方涛作征诗启
- ▪ ▪ 啮棺成穴
- ▪ ▪ 丑丑不丑
- ▪ ▪ 一门殉义
- ▪ ▪ 我从夫地下耳
- ▪ ▪ 肠在水缸下
- ▪ ▪ 刀穿左右颊
- ▪ ▪ 陡门可作首阳
- ▪ ▪ 保全阖邑儒家
- ▪ ▪ 手撮中衣
- ▪ ▪ 山鸣三昼夜
- ▪ ▪ 血痕入土
- ▪ ▪ 子血题诗
- ▪ ▪ 百问无一言
- ▪ ▪ 日惨风凄山色冷
- ▪ ▪ 丐女
- ▪ ▪ 无阳不能独立
- ▪ ▪ 茉莉花杀烈妇
- ▪ ▪ 仙人渡危坐
- ▪ ▪ 凤卷落花愁
- ▪ ▪ 甘心瞑目
- ▪ ▪ 血磨不灭
- ▪ ▪ 此其所以能守死
- ▪ ▪ 尔乃欲污我耶
- ▪ ▪ 我年与汝母等
- ▪ ▪ 吾心亦若是水
- ▪ ▪ 一马不被二鞍
- ▪ ▪ 睡鞋为殃
- ▪ ▪ 报仇不成而死
- ▪ ▪ 无奈我何
- ▪ ▪ 狗盗乃欲辱人
- ▪ ▪ 吾舍儿死肯从贼耶
- ▪ ▪ 从三闾大夫游
- ▪ ▪ 伊来唤我
- ▪ ▪ 断臂犹取瓦
- ▪ ▪ 狗彘不若何圣公也
- ▪ ▪ 三尸绕门
- ▪ ▪ 尸行百步
- ▪ ▪ 三世节烈
- ▪ ▪ 蛙入寝所
- ▪ ▪ 我岂汝卖者
- ▪ ▪ 上衣青下衣白
- ▪ ▪ 君母受污吾宁就死
- ▪ ▪ 忍从汝乱耶
- ▪ ▪ 死为河神
- ▪ ▪ 何面目与君共立
- ▪ 卷五 情中烈(下)
- ▪ ▪ 阳桃儿
- ▪ ▪ 置毒衣祔
- ▪ ▪ 湘娥衣带诗
- ▪ ▪ 赵五娘之妇道不足法耶
- ▪ ▪ 患帐前埋大缸
- ▪ ▪ 良家女岂若偶耶
- ▪ ▪ 此好事何哭为
- ▪ ▪ 今日得为杜氏鬼矣
- ▪ ▪ 好妇人好妇人
- ▪ ▪ 儿去矣
- ▪ ▪ 小厢儿
- ▪ ▪ 生死同科
- ▪ ▪ 秋叶儿
- ▪ ▪ 恨我一女子不能断汝头
- ▪ ▪ 掠发伸颈请受刃
- ▪ ▪ 虚椁右以待
- ▪ ▪ 吾绝弦于斯乎
- ▪ ▪ 夫妻恩爱此时休
- ▪ ▪ 吾若畏死岂留此耶
- ▪ ▪ 惟知从夫而已
- ▪ ▪ 掷袖中双鞋
- ▪ ▪ 遭时至此岂忍偷生
- ▪ ▪ 吾采生报父德耳
- ▪ ▪ 脱足缠缢墓上
- ▪ ▪ 不自杀何以雪耻
- ▪ ▪ 今为周郎死矣
- ▪ ▪ 坠楼人
- ▪ ▪ 等死耳死火不辱
- ▪ ▪ 洞庭妇人
- ▪ ▪ 此我殓装
- ▪ ▪ 我倡女张凤奴也
- ▪ ▪ 刘兰卿
- ▪ ▪ 阿芸
- ▪ ▪ 明朝娘死别
- ▪ ▪ 愿执币帚以事将军
- ▪ ▪ 从不从皆死无宁先死
- ▪ ▪ 其如女心何
- ▪ ▪ 尔辈牝犬耳
- ▪ ▪ 黄泉同归
- ▪ ▪ 吾宁死于家
- ▪ ▪ 凌波妇
- ▪ ▪ 担水人妻
- ▪ ▪ 吾今乐死而苦生
- ▪ ▪ 天涯难住两人身
- ▪ ▪ 如此烈女子实所未见
- ▪ ▪ 不令汝曹独死
- ▪ ▪ 用袋盛身投水
- ▪ ▪ 安能以残肱事他人
- ▪ ▪ 烈妇之头
- ▪ ▪ 女中荆聂
- ▪ ▪ 裸体受屠
- ▪ ▪ 节娥投江
- ▪ 卷六 情中义
- ▪ ▪ 庆儿
- ▪ ▪ 金少山
- ▪ ▪ 宁彼负儿儿不负彼
- ▪ ▪ 吾夫瘦小不可食
- ▪ ▪ 杜十娘再世
- ▪ ▪ 富不易妻
- ▪ ▪ 为地下相见之证
- ▪ ▪ 寒香晚翠
- ▪ ▪ 忠义乃在平康
- ▪ ▪ 碎罢婚书
- ▪ ▪ 吾夫获生万死无憾
- ▪ ▪ 天鉴女心
- ▪ ▪ 吾知丧吾妻而已
- ▪ ▪ 彼此誓不再嫁
- ▪ ▪ 臣殉君妻殉夫
- ▪ ▪ 奴非碌碌市门女也
- ▪ ▪ 不愧香名
- ▪ ▪ 燕子楼
- ▪ ▪ 奈何累新妇
- ▪ ▪ 卿犹处女也
- ▪ ▪ 论义不论情
- ▪ ▪ 破镜见志
- ▪ ▪ 西方迦陵鸟
- ▪ ▪ 千万人中两人耳
- ▪ ▪ 杨爱爱
- ▪ ▪ 高义妇
- ▪ ▪ 夫死我可再嫁乎
- ▪ ▪ 女独不能代夫死乎
- ▪ ▪ 岂有妻鬻其夫者
- ▪ ▪ 夫妻躬身刈获
- ▪ ▪ 劝夫置妾
- ▪ ▪ 柳如是
- ▪ ▪ 行将取信于地下耳
- ▪ ▪ 卧冰不死
- ▪ ▪ 佛奴皈佛
- ▪ ▪ 汝岂人耶
- ▪ ▪ 感叹立孤宅难
- ▪ ▪ 背夫不义
- ▪ ▪ 就义盖愆
- ▪ ▪ 弃将谁归
- ▪ ▪ 夫妇伦也病废命也
- ▪ ▪ 娶盲女
- ▪ ▪ 不愿屈法申思
- ▪ ▪ 吾先请君死
- ▪ ▪ 白头花烛
- ▪ ▪ 莺莺燕燕
- ▪ ▪ 汪怜怜
- ▪ 卷七 情中缘
- ▪ ▪ 幼子认母
- ▪ ▪ 弹到伤心指半柔
- ▪ ▪ 宿世冤家五年夫妇
- ▪ ▪ 负尸得妻
- ▪ ▪ 婢作夫人
- ▪ ▪ 不娶七姨娶九姨
- ▪ ▪ 挑得花心片片新
- ▪ ▪ 十八年伉俪缘
- ▪ ▪ 带上绣金君卿
- ▪ ▪ 姜八郎羊
- ▪ ▪ 错姻缘
- ▪ ▪ 四娘有灵
- ▪ ▪ 黄昌
- ▪ ▪ 君欲一箭射双雕耶
- ▪ ▪ 转转
- ▪ ▪ 啭春莺
- ▪ ▪ 雄已将雌胡不知
- ▪ ▪ 瑶台第一妃
- ▪ ▪ 梦中蹑鞋插花
- ▪ ▪ 醉中生子
- ▪ ▪ 禽鸣得偶
- ▪ ▪ 此妇当大贵
- ▪ ▪ 天赐夫人
- ▪ ▪ 因须夙造
- ▪ ▪ 蝎子离婚
- ▪ ▪ 玉簪重合
- ▪ ▪ 不忘丐夫
- ▪ ▪ 门前一株倒枣树
- ▪ ▪ 何惜一女
- ▪ ▪ 血袽何在
- ▪ ▪ 定婚店
- ▪ ▪ 夫妇易履
- ▪ ▪ 芙蓉屏
- ▪ 卷八 情中灵
- ▪ ▪ 欢好如生
- ▪ ▪ 杜女幽婚
- ▪ ▪ 前世娘
- ▪ ▪ 行吾所安
- ▪ ▪ 香烟绕颊
- ▪ ▪ 再世续婚
- ▪ ▪ 淫人人淫
- ▪ ▪ 矛刺不死
- ▪ ▪ 碎璧归赵
- ▪ ▪ 若以笔污我我先杀汝
- ▪ ▪ 绿衣人
- ▪ ▪ 夫妇两不负
- ▪ ▪ 韦皋
- ▪ ▪ 潇溪女史
- ▪ ▪ 鬼妻
- ▪ ▪ 坠坑而死
- ▪ ▪ 我即自励也
- ▪ ▪ 瘗尸
- ▪ ▪ 前生妻
- ▪ ▪ 江上舟中相见
- ▪ ▪ 死婢再生
- ▪ ▪ 同年月日时生死
- ▪ ▪ 再生百日
- ▪ ▪ 死则同穴
- ▪ ▪ 死死生生
- ▪ ▪ 紫玉成烟
- ▪ ▪ 还魂
- ▪ ▪ 其二
- ▪ 卷九 情中幻
- ▪ ▪ 唾花索发
- ▪ ▪ 妻幻形
- ▪ ▪ 蓝道婆
- ▪ ▪ 不识字妓作诗
- ▪ ▪ 足小可藏袴中
- ▪ ▪ 吹箫奇遇
- ▪ ▪ 黄十一娘
- ▪ ▪ 固宠借种
- ▪ ▪ 谈生
- ▪ ▪ 金三妻
- ▪ ▪ 南楼夫人
- ▪ ▪ 梦诗
- ▪ ▪ 冥间甚乐
- ▪ ▪ 七十万钱得假女
- ▪ ▪ 真真假假
- ▪ ▪ 红绣鞋
- ▪ ▪ 天下孰肯以真形示人者
- ▪ ▪ 假女
- ▪ ▪ 雕牙秘戏像
- ▪ ▪ 唐咺
- ▪ ▪ 空中妇人
- ▪ ▪ 齐饶州女
- ▪ ▪ 屏风女
- ▪ ▪ 娟娟
- ▪ ▪ 张倩娘
- ▪ ▪ 沈亚定
- ▪ ▪ 京师鬻女术
- ▪ ▪ 软障图
- ▪ ▪ 我妻本是宫人
- ▪ ▪ 毛女书
- ▪ ▪ 能致妇人
- ▪ ▪ 为翁翁婆婆唤去
- ▪ ▪ 亡妻坐谈
- ▪ ▪ 女伶
- ▪ ▪ 北海道人
- ▪ ▪ 广陵妾
- ▪ ▪ 铁胎
- ▪ 卷十 情中私
- ▪ ▪ 新儿故儿
- ▪ ▪ 穿其裙见其私足矣
- ▪ ▪ 鹣鹣白鷁
- ▪ ▪ 盈盈
- ▪ ▪ 才子佳人应有此
- ▪ ▪ 偷香
- ▪ ▪ 春思满红船
- ▪ ▪ 兰蕙联芳
- ▪ ▪ 非今日几虚作一世人
- ▪ ▪ 姜宝玉
- ▪ ▪ 造物弄人
- ▪ ▪ 私幸营妓
- ▪ ▪ 梁意娘
- ▪ ▪ 新台
- ▪ ▪ 纳定哥为娘子
- ▪ ▪ 毋逝我梁
- ▪ 卷十一 情中爱
- ▪ ▪ 红娘子
- ▪ ▪ 李春江
- ▪ ▪ 比肩人
- ▪ ▪ 苏娘愿得谢郎衣
- ▪ ▪ 南都妓
- ▪ ▪ 真凤歌
- ▪ ▪ 我爱你白头乌肉
- ▪ ▪ 见妻如宾
- ▪ ▪ 卿卿
- ▪ ▪ 菩萨看麻胡
- ▪ ▪ 丽娟
- ▪ ▪ 笑服新衣
- ▪ ▪ 云娘
- ▪ ▪ 此真梁鸿妻也
- ▪ ▪ 羹污朝衣
- ▪ ▪ 为公子点筹
- ▪ ▪ 市鱼三斩
- ▪ ▪ 甘后
- ▪ ▪ 红泪揾罗巾
- ▪ ▪ 温都监女
- ▪ ▪ 马琼琼
- ▪ ▪ 抚松采药终其身
- ▪ ▪ 般般丑
- ▪ ▪ 金簪刺目
- ▪ ▪ 李师师
- ▪ ▪ 各留不尽之情
- ▪ ▪ 毋忘贫贱凄凉味也
- ▪ ▪ 玉笛官词
- ▪ ▪ 服砒愈癞
- ▪ ▪ 蜀娼能文
- ▪ ▪ 汪蟾辉
- ▪ ▪ 濮小姑
- ▪ ▪ 莲霞
- ▪ ▪ 李爱珠
- ▪ ▪ 凤彩
- ▪ ▪ 李玉桂
- ▪ ▪ 苏小莲
- ▪ ▪ 方俊官李桂官
- ▪ ▪ 魏三儿
- ▪ ▪ 绿春
- ▪ ▪ 董小宛
- ▪ ▪ 蔷香
- ▪ ▪ 胡成静
- ▪ ▪ 若青
- ▪ ▪ 许寿子
- ▪ ▪ 玉素
- ▪ ▪ 陈小怜
- ▪ ▪ 杨月楼
- ▪ ▪ 汪桂芬
- ▪ ▪ 杨小楼
- ▪ ▪ 万人迷
- ▪ ▪ 张少卿
- ▪ ▪ 曾春姑
- ▪ ▪ 郭十娘
- ▪ ▪ 琳娘
- ▪ ▪ 澹娟
- ▪ ▪ 艳妹
- ▪ ▪ 小五宝
- ▪ ▪ 始知天下有丈夫
- ▪ ▪ 一生辜负看花心
- ▪ ▪ 下床答拜
- ▪ ▪ 衣寄
- ▪ ▪ 相公怜玉腕
- ▪ ▪ 王巧儿
- ▪ ▪ 认取姑苏沈五娘
- ▪ 卷十二 情中媒
- ▪ ▪ 杨越渔
- ▪ ▪ 四十年前二十三
- ▪ ▪ 莫不绝倒
- ▪ ▪ 清江习
- ▪ ▪ 二十八字媒
- ▪ ▪ 小词为红叶
- ▪ ▪ 武昌妓
- ▪ ▪ 姚牧庵
- ▪ ▪ 聂胜琼
- ▪ ▪ 虎媒
- ▪ ▪ 吾为卿媒可乎
- ▪ ▪ 氤氲大使
- ▪ ▪ 回回偈
- ▪ ▪ 选婿窗
- ▪ ▪ 周商女
- ▪ ▪ 柳亭亭
- ▪ ▪ 新柳
- ▪ ▪ 杏绡
- ▪ ▪ 纤手诗
- ▪ ▪ 小师妓赐王景
- ▪ ▪ 京口倡
- ▪ ▪ 以妓饵父
- ▪ ▪ 逾墙搂处子
- ▪ ▪ 方媪择婿
- ▪ ▪ 花叶题诗
- ▪ ▪ 天下有心人
- ▪ 卷十三 情中感
- ▪ ▪ 姑以婢事试汝
- ▪ ▪ 魏公婢
- ▪ ▪ 题倚屏美人
- ▪ ▪ 张好好
- ▪ ▪ 莫负寒梅旧曰香
- ▪ ▪ 题雪美人
- ▪ ▪ 感梦
- ▪ ▪ 热羹重进
- ▪ ▪ 左贵嫔
- ▪ ▪ 老婆牙
- ▪ ▪ 坠楼不伤
- ▪ ▪ 傅女
- ▪ ▪ 君到采时近夜来
- ▪ ▪ 两边花
- ▪ ▪ 李章武
- ▪ ▪ 呼妻再三
- ▪ ▪ 感娼改行
- ▪ ▪ 图形诗
- ▪ ▪ 足抵一篇琵琶行
- ▪ ▪ 郑德璘
- ▪ ▪ 织锦回文
- ▪ ▪ 相公且忍耐区处
- ▪ ▪ 谭鑫培
- ▪ ▪ 董年
- ▪ ▪ 尹子春
- ▪ ▪ 尹文
- ▪ ▪ 田桂凤
- ▪ ▪ 程黛香
- ▪ ▪ 我杨氏婢耳
- ▪ ▪ 雁字长短句
- ▪ 卷十四 情中痴
- ▪ ▪ 痴是不痴,不痴是痴
- ▪ ▪ 黄妓骗诗
- ▪ ▪ 古田娼
- ▪ ▪ 鸳鸯新冢
- ▪ ▪ 双磷
- ▪ ▪ 卜嘉会
- ▪ ▪ 安得以媳为戏
- ▪ ▪ 仿少年戏笑
- ▪ ▪ 水出高原
- ▪ ▪ 田令人武恭人
- ▪ ▪ 却要
- ▪ ▪ 佳目得一足矣
- ▪ ▪ 何处得此二痴物
- ▪ ▪ 最是五更留不住
- ▪ ▪ 裸身绕岳父三匝
- ▪ ▪ 自寻鬼趣
- ▪ ▪ 花如解语还多事
- ▪ ▪ 醉妆
- ▪ ▪ 如此凉人何
- ▪ ▪ 两少年争嬖一老妪
- ▪ ▪ 拉花
- ▪ ▪ 长桥月短桥月
- ▪ ▪ 不知东方之既白
- ▪ 卷十五 情中豪
- ▪ ▪ 饮酒不尽斩美人
- ▪ ▪ 妾媵数百
- ▪ ▪ 北路鱼南路徐
- ▪ ▪ 杀千金五花马
- ▪ ▪ 名士风流
- ▪ ▪ 杨翠喜
- ▪ ▪ 元顺帝
- ▪ ▪ 你莫思量我
- ▪ ▪ 苏媛媛
- ▪ ▪ 秋容
- ▪ ▪ 桂怜
- ▪ ▪ 玄宗
- ▪ ▪ 宋郊
- ▪ ▪ 是厕耳
- ▪ ▪ 半年靡金钱数百万
- ▪ ▪ 白头宫女说当年
- ▪ ▪ 翠妃
- ▪ ▪ 一钗值百七十万
- ▪ ▪ 同昌公主
- ▪ ▪ 凤毛金帐
- ▪ ▪ 顾眉生
- ▪ ▪ 炀帝
- ▪ ▪ 诸妓走马楼
- ▪ ▪ 芳尘粘雨
- ▪ ▪ 锦帐二十里
- ▪ ▪ 题九迷诗
- ▪ 卷十六 情中报
- ▪ ▪ 遣绣履
- ▪ ▪ 严武逃妾
- ▪ ▪ 孙助教女
- ▪ ▪ 王玉英
- ▪ ▪ 张红红
- ▪ ▪ 碧霞犀手串
- ▪ ▪ 李娃
- ▪ ▪ 呼嫂之报
- ▪ ▪ 李公子
- ▪ ▪ 红泪一双流
- ▪ ▪ 太原意娘
- ▪ ▪ 何惜为人一看耶
- ▪ ▪ 十三旦
- ▪ ▪ 陕伶
- ▪ ▪ 梅巧玲
- ▪ ▪ 黄桂英及婢阿招
- ▪ ▪ 高邮某君
- ▪ ▪ 我还尔命
- ▪ ▪ 红奴儿
- ▪ ▪ 故夫投书
- ▪ ▪ 路三宝朱文英
- ▪ ▪ 剖腹取书
- ▪ ▪ 分明依样画葫芦
- ▪ ▪ 风流误人
- ▪ ▪ 张夫人
- ▪ ▪ 刘自然
- ▪ ▪ 苔痕化作雪江清
- ▪ ▪ 落梅杀妾
- ▪ ▪ 死后毒夫
- ▪ 卷十七 情中谐
- ▪ ▪ 茶亦能病人
- ▪ ▪ 卷耳
- ▪ ▪ 嫁娶谑词
- ▪ ▪ 夫人裙带
- ▪ ▪ 君子有三畏
- ▪ ▪ 娶重婚妇
- ▪ ▪ 以我姓伍故相弄耳
- ▪ ▪ 天使其然
- ▪ ▪ 偷闲学拜年
- ▪ ▪ 涕泣女吴
- ▪ ▪ 尼嫁士人
- ▪ ▪ 嘲李端端
- ▪ ▪ 郭素学王轩
- ▪ ▪ 米言
- ▪ ▪ 只写“姊夫生”可也
- ▪ ▪ 谁是阿奴他
- ▪ ▪ 一韵对
- ▪ ▪ 秀才张妓
- ▪ ▪ 赶三
- ▪ ▪ 马湘兰
- ▪ ▪ 众鸟欣有托
- ▪ ▪ 正烧着大云寺门
- ▪ ▪ 管夫人
- ▪ ▪ 歌妇嘲僧
- ▪ ▪ 烟蓑乘夜护花台
- ▪ ▪ 你小是小,也是个老爷
- ▪ ▪ 梧州竹枝
- ▪ ▪ 花么凤
- ▪ ▪ 月夜招邻僧闲话
- ▪ ▪ 仿春秋
- ▪ ▪ 耕余凿旧
- ▪ ▪ 赠妾诗
- ▪ ▪ 独不见建义井者乎
- ▪ ▪ 嘲老人娶少妇
- ▪ ▪ 五似
- ▪ ▪ 此事岂可使卿有勋耶
- ▪ ▪ 兄妹相谑
- ▪ ▪ 便是皇后也少那两块不得
- ▪ ▪ 必为人呼作白猴耳
- ▪ ▪ 酒楼题壁
- ▪ ▪ 鳏夫续娶登车妇诗
- ▪ ▪ 不见阿婆三五少年时
- ▪ ▪ 确对
- ▪ ▪ 糟糖妾
- ▪ ▪ 我自哭亡妾耳
- ▪ ▪ 一肚皮不合时宜
- ▪ ▪ 吊丧妻
- ▪ ▪ 秃疮天子跛足皇后
- ▪ ▪ 春色
- ▪ ▪ 溺爱不明
- ▪ ▪ 妓谑
- ▪ ▪ 老僧最惧内
- ▪ ▪ 名士是何物值几文钱
- ▪ ▪ 牛姓喜联
- ▪ ▪ 纽扣诗
- ▪ ▪ 忠孝娘
- ▪ ▪ 素娥
- ▪ ▪ 阴阳生
- ▪ ▪ 破瓜无元
- ▪ ▪ 陈玉卿
- ▪ ▪ 大姑
- ▪ ▪ 荷官
- ▪ 卷十八 情中案
- ▪ ▪ 王探花判
- ▪ ▪ 嫁嫁嫁
- ▪ ▪ 妇人能一掌致人死乎
- ▪ ▪ 争葬亡母判
- ▪ ▪ 乘氏疑狱
- ▪ ▪ 断足
- ▪ ▪ 咏械
- ▪ ▪ 孙秀
- ▪ ▪ 夺节
- ▪ ▪ 为珠钿死
- ▪ ▪ 河南农家子
- ▪ ▪ 汝妻父智人也
- ▪ ▪ 释母拘妻
- ▪ ▪ 清涧疑案
- ▪ ▪ 杀人者此
- ▪ ▪ 红绣鞋
- ▪ ▪ 碎尸投水
- ▪ ▪ 哭声
- ▪ ▪ 妖僧自号大比丘
- ▪ ▪ 黟县二案
- ▪ ▪ 麻城狱
- ▪ ▪ 黠仆污主
- ▪ ▪ 银钏狱
- ▪ ▪ 总赖东君主
- ▪ ▪ 煮人冤狱
- ▪ ▪ 郴连秀才
- ▪ ▪ 乌程狱
- ▪ ▪ 平山僧
- ▪ ▪ 移妻同宿狱中
- ▪ ▪ 片言折狱
- ▪ ▪ 借蛙陷夫
- ▪ ▪ 独正宋娥奸罪
- ▪ ▪ 陈丙杀妻判
- ▪ ▪ 铅山妇
- ▪ ▪ 柳鸾英
- ▪ ▪ 贾洪林
- ▪ ▪ 妇人何独知为夫
- ▪ ▪ 王氏判
- ▪ ▪ 哭妻抵法
- ▪ ▪ 卢生
- ▪ ▪ 断离婚
- ▪ ▪ 是汝杀少夫
- ▪ ▪ 是乃死于阴淫寒疾也
- ▪ ▪ 张氏狱
- ▪ ▪ 和尚内棺
- ▪ ▪ 杀婢函首
- ▪ ▪ 判妓九尾狐
- ▪ ▪ 神鹊鸣冤
- ▪ ▪ 不婿汝子将奈何
- ▪ ▪ 耿愚
- ▪ ▪ 唐公谳狱
- ▪ ▪ 杀猪验罪
- ▪ 卷十九 情中化
- ▪ ▪ 人痾
- ▪ ▪ 婢产肉块化为蜂
- ▪ ▪ 八十老妇化为鼋
- ▪ ▪ 食牛化虎
- ▪ ▪ 虎化人
- ▪ ▪ 去者追者俱坐化
- ▪ ▪ 少男化女
- ▪ ▪ 化蛇
- ▪ ▪ 妇化金
- ▪ ▪ 雪妹化男
- ▪ ▪ 美妇化虎
- ▪ ▪ 妾化鹤
- ▪ ▪ 蟹化人
- ▪ ▪ 毛女
- ▪ ▪ 蒲化人
- ▪ ▪ 不孝妇变虎
- ▪ ▪ 明女化男三则
- ▪ ▪ 石工化为石人
- ▪ ▪ 儿化为水
- ▪ ▪ 肉化为蝶
- ▪ ▪ 绝色妓化枯骨
- ▪ ▪ 媪再世化犬
- ▪ ▪ 獭化人
- ▪ ▪ 异形
- ▪ ▪ 女化男
- ▪ ▪ 人化蝶
- ▪ ▪ 妇化狸
- ▪ 卷二十 情中通
- ▪ ▪ 寄鱼书
- ▪ ▪ 有情树
- ▪ ▪ 传书燕
- ▪ ▪ 莺肠寸断
- ▪ ▪ 马诉主冤
- ▪ ▪ 寡女丝
- ▪ ▪ 雁四则
- ▪ ▪ 孤鹳移情
- ▪ ▪ 鸳鸯
- ▪ ▪ 队队
- ▪ ▪ 相思子
- ▪ ▪ 驴驹媚
- ▪ ▪ 绿衣使者
- ▪ ▪ 莲子不去心
- ▪ ▪ 相念药
- ▪ ▪ 睡香
- ▪ ▪ 媒竹
- ▪ ▪ 鸾睹影
- ▪ ▪ 孤飞燕
- ▪ ▪ 燕嫉前雏
- ▪ ▪ 鹤书
- ▪ ▪ 若非我陈州侣耶
- ▪ ▪ 凤抱女飞
- ▪ ▪ 相思鸟
- ▪ ▪ 相连草相离草痴汉药
- ▪ ▪ 黄昏散
- ▪ ▪ 美人鱼人面猪
- ▪ ▪ 比翼凤
- ▪ ▪ 薄荷油
- ▪ ▪ 躲破鼓
- ▪ ▪ 更生花
- ▪ 卷二十一 情中迹
- ▪ ▪ 扬州瘦马
- ▪ ▪ 僚妇
- ▪ ▪ 卷伴
- ▪ ▪ 烈妇墩
- ▪ ▪ 二十四桥风月
- ▪ ▪ 情尽桥
- ▪ ▪ 瓶鞍
- ▪ ▪ 冰房
- ▪ ▪ 梅花冷铁之墓
- ▪ ▪ 夫人潭
- ▪ ▪ 嬉妇
- ▪ ▪ 九夫坟
- ▪ ▪ 绿郎红娘
- ▪ ▪ 独妇山
- ▪ ▪ 京中新婚
- ▪ ▪ 吐肉壶
- ▪ ▪ 瞒公桥送婆岭
- ▪ ▪ 乌夜斋
- ▪ ▪ 贞女井
- ▪ ▪ 娘子桥
- ▪ ▪ 苏州有苏小小墓
- ▪ ▪ 欢喜地
- ▪ ▪ 虞姬墓
- ▪ ▪ 兄妹为夫妇
- ▪ ▪ 绣花坡
- ▪ ▪ 盒子会
- ▪ ▪ 婿乡
- ▪ ▪ 药妇山
- ▪ ▪ 武则天墓
- ▪ ▪ 妒女祠
- ▪ ▪ 露筋女
- ▪ ▪ 杀尼姑街
- ▪ ▪ 碧云阑
- ▪ ▪ 躲婆石
- ▪ ▪ 女儿节
- ▪ ▪ 澡浴
- ▪ ▪ 义娘义井
- ▪ ▪ 风流阵
- ▪ ▪ 响履廊
- ▪ ▪ 莲花双冢
- ▪ ▪ 一夫多妻
- ▪ ▪ 剉角媒人
- ▪ ▪ 小娘墩
- ▪ ▪ 残苦庙
- ▪ ▪ 妹资潭
- ▪ ▪ 双女冢
- ▪ ▪ 三娘子台
- ▪ ▪ 乔家故井
- ▪ ▪ 四娘坞
- ▪ ▪ 九女墩
- ▪ ▪ 十女墓
- ▪ ▪ 桂龄
- ▪ ▪ 小杨枝
- ▪ 卷二十二 情中外
- ▪ ▪ 叶先生冥缘
- ▪ ▪ 八股何如两股好
- ▪ ▪ 男妾
- ▪ ▪ 法外纵淫
- ▪ ▪ 妄念辱身
- ▪ ▪ 种种魔障皆起于心
- ▪ ▪ 南山二老
- ▪ ▪ 鸭嬖
- ▪ ▪ 痴和尚误钻库穴
- ▪ ▪ 小唱即小娼
- ▪ ▪ 泣前鱼
- ▪ ▪ 梦鱣胯下
- ▪ ▪ 余桃啖君
- ▪ ▪ 一雌一雄
- ▪ ▪ 断袖宠
- ▪ ▪ 韩嫣
- ▪ ▪ 兵子
- ▪ ▪ 万生
- ▪ ▪ 梦尻带后穿
- ▪ ▪ 官今曰形容大异
- ▪ ▪ 龙山真圣人
- ▪ ▪ 韵兰
- ▪ ▪ 絮铁
- ▪ ▪ 胡么四
- ▪ ▪ 契兄弟
- ▪ ▪ 男色宅靡
- ▪ ▪ 比玉居
- ▪ ▪ 羽衣人
- ▪ ▪ 表弟非表兄表子
- ▪ ▪ 南风五两轻
- ▪ ▪ 牧童
- ▪ ▪ 安陵君
- ▪ ▪ 秦宫
- ▪ ▪ 作坑诱杀
- ▪ ▪ 妹弟并宠
- ▪ ▪ 狎童与横陈女迥殊
- ▪ ▪ 东乡太岁狎邻童
- ▪ ▪ 男子生子
- ▪ ▪ 金凤
- ▪ ▪ 男娼补
- ▪ ▪ 宁作子都妾
- ▪ 卷二十三 情中浪
- ▪ ▪ 三元宫僧
- ▪ ▪ 南风之秘密
- ▪ ▪ 据腹而卒
- ▪ ▪ 罗汉老陪
- ▪ ▪ 驴亦轮奸
- ▪ ▪ 对食
- ▪ ▪ 题联轻薄
- ▪ ▪ 裸妇人形体
- ▪ ▪ 裸妻于男女前
- ▪ ▪ 飞燕合德合传
- ▪ ▪ 使石哥秽谈
- ▪ ▪ 风雨竹一幅
- ▪ ▪ 主人翁
- ▪ ▪ 咏蔷薇
- ▪ ▪ 二十余女更番侍寝
- ▪ ▪ 引山阴公主事
- ▪ ▪ 松下秘戏图
- ▪ ▪ 龚玢宅淫乐
- ▪ ▪ 瓠芦中有月
- ▪ ▪ 陋妇性荡
- ▪ ▪ 插青
- ▪ ▪ 欢喜佛
- ▪ ▪ 养汉耶汉养耶
- ▪ ▪ 傅彩云
- ▪ ▪ 朱玉
- ▪ ▪ 翁梅倩
- ▪ 卷二十四 情中妖
- ▪ ▪ 绿华
- ▪ ▪ 鬼卒昵妓
- ▪ ▪ 鼍精
- ▪ ▪ 蟾蜍
- ▪ ▪ 假托虞定国
- ▪ ▪ 狐精
- ▪ ▪ 京师异妇人
- ▪ ▪ 蛇妻
- ▪ ▪ 芭蕉女子
- ▪ ▪ 虎精
- ▪ ▪ 焦木作祟
- ▪ ▪ 泥孩
- ▪ ▪ 桂淑芳
- ▪ ▪ 石洞绣鞋
- ▪ ▪ 道士欲剖丽女心
- ▪ ▪ 海盐吴姓
- ▪ ▪ 吴寸趾
- ▪ ▪ 宣和宫人
- ▪ ▪ 妖履
- ▪ ▪ 莫小孺人
- ▪ ▪ 焦土妇人
- ▪ ▪ 汝州村人女
- ▪ ▪ 陈三姑娘
- ▪ ▪ 童朴斋
- ▪ ▪ 狐女
- ▪ ▪ 狐足作纤纤样
- ▪ ▪ 葛大哥
- ▪ ▪ 莺莺有夫
- ▪ ▪ 阁头狸二娘
- ▪ 卷二十五 情中正
- ▪ ▪ 徐妙锦
- ▪ ▪ 送妇至谪崩
- ▪ ▪ 拒奔
- ▪ ▪ 汝为妇可试耶
- ▪ ▪ 尔第去
- ▪ ▪ 选娼本非藩镇事
- ▪ ▪ 醉眠邻妇侧
- ▪ ▪ 危乎哉
- ▪ ▪ 何异鲁男子也
- ▪ ▪ 却女持茶
- ▪ ▪ 金且不受何以女为
- ▪ ▪ 世上无如人欲险
- ▪ ▪ 渡浦避少妇
- ▪ ▪ 正色拒邻女
- ▪ ▪ 汝贫何遽至此
- ▪ ▪ 女归仍处子
- ▪ ▪ 挥弦曼唱蔡中郎
- ▪ ▪ 男爱行女爱节
- ▪ ▪ 主人有少妇
- ▪ ▪ 侍儿赠帕
- ▪ ▪ 女鬟完璧
- ▪ ▪ 燃烛待旦
- ▪ ▪ 戴杏花
- ▪ ▪ 小鬟侑酒
- ▪ ▪ 美女置之别室
- ▪ ▪ 恶见妇人
- ▪ ▪ 诗遣朝华
- ▪ 卷二十六 情中憾
- ▪ ▪ 王琼奴
- ▪ ▪ 心终不死
- ▪ ▪ 阿(衤盖)
- ▪ ▪ 张璧娘
- ▪ ▪ 赵嘏
- ▪ ▪ 吴氏女
- ▪ ▪ 会稽女郎
- ▪ ▪ 缺月难圆
- ▪ ▪ 不敬妻父之报
- ▪ ▪ 钗头凤词
- ▪ ▪ 羞见牵牛织女星
- ▪ ▪ 孤山艳魄
- ▪ ▪ 三凤
- ▪ ▪ 玉娘
- ▪ ▪ 仿佛似一我字
- ▪ ▪ 紫罗囊
- ▪ ▪ 王福娘
- ▪ ▪ 文鸾婢
- ▪ ▪ 长安女尼妙音
- ▪ ▪ 狎娼少年
- ▪ ▪ 禹锡妾被夺
- ▪ ▪ 流落今如许
- ▪ ▪ 招夫诗
- ▪ ▪ 薄幸郎
- ▪ ▪ 不见君一第而死
- ▪ ▪ 狱中自序
- ▪ ▪ 李苹香
- ▪ ▪ 蒋四娘
- ▪ ▪ 寇白门
- ▪ ▪ 彭雅卿
- ▪ ▪ 王月琴
- ▪ ▪ 李十娘与媚姐
- ▪ ▪ 吴卿怜
- ▪ ▪ 怜薄命
- ▪ ▪ 彩凤随鸦
- ▪ ▪ 留人不留人
- ▪ ▪ 福蟢
- ▪ ▪ 莲喜
- ▪ ▪ 金贷云
- ▪ ▪ 吝将嫁服换征衣
- ▪ ▪ 若兰
- ▪ ▪ 朱淑真
- ▪ ▪ 顾令宾
- ▪ ▪ 日夕以眼泪洗面
- ▪ ▪ 碧鬟郁死
- ▪ ▪ 赌姬
- ▪ ▪ 朱希真之闺怨词
- ▪ ▪ 何人赎文姬
- ▪ ▪ 射珊珊
- ▪ ▪ 苏宝宝
- ▪ 卷二十七 情中仇
- ▪ ▪ 刑于寡妻
- ▪ ▪ 非姻也仇也
- ▪ ▪ 推妇堕井
- ▪ ▪ 集将使择
- ▪ ▪ 王魁
- ▪ ▪ 刘翠翠
- ▪ ▪ 卞赛赛与侍人柔柔
- ▪ ▪ 卞敏
- ▪ ▪ 解银儿
- ▪ ▪ 顾五来矣
- ▪ ▪ 卷二十八惰中累
- ▪ ▪ 八面观音
- ▪ ▪ 代妓作醮词
- ▪ ▪ 寅姑
- ▪ ▪ 绿珠
- ▪ ▪ 何所畏而不检校夫婿
- ▪ ▪ 荷包出售
- ▪ ▪ 奴子魏藻
- ▪ ▪ 非烟
- ▪ ▪ 君夺巨妾
- ▪ ▪ 周娼
- ▪ ▪ 借指失掌
- ▪ ▪ 为欢殒生
- ▪ ▪ 奸杀
- ▪ ▪ 邮亭一夜眠
- ▪ ▪ 忍冷
- ▪ ▪ 作《红绣鞋》曲被劾
- ▪ ▪ 楚儿
- ▪ ▪ 圈文章
- ▪ ▪ 并华
- ▪ ▪ 窈娘
- ▪ ▪ 净身面妓
- ▪ ▪ 蒋生
- ▪ ▪ 林黛玉
- ▪ ▪ 陈圆圆
- ▪ ▪ 小溪县令妾
- ▪ ▪ 因儿复仇
- ▪ ▪ 女伶孟思贤
- ▪ ▪ 王八郎
- ▪ ▪ 月英
- ▪ ▪ 赛金花
- ▪ ▪ 金钱
- ▪ ▪ 玉如
- ▪ ▪ 陆兰芬
- ▪ 卷二十九 情中妒
- ▪ ▪ 宫人手
- ▪ ▪ 事婢如姑
- ▪ ▪ 九锡
- ▪ ▪ 木椎杀妒妇
- ▪ ▪ 锄地见人
- ▪ ▪ 酷刑
- ▪ ▪ 余媚娘
- ▪ ▪ 捽须堕地
- ▪ ▪ 我见犹怜
- ▪ ▪ 一岁妒死八十四人
- ▪ ▪ 漆侍女为癞
- ▪ ▪ 汝了妆耶我为汝妆
- ▪ ▪ 草实婢腹
- ▪ ▪ 长江天堑
- ▪ ▪ 罗氏防限
- ▪ ▪ 妻妾镊须
- ▪ ▪ 两宅别居
- ▪ ▪ 惮妻如严亲
- ▪ ▪ 妒妇津
- ▪ ▪ 药赐妒妻
- ▪ ▪ 尤邱狮吼
- ▪ ▪ 王昕
- ▪ ▪ 天下之善妒人
- ▪ ▪ 宦告妒妻
- ▪ ▪ 邱鹏妻妒
- ▪ ▪ 幸掌衣婢
- ▪ ▪ 击子碎首
- ▪ ▪ 阴皮附驸马面
- ▪ ▪ 为妓鞋而死
- ▪ ▪ 狮化为虎
- ▪ ▪ 缝婢阴
- ▪ ▪ 女侠止妒
- ▪ ▪ 虚咽一瓯溺耳
- ▪ ▪ 不如降黄巢
- ▪ ▪ 四畏堂
- ▪ ▪ 杖王宾妻
- ▪ ▪ 生肉二盘
- ▪ ▪ 联亦畏之
- ▪ ▪ 化妒神咒
- ▪ ▪ 独孤皇后
- ▪ ▪ 拔刀上床
- ▪ ▪ 朋友治妒
- ▪ ▪ 悍妇肉
- ▪ ▪ 锁阴奶奶
- ▪ ▪ 妒妇后身
- ▪ 卷三十 情中淫
- ▪ ▪ 田民姑
- ▪ ▪ 生人淫死尸
- ▪ ▪ 西洋椅
- ▪ ▪ 此军国重事耶
- ▪ ▪ 童子成人
- ▪ ▪ 刃杀公主
- ▪ ▪ 杀子报
- ▪ ▪ 帝王秽迹
- ▪ ▪ 狐有死道
- ▪ ▪ 鸳鸯会
- ▪ ▪ 忠仆报冤
- ▪ ▪ 苦竹郎君
- ▪ ▪ 陈姥姥
- ▪ ▪ 河间妇
- ▪ ▪ 番妇
- ▪ ▪ 家庭酷刑
- ▪ ▪ 饮泣受污
- ▪ ▪ 郁林王何妃
- ▪ ▪ 宇宙之大百所不有
- ▪ ▪ 元帝徐妃
- ▪ ▪ 暹罗妻驴
- ▪ ▪ 同心结
- ▪ ▪ 神谴示众
- ▪ ▪ 禽兽行
- ▪ 卷三十一 情中神
- ▪ ▪ 三村妇
- ▪ ▪ 马仙娘庙
- ▪ ▪ 智慧菩萨
- ▪ ▪ 道人授桃
- ▪ ▪ 汪氏遣鞋
- ▪ ▪ 玄天女
- ▪ ▪ 张镐妻
- ▪ ▪ 洛神龙女
- ▪ ▪ 天上玉女
- ▪ ▪ 张女郎
- ▪ ▪ 东海姑之神
- ▪ ▪ 云英
- ▪ ▪ 雁门女子
- ▪ ▪ 坑三姑
- ▪ ▪ 洛阳花神
- ▪ ▪ 园客妻
- ▪ ▪ 贞妇显灵
- ▪ ▪ 张果老
- ▪ ▪ 厕神
- ▪ ▪ 广利玉女
- ▪ ▪ 谷神女
- ▪ ▪ 亡女显烈
- ▪ ▪ 蕊宫仙史
- ▪ ▪ 洞庭君女
- ▪ ▪ 吹笙女
- ▪ ▪ 金姬
- ▪ ▪ 罗帕
- ▪ ▪ 领巾成桥
- ▪ ▪ 康王庙女神
- ▪ 卷三十二 情中鬼
- ▪ ▪ 你两个好也
- ▪ ▪ 赵七使
- ▪ ▪ 鬼婚
- ▪ ▪ 鬼头王
- ▪ ▪ 昭君
- ▪ ▪ 卫劳华
- ▪ ▪ 亡妻乳儿
- ▪ ▪ 郑婉娥
- ▪ ▪ 窦玉
- ▪ ▪ 绣女吟
- ▪ ▪ 陆花冠家女
- ▪ ▪ 隋县主
- ▪ ▪ 李陶
- ▪ ▪ 张云容
- ▪ ▪ 刘子昂
- ▪ ▪ 蒋通判女
- ▪ ▪ 殡女惑人
- ▪ ▪ 章翰
- ▪ ▪ 十八婆
黎士宠《仁恕堂笔记》:永定县有位少妇。在夜间走路时,被强盗劫掠而去。家人见少妇失踪了,便上告官府,帮助寻找。强盗见找得很急,知道隐藏不住,就将她转移到卢日新读书的学校。少妇含愧自尽,官吏就把卢日新的婢女抓去审问。婢女害怕拷打,就诬陷是日新抢劫了那妇人,又把她吊死。日新自幼便能作诗著文,凡遇不公平的事都想申辩清楚。可是,到这会儿,他是有口难辩,有笔难述。恰逢一少年断案,他大笔一挥写道:“女子夜行,皆为约会而往;书生夜遇,难免坐怀不乱。”如此以来,谁也不敢替日新翻案了。日新就这样被投进了监狱,住了将进二十年。后来,有位主管狱讼的司理李公怀疑了这桩案子,他便在城隍庙设置了审判厅,在那儿重新审理此案。他先让人把日新和婢女绑在神座下,不许任何衙役靠近,而他自己则早就隐藏在神帐中,听他们说什么。日新一见婢女就怒骂道:“我与你有什么仇,你置我于死地。”婢女说:“我也是不得已呀!前头我已招认了,今天怎么敢改口!”李公了解到真实情况,终于澄清了事实,卢日新的冤狱得以平反。
先前那少年官吏乘兴批牍之词,致使无辜之人被囚禁二十年,处理案件不能不慎重呀!卢日新晚年出狱科举及第,出仕为教官。
《苏州府志》:薛铸,是吴县木渎镇的老人。他在镇里极有威望,邻里乡亲的大事小情都请他帮助,遇到一些是非之事,也找他理论。一天,他坐在申明亭,审理一桩离婚案。薛铸高声叱问女方的父亲:“为什么要让女儿退婚?”回答说:“女婿贫穷不堪,无力娶妻。”薛铸说:“既然这样,你要是让女儿退亲,罚你十两银子。”那老翁欣然取出十两银子交给薛铸,并说:“请您作主,让他写份休婚书。”薛铸说:“且慢,你还得派人再拿十两银子来。”老翁忙又派人回家取了十两银子。薛铸拿着这二十两银子交给老翁的女婿说:“快挑好日子成亲!”老翁气得跺着脚说:“为什么把罚我的钱给他而不让离婚?”薛铸说:“你不是嫌女婿家穷吗?现在他有了二十两银子可以成亲谋生了。”老翁无话可说,而他的女婿则拜谢而去。
《北窗炙輠》:魏应在徽州主管刑狱时,曾处理过这样一个案子:甲乙两人约好,五更时分在甲象会面。乙按时而去。可是在鸡叫时,甲却到乙家喊乙的妻子问:“我两已约好五更会面,可是现在鸡都叫了,他为什么还不去?”乙妻吃惊地说:“他早就去了,怎么还没到?”于是,乙妻就跟着甲来到甲家,一看,确实没去。大家便纷纷寻找,到天亮时,在竹林中找到一具男尸,正是乙。但身上携带的金钱都不见了。乙妻痛哭着质问甲:“就是你杀了我的丈夫。”遂又哭又喊地把甲拽到公堂,让官吏公断。而甲死不承认,案子也迟迟不能破。后来,魏应问他:“乙跟你约好,乙逾时不去,你到乙家,只该喊乙,而你却舍乙不呼,而叫他的妻子,这不是明摆着你知道乙已经不在家里吗?不是你杀的他,又是谁呢?”甲无言可辩,仅这一番话,把案子破了。
《冷庐杂识》:朱文正学士在天下享有盛誉,他的两个兄长,也因政绩斐然而闻名于时。大哥名朱堂,为大荔县丞;二哥名朱垣,进士出身,历任济阳府长清县令。他长于办案,其遗事详见《学士文集)。现节录一段,作为当官者的借鉴:
济阳有位姓周的少妇,与王巧结了婚,婚后一个月,少妇回娘家探亲,在娘家住了十几天,她便返回了婆家。可是,到家的第二天,王巧就死了。婆婆、公公及邻居们都说王巧是吃了少妇煮的粥,腹痛呕吐而死。认为是她毒死了丈夫。于是,就把案子报到县衙。县令朱垣让人把王巧吃的粥和呕吐物拿给狗吃,狗吃了以后,竟然没死。朱垣又让验尸官验尸,验尸官报告说:“王巧没有毒死的症状,只是牙齿紧闭撬不开口,而他的生殖器也缩进腹中。”朱垣忙叫来少妇,对她说:“死者的嘴如果撬不开,你的冤狱就无法申辩;如果你能把他的嘴弄开,我当为你辨白。”妇人哭着跪在丈夫的尸首前,一下子就把他的嘴扒开了。在场的人都很惊骇。验尸官将一把银匕放人死者的喉咙验毒,放了一会儿,拿出给大家看,众人看那银匕仍然银光闪闪,便异口同声地说道:“不是中毒!”朱垣遂询问少妇王巧死时的症状,少妇开始羞涩不言,经朱垣多方开导,她才道出当时的情形。原来,新婚久别,王巧耐不得寂寞,所以,当妻子回来后,便一夜三次行房事。早晨起来又喝了三碗凉水,接着又吃粥。粥刚进肚,就死了。朱垣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叹息着对少妇的公婆及邻居们说:“王巧是纵欲过度受冷而死,怎么能说是妻子毒死丈夫呢?”众人拜了两拜,向朱垣表示谢意,然后,扶着少妇走了。后来,少妇竟为王巧苦守贞节。
《余墨偶谈》:何香伯为京县县令时,一天,他外出巡视。一只喜鹊跟着他的轿子叽叽喳喳叫个不停。香伯让轿夫停下,他走下轿子,指着喜鹊说:“你要是有什么冤枉,可在前面飞,我当为你申冤。”说来也怪,那喜鹊还真的到他的轿子前飞,香伯让轿夫随着喜鹊走。来到郊外的一座新坟旁,喜鹊停在那儿喧噪不停。香伯派人去把土地的主人找了来,问那新坟是怎么回事。主人说:“那坟是刚建成的,埋葬的是亡父,没什么其他的事。”香伯叫他把情况写下来,邑绅也命令他写个书面材料作为凭证。随后,找来个当地人,让他打开棺材,一查,也的确没什么异样的东西。香伯总觉得不大对头,就独自走下墓穴,绕着灵柩走了一圈。走着走着,感到一个角落土松,便急忙喊人来挖,竟掘出一具女尸。众人大惊,遂严厉盘问营建墓穴的人,其人见隐瞒不住,就从实交代。原来挖墓穴的时候,干活的人见一位妇人从旁边走过,便起了歹心,大家把她轮奸了,又将她杀死灭口。因怕事情泄露,就将尸体掩埋在这里。于是,香伯下令把这些人都抓了起来,处以极刑。人们听说后,都称赞他办案神明。他的友人祝香舲还作了一篇《神鹊行》赋,来记载这件事。
《宋史·朱寿昌传》:寿昌在阆州作知州时,曾处理过这样一桩棘手的案件:阆州有个富户叫雍子良,他自恃财多势众,横行不法。他屡屡杀人,但每次都依靠财势而逃脱法网。当寿昌来作知州时,他又杀了人。杀人后,他便贿赂一个村民来替他伏罪。定案后,寿昌觉得春中有诈,就提审了那个囚犯,对他说:“我听说雍子良给了你十万钱,答应娶你的女儿为儿媳,还说让你的儿子作他的女婿,因而请你替他偿命,有这回事吗?”囚犯听了寿昌的问话,显得很不安。寿昌又开导他说:“你就要死了,如果你死了,雍子良让你的女儿作婢女,说那十万钱是你借他的债,又不招你的儿子为他的女婿,那你将怎么办?”囚犯顿时醒悟,捂着脸痛哭道:“差不点误为他人死去。”于是交代出实情。寿昌立即派人逮捕了雍子良,将他正法。州里百姓都称赞寿昌办案神明。四川的人们至今还传诵着这件事。
《异闻总录》:宋大观年间,京城的医官耿愚买了位美丽而慧黠的侍婢,已经买了一年了。一天,她站在门外,一个小孩从门外路过,见了她,就一下子扑了过去,喊她妈妈,还眷恋着不肯离去。侍婢也抚摸着他,显出很疼爱的样子。小孩回家后,对父亲说:“我母亲还在耿家。”此时,小孩的母亲已经死了一年多,父亲不大相信,就到妻子的墓地去看,到那儿一秋,只见棺木零落,尸体不知去向,好像被盗墓贼挖掘过。父亲于是便带着儿子去拜谒耿家的邻居,暗访侍婢的姓名。一打听,还真是他的妻子。
第二天,小孩的父亲假装成卖粥的,在耿家门外徘徊叫卖,等侍婢出来好见她。侍婢听那叫卖声很像她的丈夫,便急忙来到门口,把卖粥的人叫到面前。两人一见,互相认出了对方,便哭了起来。这时,耿家有人出来,侍婢对他们说:“这位卖粥的,是我的丈夫;那个小孩,是我的儿子。”耿愚听说这事,大为恼火,责骂道:“去年买你的时候,你说没有丈夫,我这有契约和介绍人为证,你敢怎么样!”侍婢的丈夫上诉到开封府,府吏追求待婢怎么从墓中出来的。侍婢昏头昏脑的记不起来,只说:“我走到一座桥头,就迷了路,遂被一位老太婆领去,迫于饥饿,便自卖自身。”那老太婆也说:“我在广备桥头遇见了她,见她瘦骨如柴,就把她领回了家。给她点吃的。因她没钱还我饭钱,我便把她卖到了耿家。”京尹(首都所在地的行政长官)也没工夫去追究始末,只命令那丈夫拿出点钱来给耿愚,把妻子领回去。耿愚不同意,丈夫又向御史台投诉,还没等会审,侍婢突然又不见了。双方只好偃旗息鼓。其后不到一年,耿愚就死了,家道也衰落了。
徐昆《遁斋偶笔》:唐大司马蓟门先生,在德清为县令时,曾代审仁和县某案。
某人为上门女婿,他媳妇的继母与和尚私通。媳妇知道后,继母便逼她也跟和尚通奸,想以此来堵住她的嘴,媳妇设法逃脱了。她私下里对丈夫说了这事,丈夫很生气,想捉奸杀死他们。媳妇哭着劝阻他,丈夫表面上应诺,而心里主意已定。一天晚上,岳父外出,天快亮时,丈夫某见窗外有人影,知道是那和尚,便从床上跃起,打开窗户光着身子追了出去。这一追不打紧,就再也没回来。媳妇到处寻找,也不见踪影。丈夫家控告到官府,说媳妇与人私通谋杀了他们的儿子。县官本来就有些相信,而她的继母又作证说确有此事,由此以来,媳妇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媳妇虽然知道继母与和尚有染,但不知那和尚在哪座寺院,所以也没办法指出那和尚来。在严刑拷打之下,只好招认,并说:“我的丈夫既然已经死了,我也愿意跟他一道去。”媳妇虽然招供了,但尸体一直找不到,而且也不知道她的同谋杀手是谁,所以,此案三个多月也没定下来。后来知府下令让蓟门先生代审这桩案子。
先生来到仁和县,提审了犯人。犯人见他是新来的长官,估计有昭雪的希望,便将实情向他申诉。先生来到她的家,见窗外都是空地,住宅旁有个竹园子,园外有矮墙临近断港。先生查看了一圈,也没看出什么疑点。忽然旋风骤起,园内的竹皮被刮得漫天飞舞。先生让人把地上的竹皮、笋壳都扫干净,一看,下面有很大一块新土,没挖几尺,就发现了尸体,被砍的刀痕还在。媳妇伏在尸体上大哭起来,哭得死去活来。先生知道这是冤狱,可是仍然不知凶手是谁。先生一抬头,见对面港上有一个寺庙,挨着一座小桥,庙门口有个年轻和尚在那探头探脑,先生便命令下属去把他捉了来。一审,即供认不讳,媳妇因而被释放了。
《册府元龟》:张举,字子清,是吴地人。曾为章句县令。在他作县令时,有位妇人杀了她的丈夫,却点着了房子,说他丈夫是烧死的。丈夫的弟弟对此有怀疑,便到县衙喊冤。张举检查了尸体,看他口中没有烟灰。就让人拿来两头猪,一头杀死,一头仍叫它活着。随后把这两头猪扔进火里焚烧。结果,扒开猪嘴一看,杀死的那头嘴里没灰,而活着的那头嘴里满是烟灰。真相大白,妇人遂认罪伏法。
《醒睡编》:探花(科举时代称殿试一甲第三名)王刚中为御史,他曾到福建巡视。龙溪的张松茂与邻家女子金媚兰私通,被人抓送到官府。审讯时,正巧王刚中在堂上。他见房檐前蜘蛛网上挂着一只蝴蝶,就指着它对张松茂说:“你如果能以此赋诗,我就赦免你的罪。”松茂随声吟道:
只因赋性太颠狂,游遍花丛觅异香。
今日误投罗网里,脱身还藉探花郎。
王御史又指着竹帘让金媚兰赋诗,媚兰张口便说:
绿筠劈破条条直,红线相连眼眼齐。
只为如花成片段,遂令失节致参差。
王御史听了两人吟的诗,十分欣赏,见他们俩人都没婚配,就判道:
佳人才子两相宜,致福端由祸所基。
判作夫妻永偕老,不劳钻穴隙相窥。
自此以后,人们都称他为“王方便”。
《露书》:易某为莆田太守,有位寡妇请求批准让她改嫁。易某问:“你嫁给谁?”寡妇说:“我嫁给东邻的裱褙匠陈二官。”易某便戏批道:
批改嫁,批改嫁,嫁与东邻陈二官。春色恼人眠不得,月移花影上栏干。嫁嫁嫁。
《宋史·徐谊传》:徐谊在徽州歙县为官时,有位妇人因受人控告,,说她杀了她的丈夫,而被捕入狱。证人是她五岁的女儿。徐谊看了案卷,提出疑问:“妇人一巴掌能致人亡身吗?”于是,让狱吏先把这案子放一放。恰逢县里召集百姓安排税收事宜,死者的父母、弟弟都在,其父母对徐谊说:“我的儿子因长年欠税,让官府抓去做工,一天他饿得不行,就高声叫喊,看管他的人一巴掌把他打到水里淹死了。请老爷替我们作主。”徐谊遂释放了妇人,将打死人的官吏判了罪。县里的百姓都称赞他办案神明。
《雪涛谈丛》:明成化年间,华亭县某人的父亲死去,母亲再嫁。母亲改嫁后,又生了个儿子。等到母亲死时,两个同母异父兄弟争着安葬,目的是为了让各自的父亲与母亲合葬一处。官司打到县衙,县令判道:“生前再嫁,毫无怜子之心;死后归坟,难见先夫之面。”遂下令让改嫁后生的儿子收葬。
《宋史·张咏传》:张咏在杭州为官时,有一少年与姐夫为家财争讼。姐夫说:“我岳父临终时,他才三岁,岳父让我掌管家财,还写了份遗书,说日后以十分之三给他,十分之七给我。”张咏看了那份遗书,让人端来一杯酒,洒在地上,然后说:“你岳父真是个聪明人,因他的儿子小,把儿子托付给你,如果他说财产的十分之七给他的儿子,那么,他的儿子早就死在你的手里了。”于是下令将财产的十分之七给少年,剩下的三成给他的姐夫。人们都佩服他的处理。
《续墨客挥犀》:张杲卿丞相在润州为官时,曾处理过这样一个谋夫案:某妇人丈夫外出数日未归,有人说菜园子的井里有死人,妇人很吃惊,马上跑到井边探看。她从井口往下一望,就嚎啕大哭起来:“天哪,这是我的丈夫,怎么死在这里了,肯定是让谁给害死了!”于是,把这案件上报了官府。杲卿命令主管刑狱的官吏,把死者全村的人都召到井口,让他们辨认死者是不是那妇人的丈夫。众人都说井太深,看不清楚,请把尸体打捞上来再辨认,杲卿说:“大家都看不清楚,怎么就这位妇人能认出是她的丈夫呢?”便把这位妇人抓了起来,一审问,果然是与她通奸的人杀了她的丈夫,而这妇人是那奸夫的同谋。
《新会县志》:黄氏,十八岁时与石头村的秀才劳大进结了婚。婚后七年,大进就患病身亡。大进的嫂子见她没有儿子,就暗地里把她许嫁给彭氏。黄氏知道后,哭着说:“我要再改嫁,还不如死了。我所以没有自杀是想等小叔子家生了儿子过继给我来作继承人,好告慰公婆及丈夫的亡灵啊!”彭氏见黄氏的陪嫁丰厚,便催促她赶快结婚,黄氏誓死不从。彭氏无奈,就上诉官府请求决断。县令王命璿判道:“黄氏虽然丧失了丈夫,却能以礼自持。寡居十余年,誓死忠贞不贰。彭氏贪图他人钱财,而想改变人家的志向,这是一种极不良的行为。若说黄氏有再嫁的打算,那么,你聘求她,她便会很高兴地随你去,何必要官府判决让她速嫁呢!肯定是彭氏等人谋出不轨,姑且打他几十大棍予以惩罚”。彭氏听了判词,吓得跪地求饶,再也不敢提娶黄氏的事了。自此以后,黄氏与嫂子继绝了往来。不久,她的小叔子生了两个儿子,经占卜,把老二过继给她为养子。黄氏像对待亲生儿子一样对待他,将他养育成人。黄氏终身没再改嫁,苦守贞节一辈子。
《桐阴旧话》:职方公,名绎,字仲连,随晏元献在湖南永兴县为官。此县有位纨袴子弟,与柳妓女相好,两人山盟海誓,要结为夫妇。但他的父母坚决反对,硬给他另娶了妻子。纨袴子弟很生气,便贿赂巫婆,教他用蛊道的邪术来置妻子于死地。并许诺,如果能让他的妻子死掉,而另娶柳妓女,再额外厚赏她。巫婆见有利可图,就很卖力地向他传授技巧。不久,他的妻子果然生了病,而且生命垂危。妻子父母风闻此事,便告到官府。晏公为人忠厚,不相信地说:“世上怎么能有这种事?”职方认为不会有假,坚决请求逮捕纨袴子弟。一审讯,果然是真的。于是,派人到他家去搜查,在他家的地下挖出了木偶人,上面写着全妻子的名字,还有诅咒之词。晏公闻听禀报,大吃一惊,遂奏请朝廷,将纨袴子弟法办了。
《安阳县志》:张氏,是徐滚的妻子。徐滚早亡,留下她和刚刚几个月的女儿。有人劝她改嫁,她不同意,誓死守节。她每日勤于纺织,挣钱维持家用,她对寡婆恭敬孝顺,寡婆死后,她依礼将寡婆殡葬。没有特殊的事,张氏从来足不出户。她本来住在天池村,因父亲住在县城,八十多了,孤身一人,无人照料,便搬到城里与老父同住,非常孝顺地照顾父亲。可是,在康熙己卯年(公元1699年)春天的一个夜晚,张氏突然被人杀害,她的小女儿也没能幸免。这个疑案很久没能侦破。后来,县令突然做了个奇怪的梦,于是把凶手冯三抓来审讯,结果,他从实招来。罪犯交代说:“我本想娶她为妻,她不干;我又威胁利诱她,她还是不动心,并怒骂不止,说要到官府来控告我,我恼羞成怒,便杀了她来灭口。谁知天网难逃,我愿伏死罪。”于是,县令依法将他斩首,而为张氏建了贞节牌坊。
《唐书·李杰传》:李杰曾为河南行政长官,他精于断案,勤于政事,即使是行坐食饮,也不放过做事的机会,因此,河南府没有滞留的大小事情,极受上下拥戴。
一天,有位寡妇来府里控告儿子不孝顺,李杰一调查,知道不是那么回事,便对那寡妇说:“你的儿子不孝顺母亲,依照法律,当被杀头,要是杀了他,你不后悔吗?”寡妇说:“他没德性,杀了他,我怎么能后悔!”李杰见她说得坚决,就命令寡妇:“既然这样,你就去买一口棺材,等着收尸吧!”寡妇走后,李杰便派人跟踪她,她走出府衙不久,就和一个和尚窃窃私语。李杰探知这一情况,等寡妇领人抬着棺材来时,就将与她私语的和尚抓起来审讯。原来,和尚与寡妇私通,怕儿子碍事,便设计想除掉他。李杰遂下令将和尚斩首,把他的尸体扔到寡妇买来的棺材里。
《图书编》:某人的妻子被杀,但只有尸身,没有尸首。妻家认为是女婿干的坏事,就把他押送到官府。女婿受不了皮肉之苦,竟屈打成招。州从事认为此案疑点过多,请求暂缓定案。于是,他把各郡的验尸官召来询问。一个验尸官说:“近来有一富户,说是家中有个婢女死了,召我去帮助掩埋。我当时就觉得奇怪,五更时,从墙头把棺材抬过去,而且那棺材很轻,好像没装什么东西。现埋在某地。”从事带人去一挖,只见棺材里有个女人脑袋。从事问那女婿:“这人头是你妻子的头吗?”回答说:“不是。”从事下令把富人抓来审讯。原来,那富人与某人的妻子私通,便杀了个婢女偷偷把她的头埋掉,而用婢女的尸身冒作那妻子的尸身。于是,将富人斩首示众。
《坚瓠丙集》:宋代著名文学家苏东坡在钱塘(今浙江杭州)为官时,曾有个号为“九尾狐”的妓女投书官署,请求脱离娼籍。苏东坡判道:“五日京兆,判断自由;九尾野狐,从良任便。”当九尾狐从良的消息传出后,又有一位妓女援例请求脱离娼籍。苏东坡判道:“敦召南之化,此意可嘉;空冀北之群,所请不允。”知道这一判词的人,都为之大笑。
《夷坚志》:傅某,是兴仁府乘氏县人,以贩卖丝绸为业,家中极为富有。一年,他到棣州做买卖,与棣州的一个妓女勾搭上了,两人频繁往来,山盟海誓,要白头偕老。鸨母很不高兴,禁止女儿与他交往。妓女又气又怨,便上吊自杀了。此时,傅某已回到家乡,一点也不知道妓女自杀的事。
一天,傅某外出卖绸归来,将要到家时,遇到了妓女,傅某很奇怪地问:“你怎么只身到了这儿?”妓女回答说:“我的养母常虐待我,我在她家没办法呆下去了,我便到官府控告她,官府的老爷见我可怜,就让我脱离娼籍,变为良人,因而我历尽千辛万苦来投奔你,你能收留我吗?”傅某喜出望外,但考虑到妻子忌妒心太强,不能容她,就在外面雄建了座院落,让她居住。
第二年,傅某又到棣州经商,闲暇之际,他又到旧地重游,在那儿,他突然听说与他相好的妓女早已死去,吓得面如死灰。然而,恋于爱,溺于色,执迷不悟。但一回到家中就絮絮叨叨,睡梦中更是说个没完没了。他的妻子由此而知他有外室,而这外室还是个死鬼。妻子又恨又怕,担心他的丈夫因鬼而死,并祸及他们全家。傅某有个弟弟,长得膀大腰粗,强劲有力,而且胆大过人。他听嫂子说了这事后,便和嫂子商量杀掉那个鬼妓女。于是,两人置办了美酒佳肴,让傅某把她请到家中,想趁她饮酒不备时干掉她。
当日晚上,傅某带着那位妓女回到了家,傅某坐在屋子的东侧,妓女坐在西侧。此时,傅某的弟弟正窥视在屋外,见他们都已坐好,便拿着刀直赴西侧,刚要动手,不小心把灯撞灭了,黑暗中,照着坐在西侧的人就给了一刀,然后冲了出去,等再点上烛火来看时,妓女无踪无影,而傅某的腋下捅了个大窟窿,流了满地的血,已经死去了。县衙门以杀夫害兄罪将他们两人逮捕,并拷问他们通奸的情况。但审讯了一年多,也没问出个子午卯酉来。我的朋友任信孺与傅家有交情,亲眼见过这事。府衙认为这是一个疑难案件,便上奏朝廷,请皇上明断。此时为宋徽宗宣和七年(公元1125年)。适逢京城战事繁多,顾不上奏请皇上,所以,也不知后来事情如何处置了。
《宋史·元绛传》:元绛是北宋杭州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天圣年间考中了进士,随后,调任江宁推官,又代理上元县令。一天,某甲与某乙喝醉了酒,互相打斗,某甲回家后便睡着了,可是,夜晚却不知让谁给砍断了脚。甲妻说是某乙给砍的,就报告了村长,村长派人抓住了某乙,把他送到县里。此时,某甲因流血过多已死去。元绛便把他的妻子放了回去,说:“没你的事了,回去办理你丈夫的丧事吧!某乙已经伏法了!”而暗中却派了一位忠诚可靠的小吏跟踪她。小吏回来禀报说:“那妇人回去时,有个和尚笑嘻嘻地来迎接她,两人还切切私语。”元绛于是就下令逮捕了那个和尚,审问他与某甲妻子通奸害死某甲的罪行,和尚抵赖不过,从实招供。事后,有人问元绛:“你怎么知道那妇人有奸情,谋夫害命?”元绛说:“我见她哭而不哀,而且她和伤者同床睡觉,裤子上却没血迹,因此知道她有重大嫌疑”。
《坚瓠集》:从前,有位才女,善作诗著词,因与别人有奸情,被人押送到郡里。郡守久闻其名,便指着刑具对她说:“你以刑具为题作词一首,作的好,我就放了你。”才女应声就作了一首《黄莺儿》说:
奴命木星临,霎时间,上下分。松衫裁就圆领,交颈怎生?画眉不成,眼睛儿,盼不见弓鞋影。为多情,风流太守,特赠与佳人。
郡守看了这首词,大加称赞,于是,就把她放了。
《山斋客谭》:孙秀,是杭州人,自幼与杨文龙订了婚。十四岁时,还没出嫁。夏季的一天,她在屋里沐浴,她的邻居吴起龙那个流氓,从门槛下伸进手来拽她的脚。孙秀大怒,骂了他个狗血喷头,并警告他,如果不老实,就到官府告他。吴起龙见孙秀动怒,赶快溜走了。
吴起龙有个狐朋狗友叫严面子,他是个北方人,来杭州后,竟然称霸一方,聚集一些地痞无赖,在乡里横行霸道,恣意妄为,乡里人因他这种德性,讹称他为严太师。当他听说吴起龙拽人家的脚被骂出来后,拍着胸膛说:“这点小事算什么,看大爷我的。”于是,当天就替吴起龙去找孙秀的婆婆,让她协助解决这事。严面子还拿了杯茶水送给孙秀,说是替吴起龙请罪,可是,却趁机嬉皮笑脸调戏孙秀,极不恭敬。孙秀觉得受了莫大的耻辱,把杯子摔到地上,怒骂他。严面子恼羞成怒,撒起泼来,又打又骂。孙秀的婆婆是个傻乎乎的老太婆,平日里就惧怕严面子,现在她见严面子发这么大的火,更担心祸及她的儿子,便也帮着严面子大骂孙秀。孙秀内外交戕,已经没有活下去的勇气了。于是,当婆婆和严面子离去后,她便把自己的衣服上下口缝合好,喝了一杯卤水自杀了。死时,适逢盛暑,为了等待官府来验尸,家人不得不把尸体停放在家里两天两夜,可是奇怪,竟然没有一点秽气。邻居们愤恨不平,联合起来到县里为她鸣冤。大中丞张公审查此案属实,便将几乎漏网的严面子缉拿归案,把他的脑袋砍掉了,而那个吴起龙也没逃脱法网。
《宿迁县志》:曹氏小字宣姬,是秀才曹濂的女儿。她端庄娴淑,寡言少笑。十八岁时,与陈献玧结了婚,婚后四年,献玧病故。宣姬悲痛万分,以死自誓。只因两个女儿还在襁褓中,又加之家人防范严密,才没死成。遂身穿素衣,挽起头发,粗茶淡饭地打发日子。
献玧的哥哥献瑾是个无赖,吃喝嫖赌无所不为,自献玧死后,他就密谋想让宣姬改嫁。宣姬知道后,就准备了一把利刀来自防。无事决不轻易迈出家门。一天,她的大伯嫂来骗她,叫她去场院分豆子,她信以为真,收拾收拾就跟着大伯嫂走了。刚出大门,就见外面停着一辆马车,看那样子好像是迎亲的。宣姬方惊疑未定,众人已经把她硬拽上车,宣姬力弱不胜,便披发破面,号泣痛骂,几次跳下车,又被人拖了上去。献瑾等人拼命用鞭子棍棒抽打她,把她打得体无完肤。天黑时,宣姬被拉到娶她的人家,宣姬骂得更为厉害,众人也更狠命打她,直打得她气息奄奄。其家见她要死了,才有些担心,也就住了手。宣姬卧在地上微睁双眼,见灯暗人远,便竭尽全力跳起向外奔去。这家的门外就是邳州城河,宣姬逃到河边,一头扎进水里,岂料水浅,一下子没淹死,宣姬便把头埋在水里,可是,越急越不死。这条河的旁边临近邳州同知苏某办公大院的后门,巡逻士卒见宣姬要自杀,就把她救了出来,并报告了苏某。苏某传令让她进来,详细询问了她的大伯子剥夺她的守节志向,强行让她改嫁的情由。苏某听后很生气,命令州判王振先将那些合谋者抓起来严刑细审,依法严惩,然后,发给宣姬凭证,让她守节终身。
《深泽县志》:孤庄村的孙氏,是孙常绪的女儿。十四岁时,与杨得保之子杨克新结了婚。结婚刚两年,克新就去世了。孙氏十分痛苦,矢志守节。每日粗茶淡饭,勤劳持家,苦守二十三年。
一天,孙氏突然服毒身亡,她父亲认为是公公杨德保和小叔子永新将她逼死的,就向县衙投诉,请县令大人为她申冤。县令听后,很同情她,便把她的公公和小叔子抓来审讯。
再说克新有个外公叫刘志伸,当他听说孙杨两家为孙氏的死因打官司时,便同村里的秀才及几位年老者一同来到县衙,向县令当面陈述孙氏的节孝品行及致死之由。他说:“孙氏年纪虽轻,但终日沉默寡言。她早婚,没过两年的工夫就守了寡。丈夫死后,她矢死不贰,很受家人的敬重。家中历来和和睦睦,公婆对她如亲生骨肉,她也十分孝敬公婆。那她为什么服毒自杀呢?原来是因为丢了一个结婚时戴的珠钿首饰。而常绪见女儿突然无缘无故死去,以为是受逼所致,便上告到官府。其实并不是这么回事。”原告、被告听刘志伸这样一说,也明白了许多,便停止了打官司。
官司虽然不打了,可是,那么一个小小的珠钿,怎么会置孙氏于死地呢?有人说:“孙氏每日孤灯纺织,生活艰难,考虑到那珠钿难得而伤心以死。”有人说:“一定是公公婆婆妯娌们认为她没有一点值钱的东西,见她丢了珠钿,交相讥责她,她愤恨而寻死。”县令说:“这些看法只能拿来评议庸妇,而不能用来谈论贞节妇人。《诗经》上说:‘髡彼两髦,实为我仪。’她既然誓死守节而没有贰心,则物在如人存,见髦如见共伯。所以《诗经》的序以共姜为怨而慕,今天孙氏为珠钿而死,就如同共姜的志向。
《右台仙馆笔记》:河南某县,讲故事的人忘了县名。这个县习惯于为小儿子娶大媳妇,想让媳妇操持家事,支撑门户。有位农家子弟,刚十三四岁,而娶的媳妇却二十六七了。新婚的第二天,前来贺礼的人云集院内,可是新房的门却迟迟不开。公婆见天已将午,便在门外叫他们起床。但只听见儿子应答,却不见他出来。父母觉得奇怪,就把窗户纸捅了个洞往里看,这一看,吓了父母一大跳,刚作新郎的儿子被捆在床脚下。父母忙问他为什么搞成这样。儿子带着哭腔说:“昨天晚上半夜时,有个男子突然从床下钻了出来,把我绑在这里,而他却搂着新娘睡觉。”父母问他:“这是怎么回事?”儿子说:“我不敢说,要是说了,他就要杀死我。”话音刚落,新娘和那男子都从床帐中走了出来。那男子高呼道:“我与你们的新媳妇自幼就有交情,昨天我乘人多杂乱,钻进这洞房里,你们要让我尽欢而去,如果有人敢破门而入的,我就把你们的儿子肚子剖开。”说着,从衣袖中掏出一把尖刀,指着新郎。全家人都很惊诧,不知所措。而那男人在屋里是又要酒,又要肉,还索饭,索汤饼。并威胁说:“你们要是不给我,我就把你们的儿子杀了;要是做的味道不香,我也把他杀了。”其家不得已,一样一样给他准备好,送给他。那男子怕新郎家乘他不备暗算他,就让送东西的人自己从窗户眼里把食物放在案几上,然后用长绳子把新郎捆好,叫他去窗边取食物。等到吃的时候,他先让新郎品尝几口,他再吃。把吃剩的给新郎充饥。吃完以后,再让新郎把空杯子空碟子送到窗口,令新郎的父母把它收拾走。于是,观者沓至纷来,但都怕伤了新郎,谁也想不出好办法来。就这样相持了三天,有人上报了县衙,县官亲自前来探看,见情况属实,便问:“这新娘有父母吗?”新郎的家人说:“有。”县官便派人把她的父母抓来,让他们叫自己的女儿。可是,新娘的父母喊破了嗓子,新娘也不答应。县官大怒,下令衙吏用竹板子打新娘父亲的屁股,抽新娘母亲的嘴巴。父母忍受不住痛打,悲哀号叫,其声惨不忍闻。县官又命令他们呼喊女儿,新娘还是不吭声。县官非常气愤,让衙吏狠狠地抽了新娘母亲一百个大嘴巴,而新娘父亲的屁股则挨了二百下。两人被打得血流不止,皮开肉绽,跪在门外,哀求女儿开门。可是,不管他们怎样哀号乞求,女儿都置若罔闻。县官见此情形,也无可奈何,只好先派人在这里巡逻看守,把新娘的父母押走了。
此时,监狱里关押着一个善凿人家墙壁的盗贼,县官就命令他到那新郎的家去,等那奸夫淫妇睡熟时,从墙后凿洞进屋,用刀把捆新郎的绳子割断,拽出了新郎。而事先埋伏在门外的兵卒,则破门而入,抓住了那对男女。县官让人把他们押送到县,一时间,满县轰动,来看热闹的从大门一直排到大堂。县官坐在堂上审讯他们。那男的竟是个屠户,脸上又长麻子又有胡须,黑丑黑丑,样子狰狞可怕。而那新娘白白净净,细皮嫩肉,纤腰弓足,颇有风致,很是可人。县官把新娘叫到面前,手指着她厉声骂道:“我见的人多了,却从来没见过像你这样厚颜无耻的,也没见过像你这样不孝顺的人。你是连猪狗都不如,更甭说人类了。依朝廷法律,妇女犯奸,要剥掉衣服,挨棍子惩罚,可是你怎么能跟人相提并论呢?”于是下令衙吏把她的衣服全都扒光,寸丝不留。先跟打她母亲一样,抽她一百嘴巴,再按打她父亲的数目,给她屁股二百竹板。然后,又以法律条文判她通奸罪,打了她四十大杖,才让她父母把她领回家,并勒令他们即日归还新郎家的彩礼。
父母扶着裸体女儿走出县门,各脱衣服给女儿穿,而前来观看的几千人争先恐后上前抢夺衣服,不让她穿,那新娘只好光着身子回了家。那个屠夫被打了二千大板,还没死。第二天。又要打两千,还没等打完,他就一命呜呼了。新娘的父母又羞又愤,回家没几天就相继死去。新娘的伤不久就痊愈了,她倒没什么事。几年后,有人在旅店中见到了她,正在陪人喝酒。风致如故,只是脸上还留有抽打的疤痕。若是问她那伤疤是怎么来的,她也不避讳,向人叙说前情原委,甚至公堂受辱的情状也娓娓道来,讲得有声有色。人们都很乐意听她讲述这段经历。父母死后,她没有生活来源,便作了妓女来维持生计。
《青箱杂记》:乖崖的张咏到益都为官时,正值李顺造反兵战之后。当时的益都民不聊生,政业不举。李顺的下属中有人杀了耕牛而畏罪潜逃了,张咏就下令允许他自首免罪。可是,等了几天,也不见他来自首。张咏便派人把他母亲捉了来,关押了十天,但潜逃者仍不露面,张咏便放了他母亲,把他的妻子逮捕了,还没关上一天,潜逃者就来自首。张咏判决道:“囚禁你母亲十天,你不来;刚把你妻子关押不足一夜,你就上门自首,可见你对母亲是多么不孝,而对你的妻子是多么钟情。你本为叛乱者,现在又畏罪潜逃,答应让你自首,你又犹豫不定,罪不可赦,斩首示众。”于是,把他杀了,自他死后,不少人来自首,张咏都赦免了他们,让他们回家重操旧业。蜀地百姓由此安居。
《守一斋笔记》:陕西清涧县某乡,有位妇人回娘家住了十几天后,父亲送她回婆家。当走到历山时,突然狂风骤起,妇人的裤子衣服不知道被刮到哪儿去了,只赤裸裸地站在路边,父亲无奈,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给她穿好,扶着她往前走。傍晚时分,回到了婆家。她的丈夫觉得很奇怪,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搞得这样狼狈?”妻子便把路上发生的事告诉了他。丈夫一听很惊诧,愤怒地说:“是什么妖魅,敢欺负到我的头上。等明天早晨我拿枪去把他杀了。”说着便各自安歇。黎明时分,妇人突然惊叫起来,家人跑来一看,她丈夫的头不知那儿去了。其家上报了官府,县令戴君亲自坐堂审讯,让她交代是不是与人通奸谋杀了丈夫。妇人不承认,县令就下令给她上刑,可是不论怎样拷打,妇人拒不认帐。她的父亲跪在地上向县令哭着讲述了两天来发生的怪事。戴君遂亲自率领衙役,让那妇人的父亲作向导,把他们带到刮风丢衣的地方。在县令的指挥下,衙役们开始搜索,终于在山侧发现了一个深不可测的黑洞。县令悬赏了若干金钱。招募敢进山洞的人,一个健壮的衙役应募进洞。他手拿火炬,走了几十丈远,忽然看见一束亮光,而在一个土床上躺着位面目狰狞的和尚,这和尚正闭着眼睛睡得很香。衙役没敢招惹他,悄悄退了回来,把看到的情形向县令作了汇报。戴君便又派几个强壮的衙役拿着绳索跟着刚才回来的那位进了洞穴。当他们走到那里的时候,和尚已经醒了,大家呼喊着上去捉住了他,押着他来见县令。县令再三盘问他,他也不说一句话,县令大怒,让人抽他的嘴巴,可他还是沉默不语。县令无奈,便将他捆绑了几十道,让衙役们围成一圈,押着他往县城走,打算先把他投进监狱再想办法。一行人就要到达县城时,忽然狂风大作,衙役们都仓惶不知所措,眼睛也没法睁。狂风过后,那和尚与衙役们便都不知去向了。戴君不得已,只好停止追查。这位戴君,名树屏,是宜兴人。这事是他幕中同僚说的。事情发生于乾隆癸丑年(公元1793年)。
《青州府志》:某氏,是益都人张孝的妻子。张孝与无赖少年曾东关系密切,两人常在一起饮酒作乐。一天,张孝偶然外出,曾东见只有某氏一人在家独宿,便在夜里拿着刀来到了她家。此时,某氏正点着灯,抱着孩子玩,见曾东进来了,吃惊地问:“这么晚了你还来干什么?”曾东嬉皮笑脸地说:“这还用问,我来不为你,能干什么!”某氏愤怒地说:“你这禽兽不如的家伙,平日里和张孝称兄道弟,他刚走,你就来欺负我,你怎么有脸见张孝!”曾东见某氏不从,便用刀逼她就范,某氏奋力反抗,曾东恼羞成怒,挥刀把她怀里的儿子杀了。某氏见儿子被杀,更为愤恨,哭骂着跟他拼命,曾东便杀了她。某氏正怀着身孕,曾东把她杀死后,竟惨无人道地剖开她的腹部,将胎儿弄出来摔死。
曾东刚进张家院门时,一位婢女在屋里,曾东给了她一刀,她假装死去倒在地上。等曾东走了,她才战战兢兢地爬起来。第二天,官府派人来验尸缉拿凶手,问婢女,婢女说:“我能认出那凶手,但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于是,县官下令让那条街上的人都到县衙去听审,后到的治罪。再说,曾东那天夜里杀人后,便想远窜,可是走到城门口却迷迷瞪瞪地出不去,转来转去,天都快亮了,他还是没走出城门。没办法,便回去等死。刚到家,就听到县官的命令,无奈,他只好来到县衙门外。县官先让那婢女藏在堂案下,一个一个地辨认,当叫到曾东时,曾东快步从堂前走过。婢女说:“杀某氏的就是这个人。”县官遂下令让两边的衙吏把他拿下,曾东还想抵赖,县官让婢女出来对证,曾东见人证物证俱在,不得不交代了他的罪行。临刑前,他说:“天让我偿命,我还能推辞得了吗?”于是,将他处以极刑。县衙出厚资安葬了某氏,并表彰了她的贞烈行为。此事发生在嘉靖初年。
《泾林续记》:张荩,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子弟,因家中富有,无需为生计操心,便每日在街头闲逛。一天,他又到街上去,偶然看见临街楼上有个少女特别漂亮,就心生爱意,便常常到那楼下遛跶,有时还停下来抬头往上望,以挑逗那少女。少女见他常来楼下观望,开始觉得奇怪,时间一长,也就全明白了,心里也钟情于他。
一天晚上,月明星稀。少女刚倚窗远眺,张荩又来到楼下,用汗巾挽成一个同心结投给了少女,少女随之扔给他一只红绣鞋。两人情意甚浓,无奈高楼深院,上下悬绝,内外阻隔,没有办法相会。张荩怅然而去。第二天,张荩到处寻求与少女家熟识的人,想拜托他去替自己牵线搭桥。当他听说卖花粉的陆老太与少女家有来往时,就拿着厚礼去贿赂她,向她诉说自己对少女的相思之情,请她帮忙。陆老太见他酬礼丰厚,就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于是,她便怀揣红绣鞋来到少女家,微露其意。少女面色潮红,矢口否认。陆老太就拿出红绣鞋,并向她讲述张荩如何想念她。少女见不能隐瞒,便求陆老太给想办法,让他们相见,陆老太说:“这其实也不难,你把一些布连接在一起,让它能垂到地面,等张荩来时,他一咳嗽,你就把窗户打开,将布垂下去,叫他扯着布爬上来。”少女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就和陆老太商量好,让张荩当日晚上来。陆老太见事情已经谈妥,便告辞了少女,到张荩那儿报喜去了。不巧,张荩外出不在,陆老太只好先回家中。她刚走进家门,她的儿子正拿着刀想杀猪,见她进来,就喊她来帮忙,这一张罗,袖子里的红绣鞋不觉掉在地上。儿子问她:“你揣着一只红绣鞋干吗?”陆老太便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给儿子听。陆老太的儿子是个屠夫,向来粗野,对他母亲也不例外。他听母亲这样一说,便斥责道:“告诉你别管那么多闲事,假如事情泄漏了,灾祸不会小的。”陆老太说:“那怎么办,已约好今天晚上见面。”儿子怒吼道:“你如果不听我的话,我就把你送到官府,免得牵累我。”说着,就把那只红绣鞋拿过来藏了起来。陆老太见鞋没了,不知如何是好。正巧张荩派人来问,陆老太更是无计可施,便让来人告诉张荩,这事急不得,要慢慢来。张荩相信了陆老太的话,以为没什么希望,也就不大上心了。
再说那屠夫从母亲手里拿到了绣花鞋,又知道了约会的暗号,心里甭提多高兴了,便乘着夜色来到了少女的楼下,果然见楼窗半开,少女倚窗凝睇,好像在等待着谁。屠夫轻轻咳嗽了一声,少女就把布垂了下来,屠夫顺着布绳爬上楼去。黑暗中少女以为是张荩,就拉着他的手走进卧室。屠夫从怀里拿出绣花鞋还给少女,并缕述相思之情,少女见了绣花鞋,又听了他那情意绵绵的话语,一点也不加怀疑。竟和他恩恩爱爱地度过了甜蜜的一夜。第二天拂晓,又把他用布绳垂下楼去。两人亲亲密密地来往了将近半年,少女的父母觉察了,便大骂女儿,说她败坏门风,要用棍棒惩罚她。少女很害怕,当天夜里,屠夫又来了,少女便对他说:“我父母已知道了这事,把我痛骂了一顿,你以后千万别再来了,等我父母气稍消消,咱们再想办法见面。”屠夫听了少女的话,口中唯唯应诺,但心里已起了恶念。等少女熟睡以后,竟偷偷地下了楼,到厨房里拿了一把菜刀,把少女的父母都杀死了。杀了少女的父母,他又回到少女的房中,睡到黎明,然后下楼走了,而少女一点也不知道这发生的事。
第二天,天已大亮,少女家的大门还死死地关闭着,邻居有事要找她的父母,可是怎么叫门也没人开、少女听门外大声叫喊,不知发生了什么事,赶快下楼,一看,父母已身首离异了。少女惊恐万状,忙打开大门,邻居们把她抓起来送到官府报案。官吏一加拷讯,少女就吐露了与人幽会及父母干涉的事。官吏立刻派人把张荩捉了来。张荩突然被抓,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极力辩解,说是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少女怒骂他,详细陈述事情的经过。官吏下令对他严加拷打,张荩忍受不住,只好招认。因而,他便和少女一起被关进死牢。张荩对狱卒说:“我的确不曾杀人,也没跟那少女私通,却要被杀头斩首,这是命中注定的。只是那少女说得有根有梢,好像真有那么回事。我愿意给您十两金子,希望您把我带到关押那少女的地方,让我详细问问她,这样,我就是死了,也能闭上眼睛了。”狱卒贪图他那十两金子,就答应了他的要求。少女一见张荩,悲痛愤恨地骂道:“你这禽兽不如的家伙,我一时迷惑失身于你,哪点亏待了你,而你杀了我的父母,置我于死地?”张荩说:“开始时,的确事出有因,但那陆老太说你不同意,我也就绝望了,我什么时候登过你家的楼。”少女说:“老太婆定计说用布为梯,你当天夜里就来了,还拿出绣鞋给我看。自此以后,你每夜都来,为什么还要抵赖。”张荩说:“一定是奸人得到绣鞋来骗你,我若是去了,往来半年,我的声音形体,你难道还能不熟识吗?你试着仔细看看,到底像不像?”少女听了张荩的一番话,踌躇良久,仔细盯着他看了一会儿,觉得好像有些不大对头。张荩又问了她一遍,少女说:“声音颇不像,形体也胖瘦不同。彼此往来都在暗中,也没细看,只记得他的腰部有块隆起的疤痕,像铜钱一样大。看看你的腰部有没有,就可以辨出真假了。”张荩忙解开自己的衣带,众人拿来蜡烛照看,一看,皮肤光洁,什么疤痕也没有。由此始知是奸徒冒名顶替,杀人害命。知情的人都觉得冤枉。第二天一早,张荩写了张状子递给官吏,并详细陈述了拿鞋给陆老太的过程。于是,逮捕了陆老太,一审讯,她交代了儿子的话,官吏又派人把陆老太的儿子抓了来,扒去他的衣服一看,腰上有块铜钱大的疤痕,遂将屠夫处死,释放了张荩。
《宜兴县志》:陈氏,是尹佐的妻子。尹佐在外教书,长年不在家中,靠陈氏操持家事。尹家因闹饥荒,欠了官府公粮。县役沈湘奉命去抓陈氏,逼她还粮。沈湘来到尹家,见陈氏姿色不凡,便想奸污她,陈氏誓死不从,自刎身亡,沈湘看陈氏已死,无法带她回县复命,就与他的同伏—起,把陈氏的尸体大卸八块,扔到河里,以逃脱罪责,陈氏的女婿潘朗觉得奇怪,自从沈湘去了岳母家之后,岳母就失踪了,沈湘说岳母逃跑了,这怎么可能?于是,他就请朋友王某、路某一起去询问沈湘。沈湘无计可施,便把他老婆怀中的孩子抢过来摔死,又逼他老婆投河。随后把潘朗等人抓起来送到官府,告他们杀人罪,县令吴一鲲不明就里,判处潘朗等人威逼他人致死罪。判处尹佐匿妻抗粮罪。案子判定后,邑绅史夏隆拜见推官(专管一府刑狱的官)田俊民,极言这个案子冤枉,田俊民点头表示赞同。等到复审时,沈湘的同伙张二供出了陈氏碎尸处。于是挨着个儿审讯,终于弄清了事实,凶手们都受到严惩。
《酉阳杂俎》:唐代的韩滉在润州作刺史时,一天晚上,与从事登万岁楼饮酒。正喝得来劲儿时,韩滉突然放下了酒杯,显出很不高兴的样子,问身边的人:“你们听到有位妇人在哭吗?当在何处?”有人回答说:“在某桥某街。”第二天一早,韩滉就下令让小吏去把那哭嚎的妇人抓起审讯。可是,小吏审了两天,也没能定案。小吏害怕没完成任务,受处罚,就守在尸体旁。忽然有个大苍绳在死者的头部飞来飞去。小吏心中生疑,便打开死者的发髻检查,一看,头顶上钉进去个大钉子。于是,小吏重审那妇人,果然是妇人和邻居一男子私通,将她丈夫灌醉后用钉子把他杀死了。小吏审出了结果,认为韩滉真是神明之人,便向他请教:“您怎么能从哭声分辨出凶手呢?”韩滉回答说:“我听她的哭声,疾而不哀,好像勉强而担心的样子。王充《论衡》中说:郑子产清晨外出,听到妇人的哭声,便伏在仆人的手上静听,过了一会儿,子产就命令小吏去把那妇人抓来审讯,一问,果然是她亲手杀了她的丈夫。几天后,仆人问子产:“您怎么知道她是凶手呢?”子产说:‘对于她所最亲爱的人应该是患病时忧虑,临死时害怕,死后悲哀。而那妇人哭她死去的丈夫却惊惧不安,所以知道是奸杀。’”
《宁波府志》:余墍,字自新,号三泉。在明万历戊子年(公元1588年)科举考试中名登榜首,尔后,历任海宁教谕,绍兴教谕等职。他在闲暇之时,则关门著书,或邀请四方知名人士,朝夕研讨经史。还拿出自己的俸禄,资助修建学校。他为经学久荒而痛心,便于初一、十五在明伦堂宣讲五经,对其内容,多所阐发。后来,他担任四川新宁学正,代理新宁州事。时值荒年,余墍便想方设法赈济百姓,救活了许多人。有个坏和尚,冒充为尼姑,住在尼姑庵里,自号“大比丘”,鼓动妇女来烧香惑众。余壁知道情况后,派人逮捕了他。和尚一时仓皇失措,露出了他的本来面目。余墍下令将他打死,焚烧了他的斋院,在暗阁上搜出许多他藏匿的妇女,妖风于是平息下来,境内也太平无事了。
《池上草堂笔记》:清乾隆年间,徽州黟县发生过这样两桩疑案:
某家有兄弟俩,兄娶妻后,父母便相继亡故。因弟弟年幼,由嫂子负责照料他的生活。兄在外做买卖,不常回家,后来,弟弟长大后,兄从外归来,嫂子摆酒席慰劳他,并叫小叔子来一块饮酒。席间,妻子先敬小叔子,后敬丈夫。兄很疑惑。兄住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就起来了,对妻子说:“我把货物放在别处,要去发货,得半个月才能回来。”说完就走了。嫂子对小叔子说:“你哥哥往日归来,都是温言絮语,谈些久别思念之情,可是昨天归来,神色就不对,冷若冰霜,很让人疑惑不解。现在我回家去看我父母,一定等你哥哥回来后我再回来,免得他起疑心。箱子柜等我都上了锁,你只要为我看好门就行了。”小叔子答应下来,把嫂子送出门去。
到了晚上,小叔子睡了一会儿,突然听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他爬起床,问敲门的人是谁,可问了半天也分辨不出来到底是哪位。打开门一看,一位赤裸裸的妇人站在他的面前。他吃了一惊,忙想把门关上,而那妇人却哭着跪在门槛前哀求他说:“我有急难,非您的嫂子没人能救我。”小叔子说:“我嫂子回娘家去了,家里只有我一个男人,不能留你。”妇人紧紧拽着门哀求不止。小叔子无奈,脱下衣服远远地扔给她,让她穿上再进来。把她安排在嫂子的空屋子里住。安排妥当之后,小叔子叹了口气说:“我一个男人深夜留宿一位妇人,怎么能对人讲明白。而且她又没有衣服,天亮又怎样把她打发走。”于是,把门锁了两道就出去了。走出门来,小叔子又想:这深更半夜的,我到哪儿去呢?咳,嫂子娘家离这不远,我到那儿去叫嫂子回来,给她找件衣服把她送走。随后,他便来到了嫂子的娘家。嫂子听了他的叙述,说:“现在已经半夜了,我不能回去。”当时,嫂子的父亲也在场,他插话说:“既然这样,他叔也别回去了,在我家暂住一夜,明早再一起回去,好好把她送走。”小叔子便把钥匙递给了嫂子,到另一间屋子住下了。
再说,嫂子有个弟弟,是个不守本分的家伙,他听了这事之后,就心生邪念。乘姐姐熟睡之时,偷了钥匙跑到了姐姐家,慌忙进丁屋,连门都没顾得上插。进屋后,就抱住了那躺在床上的妇人。本来那位兄长并不是要出远门,而是找个借口要回来捉奸。所以,半夜之后,他就回家来了,一推院门,院门开着,他便侧着身子悄悄溜了进来,经过重门,伏在房外。忽然从自己屋里传出秽亵声,兄长怒不可遏,拿起刀冲进去把两人全杀了。尔后,跑到岳父家,对岳父说:“你女儿与我的弟弟私通,我把他们都杀了!”岳父说:“你胡说什么呀,我的女儿和你的弟弟都在这儿。”说着,就把他们都喊了出来。兄长一看,大惊失色地问道:“可是那妇人是什么人?”嫂子与小叔子便把夜里发生的事说了一遍。兄长后悔地说:“我搞错了,可是那男子又是谁呢?”嫂子环顾一家,不见了弟弟,再一找钥匙,也没了。遂惊慌地说:“肯定是弟弟不怀好心,现在做了刀下鬼!”大家纷纷跑到出事地一看,果然是他。但却不知那妇人是谁,从哪儿来的。不久,听说有人杀了奸夫而淫妇逃掉,那丈夫到处寻索。兄长把那丈夫领到家一验,那丈夫说:“嘻,还真是这个贱货,幸亏你代我杀了她。”随后,两家把案情上报了县衙,知县命令他们把尸体各自掩埋掉,而没定那兄长和那丈夫的罪。
又某家有姐妹俩,所嫁的夫家也相隔不远,妹妹每当回娘家时,都顺便到姐姐家,邀姐姐一同回去。如果天黑了,就住在姐姐家,多年来,习以为常。一天,父亲要祝寿,姐妹俩邀好一同去。姐姐知道妹妹要来,就做了些好吃的等她。可是,日头都快落山了,妹妹还没到。便对小叔子说:“从咱这儿到我娘家,要过一个很大的山岭,路也不好走,我没法再等她了。我先走,等我妹妹来时,你让她住在我的屋里,等明天天亮再走。”说完,就上路了。过了好久,妹妹来了,小叔子迎出门来,转达了嫂子的意思,让她在这住一夜。妹妹见天色已晚,自己走也确实不方便,就留了下来。小叔子热情地款待她,让她在嫂子的房里住下了。
再说那小叔子将嫂子的妹妹安置睡下之后,自己没有睡意,又觉得无聊,便反锁上门,到街市游玩去了。当他路过白天买酒的那家店铺时,店主把他叫住了,问他:“来了什么客人,要买酒?”小叔子便把客人的情况告诉了店主。店主说:“要是这样的话,你回去也不方便,就留在这里咱们一起喝一杯吧!”小叔子也觉得他的话有道理,就在店里坐下了。店主拿来美味佳肴,两人你一杯我一盏,长谈畅饮。小叔子不耐酒力,几杯酒下肚,就迷迷糊糊地靠着店柜睡了。店主见小叔子已醉倒,便偷了他的钥匙,悄悄地来到小叔子的家。进了大门之后,找到那妹妹住的房间,就用锥子拔门闩。妹妹听到门有声响,心想:小叔子向来端谨,他怎么忽然有了这种举动?她知道床后是个木板隔墙,就悄悄把它掀开,逃到柴禾堆里藏了起来。店主进门后,恶狼般地扑上了床,一看,床是空的,自语道:“一定是从哪儿逃了,我先埋伏在这儿,等她回来。”不久,月亮升起来了。月光下,店主突然看见一位妇人从窗口爬了进来,他立即扑上前去,把她抱到床上,强奸了她。完事后,妇人问店主:“我是邻家妇人,想乘嫂子不在家偷点东西,听你的声音不是小叔子,你到底是什么人?”店主便把事情的原委说了一遍。妇人说:“我们本是熟人,你以后可常来。”店主怕她没完没了地纠缠自己,就起了恶心,把她杀了,随后,又神不知鬼不觉地溜了回去,而那小叔子还睡得正香。店主把钥匙放回他的口袋里以后,大叫道:“还不快起来,天都亮了!”黎明时分,小叔子迷迷瞪瞪地返回家去。刚走到门口,就见那妹妹从柴堆里爬了出来,厉声斥问他:“你怎么这样坏,拨我的门闩?”小叔子很惊讶,极力辩白。妹妹把那拨掉的门闩拿给他看,小叔子更加惊疑,忙走进屋一看,有具尸体躺在床上。小叔子说:“这是邻家妇人,她怎么来到这里?又是被谁杀的呢?”于是,上报官府。官吏验完尸体,详细询问了小叔子夜里发生的情况。听了小叔子的叙述,官吏说:“这很不正常。”便立即拘捕了店主,严刑拷问,店主受不了皮肉之苦,只好从实招供。遂依法处置了他。小叔子洗刷了不白之冤,妹妹也幸免于难,保全了自身。
《小仓山房文集》:湖北麻城的涂如松娶杨氏做妻子。婚后,两人关系不好,杨氏回娘家常常住得好久,也不回来。如松很不高兴,但也没发作,仅闷在心里。不久,如松母亲患病,杨氏又要回娘家,如松心中的怒火一下子进发出来,将她打了一顿,杨氏便逃走了,逃得无影无踪。于是涂杨两家便打起了官事。杨氏的弟弟杨五荣怀疑是涂如松杀死了他姐姐,就到九口塘去查问打听。九口塘有个叫赵当儿的,平素为人狡诈。他听杨五荣打听,便骗五荣说:;“我听说有这码事。”这话本来是戏弄五荣的,可五荣听了这后,却吃了一惊,当即描当儿去县里作证。控告如松和他的密友陈文合谋杀害了杨氏。知县汤应求因他们的证据不足,没给定案。当儿的父亲听说儿子去作证,很气愤,马上到县里告发了他儿子,赵翁说:“我那儿子是个无赖,他的话全是胡说八道,希望老爷不要听信他的胡言乱语,给如松定罪。”汤知县查出教唆五荣诬告的人是生员杨同范,而这人是个衣冠禽兽,称霸一乡。知县遂上书请求革除他生员的资格,查缉杨氏。
杨氏本是王祖儿的童养媳,祖儿死后,她与祖儿的侄子冯大通奸。嫁给如松后,还和冯大旧情不断。为了躲避如松殴打,她藏匿在冯大家有一个多月。冯大母亲担心出事,便要向官府揭发。冯大很害怕,就告诉了五荣,五荣又找杨同范商量对策。杨同范贪恋杨氏的美貌,就说:“我是生员,藏在我家,谁敢来抢。”于是,就把杨氏藏在他家的夹壁里,而照旧控告如松杀人。
一年后,乡民王某曾把他的僮仆掩埋在沙滩上,因埋得太浅,被狗扒出来吃了。地保请汤应求去查验。适逢下雨,雷电交加,狂风大作,他走到半路又回去了。杨同范听说这事以后,非常高兴,抚摸着衣襟笑着说:“这东西可以保住了。”于是,他便去找五荣密谋,冒认是杨氏的尸体。随后,他们又用金钱贿赂官府验尸人李荣,叫他假报是女尸。可是,李荣不干。两天后,汤知县前去验尸,但到那儿一看,尸体已腐烂,无法辨认,就收殓埋葬了,并在坟上插了块木牌,上面写上死者姓名作标记。当时,同范、五荣带领他们的狐朋狗友哄闹了现场。
汤知县将此事上报给总督迈柱,迈柱责令广济县令高仁杰重验。高仁杰是个试用县令,他早就觊觎汤应求的职位,而他所任用的验尸人薛某,又受了杨同范的贿赂,因而,竟谎报是女尸,而且还说肋部有重伤。五荣等就肆无忌惮地诬告如松杀了妻子,还诬陷汤应求受贿,审理案件的文书李献宗舞文作弊,验尸人李荣妄报不实。总督相信了他们的话,便上奏章弹劾应求,将案件委交高仁杰审理。高仁杰用严刑拷打如松等人,打得他们皮开肉绽,连足踝骨都露了出来,但还是得不到口供。高仁杰大为恼火,让人把铁链子烤红,强迫他们跪在上面。顿时,肉烟冲起,焦灼有声。即使是汤应求也不能幸免。如松等忍受不住这些酷刑,便屈服供认了,而李荣则死于棍棒之下。因那具尸体本来就是一具男尸:没有头发,没有脚指骨,又没有血裙裤。所以,高仁杰便逼迫如松去找这些东西。如松已被打得头昏眼花,只好胡乱指认搪塞。先挖开一座坟,里面仅有几十片烂木头;再掘开一墓,连棺木都没有,只有些长胡子,大靴子,不知是什么样的男子;最后终于挖掘到一个穿弓鞋的尸体,官吏很得意,但再仔细一看,死人的头骨上有着一根根白发,又吃惊地把它扔掉。麻城无主的坟墓,被挖开的成百上千,可是仍然没找到。高仁杰又下令烧炙如松。如松的母亲许氏哀痛她儿子求死不得,就剪下自己的头发,摘去其中花白的扎成一束,李献宗的妻子又用刀割臂,用血染了一条裤子,一条裙子,又用斧头劈开她已死儿子的棺材,取出儿子的脚指骨,把这些东西凑在一起,埋在沙滩上,然后领衙役去挖掘,果然得到了“证据”,于是,定了案。
湖北黄州代理知府蒋嘉年查出这“证据”是假的,不肯转报,召来别县的验尸人重验,都说:“这是男人的脚指头骨”。高仁杰大惊,慌称有人偷换了尸骨,请求再审讯。不久,山洪暴发,把尸体全都冲走,不能再验。总督迈柱竟然以如松杀妻,官吏受赃罪判处他们死刑而奏请皇上批准执行。麻城百姓都知道如松等人冤枉,大家议论纷纷,义愤填膺。但是因找不到杨氏,也无法申冤。
其后的一天,杨同范邻居有个老太太清早起来,见早已死去的李荣血肉模糊,直奔同范家。正惊疑不定时,忽然看见范家婢女跑来对她说:“我家主母早产,没您帮忙不行,请您快去看看!”老太太一听,二话没说,就甩着胳膊跑进范家大门。因为胎儿脐带绕头,胞衣下不来,须几个人按着产妇的腰才行。这时,同范的妻子又急又怕,忙喊:“三姑,快来救救我!”杨氏听到喊声,便从夹壁中跑了出来,见到这老太太,十分后悔,想要避开但已露面,怎样也来不及了。于是就跪在老太太面前,请她别走漏风声。这时,同范也走进屋来,塞给老太太十两银子,并向她摇手示意,请她不要声张。
老太太回到家里,对儿子说:“天哪,还真有鬼神显灵。我不能不让这冤案昭雪!”遂拿出银子让儿子到县衙门去控诉揭发。
县令陈鼎,是海宁县孝廉,他早就知道这是件冤案,并为不能参与审理而烦恼。当他听到老太太儿子的揭发后,立即去见巡抚吴应棻。吴应棻让他把这事报告总督,当时的总督还是迈柱,他听了汇报心里很生气,埋怨杨同范等愚蠢透顶,但又不便发怒,就命令先把杨氏拘留起来。陈鼎心想:“拘押杨氏,得赶快动手,要是稍慢一点,或者泄漏出去,他们就要把她藏到别处,或杀她灭口。这样一来,那冤案还是不能昭雪。”于是,他便假称要去杨同范家搜查蓄养的娼妓,就带着精干的衙役冲进杨家。到了杨家,陈鼎下令拆除杨家的夹壁,果然在那里找到了杨氏。麻城数万百姓听说找到杨氏,欢呼雀跃,纷纷拥到公堂。陈鼎让人把涂如松带来,叫他辩认妻子。杨氏没想到丈夫被折磨得这样焦头烂额,直扑上前搂着如松的脖子大哭道:“是我害了你!是我害了你!”堂下百姓见此情形也都泪如雨下。杨同范、杨五荣等这下无话可说了,只是一个劲儿地磕头请求饶命。此时为清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七月二十四日。吴应棻当即把这一情况上奏皇帝,因为再过十天,皇帝就将按照以前迈柱的奏章批准处决如松等人了。圣旨下来后,迈柱不得已,又奏报这案子有变化,请缓期定案。杨同范揣测迈柱还想维持原判,就引诱唆使杨氏写诉状,称“自己本是娼妓,不是如松的妻子”。而他自己则自首犯了窝娼罪,甘愿受惩罚。迈柱见了杨氏的状子大为高兴,急忙以此为根据上奏皇上。皇帝见此案反复不定,就把吴应棻、迈柱二人调回京城任用,另派户部尚书史贻直任湖广总督,史贻直把这案子委交两省官员会审,结果与陈鼎报告的情况一样。于是,让汤应求官复原职,依法处决了杨同范、杨五荣等。
袁枚说:“审理案件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夏、商、周以来,有些百姓的确十分诡诈狡黠,而有些当官的又骄傲自大,自以为是,这样以来,怎能不出现冤假错案呢?而那些被冤枉的人又是多么的无辜呀!麻城发生的这一冤案,与元朝人宋诚夫所记的一个案子相同。虽然案情最终真相大白,但其中枝节交错,风云变幻,也实在是凶险艰难啊!我想,天下的冤案同这类似的肯定很多,但最后没有平反昭雪的,一定为数不少。然而,如果知道办案不易而持慎重态度,那对审判案件还是有裨益的。这就是我记载麻城一案的用意。
《齐东野语》:黄子由尚书的夫人胡氏,是胡与可尚书的女儿。胡氏博闻强记,经史诸书,过目成诵。文笔也不错,所作诗文很值得看,至于棋琴书画,更是技艺尤精,自号“惠斋居士”。当时的人们把她比作李易安。
此时,赵从善因谄附韩侂胄而做了临安知府,上任后,他在湖边建了块放生池碑,内翰高文虎为碑撰文。高在行文中误书“鸟兽鱼龟等物,经过劫难会更兴旺”。碑文雕刻好后,还把文本送给同僚阅读。胡夫人一读就发现了错误:鸟兽怎么能在池子里放生呢?适逢高文虎又以藏头策题得罪了秀才们,而从善又因他在学馆惩罚殴打学生,便免了他的官。秀才们知道此事后,作小词来嘲笑他。
其后,胡氏病逝,她的婢女就偷了她家的东西逃跑了,途中,被衙役捕获,送到了临安府,从善因放生池碑文的事对胡氏含恨在心,就严刑拷打婢女,让她指控主母胡氏平日里与棋手郑日新私通,黄家丢的东西都是胡氏送给她的。并因此将郑日新逮捕入狱,对他用刑。不久,子由因家里出了这丢人现眼的事而离开了故乡。是否真有其事,不得而知,可从善的用心显见是很刻薄的。
十余年后,从善死去,他的儿子希苍也一命呜呼。他的老婆钱氏孑然一身,只用一位仆人帮她掌管家事,有位老仆人知道他们的隐私,颇有些不满,常挟制他们。钱氏与奸夫想杀他灭口,便找了个借口把他送进了监狱,致使老仆人死在狱中。老仆人死后,他们又擅自将他烧掉。不久,老仆人的家人向宪台申诉,宪台的长官林介便将钱氏逮捕入狱,钱氏家人花费巨万周旋,才得以不死,而那奸夫则被流放,由此可见,人心不能不厚道,否则的话,天理难容,总会受到报应。
《余墨偶谈续集》:《石琴诗钞》是宜宾李香雪都转运使所著。香雪以名进士,调楚北为官,他在戎马仓皇之际,枕戈磨盾之时,仍咏诗作词。在他的诗集中,有几篇新乐府诗,写得激越苍凉,尤有益于教化。他曾作《银钏狱》一诗,诗前有序,序中说:枣阳有一富户姓吴,家中有个女儿十七岁。吴女自幼与史家儿子订了婚。史子长大后成了无赖,被父母驱出家门。吴女父母可怜他,送给他一些衣服御寒,而吴女又摘下一对银手镯子包在送给他的衣服里。她的父母不知道,而她的未婚夫更是不知。史子拿了衣服,就送到当铺去典当。当铺老板怀疑他是偷来的,就报了官。承办官吏以为他真是强贼,不加细问,就把他打死了。第二天,吴女听到噩耗,痛哭失声,遂上吊自尽。此事发生于清咸丰二年(公元1852年)。迄今为止,枣阳官换了一茬又一茬,可是吴女的贞烈行为一直没能受到表彰,枣阳的百姓每当谈起此事,常有流泪的。香雪同情她的遭遇,特作《银钏狱》,来记述这件事。诗云:
郎无行,妾薄命,
父母诫郎郎不应,
妾身未嫁泪流尽。
堂前父母赠郎衣,
暗脱银钏为衣媵。
妾心苦,郎性痴,
钏藏衣中郎不知。
以衣质库库疑之,
官恶盗贼,不容置辞
血肉狼藉千杖施,
不愁打折鸳鸯枝。
郎尸僵,妾眉锁,
父母慰儿儿计果。
我不杀伯仁,
伯仁死由我。
断送梁间花一朵。
生不同衾,死同穴
吁嗟乎!
女之生,心何深,
牛衣风冷愁藁砧。
女之死,气何烈,
镜台惨淡鹃啼血。
化石磨笄风并古,
箜篌徒唱奈何语。
地下逢郎却羞郎,
哭说银钏侬误汝,
当时县官伊何人。
嘻嘻!
尔亦有儿女;
枣阳三年天不雨。
呜呼!此人此诗,即使想不传颂,也不得不传颂,我把它誊录下来,以待采风者。
《齐东野语》:天台军中官妓严蘂,字幼芳。她不仅容貌倾城倾国,而且棋琴书画、歌舞丝竹无所不精。还时常写诗填词,语句新颖,颇通古今。除此而外,她还极会为人处事,远近四方闻其芳名,竟有不远千里而来登门相会的。
唐与正镇守天台时,曾在一次宴会上让严蘂为红白桃花赋词,严蘂随声吟了一首舶口梦令》:
道是梨花不是,道是杏花不是。白白与红红,别是东风情味。曾记曾记,人在武陵微醉。
与正听了她的词,很满意,赏给她两匹细绢。
又有一年七月七日,郡里设宴,豪士谢元卿在座。谢元卿久闻严蘂能诗会词,便让她以己之姓为韵,赋词一首。酒还没过一巡,严蘂已成《鹊桥仙》一词。词云:
碧梧初出,桂花才吐,池上水光微谢。穿针人在合欢楼,正月露玉盘高泻。蛛忙鹊懒,耕慵织倦,空做古今佳话。人间刚道隔年期,指天上方才隔夜。
谢元卿没料到她会作出如此令他心醉的词,遂将她留在家中住了半年,并赠送给她许多礼物。
其后,朱晦庵以使节的身分到天台巡视,想弹劾唐与正的罪过,使指责他常与妓女严蘂勾勾搭搭,并把严蘂抓进监狱,关了一个多月。严蘂虽然屡受拷打,但从不说一句不利于唐与正的话。后来,又把她移到浙江绍兴,关进狱中审讯,然而,无论如何也得不到她的口供。狱吏看她受了不少刑,就好言诱劝她说:“你为什么不早点承认,承认了也不过挨几棍杖。况且你们现在已没什么来往,也不会重判你,你何必为他吃这么多苦头呢!”严蘂回答说:“我身为贱妓,即使与太守有染,也不至判死罪,然而是非真伪,怎么可以胡说八道来污蔑士大夫呢!就是我死了,也不能诬陷他人。”严蘂不受诱惑,死不改口,于是又受棍杖之苦,仍关在狱中。两个月间,一再受刑,被打得奄奄一息。由此以来,她的名声地位越来越高,远近上下闻名。不久,朱晦庵又调任他职,由岳霖商接替他的职位。岳霖商同情严蘂的遭遇,便在恭贺新春佳节之际,让她赋词一首。严蘂想也没想,就口占《卜算子》云:
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落花开自有时,总赖东君主。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
岳霖商即日判决,令她从良。继尔,便有宗室近属将她纳为小妾,以此终身。
《夷坚志》一书也曾略载其事,但所记不详,我在天台晓知此事,故详细记叙于此。
《冷庐杂识》:霍邱的范二之是某老太的上门女婿。婚后一年,范二之却突然不知去向。范父见儿子没了,就控告某老太害死了他的儿子。县令王某家里雇佣的奶母,与某老太是同村人,王某便问她是否知道消息。奶母说:“听邻居说,他因与人有奸情被害。”王某信以为真,就严刑拷讯某老太一家。范二之的妻子受不了皮肉之苦,便招供说:“我与义兄韩三私通,恐怕败露,就合谋杀了范二之。把他杀了之后,又剁碎了他的骨头,煮化了他的肉,来消尸灭迹。”韩三与某老太的口供也都是这样。王某派人到某老太家的房后拣了几块碎骨头,就把案子定了。可是,当把这几名“罪犯”押到府里时,他们全翻了供。知府说:“有碎骨为证,怎么又反悔?”“罪犯”说:“那是牛骨头,不是人骨头。”知府不相信,就把他们押送到臬司(主管一省刑名按劾事宜的机构)。此时,主管臬司的是夏邑人李书年少保。一审问,供认不讳。只是案犯神色自如,毫无忧伤的样子,而供词滚瓜烂熟。书军怀疑此案有冤,便反复阅读案卷,终于看出了破绽。心想:“死者肉煮骨剁,也就算了,可是那肺胃肝肠等物又扔到哪里去了呢?”于是,又用这个问题来提审犯人。犯人都很惊愕,供词各不相同。书年说:“看来这个案子是真有冤哪!”遂下令暂停审讯,等等再说。
半年后,突然有个人来到臬司大堂哭喊,一问,竟是范二之。原来,他因赌博欠债外逃藏匿,听说家中遭难,特来拯救家人。韩三等人因此得以释放。假使因为案犯没有翻供,就定案处理,三条人命也就完了。如果真是这样,那院司当受到重咎,府县将要抵罪。所以,时人都称赞李书年明察,又说他有大德的人必有厚报。此时,李书年五十有余,还没有儿子。第二年,生了个儿子,取名铭皖,以地域命名。后来,又连生了几个儿子。李书年中乾隆庚子进士,铭皖中道光庚子进士。书年八十多岁时,重遇恩荣宴,父子相隔六十年作同年。
《墨客挥犀》:古时候,湖南有杀人祭祀妖神的风俗。如果得到儒生来祭祀,那是上等的祭物;如果得到和尚,则是中等的祭物;若是一般的人,就算下等的祭物了。
一天,有位儒生路过郴连,天色将晚,遇到一位耕田的人问他:“秀才要到哪儿去?”儒生便把自己的行踪告诉了他。耕田的人说:“前面路上猛兽很多,常常出来吃人,夜里走不大方便,这村下有人居住,你可以到这借宿一夜;明天再走也不迟。”儒生相信了他的话,就快步朝耕田的人所指的方向奔去。开始走入一条荒径,好像没路了,可是再走几步,却见路上有许多行人,而且眼前又出现一处高门大院。他一敲门,主人就出来了。看见他,显出十分高兴的样子,遂把他请入一屋,只见床帐华丽,肴馔丰美。饭后,有位妇人出来问儒生是哪里人氏。儒生见妇人容貌美艳,就用话戏逗她,妇人竟欣然乐从。儒生因此留连数日不走,而妇人也每夜都来。两人情意越来越深,竟然难舍难分。一天晚上,妇人偷偷地对儒生说:“这家人要把你杀了来祭鬼,你要早想方法。我本是良家女子,被他们抢劫到这儿,他们让我来侍奉你的目的,是想把你缠住。”儒生听后,大为惊骇,便在晚上把墙弄了个洞,同妇人一起逃走了。天亮时,他们已跑出四十里。急忙赶到邻近的县衙报案。县令派官吏逮捕了那家人,一审讯,得到了他们犯罪的事实。前后被他们杀害的多达几十人。儒生最早见到的那位耕田人,也是同党。于是,那一家人都被处以极刑,而儒生因此受赏得官。尔后,儒生与妇人结为连理。
《遁斋偶笔》:在湖州城南逸老堂的左侧发现了一具男尸,身上有五处斧砍痕迹。验尸后几后,长兴县某妇人来认尸,说死者是她的丈夫孟兆祥,并控告数日前小马二把她的丈夫骗走,她丈夫的死肯定和小马二有关系。官府派人逮捕了小马二,这小马二其实是土文龙。据他交代,他与妇人私通,想杀死她丈夫,达到长期占有她的目的,但杀人这事没和她商量。并供出周某、钟某是他的同谋。根据土文龙的口供,县令派人缉拿了周某和钟某。在严刑拷打下,周某违心承认了犯罪事实,而钟某概不认帐。
后来,我调任湖州,听说此案后,便查阅了罪犯的供词,觉得有疑点:哪有一人为奸而其他人帮他杀人的。而且,周某已六十有余,须发尽白,肯定不是希图杀人来跟妇人私通。于是,我便提审了周某。见我一再追问,他说:“文龙答应我,帮他杀了兆样后,给我养老送终。”这供词更不合实情。我因此又拷问文龙,他才如实交代了犯罪经过。
原来,土文龙与孟兆祥合伙偷窃,常吃住在孟家,日久天长,就和孟的老婆勾搭上了。杀死孟兆祥的第二天,他还来到孟家,骗孟的老婆说:“你丈夫昨晚偷东西时被官府抓去了,须你作保才能释放。”孟的老婆觉得有点不大对头;和他一起出去,他却自己回来,这里肯定有什么隐情。遂一个劲儿地盘问他。文龙支支吾吾,说不清楚,还破门而逃,孟的老婆更加怀疑。听说路边有人被砍死,便跑来看,才知丈夫被杀了。
钟某住在逸老堂的附近,当晚,土文龙来投宿,钟某见他浑身是血,不留他。土文龙无奈,就去投奔他原来的贼伴周某,周某让他住了下来。可是,当周某知道他杀了人,便把他轰了出来,土文龙才让官府捉获了。为此,文龙对他们恨之入骨,就供认他们是同谋,想让他们受牵连与他同死。
案情大白后,土文龙被判处死刑。孟的老婆与人通奸,导致丈夫被杀,依据法律,当把她绞死,但考虑到她能自首,供出嫌疑犯,协助官府缉捉凶手,有不想让丈夫死去之心,我便上奏朝廷,请求判她通奸罪,并释放其他人。朝廷批准了我的请求。
《遁斋偶笔》:清康熙年间,直隶平山县某村有位妇人回娘家探亲,走了多日,也没回来。她的丈夫很着急,便去接她回家。岳母说:“我女儿根本没回家。”女婿就把她回来的日期告诉了岳母,岳母仍说她没回来。女婿怀疑是岳母家嫌他家贫,让女儿另嫁了他人;而岳母家则怀疑是女婿杀了他们的女儿。于是,就告到官府,官府也断不了案。
女婿家与岳母家相距五六里,中途没有村庄,只有一个寺庙。自那妇人失踪后,庙里的师徒二人也突然不见了。县官忙命令衙吏去侦察寻找,可是,找了一个多月,也没什么消息。一天,那个徒弟不知怎么地贸然回来了。衙吏把他抓住,一搜他的身,从他的怀里搜出一只女人脚,那脚上还穿着鞋和袜子。除此而外,还有一个乳房。衙吏把他押到县府,他招供说:“那天,我师傅外出,我看一位妇人在门外休息,便动了邪念,把她诱骗进庙,想强奸她,不曾想,她说什么也不干,我很愤怒,就把她杀了,将她的尸体埋在庙后。我师傅回来后,知道我杀了人,怕连累他,就先逃走了,我随后也逃了。可是,当我跑到河南时,好像有人暗地里牵着我,拉我回来,我这就冒冒失失地回到了庙里。”县官问他:“你为什么要藏脚和乳房。”凶手回答说:“我喜欢它,舍不得丢掉。”随后,县官派人到庙后挖出了尸体,并将凶手正法。
《后汉书·吴祐传》:吴祐以光禄四行(即四科。汉武帝元狩六年,以四科举士,一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明达法令,足以决疑;四刚毅多略,遭事不惑。)的资格升为胶东相。他为政仁慈,能以身作则。如果有人来打官司,他总是先关上门来自责,然后再升堂断案,给他们讲道理,开导劝谕他们。有时,还亲自到村子里去调解纠纷。由此以来,使那闹矛盾的人醒悟过来,彼此又相与为安。
毋丘长是安丘的男子汉,一天,他和母亲到集市去,途中,遇到一位醉客,那醉客趁着酒劲侮辱了毋丘长的母亲,毋丘长大怒,杀了那醉客,便逃跑了。后来,安丘狱吏跟踪他到了胶东,在胶东把他抓获了。吴祐对他说:“你母亲被人侮辱,这的确是让你感到可耻的事,但孝子愤怒时,必须要考虑到灾难,当他要行动时,也不要连累亲人。现在你背弃父母,逞一时之怒,白日里杀人,如果赦免你,义理不容;如果杀了你,我又于心不忍,你说我该怎么办?”毋丘长用刑具把自己铐上,对吴祐说:“我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您虽然同情可怜我,也没办法施恩。”吴祐又问毋丘长:“你有妻子吗?”毋丘长说:“有妻子,但还没有孩子。”吴祐便派人到安丘把毋丘长的妻子捉到胶东。毋丘长的妻子押到后,吴祐让人给她除去刑具,叫她跟丈夫一起住在狱中,不久,她便怀孕了。待到冬末要处死毋丘长时,他哭着对母亲说:“我辜负了母亲,应该死去,但怎样报答吴相呢?”说着,咬断手指,口含鲜血说道:“我的妻子要是生了儿子,取名为吴生。”说罢,吞下指头发誓,并让妻子嘱咐儿子报效吴相。随后,上吊自尽。
《枝山前闻》:某百姓要外出经商,货物已装上了船,他在船上等位仆人。等了好久,仆人也没到。撑船的人忽然起了坏念头:“这商人货物挺多,他又孑然一身,仆人还没来,这儿又挺偏僻,把他弄死,抢了他的东西很容易。”于是,就把他一下子推到水里淹死了。自己则带着货物回家了。尔后,他又来到商人家敲门问:“官人为什么还不上船?”商人的妻子说:“他早就走了。”撑船人撒谎说:“我等了半天,也没看见他去。”商人妻便派人去看,看的人回来说:“没在船上。”商人妻很着急,就问仆人是否看见主人。仆人说:“我刚才到船上去,就没见到主人,不知他到哪里去了。”商人妻见丈夫突然失踪,便到乡里投诉,乡里又上报县衙。县令派人拘捕了撑船人及他的邻居。可是,审了多次,也没个结果。县令换了一个又一个,仍然定不了案。后来,又上任了一个县令,这个县令叫身边的人退下,单独问商人妻:“撑船人刚来问你时,神色言语如何?”商人妻说:“我的丈夫走了好久,船家来敲门,还没等我开门,他就在外边喊:‘娘子,为什么官人这么久还不上船来?’他就说了这一句话。”县令让妇人退下,又把撑船人叫来询问,撑船人的回答与妇人的答话一样。县令笑着说:“其实,这案子很清楚,就是你杀的人,你刚才已经招认了,不用别人证明。”撑船人辩解说:“我没杀人,怎么说我已招认了呢!”县令说:“你明知官人不在家,所以敲门才喊娘子。哪有见人不来,而不直接喊他呢!”撑船人听他一说,惊慌地承认了所犯罪行,县令依法处死了他。这真是神明的县令呀!
《行营杂录》:马裕斋在处州作知州时,禁止百姓捕捉青蛙。有位村民违犯禁令,把冬瓜切下一块作盖,里面挖空,将青蛙放在瓜里。当他在黎明时,拿着瓜进城时,被守门士卒捕获。士卒把他押解到州庭,裕斋觉得很奇怪,问他说:“你什么时候捕捉得青蛙?”村民说:“昨天晚上半夜时。”裕斋又问:“有人知道吗?”村民说:“就我妻子知道。”裕斋遂派人把他的妻子抓来审问。原来,村民的妻子与人私通,奸夫唆使淫妇让她的丈夫那样做,然后又告诉守门士卒逮捕他。想让村民犯罪而占有他的妻子。裕斋穷究其罪,将村民的妻子及奸夫正法。
《元史·赡思传》:赡思,字得之。至元年间,曾任陕西行台监察御史,浙西、浙东肃政廉访司事等职。他以申冤利民为己任,先后平反昭雪了无数当受极刑的冤假错案。然而,他也从不故意使罪犯逃脱罪责,来讨好别人,为自己积德。他曾在咸阳与五府官一起断过一桩疑案:
妇人宋娥,与邻居某人私通。某人对她说:“我想杀了你的丈夫!”宋娥说:“张子文将要杀他。”第二天,宋娥的丈夫果然死了。官府缉拿了多日,凶手也没抓到。后来,宋娥才把张子文的事告诉了婆婆。五府官认为不是宋娥与人谋杀亲夫,应该把宋娥赦免释放。赡思不同意他的看法,说:“张子文本以为宋娥已经答应了他,而且宋娥在她的丈夫死后十多天才说出此事,这显然是与张子文同谋过。她估计最终无法隐瞒,才举报。怎么能赦免释放她呢?”枢判官说:“为活人平反,是积阴德的事,御史不要执行常规法制,要变通些。”赡思说:“这是故意为罪犯开脱罪责,不是平反,况且你想为生者积阴德,那怎样向死者交代呢?”于是,赡思力辟众议,上书刑部,将宋娥定罪。他审刑时,凡该判罪的都如此。
《资治新书》:达州的陈丙,将妻子虐待致死。刺史毛南薰判道:
本官所审草菅人命,败绝人伦的案件,没有比陈丙杀妻一案更严重的。陈丙前妻亡故,尚未继娶。窥视郑氏寡居,且容貌不凡,便慕色思娶,谁想郑氏不允。陈丙丧心病狂,朝夕谋划,必欲得之而后快。郑氏有个三岁遗孤,陈丙信誓旦旦,甘愿抚养。为此,邻里乡亲商议退还他的彩礼,留作养育遗孤的费用。岂料陈丙骗得郑氏入门,就将遗孤拒之门外,不许郑氏母子相见,又以改嫁为由讥刺污辱郑氏。稍不如意,即私用官刑,脱下衣服痛打。某年某月某日,郑氏见陈丙赴东瓯办事,便私下里将儿子接到家中,留住一夜。没想到陈丙突然归来,当即怒火冲天,把他驱逐出门。自此以后,每天都对郑氏拳打脚踢,棍责鞭抽。甚至觉得用竹板子抽打太轻,又换成铁条抡打。责打郑氏时,他怕别人来解劝,便关上窗户插上门,邻里乡亲虽闻责打惨叫之声,但无门可入,只有暗中叹息。郑氏遍体鳞伤,疼痛难忍,遂于某日上吊身亡。呜呼!夫妇人伦,母子天性,母亲早晨被娶进后夫家门,晚上儿子就被驱赶出门,于情何忍?母亲找了一年的机会,才得见儿子一面。此时,犊舐老牛甚为可怜,猿肠寸寸伤心欲断。谁曾想以抱麑之悲,流连一子,遂至化肉为泥,碎骨为粉。活着的时候,没有三日之完肤,死去以后,则作千年之冤鬼,真让人伤心啊!郑氏本来打算舍弃自身来养活遗孤,现在反而因遗孤而伤了自身。她死而无知也就算了,如果死而有知,岂肯以血疏肉绽,断指折肋之躯,容忍凶手逍遥法外?陈丙自以为财力雄厚,杀死妻子没关系,况且她又是上吊身亡,更可以逃脱法网。殊不知郑氏虽然是自杀而死,其实是受他殴打所致。郑氏是上吊能死,不上吊也得死。今检查她的头颅额角两太阳,及胸膛肋骨各处伤口,都由铁条造成。哪一点不是她上吊自杀的原因呢?而且,在验尸之时,万众齐呼天理,调查陈丙平生所做恶事,擢发难数。本县列举的十二条罪状,都有其确凿证据,但这还不足以穷举他所犯的罪恶,百姓都说他该杀,那么杀了他还有什么可疑惑,只是担心不能立即将他斩首而已!
《理浔暇笔》:明代成化年间,江西铅山某人喜欢一个美妇。设法挑逗,美妇不从。有天下大雨,白昼晦暗,雷声隆隆。美妇的丈夫生病在家。某人便身穿花衣,绑着两只特做的翅膀,装作雷神模样,跑到美妇家,用铁椎锤死了她的丈夫,随即便一扇一扇地“飞”出去了。美妇以为丈夫真的遭到雷劈,也就没有告官。过了一些时候,某人托媒求美妇为妻。美妇应许了。夫妻俩伉俪甚笃。后来还生了一个儿子,已满周岁。有一天,像从前那样电闪雷鸣,下起大雨。某人聊起从前装雷神之事,并对美妇说:“我当时如不那样干,怎能娶到你呢?”美妇佯装笑脸,问道:“你那件花衣与两个翅膀现在何处?”某人回答说在箱子里藏着。美妇趁某人外出时,打开箱子,取出花衣与翅膀,跑到县衙告状。张县令派兵捕获某人,处以死刑。
《异政录》:莱州人阎澜与柳某是好朋友,两人的妻子都身怀有孕,便指腹为婚。阎家生个儿子叫自珍;柳家生个女儿叫鸾英。于是结为儿妇亲家。后来,柳某中了进士,官至布政使高官;而阎澜只是个贡生,靠教书度日,不久穷病身死。阎自珍因家贫如洗,难以娶亲。柳布政想背盟解约,让女儿嫁给门当户对的人家。鸾英对母亲哭泣道:“我的身虽未到阎家,心已相许给自珍了。父母如有别的打算,我只有一死而已!”母亲将此意转告了父亲,父亲假装答应。
鸾英揣度父亲最终还会背叛婚约,于是秘密恳请邻居老媪,往阎家转告自珍说:“我有一些私蓄,请君于某日到我家后花园把银物取走,我俩的婚姻大事就可成了。再迟些,我就要成他人妇了。”自珍听后,喜不自胜,便把此事对老师的儿子刘江、刘海两人着实夸说了一番。江、海二人陡起歹心。到了预定日期,江、海二人密谋摆酒祝贺自珍,把他灌醉在学舍里。然后,兄弟俩如期赶往柳家。鸾英正在后花园倚门而望。这时天近日暮,有些模糊。见有人来到,鸾英便急忙将银物交给那人。而站在旁边的小丫头眼神好,看清了来人不是阎自珍,便低声喊道:“他是刘家儿子!”鸾英也感到有些不对,便骂刘家儿子道:“你这狗奴才!为何诈骗我的钱物?速还给我则已,如若不然,我要去告官惩治你!”江、海二人害怕事情败露,便杀死鸾英和小丫头,拿着钱物逃走了。
再说自珍半夜酒醒,自悔失约,急忙赶到柳家后花园。这时天很黑,自珍忽然被绊倒在地,用手一摸,原来是具尸体,血腥气味扑面而来。自珍万分恐惧,逃回家中,衣服上都沾满了血。他也不敢将此事告诉家里人。
黎明时分,柳家发现鸾英被杀,不知凶手是何人。告到官府,官府遍为查询。问到邻居老媪,于是交代了鸾英让她帮着约见自珍的事。官府据此立即逮捕了自珍,那件血衣也被找了出来。证据确凿,不容自珍申辩,罪当论死。正巧御史许公巡察到此地,审阅这桩案卷,夜晚梦见一个无头女子对他哭泣道:“我叫柳鸾英,身为贼人刘江、刘海所杀,官府反而加罪我的未婚夫。希望许公辨明冤情,我也就死而不朽了!”许公惊醒后,秘密提审自珍。自珍便讲述了江、海二人把他灌醉的事。第二天,许公假装说昨夜见冤鬼上诉,立即将江、海二凶捕获审讯。二人叩头伏罪,被拉到市上斩首示众。自珍被释放回家。官府为鸾英建“贞节”牌坊,以示旌表之意。自珍后来乡试高中,当时还有人为他写了一篇传奇故事。
《清代声色志》:谭鑫培有个儿子叫谭小培,也在戏班扮演须生,然而很一般完全不像他的父亲。所以谭鑫培每当困惑时总是称道杨月楼和俞菊生教子有方。谭鑫培的得意弟子叫贾洪林,自幼执着地从师谭鑫培,一言一行,一颦一笑,无不极力模仿鑫培,故而得其真传而神似。贾洪林刚出师登台演唱就声名大噪。谭小培等人很妒嫉他,遂串通一气陷害他,使贾洪林得了嘶哑病。贾洪林工作勤奋,专心艺术,虽然嗓音被搞坏了,然而他善于运用,音调竟然别具一格,始终胜过谭小培百倍。戏迷们无不推崇谭鑫培的得意弟子而崇拜他。称赞贾洪林的演唱造诣仍在刘洪昪和张毓廷之上,虽然嗓音嘶哑了,仍不失二等角色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