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唐新语
- ▪ 序
- ▪ 卷一
- ▪ ▪ 匡赞第一
- ▪ ▪ 规谏第二
- ▪ 卷二
- ▪ ▪ 极谏第三
- ▪ ▪ 刚正第四
- ▪ 卷三
- ▪ ▪ 公直第五
- ▪ ▪ 清廉第六
- ▪ 卷四
- ▪ ▪ 持法第七
- ▪ ▪ 政能第八
- ▪ 卷五
- ▪ ▪ 忠烈第九
- ▪ ▪ 节义第十
- ▪ ▪ 孝行第十一
- ▪ 卷六
- ▪ ▪ 友悌第十二
- ▪ ▪ 举贤第十三
- ▪ 卷七
- ▪ ▪ 识量第十四
- ▪ ▪ 容恕第十五
- ▪ 卷八
- ▪ ▪ 聪敏第十七
- ▪ ▪ 文章第十八
- ▪ 卷九
- ▪ ▪ 著述第十九
- ▪ ▪ 从善第二十
- ▪ ▪ 谀佞第二十一
- ▪ 卷十
- ▪ ▪ 厘革第二十二
- ▪ ▪ 隐逸第二十三
- ▪ 卷十一
- ▪ ▪ 褒锡第二十四
- ▪ ▪ 惩戒第二十五
- ▪ 卷十二
- ▪ ▪ 劝励第二十六
- ▪ ▪ 酷忍第二十七
- ▪ 卷十三
- ▪ ▪ 谐谑第二十八
- ▪ ▪ 记异第二十九
- ▪ ▪ 郊禅第三十
太宗射猛兽于苑内,有群豕突出林中,太宗引弓射之,四发殪四豕。有一雄豕,直来冲马,吏部尚书唐俭下马搏之。太宗拔剑断豕,顾而笑曰:“天策长史,不见上将击贼耶何惧之甚?”俭对曰:“汉祖以马上得之,不以马上理之。陛下以神武定四方,岂复逞雄心于一兽!”太宗善之,因命罢猎。
太宗,有人言尚书令史多受赂者,乃密遣左右以物遗之。司门令史果受绢一匹。太宗将杀之,裴矩谏曰:“陛下以物试之,遽行极法,使彼陷于罪,恐非道德齐礼之义。”乃免。
太宗尝罢朝,自言:“杀却此田舍汉!”文德皇后问:“谁触忤陛下?”太宗曰:“魏征每庭辱我,使我常不得自由。”皇后退,朝服立于庭。太宗惊曰:“何为若是?”对曰:“妾闻主圣臣忠。今陛下圣明,故魏征得尽直言。妾备后宫,焉敢不贺!”于是太宗意乃释。
张玄素,贞观初,太宗闻其名,召见,访以理道。玄素曰:“臣观自古已来,未有如隋室丧乱之甚。岂非其君自专,其法日乱。向使君虚受于上,臣弼违于下,岂至于此。且万乘之主,欲使自专庶务,日断十事,而有五条不中者,何况万务乎以日继月,乃至累年,乖缪既多,不亡何待陛下若近鉴危亡,日慎一日,尧舜之道,何以加之!”太宗深纳之。
太宗幸九成宫,还京,有宫人憩湋川县官舍。俄而李靖、王珪至,县官移宫人于别所,而舍靖、珪。太宗闻之,怒曰:“威福岂由靖等何为礼靖等而轻我宫人?”即令按验湋川官属。魏征谏曰:“靖等,陛下心膂大臣;宫人,皇后贱隶。论其委任,事理不同。又靖等出外,官吏仿阙庭法式;朝觐;陛下问人间疾苦。靖等自当与官吏相见,官吏亦不可不谒也。至于宫人,供养之外,不合参承。若以此如罪,恐不益德音,骇天下耳目。”太宗曰:“公言是。”遂舍不问。
谷那律,贞观中为谏议大夫,褚遂良呼为“九经库”。永徽中,尝从猎,途中遇雨。高宗问:“油衣若为得不漏?”那律曰:“能以瓦为之,不漏也。”意不为畋猎。高宗深赏焉,赐那律绢帛二百匹。
魏知古,性方直,景云末为侍中。玄宗初即位,猎于渭川,时知古从驾,因献诗以讽曰:“尝闻夏太康,五弟训禽荒。我后来冬狩,三驱盛礼张。顺时鹰隼击,讲事武功扬。奔走来未及,翾飞岂暇翔。蜚熊从渭水,瑞翟相陈仓。此欲诚难纵,兹游不可常。子云陈《羽猎》,僖伯谏渔棠。得失鉴齐楚,仁恩念禹汤。邕熙谅在宥,亭毒匪多伤。《辛甲》今为史,《虞箴》遂孔彰。”手诏褒美,赐物五十段。后兼知吏部尚书,典选事,深为称职。所荐用人,遂咸至大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