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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维桢集

作者:杨维桢2025-05-07 00:09

卷五

法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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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吏本止虐,非以虐为屠。

  仁君除肉刑,仁吏泣丹书。

  况以私怒逞,锻炼及非辜。

  冥理绝好还,天网元费疏。

  怀哉沈姆诫,可但俱焚如。

  又

  民有杀长吏,于理大悖之。

  仁人根所自,吏德久已离。

  击之柱后法,辇火救焚辎。

  彼哉汉儒论,残贼忧软罢。

  愿言敷国惠,以膏残民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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